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子恺最经典的散文
老地方整理的丰子恺最经典的散文(精选6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丰子恺最经典的散文 篇1
伯豪是我十六岁时在杭州师范学校的同班友。他与我同年被取入这师范学校。这一年取入的预科新生共八十余人,分为甲乙两班。不知因了什么妙缘,我与他被同编在甲班。那学校全体学生共有四五百人,共分十班。其自修室的分配,不照班次,乃由舍监先生的旨意而混合编排,故每一室二十四人中,自预科至四年级的各班学生都含有。这是根据了联络感情,切磋学问等教育方针而施行的办法。
我初入学校,颇有人生地疏,举目无亲之慨。我的领域限于一个被指定的坐位。我的所有物尽在一只抽斗内。此外都是不见惯的情形与不相识的同学——多数是先进山门的老学生。他们在纵谈、大笑,或吃饼饵。有时用奇妙的眼色注视我们几个新学生,又向伴侣中讲几句我们所不懂的、暗号的话,似讥讽又似嘲笑。我枯坐着觉得很不自然。望见斜对面有一个人也枯坐着,看他的模样也是新生。我就开始和他说话,他是我最初相识的一个同学,他就是伯豪,他的姓名是杨家俊,他是余姚人。
自修室的楼上是寝室。自修室每间容二十四人,寝室每间只容十八人,而人的分配上顺序相同。这结果,犹如甲乙丙丁的天干与子丑寅卯的地支的配合,逐渐相差,同自修室的人不一定同寝室。我与伯豪便是如此,我们二人的眠床隔一堵一尺厚的墙壁。当时我们对于眠床的关系,差不多只限于睡觉的期间。因为寝室的规则,每晚九点半钟开了总门,十点钟就熄灯。学生一进寝室,须得立刻攒进眠床中,明天六七点钟寝室总长就吹着警笛,往来于长廊中,把一切学生从眠床中吹出,立刻锁闭总门。
自此至晚间九点半的整日间,我们的归宿之处,只有半只书桌(自修室里两人合用一书桌)和一只板椅子的坐位。所以我们对于这甘美的休息所的眠床,觉得很可恋;睡前虽然只有几分钟的光明,我们不肯立刻攒进眠床中,而总是凑集几个朋友来坐在床檐上谈笑一回,宁可暗中就寝。我与伯豪不幸隔断了一堵墙壁,不能联榻谈话,我们常常走到房门外面的长廊中,靠在窗檐上谈话。有时一直谈到熄灯之后,周围的沉默显著地衬出了我们的谈话声的时候,伯豪口中低唱着“众人皆睡,而我们独醒”而和我分手,各自暗中就寝。
伯豪的年龄比我稍大一些,但我已记不清楚。我现在回想起来,他那时候虽然只有十七八岁,已具有深刻冷静的脑筋,与卓绝不凡的志向,处处见得他是一个头脑清楚而个性强明的少年。我那时候真不过是一个年幼无知的小学生,胸中了无一点志向,眼前没有自己的路,只是因袭与传统的一个忠仆,在学校中犹之一架随人运转的用功的机器。我的攀交伯豪,并不是能赏识他的器量,仅为了他是我最初认识的同学。他的不弃我,想来也是为了最初相识的原故,决不是有所许于我——至多他看我是一个本色的小孩子,还肯用功,所以欢喜和我谈话而已。
这些谈话使我们的交情渐渐深切起来了。有一次我曾经对他说起我的投考的情形。我说:“我此次一共投考了三只学校,第一中学、甲种商业,和这只师范学校。”他问我:“为什么考了三只?”我率然地说道:“因为我胆小呀!恐怕不取,回家不是倒霉?我在小学校里是最优等第一名毕业的;但是到这种大学校里来考,得知取不取呢?幸而还好,我在商业取第一名,中学取第八名,此地取第三名。”“那么你为什么终于进了这里?”“我的母亲去同我的先生商量,先生说师范好,所以我就进了这里。”伯豪对我笑了。我不解他的意思,反而自己觉得很得意。
