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老地方 > 短文 > 好文章 > 正文

落日文章

2023/02/03好文章

落日文章(精选17篇)

亚洲铜上的日落

文/旭墨

铜,是中华民族延续了几千年的颜色,它是一种力量与美感的象征;铜,是一切苦难与幸福的缔造者,它既可以锤炼出杀人如麻的兵器,也可以打造成开荒辟地的农业生产工具。

——题记

现代诗人海子的诗中,亚洲铜所代表的是中国北方充满苦难与贫瘠的黄土高坡,是一切蕴藏着希望与幸福的麦地。我觉得,他说的比远方更远的远方,其实就是所有苦难与幸福的日落之地,也是一切贫瘠与希望的诞生之源!

小时候,乡下的稻田便是我眼中最美丽的风景,即便我那时还没什么所谓的审美观,但那时的稻田的确是我童年里最为难以忘怀的回忆。

我想,农村的孩子大多都有过放牛的经历。放牛,这是我儿时里最快乐也是最烦恼的事情。先不说痛苦,因为那时的我还不知道痛苦是一种什么滋味。

我是一个很慵懒的人,我觉得这种劣习应该就是从我放牛的那段时光慢慢培养起来的。或许那时在我母亲眼里,我还算是一个比较勤快听话的儿子。我每次去放牛都不用母亲说,而是自己去心甘情愿的主动请缨。可她当时一定不知道我是怎么虐待我家那头老黄牛的,这事即便现在回想起来也仍有一丝隐隐的愧疚。我先是在山坡上找到一个草长得比较茂盛的地方,然后就将牛绳子系在一棵松树或别的什么树上。总之,这也算得上是一种很自作聪明的圈地饲养吧!不过牛的绳子还得足够长,这样它周围的野草也才足够它折腾一些时间。只是有时候我也会因去追一只蝴蝶或别的什么而忘了时间,而再待回来看它时,其周围的野草都已经被蚕食殆尽,而它正像一头驴似的绕着那棵树乱转呢!

其实,我这样放牛也是情有可原的。至少,我那时是这样觉得。困为将牛栓在树上吃草可以免去很多的后顾之忧。其一是我怕我的牛在我不留意的时候跑丢了,我曾有好多次丢牛的经历,所以也算是因痛恨之才演变成了不得已而为之;其二是我怕我的牛溜下山去糟蹋田里的庄稼,这也是最令我担心和害怕的,不过我家的牛还没有这个先例,也可说是还没逮到那个可趁之机。

在农村,一年的收成就是一年的希望。农民们要将一部分粮食换成钱来为孩子交学费等一切需要用钱的地方,而剩下的一部分就是一年的口粮。当然,这种分配形式或许早已经只属于我的童年时代了。因为现在在农村种田的人已经越来越少,又或许正是因为那些荒草丛生的田地才证明了而今农村生活水平的高度提升。

农民种地,老牛耕地,这些似乎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而今农村的现状是,曾经的万千良田已经变成了而今此起彼伏的建筑工地,有的甚至完全荒在那里,只因毫无利用价值,而任其芳草凄凄。然而,农民不种地了还可以进城当农民工,但那些没地可耕的老牛们又该何以安享晚年呢?我想,它们大多都已经丧命刀口了吧!

时隔多年,我也已经淡忘那头老黄牛了。不是渐渐的淡忘,而是很疾速的忘记,又或许是永远也没有忘记。只是不忍心再想起,所以也就以为自己早已经忘记它了。

依稀记得那天家里突然来了几个陌生人,我问母亲才知道那些人是牛贩子。我那时还不理解“牛贩子”是个什么意思,只是心里陡然地升起了一丝莫名的心酸。我忐忑不安的对母亲说,我放牛去了。可母亲那次却拦住我说,今天不用了,那牛啊要卖掉了。我一听这话顿时泪珠子就忍不住的滚落了出来,我哭着喊着对母亲说,不能卖,不能卖……但那天夕阳散尽的时候,我的老黄牛还是被那几个牛贩子给牵走了,父亲笑着和他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那老黄牛的眼里似乎也流出了泪水。后来,我们只能就这样的默默的为彼此流泪送行,我眼看着他们渐行渐远的消失在村口很久很久。我知道,对他们来说它只是一头畜牲。但对于我,它是我儿时的一个玩伴,我的朋友。

牛,永远都应该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即便现在的农村已经很机械化了,但饮水思源,难道就只能让那些牛退居成我们餐桌上的一道美味吗?作为农民,我们可以不种地,可以任田地荒芜,但我们着实不该把那些耕了一辈子地的牛也卖掉啊!我深信牛和很多动物一样都是通人性的,我们不该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而将那些劳苦了一辈的牛卖掉。战士知道爱惜自己的战马,难道农民就不懂得爱惜伴随着自己耕耘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的老牛吗?

农村包围城市,这似乎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且可能将一直的延续下去。农村人向往城市,是因为他们不愿意一辈子种地当农民,为此他们才拼了命想要挤身那些歌舞升平灯红酒绿的城市。他们摘掉了农民的帽子,又戴上了工人的帽子。但城里的生活也是很无奈的,而今又有多少农民在扔下锄头之后又能在这城市里拿起笔杆子的呢?我们想要过上更好的生活这没有错,错的是有当下中国的农村有太多人都是这样想的。我们要活着就要吃饭,要吃饭就得有人种地,要种地就得要有农民。这是再简单不过的话,并不是什么大道理。

在城市的时候,我们或许经常会听到有人抱怨说,上班这么累,还不如回家种地算啦!每每听闻此言,我都会心里一惊,难道种地就是这样一件很有辱祖宗的丢人之事吗,难道我们吃的米饭不是在地里种出来的吗?

一个人在快节奏的城市里生活得太久了,也不免会很怀念在乡下的恬静生活。和纽约一样,和所有的城市都一样,城市是富人的天堂,也是穷人的地狱。但真正划分天堂与地狱的并不是你有多么多么的钱,而是你是事否有一份安贫乐道的心态。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种淡泊宁静的心态就是一种人生的至高境界。

我的村庄,海子的村庄,都该是天底下最美丽村庄。我的村庄,春天的晚风格外的柔和清新,夕阳像雨丝般飘过山岗下的田野。几缕白云在风中缓缓地扭动,微凉的空气中还散发着麦苗的稚嫩味道。似乎这些味道永没有悄散的时候,永远都会血脉相承的延续下去。因那味道是希望,是在希望的田野上所独有的味道。

比远方更远的是路,比路更远的是一个人坚定不移的恒心。远方的太阳终会落下,但我们决不能落下的是那一份耕耘土地的热情与恒心。

童年永远是值得我们回忆和回味的,但对于我,最令人值得怀念的还是那时驻足在山岗上凝望了很久很久的日落,那些亚洲铜上的日落!

