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老地方 > 总结 > 总结范文 > 正文

农村低保工作总结

2024/07/22总结范文

老地方整理的农村低保工作总结(精选4篇),希望这些总结范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低保工作总结 篇1

我乡的低保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各村委的'支持下,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以全员覆盖、应保尽保的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宗旨,确实保障我乡最低生活保障线下居民生活问题。

根据县纪委、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的通知要求,我乡于20xx年8月1日至8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低保工作自我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程序

1、为了确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村委会成立低保评议小组。

2、我乡凡申请享受低保生活保障待遇的,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户口薄、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及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3、村委会接到申请人申请后,对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实际生活状况进行审核,对其家庭收入进行计算,由评议小组评议,经评议符合条件的,张榜公示后填写审批表,上报乡民政所。

4、乡民政所通过持证入户调查,走访邻里等方法,对申请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生活水平等进行调查核实,合理计算其家庭实际收入,符合条件的上报县民政局,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委会。

二、低保自查工作相关统计数字

截止20xx年6月底全乡享受低保1225户,1731人,通过入户调查与公示,整改问题户45户,退出户数45户、47人,新增户数45户、47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自纠情况

针对以上自查情况,我们认真进行了整改自纠,共取消、整改问题户45户,全乡共调整低保85户、97人,使我乡的低保自查自纠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农村低保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柳背桥社区居委会在石桥铺街道事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低保调查审核以及低保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严格低保审批程序

社区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低保评议制度、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低保分类管理工作名册,社区居委会按不同人员实施了分类管理及参加公益劳动管理制度;搞好长效管理,我们社区,分每周一、三、五、上午10:00至11:00时,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到社区签到,由低保居干和社区管卫生的居干一起带队,打扫居民活动场地、绿化带等。一方面安排有劳动力的低保人员在门岗值班,参加社区巡逻队巡逻,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劳动不到位者严格按低保管理条例处理。

2.加强动态管理

(1)柳背桥社区到20xx年11月份低保发放表止,享受低保户数35户,总人数59人,其中a类人员21户、b类人员9户、c类人员5户;从20xx年12底至20xx年11月止,新增低保户16户;调增低保金3户,停止低保户18户,其中2户迁离本辖区、12户办理超龄养老保险、2户不原意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取消、4户社区干部推荐其就业、已走上就业岗位。

(2)我社区坚持按街道统一的工作程序办事,坚持户主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布、群众评议,将低保政策落到实处。社区对申请享受低保的人员坚持认真调查、严格审核、规范材料,确保低保对象不错、不漏、不误。每月对三类人员进行审核、二类人员按季审、一类人员半年审核一次;为了让上级部门及时掌握各种数据,我社区均能在规定时间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并做到真实、正确。

3.强化分类救助工作

社区现有分类救助人员24人,70岁以上的有1户、重残和残疾人2户、重病有3户。

4.低保与就业联动工作

社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为低保对象联系单位争取再结业,对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实施低保渐退制度,在三个月的试用期中,本人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使低保对象免除了后顾之忧,09年社区干部推荐其就业、已走上就业岗位的有4人。

5.基础管理工作

(1)社区对群众的来电、来访,均做到热情接待,仔细调查,认真记录,认真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为了方便群众举报,社区在张榜公布的公告上公开了街道事务科、居委会的举报电话号码,另设有举报箱一个。

(2)社区根据街道的要求,对每户低保对象的本人申请、审批表、证明材料等都进行归类建档管理。

(3)认真开展低保建档工作。社区居委会为每一户低保家庭建立了档案,做到人数清,人员情况准确,并对低保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6.创新低保管理方法和工作手段

(1)社区居委会干部对辖区特困户低保居民5户,执行一帮一服务、对辖区享受低保困难残疾人2人,执行二帮一服务。

(2)为辖区卧床不起的低保老人、困难户家庭申请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款10050元。

(3)在20xx年春节来临之际,社区工作人员分批、分期走访、了解、看望了辖区45户低保户;为24户特困低保户送去了米、油、腊肉、板鸭等。

农村低保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我局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我们认真开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及时足额发放到了困难户手中。一年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是存在一定不足。现将xx年我的低保工作情况总结

