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笔的文章
关于钢笔的文章(精选12篇)
不知道什么丢了
文/零零安
我知道,她送给我的派克钢笔丢了。
青蓝色的派克钢笔,是她去年送给我的生日礼物。那时,我们刚刚相恋。那一天她跑到老远的市场买来螃蟹和蔬菜,回来做了丰盛的晚餐。在浪漫的烛光下,我看到她的脸,很美,很美……
这支钢笔我开始用时,如同吕布得了赤兔马一般,尤其爱写字,而且我从来没有用过这么贵的派克笔,虚荣心也得到了满足,所以那时的情绪可以叫做幸福。后来渐渐用习惯了,便没了最初常常抚摸的频率,偶尔觉得打字更有效率,就放在那里好久不用,直到主持了一次活动,取来别在上衣兜里。
回来的路上,路过灯光旖旎的世纪泰华,我又忍不住想到很多,虽没有当初撕裂的剧痛,但某处隐隐痛痒,不知道什么丢了。回来后第三天,因为忽然想写字找起来,才发现找不到了。和这支派克钢笔相同遭遇的,还有她送给我的那一个同样是青蓝色的稻草人钱包,在今年我生日那一天和别人吃饭时,丢了。在之前三个月,我已经把她丢了。
我又想起了香儿,想起了莉莉,想起了丽丽……我不知道什么丢了,所以才错过一个又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而最初,我只想一辈子只谈一次恋爱,从一而终。这一切,都是自作自受,而今单身最好,不要去祸害别人。
老天对我不薄,然而也特别公平。
爱的刻舟求剑
文/路勇
最近,在杂志上看到一个故事:学生时代分别的男孩女孩,从此天各一方。女孩做梦都想得到男孩的消息,而男孩只留下了一支黑色钢笔。黑色钢笔是女孩唯一的慰藉,在漫长的岁月里,她珍视到舍不得打开过笔帽。遗憾的是,笔身上刻着男孩爱意的表达,还有新家的电话号码。当时光流转,各自成家的男女,只能感叹造物弄人……
当下,笔在生活中的作用日渐衰减,我们不再有精致的笔筒,更不会刻意去购买钢笔来写字。一支圆珠笔或中性笔,或者电脑里的无纸办公,取代了那些墨水浸淫的岁月。不过,我们也忘不掉,在钢笔上刻字的记忆,当记忆里有了爱的味道,便越发得晶莹剔透了。那时,有灵巧的手艺人专门从事刻字的工作,课间我们会缠着他刻上自己要想的名字。更多的时候,我们自己在笔身上歪歪斜斜地刻字,或许还会加一个同样歪歪斜斜的心形。或许,爱在我们的书写中流动着、蓬勃着,一种喜悦无尽地蔓延。学生时代的爱情,往往难以走向圆满,爱飘散了,便只空留钢笔和笔身上的名字,煎熬着孤独的时光。
或许,岁月雕刻着我们的生命,而我们又雕刻着自己的爱情吧。以前,只是在电视剧里看到的纹身,也开始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流行。当然,不参加社团或帮派,年轻人的身上不会有青龙和飞虎,更多的是“忍”、玫瑰花瓣或者一些名字。比起把恋人的名字刻在钢笔笔身上,刻进自己的身体的爱的纹身,残酷中有一种更深刻的浪漫。电视剧感动了万千观众,纹身却抓紧了恋人的心,仿佛爱会如身体里的纹身一般,不会在岁月的磨砺中消失。可是,身体毕竟不同于钢笔,不可以随意地遗弃。当爱飘逝,我们不得不大费周章地寻找消除纹身的方法。
关于雕刻中的爱情,很容易让人想起刻舟求剑的典故,或许陷入爱情的人也是愚笨的。当爱情的小舟渐行渐远,那些曾被雕刻的名字或记忆搁浅了,在茫茫的人海和岁月,我们真的找不回昔日的宁静和美好了。
羞涩的钢笔
文/陈景起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我读小学四年级。那是一个“阶级斗争”的年代,人们的生活十分贫困。那时,小学生能有一支钢笔,是一件很自豪的事情,而我却得到了一支不该得到的羞涩的钢笔。
春末的一天,我校的王淑英老师说:“四年级的同学们,以后要学写钢笔字。”我回家后和爹娘要钢笔。娘说:“再等几天,攒够了鸡蛋就给你买钢笔。”
一个星期日下午,我去王有根家玩捉迷藏,我看见他家的桌子上放着一支小笔尖包头的黑色钢笔,我的眼都看红了,趁捉迷藏他不在我身边的机会,把那支钢笔藏进我的左胳膊衣袖里,我急忙向外跑,因为是他捉我,他见我跑,就追我,我跑到院子大门口,被那高门槛绊到了,我摔了个嘴啃泥儿,左胳膊正硌在砖头上,摔的我想哭,我龇牙咧嘴地爬起来,王有根赶紧给我拍打身上的土,我自己也忙着在身上乱拍打,却忘了衣袖里的钢笔,那支钢笔从衣袖里掉在地上。王有根见钢笔是他家的,他拾起钢笔一看,钢笔摔裂了,王有根哭了,他说:“你这个小偷,把俺家的钢笔给弄坏了,你赔俺。”此时我不知怎么办好,我慌张地撒腿就跑。王有根在后面拿着那支摔裂的钢笔追赶我。他追到我家见我爹娘都不在,他说:“俺等你爹娘回来,赔俺好钢笔。”