后来他微微表示轻蔑的神气,说道:“这何必呢!你自己应该抱定宗旨!那么你的来此不是诚意的,不是自己有志向于师范而来的。”我没有回答。实际,当时我心中只知道有母命、师训、校规;此外全然不曾梦到什么自己的宗旨、诚意、志向。他的话刺激了我,使我忽然悟到了自己,最初是惊悟自己的态度的确不诚意,其次是可怜自己的卑怯,最后觉得刚才对他夸耀我的应试等第,何等可耻!我究竟已是一个应该自觉的少年了。他的话促成了我的自悟。从这一天开始,我对他抱了畏敬之念。
他对于学校所指定而全体学生所服从的宿舍规则,常抱不平之念。他有一次对我说:“我们不是人,我们是一群鸡或鸭。朝晨放出场,夜里关进笼。”又当晚上九点半钟,许多学生挤在寝室总门口等候寝室总长来开门的时候,他常常说“放犯人了!”但当时我们对于寝室的启闭,电灯的开关,都视同天的晓夜一般,是绝对不容超越的定律;寝室总长犹之天使,有不可侵犯的威权,谁敢存心不平或口出怨言呢?所以他这种话,不但在我只当作笑话,就是公布于全体四五百同学中,也决不会有什么影响。我自己尤其是一个绝对服从的好学生。
丰子恺最经典的散文 篇2
我的左额上有一条同眉毛一般长短的疤。这是我儿时游戏中在门槛上跌破了头颅而结成的。相面先生说这是破相,这是缺陷。但我自己美其名曰“梦痕”。因为这是我的梦一般的儿童时代所遗留下来的唯一的痕迹。由这痕迹可以探寻我的儿童时代的美丽的梦。
我四五岁时,有一天,我家为了“打送”(吾乡风俗,亲戚家的孩子第一次上门来作客,辞去时,主人家必做几盘包子送他,名曰“打送”)某家的小客人,母亲、姑母、婶母和诸姊们都在做米粉包子。厅屋的中间放一只大匾,匾的中央放一只大盘,盘内盛着一大堆粘土一般的米粉,和一大碗做馅用的甜甜的豆沙。母亲们大家围坐在大匾的四周。各人卷起衣袖,向盘内摘取一块米粉来,捏做一只碗的形状;夹取一筷豆沙来藏在这碗内;然后把碗口收拢来,做成一个圆子。
再用手法把圆子捏成三角形,扭出三条绞丝花纹的脊梁来;最后在脊梁凑合的中心点上打一个红色的“寿”字印子,包子便做成。一圈一圈地陈列在大匾内,样子很是好看。大家一边做,一边兴高采烈地说笑。有时说谁的做得太小,谁的做得太大;有时盛称姑母的做得太玲珑,有时笑指母亲的做得象个饼。笑语之声,充满一堂。这是年中难得的全家欢笑的日子。而在我,做孩子们的,在这种日子更有无上的欢乐;在准备做包子时,我得先吃一碗甜甜的豆沙。做的时候,我只要噪闹一下子,母亲们会另做一只小包子来给我当场就吃。
新鲜的米粉和新鲜的豆沙,热热地做出来就吃,味道是好不过的。我往往吃一只不够,再噪闹一下子就得吃第二只。倘然吃第二只还不够,我可嚷着要替她们打寿字印子。这印子是不容易打的:蘸的水太多了,打出来一塌糊涂,看不出寿字;蘸的水太少了,打出来又不清楚;况且位置要摆得正,歪了就难看;打坏了又不能揩抹涂改。所以我嚷着要打印子,是母亲们所最怕的事。她们便会和我商量,把做圆子收口时摘下来的一小粒米粉给我,叫我“自己做来自己吃。”这正是我所盼望的主目的!开了这个例之后,各人做圆子收口时摘下来的米粉,就都得照例归我所有。再不够时还得要求向大盘中扭一把米粉来,自由捏造各种粘土手工:捏一个人,团拢了,改捏一个狗;再团拢了,再改捏一只水烟管……捏到手上的龌龊都混入其中,而雪白的米粉变成了灰色的时候,我再向她们要一朵豆沙来,裹成各种三不象的东西,吃下肚子里去。这一天因为我噪得特别厉害些,姑母做了两只小巧玲珑的包子给我吃,母亲又外加摘一团米粉给我玩。为求自由,我不在那场上吃弄,拿了到店堂里,和五哥哥一同玩弄。五哥哥者,后来我知道是我们店里的学徒,但在当时我只知道他是我儿时的最亲爱的伴侣。他的年纪比我长,智力比我高,胆量比我大,他常做出种种我所意想不到的玩意儿来,使得我惊奇。这一天我把包子和米粉拿出去同他共玩,他就寻出几个印泥菩萨的小形的红泥印子来,教我印米粉菩萨。
后来我们争执起来,他拿了他的米粉菩萨逃,我就拿了我的米粉菩萨追。追到排门旁边,我跌了一交,额骨磕在排门槛上,磕了眼睛大小的一个洞,便晕迷不省。等到知觉的时候,我已被抱在母亲手里,外科郎中蔡德本先生,正在用布条向我的头上重重叠叠地包裹。
