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朋友离别的优秀美文
老地方整理的与朋友离别的优秀美文(精选7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与朋友离别的优秀美文 篇1
四年前,我牵着妈妈的手小心翼翼地走进校门,但眼间,再经过短短一个多月时间,我却要告别这明亮、宽阔的教室,告别一位位慈祥和蔼的老师,告别那些与我相处多年的同学,忽然间,一股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有些苦,有些涩,但更有些甘甜。
刚来学校,一切都那么陌生,新的面孔,新的环境,新的老师,这一切都无时不刻吸引着我。很快,这股陌生变成了熟悉,但在将要离校的今天,小学最后冲刺的时段,这股熟悉又化成了一种深深的留恋。
支一帆就是我在学校中认识的第一个好朋友,他骨瘦如柴,但中午饭量却大得惊人,总以蚕食鲸吞的.速度消灭了一盘盘午餐。支一帆最大的特点便就是“自恋”了,“为什么我长得这么帅”这句话就是我接触他以来听得次数最多的一句话,然而这种“自恋”更就是一种幽默,因为他,我们班中又增添了许多欢笑。
把手往桌上一搭,头微微向下一点,这便就是潘杰斌的形象招牌动作,他总喜欢故作深沉的样子思考一阵子,然后回答。潘杰斌平时总就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态度,但到关键时,他却会伸出援助之手,常常使我感激不尽。
二手往上一跷,张开笑脸,甜甜地说着:“我就是乖宝宝。”不用说,肯定又就是王子锴在装可爱了,别看王子锴人高马大在,往那一站,就像一堵厚实的墙,实为我班“重量级选手”,但他满脸天真,常常以四五岁小孩的语气和我们说话,样子憨态可掬,对于他的顶头上司潘杰斌、周意敏更就是百般的服从,其样子使人忍俊不禁。虽然如此,但经过他长年课外书积累,可谓我班“智多星”,因此,王白菜、王小牛以及他那自封的“王有才”等称号在班级中流传开来。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再过一个多月后,我将往人生的下一站——中学了,在那里,一切又将就是一个新的开始,但我永远不会忘记我的母校以及那些难忘的记忆。
与朋友离别的优秀美文 篇2
“也不知为了什么,忧愁它围绕着我,我每天都在祈祷……”床边的手机响了,随便瞟了两眼,原来就是同学打来的。
“喂,蜗牛在此,有何贵干?”懒懒散散的起了床,已经日上三竿了,但我依然没有睡够,往窗外一看,今天就是个好天气,不知兔子给我打来作甚。
“喂,蜗牛吗?我有重要的事跟你说!”兔子急促的语言使我睡意全无,不知她有什么事跟我说,但我感觉得到,这件事一定很急很急。
“怎么了?慢慢说。”我故意装淡定,但我还就是平静不下来,不知她就是调口味还就是真的有事。
“蜗牛,有些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我说了请你不要伤心,因为你就是我最好最好的蜗牛。我妈妈说要让我退学,虽然我并不愿意……”这句话还没有说完,手机一点一点的从我的耳边滑落,重重的摔倒了地上,发出了“啪”的一声。
这个消息来得太突然,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似乎像被雷劈了似的,呆坐在床边,原本今天约了同学去游乐场,兴趣顿时全无,为什么,兔子原本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回想曾经,我们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做功课,一起买文具,甚至在同一个床上睡,如今,她,却也要离我而去,六年级到底就是不就是一个噩梦,这个噩梦让我身边的朋友们一个一个的走掉,最后,只剩下孤零零的我自己,命运,难道就这么残忍吗?
我不想,也不敢想,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走下去。我失去了唯一的最好的朋友,就像失去了我身体上的某一个部位,以后的日子,我无法想象,在没有朋友的学校中,哪里又有我的立足之地呢?难道要我孤零零的走向一所新的学校吗?命运真的那么弄人吗?