一、摸清底子,确保低保资金不流失

今年,为了进一步搞好低保工作,确保低保资金能够发放到确实有困难的群众手中,使“人情保”“骗保”等情况能够不发生或者少发生,在我局领导的安排下,组成几个外出工作调查组,分别奔赴外县、区属各乡镇、各社区进行了一次认真细致的摸排工作,查处不符合低保领取资格的共计x人,核实领取资格人数共计x人。严格按照规定做到了能进能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的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困难居民家中,保证了低保资金不流失。

二、靠实责任,确保审批程序把关严

为了能够使低保工作搞的更细致,责任划分更明确,我局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靠实了工作责任,实行“一人一乡镇”、“一人一社区”的工作职责划分,让工作中来事有人办,出了问题责任有人负;制定了统一的低保表格,明确了统一的装订规范,更新了原来的低保录入系统,使经后的低保对象资料查阅、办理更为方便快捷,审批程序更加严密。

三、认真履职,严格执行低保资金的发放程序

作为一个低保工作者,我时刻对自己的工作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因为我们所服务的对象都是弱势群体,在办理申请、审查、审批、核定的过程中,更应该严谨以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严格执行低保资金的发放程序。

四、自查自纠,确保来年工作有一个新突破

自20xx年以来,我们的工作已经即将接近尾声,也需要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作出一个小结,给领导交付一份满意的答卷,让来年的工作能够取得一个更好的成绩,我对自己今年开展的工作做了一个详细的自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范围,服务对象的数量,对我所服务的低保对象进行了一定调整,按照“应保则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及时进行了停发和退保。

五、存在问题和来年工作打算

1.对个别低保户对象的家庭详细情况了解不够详细。

2.对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致使部分弱势群体不能及时了解到低保政策。

3.自己的业务水平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xx年工作打算

1.增加下乡入户进社区次数,进一步了解低保户的家庭详细情况,严把审批程序,使低保对象能够及时领取低保资金。

2.加强对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发放宣传彩页,每次入户调查时宣讲的形式,使低保政策能够为人所知。

3.加强业务及党的有关政策理论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农村低保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我市享受农村低保待遇25338户,49804人。其中一类8274人,月补差70元;二类34817人,月补差60元;三类6713人,月补差50元,第二季度已完成农村低保再次提标工作,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3565.491万元,现平均月补差60.32元。

一、对全市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抽查。

上半年,为了落实周口市民政局周口市监察局周口市财政局周口市审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复查审核工作的通知》(周民文20xx13号)文件精神,加大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力度,全面提升城乡低保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着力解决“应保尽保”、“应退未退”等问题,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我市从5月4日起到5月31日,市民政局对全市农村低保对象开展了一次全面核查,达到了宣传农村低保救助政策,了解民意的目的。通过全面核查,进一步摸清了农村低保救助对象的现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这次共核查20个乡(镇、办事处),抽查123个行政。核查3587户7320人。符合条件2912户,5716人。对不符合条件的675户,1604人给予了取消或调整。全年度农村低保金已足额发放到户。

二、为加强农村低保管理工作,民政局专门成立了农村低保办公室,负责全市的低保工作。

农村低保办公室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划片承包,负责到人,每个人负责管理几个乡镇的日常工作。重点关注低保对象多、问题多,上访人员多的乡镇、村。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消化在基层。

三、对民政电脑录入员进行培训。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低保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豫民明电[20xx]6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加快全省信息化管理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救助平台,进一步提高基层工效率。11月12日,我们对全市的民政系统电脑录入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之熟练掌握信息采集软件的操作方法和技能,为下一步开展台农村低保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存在问题比较普遍,今后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我市农村低保工作深入人心,在核查中尚未发现较大的违纪违规现象,救助资金也按时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到了对象手中,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及痴呆傻残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多数困难群众的困难得到了缓解。但调查核查中发现的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不容忽视,必须引起各级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

