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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

2025/04/18经典报告

老地方整理的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1

农村信用社在清收贷款中,由于离婚率上升,离婚逃债的途径和形式多样化和带有隐蔽性,导致信用社债权无法落实。尽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由于证据不充分和无可执行的财产,严重侵害了信用社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离婚逃债的途径形式。

债务人估计信用社今后就债务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抢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离婚。由法院制作调解离婚的法律文书,使法院在执行债务案时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冲突,不便执行。另一方面是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或其它原因真正离婚,以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有的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在信用社清收贷款中,第一种类型较为普通。债务人借离婚逃债主要是在债务承担和财产的分割两个方面做文章。对于债务问题,有四种类型:

①否认有共同债务;

②承认有共同债务,但不注明债务有多少,注明谁经手的债务就由谁偿还或全部由一方偿还;

③讲明债务,并明确哪一年债务哪一笔债务由哪一方偿还(但后来不履行);

④无财产一方承认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知情全额由其偿还。

除第一类债务人已否认有共同债务,信用社没有必要查实外,第二、三、四类已明确离婚后具体债务人,在偿还债务达成的协议。对于财产分割。有四种形式:

①经办债务的一方,将财产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转让对方;

②双方将财产全部和部分“退还”给父母,说是父母给的;

③将财产全部和绝大部分划在子女各名下,“抵付子女抚养费”;

④将财产转移他处,无论哪一种形式,均造成债务人没有财产抵债的假象。

二、离婚逃债对信用社债权的影响。

1、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借债是夫妻存续期间实施的行为,债务人通过离婚将本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转让给一方,这是对信用社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

2、严重导致信用环境恶化,信用社依法收贷的难度加大。由于离婚率上升,在公众中造成只要两口子离婚就可以逃债。本来有偿还能力的,借离婚逃债。

3、严重捆扰法院的执行活动。债务人离婚是对通过合法程序对财产进行分割的,特别是在法院调解离婚的.,法律文书已按双方的协商意见载明,债务由具体经手一方承担,房屋和财产产权是另一方的,法院执行则是对已生效法律文书的否定,显然是矛盾的

二、处理离婚逃债现象对策。

1、信用社在发生贷款时,无论金额大小、信用贷款还是抵押贷款,必须经过双方夫妻到场,双方签字和指印,特别是抵押贷款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具加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公证,贷款一旦经出现问题,信用社可直接申请向法院强制执行。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和指印,以促使信用社在债权形成时就有处分的权利,从而从根本上解诀个人债务。共同债务难以界定的情况,信用社能有效收回贷款。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债务人的法制观念,倡导“诚信光荣,赖债可耻”舆论环境,信用社加强对政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依法打击逃废债务的行为,建立金融安全区。

3、债务人不谈或轻描淡写债务的离婚案件,可向人民法院提供新的证据,建议人民法院持谨慎态度,尽可能向人民群众了解债务人的陈述和经济状况。对查明有债务的,一定要当事人讲清楚姓名、地址及债务的数额,以便客观公平在分割财产和承担债务。

4、对已生效法律离婚文书,发现有逃废债务行为的,只要贷款未超过诉讼时效,信用社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同时按审判监督程序,建议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财产部分进行再审。

5、对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有逃废债务行为的,按照规定,建议人民法院宣布在财产部分分割无效。

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2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从某一个方面去努力是不行的。既不能脱离农村信用社的实际,不顾农村信用社的生存土壤,而简单适用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办法。我们应该敢于正视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农村金融环境变化的现实,制定与时俱进的管理措施,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坚持服务“三农”方向,在确保信贷资金安全营运的同时,努力实现农村信用社经济效益的提高。笔者现就做好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谈以下粗浅看法。

一、存在问题

众所周知,信贷管理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因其位置重要、意义重大,所以我们大会讲、小会讲,不断警示每一位干部职工。近年来,舞钢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运行总体情况平稳,贷款质量逐步提高,但就全辖信用社整体情况来看,贷款质量不容乐观,仍存在不良贷款占比较高、前清后增、“源源不断”等现象,且部分社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如果我们不引起重视,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势必会影响我们全辖的整体工作,会丧失我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机遇,也会阻碍全面铺开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通过结合实际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梳理,当前信贷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贷新还旧、收息换据、债务置换,将本来有问题的贷款或者说非正常贷款通过这些手段人为转为正常贷款。这些弄虚作假、靠调整贷款形态来应付检查和盘活资金的做法,不仅违反了信贷管理规定和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原则,而且也误导了联社的整体经营决策,为以后的工作埋下了隐患。

