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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读后感

2024/05/02读后感

老地方整理的《斯通纳》读后感(精选12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斯通纳》读后感 篇1

《斯通纳》,一本毫不忌讳地坦言自己的失败、孤独、无奈和悲催的小说,主人公斯通纳,出生于穷困的农民家庭,尽管如此,父母仍然选择送出去读书,希望知识改变命运。斯通纳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贵人"相助下,留校任教,也是他毕生的归宿。选择文学出于偶然,他也始终追求这文学的价值、语言的魅力、历史的智慧。他秉持正直、纯洁,又有些迂腐,梦想着一切崇高的事物,但却永远和他的时代格格不入,永远不屈就于世俗的漩涡,永远不与蝇营狗苟同流,但又不可否认的,这样的一生注定是平庸无奇的,斯通纳的一生看来就是单调而又无趣,出生寒门、发奋读书、留校任职、努力工作、结婚生女、工作纠纷、婚外激情、爱女远嫁、因病离世这些字词足以总结他的一生,读后感《斯通纳读后感》。

斯通纳作为大学的教授,拥有着令人羡慕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但是书生气十足也使得他变得近乎疯狂,成为一块抵御世俗、不屑战略妥协的顽石,面对外部世界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的斯通纳,看似平庸实则疯狂之极,在对待学生沃尔克一事上,他拒绝妥协,拒绝堕落,始终如一地保持着对文学的高标准、对教育的高要求,他维护大学的纯洁性,不会为了一己之私而放弃他做人的标准,或着以牺牲文学修养为代价,但最终也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郁郁而终。

当回过头来审视他的婚姻,却又是另一番景象,与迪丽丝的第一次见面给斯通纳带来了无限的憧憬与美好,但突如其来的婚姻生活让他来不及做好准备,从那一刻起,悲剧人生拉开序幕,在对待近乎歇斯底里的妻子上,他表现出来的与他内心的骄傲大相径庭,看到问题的所在,但又无力改变,直到遇到凯瑟琳,享受了人生中短暂的热恋时光,也是他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似乎才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体会到了男欢女爱的美妙,但终究世俗不允,迫于种种压力,这种只能生存在一个不可能暴露在阳光下的爱,无疾而终是意料之中的结果。

但最让我心疼的还是格蕾丝,斯通纳和迪丽丝的女儿。我们常说,恩爱和睦的父母和一个情绪稳定的妈妈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两个充分必要条件。正是这个两个前提条件,使得斯通纳的女儿格蕾丝从诞生那刻起,就注定失去了这两个要素,甚至格蕾丝的出生都是仅仅是源于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她的到来是一个既定的程序的产物,而非爱的结晶,少了这层含义,注定她的未来也必将是一个悲剧的延续,最终也只有通过逃离来希冀改变。

我们阅读小说,总喜欢看到欢乐的情节、欢喜的结局,所以《斯通纳》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更没有我想要的虚构中的圆满,但与当今现实相较,《斯通纳》显得更加耐人寻味,带给读者更多的思考和启迪,其实斯通纳的一生也不是他想要的一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充满遗憾的失败、毫无效果的努力,与其当初美妙的梦想、憧憬的爱情形成鲜明的对比,有想法,但事总与愿违;虽然努力了,但一切徒劳。

"失败"与"悲悯"是我能想到的最贴合此书的两个词,翻阅的整个过程,坦诚地讲,压抑而又沉闷。

纵观斯通纳的一生,平庸又平凡,虽然有些不通人情世故,没有多大的成就,但大多数人都可能会看到自己的影子,只是不尽相同,在当今日趋浮躁的世俗潮流中,我们很少能如斯通纳般坚守自己的信仰,不忘初心,始终如一的坚守着大学的纯洁和文学的价值,而不允许任何杂质玷污它,这大概是《斯通纳》最想带给我们的思考。

《斯通纳》读后感 篇2

“斯通纳还很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是一种身心的纯粹状态,想进入这种状态,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成熟后,他又认为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带着一种温柔友好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打量它,如今,人到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亦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人生成转化的行为,一种状态;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创造、修改的状态。”

