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万事兴杂文随笔
老地方整理的家和万事兴杂文随笔(精选7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家和万事兴杂文随笔 篇1
都在寻找幸福,都在寻找快乐,其实幸福和快乐很简单。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一家子其乐融融,和睦相处,彼此关爱,互帮互助,身康体健。快乐是什么?快乐就是彼此包容、理解、豁达、胸怀宽广。
——题记
我的父亲母亲。
认真、严肃的父亲。
慈善、勤劳的母亲。
我、妻子和父母留个影。
侄儿、妻子和父母来一张。
偷偷闪一张。
甜蜜幸福的笑容。
侄儿、侄女和奶奶。
儿子、侄儿侄女和爷爷。
我要把月亮托在手中。
耶,包包好像没关好。
我和儿子。
阳光的两兄弟。
酷酷的侄儿。
青春洋气的侄儿侄女。
装正经的两兄弟。
小朋友蹭个影。
哥,借你的肩膀靠哈。
儿子调皮,侄女文静。
侄儿侄女来一张正照。
吃个饭都不忘了来一张的两兄弟。
团圆三兄妹。
侄儿和郑校长图书馆的故事。
哥,你的脸比我的大哦,肌肉还多且结实。
来爷爷奶奶家中中合个影。
我就看看。快乐就这么简单,幸福就是家人喜笑颜开。
家风很重要,家风对孩子的影响很大,父亲在教坛耕耘了三十多年,他把最美好的青壮年时光奉献给了教育事业,虽不敢说桃李满天下,起码还是有几千学生。父亲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对子孙的影响很大,无形中教会了子孙们凡事认真、负责的态度。母亲勤劳、善良、仁慈在潜移默化中教会了我们很多东西,这是花再多钱也学不来的,感谢父亲母亲。
家和万事兴杂文随笔 篇2
记得成龙在二零零九年唱过一首歌,叫《国家》,里头有句歌词,叫做“有了强的国,才有富的家”,其实我一直觉得有了幸福的家庭才能有强盛的国家。
没有上大学的以前,觉得幸福的家庭生活是常态,但是上了大学以后,才发现幸福的家庭在当今这个浮躁的社会里是一件十分难得的事情。我非常幸运能够在有这样一个家庭并幸福地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我一共有两个姑姑一个当医生,一个当老师,我爸爸的弟弟在我们这里叫做二爹。二爹是爸爸的兄弟姐妹中当年考学唯一一个出内蒙古自治区读书的人。
我从小到大,和大姑和大姑父来往很多。记得我上高中的时候,我们寒假补课,大姑和大姑父中午来到我们家吃莜面,两点我上学走的时候,四位大人还在酣吃,等到我下午放学回来的时候,他们开始喝茶,差不多午夜的时候才走。第二天和我当时的同桌分享了此事,她感慨道你们之间的关系真好。
第二件事值得大书特书一下,我高考报名的时候,需要分析大量数据,我大姑夫从下午二点开始到下午六点报名结束,一直在我的报名现场帮忙分析数据,安抚情绪。此事也让我感受到大姑父人很热情,也很聪明。听我大姑说,大姑父是当年他们那个落后的贫困县的高考状元,是读书改变了他的命运。同样我也要感谢一下我亲爱的老姐,要不是她飞快的指头,否则在报名的时候会留下终生的遗憾。
小的时候,特别喜欢我大姑家,到了过年的时候,都不肯离开。印象特别深刻的一点:有一次,我、姐姐、表姐三个人一起写作业,表姐出题考我和姐姐,现在回忆当时的场面感觉还是很温馨。大姑一家已经迈向新的阶段,表姐已经有了孩子,祝他们一家幸福,一切顺利。
我母亲生我较晚,以至于我无论在贾家的同辈兄弟姐妹中,还是在云氏家族的同辈兄弟姐妹中排名在后,一般都是我叫别人姐姐或者哥哥,但我还有一位小我不足半年的弟弟,叫我姐姐,我对于他寄予了无限希望,因为他是我们贾姓同辈中唯一的男孩子。
上高二的时候,我二爹和我二舅谈笑风生的去超市买材料,准备利用我姥爷家的菜地为家人种植绿色蔬菜,从此以后我们家就吃上了放心蔬菜。再次特别感谢我二爹,因为有他的辛勤劳动,我们才能在这个食品安全如此严峻的情况之下独善其身,还能闻到来自遥远的自然的味道。在我准备写文章的时候,我二妈经常帮忙校对,给我很大的鼓励,正是有大家庭亲人们的鼓励,我才能一直坚持下来。所以谢谢大家。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当我和表哥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就剑拔弩张,在此我想申明的是,不是我太蛮横,只是我哥哥太讲理。以后我有时间了要好好向二姑请教打扮,前段时间二姑知道我皮肤过敏,从网上为我购买了特效药,药刚买回来,她就帮忙送过来,谢谢二姑。在我的印象中,二姑夫是一个很风趣的人,跟他在一起,就感觉不到闷。
我的.大家庭是一个很有爱、很温馨的大家庭,以后我们也要加油,把家庭这个优良的传统长久传承下去,代代传承下去。
家和万事兴杂文随笔 篇3
死琢磨的多了,透了,反倒懂得了该怎么活。
好好爱自己!