傍黑时,爹娘从地里回来了。王有根和我爹说了这事,我爹气得抬起一只脚脱下鞋就打了我一鞋底子,爹冲我大声喊:“打死你这个没出息的东西,不学好!”我低着头眼里含着泪花站在一边,不敢言语。爹和王有根说:“今儿个天黑了,供销社上门啦,赶明儿俺赔你。”王有很说:“明天后晌要是赔不了俺,俺就跟王老师去告景起!”爹说:“俺说话算数,赶明儿后晌给你家送去,俺这就送你回家,问问你爹这钢笔在哪儿买的,多少钱。”就这样,爹和王有根去了他家。
爹从王有根家回来就发了愁,爹和娘说:“有根他爹说,‘那钢笔就是在咱村供销社买的,一块四毛八分钱。’”爹娘把全家都翻遍了,才凑了六毛七分钱,娘说:“还有六个鸡蛋够半斤,也能卖三毛多。”那时笨鸡蛋小,一般的十二个一斤,每斤六毛九分钱。爹说:“这也不够呀,赶明儿俺去趸(批发之意)青菜卖了,给人家凑上那杆钢笔。”
第二天,爹拿着六个鸡蛋去供销社卖了三毛四分钱,带上家里凑起来的六毛七分钱,推着小推车,去十八里外的孙镇集市上趸了一些青菜,然后串村去卖。天快黑了,爹推着小推车,还剩下了一捆青菜。在快进家门的时候,被“造反派”“坐地炮”发现了。爹还没有来的及去买钢笔,就被“坐地炮”抓去揪斗,他们给爹扣上了一顶“投机倒把”的大帽子,把爹一天卖的青菜钱,连本带利都翻走了。
王有根见我家赔不了他的钢笔,第三天就把这件事告诉了王老师,并把那支坏钢笔交给了王老师。下午放学时,王老师把我留下了,她针对我偷拿王有根家的钢笔的事,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然后她拿出了一支好钢笔,对我说:“我已经知道了你爹为赔钢笔卖青菜挨批斗的事,看来你家一时半晌的也赔不了有根的钢笔,这是我的钢笔,比有根的钢笔还好些,你拿着这支钢笔,我领着你去有根家,赔他钢笔,再向他赔个不是。”
天快黑了,王老师领着我向王有根家走,当走到王有根院门口时,我看到那高高的门槛,腿就发软,抬腿是那么的费劲,我低着头跟在王老师身后,走进王有根家。王有根的爹娘亲热地和王老师打招呼。王有根见我躲在王老师身后,他指着我大声喊:“你这个偷笔贼,赔俺钢笔!”此时,我的脸一下子火烧火燎的,我羞臊地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王老师见我难堪的样子,赶紧说:“景起,还不拿出钢笔赔给有根,再向他赔个不是。”我拿出王老师给我的钢笔,不知说什么好,我低着头,半天才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俺错了。”王老师说:“有根,你看看这支钢笔行不?”王有根接过钢笔看了看,他连蹦带跳地说:“行,行!”王老师说:“有根你把好钢笔留下,坏钢笔就给景起吧,景起回家用线捆绑一下还能用。”就这样,我得到了一支不该得到的羞涩的钢笔。
回家后,我和爹娘说了赔钢笔的事。爹一边用线细心地捆绑着那支摔裂的钢笔,一边对我说:“你要记住王老师的恩德,往后要做一个手脚干净的正派人。”我不住地对着爹重重地点头,眼里却闪着悔恨的泪花……
我十分感激王老师。这支钢笔,让我时刻记住,今生今世,不能再做丑事。
许多年过去了,这支羞涩的钢笔,我一直珍藏着。
居来财修钢笔
文/张华
居来财人高瘦长,黝黑皮肤,眼窝略陷,鼻孔朝天,海马脸。他腿特长,骑在二八加重脚踏车上活像大马猴耍童车。他出摊很有规律,除了骑车去赶异乡两个逢集日,一年四季都是早饭后出现在十字街口,他的摊位极佳,左边靠近人来人往打开水的老虎灶,后面就是新华书店。先放个大马扎,摆上扁木盒,向上打开呈100度的盒盖,里面排列着整齐的新钢笔,他坐在小方桌后面,脚边立只杉木八宝工具箱,就开张了。他是修钢笔的,也算是镇上“闻人”,有文化的人都离不开他。
那时候人们都是一水的藏青色中山装,学生装,草绿色的军便服。从上衣口袋挂的钢笔就能知身份: 挂支大黑帽头笔的是中学生,挂两支笔的是教师,挂高级铱金笔的是干部。
钢笔虽小,是个普通的书写工具,却有点学问,钢笔最核心的部位是笔尖,笔尖分为大尖,小尖,明尖,暗尖。居来财那个扁木盒展示的钢笔就分了几个层次: 最上面二排是“英雄”牌、“永生”牌铱金笔,笔尖不含黄金,只是镀金,笔尖较硬,是小尖暗尖; 中间二排是“关勒铭”牌、“金星”牌钢尖笔,笔尖较有弹性,是大尖明尖; 下面二排是“黑龙”牌,是入门级钢笔,笔尖特硬,流水不畅,笔舌易堵,常弄得墨水满手。但是“黑龙”最受初中生欢迎,它既便宜又笔尖硬。
