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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读书的抒情散文

2023/12/04好文章

老地方整理的描写读书的抒情散文(精选10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描写读书的抒情散文 篇1

著名哲学家培根的《论读书》。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又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寥寥数语,诚哉斯言。

第一次读到这篇名著,是二十多年前苦学英文时,在《英语学习》上看到王佐良教授的翻译介绍。其时英文程度有限,尚不能深切体会培根文体简明准确的妙处,倒是为王佐良的文言翻译所倾倒。记得王在论及翻译技巧时说,他往往是通读一段落数遍,以准确全面把握内容,风格等,然后一气呵成,用自己的语言把心中所理解消化的内容流畅地表达出来,而不拘泥与一字一句之辨义。深受启发,获益不浅。也因此结识了培根著名的《随笔》。

《随笔》是培根最著名的著作之一,由三十八篇议论文构成。内容涉及人生的方方面面,以作者的独到人生观察,简约的文笔,明彻的智慧,数世纪以来,再版不绝,成为广为流传的名著。曾由读者投票选为《人物》杂志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二十本书之一。其中最为人所熟知的有《论读书》、《谈高位》、《谈真理》、《谈爱情》等。

务实的观察之中,不乏珠玑。比如美不在颜色艳丽而在面目端正,又不尽在面目端正而在举止文雅合度。居高位者乃三重之仆役:帝王或国家之臣,荣名之奴,事业之婢也。(谈高位),皆是用朴质简明的语言表达了深刻哲理的名句。当然,本书原是为当时英国统治阶层的子弟所写的,有些内容虽有历史价值,今日看来难免不切实际。不过,读书的目的不是往脑子里填知识,而是学思考之方法。正如培根在《论读书》中所说读书时不可存心诘难作者,不可尽信书上所言,亦不可只为寻章摘句,而应推敲细思。

在国内时没有见到过《随笔》全本翻译,流传较广的是上述几篇短文。陆陆续续见到过不少译文,仍以王佐良的翻译准确传神。尤其是那种文言体,读来颇有历史感,有些译文甚至超过了原文的韵味。大概就是翻译是一种再创造的体现吧。想起我的启蒙英文老师曾说,真正学好第二语言的根本,是本族语的水平。他的中文功底就相当的深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加体会到确是如此。不过对我来说更多的是从反面来体会的。如果允许做一个没有实验验证的心理学推论,本族语的水平其实是一个人整个语言潜能的具体表现。在成熟个体身上,学习第二语言所能达到的层次,当不会超出这个潜能的范围。

查了一下图书馆藏,居然找到一本王佐良的《英国散文新选》,当然其中收有《随笔》的五篇译文。还有一篇培根简介。给有兴趣的朋友扫出来。至于原文,网上多多。

我的体会是对照王的译文读原文,既能学得大家风范的翻译技巧,也有助于理解培根那十五世纪英文原文,同时欣赏其内容,一举多得。因此把五篇的原文与译文对照放在一起,同时列出了整个原文的网址,以及《中国国家图书馆》网上读书的网址。从那里可以读到全本翻译。不过,好像是很早的译文,半文半白,读起来生涩难懂。另外,网上一些书库网站也有部分译文,比如亦凡书库有三篇译文,没有给出译者。属于白话文译文,有兴趣者可以对照王的译文,会有些有趣的发现。

培根一向被列为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英国哲学家。但在英文文学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大概全因了这本《随笔》。说起培根与英文文学,还有一件有趣的事,就是不少人一直怀疑培根就是莎士比亚。关于这个猜想还有很多考证,可以在网上关于培根的网站看到一些内容。

有一技之长者鄙读书,无知者羡读书,唯明智之士用读书,然书并不以用处告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 ──培根《随笔》

描写读书的抒情散文 篇2

我喜欢一个人呆在我的书房里。一个人,在书房,就像一个人在这世界上,你想要怎样你就能怎样。可惜,这也是个梦想,要实现还真不容易。时不时的总有人走进我的书房里,不是现实中的人,就是幻觉中的人。

很多时候,我读书,是因为我很孤独。读书对于我就像在窥探另外一种奇特的生活,另外一种新颖的思想,另外一种味道的心情。我一翻开书就像是去了另外一个世界里。直到读完,合上书,回过神,眼前仍然飘着浮着许许多多异样的灵魂。他们爱,他们恨,爱了,恨了,仍孤独。爱与孤独是永恒的,恨与孤独也永恒。