这段话是《斯通纳》一书中对于爱情的描写,一个人在一生中的不同时期对爱情会有不同的看法。年轻时,爱情是一种优美的状态,这是一种激情之爱,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时能忘却所有烦恼,感觉全身充满了力量,体会到身心合一的快感;成熟后,大概是因为尝试了爱情带来的痛苦和失望后,对它产生了一种怀疑的态度,所以作者说“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因此对于年轻时所认为的身心的纯粹状态产生了一种怀旧感,对现有的失望才会对过往有怀旧感,但是这种怀旧感是不真实的,其实失望无处不在,失望源于内心对事物的看法,若看法有偏差,才会产生失望感;中年时期斯通纳认为爱情是一种瞬息万变的状态,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创造、修改的状态,我只觉得这种对爱情的描述非常绝妙,这需要在生活中去细细体会。

《斯通纳》读后感 篇3

和斯通纳先生的偶遇完全是不经意之间。熙熙攘攘的街头,众生呼吸的流动间,夕阳斜坠的片刻,心绪随着地面的热气躁动起伏。耳畔传来熟悉的招呼声,漠然回首,是斯通纳先生,熟悉的影子从逝去时光的缝隙里凝视着我;亦或者是我从遥远的未来惊扰了在过去的时光里沉睡着的斯通纳先生。

人间回首往来处,言语无声皆证苦。斯通纳先生蹒跚走过孤独的一生。在世人眼中,这场人间之旅完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失败,数次燃起微弱的希望之火不过是南北西东,非假即空的幻灭。农家弟子本来按部就班的一生,似乎会随着偶然间的大学机会得到改变。一堂选修文学课上迸发的文学爱好,偶遇的姑娘,热爱的事业,心爱的女儿,人生的.种种可能似乎肆无忌惮的纷至沓来,命运走近,纷纷露出迷人的微笑,刹那之间却突然掉头,徒留一地残破。

释家证舍得,道家求清净。斯通纳先生于字里行间挣扎着,享受着微弱的小小胜利,也承受所有的失去。未必是艺术歌剧或者悲壮英雄般的气势磅礴,于无声中依稀是人间苦难的现实版。普通人糟糕的一生,安静的一生,挣扎着在泥泞没顶的污浊中只寻找一口微弱的呼吸。

平凡简单严肃的一生,时光长河中,斯通纳先生的背后隐约浮现了众生挣扎着的影子。众生苦,苦不堪言,难太重,重不堪负,和斯通纳先生的相识只是初识,注视的目光中隐有不忍,只有依稀长叹。

《斯通纳》读后感 篇4

这本书讲述了平凡大众的一个人,一个没有什么特点很平凡的一生。

但是你我的生活不就是这样平凡的过程吗?在这种平凡中度过。只不过他可能是农民出生,当了大学教师,而你我中可能是当了医生,律师,或者会计等等随便哪种都一样,没有区别。描述中夹杂了最初的爱情,结婚,而后婚姻中夫妻问题和相处,外遇,大学工作的争斗和执拗,以及最后的妥协。

我想通过这本书,如果有对生活过于理想化的念头会转而更加接地气,如果婚姻出现相处问题的人会转而更加理解婚姻,工作中有很多矛盾也会更加释然和理解。其中的种种在最后都通过得癌症的.离去而悟到其实之前过一生的种种纷扰,纠纷都会变得不重要,一生所经历的事情在面对生命时都变得不重要。会回想起当初的美好!这一生中与周围人的美好最初!想带着美好的记忆离开!但是人的执念往往就在此处,通过别人看到,经历生命整个过程的一生和最后结局的反差我们领悟了,但是却依然免不了执拗的沿着现在的生活轨迹继续走下去。重复过这样的一生。