那时最兴的是钢笔尖笃课桌的游戏,下课铃响起,男生们纷纷拧开笔帽,三五成群,偶尔也有女生参加,高举手臂掷笔扎向松木黑面课桌,谁扎得深扎得快扎得多,谁就引来一片欢呼。故居来财笔摊上换笔尖最多,一度“黑龙”笔尖脱销。
是日,午后微风和煦,居来财正在拔开笔舌换笔尖装吸水杆,耳畔响起一种混杂着南腔北调的普通话:“请教师傅,这笔能修复吗?”“放在桌上。”他头也不抬地忙碌着,眼睛余光一瞥却大吃一惊,“这是支地道的美国派克金笔!”他不由地停下手中活,仰头望去。桌前立着一个微秃脑袋,架副金丝眼镜,身着黑羊皮短风衣的中年男子,正微笑地望着他,一副恳请的表情。
“鄙人姓崔,刚从县教师进修学校调来贵镇中学当英语教师,这是当年外国友人送的纪念品,时代久远,已书写不畅了。”其实这位教师大有来头,早年毕业于中央大学外语系,国共内战期间被招聘至中美军事调停处当翻译,随克拉克将军走南闯北到处灭火,后调停失败,克拉克回国前送他这支笔留念。新中国成立后,全家安顿省城,他便到县里培训英语教师,进修学校停办后,便调到这里任教。
居来财麻利地把崔老师钢笔拆开检查,复戴上眼窝放大镜端详笔尖。半晌,才徐徐道来,“你这支美国派克金笔,笔尖是14K大尖黄金合金,笔尖较软,弹性十足,书写外文手感舒适,只是年代久远,笔尖已磨损,顶端金粒需重新焊接。但配件难寻,要想修复得下相当功夫,有没有把握,还真是说不准。”
一席话把崔老师说得目瞪口呆,做梦也未想到在小镇遇上高人。“时间长点没关系,修复失败也没问题,我崔某拜托了!”说罢回校了。
世事难料,不久十年动乱开始了,镇中学更名为“红旗战校”。这日,崔老师正夹着授课讲义匆匆走在校园里,一群小将们围了上来,不由分说给他戴上三尺高的纸高帽,围着身体贴满大字报,脖子挂上“里通外国大特务”铁皮牌,押向牛棚。
还有一位司令率众直奔居来财摊前,喝道:“立刻把崔曙大特务微型发报机交出来!”居来财笑笑:“我一个修钢笔的,不懂无线电。”“据可靠情报,崔曙送修的美国笔就藏有发报机,现在发现西山上空不明电波,定是求援美国来轰炸。”“奇怪!一支笔五部件: 笔尖笔舌笔帽笔杆吸水柱,怎好放发报机?那支坏笔,早就甩进垃圾箱了!”这位司令见讨不到便宜,悻悻回了。
次日出摊,人们发觉居来财变了模样,只见他头戴带檐棉军帽,穿身老黄颜色布军服,披件黄大衣,脚蹬棉军靴,一身凛然正气,倒成了街头一景。他淡然地解释:“这些小鬼什么来历不知道,跟我吆五喝六的。老子三代贫农,扛过枪,跨过江,当过志愿军,不是我们保家卫国,还有你们今天,少来!”
这话风传到那司令耳中,也奈何不得。
复课闹革命后,崔老师边整边改又当上高中英语教师,居来财穷尽手艺修复好他那支美国派克金笔,两人成为挚友。
手写的时光
文/曾五妹
朋友在微信群里晒出一幅手写的钢笔字,那是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她的字飘逸洒脱,清秀隽永,让人眼前一亮。她说,每每看书,遇到自己喜欢的章节,她都要仔仔细细地抄下来,长期以往,竟然积了厚厚的十几本,旧了也舍不得丢,时常翻翻,重新温习那些优美的篇章,然后又对照着重新抄写一遍。看自己的字迹一点一点的进步,是她最幸福的事。
我又何尝不是呢?闲暇时,我便拿出书和纸笔,边读书边认真地做好读书笔记,也常常在夜晚,趴在书桌上记下自己的心情,将那些生命里感动的片断,记录在册。那是我最享受的事情。
遥忆当年,我还在一所偏僻的学校上学,我的班主任张老师就经常跟我们说,人有三大招牌,其一为“一手好字”。二十多年过去了,老师的声音在耳边依然时常回响,并且声如洪钟:“一个人的字是最重要的招牌,见字如面,字如其人,你们必须练就一手好字。”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拼了命地练习钢笔字。临摹的字帖买了一本又一本,也不知写坏了多少支钢笔,写完了多少本练习册。终于,在学校举行的书法赛上,我的钢笔字屡屡获奖。中考的时候,甚至有老师这样对我说,你的字很漂亮,将来做秘书不错。
我的字,确实就像我的一张“名片”,给我极大的信心和勇气,为我赢得了不少的赞美。第一次面试,面试官对我说:“你的字不错吧?呆会写简历,你一定要拿出你最好的水平,我们老板很看重字是否漂亮。”最后我在众多求职者中脱颖而出,一手好字成了至关重要的因素。