人言落日是天涯

文/浮生未歇

秋风轻打小轩窗,一阵西风一阵凉。人面依稀带秋寒,低吟浅唱。秋风再起,道不完万千风光旖旎,述不尽无限田园禅意。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一切都是那么如梦似幻,诗情画意。

晨曦暮色显余晖,水墨丹青一世情。一天,一眨眼;一年,一秋寒;一生,一叹息;一笑一哭,一辈子。人生多趣事,小有小的方圆,大有大的天地。

都说:一场秋雨一场愁。忽然发现“愁”字拆开竟是“心”字上面的一个“秋”。已是黄昏独自愁,释怀就在一瞬间。于是,释然了:路过的永远是风景,留下的才是人生。

有时候,我们觉得活得很累,并非生活是累赘,而是我们太容易受外界的羁绊。都知道:简单到极致,便是生活;平淡到极致,便是人生。简单,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更是一种人生哲学。

那太阳落山的地方就是天涯,我竭力朝天涯眺望,也没法看到我朝思暮想的老家。

漂泊半生总算明白:如花美眷,终究抵不过似水流年。晚霞温柔,也只不过是韶光一现。

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壮阔,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风平浪静才是梦寐以求的归处。

落日

文/农子

日落前黄昏,天空低垂着沉思的头颅,如谦恭的哲人。傍晚的天光变幻莫测、瑰丽迷人。天地间弥漫着宁静、深沉、神秘的气息,仿佛万物都停止喧哗与骚动,在静候这一时刻的来临。

当我无所事事,在乡间或城市游荡的时候,每逢落日西斜,总是百感交集,苍茫的心事无处诉说。夕晖金红,镀亮了楼顶、烟囱和远山,镀亮了归巢的翅膀;周遭漾起深蓝色的暮霭,仿佛蕴含着所有的秘密,天地间的万物都在急切地与你对话,它们绕开你的耳朵,甚至心灵,寻找你的灵魂。多少次当我独对落日,顷刻间感到自己通体透明,而心在缓缓下跪,仿佛在倾听神的宣谕。那是辽阔的孤独无限地延伸,而你无法言说。

孩提时,在一条南北走向的山谷中,我居住的村庄,被一条三华里宽的季节河分开,傍着山脚对望,因而日升与日落的过程就完整而分明。太阳升起时,东山的暗影从西山顶上慢慢退下,滑过烟雾腾腾的西村,使东向的窗玻璃闪闪发光;缓缓越过卵石密布的河槽,或者一辆土道上独行的马车;缓缓地从一棵孤独的树,从它树杈间的鸟巢滑落到地面;或者逐渐缩短兀立的柴草垛的影子,最后退缩到东边的山顶。日落时,则是西山的影子重复同样的过程。山的影子仿佛开场与终场时两幅黑色大幕,时间亲切得可以触摸,踏着湿重的露水或脆硬的白霜,那时我是这舞台上最无忧无虑的演员。在我逐渐长大的日子里,西山顶上的落日,忽然使我产生了追逐的欲望,想看看落日神秘的家,并缘此,对西山以外的世界产生了无穷无尽的想象。当我长大到终于可以爬上西山的那天,才发现,原来想一览山外世界的想法多么幼稚——连绵的群山像起伏的波涛,延伸到视线尽头,落日像一只飘渺的红气球,飘向更远处的山峦。晚霞洒满周遭静默的峰顶,洒满山下小如院落的村庄,也洒满我沮丧且迷茫的双眼。那一刻,远方,遥远得仿佛一个天堂里的童话。

冬天来临,当落日像一个巨大的铜盘,悬在西天时,杂沓的蹄音伴滚滚烟尘就涌回到村口。晚归羊群焦急的叫声像大合唱,各家院落里小羊羔稚嫩急切的声音四处回应,两种声浪汇成一波又一波暖流,触动人心中最柔软的部分,仿佛料峭的西北风也停止呼啸,残雪在悄悄融化,村庄陷入爱意弥漫的氛围中……家家户户的屋顶上,炊烟像巨大的画笔,涂抹天空上醉人的霞色。后来,在城市里夕阳西下时的幼儿园,在急急赶来的母亲们和哭叫着的孩子们中间,我重温了这似曾相识的一幕。当我拉着女儿的小手,披一身夕晖回家时,听着她童声童气地讲述一天的见闻,感到一种陶醉着的幸福。就会想起自己童年时的一次经历:那是在一个陌生的村庄,当炊烟四起,混杂的饭香到处弥漫,鸟儿们停止叽喳时,我站在亲戚家院落外的乱石堆上,仿佛听到母亲隐隐的呼唤,听到熟悉的小伙伴们的笑语,第一次发现夕阳下,自己的影子那么瘦,又是那么地长。

十五岁那年,我离开家乡,开始了县城中学的寄宿生活,乡居的日子便少了。想家时,总是那枚浑圆的落日,悬在记忆中的西山上。小城的日子,结束了乡间的悠闲与从容,时间被铃声和钟点分割,每日匆匆往返于食堂与教室之间,落日似乎已悄悄隐退在我视线之外。偶尔一瞥时,在高高的校园围墙外,落日或在高大的树杈上托腮沉思,或在远处高耸的厂房、烟囱间半隐半现。异地的落日,已变得支离破碎、遥远陌生,无复往日的亲切与鲜活。初次离家,宿舍的拥挤与寒冷、腹中的饥饿、小病的频扰、课程的紧张与成绩的下降,使我的内心充满了委屈与孤独,想家的念头便成了每夜梦里必温的功课。那时即使想到了村庄里夕阳下摇曳的一株草,也亲切得如遇亲人。一次,当我独自熬过一场高热的折磨之后,回家的念头竟是那样强烈,以至于毅然逃离课堂,在一个下午搭乘一辆拉木材的卡车出发(为了省两元钱的路费)。那是隆冬季节,我拖着虚弱的身子,和几个老乡坐在车厢里高高的木材垛上,尽量把脖子缩进竖起的衣领里,袖着手抵御着刺骨的寒冷。当车发动的那一瞬,我感到兴奋得心像要跳出胸腔。卡车在土道上急驰,长长的尘烟在车后舞动,视线的尽头,是一轮硕大浑圆的落日,那是我平生所见最大的落日,将一望无际的田野、道路全部笼罩在昏黄的光晕中,使路旁的村庄、伫立的老牛,以及一排延伸到天边的电线杆,都在恍惚迷离的氛围中,发散出宁静祥和的气息。落日仿佛不忍沉没,一路呵护着我,缓慢地把它的温暖一丝一缕注入我的内心。在如梦如幻的色彩里,我仿佛划完最后一支火柴的丹麦小女孩,隐隐闻到了家中饭菜的香味,依稀看到母亲的笑脸……当我回到村庄时,深蓝色的天空上,已是星斗满天。

中学时代,爱情的美丽、神秘以及朦朦胧胧的向往,潜藏在我们内心里,人会变得多愁善感,感情敏感而又脆弱。那时,卓别林大师主演的一部黑白影片,一段美国北方小镇的悲剧故事,给我留下了无尽的伤感:剧场杂役是个爱唱歌的姑娘,一天深夜,她偷偷溜进空无一人的剧场,信心不足而又紧张地、用略带颤抖的怯怯歌声,体验梦寐以求的舞台表演。这时,蜷缩在角落长椅上的流浪艺人被惊醒了,因害怕被轰出去,就躲在黑暗里静静听着。渐渐地、那姑娘忘记了羞怯,完全沉迷在自己忘情的歌唱中。流浪汉被美妙的歌声所陶醉,竟忘乎所以地鼓起掌来。突然的掌声把姑娘吓坏了,如一只受惊的小鹿,歌声戛然而止,而如梦初醒的流浪汉也吓得无处遁身。当他们终于从最初的提防和害怕中缓过神来,那掌声使姑娘欣喜若狂,动情之中竟吻了一下他的面颊,流浪汉孤苦的内心,若无边的黑暗被吻的闪电照亮。从此,在那简陋剧院的深夜,一个是充满激情的演员,一个是忠实的听众、娴熟的琴师、热烈的鼓掌与节衣缩食的献花者,共同找到了小人物的尊严、价值、追求艺术的信心,以及幸福和爱情。不久,姑娘的歌声飞进了剧院老板的耳朵,并在试演中轰动了小镇,一时人群簇拥,掌声和鲜花如海洋,全国各大剧院争相邀请,而流浪汉却渐渐被冷落乃至鄙夷、遗忘……在一个平常的黄昏,孤独的流浪汉拼凑起破碎的心,打叠起深深的失落,默默地离开。那是一片望不到尽头的荒野,流浪汉负一把琴孤单的背影,朝向一轮巨大的落日走去,落日似乎越来越大,而他的身影愈来愈小,直至于无。那落日在我近乎错觉的印象中,仿佛无边黑暗里一个圆圆的缺口,跌落我青春的单纯浪漫于深不见底的虚无中,残留一丝挥之不去的忧郁与隐隐的落寞。