或许上帝在造人的时候已经打定主意,即使每个人最后顿悟人生不应该那样过,但是依然让你体会这样一生的过程。

《斯通纳》读后感 篇5

哈罗德布鲁姆在论及塞万提斯时,使用了"人生如戏"的断语。因为就算《堂吉诃德》为塞万提斯赚得无数好评,却依然不能解决作家的温饱。"他除了要养活自己和家庭外别无什么雄心大志,他的剧作家生涯则是个失败。他的才情不在写诗,而体现在《堂吉诃德》之中。"放诸世界文坛,有如此遭遇的作家又何止塞万提斯,美国人约翰?威廉斯就是一个。在出版50年后的今天,小说《斯通纳》终于迎来了迟到的褒奖:从首印区区20xx册到如今动辄数十万的印量,它毫无争议地赢得市场和评论界的双重肯定。威廉斯当然想象不到今天的成功。他一生精于写作之道,却叫好不叫座。1996年他去世时,世人只知他是学者、诗人,却不知道他还是精妙的作家,不能不说是"人生如戏"了。

以今人的眼光来看,《斯通纳》讲了一段失败的人生。主人公威廉?斯通纳一家世代务农。要不是父亲送他上大学,他或许一辈子也不会知道文学为何物。大二那年,一堂英国文学概论课改写了斯通纳其后的命运。他本该和父母一起面朝黄土背朝天,将人生交付于日复一日"毫无欢乐可言的劳作",随后在意志崩溃中一脸麻木地走完余生,谁知道他竟如同蒙受天启一般从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里领悟到异样的震颤。从此,他的世界被整个掀翻,只余下一片全然陌生的处女地。

小说家伊恩?麦克尤恩盛赞威廉斯以"威严有力的语言"创造了"一种美妙的生活".但其实,斯通纳的人生并不"美妙".一开篇,仿若恶灵转世的威廉斯用一则冰冷、不带有一丝感情色彩的讣闻宣告了斯通纳的死讯——人物未及登台,故事便已散场,其后的若干铺叙也不过是借尸还魂、按部就班地沿着他的人生走了一圈:20来岁开始教书,10年后升为助教,其后30余年碌碌无为,学术上再无建树。同时,斯通纳的私生活也是一团乱麻。蜜月还没过完,婚姻就成了无用的摆设。而他自己呢?不管如何挣扎,到死也未能逃离被他称为"监狱"的家。

何以如此?且看威廉斯的说法。小说第二章,他借斯通纳的毒舌同窗戴夫?马斯特思之口道出了学院生活的真相:大学不是庸人的避难所,也不是书痴的'乐园。这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险恶丛林,奉行独有的游戏规则。梦想家、理想主义者难以在此生存发展,"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

为了逃开学院体制的荒诞,年轻的马斯特思义无反顾地参军入伍,以死亡对抗见惯不经的虚无。那么斯通纳呢?不得不承认,马斯特思说对了。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梦想家。这个"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独孤求败似的平民英雄(他只身挑战风车,甚至没有随从桑乔作陪),到死都没有忘记朋友的那番话,并用一生去验证、去颠覆。若是将《斯通纳》看作美国梦的成功典范,或者说是梦想家的彻底殒灭,则不免大错特错。至少威廉斯从来不曾幻灭,也无意以一地鸡毛的家庭故事去烘托一出回光返照的时代悲歌。他很清楚通往毁灭的路有千条万条,到达救赎的路却只有一条,那即是爱。具体到《斯通纳》,它昭示着一颗单纯的心是怎样隐忍不语地走完他的一生,同时又暗指他对梦想的坚持。

面对现实生活,斯通纳是懦弱的。在他人生的每一个节点都隐含着推倒重来的可能,比如放弃味同嚼蜡的婚姻、和情人远走高飞,或者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与独断专行的学院体制彻底决裂,但他终于还是挥了挥手,轻轻放开,退而求其次地遁入身后那个"荒凉、狭小而柔静"的"静谧之地".可即便如此,他仍是勇敢的。他的隐忍、不作为未必是无可奈何的权宜之计,反倒是以退为进的策略。他太清楚与其把自我托付给"毫无理性和黑暗的力量",不如漠然处之。因而,无论是众口烁金的同事,还是小丑一样跳来跳去的系主任劳曼克思,抑或虚荣做作、神经质的妻子伊迪丝,都不能抹杀他存在的价值。