后来,电脑开始普及,钢笔字似乎没有那么重要了,我也曾一度地认为,字好与不好,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我没有做上文秘,我的那手漂亮的钢笔字,派得上用场的地方极少。但是,我依然爱那段书写的时光。每个晚上,我伏在灯下认真书写的时候,是我最心静最快乐的时候,也是我最幸福的时候。
一支钢笔的见证
文/轻风流水程维
退休了,别人的生活多姿多彩,我的日子平淡简单:无其他能耐爱好,又因身体及方方面面条件所限,无非以读点闲书、写点小文章打发光阴——也算是“活着,就还得做一点事”吧。我又是个恋旧的人,时常“静思往事,如在目底”——对自己人生旅途中诸多的“曾经”,都一往情深,念念不忘。比方说,手头用着电脑,心里则总喜欢回味早先那用钢笔在稿纸上写文章的“手写之乐”。就“写”而言,去年我已有《手写岁月》一文追怀;今天再来讲个“笔”的故事,聊表恋旧之情。
早年的学生时代,我曾经有过一支好看又好用的钢笔——上海出产的铃兰牌铱金笔。提起这支笔,如烟往事历历在目。
1976年年初,我虚岁十六。那时,我父母远在江西抚州的一个三线厂里工作;我跟着爷爷奶奶,还有阿公阿婆(爷爷的兄嫂)生活在老家安徽休宁,住在县城南街草堂巷巷口的一座徽型四合屋里。我已于寒假前在休宁海阳中学初中毕业(那个年代,毕业升学是在春季);有望寒假后升入高中。寒假里,就一边过年一边等通知。
春节前,远在合肥工作的叔叔婶婶来家过年了。他们到家的第二天上午,我正在堂前扫地,婶婶在奶奶房间里喊我进去,从旅行包里取出一支崭新的钢笔,微笑着递给我:“你要上高中了,这支笔给你。”我高兴地接过钢笔跑进自己房间,一屁股坐到写字桌前,旋下笔杆吸足墨水,又重新旋上笔杆,顺手从草稿本上扒拉一张纸,“沙沙沙”划了几下,又试写了几个字——笔头出水很畅。“真好写!”我高兴极了,把这支笔捧在手心里端详着:黑里透亮的笔杆上,有一排金色小字,标明了出产厂家。薄薄的铜黄色笔帽,表面饰有很细的方格,显得大方而又精致。揭下笔帽,传统风格的“大笔头”金光闪闪。笔杆底部粗细正宜,我的手指头捉上去正合适。“开学就是高中生了,这支漂亮的钢笔——多好的般配啊!用这支笔做课堂笔记、写作业作文……在同学面前一出手,不言也是炫耀!”如此想着,我心里一连好几天都美滋滋的。
农历正月里,少不了要跟着大人下乡走亲戚。行前,叔叔拍着我的肩头说:“记着,你去,是代表你老子”。这让我似有所悟:我长大了——爸爸妈妈没回来,我可以“代表”了……
春节过后,乍暖还寒。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们,一定至今都不曾忘怀:不久前,周恩来总理逝世,举国同悲,举世同悼。然而报纸和广播,一边是有关周总理逝世的报道,一边又是“清华大学大辩论”的消息,实在令人难以理解。……渐渐地,在人们的惶惑不安中,“大辩论”——“反击右倾翻案风”的矛头所向日益明了。“文革”已经十年了,人们内心自有判别和明辨。
一天晚饭后,叔叔和爷爷、阿公聚到堂前八仙桌上来了。一看这阵势,我就明白:有“小道消息”听了。——在阿公和爷爷的影响下,我从小学四年级起,就注意看报纸听广播,关心时事了。此刻,我赶忙凑了过去。八仙桌上方悬着一只30瓦的电灯——昏黄的灯光下,叔叔果然小声地讲起了一些有关周总理逝世的传闻:重新工作而又受到打压的老帅和元老,一个一个是如何的悲痛难抑。叶剑英、李先念眼睛都哭红了;王震、余秋里更是顿足捶胸,哭得泪人似的。尤其是余秋里,自己也在病中…… 头顶上那只电灯,没有灯罩,灯光四散。堂前尚有昏黄的光,但没有一丝暖意;天井那边则愈发昏暗、寒冷。
一阵又一阵的北风从天井上吹下来,冷飕飕的。门外街口广播喇叭里的“大批判之声”也随风飘了进来。听着那火药味越来越浓、一声强似一声的鼓噪,叔叔垂下眼皮摇了摇头:“这形势刚刚好点,就又批来批去了!” “是哦,周总理追悼会后,邓小平就一直没有出来。” 爷爷望着深黑的天井,接了一句。阿公叹了口气:“看来……靠不住了。”我忍不住插了句嘴:“不会吧,总理追悼会上,还是他致的悼词。”叔叔抬起眉头望着我,意味深长地叮嘱道:“你要注意,只听,别说。在家里听到的,千万不要到外面去说。在外面,嘴一定要紧。要学会多用眼睛看,多用头脑想。”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几天之后的又一天晚上,就从广播喇叭里听到了一条国务院代总理会见外宾的消息——果然没出大人们所料,代总理并非致悼词者。