童年以及整个少年时期,落日如永不消逝的美丽,如温暖的家,如委屈时可以哭诉的怀抱,承载了我蜜意的迷茫与透明的忧伤。然而在逐渐成熟的过程中,体验过那么多必须独自作出的重大选择,那么多默默忍受并深藏于心的伤痛,才深深体味到人的无助与无奈。记不清是哪一年了,我望着劳碌一天的人们,在暮色中匆匆回家,突然产生了深深的疑问:人活着究竟是为什么呢?幼年时读古诗,特别喜欢吟诵“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觉得其视野宏阔且蕴含着说不清的深意。后来才慢慢体会到,这首诗包含着对时间的秘密,对生命归宿的探求意识。然“更上一层楼”却是那样遥远而不可到达。

人们周而复始地重复劳作、以及消耗劳作的所获。部分人发现了享乐,享乐是无止境的,因而一些人似乎找到了一生追求的目标。我不反对享乐,但内心里总有些不甘于此。年轻时我曾决心要过不一样的生活,而那不一样的生活究竟什么样,到现在也还是一种模糊而隐约的希望,生活无形的手推搡着我,无奈且茫然地走到今天。前些年,在辽阔舒展的乌兰察布草原上,我想圆童年时最开阔处看落日的梦想。当那个下午进入草原后,想法就破灭了:在草原上极目,尽管天气晴朗,然那地平线的上方,总有些如烟如雾、似乎还略带紫色的岚气围绕。落日最终跌落在那雾岚中,我未能看到它与地平线壮美的交合。后来,在西双版纳飞往丽江的客机上,虽恰逢黄昏,但落日最终和草原上一样,只是那烟雾似乎更高了些,颜色也深暗许多。那一时刻的茫然,与人到中年的感觉竟然十分契合,仿佛陈子昂的歌吟“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我没有考证过,但仿佛感觉到,那幽州台当时定然笼着一片苍茫的暮色。

许多年来,我一直保持着读书的习惯,仿佛也只是想找到一个答案。曾浏览过国外不少哲学着作,也曾囫囵吞枣地读过诸子百家。当代作家中,远的有梁遇春,近的有周国平和史铁生,都对生命意义的探求有深刻独到的见解。然而那终极意义,似乎一直隐藏在高深莫测的苍穹,包含在落日神圣的启示中。“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无限空间与无限时间的意蕴中,一个人太渺小了,人生的意义大约也只是宇宙意义中的一点微末。那或许是人类的知性和语言无法到达的地方。

采撷过往,度一季秋凉

文/非禅

又是一季的仲秋时节,又是一段秋风落叶的相似画面。而我,始终是那个恨秋风、悲落叶的人。没有缘由,只有故事。

午后小憩,有时很惬意,有时很困顿,多半时候却是淡淡的烦忧。

醒来之后,为自己泡一杯原味奶茶,坐在电脑前,让牛奶咖啡的《何必怀念》单曲循环,那些凝结在心头的爱恋,亦或是遗憾,都将在这一刻,被再现、被放大,亦或被淡忘。

有时,顾不得喝一口,奶茶便散了热气。听着歌曲,听着心情,听着那些属于你我的故事,终成过往。无法忘记,无法相见,无法不去怀念。

看看窗外,天高云淡风清气爽,阳光依旧温暖。只是,秋风中多了一丝凉意。窗台上的一枚仙人球仍是不动声色,仿佛并未感知时节的变化、人事的悲凉。生长在砖墙缝隙中的花草,欣然的遵循着秋风的规则,渐渐地褪去了嫩绿的茎叶和往日的娇媚,借秋风之力,撒顽强之籽,以待来年,生根发芽。

慨叹之余,携三五好友,爬上西边的峁头。凝望着眼前绚烂的秋色,虽不比春之妩媚妖娆、夏之繁华招展,却并不萧瑟,并不荒凉,并不颓唐。因为这一季里有成熟,有收获,有无止尽的值得去怀念、去书写的东西。闲谈几句,轻笑几声,或者随拍几张秋之画面,都是对这片秋色最好的馈赠。这样的季节里,不适合哭啼和幽怨,不适合张扬和显摆,更不适合欲望和纷争。

阳光和煦,岁月静好。这样的季节,无需远行,无需劳碌,无需牵念。只要安安静静,优雅闲适便可。这样的季节,品一首诗词,吟一曲音乐,喝一杯奶茶,忆一人过往,便是不浪费、不虚度。

若能散步至林间,踩落叶、听鸟鸣、看落日、赏秋色,亦是趣味无穷。

寻一高处独坐,看那枝头树叶,红彤彤、黄灿灿、绿茵茵,有意无意的组成了一幅秋色图。如若你在,定会将那落叶捡起一枚,满含忧郁的问我,这算不算离别。那时我便会说,乐观点,落叶中孕育着下一个春暖花开。而此时,我要说,这不只是离别,而是永远的不相见、只怀念。你看那叶子,在空中旋转,仿佛在诉说、又怕被看穿。

寻一高处独坐,看那远处山头的夕阳,映红了一大片天地,也映红了我似笑非笑的表情,这是一幅绝美的落日图。如若你在,定会跑到我和落日之间,求得一张照片,然后莫名地悲伤起来。那时我便会说,乐观点,“夕阳无限好,只因近黄昏”。而此时,我想说,悲伤也罢,只要你在我的身边就好。你看那落日,在山头徘徊,仿佛在留恋,又怕被怀念。

落叶、夕阳,皆成过往。无需采撷,便已美成忧伤。

看着眼前的落叶,在风中移行,翻动,飞舞,尔后又落下,就好像有那么一段时光,在不知不觉中流动、继而消逝。不论落叶,将来变黄还是变枯,都将会是一件残忍的事情,如同时光。我想前去捡起一枚,给予她温暖和爱恋,但她飘落的姿态,悲凉的足以让我止步不前。

正如这人生,有诸多不顺,诸多无奈。不顺又如何,无奈又怎样?