(二)信贷管理落后。良好的信贷管理有助于信用社及时识别、防范、化解信贷风险,然而从部分信用社的信贷运作的全部过程来看,由于各种原因,信贷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几乎都存在问题。1、信贷档案管理不规范。完整的信贷档案可以帮助信用社提高贷款质量并减少贷款损失。然而有些信用社并没有重视信贷档案管理工作,存在信贷档案不完整,记录要素不全,信息反映失真,分散管理,没有明确的档案存档、借阅和检查制度等问题。2、信贷“三查”制度流于形式。从贷前调查来看,有些人员不知道贷前调查从何处入手,没能认真坚持实地原则、多人原则、多方原则、多次原则等,调查报告信息收集不全、不准确。有些信贷工作人员在进行授信调查时经常犯先入为主的毛病,即带着某种假定,并不自觉地把它作为结论看待。结果授信调查就成了印证或取证的过程,必然片面、不客观;从贷时审查来看,由于各种利益关系的存在,有些审贷委员会成员不敢或者不愿提出异议,结果使信贷集体审批变成了个人审批;从贷后调查来看,有部分信用社把贷款发放出去之后就不管了,一直到贷款到期才去催收,不能及时发现借款人的各种风险。3、对同一个借款人有多元授信主体。一般来说,对同一借款人只能有一个主办授信信用社,然而由于信用社之间相互之间信息沟通不及时,使有些借款人在多个信用社借款,增大了贷款风险。4、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难。信贷理机制不健全,贷款的发放与回收,没有充分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追究制,平时有些社只注重贷款的收息及总体盘活的考核,而没对单笔不良贷款进行量化考核,对因发放人工作失误导致的风险,没有制定责任追究的可操作办法,致使贷款第一责任人追究制很难落实,结果形成恶性循环。

(三)信贷人员素质落后。信贷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不能正确分析风险和应对风险,是造成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1、专业能力差。目前大多数信贷人员边工作边学习,零星学过一些信贷管理方面的知识,没有真正系统地学过企业会计、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客观上存在学识水平的先天不足。2、职业道德差。一是钻制度的漏洞。任何制度、规定都不可能严密到一点漏洞也没有。所以信贷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就必不可少,如果信贷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或企业忠诚意识,就会去补漏洞;反之,就会去“钻漏洞”。是“钻”,还是“补”,对于信用社经营来说效果是天壤之别。二是违规违纪。有些信贷人员利用手中的职权或者不顾信用社的信贷纪律,以贷谋私,向贷户“吃、拿、卡、要、报”,不见好处不办事,严重败坏信用社的整体形象和声誉,挫伤社农感情,发放关系人情贷款、跨区贷款、冒名贷款、垒大户贷款、超权限贷款、私贷公用贷款、自批贷款、先斩后奏贷款等。还有极少数信贷人员甚至伙同贷户一起骗取信用社贷款。三是责任心不强。个别社主任对贷款把关不严,得过且过,放松管理,集体审批流于形式,明知是违规贷款,还审批发放,使信贷管理制度棚架。

(四)制度制定落后。制度供给上的缺陷,使某些信贷人员失去了责任和纪律约束,结果给信用社的信贷资产带来了相当大的风险。

1、对信贷调查人员缺乏制度约束。为部分信贷人员提供了违规违纪发放贷款机会或为他们信贷调查走形式、不负责任提供了环境。

2、人员调动缺乏制度约束。由于部分信用社信贷工作人员调整、调动频繁,导致信贷信息收集中断,责任贷款“推诿扯皮”出现断档,更有部分农户因为此种原因不愿还款。对于贷款责任人调动,许多信用社也没有明确规定责任人应承担什么样的清收责任,往往一走了之。

3、没有信贷风险预警系统。不良贷款的产生,往往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般不会在短期内成为不良贷款。在正常贷款成为不良贷款,或已形成的不良贷款在进一步恶化之前,往往会出现很多征兆。通过建立贷款预警机制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从而采取措施,解决或防止问题进一步恶化。然而许多信用社没有建立信贷风险预警系统,通常是贷款已出了问题才引起重视。

4、对信贷决策人缺乏有效制度约束。有些信用社从上至下虽然建立了逐级审批贷款管理体制,但实际上还是一个人说了算,贷款集体审批流于形式。

二、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信贷人员队伍建设。“事在人为,人定胜天”是古之名理,“以人为本”是真知灼见。提高员工素质是信贷风险控制的关键要防范和化解不良贷款,员工素质是关键,特别是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信贷管理队伍。因此,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努力把提高职工素质体现信贷管理工作当中,下大力气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信贷职工队伍。一是要时刻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职工的责任感、事业心,提高做好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同时要抓好职业道德教育,提倡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树立“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的十字行风;抓好员工的法制及遵章守纪教育,做到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同时,要加强对信贷人员的行为监督管理;二是要提高管理素质,强化道德约束。信贷管理说到底是要人来完成的,有什么样的人员素质,就有什么样的信贷管理绩效。要提高信用社信贷风险防范的能力,就必须有一支具有良好正直的道德修养、扎实的信贷业务知识、丰富的风险识别、控制的经验和能