寒假将尽的一天下午,我的同学吴献民给我送来了《海阳中学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妈是海中教导处的老师。“啊,通知来了!”奶奶喜出望外,连声说道:“真是好很了,真是好很了……”。这些天她一直忐忑不安,总在念叨着我万一在这里读不上高中,父母就会把我接到江西去……这一下,她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开学了,春寒料峭依然。我至今记得,那年3月里还下了几天不小的雪;坐在教室里上课,一双脚冰冷;而“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运动却如火如荼,甚嚣尘上,声势一浪高过一浪。到了清明节,终于爆发了“天安门事件”。人们无一不卷进“声讨”和“批判”中去——嘴上说着从广播喇叭里听来的话,笔下拼凑着从“两报一刊”上“转载”过来的文字,竞相表态“紧跟形势”。风云激荡之中,我自然也“激扬文字,口诛笔伐”——“不言也是炫耀”的铃兰钢笔大尽其用。
彼时适逢国家某部门一位领导下来视察工作——我用这支钢笔写下的诗歌被老师选中,得以展示在校园里的黑板报上接受“检阅”。受此鼓舞,我干劲倍增,笔下批判文章连篇累牍——不是在班会上发言,就是张贴到班级教室后面的宣传栏里。我还曾代表班级到学校广播室去慷慨激昂地“播送”过自己的批判文章。我日常用我的铃兰钢笔写出来的作文,老师批下来也多是“优”等;写作水平在同学中也就得到了公认。如此“成就感”,使我不禁“俨然”起来:穿上了一件爸爸“传”给我的旧中山装,在左上方口袋里插上了我的铃兰钢笔。后来觉得还不够味儿,就又买来一支铜黄笔帽的圆珠笔,与铃兰钢笔插在一起。——胸前“金笔”并排熠熠闪光,其“不足为外人道也”之心态,昭然若揭。
……仅仅几个月后,地覆天翻。郭沫若同志的《水调歌头·粉碎“四人帮”》传遍大江南北之后,姚文元就被骂作“反动文痞”了。可笑的是,我的同学们居然也给我起了个外号叫“文痞”,因为我也“能写”。——还有更好笑的:三十多年后,我作为母校海阳中学办公室的负责人,又因为“能写”,同时兼有若干“文字把关”的职责,就领受了同事中与我年龄相仿者的戏谑:“姚文元啊!舆论总管哪!哈哈哈哈!”真是“缘分”啊!
不过,在早先的经历之中,铃兰钢笔陪伴我的,也并非一直是顺风顺水、阳光灿烂。1978年夏天,我用这支钢笔作出的高考答卷,让我名落孙山。秋后,这支笔随我卷起行囊西行,到父母身边去寻出路,奔前途。我来到了妈妈任教的学校复读,在妹妹就读的班上插班。那个教室里的同学都比我小三四岁——“大龄”的尴尬,使我内心甚感自卑与孤独。我只有埋下头来“恶补”——铃兰钢笔与我朝夕相伴,寸步不离。卧薪尝胆十个月后,1979年高考,依然是用着这支钢笔,我终于写出了决定自己日后人生之路的合格答卷。此后,这支钢笔还伴随了我几年。何时停用的,记不清了——只记得后来笔尖渐渐变粗,实在不好用了,我才将它洗得干干净净,擦拭晾干后珍藏起来。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用到过这样好看又好用的钢笔了。
我的铃兰钢笔,陪伴我度过了黄金般的中学时光,见证了我那一段刻骨铭心的成长经历——我用它写下了整整三年的日记和作文。这支钢笔也见证了年少岁月老屋里的家国情怀和亲情温馨。从小到大,叔叔婶婶一直对我关爱有加;而十六岁时那个寒春之夜叔叔对我的叮咛嘱咐,则令我尤为难忘:当时似有所悟,日后感慨良深;践行由此及彼,以至受益终身。这支钢笔还见证了我跟文字结下的不解之缘——后来会跟文字打一辈子交道,似乎先前早有伏笔和预示。
见证确乎不少,温馨如此之多,让我时常感怀在心,不断咀嚼回味,勤于行诸文字——得以在自娱自乐中获取心灵慰藉,抒发感恩情怀,丰富精神寄托。汪曾祺先生说,“人总要呆在一种什么东西里,沉溺其中。苟有所得,才能证实自己的存在,切实地活出自己的价值。”所言极是。思悟人生无止境,咀嚼亲情无尽头。活到老,写到老,思悟到老,也算“活出自己的价值”吧。
远去的钢笔
文/刘卫
从小学三年级起,老师就教会我们用钢笔写字了。相对于铅笔,钢笔写出来的字更显凝重,擦不掉,也有仪式感。
那时,虽然我们家的境况还算好,但一支“永生牌”或“英雄牌”的钢笔仍显奢侈。在商店里精挑细选,我买了两支杂牌钢笔。从小,父亲就告诉我,字如其人,也是另一张“脸面”。说某人有才,其中除包括他的学识外,还暗喻能写一手好字。那个年代,教育不受重视,上大学靠推荐,教材一再删减,在校大半时间都投入到“学工学农”和各种政治运动中,这使得我有空练字。没字帖,我在家里临摹报纸上的各种标题字体,后来又自学写毛笔字,魏碑、楷体、黑体、隶书、宋体等都练过,继而学插图。整个高中阶段,我一直担任学校黑板报主编,成为师生公认的才子。