正如威廉斯所说,比之世人的"蠢傻、不足或者不够格",文学作品永远是真实可触的。"在那个永恒的神秘面前,我们中最强有力的人都不过是最微不足道的低能儿,都不过是叮当作响的钹子和声音浑厚的铜管。"换言之,文学才是对抗世俗的有力武器。斯通纳深知自己无权去毁灭他用生命去建构的"艺术的尊严",于是以毕生之力去呵护,"像杯子般圈住手,保护着自己最后一根可怜的火柴发出的昏暗的光".他置自身前途于不顾,拒绝放水做假让劳曼克思的学生沃尔克通过论文答辩,为的只是不让神圣的文学蒙受庸人之害。

虽然明知斯通纳的诸般努力都是于事无补的挣扎,也知道在外界的围追堵截之下,理想主义者将会付出多么惨重的代价,威廉斯也不愿轻易炮制一颗滥情的糖丸。很多时候,他更像是冷眼看世界的旁观者,将"激情掩藏在某种冷静和智性的明晰之后",只留下满纸隐忍,越是满腹悲悯,越是审慎克制、含而不露。读《斯通纳》,某种程度上也是在读威廉斯自己:斯通纳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未尝不是威廉斯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斯通纳的忧郁、失望和愤怒,则更像是威廉斯的忧郁、失望和愤怒。

《斯通纳》出版于1965年,正值民权运动、反战、嬉皮士的激情年代,恐怕没有几个作家能够视而不见,选择逆潮流而动。威廉斯是个例外。当整个世界高举反战大旗之时,他仍然孜孜矻矻地在19世纪文学传统中挖掘,浑然不知当时文学圈皆以颠覆写作传统、大玩文本游戏为美。果然没过多久,他和他的斯通纳就成了落伍的象征,被轻轻易易地翻了过去。

可以肯定的是,威廉斯没有遗憾。假设上天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我想他还是会选择斯通纳。小说结尾,弥留之际的斯通纳再一次表露心迹,"这本书被遗忘和没有派上用场,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关系。任何时候,它的价值问题都几乎微不足道。他没有过那样的幻觉,以为会从中找到自我,在那已然褪色的印刷文字中。而且,他知道,自己的一小部分,他无法否认在其中,而且将永远在其中。"毋庸置疑,这是威廉斯的自白。他坚信真理永远是真理,经典永远是经典。时间不会磨灭它最初的光彩,却给予其新生。回过头来再看《斯通纳》,威廉斯自然是做到了。

《斯通纳》读后感 篇6

《斯通纳》,一本毫不忌讳地坦言自己的失败、孤独、无奈和悲催的小说,主人公斯通纳,出生于穷困的农民家庭,尽管如此,父母仍然选择送出去读书,希望知识改变命运。斯通纳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贵人"相助下,留校任教,也是他毕生的归宿。选择文学出于偶然,他也始终追求这文学的价值、语言的魅力、历史的智慧。他秉持正直、纯洁,又有些迂腐,梦想着一切崇高的事物,但却永远和他的时代格格不入,永远不屈就于世俗的漩涡,永远不与蝇营狗苟同流,但又不可否认的,这样的一生注定是平庸无奇的,斯通纳的一生看来就是单调而又无趣,出生寒门、发奋读书、留校任职、努力工作、结婚生女、工作纠纷、婚外激情、爱女远嫁、因病离世这些字词足以总结他的一生,读后感《斯通纳读后感》。

斯通纳作为大学的教授,拥有着令人羡慕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但是书生气十足也使得他变得近乎疯狂,成为一块抵御世俗、不屑战略妥协的顽石,面对外部世界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的斯通纳,看似平庸实则疯狂之极,在对待学生沃尔克一事上,他拒绝妥协,拒绝堕落,始终如一地保持着对文学的高标准、对教育的高要求,他维护大学的纯洁性,不会为了一己之私而放弃他做人的标准,或着以牺牲文学修养为代价,但最终也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郁郁而终。

当回过头来审视他的婚姻,却又是另一番景象,与迪丽丝的第一次见面给斯通纳带来了无限的憧憬与美好,但突如其来的婚姻生活让他来不及做好准备,从那一刻起,悲剧人生拉开序幕,在对待近乎歇斯底里的妻子上,他表现出来的与他内心的骄傲大相径庭,看到问题的所在,但又无力改变,直到遇到凯瑟琳,享受了人生中短暂的热恋时光,也是他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似乎才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体会到了男欢女爱的美妙,但终究世俗不允,迫于种种压力,这种只能生存在一个不可能暴露在阳光下的爱,无疾而终是意料之中的结果。