什么是“好书”呢?这个我也说不清。但我觉得好的文字不仅是具有情感的而且是具有骨感的。有人总是说:写作应该贴近现实,写作不能不接地气。而其实,写作的真实状况是:你若越是投入写作,你也就离现实越远,你也就与理想更近。接地气也要看接的是什么样的地气。橘生于南则为橘,橘生于北则为枳。

我喜欢读文学书,喜欢读小说,喜欢读诗歌,有时也会写一些。好的小说,在我看来,是那些写平日里暗地里很隐晦的人和事的,是那些平日里不好说或者不该那样做而又非常想去做的,只有这样,才有意思,读起来才爱不释手。好的小说,冥冥之中总会呈现某种命运。好的诗歌,在我看来,就是诗人的白日梦。诗是想不出来的。真正的诗人都具有独一无二的灵魂。每个字在诗人眼里都会具有更多的含义。好的诗句大都是言有尽而意无穷。人生越凄苦,诗句越美丽。诗句越美丽,人生越凄苦。生活是非常实际的,诗是不切实际的。人活着要实际,但又不能太实际。

只有关心生命的人,关心个体生命的人,才有可能接近文学。真正的文学,表现的全是独特的个体生命。文学之所以显得比生命更加丰富和神秘,恰恰就是因为它能够令人惊讶地感受神秘的生命。我之所以热爱文学,至今不愿放弃文学,就是因为只有在文学这个世界里,我的心才相对自由。

我总是对自己说:如果你还爱读书就说明你没有老。人老是不可阻挡的,文字却能永远年轻。不管你是多么老了,你的文字都应年轻,都应让人觉得干净。年轻,干净,就是美。我最失败的时候就是我写作时不是自己(生活中,我无法好好地做一个我自己,这已经是一个事实,我早就举手投降了)。我写下的这些文字具有持久的价值吗?卑微的存在也可以企望伟大的时刻吧。

活在这个世界上,最能使我愉快的,除了阅读和写作,还有什么呢?还是阅读和写作。

描写读书的抒情散文 篇3

做一个美好的人,我相信是绝大多数人的心愿。谁不愿意美好啊?除了心灵的美好,外表也需美好。为了这份美好,人们使出了万千手段。比如刀兵相见的整容,比如涂脂抹粉的化妆。为了抚平脸上的皱纹,竟然发明了用肉毒杆菌的毒素在眉眼间注射,让面部微小神经麻痹,换来皮肤的暂时平滑……让我这个曾经当过医生的人,胆战心惊。

其实,有一个最简单的美容之法,却被人们忽视,那就是读书啊!

读书的时候,人是专注的。因为你在聆听一些高贵的灵魂自言自语,不由自主地谦逊和聚精会神。即使是读闲书,看到妙处,也会忍不住拍案叫绝……长久的读书可以使人养成恭敬的习惯,知道这个世界上可以为师的人太多了,在生活中也会沿袭洗耳倾听的姿态。而倾听,是让人神采倍添的绝好方式。所有的人都渴望被重视,而每一个生命也都不应被忽视。你重视了他人,魅力就降临在你双眸。

读书的时候,常常会会心一笑。那些智慧和精彩,那些英明与穿透,让我们在惊叹的同时拈页展颜。微笑是最好的敷粉和装点,微笑可以传达比所有语言更丰富的善意与温暖。有人觉得微笑很困难,以为是一个如何掌控面容的技术性问题,其实不然。不会笑的人,我总疑心是因为读书的不够广博和投入。书是一座快乐的富矿,储存了大量浓缩的欢愉因子,当你静夜抚卷的时候(当然也包括网上阅读),那些因子如同香氛蒸腾,迷住了你的双眼,你眉飞色舞,中了蛊似的笑起来,独享其乐。也许有人说,我读书的时候,时有哭泣呢!哭,其实也是一种广义的微笑,因为灵魂在这一个瞬间舒展,尽情宣泄。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我大半生所有的快乐累加一处,都抵不过我在书中得到的欢愉多。而这种欣悦,是多么地简便和利于储存啊,物美价廉重复使用,且永不磨损。