落日的哀叹

文/刘晔宽

不是有人用美妙的语言描写明月,感叹如火的朝阳吗?我却觉得最美的是夕阳,是落日。它既热烈奔放,又悲壮惨烈,每当傍晚,它都会在美丽天空的西方表演它特有的告别,用它红红的光焰告诉人们,它对光明的依恋。

抱着对美好落日的渴求,我们走出城市,爬上一座无名的小山,想静静地体会一次完整的日落。

在山上落座后,太阳还挂在西边的天上。这时的天是蓝蓝的,零星有几丝云彩。太阳慢慢地接近了地平线,开始由白亮变为粉红,随着它的下降,颜色变得越来越浓,天边那巍峨的山峦,在这夕阳的映照下,涂上了一层金色。大地瞬间也被镀了金,变得辉煌而高贵了。

这时的太阳美丽得让它自己感到自豪,笑红了脸,它好像要尽情展示它的奔放似的,不顾一切地亲吻着山峦,向着大地,向着天空喷出了红彤彤的光芒。

夕阳就是夕阳,它在晚霞的陪伴下慢慢地下坠,还竭尽全力来表现最后的风采。它可真红啊!红得浓艳欲滴。它多想更多地展示自己的美丽啊!可它就像被一只无情的大手向下拉似的,无论多么美丽,也要不停地下降,不情愿地离开这瑰丽无比的天空。

太阳落山了,可它把它的美丽传给了天边的一条彩云,尽可能保留着西边的美丽,它仿佛知道这美丽不会长久,用最后的光彩发出那醉人心扉的哀叹……

这正应了一句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世界就是这样残酷。无论是谁都会慢慢变老,最后不得不离开这绚丽的世界。我那?当然也一样。我忽然想起了我的一首叫做《落日》的诗。

我把幻影和梦,

放在狭长的贝壳里。

拉紧桅绳撑起的帆,

还在远航。

没有目的地荡漾,

太阳是我的纤夫。

追逐中风会叹息,

太阳最终会消落。

红日终于燃尽余辉,

消失在天边的暮色里。

留下一支歌曲,

在宇宙中时时唱起。

我多想尽情体味落日的哀叹。此时,在灰色的夜色中,就让我这样独自体味着这落日的哀叹吧

落日余晖

冬天的温暖,跟往常不一样,总会姗姗来迟。漫步在这阳光下,心情也不再惆怅。

解脱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呢,是属于一种梦想的飞翔,还是一种惆怅的荡漾。这些都无从所知。只能说,是在追逐,追逐这属于心中的执着。

慢慢的走着,脑中的思绪继续飞扬,飘荡到远方。其实所有的都是一样,不是那存在于表面的装饰,而是实质上的存在。每个硬币都有两面,究竟是代表正义的一方,还是邪恶的一面,这些都无从所知。给予的只是那现存于这个世界的点滴,冰山一角。真正的世界并没有显露,需要充满的智慧的明灯点亮前进的路途。挖掘本身携带的宝藏,寻求前方的归途。

漫无目的的行走,路边的光彩依旧。

充满喧嚣的城市,五彩斑斓的世界。

却对行走在其中的人群漠视,这些是属于这个城市的本质,还是人性的使然。在心中,一直都是充满着幻想。幻想有一天什么都会变得很easy,不用奋斗,也不用惆怅,但那时最怕的却是梦醒。

属于这个世界的一员,一个囚笼,逃脱不了的囚笼,捆绑着生活的左右。逃脱笼中的屏障,是一生的追求。有时候,细细想想,生活就是这样,没有谁对谁错。该来的终究会来,比如说生命的逝去,不可逆转的事实。也许另外一种看法会觉得这些很消沉,不符合现代人的风格,急迫的撇开抛掉。把这不属于时代潮流的追逐,尽情消逝。

没有那么丰盛的晚餐供给,也没有多余的休闲补充,这些都仅仅是荣誉的产物。世界的尺度就是如此,无从改变,有时觉得,这一切都是个迷,需要用心去解读,真正的核心芯片,仅仅依靠简单的运算得不出满意的成果。一步一步的逼近,才能推出有效的人生。步步为营,才能防止被袭,这是一种习惯,是一种充满智慧的较量。

阳光下,草原中,一切尽在不言中……

突然,一缕思绪化成丝线,没入雨中……

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也不甘落下,偏偏飞扬…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昏鸦尚能有老树可归,而游子却漂泊无着,有家难归,其间该是何等的悲苦与无奈啊!接下来,眼前呈现一座小桥,潺潺的流水,还有依稀炊烟的农家小院。这是有人家安居其间的田园小屋是那样幽静而甜蜜,安逸而闲致。

落日余晖,一切尽在不言中……

日出日落

文/刘荒田

普普通通的夏日,黄昏,暮色转暗。我坐在餐桌的东端,埋头嚼鲜嫩而价昂的番薯叶,隐隐感到光线异常,抬眼,远方的海平线,半轮日头正在沉没。如何譬喻它?如一片秋日的红叶辞枝,一颗火红的苹果坠地,人散后篝火堆里最后一段木炭熄灭。总之,它不把一切当回事的超脱,沉稳,悠然,教我搁下筷子,不敢把眼球转一转。有一说法:日落耗时三分钟。家里的挂钟不必看,我可据目测断定不需要这么久,也许一分钟,理由是:它老人家整个消失,只在我十来次眨眼之内。

有日落必有日出。我享受初阳温暖的光线,多半在面东的卧室里。退休以后,赖床理所当然,躺着看电子书,阳光像猫尾巴般扫过脸颊。阳台也面东。老妻常常赶在日头移到头顶之前,把半干的衣服晾在阳台,她坚定地认为,日头的气味最好闻,衣服须被带光芒的香洒一遍。

看落日,在同一个位置,一坐就是二十多年。中年到老年,日复一日地被老太阳的临别秋波关照着。同一张老脸的皱纹一次次地被灌满余晖。我能不赞美金黄色的千篇一律吗?除非我吃饱了撑的,才巴望流亡、战乱、地震、海啸。

日出日落可是简单的重复?于它自己,当然是时间的脉搏,宇宙一个角落的节律。于人,就是生命本身,一天的早晨、中午、黄昏,就是“微缩”周期。许多年前,我参加一个洋朋友的婚礼,新娘子请出年迈的父亲,舞池中欣然起舞。父亲年过七旬,腿脚不大灵便,女儿迁就着,虽然缓慢但配合默契。这时,台上的乐队,女歌手在轻柔的序曲引领下,《日出日落》曼声而出。这是风靡全球的名曲,出自电影《屋顶上的小提琴手》。影片中,一对犹太老夫妇和新婚的女儿、女婿在火车站道别。喜悦与伤感交错的场景,所配的音乐就是这支歌。

“这是我带大的小女孩吗?/这是在玩耍的小男孩吗?/我不记得他们长大了啊/他们是何时长大的呢?/她是何时变成个美人的?/他是何时长这么高的?/昨天他们不是都还很小吗?”