直到高中毕业,我们响应伟大领袖的号召,作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临行前,父亲叮嘱了许多,郑重地给我三件“礼物”:一套工装、一只军用水壶,还有一支高档“英雄牌”铱金笔,这是我心仪已久的珍品。在下放岁月里,钢笔始终不离身。我用它给淳朴的山民做速写,讴歌农人的劳动美德和纯美的山景,采访了村干部,报道山区的莘莘学子艰苦求学的经历,还记录了我备战高考所要背诵的范文以及英语单词、各种历史事件和化学方程式和数学公式。手握钢笔,挑灯夜读,学志不辍,最后我考取了一所部属大学。
后来,我来到一家国企工作,见我的字写得漂亮,总经理要我当秘书,起草讲话稿、写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年终总结。闲暇时间我坚持写稿,那支“英雄牌”钢笔仍然伴随我左右。
如今,我写东西全都用电脑,那支钢笔再也没有用武之地,被我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
我心中的那一抹幽蓝
文/飘雪心莲
我喜欢天空的颜色,那么澄净的一片蓝,是梦之蓝。而留在我幼小心灵的那一抹蓝色,却是一支蓝色钢笔,那钢笔的蓝色就像蔚蓝的天空一样美而深邃!我永远不能忘怀。
那是在小学三年极,一个秋日的下午,作文课上,老师拿着一本作文书给我们念作文,我听得入了迷。那时没有课外读物,就是有,在那个物质匮乏的时代也没有钱买啊。作文书只有老师那有啊,我好羡慕,心想,我要有这么一本作文书就好了。下课的时候,老师叫到我的名字,说,放学了,让我到办公室去一下。放学后,我去了办公室,不知道什么事,小心翼翼地叫了一声老师,老师说,这本作文书你拿去看看,看完了还给我。那一刻我受宠若惊,心花怒放,我梦寐以求的作文书啊,真是心想事成!
向老师道了谢,我高兴地回了家,没想到更大的惊喜在等着我。父亲给我买了一支“英雄”牌钢笔,这在当时可是名牌啊,银白色的笔帽,淡蓝色的笔身,十分精美,我永远忘不了那抹蓝,纯净得纤尘不染,蓝幽幽的光辉让人醉心。我喜欢得不得了,要知道,那时我的家境不好,我没有好衣服,好鞋子穿。但是,我却拥有一支漂亮的蓝色钢笔,而班上的同学谁都没有,我要用这支钢笔好好地写字,写作业,我仿佛懂得了父亲的良苦用心,我把这支钢笔视为珍宝,随时带在身边。下课了,我会把钢笔放进口袋里,生怕被人偷走。
秋日的阳光很灿烂,大人们把玉米收回来,放在校园里,我们学生也参加了劳动,把玉米棒子和玉米皮分离。校园里全是一堆堆的玉米和玉米皮。放学后回到家,写作业的时候却发现我心爱的钢笔不见了。我十分的懊恼,焦急,却不敢对父亲说,煎熬了一夜。早上去上学的时候,我忐忑不安地对父亲说,我的钢笔丢了。我不敢抬头,等待着父亲的批评,要知道那是父亲省吃简用专为我买的啊,父亲沉吟了片刻说,去上学吧。我长吁了一口气,飞快地跑到了学校。
上课的时候,我心不在焉,心里想,我的钢笔怎么没的?丢到哪里去了?放学后,同学们都走了,倘大的校园里只剩我一个,我在那一堆堆玉米皮中寻找,轻轻地拔开清白的玉米皮,我发现我的钢笔就躺在里面,那清幽幽地蓝色熠熠生辉!我小心地拾起,擦拭干静,放到书包里,我如释重负!这时候我才明白,我是在剥玉米皮时,我的钢笔从口袋是掉出来弄丢了。钢笔失而复得,我的心情就如天边的晚霞轻盈曼妙美丽!我踏着夕阳的余晖兴高采烈地回家了。
几天后,我去还老师的作文书,老师让我写一篇作文,题目自定。写什么内容都行。我知道这是老师单独给我留的作业,我一定要完成好。可是写什么呢?忽然想到父亲给我买的钢笔,我就把丢钢笔这事写成了作文。写的时候,有一字“包玉米”的“包”不会写,查了字典也没有合适的字,我就用拼音注上了。作文课上,老师念了我的作文,我清楚地听到老师改念成了“剥玉米”一个“剥”字让我把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在心里说,老师真是博学多才啊。
窗外,天蓝蓝,而我手中的钢笔更是蓝得清幽,我想,一定好好学习,像老师一样拥有更多的知识。这支蓝色钢笔伴随了我好多年,后来又有了很多新的钢笔,但这支钢笔我却一直珍藏着。
这支钢笔是蓝色的,我喜欢蓝色,它是天空的颜色,是海的颜色,是我心中的蓝色,它不是金笔,却金光闪闪,在我心中永远闪烁着璀璨的光辉!