但最让我心疼的还是格蕾丝,斯通纳和迪丽丝的女儿。我们常说,恩爱和睦的父母和一个情绪稳定的妈妈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两个充分必要条件。正是这个两个前提条件,使得斯通纳的女儿格蕾丝从诞生那刻起,就注定失去了这两个要素,甚至格蕾丝的出生都是仅仅是源于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她的到来是一个既定的程序的产物,而非爱的结晶,少了这层含义,注定她的未来也必将是一个悲剧的延续,最终也只有通过逃离来希冀改变。

我们阅读小说,总喜欢看到欢乐的.情节、欢喜的结局,所以《斯通纳》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更没有我想要的虚构中的圆满,但与当今现实相较,《斯通纳》显得更加耐人寻味,带给读者更多的思考和启迪,其实斯通纳的一生也不是他想要的一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充满遗憾的失败、毫无效果的努力,与其当初美妙的梦想、憧憬的爱情形成鲜明的对比,有想法,但事总与愿违;虽然努力了,但一切徒劳。

"失败"与"悲悯"是我能想到的最贴合此书的两个词,翻阅的整个过程,坦诚地讲,压抑而又沉闷。

纵观斯通纳的一生,平庸又平凡,虽然有些不通人情世故,没有多大的成就,但大多数人都可能会看到自己的影子,只是不尽相同,在当今日趋浮躁的世俗潮流中,我们很少能如斯通纳般坚守自己的信仰,不忘初心,始终如一的坚守着大学的纯洁和文学的价值,而不允许任何杂质玷污它,这大概是《斯通纳》最想带给我们的思考。

《斯通纳》读后感 篇7

读小说的时候有时忍不住大笑,有时忍不住眼泪,有时忍不住懊恼。

站在上帝视角的我在读斯通纳的时候会为他的屈服和忍耐而愤慨,甚至非常气愤地想,她的妻子根本不爱他,又非常坏,为什么不分开呢,怎么就不能刚一点呢?也会同情斯通纳的妻子在原生家庭所遭受的一切,更会为“遗传的遭遇”感到深切的不幸。

同时呢,也为他为维护学术的公平而作出的努力和斗争感到由衷的敬佩,为他的执着,柔情而感动。和系主任的不死不休的斗争有点有趣,不能称为真正的朋友只能称为“真正的敌人”了。系主任的行事方法会让我反思,同理心并不是同情心泛滥啊,希望自己谨记!

当然,我看到斯通纳的爱人离去的时候以及多年后出版了一本书写到:献给威·斯,会有些眼泪,但是这件事情本身又觉得不大符合我原有的观念。可能是文化的交织?思维的碰撞?不能够理解为什么不爱不能离婚,相爱不能再见。斯通纳真的有一段凄美而决绝的爱情呀。

《斯通纳》读后感 篇8

平凡的斯通纳,没有波澜起伏的人生,在现实的狂风暴雨中平静地接受现实。

他们互相束缚的婚姻,让人感觉到窒息。心灵互不相通的两个人,没有了感情如同行尸走肉般的存在。

纵观斯通纳的一生,他一直在文学里畅游,我想他人生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自己刚开始接触文学的时候吧。他常感到孤独,并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但是当有人侵犯到他的文学领域,他会毫不犹豫的反击。他是一个保持着自我清醒的人,知道什么东西对自己最重要。

在书里斯通纳的人生是失望的黑暗的,拥有的明亮时候只有那么一小簇,但也消散殆尽了。

我通过书里走马观花式的观看了斯通纳的一生,仿佛将自己代入进去。

“我已老态龙钟,经历世间沧桑,曾经后悔的事情也已无法改变,还没有做很多想做的事,回忆起来只有那黑暗的过往。渐渐从书本里走出来,我仍年轻,我才21岁,正在社会的道路上发展着,我还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不惧怕失败,拥有无比的热情。”