全场肃静,只有歌声盘旋。我的心剧烈跳动。

“日落/日出,日落/时光飞逝/幼苗在一夜之间成长为向日葵/在我们注视下绽放/日出,日落/日出,日落/岁月飞逝/季节不断更替/满载着欢欣与泪水/……”

台上的主人席,一排十多人,先是老一辈低下头,用餐巾或手帕揩眼睛。然后是小一辈,看着家长,情绪起了变化。旋律激越起来。台下二十多桌客人,一双双眼睛闪着晶莹的光。新娘终于忍受不住,在“日出日落” 复调中,紧紧搂抱着父亲,哭泣起来。父亲一脸是泪,然而笑容灿烂。最后,全体站立,高唱“日出日落”,大家离开座位,与亲友拥抱。歌手一次次地唱,谢幕时脸上湿漉漉的。

每一次这样面对西方,《日出日落》这首歌必在耳畔响起。我也有儿女啊!42年前端午节刚过,我与妻儿在广州长堤和故乡的朝阳告别,坐上开往香港的直通车。车厢里,六岁的哥哥和一岁多的妹妹哪里知道愁滋味?一个劲地玩闹。一位仁慈的乘客,在邻座吃荔枝,分了几颗给他们。太太教他们感谢大方的叔叔。他们吃了,使劲把核扔出窗外,那依然是家乡的土地。前方呢,是崭新的第二故乡。从此,太平洋上的日出日落如走马灯,转到如今。

一样的日出日落,一样的季节嬗递,一样的升沉生灭。我坐在这个位置上,所拥有的,却是不一样的年岁,不一样的人间与心境。唯太阳永恒。

广饶:我守望一辈子的玉米、落日和风

文/贾文瑶

我是92年的妹子,生于山东省广饶县,活了二十五年了,没有撒狗血的爱情,没有槽点频频的生活。不温不火的简单知足,平凡普通。也没有多大的梦想或是目标,吃饱喝足,身体健康,父母亲人都在身旁,就够。

我老家在广饶十四村,广饶的村名儿十分有趣,简单好记,一至十九,似是棋子,掷地有声,清脆分明。十四村位于西关大街的最西头,东边是小县城,西边是庄稼地,真正的城乡结合部,我在城乡结合部上度过了我的童年。

老院院子很大,北面是一溜土屋,在老家叫做“脊屋” ,那时候没有烧制结实的大红砖,稻草和泥土掺和起来倒在一个四方模具里,等这一层自然风干之后再倒上一层,一层一层的就有了四面的墙。屋顶是挑最粗壮的树干中间挑起一个“大梁” ,在“大梁”与墙头之间横亘上略细的树干,在屋内能看到脉络一样的骨架。土屋冬暖夏凉,抠抠墙皮还能拽出半截稻草来,远不是现在的砖屋和楼房能比的。

那时候老家的人多是以卖菜和种地为生,后来土地都承包出去了,就没有种地的了。小县城本身就不大,摆摊儿卖菜的大多是熟悉的面孔,一律晒得黝黑,指甲格外厚,厚得看不出本该有的粉红。最耐脏的衣服上满是泥点子,常年系着围裙,有的围裙长,上面有个兜兜,有的围裙短,只护着大腿。人都淳朴老实憨憨傻傻,卖菜挣的小钱儿放在脚边的木头箱子里,大票儿塞在尼龙袜子里。遇着熟人卖菜,约二斤蘑菇还得硬塞上两颗蒜一把儿葱。

说起种地了,爷爷奶奶种了一辈子。我小时候还跟他俩一起“上坡” ,爷爷扛锄头刨坑儿,奶奶在坑里洒三四粒染过药水儿的玉米种子,我负责用脚把爷爷刨出来的土踢回去埋上种子再踩实。

待到玉米长高就该上药了,一定得正午的时候背着喷雾器一步一点地喷药,大人们上药,我在玉米地里胡蹿乱跑,玉米叶子划得我的胳膊腿儿一道道热辣辣的。那时候基本上是没有任何机械的,玉米成熟也是用手掰下来扔筐里,运回家后堆在院子里,白天掰玉米,晚上扒玉米皮。

那时候的院子很大,房子却很小很低,一直以为老贾(我爹)很伟岸高大,我长大了才发现老贾比我高不了两厘米。原因是房子低矮,老贾再瘦小在小土屋里也是黑乎乎一大块,占了我视角的一大半。

后来村里流行把土地面铺上水泥,我家没弄,不知是没钱还是老贾嫌麻烦。倒也好,夏天水泥比热容高,白天吸热,晚上放热,热得别人家院子的狗呼哧呼哧吐舌头喘粗气,我们仨却躺在自己院子里看星星。

夏天吃过晚饭,我们仨去西边庄稼地里,坐在人家地头儿的羊胡子草上吹凉风,从地里拔出一颗胡萝卜,老贾用萝卜缨子刮刮泥递给我吃,风清凉,萝卜脆爽。

在村里时家里一直不阔绰,过年小妗子来我家串门吃饭,我拽着她的衣角让她常来玩,她问我为什么,我说,“你来了,我们就能吃肉了” 。冬天太冷,家里不能洗澡,奶奶赶集的时候会买一个很长的大塑料袋子,挂在房梁上,人和大水盆就罩在这个大塑料袋子里,腾腾的水汽弄得袋子上一条一条的水珠往下滑,可还是止不住打哆嗦。

爸妈也是想尽办法努力过上好日子。他俩也真是能折腾,虽然老贾是一个体面的人民教师,但是为了生活,也帮助我妈种过地,卖过汽油,炸过方便面,轧过铁皮,卖过衣服,养兔子鸡猪鸭,开过只有两个工人(我妈是其中之一)的印刷厂,办过午间托管的小饭桌儿。

做印刷的时候我上小学,我在有印刷机的土屋里搬一把高椅子放上作业本,坐在马扎子上写作业。头顶的大黄灯泡子晃晃悠悠的,印刷机轰隆隆地响个不停。我妈和小芳(除了我妈以外的唯一一个工人)扯着嗓子喊,因为机器声音实在太大了。

印刷机旁边的屋子是轧纸机,老贾去买回很大很大的纸张,然后用轧纸机裁成正常大小的印刷纸,轧纸机后面就是裁下来的很宣软的一堆纸条,我想象那是白雪、白纱裙,我躺在这堆废纸条儿里黑胖黑胖的还以为自己是坠落凡间的公主。

轧纸机东面的土屋是我们的卧室,我那时候小,而且也确实没有多余的房子了,我们仨挤在一个土屋里。他俩一个大床,我一个弹簧床,靠窗的地方放着一个桌子,多一把椅子也是搁不上的。我在我的弹簧床上抠土墙里的稻草,夏天我臭烘烘的熏得老贾睡不着觉。

爸妈死命折腾地创业,终于,做印刷的时候盖起来三层小楼,做小饭桌儿的时候有了现在的房子。那天下雨,老贾骑着车子淋得跟落水狗似的下班回了家,我妈咬咬牙跺跺脚一狠心,于是又有了现在的小汽车儿。老贾还着房贷车贷,心里也挺知足。

作为典型的老师家的孩子,叔叔阿姨眼里的我很乖,顺理成章毕业后参加工作,一切顺风顺水。老贾和我妈也正式步入了养老阶段。

老贾偶尔穿一身正儿八经的登山装当驴友爬野山,每回都弄得自己跟土驴一样回家。我妈更有意思,越老越倔强,年轻时是倔强得心疼,老了是倔强得可爱,我妈疯了一样种豆芽菜,泡沫箱子扎眼儿的大可乐瓶子土生的水培的绿豆的黄豆的,整天豆芽菜弄得我眼冒绿光饿得想吃人肉。

我最近想找一块地种菜种花,在工业小县城中获得一点自然气息。人是不能长久脱离土地的,贴地皮越近心越平静、越博大、越波澜不惊。

你看这个叶子被虫子咬了一块,它就围着那一小块缩缩着皱巴巴地长,地里的韭菜越割越长,鸡粪是最好的肥料,种一溜麦子地,小麦还没熟成结实粒儿时,放在火上烧,外壳火燎得略焦糊,一撮一晃一吹,划拉着麦粒子扔进嘴里喷儿香。

土地是最诚实的,播种拔草浇水锄地,你拾掇得好,它就长得扎壮,粒大籽儿圆。下了班,坐在自己的地头儿上,抬头是西陲的落日,背后是自己供养的菜和麦子,扛着锄头拍拍腚上的浮土,拽着布鞋挎着草筐子往家走,踏实舒心。