一是农村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宣传不够,加上村级干部变动较大,部分地方村组干部对农村低保政策一知半解,有的根本不知道,普通群众的知晓率更低。因此,造成执行农村救助政策出现偏差较大的问题;

二是执行政策不严,保障对象不准,关系保,人情保,照顾保的问题普遍存在。少数地方不按程序申报,个别人说了算,村级民主评议,公示流于形式。乡镇审核把关缺失,一些地方任凭村里申报,不进行审核把关或者审核不彻底,造成部分对象不准确。审批环节由于对象多,分布广,时间紧,也往往走马观花,即使抽查发现一些问题,也没能及时予以纠正;

三是农村低保对象界定不够规范。家庭人均收入是农村低保对象的界定标准。和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收人有其自身特点,使得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难:第一,收入难以货币化。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第二,收入的不稳定性。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也增大了收入的不稳定性。第三,老年人口赡养费收入无法确定。家庭赡养费问题极为复杂。如何计算赡养费,如何确认是否给付,给付多少?没有标准,也就无法统计。虽然明确了农村低保标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乡(镇、办事处)对农户的收入、生活等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相对滞后,基本没有全面、准确、完整的数据,存在根据上级的保障指导数确定保障类别,再倒算其收入的“先果后因”现象。存在按人口平均分配低保人数的现象,应保难保、能保漏保的情况不少。

四是救助对象的信息不完整或失真。从乡(镇、办事处)初审后上报到民政局的相关材料,有相当一部分没有真实反映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口以及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相关信息,给审批工作增加了难度。有些特殊救助对象没有户籍和身份证,社会化发放存在一定的困难。

五、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打算

1.做好农村低保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做好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加快我市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我市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是加强城乡社会求助的规范化、信息化的基本要求,是破解整个社会求助体系建设的瓶颈问题,提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关健,也是增强基层工作透明的有效措施,做好这项工作,能够为提高基层工作效率,简化基层工作成本,规范基层操作程序提供有力的保障。根据要求明年2月底将完成这项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对工作合理安排,统筹考虑。在信息采集工作中,要认真细致输入,保证采集的对象基本信息真实准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集任务。

2、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低保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主体和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农村低保工作是关系到我国能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只要还存在低保的阳光尚未普照到的绝对贫困人口,就谈不上起码的社会公平。低保是政府对其公民应尽的义务,是社会救济而不是福利,更不是施舍。农村低保既是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行使的.基本社会职责。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应该注意宣传和加强这方面的思想认识。

3、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使农村低保的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我们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手段宣传,利用乡村广播、村务公开、制作墙报,标语,广告宣传牌宣传,利用发入宣传册,张贴宣传品等手段宣传。将农村低保政策规定,操作办法,申报程序宣传到户到人。做到“电视有图象,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乡村有专栏,墙上有标语”。

4、准确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包括因缺少劳动力、低收入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抚养义务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以通过最大劳动努力,仍然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为衡量标准。要在全面调查了解掌握贫困家庭的成员结构、收入水平、生活费支出、致贫原因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确定,分类别、分情况制定出属于保障对象的条件与范围,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力争达到一个不错、一个不漏,真正让那些连温饱都难以维持的农村贫困人口在政府的帮助下享受最基本的生存权。

5、创新工作机制,实行“阳光低保”。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乡、村两级建立永久性公示栏,村级要设立举报电话,市民政局,各乡镇、办事处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并将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做到一季度一公开,及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实现真正的阳光低保。二是建立月报、季报制度。乡(镇)村两级按月将低保对象的动态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统计上报,以便及时掌握对象的动态情况,把好进出口关,更好地促进动态管理的准确性、及时性、科学性。三是建立相关部门责任追究制度。上级部门对低保实施的相关部门明确其相应的责任及追究制度,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其职责。

6、加大抽查复核力度要求各乡镇要成立低保领导小组,同时乡、村两级要有一个专职低保人员负责本辖区的低保工作。民政局每年的抽样复核率不得低于低保对象的30%。将农村低保政策落到实处,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实行分类施保,特困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