罢了,过去随值得怀念,但时光不能倒流,我们不能回到过去,不能重温过去的情景,也许,我会用时间,去忘掉该忘得,留下值得我怀念的,这也许就是平复我心情的最好的办法了。
与朋友离别的优秀美文 篇3
你走了,走的义无反顾,走的无牵无挂。因为梦想在远方,启程在脚下;因为远方有憧憬的美好未来,远方有更美更壮丽的风景。故想对你来说,是孕育你的摇篮。长大了,就要走出摇篮到远方去看风情。少年仗剑走天涯,或许这就是你行走远方的理由。你走了,我却忆你如初。
你走了,留给我的只是背影。我的世界一下子都是背影,印象定格成我永远的目送,你不断地前行。你走后,仿佛街角一转你就会笑着跑过来,仿佛门铃一响你会把门打开。秋千上可还留着你坐过的体温?球场边可还有你洒下的.汗水?我去了,那里只有风孤独地吹来吹去,那里只有尘寂寞地忽东忽西。学校依然书声琅琅,却再听不到和声里有你的音;球场依然龙腾虎跃,却在看不到队伍中你的影。我大学校走过,侧耳细细地聆听,仿佛你还在其中;我在球场漫步,瞩目慢慢地找寻,仿佛你就在其中。你走了,我却忆你如初。
你走了,远方有风雨,远方有彩虹;你走出了我的视线,却走不出我的目光。你的世界有你健康快乐地成长,我的世界有你喜怒哀乐的记忆。拿出手机,你在屏幕上注视着我;放开音乐,有你的声音在打乱节拍;站在高山上望着远方,而你不正在远方么。你走了,我却忆你如初。
你走了,你真的走了。你带走了我的整个世界,我留了下你的全部记忆。你走了,我却忆你如初。
与朋友离别的优秀美文 篇4
一个人孤独的时候,我会常常想起和她在一起的一段时间,那时的我牵着她的小手,一起漫步在那醉人的月色之下,一起欢笑,一起打闹,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一个人。回想起来是那么的甜美,如同棉花糖一样;柔软而又甜美。但遗憾的是,现在这一切都已经成为了过去。
很多时候,并不是自己错过了爱情,而是自己实在是跟不上它的脚步,缺泛经验的我不知道如何才能够完好地保存一份真爱。导致每次都是那样的任人心痛的结局。
爱情,来的时候很突然,走的时候比来的时候更突然。是因为自己缺泛这方面经验?还是因为自己根本就不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我很迷茫,也很惆怅。我一直在寻找自己的过错,希望能够在错误中找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找到自己的失败原因所在。但是,当爱情再次面临在我面前时,我仍然依旧走的是之前的道路,没有任何的改变,没有任何的进步。
一个人走在街上时,看见那些成双成对的情侣们,我很羡慕她们,为什么她们就能够做得到,而我总是以失败而告终呢?有时候,我很想去请教一下她们是怎么做到的,但是,我又不好意思去,始终用谎言来欺骗自己,没有遇到真正的爱情!
我非常可渴望自己可以拥有一份唯美的爱情,时常幻想着自己和一个女孩能够像童话故事里面的王子与公主,过着浪漫唯美的爱情生活。但是,幻想始终是幻想,它成不了现实!现实中的我,什么也不是,而且,还是一个不懂得爱情的人,不懂得如何去爱的一个人。
说实在的,爱情;就像是一个麻烦,没完没了的麻烦。爱情;就像一个螺旋状的图形,看久了就会让人晕头转向。如同一个充满气的气球,放手后,它就会随风自由地漂荡,泄气后,它就变得干瘪而无用。我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笨?还是因为自己没有这方面的天赋?不知道如何与一个人去真心地沟通?只知道一个味地去关心,一个味地去怜悯。而从来就没有去了解对方真正所要的,真正所追求的。