你必须记着自己是什么人,你选择要成为什么人,记住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意义。

《斯通纳》读后感 篇9

《斯通纳》----一本尘封多年的小说,在今天被重新提起,最初的雪藏有着时代的原因,很难想象一本文风平淡如水的文学作品,能够在50年前全球战后经济迅猛发展,社会中充满着创业狂热的"美国梦"社会大行其道,而今此书火遍全球,亦有其全球经济颓势的背景,但更重要的,是唤起了全球读者对于人生的审视和思考,斯通纳读后感。

斯通纳,本书主人公的名字,如同其英文表述stoner,人如其名,顽固又坚强,渺小又普通,斯通纳的一生,从农村考入大学,经历两次世界大战而未离开学校,在学校中他专注于学术,因为他的固执得罪了教务主任,事业上一直没有大的起色,虽有学术成果,但最后也只是一名副教授;他努力经营家庭,但是与妻子的关系却渐行渐远,连亲近自己女儿的做法也遭到了妻子的阻挠,他中年颓废,索性搬到学校宿舍住,此时他与女学生凯瑟琳经历了一段刻骨的爱情,但是也因为校方的阻挠而夭折,晚年的他在经历了失去朋友,亲人疏离,在学校为他办理了一场退休晚宴后离开人世。

初读斯通纳,如同饮白水一般索然无味,但是随着阅读的深入,便能体会到这水的沁凉,如同作者的文风娓娓道来,最重要的,是贯穿本书的心理描写,至深至细,让人不仅感觉沁人心脾,更是毫无杂质,润人心田。

本书一大特点就是以第三人称的角度完整地道尽主人公斯通纳的一生,从成年到死亡前的一瞬,不得不佩服作者约翰威廉斯的文字驾驭能力,读完这本书,也就随着作者走完了他的一生,失败的一生,至少是不成功的不光辉的一生,用斯通纳战场上殉国的朋友的话讲:

"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

至此,我们会认为斯通纳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屌丝,虽然他终身副教授的身份和银行家女婿的背景非我们大多数人能及,至少在性格上如此,他的一生生于平庸。归于平庸,这也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宿命,我们终将成为无数个斯通纳中的一员,我们有青春有理想,甚至虚伪,甚至狂热,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人终将回归本我的真实,"从长远看,各种东西,甚至让他领悟到这点的这份学问,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终要消解成一片他们撼动不了的虚无。",如同青春之于少年,消极,失望和安于现状也是随着岁月渐渐成长的情绪,会浸染我们每一个人,我们会尽力抵御它,但是我们都会衰老,都会失败,都会面对自己面对世界而无能为力,接受这些,并与这个世界和解,是我们一生必修的课程,那么,我们如何度过我们的一生呢?

斯通纳出身于美国西部的农民家庭,这塑造了他一生安分守己的扁平化性格,当他得到终身教师的职位后,终其一生,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也没离开学校,他一生平凡,以至于死后被人迅速忘记。但是他也终其一生固守着自己做人的准则,在与这个世界和解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味地妥协,虽然这种固守让他经历了世俗意义上失败,这种失败的原因就如同斯通纳朋友说的那样"可是你也够聪明——但只是够聪明——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自己会怎么样。你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知道这个。虽然你有能力当个混账家伙,可是你不够无情到坚持不懈地当下去。虽然你不完全是我认识的最诚实的人,你也没有那种异常的不真诚。一方面,你有工作能力,可是你又太懒,工作不够勤勉,达不到这个世界要你达到的程度。另一方面,你又并不那么懒惰,你又给世人一种印象,一种你很重要的感觉。你并不走运——真的不走运。从你的身上看不到升起的光环,你总是带着副迷茫的表情。在这个世界上,你总是处于成功的边缘,你会被自己的缺点毁掉。所以,你被选中,被挑出来;天意,它的幽默感经常让我觉得很有意思,老天已经把你从这个世界的大嘴里抓出来,安全地放在这儿,放在你的兄弟中间。"