真正爱自己!
这里涉及什么是真正的爱的问题。爱,是我们一辈子要学习的能力。太多人借着爱之名伤害着彼此。感兴趣的可以看看《爱的能力》这本书。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爱自己的问题。以前我们接受了太多爱自己是自私的理念,如果你明白了什么是爱,真正爱自己的问题,那么你就会明白,爱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最近每天和一个50多岁的阿姨晨跑,我跟她聊我看到一些五六十岁的老人,活到这个岁数,眼界越活越小,觉得很可悲。
她跟我说,现在这个世界,我们永远不懂意外什么时候降临,所以不要想那么多,不要犹豫那么多,不要等,不要混,想做什么就去做。
她跟我说了,她和她老公年轻时候一件事情,那时她老公在单位负责采购,可以开车到处逛,她提出想让他带她去逛逛,每次都说下次吧,以后有的是机会。她笑着说,等到现在退休了也没实现。
不要等,不要混。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知道,我们的终点是死亡。我们活着的每一天都是向死而生。
所以我们不用思考死的问题,只需要想怎么好好活着就可以了。
家和万事兴杂文随笔 篇4
每一次出行都是对自己的超,尽管于我来说不免有夸大之嫌,但毕竟体力的锻炼与魄力的考验却也是日后自我肯定的明证或回忆,然而这一切似乎又与出游地及周边以及沿途的风景无关。我从来没有刻意追求被陶冶或过度渲染与自然融而为一,于不知不觉中妙悟人生或体悟大道,只是随走随行,随行随望,甚至随心变换目的地,也许有种信马游缰的自在,也许是贪婪而不自知的自我陶醉。可是,即使这样我仍然向往神圣,渴望经受圣山圣水的洗礼,看似貌离神却是合起来的。去青海的路上,我一直矛盾着,到了之后,依然是迷茫与自我超脱相交织在一起。
塔尔寺的红墙金瓦与梵音佛乐,日月山的古老久远与美丽传说,与其说是美丽画图,莫若当之历史与时空的短暂相接,或现实与内心的永久契合。那时那刻,仿佛云彩开始了流动,空气变得一尘不染且一动不动,惟有独立风中或伫立凝望,方可放心呼吸。
路上,曾有改变路线绕道观赏沿途风景的想法,最后还是坚定了信念,一路前行,直奔目标。 去青海湖的唯一目的,现在说来还真有点不好意思。八月份正是高温酷热时期,去清凉之地避暑成了我及家人的首选,于是我们向西宁进发了。及至走上旅途,才感觉此行不仅可以满足乘凉之愿望,还有许多未知的期望可以蠢蠢欲动。孩子就希望吃遍所有休息区的美食,因为在孩子看来,所有的商超是流动的,而且风格迥异的建筑物里是应该有丰富而且充满奇幻色彩的食物的。妻子则由不喜远行的劳力劳心到主动与孩子一起走进美食世界外,还开始了漫漫童话之旅,沿途景物拾取自由,尽可进入神奇与梦幻,黄河、高地、小渚、红壤、青岩、层峦、翠林,还有风、云,以及高速、汽车,路边的村庄、羊群、行人……后来,妻子索性表示就这么走下去,一直到天荒地老。我笑她过于浪漫而任性,她则嗤我不懂旅行。
起初是一站式旅游,及至到西宁才发现到青海湖还有段距离,于是去了塔尔寺,并在参观之后下榻当地宾馆,第二天一早便向着圣湖出发,没想到又途经倒淌河、日月山,在山尖上还着实遥望了一番历史,感叹了一回千年历史车队迎送公主碾压出的车辙…… 这也许就是旅行,一直在路上,一直在景中。
长途行驶的困倦早被向往的急切赶走,快到湖边时,才经路牌提示,还有许多沿途美景名胜,太急没有准备,只有忍痛割爱。
到得湖边,高兴的首先是孩子,惊呼看到了大海,尽管未曾到过海边。妻子则显得更兴奋,老早跑到湖边,手掬湖水摆造型,嚷着为她拍照。