力的信贷管理人员队伍。因此,加强对现有信贷管理人员的培训,可以说是当务之急。要建立严格的双考制度,抓好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业务素质,推行持证上岗制度,使在岗人员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三是要培育、打造集体主义与团队精神,树立团结、自信、奉献、必胜的人文精神,把信贷人员感召到“社兴我荣、以社为家”的氛围之中。

(二)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信贷管理工作要健康的发展下去,必须要有制度作保障,没有有效的制度,个人的行为就有可能四处游离,影响正常信贷资产运行质量。要用制度作保障,用制度引导信贷工作人员的行为,使他们明白什么信贷行为是可行的,什么信贷行为是不可行的,违反规定要受到什么样的制裁。一要完善贷款公开制度,关口前移,变贷后公开为贷前公开,做到不公开不审批;二要突出“控制风险的三道防线”,完善自控、互控、监控的体系,不仅要“控下”,而且还要“控上”,突破决策层内控的“盲区”,使内控制度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三要从岗位职责入手,完善内控制度。参与信贷管理的不同岗位,职责要分配合理、明确、科学,体现相互制约的目标,每一岗位必须对内控措施的落实承担责任;四要建立健全业务、会计、稽核和监察事前监督协调运转的`内部控制制度。要通过严格的贷款责任制和合理的授信授权等制度安排,规范贷款的操作程序,增加贷款发放的透明度,抑制内部违规行为,弱化道德风险影响。加强对贷款管理过程的监督,加大对违规贷款和违规责任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从根本上遏制不良贷款“非正常”增加的趋势。做到一笔贷款,从发放之日起,就要连续监控,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变化将其划分到适当的档次,并且采取措施催收,必要时停止向同一借款人发放新的贷款。要走出“没到期的贷款就是正常贷款”这一认识误区。许多人正是认为没到期的贷款就是正常贷款,放松了对正常贷款的日常管理,注重更多的是非正常贷款,一旦贷款逾了期、出了问题才会引起重视,然而已是“亡羊补牢”。

(三)实施信贷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信贷管理责任追究,将新旧贷款划分成两个部分,对新发放的贷款适用新规定,实行严厉的追究,保证贷款低风险高质量;对历年存量的旧贷款,实行“谁在岗谁负责”,靠清收责任追究逐步收回,从而达到盘活旧贷,增加优质资产总量的目的。一是对旧贷款实行“谁在岗谁负责”的管理。在岗信贷员对旧贷款承担管理、收回和保全资产责任,属于人为造成未能保全而发生损失的贷款,由在岗信贷员承担赔偿责任,杜绝“新信贷员不理旧帐”、“新办法不管老贷款”的问题。二是对新发放贷款实行“三包一挂钩”责任制。即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同信贷员的收入挂钩。三是严格实行贷款责任认定,做到责、权、利的有机结合。对在发放和管理贷款过程中,因违规、失职行为导致贷款风险的,由联社稽核、业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联社贷款责任评定小组确认后,下达贷款风险责任认定通知书,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收回贷款本息。对损失数额巨大,责任人无力收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通过完善信贷管理责任追究制,改变以往贷款发生损失后责任不清的状况,增强信贷责任人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确保贷款低风险高质量。四是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对造成贷款损失的应给予处罚,对正确决策带来良好经济效果的给予奖励。有效改善在信贷管理中对信贷员只罚不奖、重罚轻奖的考核办法,调动信贷员发放、管理、收回贷款的积极性。