读书让我们知道了天地间很多奥秘,而且知道还有更多的奥秘,不曾被人揭露,我们就不敢用目空一切的眼神睥睨天下。读书其实很多时候是和死人打交道,图书馆堆积的基本上都是思索者的木乃伊,新华书店里出售的大部分也是亡灵的墓志铭。你在书籍里看到了无休无止的时间流淌,你就不敢奢侈,不敢口出狂言。自知是一切美好的基石。当你把他人的聪慧加上你自己的理解,恰如其分地轻轻说出的时候,你的红唇就比任何美丽色彩的涂抹,都更加光艳夺目。

你想美好吗?你就读书吧。不需要花费很多的金钱,但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坚持下去,持之以恒,优美就像五月的花环,某一天飘然而至,簇拥你颈间。

描写读书的抒情散文 篇4

夜未央时,占一角书我对语的空间,痴迷于方块字组合生出的万种风情,久之竟恍入书境,待黄粱饭熟,东方大白,方知是书香入梦而来,不禁抚书而笑。

读书常要选择好的氛围,一夜雨声滴答檐下,一帘微风弄书而来,纵然是难得的清静,也别有风味。便是隆冬之时,寒气料峭,置身于“绿意新醅酒,红烛小火炉”的画面,却也浑然忘却了冬天的漫长和萧条;酷暑之日,但咀嚼书中的文字,如品一杯淡淡的香茗。

在“蔷薇一架香”下置一凳一扇,也可算纳良消暑之良方。

要读书,读好书。如果说文字如木似浪,那么读者就是一叶扁舟:风起水兴,激扬腾越,扁舟失重于浪尖波谷,心惊魄动;风平浪静,水流缓缓,扁舟腾越,扁舟自横,闲适安然。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但总以为读一本好书,是面对着一处好风景,感受其间流露出来的或粗犷豪放或纤巧秀弱,或深远空灵或雄伟磅礴的风韵。当与我心有不可遏制的“戚戚焉”时,人达到心旷神怡、养心浴德的境地恐怕就不再是难事了。此时,书已超脱出它本身的价值,成为一个睿智的长者,一个推心置腹的朋友。他面你而坐,娓娓而谈,睛动睫转之间,便可得“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的好处了。好书常须精读,程颐说:“读书之味,愈入愈深。”这味,就是在吟哦低咏地推敲之间。徐然生成,屡读不厌,屡读屡觉馥郁津甜,齿颊余香。

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之法偶一试之,也实在是上上之策。太滞,太过刨根究底,反不易体会书中隐喻的意味。有的人从不刻意读书,但总在蓦然回首中,得来灯火阑珊处的书外之意。初看《老残游记》总不开窍,怎么第一回梦中所见人物到末一回竟成真人,百思不得其解,就放置在一旁。待后来看李公佐《南柯太守传》方知刘鄂是用梦与真两相错合,以证明“人生虚浮,梦里一场”的消极思想,这“顿悟”出的会意更亢奋了我的求知欲。心下便想:古人说,少年读书如隙间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上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但既然坦然坐于庭上望月,立于台上玩月,又何必定要等到美髯飘飘,白首苍苍之时呢?

读书要做到“深入浅出”四字是最不易的。年少时,读书不能入书,不知作者用意何在,更不知欣赏,大声念了两句,丢弃一旁,久了,便忘个精光。但近来读书,又常误入歧径,伏于言下,精啮细咬,俨然蛀虫,处处为书中文字牵制,拘泥于一言一语中。曾深爱李清照的《濑玉词》,读得昏天黑地,竟长时间萦绕于凄婉低沉的词风中,不得开脱。索性不再翻看,拿了苏轼、辛弃疾的书来“攻毒”,果然开阔清朗许多。所以读书一定要出书,以审慎的目光筛一遍书,善者,我用,且用得透脱;恶者,我弃,且弃得洒脱。高尔基说:“每一本书都是一个用黑字印在白纸上的灵魂,只要我的眼睛、我的理智接触了它,它就活了起来”。出入到此,又是何等的驾轻就熟?