以上就是我活了二十五年写得并不十分全面的生活。清早洗漱完毕穿衣步行上班,晚上回家跟老贾和我娘胡扯闲淡,周六去近郊爬山,三天假期去远方看看朋友,七天做个计划长途旅行。

几乎是上大学离开广饶的第一天起我的梦想就是回家,回广饶。小而知足的,平凡普通,不求多优秀挣多少钱,只希望自己踏实不浮躁,花开就看花,下雨就淋雨,走路累了,脚趾起了泡,就歇歇再走,不温不火,不紧不慢。于我来说,就是最幸福的事了。

瀛湖日落

文/赵攀强

2021年农历正月初一,正是中国传统的新年。记得往年这个时候,天气还是比较冷的,可是今年却有不同,这天中午气温一下子上升到摄氏二十多度,明媚的阳光照在身上,暖烘烘的,好像进入夏季一样。

我到岳母家拜年,午饭后与亲友坐在院坝的木椅上聊天,觉得身体燥热,索性脱去棉袄,换上夹克。一年四季忙碌,难得过年清闲,我们放松心情,嗑瓜子,晒太阳,谝闲传,不知不觉到了下午,身子慢慢有了凉意。我赶紧走进屋里披上棉衣,人常说“春捂秋冻”,说的是“春头”宁愿穿厚些,也不能因穿得单薄而使寒气入侵引起感冒,造成麻烦。

站在院坝一角,伸伸懒腰,动动筋骨,猛然看见日落时分的夕阳。那圆圆的太阳距离瀛湖对岸的山头只有一丈多高了,圆心是白色的,周边是金黄色的圆圈,放射出厚厚的光晕,将天空染成了绛红色和金黄色。那山头在湖水中有倒影,太阳的倒影还没有。只见夕阳的余辉洒在湖面,波光粼粼,金光闪闪,向外扩散,好大一片,仿佛宽阔的湖面种上一块金田,或者是谁在湖中撒上了一团金粉,不停地跳跃和闪烁。我曾经看见过描绘大海夕阳的图画,觉得很美,没想到今天有幸看到真实动感的瀛湖夕阳图,更显其美。

我兴奋异常,下到坎下那块地边继续眺望,因为那里观日落视野辽阔看得清楚。太阳距离山头越来越近,位置越来越低,湖面的金色光团越缩越小,但是颜色更加金黄和闪亮。慢慢地,慢慢地,那个金色光团由宽变窄,收缩成为一支火把,火光熊熊,仿佛将那湖水已经煮沸。抬头望那太阳,已经快要接近山头了。随后湖面那支火把越来越短,变成了两节灯笼,紧靠湖岸的那节颜色金黄金黄,我想那是太阳的倒影;伸向湖中心的那节颜色散淡些,宽泛些,形状然如一把金扫帚,我想那可能是夕阳的余辉投射水中的倒影。

这时突然听到身后有个甜甜的声音喊叫“爸爸”,我以为是女儿来了,转过身去,高兴地答应着:“噢!柳儿”。没想到那个女孩不是女儿,她也感到惊讶,不好意思地偏过头去说:“哎呀!不是爸爸!”女孩身后站着几个妇女,其中一人说道:“哦!你认错了。”我急忙搭话:“没关系,我像你的爸爸?”女孩说:“太像了,爸爸也爱生活,特爱摄影。”说罢,女孩也走近前来,立在地头,拿着手机拍照,连连说道:“太美了!太美了!”我站在一边,看着女孩,稚嫩的脸庞好像一颗红苹果,好清纯啊!

天空渐渐暗淡下来,眼前的瀛湖寂静无声,微波荡漾,湖中有船,从山的那边缓缓游来。远山绵延起伏,有的只能看见山影,有的还能望见山头,近处的还可看到树木,一片枯黄色,因为立春不久,许多草木还未发芽。我的身下是田,田里种的油菜,多数已经结出花蕾,含苞待放的样子。地边有树,有大有小,高低错落,树上只有枝干,没有绿叶,那棵高大的白杨树,顶上的枝杈悬挂着一个圆球,我知道那是胡峰的巢穴。湖边杨柳依依,微波起伏,水草飘落,串串枝条在眼前轻轻划过,夕阳下的瀛湖意境真美。

再看日落,已经搁在山头了,水里的倒影,也聚焦成一个亮点,快要隐去。瞬间之后,三分之一的太阳被那大山遮掩,接下来剩下半圆,少半圆,一点点,直至无影无踪。湖里太阳的倒影,也是渐渐地褪去,直至完全消失。此时的天边和湖里,还有日光的余辉,颜色呈浅淡的黄红色,我知道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黄昏时光,这种意境的美妙,没有身临其境是很难体会得到的。

从1992年春节第一次到瀛湖,到现在已有二十九年,真正站在坎边一个多小时看瀛湖日落,还是首次。是以前没有这样的景致吗?是以前的我不热爱生活吗?回答肯定是否定的。那怎么就没有今晚的奇遇呢?主要原因可能是来去匆匆,没有心情。想到现在人们的快节奏,终日忙着去赶路,错过了路上的许多好风景啊!所以不少人提议让我们的生活节奏慢下来,慢下来,是有一定道理的。

落日沧桑

文/暮光倾城

因为太年轻,总会犯一些幼稚的错误;

因为太年轻,总会有那么一点点固执;

因为太年轻,总会有那么一腔的热血;

因为太年轻,爱过、恨过、痛过、哭过;

到底还是因为太年轻啊!

我实在无法想象暮年之后的我们是否还有这样的激情!

可是我无法忍受不去思考,无法忍受没有激情的人生!

年轻就要活力四射,要满怀激情;

年轻就要敢爱、敢恨、敢拼、敢闯

落日

文/月舞云袖

一直以来,我都偏爱落日。虽是同一个太阳,似乎落日比朝阳更慈悲。

说不清这其中的缘由,也无从论断它的对与错。最初,朝阳带来了开始,而后,它慢慢地吞噬着岁月,一切终将走到尽头,于是便扔给落日一个烂摊子。

落日见过不少,不论哪一种,都带给我心头的震撼。或喜或悲。

田间落日伴着声声脚步,那时归家的节奏。老农迟暮中荷着锄,哼着小调儿,踩着落日斑点结束了一天的辛劳。太阳的那面,没有风,没有露水,只有欢快依旧。那清晨的气劲儿,说没就没了。

山顶落日也不失壮阔,云起云涌,在落日余晖的映衬下,显现出另外一种气势不凡。云海的翻涌,像是在落日归家的路途上清扫道路,列队欢迎一般热闹、壮观。直到,落日的色彩消失殆尽,才平息、罢休。这是落日?我也曾怀疑过。那记忆中的朝阳是否真的存在过,我也存在疑虑。

或许门前落日是最为平淡的了。看着太阳的起起落落,这就是一天。从地平线升起,又落到地平线之下。这已然是一生的格局。

当然还有大海的日落。那定然是惊涛拍岸,汹涌澎湃的。人心,亦如此番。看见那火红的心,翻滚着,然后直入大海,被冷冷的海水浇熄,毫无生机。自然,它也是落日。这是最终,必然的结局。

说到底,落日只不过是一个必然的,逃不开的结局。它也许很普通,很不起眼,但是它确实最真实地自我,一直相伴走到最后的终结。

落日,它身形多变。静一阵,动一阵。红得温和,软得似水。

有时它随风飘荡,

有时它遇雨而化,

有时它静默心底。

当走在路上,一个人,形单影只,而落日一直却是不离不弃。踩着它的鼓点,跟着它的律动。渐行渐远。回首望去,一切都散去。曾经的陪伴,曾经的壮阔,曾经的风起云涌,都成了敷衍笑谈。