(四)创新信贷管理机制。一是实施业务创新。拓宽创新思路,要努力开发具有风险转移、风险降低、降低交易成本等功能或多种功能融为一体的金融产品,改善当前信用社金融

产品比较单一的局面。二是资产业务创新。别人有的,我们可以申请办,别人没有的,可以自主去办,积极扩大低风险权数的贷款品种。要积极为富裕资金找出路、想办法。要完善期限管理,坚持贷款期限与农产品生产周期相吻合,根据季节、生产期限,实行常收常贷,到期收回,形成良性循环。同时要扩大服务对,重点支持农户经济、乡镇产业结构调整大户和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三是实施客户中心战略,巩固和稳住一批原有的优质客户,开发一批新的黄金客户,清理淘汰一批劣质客户,对效益高、风险小、前景好的产业,我们要适时发放贷款,通过优化贷款投向带动信用社效益的全面提高。四是创新小额农贷模式,推行“客户经理”和“农户协管员”制度,适度突破授信额度的限度,推行联保贷款等方式,优化小额农贷营销方式组合,保持小额农贷的活力。同时要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资源和对市场的预期,有计划地控制或扩大小额农贷投放量,并坚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原则,以防止风险向单一项目集中。五是实行信贷员评级奖惩制度。改革信贷员工资分配办法,根据信贷员工作业绩确定收入。改变以往信贷员工作业绩好坏一个样、工资多少一个样的状况,有效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六是要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不良贷款盘活新路子,对以前形成的沉淀贷款,进行重点攻坚。并且要尝试不良贷款“公开竞价招标”、“打包出售”等盘活新路子。充分调动信贷员盘活不良贷款的主观能动性和贷户还款的积极性。七是坚持“小额、分散、流动”的信贷管理原则。小额是前提,分散是基础,流动是结果,因为小额、分散是安全性的具体表现,安全性愈高,流动性愈大。

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3

为促进“信通卡”相关业务制度的有效落实,及时发现和纠正“信通卡”操作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摸清用卡情况,健全卡业务管理制度,有效防范操作风险,确保卡业务安全、高效运行,市办事处于3月26日开始对全市农村信用社“信通卡”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具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涉农资金一卡通”等批量代发业务情况

(一)个别联社至今仍没有与当地财政局签订代理协议书,所有“涉农资金一卡通”资金的发放由辖内各信用社与各乡镇财政所签委托代理协议,资金直接下拨到各信用社代发。

(二)在发放“涉农资金一卡通”时,发现部分联社均未按要求从综合业务系统中打印委托代理关系申请书(以空白纸打印代替),未填写信通卡集体开卡申请书。

(三)各联社涉农资金批量发放后仍有部分营业网点身份证联网核查工作没有完成,如阳原联社东井集信用社所发放的“一卡通”卡片客户已使用,但开卡需要进行的身份证联网核查工作一直没有进行。

(四)个别联社所发放的部分涉农资金明细表没有加盖委托单位公章,没有双方确认签字。发放“涉农资金一卡通”时所有资料没有按顺序装订存档,各联社的大部分营业网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网核查结果未专夹保管,仍存放于库房中。

二、信通卡领用、保管、收回、销毁等情况

(一)检查组抽查的各联社的营业网点对卡片的'使用、保管都很规范,但各网点对作废的信通卡管理的情况都比较混乱。如作废卡领入时和作废时均没有出(入)库记录,上交联社营业部作废卡时,作废卡登记表上没有相关人员的签字;

(二)个别联社信通卡作废后未及时在综合业务系统中注销作废,导致在检查中存在辖区内上缴待销毁的信通卡作废卡未见实物,帐实不符问题;

(三)作废卡上缴程序不够规范,个别联社作废卡已上交办事处财务科,但未见到办事处财务人员签章的作废卡登记表和作废卡上交登记簿以及其能说明情况的资料;

(四)个别联社由于在操作综合业务时对操作理解有误,出现作废重复现象,致使作废卡余额多,造成帐实不符;

三、信通卡有关的登记簿建立和登记情况

(一)各联社营业网点登记簿建立不够齐全。所查网点作废卡登记表建立比较齐全,其余需手工建立的登记簿大部分未建立。如:个别联社作废卡登记表上接收人网签字、签章不全;个别联社银行卡跨行交易差错,但没有登记银行卡跨行交易差错处理(通知)单和银行卡业务客户投诉登记簿。

(二)个别联社作废卡剪角处理时不合规,剪角没有沿卡片背面左上角磁条下沿且与水平不大于45度角方向进行剪角处理。

(三)各联社营业网点综合业务系统中生成的打印资料均能完整打印,但保管不够规范,有的装订后留档保管,有的联社的营业网点随传票装订。

(四)个别联社银行卡业务风险联系人变更后没有按要求登记《河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业务风险联系人信息变更审批/备案表》上报备案。

四、客户个人开卡质量情况的检查

(一)经对营业网点的抽查,个别网点存在一人多卡的现象,主要是代发款项种类不同,审核部门把关不严造成的。

(二)个别信用社客户个人开卡申请书个人填写部分填写不全,信用社盖章不全。

(三)个别联社客户申请开卡时,只有客户身份联网核查结果,没有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五、相关制度落实及运行情况