想来嗜书成癖的不只我一人吧。每每摊头店里,忽见一本好书,便双目放光,耳热心跳,双手痒痒揣于袋内,方觉囊中空空如洗。偶得好书,又不敢置于桌上,深恐一日不在时,同事朋友借了走,再去索还,怕要高叹“难于上青天”,后悔不迭。不过,大概归功于我无恒的性格吧,读书总随兴。一日,从同事手中看到陆机的《文赋》,惊喜之情不可名状,一口气抄了半本,半年后再从书店购得,初见之情不复再来,竟然束之高阁,随它尘封。但书不应怨我,它知我深爱它,且不矫饰,不虚伪。

夜阑有梦书当枕。我总觉得生活在书所营构的氛围里,嗅着书香,咀嚼书味,躺于书面,坐于书背,夜是这样静谧,仿佛可以感觉空气的流动,枕着一摞书香,且沉沉睡去,睡入历史与现实之中。

描写读书的抒情散文 篇5

满天沉重的阴霾,整整一天遮蔽了深秋朗朗的晴空,夜幕低垂之时,终于招唤来了一场酣畅淋漓的雨水。好像已许久没有听见雨声了,一滴一滴敲打着窗棂,时而缓慢,时而又紧迫,仿佛是从钢琴黑白键的交替转换中,传出的一段动人的弦律。

推开窗子,一阵冷风立刻从窗口钻了进来。秋天的晚风,本来就微微地有些凉,再夹杂着潮湿的空气,更让人忍不住瑟瑟起来。楼下空阔的院落,全然没有了往日的喧闹,那些老年歌舞队里执着的大妈们,恐怕也被这一场秋雨牵绊住了悠闲的脚步,今夜,注定不能舞之蹈之了。

我总是喜欢在这样的夜里,一个人静静地读一本好书。好像雨天有些冰冷的感觉,能够窝在舒服的沙发里,盖着薄薄的毯子,看一段缱绻的文字,连窗外冰凉的夜也变得温暖起来。小时候,还是多愁善感的年纪,一到雨天,平白地就多出许多幻想。常常对朋友们感慨地说道,雨,就是天空的眼泪。如今,每每想到这些,总是忍俊不禁。十七岁,是一场漫漫的雨季,潮湿的心还不懂什么叫做人生。看多了琼瑶和席娟,恐怕也沉浸在书中的缠绵中走不出来了。读书,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变成生命中一件不可或缺的事。常常忍不住感叹文字的魅力,凄婉的、欢快的,似乎都无法抵挡。只要一翻开,一颗心就被莫名地吸引了去,想抽身离开也是欲罢不能了。

渐渐地长大,读书的品味也有了许多改变。琼瑶的小说,早已堆在一边,变成了成长的过程中一段蒙尘的记忆。有那么一阵子,深深地爱上了三毛。高考前的那年夏天,打着手电筒躲在被子里看《撒哈拉的故事》的事,还恍如昨天。看得忘了情,不知不觉就少了防备,父亲一觉醒来,发现了我的“大逆不道”,一顿狠狠地思想教育将我批评得无地自容。随之而来的是第二天一早,所有与高考无关的书,统统扔进了垃圾桶。父亲望着我眼睛里闪烁着的怒火,铁青着脸,没说一句话就扬长而去。我心痛地几近崩溃,我始终不懂,为什么父亲要用这种最残忍的方式惩罚我。高考结束后的那天下午,父亲把我叫到书房,从书柜的底下掏出两个包裹推到我的跟前。我打开一看,眼泪瞬间就流了下来。原来父亲并没有扔掉我心爱的书,那天见我走远了,他又从垃圾桶里将它们原封不动地捡了回来。

许多年过去了,我渐渐地理解了父亲的苦心,每每想起这些往事,总是忍不住微笑。笑我年少时的蠢笨,居然看不懂父亲蹩脚的演技;也笑父亲,想必那个时候他也正恨自己。关于读书,我的启蒙老师,耳濡目染、言传身教的那个人,不正是他自己吗?