自从我跌伤以后,五哥哥每天乘店里空闲的时候到楼上来省问我。来时必然偷偷地从衣袖里摸出些我所爱玩的东西来――例如关在自来火匣子里的几只叩头虫,洋皮纸人头,老菱壳做成的小脚,顺治铜钿磨成的小刀等――送给我玩,直到我额上结成这个疤。
讲起我额上的疤的来由,我的回想中印象最清楚的人物,莫如五哥哥。而五哥哥的种种可惊可喜的行状,与我的儿童时代的欢乐,也便跟了这回想而历历地浮出到眼前来。
他的行为的顽皮,我现在想起了还觉吃惊。但这种行为对于当时的我,有莫大的吸引力,使我时时刻刻追随他,自愿地做他的从者。他用手捉住一条大蜈蚣,摘去了它的有毒的钩爪,而藏在衣袖里,走到各处,随时拿出来吓人。我跟了他走,欣赏他的把戏。他有时偷偷地把这条蜈蚣放在别人的瓜皮帽子上,让它沿着那人的额骨爬下去,吓得那人直跳起来。有时怀着这条蜈蚣去登坑,等候邻席的登坑者正在拉粪的时候,把蜈蚣丢在他的裤子上,使得那人扭着裤子乱跳,累了满身的粪。又有时当众人面前他偷把这条蜈蚣放在自己的额上,假装被咬的样子而号淘大哭起来,使得满座的人惊惶失措,七手八脚地为他营救。正在危急存亡的时候,他伸起手来收拾了这条蜈蚣,忽然破涕为笑,一缕烟逃走了。后来这套戏法渐渐做穿,有的人警告他说,若是再拿出蜈蚣来,要打头颈拳了。于是他换出别种花头来:他躲在门口,等候警告打头颈拳的人将走出门,突然大叫一声,倒身在门槛边的地上,乱滚乱撞,哭着嚷着,说是践踏了一条臂膀粗的大蛇,但蛇是已经攒进榻底下去了。走出门来的人被他这一吓,实在魂飞魄散;但见他的受难比他更深,也无可奈何他,只怪自己的运气不好。他看见一群人蹲在岸边钓鱼,便参加进去,和蹲着的人闲谈。同时偷偷地把其中相接近的两人的辫子梢头结住了,自己就走开,躲到远处去作壁上观。被结住的两人中若有一人起身欲去,滑稽剧就演出来给他看了。诸如此类的恶戏,不胜枚举。
现在回想他这种玩耍,实在近于为虐的戏谑。但当时他热心地创作,而热心地欣赏的孩子,也不止我一个。世间的严正的教育者,请稍稍原谅他的顽皮!我们的儿时,在私塾里偷偷地玩了一个折纸手工,是要遭先生用铜笔套管在额骨上猛钉几下,外加在至圣先师孔子之神位面前跪一支香的!
况且我们的五哥哥也曾用他的智力和技术来发明种种富有趣味的玩意,我现在想起了还可以神往。暮春的时候,他领我到田野去偷新蚕豆。把嫩的生吃了,而用老的来做“蚕豆水龙”。其做法,用煤头纸火把老蚕豆荚熏得半熟,剪去其下端,用手一捏,荚里的两粒豆就从下端滑出,再将荚的顶端稍稍剪去一点,使成一个小孔。然后把豆荚放在水里,待它装满了水,以一手的指捏住其下端而取出来,再以另一手的指用力压榨豆荚,一条细长的水带便从豆荚的顶端的小孔射出。制法精巧的,射水可达一二丈之远。他又教我“豆梗笛”的做法:摘取豌豆的嫩梗长约寸许,以一端塞入口中轻轻咬嚼,吹时便发喈喈之音。再摘取蚕豆梗的下段,长约四五寸,用指爪在梗上均匀地开几个洞,作成豆的样子。然后把豌豆梗插入这笛的一端,用两手的指随意启闭各洞而吹奏起来,其音宛如无腔之短笛。他又教我用洋蜡烛的油作种种的浇造和塑造。用芋艿或番薯镌刻种种的印版,大类现今的木版画。……诸如此类的玩意,亦复不胜枚举。
现在我对这些儿时的乐事久已缘远了。但在说起我额上的疤的来由时,还能热烈地回忆神情活跃的五哥哥和这种兴致蓬勃的玩意儿。谁言我左额上的疤痕是缺陷?这是我的儿时欢乐的佐证,我的黄金时代的遗迹。过去的事,一切都同梦幻一般地消灭,没有痕迹留存了。只有这个疤,好象是“脊杖二十,刺配军州”时打在脸上的金印,永久地明显地录着过去的事实,一说起就可使我历历地回忆前尘。仿佛我是在儿童世界的本贯地方犯了罪,被刺配到这成人社会的“远恶军州”来的。这无期的流刑虽然使我永无还乡之望,但凭这脸上的金印,还可回溯往昔,追寻故乡的美丽的梦啊!