湖水是深蓝清澈而辽远的,曲木栈道是古朴素雅而漫长的。走在栈道上,如行在湖水上。游鱼时而探头,水草则尽情摇曳。我也曾想给孩子普及一下湖的来历及相关传说,一望远处的无边,还有与湖水融为一体的天空游云,以及在服务区里看到的景区沙盘,我们所处只是湖区一角,且只是一时一季的一角,索性与妻子、孩子一同乘船,向湖水更深处游览。
我们从船头走到船尾,又从船尾走到船头。湖水蓝得发碧,但船头劈开的波浪和船尾甩开的浪花却洁白如雪。艳阳下,我们在船上吹着带着咸味的凉风,欣赏着无边的不可言语的快慰,及至船体靠岸我们仍在风中畅想。
怪石嶙峋的岸石,平坦如砥的湖岸,清澈见底的岸边水洼,几次留住我们的脚步,几次又与之挥别。
出发前,曾在心中描绘过一幅湖景,也曾想挥就一段文字,可到达之后,身临其境,却竟无言以出。我曾对自己这样的窘迫做过自我批评,但无论如何也没能使自己信服,即使今天我还是未能对心中的向迷有完整的描述。不过,在回来的路上,当看到云彩留在青山顶、绿草坡上的巨大的身影时,才突然明白,或许此行仅就是想做个牧人,放牧那天边的云彩,只不过地点应该是在青海湖边。
家和万事兴杂文随笔 篇5
当小哥说他要去守那个秘密十年的时候,我很难过,吴邪问他,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按照承诺,老九门到现在,应该是轮到谁,小哥轻描淡写的说,你。彼时我终于明白网络上流传的一句话,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的缘由何在。
小哥性子冷淡,万事都入不了他的眼,不言不语,但尽收眼底。他对出生入死的兄弟的关心都不表现出来,一路下来,小哥的从容不迫,处事不惊,包括吴邪也会说,他在,安全感就在。小哥就是南派三叔所说的那种无视痛苦的人,他总是默默的,默默干所有事情。小哥外表冷漠,骨子里却很有情。一路上他救了伙伴无数但依旧很淡然,我想,真情是不需要表现出来的,即是对对方了解,那他怎样对待又有什么关系。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了然于心,这就是默契。
小哥对吴邪说,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酷哥张起灵能说出这样的话来真是不容易,看来他有多重视吴邪。经历一路生生死死,最后还能面对面站在一起,这份感情太深厚。张起灵拿吴邪当做朋友了,尽管他还是不言语。
小说最后,张起灵对吴邪说,我是来跟你道别的。一起出生入死这么久,突然要离开,吴邪怎么不伤心,或许他了解吴邪的性子才没有不辞而别,况且这一别就是十年。这个专业失踪户终于要说再见了。我想,如果他再失忆,那他记忆深处,肯定是吴邪,他不会忘了的,十年后吴邪前来赴约,当那扇隔绝人世的青铜石门打开的时候,他会笑着看着眼前这个人说,你来了。
吴邪在他要去长白山前百般阻拦,吴邪也知道,他又怎能劝住。吴邪问他,你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张起灵回答,意义这种东西,有意义么?或许他思考过了,得到的结果就是,他活在世上就有重大的使命,这不是说能拒绝就可以不接手的,这必须是他的选择。所以他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没有意义。也许我读懂了张起灵,又或许我根本就不了解他,在无数人眼里,他早已不是书中人了。
不得不说的是小说的作者南派三叔他成功的塑造了这个人物,《盗墓笔记》一到八,张起灵说了379句话,但无数读者看到的,是这个人的灵魂。南派三叔说没有比这更合适的结局了,张起灵会消失,但十年后,他还会出现。倘若结局是让他适应现代生活当个普通人那似乎偏移了创造这个人物的初衷。结局留给读者无尽想象的空间。
十年,静候灵归。
十年,灵已归。
家和万事兴杂文随笔 篇6
1.