我常想,这一生,恐怕少不了书了。所谓生命不息,读书不止,也许就是如此这般的一种心境吧。每每遇上心烦的事,不想再与自己为难,就随手找出一本书来读,心很快就能够安静了下来。文字对于我的吸引力,常常就是这样难以理解。

床头,那盏小巧的夜灯,透着昏黄的灯光,静静地,就像我此时安逸的心情。窗外,滴滴答答一串串紧密的声音,是给秋天最好的礼物。书页中忽然跌落一张照片,我拾起来一看,是前几日在北京旅行时拍的大观园里秋天的残荷。忽然就想起了《红楼梦》里,林黛玉曾经说过的:“我最不喜欢李义山的诗,只喜他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好一幅诗情画意,好一个言不由衷的林妹妹!望着我手中的照片,北京秋日的斜阳映着河塘里一片低垂的荷叶,本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了,再搭配上此时窗外细碎的雨声,是不是也能勉强算得上“残荷听雨声”了?

夜深了,雨的声音更响亮了起来。墙壁上那挂古老的铁艺时钟,渐渐指向了零点,新的一天即将开始了。明天,还会看见秋日里的云淡风轻吗?风雨之后,是一场寒流来袭,还是继续享受着秋天的艳阳普照?

窗外,秋天的雨,还在漫无边际地飘洒着……

描写读书的抒情散文 篇6

我再未见到过那些人,但我感谢他们笑得很好。

白露之后的薄雨天,而后转暴雨,军训的大学生们得了很好的理由同教官们躲在图书馆的楼梯口不训练。

屋瓦上,歌声如一条游龙,惊动一同避雨的麻雀。

我打云影桥走过,湿滑的石板拉着我的影子。影子浮在石上,有点女侠之感。

雨檐下的大学生们在干些什么呢?嗓子依旧嘹亮,或许他们在对唱军歌,一首《团结就是力量》,一首《军中绿花》,一首《爱我中华》……纷至沓来,精彩极了,一个个唱的脸红脖子粗,就是不愿休息。

雨天不适合出行,雨丝沾湿了衣袖,鞋袜也因吃水而变得沉重,是哪传来的一阵阵欢声笑语?麻雀抖了抖羽毛,歪着头看,寝室里,女大学生们新奇又兴奋地盯着,盯着一个人,墨绿色的军帽,浅绿色的短袖,深绿色的长裤,锃亮的皮鞋。大喊:“柳教官,来一个;来一个,柳教官。”一身绿军装的柳教官也不忸怩,拿起杯子,一抖,抻开背面,叠两下,缩到原来的三分之一,顺着被子的纹理刮出两道深痕,叠三下,一块完美豆腐块诞生。没有以往的贱笑脸,反常地开始嗑起了家常,嘱咐这些新生们,大学生了,要自己保持好卫生清洁啊。“柳教官,你今天真像我啰里啰嗦的老妈耶!”人群里爆发出一阵狂笑声,柳教官自己也忍不住,加入了狂笑军行列。

雨季适合别离,薄薄的雾半散,雨珠顺着草身一直从草尖滑到泥土里。湿润的操场,人头攒动。男教官们一个个被围追堵截,一通哄抬了起来,像那山大王下山抢媳妇,那媳妇可不是含羞带怯的大姑娘,却是大手大脚,左右挣扎,欲挣脱桎梏。男生们个个揣着一肚子坏水,一个眼神交汇,被抬的教官的命运便被决定了。云影湖上传来一阵大骂:“你们这群兔崽子。”咬牙切齿程度可见一斑。男生们相视一笑,脚步转向了下一个教官。女生们这边倒是温和许多,要抱抱,要么么哒,要公主抱,要合影,搞笑怪异的拍照造型,笑容永恒地定格在那个下午。

夕阳下,影子拉得长长,三五成群的学生们没有回头,只是挥挥手,算是告别。眼泪顺着鼻翼流到口里,微咸带涩。

我仿佛看到明日的一轮新阳,正好栖在上课教室的窗边。

描写读书的抒情散文 篇7

一直都认为夜晚是一个煽情的时段,站在14楼的高处看着窗外的灯火摇曳,心,宁静的似一泓湖水。这座城市,来了已经两年了,周围的一切景物早已不再陌生,但却依旧寂寞……在广场上坐了许久,觉得身体微微的凉,这座城市真的没有春天和秋天。看着眼前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一切,依然会想起两年前,自己刚来时的那一份青涩,而如今却再也找不到那份青涩的痕迹了。时间,真的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这几天总是会下一阵的小雨,其实我是很讨厌下雨的,但却在这个多雨城市一待就是两年,并且还要继续待下去,不知道是多久。想念北方的风沙,想念北方的胡杨,想念北方的城市……