丰子恺最经典的散文 篇3
因为我的画中多杨柳树,就有人说我喜欢柳树;因为有人说我喜欢柳树,我似觉自己真与杨柳树有缘。但我也曾问心,为甚么喜欢杨柳?到底与杨柳树有甚么缘?其答案了不可得。原来这完全是偶然的:昔年我住在白马湖上,看见人们在湖边种柳,我向他们讨了一小株,种在寓屋的墙角里。因此给这屋取名为“小杨柳屋”,因此常取见惯的杨柳为画材,因此就有人说我喜欢杨柳,因此我自己似觉与杨柳有缘。假如当时人们在湖边种荆棘,也许我会给屋取名为“小荆棘屋”,而专画荆棘,成为与荆棘有缘,亦未可知。天下事往往如此。
但假如我存心要和杨柳结缘,就不说上面的话,而可以附会种种理由上去。或者说我爱它的鹅黄嫩绿,或者说我爱它的如醉如舞,或者说我爱它象小蛮的腰,或者说我爱它是陶渊明的宅边所种的,或者还可援引“客舍青青”的诗,“树犹如此”的话,以及“王恭之貌”、“张绪之神”等种种古典来,作为自己爱柳的理由。即使要找三百个冠冕堂皇、高雅深刻的理由,也是很容易的。天下事又往往如此。
也许我曾经对人说过“我爱杨柳”的话。但这话也是随便的,空洞的。仿佛我偶然买一双黑袜穿在脚上,有人问我“为甚么穿黑袜”时,就对他说“我喜欢穿黑袜”一样。
实际,我向来对于花木无所爱好;即有之,亦无所执着。这是因为我生长穷乡,只见桑麻、禾黍、烟片、棉花、小麦、大豆,不曾亲近过万花如绣的园林。只在几本旧书里看见过“紫薇”、“红杏”、“芍药”、“牡丹”等美丽的名称,但难得亲近这等名称的所有者。并非完全没有见过,只因见时它们往往使我失望,不相信这便是曾对紫薇郎的紫薇花,曾使尚书出名的红杏,曾傍美人醉卧的芍药,或者象征富贵的牡丹。我觉得它们也只是植物中的几种,不过少见而名贵些,实在也没有甚么特别可爱的地方,似乎不配在诗词中那样地受人称赞,更不配在花木中占据那样高尚的地位。因此我似觉诗词中所赞的名花是另外一种,不是我现在所看见的这种植物。我也曾偶游富丽的花园,但终于不曾见过十足地配称“万花如绣”的景象。
假如我现在要赞美一种植物,我仍是要赞美杨柳。但这与前缘无关,只是我这几天的所感,一时兴到,随便谈谈,也不会象信仰宗教或崇拜主义地毕生皈依它。为的是昨日天气佳,埋头写作到傍晚,不免走到西湖边的长椅子里去坐了一会。看见湖岸的杨柳树上,好像挂着几万串嫩绿的珠子,在温暖的春风中飘来飘去,飘出许多弯度微微的S线来,觉得这一种植物实在美丽可爱,非赞它一下不可。
听人说,这种植物是最贱的。剪一根枝条来插在地上,它也会活起来,后来变成一株大杨柳树。它不需要高贵的肥料或工深的壅培,只要有阳光、泥土和水,便会生活,而且生得非常强健而美丽。牡丹花要吃猪肚肠,葡萄藤要吃肉汤,许多花木要吃豆饼,杨柳树不要吃人家的东西,因此人们说它是“贱”的。大概“贵”是要吃的意思。越要吃得多,越要吃得好,就是越“贵”。吃得很多很好而没有用处,只供观赏的,似乎更贵。例如牡丹比葡萄贵,是为了牡丹吃了猪肚肠一无用处,而葡萄吃了肉汤有结果的原故。杨柳不要吃人的东西,且有木材供人用,因此被人看作“贱”的。