我不禁泪湿了眼眶。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浸透全身。

最后不得不承认:再完美的朝阳终究不会相伴到最后。再要好的人们也经不住时光的打磨。

落日,一个看似单纯而又复杂的词语。

关于这一切,是任何术语都解释不了的。似是而非。只能说的是:在这岁月里,有一种感觉生死如一:早点看透,我宁愿从一开始就是一轮落日。

朝阳与落日

文/一叶

也许你会在某天在某个地方注意过朝阳,又也许你会在某天在某个地方注意过落日,但如果你没有一个固定的观看平台,又如果你是个总是心烦意乱、忙忙碌碌的家伙,那么你就很难在同一天里既注意朝阳又注意落日。

我有一间玻璃房子,就是我们家阳台,阳台之下就是烟波浩渺的长江。早晨的时候,我站到阳台上,就能看到天边的红光,我对自己说,哦,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在冬天里,出太阳的日子就是好日子。我坐下,喝茶、读点书,而就在这期间,红光隐退,东边的光线变得白亮起来;我站起身,头像向日葵似的扭向东方,几乎是自我保护的本能,我往下看江面,江面上现出梦幻中的场景,一大片水域被增亮了若干倍,波光粼粼,那正是太阳直射的地方。我们总以为阳光是普照大地,总是将它的光线均匀地洒向每个地方,其实不是这样,太阳在天上处于什么位置,大地上就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位置,而这个位置就是地球上最荣耀、最华丽的地方,无论多么伟大、多么自我的人,看到这样的一个地方,都会觉得自己的渺小和无足轻重,都会被这样的一种景象所震撼,除了赞叹声外什么声也发不出,这是江面上的情形。我不敢往天空上看,是怕太阳明亮的光线。其实早上的太阳并不是最亮、最热的,但早上的太阳却是最具气势和派头的,它年轻、新鲜、刚健、清朗,它明白无误地告诉你,它的光线之后还有光线,热量之后还有热量,源源不绝。我鼓起勇气与它对视了一两秒,然后像个懦夫似的揉着发花的眼睛落荒而逃。与世界上最年轻、最热情的家伙相对视,实在是一种脑残行为。

为了吃喝住行在外忙了一天后,回家已是黄昏。这时候就是观看落日的时候了。我家住在10楼,坐在阳台的椅子上,太阳似乎就在你的对面。我感到某种凄凉感,因为这时候你不仅可以与它对视,而且只要你的手足够长,你都可以将手伸出去拨弄它。此时太阳横跨在江岸线上,这样的位置让我感到莫名的难受,我是真的想伸出手将它划拉到江面上,让我看到纯粹的“长河落日”。这时候的太阳不是悬挂在天空上,不是镶嵌在天空上,只能说像一张画贴在天空上,那么单薄,那么没有稳定感,仿佛一阵风就能将它吹落。早晨那个充满了能量的太阳现在变得如此空洞、如此无力,实在是让人心伤。它的背后再也没了光线,再也没了热量,它挽回不了它的颓势,即将沦陷进黑暗中独自悲伤。然而真是这样的吗,那一瞬间,我突然地发现自己的庸俗,因为江面上依然有金光,天空中依然有红光,它其实镇定、庄严,缓缓沉落,向我们展示一种伟大的悲壮之美,它在依自身的节奏安排自身的命运,谁也没有资格嘲笑它的尊严,向它抛洒浅薄的同情心。

我爱朝阳,它生得伟大;我爱落日,它死得荣耀。在短短不到十个小时里,我目睹了两个伟大的场景,它们是我一生中内心深处最为辉煌的风景,给我关于生与死的深刻启迪。

落日那样美

落日之后

时间接近明天,阳光慢慢消退

那橘黄色的光芒,有时能给人力量。

每个人并不需要在失望时观看太阳,有时那种光芒,是一种让自己更加快乐的东西。

像空气一样,碰不到,摸不到,只能用心去感受它。

简简单单的知识一种橘黄色的光芒,并不是很特别,但又很特别,不知道怎么去理解

关于一些东西真的是要好好的去体会,用自己的身心去体会,慢慢的去体会,才能理解当中的优美……

不要依靠昨天,做好迎接明天的准备。

夜幕的来临

文/苏娟

是冬天要来了吗,留给夕阳的时间越来越短,好像短的只有一眨眼就失去了,只留下一瞬间的怀念,定格在我的瞳孔里,慢慢变化成黑色。

没有人因为夕阳的短暂,而放弃那瞬间的永恒,却习惯用廉价的亲密,换取一个真诚的朋友。

看着落日的沉没,被昏黄的温暖尽情融化,却没发现自己的影子越来越长,慢慢进入黑暗,世界仿佛只剩下我一个人。

有些人会随着夜幕,一寸一寸降临到我的心里,随即又跟着落日沉没到远方,美丽却短暂。

日出日落

久居城市,对日出日落已经疏远得近乎陌生了。在城市里,不单日月星辰,风雨呀、树木呀,小鸟呀,也与农村不一样。什么不一样?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不一样。

城市,是人类避开大自然的一种设置。这里没有早晨与黄昏的印象,只有钟点,朝九晚五,上班下班;这里的月没有农村的亮,她是苍白的,敌不过霓虹灯。可以说根本没人去关注天上的月娘,嫦娥奔月只出现在舞台或画页中,经人娱乐;城里的小鸟怯生生,四顾茫然;城里的风没有东南西北之分,只有直街横巷之别。城里人会跑到高山上看日出,到大海边观落日。我也曾在他乡或飞机上看过日出日落,美是美了,但缺一种身在其中的味道。我还是怀念童年家乡那些普普通通的日出日落。

我们习惯于雄鸡报晓,其实,最先知道天亮了的是鸟儿们,它们夜宿村树,因为露天,当天空微微泛白,星光隐退时,鸟儿们醒来,在窝里啾啾交谈。只是声音没有雄鸡那么嘹亮,被人们忽视了。

天上星光被晨曦融化了,东方地平线上露出鱼肚白,很快就亮起一片桔黄,然后,云朵镶上轻红,霞光从地表射出,半边天被金色代替,大大的太阳露出半个脸、升起来了,光芒四射。鸟儿们早已扑腾着飞出,村前河旁有人在牵牛“叫尿”(牛主把牛拉到水里,一声声“尿尿尿”,催牛把尿拉出来,盛在木桶可作肥料)村子上炊烟袅袅、女人们在煮饭了,大地苏醒了,村落树木在晨光照耀下,显得那么光鲜,那么有朝气,真像睡足了的人精神十足。