总是在夜晚的时候才感觉到城市的寂寞,电波在城市的上空回旋,只是让这座城市显的更加寂寞。每天行色匆匆只是为了掩饰住内心的寂寞,我开心的笑着,我忙碌的学着,所以我以为我真的不寂寞了,可是当一个人,看着这座城市的灯火,听着这座城市的声音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依旧还是一个多情的人。关于这座城市,我没有十分的眷恋和热爱,但却有着无法割舍的情结。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冥冥之中吧!时间让我熟悉了这座城,时间让融入了这座城……

喜欢一个人静静的欣赏城市的夜景,虽然并不漂亮。如果能让我选择一个停留的时间,那么我愿意时间永远的停在此时此刻。一个夜晚的宁静,一个城市的寂寞,一个人的孤单……

描写读书的抒情散文 篇8

寒假里,我读完了《刘墉散文精选》,这本书分为5个单元学习、性格、习惯、成长、心灵。读完这本书,我仿佛喝了一碗浓浓的心灵鸡汤,感触颇深。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缺憾不完美的完美》一篇。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通过几个事例告诉我们破的东西仔细看也是很完美的,但我觉得,不仅如此,而且破的'东西背后,或许还有一个感人的故事。这世界上,不完美的物体、不完美的事数不胜数,我们不一定凡事都要追求完美,谁又能说残缺的美不是美呢?

这让我想起我在假期中看的《挑战不可能》节目中的夏伯渝爷爷。他是一位登山爱好者,在年轻时一次登珠峰中,将自己的睡袋借给别人,结果自己的.双腿被冻坏而截肢了。可是他没有放弃,为了圆自己年轻时的梦想,装上假肢后,在40年中4次登上了珠峰,可惜天不遂人愿,他都止步于8400米的高度。

2016年他再次向珠峰进发,在五位年轻的夏里巴向导的带领下,他艰难地爬到了8740米的高度,离顶峰仅100米,可这时突然乌云密布,狂风大作,风吹起的冰渣子打在脸上像刀割一样,情况非常的危急,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雪崩。目标就在眼前,进还是退,夏伯渝爷爷陷入了纠结中。因为年纪、身体等原因,这或许是自己最后一次登珠峰了,100米怎么也要坚持下去。

可是他回头看到5位二十出头的夏里巴向导,他们还那么年轻,那么有活力,美好的未来在等着他们,他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5条年轻的生命,于是夏伯渝含泪做出了立即下山的决定。后来,他们得知,在他登顶的同一天,同一高度有6人丧生。

坏事再一次降临在他的身上,他得了血栓,医生告诉他,登山可能得放弃。或许夏爷爷这辈子也圆不了他的登珠梦,但他的精神已比肩珠峰,这或许是他终身的遗憾,但他换回了5条鲜活的生命,这难道不完美么?

有时一件不完美的事情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就完美了。

这是一本值得反复品读的好书,他能给我指引方向,让我告别幼稚和固执,冲动与叛逆,慢慢成为一个成熟冷静的人,给自己一个无悔的青春!

描写读书的抒情散文 篇9

对读书的方法,培根说得比较抽象,没有说出那些书应该如何?他只是提醒人们,“有些书只需浅尝,有些书可以狼吞,有些书要细嚼烂咽,慢慢消化”。浅尝不就是蜻蜓点水吗?有些知识只要知道就行;狼吞不就是鲸吞吗?

有些知识要求迅疾、新鲜;细嚼烂咽,如经典思想需要品读,要品读,需要把心静下去,需要把时间投入进去,使之消融于我的精神之中。初次的阅读经典,可能给你的感觉就像一盏很小的路灯,照亮你的脚下,光圈也不见得范围很大,不过,只要坚持下去,又会迎来第二盏路灯……一盏盏路灯延续到未来的路上。

等到走过漫长的道路,远离你熟悉的环境时,你若是回头遥望,尽管是山重水复,烟雾迷茫,但你会从心底里发现第一盏路灯的意义。

培根进一步的提醒很有必要,“有的书只需选读,有的书只需浏览,有的书却必须全部精读。有些书不必去读原本,读读他们的节本就够了,但这仅限于内容不大重要的二流书籍;否则,删节过的书,往往就像蒸馏水一样,淡而无味。”不过,这里原则的话说了一大堆不行,对实际的操作没有意义,按照我的观点,只能选择简洁、便捷。