(一)个别联社基层网点有关银行卡制度、通知等保管不全,市办下发的四个相关风险提示文件没有转发到基层网点。

(二)通过对各联社营业网点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询问,发现网点主管对信通卡的基本功能和收费标准掌握比较准,但部分功能不熟悉。

(三)各联社均按照市办要求对“信通卡”业务进行了宣传,各营业网点柜台都有宣传彩页,在醒目的地方张贴了公告和宣传品,但个别联社网点没有摆放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受理标识,只有自己打印的受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窗口。

六、整改建议

为防范风险,规范“信通卡”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开展,市办事处要求各联社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时限定于4月底,具体整改意见如下:

1、各联社已和当地县财政局就涉农资金代发签定了协议,联社有关部门督促信用取消与各级财政所签定的协议,以后发放的资金不再直接下拨到信用社录入,由联社营业部批量划拨用户卡内。

2、发放“涉农资金一卡通”时,需要进行的身份证联网核查工作没有完成的,各联社财务部门要4月底前完成。没有填写信通卡集体开卡申请书的营业网点要及时补录,并将信通卡集体开卡申请书、所有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联网核查打印结果、综合业务系统中打印的成功清单按顺序装订留档。

3、各联社营业网点个人客户开卡资料填定不全、印章不全的情况要及时补缺,开卡较多的信用社应及时装订专夹保管的资料。对个别手写的开卡申请书要补打,今后禁止有手工书写代替开卡打印内容的现象。

4、对信通卡作废卡应加强管理,各联社对已上交市办事处待销毁的“信通卡”作废卡要及时与办事处财务科沟通,综合业务中必须做作废卡上交处理,做到帐实相符,并补全作废卡登记表。各联社营业网点上交营业部作废卡登记表时,各联社营业部对以后网点上交来的作废卡登记表营业部有关人员应及时签字返回存档。

5、各联社财务科应督促各营业网点建立健全信通卡相关登记簿。

6、各联社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基层员工的的培训,使信用社员工对信通卡有进一步的认识,掌握最基本的信通卡功能和使用范围,这样才能熟练应对客户咨询,更便于我们以后开展信通卡发放和规范工作。

7、基层网点应进一步加大有关信通卡知识的宣传力度,对印发的宣传彩页要及时发放,联社财务科要督促没有摆放农民工特色服务受理标识牌的网点要尽快摆放。

8、各联社应加强信通卡有关制度的落实,对网点柜员的操作流程做进一步的完善,提高员工对信通卡风险防范的意识。

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4

人才是企业的第一资源,人才队伍建设事关企业的兴衰,特别是政策性、知识性、专业性比较强的金融企业,显得更加重要。农村信用社能否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激烈的金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人才队伍建设是前提和保证,因此,农村信用社就必须根据自己的特点,制定出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各层次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只有各层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了,农村信用社工作的整体效率才能最大地提高。结合笔者对该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研,由此而引发了对目前农村信用社队伍建设的一份浅见。

一、信用社基本情况

蒙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贾庄信用社位于蒙阴县最北端,比较偏远,为辖内九个行政村0.9万人提供金融服务。截至目前,该社各项存款余额达到6027万元,贷款余额达到294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86万元,各项业务稳步发展。

1、人员情况:该社现有干部职工11人,平均年龄在37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干部职工5人,占员工总数的45%。

2、岗位设置:贾庄信用社现在设置主持工作主任一名,内勤主任一名,主管会计一名,借据岗兼立据岗一人,柜组会计2人,复核员一人,出纳员一人,外勤业务人员2人。由于单位业务相对较少,地理位置偏远,给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所以单位人员情况基本保持不变,人员相对较少,基本保持最原始的`业务操作流程,有的员工还身兼两职,除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外,给业务发展也带来不便,对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形成了一定的阻力,制约了业务的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管理体制不顺,用人机制不活。1996年与农业银行脱钩前,农村信用社历年接收的新员工大多数是顶替、照顾的内部职工子女,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行社脱钩后,尽管采取了很多措施,加大培训力度,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再加上近几年来,从大中院校引进了二十几名大学生,但是由于受体制原因的影响,仍然满足不了现在的需求,一时还不能改变现在的状况,形成了队伍老化、制度不活、竞争软化的落后局面。

(二)、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老化,高素质复合性人才严重匮乏。一是缺乏既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又熟悉金融业务的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二是缺乏精通计算机专业知识,科技应用能力强的技术人才;三是缺乏精通法律的专业人才;四是缺乏公关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强的市场开发人才。