有微风从东边吹来,真怪,太阳未升之时,你没感到有风啊!这晨风,分外清凉,带着野草禾苗和露水的湿气,吹得人浑身舒爽。

太阳已升到村上头了,农人们荷锄挑担牵牛走向田野,新一天的劳作开始了。

读那些出版于半个世纪以前的文学作品,作家们写到日出,写到早晨,从不吝啬笔墨,洋洋洒洒地抒发他们对清晨的迷醉,他们写尽春夏秋冬不同味道的日出场景,描绘了山村之晨小镇之晨雪地日出直至杨柳岸晓风残月,都给我们留下许多美的享受。但现在,这种大自然的美景被写作人忽略了,他们的笔触都在大宾馆里宴会厅上豪华车中直至医院病房。大自然的美丽,大自然的可亲可爱在他们笔下消失了,生活少了些温润。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这是代代农人的生活节奏。较之于日出的突然而致行动有点急促,日落的平缓就让一切都显得从容。其实,日之起落运行速度是一样的,但因为可以预知,所以从容。日头行近西山了,在田中劳作的农人,可以遥见“暖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村子里晚饭的炊烟在屋顶升腾摇曳,像是主妇们招呼亲人回归而高扬的手。那轮金色的日头开始变红,徐徐下坠。我们见到不少画家画乡村晚归图。农人牵着耕牛荷锄归来,背景是一轮巨大的红日,光芒四射,烧红了满天晚云,这时候,落霞与晚鸦齐飞,构成绚丽世界。这确是我童年乡居生活常见的图景。也许,还有画家画不出来的歌声,那一曲《王金龙命中不幸》的潮曲,悠然飘荡在开始沉寂的田野上。

文学作品描写日出,也表现日落,那些描绘日落的章节,总比写日出的更具魅力。我曾不只一次与文友探讨这种感觉何来。大家觉得可能落日在一阵辉煌之后迅速消失,令人失落,令人惆怅,因而产生怀念。我想可能还有落日所带来的归家之温暖。当日头从地平线上消失时,暮色四合,归家农人,像被母亲巨大双臂拥进怀抱。乡村的黄昏是迷人的,那是落日的续篇。家家户户都围在一起吃饭,享受着自己的劳动果实,享受一天劳作之后的闲适。

鸡鸭入寮猪归栏,夜色渐浓村子渐静。孩子们也许静不了,到星光下的外埕去追逐戏耍;大人们去了闲间,抽熟烟,喝薄茶,天南海北说世情;女人们会各自串门聊天,三个女人凑个墟,她们有说不完的话,直到有人提醒孩子们仍在外埕疯狂,才分别去把自家孩子赶去洗澡,逼上床去。

明天,太阳照常升起落下,日子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为何总比在他乡异域见到的日出日落更有味?想来是因为在他乡你只是看客,在故乡,你是那环境中的角色,有切肤之感。

我怀念故乡的日出日落,那是我的乡愁。

日落时…只是遇见

文/伊诺

落日,甚比夕阳…多少种徘徊天边惬意的心情,等待流云那一抹绯红的羞涩,守候染红整个世界的悲壮。一直在追寻那幕无法言语的凄美,莫非只存在渺渺的大漠,那个孤烟生起的地方,长河,落日。一片不会遇见大海潮汐的相往。于是喜欢上落日,海边,有潮汐的时候。

夕阳的美,恰似西子,那是一种温柔的娇媚,不缺乏婀娜的身姿,那个背影一直隐藏着一个古老的传说,很向往那种烂漫,昏黄,夕阳,两个人,漫步,牵手,温馨的场景,美好的回忆,只是留不住的是时光。夕阳的余晖,慢慢的有浅红变得暗淡,最后夜悄悄降临。顾名思义,不知何时喜欢用落日代替夕阳,所以那种感觉就变成了另一种风情,落日,出没的地方,羌笛悠悠的想起大漠,一缕青烟升起,不毛之地的孤独,油然而生,可骨子里喜欢这种豪情,落日毫不吝啬的 把最壮观的容颜,留在了这个荒凉的边塞,沧海桑田,多少次望着落日时的身影,怅然的泪流,可心里却喜欢那种无言,默默的付出的自虐。

像一场潮汐,无意与落日相遇,大海就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咆哮,一场无意的相恋,有爱生恨,来不及收拾残局。美好的东西往往总是受到外界压力的摧毁,这就是命运里的注定。风平浪静的海,本是一幅和谐的画面,落日西下的时候,与海水,共天一色,那种融合的色彩,是画家调不出的颜色。只是一场潮汐的不经意,遇到了这美丽的场景,看到了,原来落日的时候,竟是这种波澜不惊。落日,染红了天的边缘,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大海,那是青春里,无悔的奉献,宣泄了最珍贵的绚丽,只求大海能记住曾经最美丽,潮汐,奔腾着浪花,守望着,这最壮丽的殉情,很短暂的一幕。却永远的记住了那一瞬,只是因为不小心,一场相遇,很短暂,却刻骨铭心。

悔恨,那过去的岁月,就像落日失去的时候,潮汐除了咆哮,却无能为力。有些人,注定留不住,所以最后的选择是放手,因为没有惊天动地爱你的勇气。本是亦凡人,何必过于执着,说不清的事,就不要过于的在意,曾经都执着过,都受伤了,或许爱的正真意义不在于是否走到了一起,想起了,画壁里的牡丹,曾经问过一句,没有爱,会幸福吗??或许一个平常人做不到像牡丹那样,可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尽管爱有时候是自私的,有些人只是教会了你怎么去爱。很喜欢最后芍药的 一段对白,台词很简单,可是发自肺腑,如是,不得不感叹,有些爱,不需要拥有,有些人,不一定要拥有,不求如烟的爱能够感动天地,只要曾在岁月中相遇,最深的爱是舍得放开你。

不想贪图你的真,如果那眼泪去见证,得不到,忘不掉,那就记住好了。聆听这个世界,爱依旧存在,只是方式不同。总以为爱给予的多,就是真的爱,如果扪心自问,爱别人何尝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爱的国度里,也存在着自私,所以如果真的爱,请深爱,不爱请走开。释放了自己,也放了别人。

落日的时候,只是遇见,遇见的时候,请选择默默地离开,离开的时候,学会彻底的放开,

那就轻轻笑一下吧

文/刘奕杉

我坐在公交车里,急着回家。公交车晃啊晃,我抬起眼看向窗外,只一瞬,却被震撼了——那样美的日落。

那橙红色的太阳的光映染着它周边的云,暖橙色的光芒,渐渐下落到楼宇间,高高低低地错落着,仿佛在宣告着一场盛大的轮换。那落日洒下的光圈为街角的边缘和人们的发丝渡上一层层金边,它的光斑印到建筑物的玻璃上,反射出的光,丝丝缕缕地缀在车窗上。窗外的微风轻拂着,似乎也被这光影沁上了颜色,如果现在把手伸出车窗外,或许还能接到一掌心橘子味的风。

这画面温暖平静而又灿烂耀眼,美得像一幅细细勾勒过的油画,又似一幅摄影巨作,挂在画廊中,任凭人们驻足欣赏。

我就这样静静坐着,眺望着落日由暖橘色变为红色,又渐渐暗沉下去。环顾着身边的人们不知何时也从电子产品的吸引力中割离出来,同我一起欣赏这近在身边的风景;打量着人们纷纷按下手机摄像按钮,给这落日留影;倾听着他们轻声讨论的话语:“我想明天应该是个晴天,如今日一样美好。”

这在我们身边的风景,或许才是最能引出人们共鸣的最美的风景。

突然间就有一种想笑的冲动,莫名的,看着这样的落日,心突然就如此舒畅,继而又带出了这无厘头的轻盈的莫名的开心,那就轻轻笑一下吧,反正戴着口罩也没人能够察觉。

快要到站了,夕阳也要慢慢散尽了,我屈起一根手指敲了敲车窗,似是与这美景告别。

不要总说远方有风景,有的远方你可能永远都无法达到,但若是拥有一颗充满诗情画意的心灵,你会发现在你的身边,就有最美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