我赞杨柳美丽,但其美与牡丹不同,与别的一切花木都不同。杨柳的主要的美点,是其下垂。花木大都是向上发展的,红杏能长到“出墙”,古木能长到“参天”。向上原是好的,但我往往看见枝叶花果蒸蒸日上,似乎忘记了下面的根,觉得可恶!你们是靠他养活的,怎么只管高踞在上面,绝不理睬他呢?你们的生命建设在他上面,怎么只管贪图自己的光荣,而绝不回顾处在泥土中的根本呢?花木大都如此。甚至下面的根已经被斫,而上面的花叶还是欣欣向荣,在那里作最后一刻的威福,真是可恶而又可怜!杨柳没有这般可恶可怜的样子:它不是不会向上生长。它长得很快,而且很高;但是越长得高,越垂得低。千万条陌头细柳,条条不忘记根本,常常俯首顾着下面,时时借了春风之力而向处在泥土中的根本拜舞,或者和他亲吻,好像一群活泼的孩子环绕着他们的慈母而游戏,而时时依傍到慈母的身旁去,或者扑进慈母的怀里去,使人见了觉得非常可爱。杨柳树也有高出墙头的,但我不嫌它高,为了它高而能下,为了它高而不忘本。
自古以来,诗文常以杨柳为春的一种主要题材。写春景曰“万树垂杨”,写春色曰“陌头杨柳”,或竟称春天为“柳条春”。我以为这并非仅为杨柳当春抽条的缘故,实因其树有一种特殊的姿态,与和平美丽的春光十分调和的缘故。这种特殊的姿态,便是“下垂”。不然,当春发芽的树木不知凡几,何以专让柳条作春的主人呢?只为别的树木都凭仗了春的势力而拚命向上,一味求高,忘记了自己的根本,其贪婪之相不合于春的精神。最能象征春的神意的,只有垂杨。
这是我昨天看了西湖边上的杨柳而一时兴起的感想。但我所赞美的不仅是西湖上的杨柳。在这几天的春光之下,乡村到处的杨柳都有这般可赞美的姿态。西湖似乎太高贵了,反而不适于栽植这种“贱”的垂杨呢。
丰子恺最经典的散文 篇4
春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名词!自古以来的人都赞美它,希望它长在人间。诗人,特别是词客,对春爱慕尤深。试翻词选,差不多每一页上都可以找到一个春字。后人听惯了这种话,自然地随喜附和,即使实际上没有理解春的可爱的人,一说起春也会觉得欢喜。这一半是春这个字的音容所暗示的。“春!”你听,这个音读起来何等铿锵而惺忪可爱!这个字的形状何等齐整妥帖而具足对称的美!这么美的名字所隶属的时节,想起来一定很可爱。好比听见名叫“丽华”的女子,想来一定是个美人。然而实际上春不是那么可喜的一个时节。我积三十六年之经验,深知暮春以前的春天,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
梅花带雪开了,说道是漏泄春的消息。但这完全是精神上的春,实际上雨雪霏霏,北风烈烈,与严冬何异?所谓迎春的人,也只是瑟缩地躲在房栊内,战栗地站在屋檐下,望望枯枝一般的梅花罢了!