陪伴你的日子里
文/果果
你这个孩子,一天天在长大,一天天在变化。前天你突然提出想自己走段路去学校,我问你为什么,你说你想一个人走,觉得自己可以了。我同意,于是在过了离学校不远的那个十字路口让你下车,背上重重的书包,左手提着试题盒子,右手提着葫芦丝,你欢快的走了!你走了,我却怎么可以放心,于是我跑到马路对面,目光始终跟随着你,看你在白雪文具店门前稍作停留,然后到了学校门口也是稍停了一下就进了校门。我心想,你大概想要自己走,就是能这样的自由自在,可以看看自己喜欢看的东西吧!昨天到了十字路口,你着急的不行,说你要下来,如同昨天,我还是在远处跟着你,可今天状况不同了,你到了学校门口没进去,转头穿过车流跑到了我们常去的晨光文具店,我想到你还得穿过车流回来,立马跟了过去在路边等你,一小会儿,你出来了,看到我,显得有些尴尬慌乱,我问你买什么了,你支支吾吾说钢笔,我告诉你这样多不安全,那么多车,你窜来窜去······于是我送你进了学校。晚上回家的路上,我让你说说你昨天的情况,其实我也是想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倒没有过多责怪的意思,可你半天不吱声,后来哭了,难道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再后来,你说了事情的经过。你说喜欢你班孩子拿的大头钢笔,所以就自己拿了自己的钱去买·····我告诉了你一点儿,孩子,其实你的钢笔已经够多了,因为你喜欢,所以每次提出买钢笔我基本满足,你要学会和懂得喜爱和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东西,而不能总是看到别人的东西好,大千世界,好东西多的去了,我们怎么可能都买回来啊,如果你总有这种心里,你就永远不会满足······你似乎听懂了什么,点着头。昨天回家应我们要求,你把自己所有的钢笔整理了一番,把自己的钱也清点了,并附上纸条,写上金额,以后若有支出就写上去······
最近你们到了复习阶段,每天做习题,做卷子,背书,你还是会粗心大意,还是不爱动脑子,遇到稍微有点难度的题目就绕道走,昨天数学模拟考了下,得了97分,后来我看卷子,应该还要扣上三四分,所以,孩子啊,我们的水平目前就徘徊在90分附近!好吧,不管如何,你每天都在认真完成着自己的事情,我也在尽力做着我该做的,这就够了!因为我的心态调整,这学期的晚上少有硝烟弥漫,包括复习阶段,这样挺好!
一支钢笔
文/杨靳葆
上世纪60年代初,我在省城读大学。一天,我收到一封从山西省团校寄来的信,读后得知我大妹正在团校学习,那时她不到20岁,是乡里的团干部,有机会能到省团校来学习,这是好事,我为她高兴。
那时除了写信没有别的联系方式,通过书信我们约定了一个双方都有时间的日子在湖滨会堂旁的迎泽公园东门,也就是省团校门口见面。说实在的,那时的我们老实得很,也没有什么余钱,所以除非有事,很少外出。我和妹妹见面之后,溜达着到了五一广场,进了当时太原市乃至山西省最有名的百货大楼——五一大楼,其实就是随便走走,走着走着到了文具柜台,妹妹提出要给我买一支钢笔。我们看了看,我觉得当时有钢笔用,不想让妹妹破费,可是她坚持要给我买,而且要买好一点的,最后选了一支英雄100,灰杆,短款,小巧玲珑,很好用,花了8元钱,我很高兴,她也高兴。8元钱,在今天来说实在不值一提,连一碗面都买不了,可是她那时的月工资才24元,这8元钱是她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几乎和我每月的伙食费相当,那时一般人家的子弟使用的也就是一两元的钢笔,后来想到这些我就自责,同时也十分感谢妹妹的大方和关心。
之后我一直用这支钢笔,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各种各样便捷的书写工具,这支钢笔也就用得少了,再后来用电脑打字写东西,书写就越来越少了,但是这支钢笔我一直珍藏着,直到现在。50多年过去了,它像美酒一样越来越香醇。
珍藏至今的两支钢笔
文/李竹伟
我上小学时,同学中使用钢笔的极少。上初中后,才逐渐多起来,他们大多家境富裕。当时要是有谁使用一支好一点的钢笔,那可是件很时髦的事。
都上高中了,我还使用着一支廉价钢笔。为此,我曾向父亲抱怨过,可是父亲却说:“铅笔也能写出好文章。”这个浅显的道理我当然十分明白,但是,我确实想拥有一支质量好一点的钢笔。
转眼高中毕业,全班同学除极少数参军外,其余都要到农村去插队劳动了。我最要好的同学小杨已参军入伍。在我奔赴农村的前几天,我去向他父亲——杨伯伯告别。杨伯伯知道我肯定会去他家的,一见面,就拿出一个日记本和一支钢笔递给我,说希望我在农村这个广阔天地好好学习,大有作为。
在农村,杨伯伯的这支钢笔一直陪伴着我,我常常在昏暗的煤油灯下给远方的亲朋好友写信,在日记本上写学习后的心得体会,还写过入党申请书。经过近三年的磨爬滚打,我要返城了,这支钢笔跟随我一起走进新的工作单位。