2月14日,是所有情侣的最美好的一天,也是最浪漫的一天。这一天,你会发现街上很多男孩抱着一束美丽的玖瑰花,献给他们心中最爱的一个人。也就是这一天,让我遇到了一个触发我心灵的她!也许,这是上天有意的安排,也许,这就是所谓“缘份”。在和她一起交谈的过程中,我十分的开心。跟她在一起,无论我的压力有多大,只要一看到她那纯美的笑容,转眼间我的压力会烟消云散。自己黑暗的一面,瞬间变得阳光、变得灿烂。牵着她那双柔柔的小手,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贴心。感觉自己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男人。牵着她的手,走在热闹地大街上,我会用傲视的眼光去看那些过往的单身人们,让他们也来羡慕一下自己,满足自己内心的虚荣,片刻间;嘴角会露出得意的笑容。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并没有吸取之前的教训,仍然用之前最老套的方式去爱一个人。发现我与她之间并没有最初那么的甜美,也没有了默契。似乎她在有意的躲避着我,也对我产生了反感。而我并没有在意她的反常举动。仍然一味地去关心,一味地去爱惜。导致最后拥有了这样的一个结果,一个任人非常心痛,非常难过的结果。
我从来就没有真正地去站在对方的立场去思考问题,我从来就没有真正地去了解过她,不知道她所需要的,不知道她所追求的。只知道按自己那老套的方式去做,只知道一味地去关心和爱惜。
我是一个不够格的男人,我不懂得什么是浪漫,我不懂得什么是爱情,我不理解一个人所要的爱情是什么样,更不知道别人所追求的,别人所想要的'。也许是自己的思想太过于传统,也许是自己真正的跟不上爱情的步伐。
我是一个不够格的男人,我给不了你真正的幸福,不懂得你的心情,不理解你的想法。只知道按自己的意思去做,从来就没有体会过你的感受。
我是一个不够格的男人,我不配做你的男朋友,也没有资格去做你的男朋友!因为,我不懂得什么是爱,不懂得什么是情!
当自己明白了这一切的时候,我想已经晚了。多么想和你说声“对不起”!但是,我连这个勇气都没有。我很害怕看见你,因为,看见你,我就无法阻自己的眼泪。看见你,我的内心就像针刺般疼痛。原谅我的无知,给你带来的伤害。原谅我的不懂,给你带来痛苦的回忆。原谅我!原谅我……
一人走在无人的马路上,不知不觉中来到了你的窗前下,看见你房里散出茭白的灯光,眼泪不知何时悄然落下,对着你的窗户挥挥手,我只能用这样的方式和你说声:“晚安”!
与朋友离别的优秀美文 篇5
今天星期天,我们休息。于是,我约了周彬彬、沈佳炜等同学去学校操场打篮球。大家集中在一起以后,我就把人分成了两队。然后,我们就打起了篮球来了。
比赛开始,沈佳炜发球。他拿起篮球扔给了王帅。王帅带着篮球跑到了篮球架下面。他正要往上投篮的时候,我向上一扑,把他给罩住了,给我来了一个盖火锅!我很快就把篮球从他的手里夺了过来。我返身向后用力一扔,扔给了自己一方的同学。他接过了篮球就迅速往对方的球篮跑去。我迅速跟着他往前冲。他很快看到有人在前面拦截。于是,他找了一个好机会,把篮球扔给了我。我跳起来接住篮球。看到,位置已经与篮球架不远了。于是,我来了一个三大步。纵身一跃,随着身子向上跳动,把手轻轻一翻。篮球从我的手上飞了出去,进入了篮框里面。“好,黄戌奇打了一个漂亮的三分球!”我高兴得跳呀蹦啊。
沈佳炜他们不多说话,趁我高兴的时候,迅速向我方发起了进攻。很快,沈佳炜也一个三分球,投进了篮中。双方打成了平局。后来,对方又打了一个漂亮的三分球,而我们只打了一个二分球。现在我们落后一分,时间也不多了,只剩下一分钟了。周彬彬也想来一个三分球,可惜球被弹了出来。我立刻跳起来抢球。沈佳炜毫不示弱,也跟着跳起来,把我罩住了。球被我拿到了,可是,不幸的是却被沈佳炜抢走了。时间又过去了,只剩下三十秒钟了,眼看他要投篮,又要给他们得分了。周彬彬看准机会从沈佳炜手里把球抢到了手。他又迅速投篮。可是,他的力气不足,投得太低了,连篮框板都没有碰到。我马上飞身跳起来把球抢到了手。时间还剩五秒。我立刻跳起来来了一个大扣篮。篮球进框,时间也正好到了。啊,我们终于险胜他们赢得了冠军。沈佳炜他们气得火冒三丈,可是都不管用了!