是的,就是在这样一个世界上,他坚持着做真实的自己,在教务主任的研究生的答辩会上,他固守了正直公平,在与妻子不幸福的生活中,他固守了善良,在与凯瑟琳相处中,他也是全身心的投入真情。他一直保持着自我意识的觉醒,这种觉醒并不随着时间和经历的变化而变化和麻木,即使失败,他也没抱怨过生活,没有为了生活而刻意迎合什么,他用生命去捍卫一些东西,接受自己的不完美,严守自我底线,即使遭受挫折也不改金子一般的心。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的一生又是成功的。

生命总会走向尽头,此时当我们在回顾人生,最宝贵的时刻,就是我们真情度过的时刻,他真切的追求过,抗争过,热爱过,与其经历过的真真切切的生活相比,再多的成功和失意都不值得一提。

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一生,就是成功。

《斯通纳》读后感 篇10

平凡的斯通纳,没有波澜起伏的人生,在现实的狂风暴雨中平静地接受现实。

他们互相束缚的婚姻,让人感觉到窒息。心灵互不相通的两个人,没有了感情如同行尸走肉般的存在。

纵观斯通纳的一生,他一直在文学里畅游,我想他人生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自己刚开始接触文学的时候吧。他常感到孤独,并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但是当有人侵犯到他的文学领域,他会毫不犹豫的反击。他是一个保持着自我清醒的人,知道什么东西对自己最重要。

在书里斯通纳的人生是失望的黑暗的,拥有的明亮时候只有那么一小簇,但也消散殆尽了。

我通过书里走马观花式的观看了斯通纳的一生,仿佛将自己代入进去。

“我已老态龙钟,经历世间沧桑,曾经后悔的事情也已无法改变,还没有做很多想做的事,回忆起来只有那黑暗的过往。渐渐从书本里走出来,我仍年轻,我才21岁,正在社会的道路上发展着,我还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不惧怕失败,拥有无比的热情。”

你必须记着自己是什么人,你选择要成为什么人,记住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意义。

《斯通纳》读后感 篇11

《斯通纳》----一本尘封多年的小说,在今天被重新提起,最初的雪藏有着时代的原因,很难想象一本文风平淡如水的文学作品,能够在50年前全球战后经济迅猛发展,社会中充满着创业狂热的"美国梦"社会大行其道,而今此书火遍全球,亦有其全球经济颓势的背景,但更重要的,是唤起了全球读者对于人生的审视和思考,斯通纳读后感。

斯通纳,本书主人公的名字,如同其英文表述stoner,人如其名,顽固又坚强,渺小又普通,斯通纳的一生,从农村考入大学,经历两次世界大战而未离开学校,在学校中他专注于学术,因为他的固执得罪了教务主任,事业上一直没有大的起色,虽有学术成果,但最后也只是一名副教授;他努力经营家庭,但是与妻子的关系却渐行渐远,连亲近自己女儿的做法也遭到了妻子的阻挠,他中年颓废,索性搬到学校宿舍住,此时他与女学生凯瑟琳经历了一段刻骨的爱情,但是也因为校方的阻挠而夭折,晚年的他在经历了失去朋友,亲人疏离,在学校为他办理了一场退休晚宴后离开人世。

初读斯通纳,如同饮白水一般索然无味,但是随着阅读的深入,便能体会到这水的沁凉,如同作者的文风娓娓道来,最重要的,是贯穿本书的心理描写,至深至细,让人不仅感觉沁人心脾,更是毫无杂质,润人心田。

本书一大特点就是以第三人称的角度完整地道尽主人公斯通纳的一生,从成年到死亡前的一瞬,不得不佩服作者约翰威廉斯的文字驾驭能力,读完这本书,也就随着作者走完了他的一生,失败的一生,至少是不成功的不光辉的一生,用斯通纳战场上殉国的朋友的话讲:

"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

至此,我们会认为斯通纳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屌丝,虽然他终身副教授的身份和银行家女婿的背景非我们大多数人能及,至少在性格上如此,他的一生生于平庸。归于平庸,这也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宿命,我们终将成为无数个斯通纳中的一员,我们有青春有理想,甚至虚伪,甚至狂热,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人终将回归本我的真实,"从长远看,各种东西,甚至让他领悟到这点的这份学问,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终要消解成一片他们撼动不了的虚无。",如同青春之于少年,消极,失望和安于现状也是随着岁月渐渐成长的情绪,会浸染我们每一个人,我们会尽力抵御它,但是我们都会衰老,都会失败,都会面对自己面对世界而无能为力,接受这些,并与这个世界和解,是我们一生必修的课程,那么,我们如何度过我们的一生呢?