再迟个把月罢,就象现在:惊蛰已过,所谓春将半了。住在都会里的朋友想象此刻的乡村,足有画图一般美丽,连忙写信来催我写春的随笔。好象因为我偎傍着春,惹他们妒忌似的。其实我们住在乡村间的人,并没有感到快乐,却生受了种种的不舒服:寒暑表激烈地升降于三十六度至六十二度之间。一日之内,乍暖乍寒。暖起来可以想起都会里的冰淇淋,寒起来几乎可见天然冰,饱尝了所谓“料峭”的滋味。天气又忽晴忽雨,偶一出门,干燥的鞋子往屯拖泥带水归来。“一春能有几番晴”是真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其实没有什么好听,单调得很,远不及你们都会里的无线电的花样繁多呢。春将半了,但它并没有给我们一点舒服,只教我们天天愁寒,愁暖,愁风,愁雨。正是“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
春的景象,只有乍寒、乍暖、忽晴、忽雨是实际而明确的。此外虽有春的美景,但都隐约模糊,要仔细探寻,才可依稀仿佛地见到,这就是所谓“寻春”罢?有的说“春在卖花声里”,有的说“春在梨花”,又有的说“红杏枝头春意闹”,但这种景象在我们这枯寂的乡村里都不易见到。即使见到了,肉眼也不易认识。总之,春所带来的美,少而隐;春所带来的不快,多而确。诗人词客似乎也承认这一点,春寒、春困、春愁、春怨,不是诗词中的常谈么?不但现在如此,就是再过个把月,到了清明时节,也不见得一定春光明媚,令人极乐。倘又是落雨,路上的行人将要“断魂”呢。
可知春徒美其名,在实际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实际,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是从暮春开始的。就气候上说,暮春以前虽然大体逐渐由寒向暖,但变化多端,始终是乍寒乍暖,最难将息的时候。到了暮春,方才冬天的影响完全消灭,而一路向暖。寒暑表上的水银爬到temperate上,正是气候最temperate的时节。就景色上说,春色不须寻找,有广大的绿野青山,慰人心目。古人词云:“杜宇一声春去,树头无数青出。”原来山要到春去的时候方才全青,而惹人注目。我觉得自然景色中,青草与白雪是最伟大的现象。造物者描写“自然”这幅大画图时,对于春红、秋艳,都只是略蘸些胭脂、硃磦,轻描淡写。到了描写白雪与青草,他就毫不吝惜颜料,用刷子蘸了铅粉、藤黄和花青而大块地涂抹,使屋屋皆白,山山皆青。
这仿佛是米派山水的点染法,又好象是Cezanne风景画的“色的块”,何等泼辣的画风!而草色青青,连天遍野,尤为和平可亲,大公无私的春色。花木有时被关闭在私人的庭园里,吃了园丁的私刑而献媚于绅士淑女之前。草则到处自生自长,不择贵贱高下。人都以为花是春的作品,其实春工不在花枝,而在于草。看花的能有几人?草则广泛地生长在大地的表面,普遍地受大众的欣赏。这种美景,是早春所见不到的。那时候山野中枯草遍地,满目憔悴之色,看了令人不快。必须到了暮春,枯草尽去,才有真的青山绿野的出现,而天地为之一新。一年好景,无过于此时。自然对人的恩宠,也以此时为最深厚了。
讲求实利的西洋人,向来重视这季节,称之为May(五月)。May是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人间有种种的娱乐,即所谓May-queen(五月美人)、May-pole(五月彩柱)、May-games(五月游艺)等。May这一个字,原是“青春”、“盛年”的意思。可知西洋人视一年中的五月,犹如人生中的青年,为最快乐、最幸福、最精彩的时期。这确是名符其实的。但东洋人的看法就与他们不同:东洋人称这时期为暮春,正是留春、送春、惜春、伤春,而感慨、悲叹、流泪的时候,全然说不到乐。
东洋人之乐,乃在“绿柳才黄半未匀”的新春,便是那忽晴、忽雨、乍暖、乍寒、最难将息的时候。这时候实际生活上虽然并不舒服,但默察花柳的萌动,静观天地的回春,在精神上是最愉快的。故西洋的“May”相当于东洋的“春”。这两个字读起来声音都很好听,看起来样子都很美丽。不过May是物质的、实利的,而春是精神的、艺术的。东西洋文化的判别,在这里也可窥见。
丰子恺最经典的散文 篇5
茫茫宇宙,芸芸众生,从何而来,向何处去,我不知道,但读了丰子恺的散文,我想他是知道的。