三、对策及建议

(一)、发现人才,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首要问题,是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所在。一是要善于发现人才,世上有伯乐,然后才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确不常在。这说明发现和识别人才关键是各级领导要甘当新时代的伯乐。二是要有求才爱才之心,善于把握人才的本质特征,要从不同类型人才、不同层次和不同要求的特点出发,把握不同人才不同特征,避免用同一个标准来衡量不同类型的人才,要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发挥人才的最大潜能。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和煅炼力度,人才不是与生俱来的,知识在于积累,天才来自勤奋,人才在于培养,要为农村信用社有知识、有理想、有道德、事业心强,爱岗敬业的年青员工创造多岗位煅炼的机会,要有意识、有目的地对他们进行培养。四是要明确用人标准,做到按需配置。要明确人才队伍建设的内涵,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选择各层次所需的德才兼备的人才,要注意平衡德与才的关系,有德无才是庸才,有才无德是坏才,如果一个有才能的人,没有甘于奉献、大公无私的敬业精神,一心只想贪图享乐的话,那么,才能越大破坏力越强。因此,要从规避道德风险入手,从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方面扼制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

(二)、提高一线窗口人员操作水平。营业人员服务质量的优劣,操作水平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信用社在社会公众中的信誉和形象,现阶段农村信用社人员紧缺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一线缺少各类熟练操作业务的营业人员,因此,农村信用社建设一支业务操作水平精湛的一线操作人才队伍尤其重要更是农村信用社提升综合竞争能力的根基。

一是要加强业务岗位人才队伍的岗位轮换,把一线人员培养成一专多能的业务能手,逐步实行按职务、职称、岗位取酬的激励机制,能者多劳多得,劣者少劳少得,视员工的能力可以低职高聘,也可以高职低聘,这样既有利于人才在本地区间的合理流动,也有利于促进人员分流,优化全系统员工队伍。

二是加强培训,加快一线人才队伍新业务、新知识的更新速度。要改变农信社管理人员知识结构的落后面貌,短期内单靠外部高等院校输送人才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还必须坚持抓好后续教育,积极创造“学习型”人才培养机制。为先天文化知识水平不足业绩优秀的员工加油充电,提高文化知识,业务理论水平,适应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可以从现有用工中通过考试的方式,选拔一批优秀人才输送到专业院校脱产学习,通过单位、个人双方负担教育投入的办法,毕业后给与相应的待遇。从而实现结构调整与现有人员盘活的双重战略。

三是实行岗位等级管理,严格员工绩效考核。建立激励和教育机制,正确引导员工自觉加强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学习和提高。实行调整与发掘现有人力资源潜能双重战略一是要推行全员聘用制,把职务和职称评聘全面纳入结构比例控制,真正引入竞争机制,全方位推进优化组合。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实行双向选择,不分地域,竞争上岗,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以绩取酬。

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 篇5

农村信用社推进以县级联社为统一法人的经营管理体制,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和讨论的焦点问题。当今,农村信用社改革不论是推行股份商业化经营体制,或是推行了以县联社为一级法人的经营体制,信贷管理依然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金的周转速度、使用质量和使用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信贷资产的风险度。为此,本文拟就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运行的现状、问题、成因分析与解决对策,略作探讨。

(一)目前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运行的现状

1、信贷管理运行体制。目前农村信用社在信贷管理运行推行的是集体管理决策、分级授信授权体制,从省级联社到基层信用社都相应成立了信贷管理审查(咨询)、审批委员会(信用社设立审贷小组),各委员会下面还专业设置有信贷管理和风险管理部门,并辅助监事会的监督和理事长的否决作用。从程式上看,信用社为贷前调查岗,县联社信贷管理与风险管理部门为贷中审查、评估岗,委员会(包括省、市两级咨询委员会)则为贷款的最终审批岗。这种采取民主化集约管理、程式化审查审批的模式,对于超过授信授权的贷款的确取到了规避信贷风险、防止“一长独大”、控制操作风险的效用。

2、信贷管理运行规则。农村信用社一直推行的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是靠资金组织——资金运用——资金管理——资金利润的经营规则来生存和发展。准确的说,负债经营决定信贷资产扩张的规模和扩张的数量,资金运用决定信贷资产的周转速度和周转质量,信贷管理决定信贷资金的安全和质量,资金利润则是信贷管理运行的唯一目的——效益性和赢利性。明显可以看出,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在整个信贷资金管理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管理好了信用社信贷资金,也就管好了一盘棋和走活了一盘棋。

3、信贷管理评级授信流程。信用社对借款人发放贷款,首先得予以评级,其次再给授信,并套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测算与认定→授信额度测算与认定”设定的格式,这是对原来只凭一份申请书、一页调查表、一张借据合同就决定贷款的是否发放,无疑是很大的进步。因为评级坚持了客观、公正的原则,是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来综合评价客户的信用等级的。而授信则是以评级为依据和基础,来确定借款人在某一期限内申请贷款、信用卡透支等用信的最高额度。信用社对借款人评级授信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