文革结束,高考恢复。我的工作单位偏远,骑自行车往返费时费力。大家都自带午饭,在简陋的食堂热一热。饭后,年长的人稍事休息,年轻人打扑克娱乐,这些都与我无缘,我必须利用这点时间复习功课。有一次工作时间到了,收拾书本稍微晚了点,还遭到领导的责怪。可我就这样坚持着,一天又一天。
考试时间迫近,紧张气氛骤增。一天中午复习功课时,钢笔里面忽然没有墨水了,我真是心急如焚。借遍所有同事,只有小王姑娘有一支钢笔。小王姑娘刚从外地调来,端庄大方,声音甜美,乐于助人。从此之后,一旦钢笔用完墨水,我就直奔小王姑娘那里借用。而她也十分愿意借给我,每次都给我把墨水灌得满满的。
高考结束,成绩公布,我以微弱分数之差被大学拒之门外。当时我心情极度苦闷,每天抑郁寡欢,食之无味。这时小王姑娘出现了,她除了宽慰我之外,还拿出一支钢笔说:“这是我以前参加文艺宣传队时获得的奖品,一直放着,送给你用吧。”我一看,是英雄牌,质量上乘,价值不菲。而她自己用的还是那支普通的钢笔。这个时候,收到一位姑娘这么贵重的礼物,我隐约感到一种莫名的温暖和幸福,同时也让我感到愧疚和不安。在小王姑娘的鼓励下,我很快从阴影中摆脱出来,振作起精神,开始了新的生活。我去上广播电视大学,去夜校学习日语……
后来,我和小王姑娘的交往日渐增多,到了无话不说的程度……再后来,她成了我的妻子。
随着经济发展,科技水平的提高,现在流行一种碳素笔,可是我一直喜欢钢笔,两支钢笔交替使用。时间长了,钢笔里面装墨水的胶囊先后老化破裂,无法修复,无处更换。我只好忍痛不用,洗净里面残余的墨水,将其收藏在箱底,视为珍贵文物。
这两支外观相近、型号不同的钢笔,一支凝结着长辈的期望,一支见证着我们的爱情。闲暇时,我偶尔拿出来细心观赏,品味过去,沉浸在幸福之中。
英雄未末路 快意好行书
晚报一篇文章让我注目细读--《钢笔英雄 低价卖身》,还有一篇《修笔老人 孤独守望》。
英雄金笔产自上海,一度曾经是民族品牌的骄傲,1984年邓小平用其签署了香港回归的《联合公报》,现在却是“英雄末路”,股权的49%被转让了,爱笔的人说起来有些伤感。键盘的敲击、书写的冷落让曾经如影随形的钢笔日渐式微。
笔是书写的工具,中国自古使用毛笔。我小时候上学用的是铅笔,三年级后使用水笔,最便宜的是沾水笔,上学总是要带着一瓶钢笔水,不小心碰洒了就会洒得满身满书包。几毛钱一只的钢笔花花绿绿,但好看但不经使。再后来有了圆珠笔,省去了墨水带来的麻烦。
那时谁要是有一只好钢笔也是一件十分得意的事。金星钢笔是北京出的,再有就是英雄、金龙、华孚、永生,还有关勒铭、博士等。当然最好的是美国的派克金笔了,那是一般人家不敢问津的。那时还兴在笔杆上刻字,刻上名字或留念一类的几个小字,再用颜色一抹就永不褪色了。
写一手好字是那个时代的要求,谁的字写得好很是体面,同学羡慕、老师喜欢。字像镜子一样反映着个人的性格心态,男同学常常笔走龙蛇,挥挥洒洒,女同学涓涓溪水,秀雅整洁。那时学生、干部、知识分子除了穿着外,还有一个标志,就是在上衣兜里要“别”着,或者叫“挎”着钢笔。有人还“挎着”两支,那是很被别人看重。不知道这人的学问有多大,来头有多大。单元楼楼下住着一对老夫妻,老头瘦高瘦高的,一身中山服,上衣兜里总是别着一只或者两只钢笔,熟人和他开玩笑叫他“大教授”.他们说,想当年就因为老头身配钢笔,年轻漂亮的老太太才嫁给了他。其实老人家只有小学学历,钢笔就是他文化情结的折射。青年男女交朋友送钢笔也是那时的时尚。我上班时老师傅经常调侃一位工友,当年他的女友就送他一只黑杆的“大金星”做为信物。后来两人吹了,这个师傅就写信把钢笔寄了回去,从此落了个外号“金星钢笔”.
我的第一只钢笔是父亲在四川带来的,浅蓝色是笔杆,被我好好炫耀了一番。后来同学不小心将笔尖戳弯了,我就追到他家让他赔我。
现在都在键盘上敲字了,还有几个有兴趣提笔写字呢?有时看到大学生一个个时尚靓丽,但字歪歪扭扭就很饥渴、很惭愧啊!于是要求自己每周必须抄写诗词练字。先是用圆珠笔,签字笔,但找不到书写的感觉,一直惦记着要把钢笔字重新拾起来。前些天翻箱倒柜找出了珍藏的钢笔,又去商店买来钢笔水,真的开始认认真真的写钢笔字了。这心态是不是有些“复古”?
那个修笔的老人我见过,在北京东单,还和他聊过天。他对各类钢笔了如指掌,说起来如数家珍,这可能是北京唯一一位修笔的老人了。原来前门大街路东也有一家修钢笔的,路过时时常进去看看,看那位老人在纸上划来划去,将一只只弃之可惜的笔修成可心的爱物,很是敬佩。
楼下的商场有金笔专柜,经常去浏览。大金星未进柜台,英雄金笔琳琅满目,便宜的几十元,贵得几百几千,那多半是给送礼准备的。营业员知道我不买,但爱听我聊钢笔的故事。
英雄未末路,快意好行书。一定要买一只英雄、一只大金星留着。在手里把玩,在笔筒里斜靠,装饰书桌,浸润心情。那是一种情结,看着高兴、用着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