我从入职第一天就喜欢我们老大了。 没办法,我这种从小缺少父爱的女孩,向来对成熟儒雅的中年男人没有抵抗力。
公司女孩子很多,老大就像是花团锦簇的一抹绿色,成为大家勾心斗角的目标。女孩子的那些小心思,在老大开会的时候一览无余。唇枪舌剑,明争暗斗,互不相让,老大小心地平衡着这些关系。
老大年轻的时候在欧洲读过书,他会意大利语,不知道是不是被意大利的海风吹多了,我看着他,就看到浪漫两个字。当然,这份浪漫不会属于我,永远也不会。
老大不到五十岁,喜欢打网球和高尔夫,身材高大挺拔,我没机会看过他的八块腹肌,但我在想象中看过。或者应该至少有六块吧。
他穿着各种颜色的衬衫,绿的、粉的、蓝的。我从来不知道这些花枝招展的衬衫在一个中年男人身上竟然那么舒服和谐。
我甚至不觉得他已到中年,因为周围太多中年油腻男,和我们老大根本不是一个量级。
2.
我二十八岁了,七大姑八大婆无比热心地为我一个个介绍对象,好像我不结婚碍着她们什么事了,害得她们吃不香睡不安。我不想被她们说我剩下来是因为太清高,所以她们介绍的我每一个都去看。
但有了老大做参照物,所有人都相形见绌。
有些太夸夸奇谈了,我们老大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说话,大部分时候他都在听你说话。
有些太自恋了,开个小公司仔就觉得自己了不起,我们老大有三间公司,从来都说自己能力一般,还有很多要学习的。
有些太不修边幅了,才三十岁出头,就放弃自我形象了,隔着衬衫我都可以看到那微微凸起的'肚腩,被塞在紧身衬衫里很憋屈的感觉。而我们老大快五十了都没有一点中年发福的迹象。
而有些则太严肃了,我说个笑话都需要解释笑点在哪里,搞得聊天变得兴致索然。而我每次讲笑话,老大都能准确Get到笑点,还能完美地接下去,引起下一轮爆笑高潮。
是的,老大在我心目中是最完美的。
但这个完美的男人不属于我。他有自己的太太,和两个可爱的孩子。
这些我从入职第一天就打听到了。但这不影响我对老大的好感,和暗恋。
3.
但暗恋也是很甜很美的,甚至荡气回肠的。
我以前是随遇而安得过且过的,业务在公司中等就行了,但入了老大公司,我无比勤奋,如愿以偿成为公司Top销售,只是为了让老大对我刮目相看,开会的时候多点问我的意见。
我以前是不懂打扮也从来不化妆的,但我后来积极参加服饰搭配课程,参加色彩课程,参加化妆培训,只是为了老大偶尔的眼睛一亮,因为我搭配的衣服太出彩了,我的妆容也越来越精致。
我以前英语是很烂的,但后来下班后即使累死累活的,我都坚持去参加英语培训,只是为了偶尔有老外客户的时候,我脱口而出的流利英语,让老外在赞叹老大有如此优秀员工的时候,老大显露出来的那份不动声色的自豪。
我以前是不会打网球的,但后来我请了教练,有空就去练习,即使在骄阳似火的夏天,目的很简单,就是公司偶尔举办活动的时候,我可以和老大对打,让他惊喜:原来你也会打网球,原来我们有同样的兴趣。
但我对老大没有太多的非分之想,除了偶尔做梦之外。在梦里他温柔地牵过我的手,深情地吻过我的唇,在梦里我第一次有那种心悸的感觉。但梦境是不受我控制的,所以不作数。
在老大公司的那段时间,是我个人提升最快的一段时间。我实现了一份完美蜕变,从一个不会打扮的追求平庸的小女孩,蜕变成一个懂时尚、懂搭配、业务能力强、英语流利还打得一手好网球的熟女。
这份改变令周围的人对我刮目相看。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暗恋着老大。 为了博取他的一个笑容,一句赞赏,和一瞥欣赏的眼光。那种感觉像极了小时候,我拼命读书年年第一,只是为了让爸爸多看我两眼,记得还有我的存在。
4.