4、信贷管理运行的责任追究制。信贷管理责任追究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这种责任主要是对贷前调查岗不尽职调查的第一责任人进行追责;二是对审查失职的责任追究。这种责任主要是对联社信贷管理和风险管理部门人员的追责;三是对集体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这种责任主要是对审贷委员会成员及联社理事长的追责。从追责的程度上看,有“五三二开”的作法,也有“七二一开”的做法,即调查机关负责50%或70%的责任,审查机关负责30%或20%责任,审批机关负责20%或10%的责任。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型的推行责任追究,既体现了风险同控、责任共担的原则,也强化了农村信用社信贷的运行管理。

(二)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有了上述相对较好的信贷管理与运行现状,按理说农村信用社在信贷领域就不应该存在大的问题,但事实上即或是规章制度再健全、操作流程再规范、体制运行再合理、处罚机制再有力,也不可避免地隐埋着以下问题,并不可遏制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着。其具体表现在于:

1、垒大户贷款越垒越大。在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运行中,最头痛的问题之一就是垒大户贷款。这些垒大户贷款,主要是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或流动资金的紧张,在没有偿还原借款的情形下,再要求追加借款而信用社多为被动牵制的行为。再就是在长期的经营中,信用社为保全债务,通过利转本长期积累形成的。由原来的几万元翻到十几万元,原来的十几万元翻到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导致客户在偿还债务的主观意识上悲观消极。主要表现在三点:一没偿还债务信心;二没偿还债务承受能力;三也失去了信用。从而造成信用社的信贷资产质量日趋恶化,看活却不活,看似正常却不正常。比如,某县级联社原只发放给某水泥厂几百万元贷款,现在因利转本已达到了二千多万元,形成了重大风险。

2、冒名、借名贷款触目惊心。一方面,由于信用社在前些年的粗放管理经营,一些别有用心的借款人钻信用社信贷管理的漏洞和政策的空子,利用假身份证、假户口簿冒名贷款;另一方面,就是少数信用社的信贷员人为为借款人造假冒名、借名贷款,从中谋取个人私利和好处。这两方面的贷款不仅过去有,现在也依然存在着,且潜藏有很大的案件隐患。如近期某市银监部门针对农村信用社正开展有声势、大规模的假、冒名贷款专项治理活动,就可见其存在的严峻性和严重性。除此,更有甚者采取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不入账的办法,违规经营,非法某利,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都给信用社经营带来了巨大破坏性和生存危机。

3、化整为零贷款难以遏制。这类情况在各地农村信用社均普遍存在着,也是诱发案件高发的原因之一。其具体表现就是一些信贷员或某些审贷机关,为了掩盖超权贷款行为,把超过授权的大额贷款通过多笔多头、化整拆散的形式发放出去,有意违反信贷管理的约束。比如某县基层信用社主任利用只有一万元的贷款权利,短时期内就给某客户发放了三百多毛笔达三百多万元的违章贷款,并造成重大损失(已立案查处,当事人被判刑)。再如某联社信贷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发放化整为零的贷款也屡见不鲜,且大多行为是出于关系与自身利益因素而为,上行下效,导致了信贷管理的混乱和不少案件的诱发。

4、行政干预贷款难收回。农村信用社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作为一级地方金融服务机构,很大的程度上都无法回避与行政部门打交道和受其制约。这种特殊的'背景也将长期地保存下去,且难以更改。基于此,行政干预农村信用社贷款的行为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也将会是一个永远解决不了的症结。比如某县在清并农村基金会时,为了缓解兑付存款所带来的压力,以某部门的名义向信用社贷款三百万元,至今除还少数本息外,已结欠本息达五百多万元,成为历史问题。又如某县直管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就向信用社借贷累计达四百多万元,并欠息二百多万元,均形成了严重的不良。另外,行政干预信用社投资城建、企改、工业项目的贷款也不在少数,且有相当一部分已形成了不良,引起了很大的负面反响。

5、贷款运行的不对称。主要表现在:贷前信用分析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以致贷款时发放了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有缺陷、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的贷款;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关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致使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贷款发放阶段,由于监督不力,存在“重放轻收轻管”的现象,贷款发放出去后根本没有按照信贷事后操作规程去执行等等。

6、信贷人员素质的失准。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数量有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现象;在风险的预测方面,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凭主观经验的成分较重,用经验代替制度。加之由于管理体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对滞后,部分信贷员“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工作主动性差,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能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些自然加大了贷款管理的难度。