要我的做法便是选读古诗词,浏览的可能是小说,精读的,就是那些有一定思想意蕴的著作,如《蒙田随笔录》、《培根随笔集》、《帕斯卡思想录》、《理想国》、《叔本华随笔》、《尼采随笔》、《西方哲学史》等;还有《道德经》、《论语》、《孙子兵法》、《幽梦影》、《菜根谈》等等。

读书的问题,有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为问题在书中无法解决,只能在书外化解。培根的阅历,使他谈读书有了更厚的底子,更广阔的视野,谈吐就变得非常精妙,“读书使人渊博,辩论使人机敏,写作使人精细。”

描写读书的抒情散文 篇10

曾经自己很恐惧离别这一个词,总觉得世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离别呢?总是纳闷为什么人们不能永远不分离呢?自己曾很天真地想,自己爱的人,爱自己的人,自己永远会跟他们在一起的。

也可以说是因为害怕离别,逃避现实才会这么说。那时的自己虽没有经历过离别,但亲眼目睹过,在电视上看到过,也同样听说过“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句话。但始终不愿接受要离开不想离开的人的现实,沉溺在自己渺小而不切实际的幻想里。

直到我亲爱的外婆逝世,我才第一次真正品尝到离别的滋味。那时我五年级,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心里猛地沉了一下,但没有太多悲痛。然而当我回到家,看到爸爸安慰着痛哭失声的妈妈,我才朦胧间意识到,我的外婆走了,从此她再也不能买给我好看的凉鞋了,从此她再也不能做好吃的甜点给我吃了,从此我再也不能帮她捶背,看她欣慰地微笑了。我还没来得及好好爱她,我还没来得及懂事去回报她,我甚至没有跟她说过“我爱你”,她便不在了。

每当我想起这些,眼泪便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来,泪水会打湿我的衣裳。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明白,我不可能不经历离别,我不想离开的人也总有一天会离开,这由不得我,而是一种规律。人生下来就注定要经历诸多离别,谁也避免不了。

关于离别,在我印象中有一个男同学我记得最清楚,他是我第一个英语班的一个很捣蛋的男孩子。自从那一个英语班结课之后,我们班的`同学便再也没有见过一次面。但他还和我见过一面,那时我才三年级,一次放学回家,看见他坐在我们小学门口,不知在干什么。看到他,我颇为兴奋地挥了挥手,为能在这看见他而感新鲜。他看见我,笑着挥了挥手,说了一句什么,现在我已不太记得,只记得那句话是嘲笑我的,以至于我愤愤然离开了。

后来,我们再也没有遇见过。我和他算不上什么朋友,连话都很少说。当日子过去很久之后,我在偶然一天发呆时,竟想到了那位男同学,想到了那次遇见。那时的我早就忘了他的名字,连他的样子都淡忘了。但让我唯一记得的就是他穿着篮球服,坐在小学大门前的花圃旁,朝我笑的那个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我想到那个场景时,心里便会五味杂陈。

直到现在,当很多以前的朋友从我生命中走出后,我才终于明白为什么。是那个场景教会我离别,告诉我离别的寻常性。我永远不会忘掉那个场景,它象征着我与朋友间的第一次离别,代表着我人生里的又一种离别。每当我想起它,我便会轻轻地叹息。

有一句话很哲理:“相遇便是离别的开始。”。是的,没有人会不经历离别,每当我们开始一段相遇,便宣告着这段相遇注定会有离别的时候。有相遇,自然就会有离别,不可避免,也无法逃避,不管是否愿意,都要接受。我们的人生便是在无数个离别中度过的,与玩伴的离别,与初恋的离别,与中学的离别,与学习的离别,与父母的离别,直到有一天,与世界的离别。

所以,当我明白这个道理之后,对于离别,我便尽力地释怀。我明白了离别有多频繁和正常,也同样不会再因为它而伤感悲痛。对于离别,我只当是一次人生经验,经过之后人生则会更芬芳。

所以,在离别的那一刻,请不要哭泣,只用微笑,然后勇敢地再去寻找下一个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