老大应该是知道我暗恋他的,因为我看他的眼神和别的同事是不同的。我是专注的,热烈的,甚至是崇拜的。我在想,如果那时候老大,如很多男人那样,利用一个女孩的崇拜。只要他稍微主动一点点,那时候的我,也许会愿意投怀送抱的。
但他没有。他甚至没有戳穿,哪怕是我离开公司那天。在欢送会上,我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不着边际的话,我亲密地挽着他胳膊拍照片,就像女儿站在爸爸身边。临走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告诉我他很珍惜我在公司的时间,希望我未来一切都好。
但我现在多么感激他,没有利用我当时对他的那份暗恋和崇拜。
他令我变成了一个更好的人,我更喜欢的自己。他令我每次回忆起他,和那段与他有关的暗恋时光的时候,都觉得甜蜜而温暖。
家和万事兴杂文随笔 篇7
春夏秋三季,在中国西南部彝族同胞祖居的那些海拔2000米以上的高山上,总有大片大片的苦荞花自由开放。紫红色的茎枝和碧翠的绿叶上,是一串串奶白色、或粉红色、或淡黄色,形似丁香的苦荞花,蓝天之下,一片片,一陇陇,一山山,妩媚多情,生机昂然,宛若一幅幅活的天画,在这些离天最近的地方舒展,又似天上的彩云累了,伏在青青的高山上息歇。苦荞,就生长在这些天人接壤的地方。
在五谷杂粮中,土黑色的苦荞最不起眼。苦荞原本非谷物,是与何首乌同类的蓼科植物。然而由于易于栽种并可以食用,老祖宗们把它当成五谷杂粮。又由于食用略带苦涩,在杂粮中苦荞排位最后。还因为古人称苦荞为“净肠草”,《本草纲目》称其具有“实肠胃,益气力,续精神,利耳目,能练五脏滓秽”之功能,山民们也把它当成一味中药来使用,然而在中医药方里,人们很少见到它。在中国的历史上,苦荞因其似粮非粮、似药非药的特点,以及产地高寒贫脊,因而从未登上过中华农耕文明的大雅之堂。只是在贫穷落后的四川凉山、贵州威宁、云南宣威等地彝族同胞祖居的高寒山区,时不时充当主粮,与世世代代热爱它的山民们相依为命。
苦荞耐寒、耐脊,喜在高山瘦地上生存,不用除草,毋须杀虫,不要施肥,山民们只管把种子一撒,到时来收获就行了。纯粹的刀耕火种,纯然的阳光生成。有人想提高苦荞产量,把苦荞种在肥地里,施化肥,勤锄草,精呵护,苦荞花的确开得很美,长得也相当高大。然而,却偏偏少结籽或者干脆就不结籽。不贪婪,也不给贪婪以机会。
也有人曾经把苦荞从原产地的高山上移栽下来,绞尽脑汁,万般照顾,苦荞也结了籽。但移栽的苦荞品质已经全变了,各种能量、营养成分的含量比例与原地栽种的苦荞大相径庭,南橘北枳了,此苦荞非彼苦荞了!苦荞只喜欢生长在那些离天最近,天人接壤的地方,那儿虽然地瘦天荒,但艳阳高照、清风吹拂、雨露滋润、温差沐浴,虽似闲花野草,却可尽享天伦。
在会开花结籽的植物家族中,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异花授粉来传宗接代,与苦荞最亲近的甜荞,也属异花授粉植物。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老天爷偏偏给苦荞一个“自花授粉”的特权。于是乎,苦荞毋须浓妆艳抹、生长花蜜去献媚于昆虫来传宗接代,苦荞花的纯纯的贞操,达到了神圣的极致。本然的无求,品位与天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