丰子恺的第一篇散文,已向我鲜明的揭示了万物运行的第一基本,那就是“渐”。是啊——不论春到夏,秋到冬,无论芳华落尽,红颜老去,无不是在淡淡的渐变中运行的。或许,真正这样淡淡的渐变着运行着的,还有时间。
“时间”,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和空间差不多么,不是一字之差么?不,至少我们能看见空间,能摸到它,能切身的感受它,但时间呢,她看不见,摸不着,几乎是虚幻的,但又令人感觉无处不在。倘若说空间是一幅画,一副立体的,包罗万象的画,那时间则是一首歌,一首听得到而又听不到的太虚之歌。
丰老说,有一列火车,车上的人都极明达,有的让其座位与老者,有的高呼“不要乱”“有秩序”,但另一列火车——“人生”就不同了,每个人的人生,很少有如此明达,所以百余年的寿命,定然太长。
但我相信,虽然少,但能胜任百年千古寿命的人定然还是有的。而且我也相信,人类社会中的凶险惨烈的战斗一定会少的甚至没有,而与“火车”上一样谦让,和平,但这只是我所相信。
丰子恺最经典的散文 篇6
南颖是我的长男华瞻的女儿。七月初有一天晚上,华瞻从江湾的小家庭来电话,说保姆突然走了,他和志蓉两人都忙于教课,早出晚归,这个刚满一岁的婴孩无人照顾,当夜要送到这里来交祖父母暂管。我们当然欢迎。深黄昏,一辆小汽车载了南颖和他父母到达我家,住在三楼上。华瞻和志蓉有时晚上回来伴她宿;有时为上早课,就宿在江湾,这里由我家的保姆英娥伴她睡。
第二天早上,我看见英娥抱着这婴孩,教她叫声公公。但她只是对我看看,毫无表情。我也毫不注意,因为她不会讲话,不会走路,也不哭,家里仿佛新买了一个大洋囡囡,并不觉得添了人口。
大约默默地过了两个月,我在楼上工作,渐渐听见南颖的哭声和学语声了。她最初会说的一句话是“阿姨”。这是对英娥有所要求时叫出的。但是后来发音渐加变化:“阿呀”,“阿咦”,“阿也”。这就变成了欲望不满足时的抗议声。譬如她指着扶梯要上楼,或者指着门要到街上去,而大人不肯抱她上来或出去,她就大喊“阿呀!阿呀!”语气中仿佛表示:“阿呀!这一点要求也不答应我!”
第二句会说的话是“公公”。然而也许是“咯咯”,就是鸡。因为阿姨常常抱她到外面去看邻家的鸡,她已经学会“咯咯”这句话。后来教她叫“公公”,她不会发鼻音,也叫“咯咯”;大人们主观地认为她是叫“公公”,欢欣地宣传:“南颖会叫公公了!”我也主观地高兴,每次看见了,一定抱抱她,体验着古人“含饴弄孙”之趣。然而我知道南颖心里一定感到诧异:“一只鸡和一个出胡须的老人,都叫做‘咯咯’,人的语言真奇怪!”
此后她的语汇逐渐丰富起来:看见祖母会叫“阿婆”;看见鸭会叫“Ga-Ga”;看见挤乳的马会叫“马马”;要求上楼时会叫“尤尤”(楼楼);要求出外时会叫“外外”;看见邻家的女孩子会叫“几几”(姊姊)。从此我逐渐亲近她,常常把她放在膝上,用废纸画她所见过的各种东西给她看,或者在画册上教她认识各种东西。她对平面形象相当敏感:如果一幅大画里藏着一只鸡或一只鸭,她会找出来,叫“咯咯”、“Ga-Ga”。她要求很多,意见很多;然而发声器官尚未发达,无法表达她的思想,只能用“嗯,噜噜噜噜噜”或哭来代替言语。有一次她指着我案上的文具连叫“嗯,噜噜噜噜噜”。我知道她是要那支花铅笔,就对她说:“要笔,是不是?”她不嗯了,表示是。我就把花铅笔拿给她,同时教她:“说‘笔’!”她的嘴唇动动,笑笑,仿佛在说:“我原想说‘笔’,可是我的嘴巴不听话呀!”
在这期间,南颖会自己走路了。起初扶着凳子或墙壁,后来完全独步了;同时要求越多,意见越多了。她欣赏我的手杖,称它为“都都”。因为她看见我常常拿着手杖上车子去开会,而车子叫“都都”,因此手杖也就叫“都都”。她要求我左手抱了她,右手拿着拐杖走路。更进一步,要求我这样地上街去买花。这种事我不胜任,照理应该拒绝。然而我这时候自己已经化作了小孩,觉得这确有意思,就鼓足干劲,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拿着拐杖,走出里门,在人行道上慢慢地踱步。有一个路人向我注视了一会,笑问:“老伯伯,你抱得动么?”我这才觉悟了我的姿态的奇特:凡拿手杖,总是无力担负自己的身体,所以叫手杖扶助的;可是现在我左手里却抱着一个十五、六个月的小孩!这矛盾岂不可笑?