斯通纳出身于美国西部的农民家庭,这塑造了他一生安分守己的扁平化性格,当他得到终身教师的职位后,终其一生,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也没离开学校,他一生平凡,以至于死后被人迅速忘记。但是他也终其一生固守着自己做人的准则,在与这个世界和解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味地妥协,虽然这种固守让他经历了世俗意义上失败,这种失败的原因就如同斯通纳朋友说的那样"可是你也够聪明——但只是够聪明——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自己会怎么样。你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知道这个。虽然你有能力当个混账家伙,可是你不够无情到坚持不懈地当下去。虽然你不完全是我认识的最诚实的人,你也没有那种异常的不真诚。一方面,你有工作能力,可是你又太懒,工作不够勤勉,达不到这个世界要你达到的程度。另一方面,你又并不那么懒惰,你又给世人一种印象,一种你很重要的感觉。你并不走运——真的不走运。从你的.身上看不到升起的光环,你总是带着副迷茫的表情。在这个世界上,你总是处于成功的边缘,你会被自己的缺点毁掉。所以,你被选中,被挑出来;天意,它的幽默感经常让我觉得很有意思,老天已经把你从这个世界的大嘴里抓出来,安全地放在这儿,放在你的兄弟中间。"

是的,就是在这样一个世界上,他坚持着做真实的自己,在教务主任的研究生的答辩会上,他固守了正直公平,在与妻子不幸福的生活中,他固守了善良,在与凯瑟琳相处中,他也是全身心的投入真情。他一直保持着自我意识的觉醒,这种觉醒并不随着时间和经历的变化而变化和麻木,即使失败,他也没抱怨过生活,没有为了生活而刻意迎合什么,他用生命去捍卫一些东西,接受自己的不完美,严守自我底线,即使遭受挫折也不改金子一般的心。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的一生又是成功的。

生命总会走向尽头,此时当我们在回顾人生,最宝贵的时刻,就是我们真情度过的时刻,他真切的追求过,抗争过,热爱过,与其经历过的真真切切的生活相比,再多的成功和失意都不值得一提。

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一生,就是成功。

《斯通纳》读后感 篇12

一个人的一生

斯通纳出生在一个贫农家庭,因为听说在大学读农学专业有助于将来回农田干活,而去离家很远的地方读书。不曾想,仅仅读了一学期的农学他就将自己的专业改为了文学。 就这样读到了研究生,是不会再回到农田里了。后来在大学当了老师,娶了美丽而冷漠的伊迪丝,两个人的生活毫无生气。 在他四十多岁的时候遇到了一生中最爱的女人—他的女学生。两个人尽享欢乐时刻,“和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然而风花雪月终究敌不过现实的流言蜚语,斯通纳爱的女学生最终离开了他,致死二人也再无联系。就那样,几年的光景让衰老的痕迹爬满在斯通纳的身体,随着心爱人的离开,自己的心放佛也支离破碎。 课还是要交的。在几年后,斯通纳终于又找回对学术的热爱和激情,彷佛也是变了个人,不理会同事的刁难,教课变得越来越有趣。

女儿格蕾丝长大后故意怀孕离开,自己也在快要退休的前两年身患致命的癌症。爱刁难他的同事给他办了一场告别宴,也像是人生的告别宴。

最终,死亡。

让我想起毛不易的《消愁》

当你走进这欢乐场

背上所有的梦与想

各色的脸上各色的妆

没人记得你的模样

三巡酒过你在角落

固执的唱着苦涩的歌

听他在喧嚣里被淹没

你拿起酒杯对自己说

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

唤醒我的向往,温柔了寒窗

于是可以不回头的逆风飞翔

不怕心头有雨,眼底有霜

一杯敬故乡,一杯敬远方

守着我的善良,催着我成长

所以南北的路从此不再漫长

灵魂不再无处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