(三)对策与建议

1、建立信贷资产运行长效管理和监管机制。

其一,信贷资产运行真正意义上的“零风险”是不存在的,但从管理角度出发,降低最大风险度,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因此,管好信贷资产要从源头抓起,坚持“人是第一要素”的信贷管理经营理念,只有管好人才能从根本上管好信贷资产,因为人是物质创造发展的第一生产力,是唯一管好信贷资产基础的基础,是信贷管理实施长效管理的最好保障。其二,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已经看到,信用社在信贷资产管理上,也重视了管理,操作与审批程序也有效大改进。但最大的的问题是,对放出后的贷款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因此,要借信贷上线改革的东风,全面加强信贷风险的监管,经常及时跟踪放出贷款的事后检查,发现风险苗头,立即发出预警信号,抓好风险管理监督防范,努力控制贷款的“不作为”风险。

2、严把“四关”,提高新增贷款的质量。

一是实行四岗制(即调查岗、审查岗、审批岗、检查岗),把好审、贷、查三权分离关。要改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在操作规程上必须借鉴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凡新发放的贷款,不论金额大小均不得单人操作。通过审、贷、查环节方能发放,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效机制,违者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二是实行贷款权限区别控制,把好贷款风险关。即改变一概以金额大小确定贷款审批权限的做法,而是要根据各信用社信贷营销环境、信贷资产质量、信贷管理水平,以及经营管理能力,区别对待,科学授权授信。三是实行抵押物现场鉴定,把好抵押物足额、变现关。应对贷款抵押物实行县联社鉴定制,其做法是:由县联社成立鉴定小组,负责对贷款的抵押物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及市场实际价值现场鉴定。并根据抵押物所在地理位置、商业价值建筑物构造等不同情况,对抵押值与贷款额之间的比例实行区域差别,做出鉴定意见,确定贷款的最高限额。四是实行法律顾问制,把好贷款手续合法关。应在县联社一级设置专门的法律咨询机构,配备既懂法律,又懂金融业务的骨干为法律顾问。并行文明确:县联社大额贷款必须经过法律顾问签署意见,方能研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3、改进信贷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信贷管理体制。

一是按照“预防为主”的思想,构筑信贷风险防范多道“防火墙”。要建立全员参与,全体相关人员监督的内控机制,使信贷业务的上下部门或上下岗位的接口得到有效控制,确认并掌握业务部门或流程中的风险控制点,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以便能够迅速进行风险的识别、衡量、防范、处置。二是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真实、灵敏的信息数据与统计分析系统,提高信贷决策的科学性。在受理每笔贷款前,先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本行业联网的计算机中进行查询,防止多头贷款和垒大户贷款,对有不良贷款记录的实行信贷制裁。三是建立纠正和预防、控制程序,确保信贷管理的持续改进。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经常性的稽核审查制度,采取具体的纠正、预防措施,以不断评价、发现、改进信贷流程,推进信贷管理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显得尤为必要。

4、以人为本,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管理和提高其素质。

一是要合理核定信贷岗位,充实调整信贷人员,使信贷人员数量达到员工总人数的30%。要优先选拔年轻的、文化层次较高的,思想作风优良、与农民感情深厚的人员,把他们充实到信贷岗位锻炼。成绩突出的,要优先提拔,提高信贷人员的群体活力。二是强化员工培训,提高信贷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程序,保持信贷人员教育、培训、技能、经验、职务锻炼、知识更新等工作的持续开展。重点对信贷人员进行敬业爱岗教育和责任心的培养,积极培育其市场意识、营销意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建立贷款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大对违规违纪放贷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严格执行贷款发放的终身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贷款“四包”(即包放、包管、包收、包效益)内容,并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同时,对信用社员工实行考试、考评、考核“三考”制度,定编定岗定责定任务,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差者退,调动干部职工敬业爱岗争上游、尽职尽责创一流的工作积极性,建立起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

5、打造诚信政府应从根本上引起高度重视。

金融经济需要社会诚信,只有确立基本诚信原则,才能保证金融环境健康稳定发展。而政府的诚信、公正就是社会诚信的最根本保证。政府诚信可以影响部门诚信,部门诚信可以影响单位诚信,单位诚信可以影响个人诚信,而个人诚信就会形成强大的社会诚信,有了社会诚信作强力的保障,就不愁没有良好金融信用环境。可见,政府作为领导者,就更应以身作则,率先为范,以诚信为本,努力塑造一个言行一致,带头守信的政府。特别是在信贷领域就更不要缺失信用和用权力去干预信用,而影响了自己的威信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