她寄居我家一共五个多月。前两个多月象洋囡囡一般无声无息;可是后三个多月她的智力迅速发达,眼见得由洋囡囡变成了一个人,一个全新的人。一切生活在她都是初次经验,一切人事在她都觉得新奇。记得《西青散记》的序言中说:“予初生时,怖夫天之乍明乍暗,家人曰:昼夜也。怪夫人之乍有乍无,家人曰:生死也。”南颖此时的观感正是如此。在六十多年前,我也曾有过这种观感。然而六十多年的世智尘劳早已把它磨灭殆尽,现在只剩得依稀仿佛的痕迹了。由于接近南颖,我获得了重温远昔旧梦的机会,瞥见了我的人生本来面目。有时我屏绝思虑,注视着她那天真烂漫的脸,心情就会迅速地退回到六十多年前的儿时,尝到人生的本来滋味。这是最深切的一种幸福,现在只有南颖能够给我。
三个多月以来我一直照管她,她也最亲近我。虽然为她相当劳瘁,但是她给我的幸福足可以抵偿。她往往不讲情理,恣意要求。例如当我正在吃饭的时候定要我抱她到“尤尤”去;深夜醒来的时候放声大哭,要求到“外外”去。然而越是恣意,越是天真,越是明显地衬托出世间大人们的虚矫,越是使我感动。所以华瞻在江湾找到了更宽敞的房屋,请到了保姆,要接她回去的时候,我心中发生了一种矛盾:在理智上乐愿她回到父母的新居,但在感情上却深深地对她惜别,从此家里没有了生气篷勃的南颖,只得象杜甫所说:“寂寞养残生”了。那一天他们准备十点钟动身,我在九点半钟就悄悄地拿了我的“都都”,出门去了。
我十一点钟回家,家人已经把壁上所有为南颖作的画揭去,把所有的玩具收藏好,免得我见物怀人。其实不必如此,因为这毕竟是“欢乐的别离”;况且江湾离此只有一小时的旅程,今后可以时常来往。不过她去后,我闲时总要想念她。并不是想她回来,却是想她作何感想。十七、八个月的小孩,不知道世间有“家庭”、“迁居”、“往来”等事。她在这里由洋囡囡变成人,在这里开始有知识;对这里的人物、房屋、家具、环境已经熟悉。她的心中已经肯定这里是她的家了。忽然大人们用车子把她载到另一个地方,这地方除了过去晚上有时看到的父母之外,保姆、房屋、家具、环境都是陌生的。“一向熟悉的公公、阿婆、阿姨哪里去了?一向熟悉的那间屋子哪里去了?一向熟悉的门巷和街道哪里去了?这些人物和环境是否永远没有了?”她的小头脑里一定发生这些疑问。然而无人能替她解答。
我想用事实来替她证明我们的存在,在她迁去后一星期,到江湾去访问她。坐了一小时的汽车,来到她家门前。一间精小的东洋式住宅门口,新保姆抱着她在迎接我。南颖向我凝视片刻,就要我抱,看看我手里的“都都”。然而目光呆滞,脸无笑容,很久默默不语,显然表示惊奇和怀疑。我推测她的小心里正在想:“原来这个人还在。怎么在这里出现?那间屋子存在不存在?阿婆、阿姨和‘几几’存在不存在?”我要引起她回忆,故意对她说:“尤尤”,“公公,都都,外外,买花花。”
她的目光更加呆滞了,表情更加严肃了,默默无言了很久。我想这时候她的小心境中大概显出两种情景。其一是:走上楼梯,书桌上有她所见惯的画册、笔砚、烟灰缸、茶杯;抽斗里有她所玩惯的显微镜、颜料瓶、图章、打火机;四周有特地为她画的小图画。其二是:电车道旁边的一家鲜花店、一个满面笑容的卖花人和红红绿绿的许多花;她的小手手拿了其中的几朵,由公公抱回家里,插在茶几上的花瓶里。但不知道这时候她心中除了惊疑之外,是喜是悲,是怒是慕。
我在她家逗留了大半天,乘她沉沉欲睡的时候悄悄地离去。她照旧依恋我。这依恋一方面使我高兴,另一方面又使我惆怅:她从热闹的都市里被带到这幽静的郊区,笼闭在这沉寂的精舍里,已经一个星期,可能尘心渐定。今天我去看她,这昙花一现,会不会促使她怀旧而增长她的疑窦?我希望不久迎她到这里来住几天,再用事实来给她证明她的旧居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