篮球比赛结束以后,我们就谈论着各自回家去了。
与朋友离别的优秀美文 篇6
在很多人的眼里,青春是一个敏感的字词,他像初升的太阳,充满着朝气;他像海浪的搏击,充满着激情;他更像一股清泉,充满着柔情。细细品味咱们的青春时光,觉得内心多的不是感慨,而是开心。没有人能够证明咱们错过了,我只想说咱们依旧青春!
花落水去,丝毫没有留念,一如既往的东逝去,然而留下的却是旧物,让咱们过眼不及。或许咱们在感慨物是人非事事休的无赖,感慨咱们的青春像花落水去一样,留下黯淡无光。那些美丽的记忆将会被冲刷,最美的人将会忘却,而咱们仅有的就是一堆枯渣。
有时候青春是这样的过眼不及,那么咱们的青春将会盛开在什么时候呢?是万物复苏的春季,还是烈日炎炎的夏季;是秋风送爽的深秋,还是寒风呼啸的冬季。时刻给了我答案,我的青春属于一年四季。正因一年四季我依旧青春。
我想,青春是一场盛大的花开盛宴,花的清香让咱们飘飘欲仙,他婀娜多姿身姿一向在咱们心头荡漾,有时候似乎能够拿着青春在咱们的世界尽情的翱翔,没有丝毫的拘束。一杯奶茶、一双帆布鞋或是1条马路等等,生活这些事和咱们的青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暮然回首,发现青春年华的逝去换来的是流光溢彩,是那么的让人着迷。
我喜欢青春,我喜欢我的春天,我更喜欢以前的我,此刻的我,他们给我带来的不是纸醉金迷、钟鸣鼎食,而是一种感动,他们时时刻刻孕育着我,我个性觉得我此刻像是正在我的青春期,那种无与伦比的激情,那种不到黄河不死心的气概,那种欲上天空揽明月的豪情。我沉浸在我的世界、我的青春,在我的世界里,我有过悲伤、有过欢笑,但带给我最多的还是青春的感动。
那时候我以为抓住了一只蝉就抓住的整个夏天,那是我的青春的幼稚;那时候我以为成熟了就活在青春的世界里,那是我的清纯;那时候我以为青春终结了就暮年将至,那是我的愚昧。
此刻我明白了,我的夏天、我的清纯、我的暮年似乎在我的眼里只是一片浮云。而此刻的我觉得我抓住了我的心我就抓住了我的青春;我抓住了我的眼睛抓住了我的青春;我抓住了青春的手我就抓住了我的青春。
青春的光辉永远是那么刺眼,青春的光辉将永远活在每一个人的青春,只有那样咱们才会对咱们自我说:“咱们依旧青春从未老去”。
与朋友离别的优秀美文 篇7
清明节那一天,天空下着蒙蒙细雨,我和爸爸、妈妈、姑姑、堂哥一起回老家给姥爷扫墓。路上,我们看见一丛丛紫色的野花铺满田野。妈妈说:“这真是一座天然的花园!”快到老家了,我忽然想起了杜牧写的一句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踏着泥泞的山路,我们来到了姥爷的墓地。我急着冲上前,没想到脚下一滑,摔了一跤,满身都是泥。姑姑笑着说:“你呀,正好给姥爷拜上一拜。”我们开始祭扫。爸爸把一张张纸用小石子压在墓碑上,接着清理杂草。我和妈妈、堂哥去捡干树枝,然后把捡来的干树枝分成两堆,放上纸钱。姑姑忙着把一道道贡品摆上。一切准备就绪,姑姑点燃了纸钱,又点了几支香,分给我们。我们先拜天地,再拜土地公公,最后给姥爷鞠躬。拜完了,姑姑还站在姥爷的墓前,嘴里念念有词。最后,爸爸点燃了一串鞭炮,红色的碎纸屑漫天飞舞,好像仙女散花。
扫完墓,我们收拾好贡品,等纸钱完全烧成灰烬,才离开了姥爷的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