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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遇见的散文

2023/02/04经典文章

关于遇见的散文(精选12篇)

童年最好的遇见

文/肖定丽

多么令人欣慰,如今有很多孩子爱上了阅读。阅读,将使孩子们变成会审美,懂趣味,有诗意的人。

一个孩子最美的样子,就是手捧书本的样子。经常手捧书本的孩子,放下书的样子,也会很美。因为这样的孩子,知道说什么样的话是文雅的,什么样的行为举止是得体的。阅读,使他们的头脑和心灵得到滋养,也让他们的一言一行变得有修养。书中蕴含的智慧,像明灯也像火把,照亮着孩子们的童年。

当他们从一扇门经过的时候,会友善地为别人扶一下门,让后面的人顺利通过,而不是不管不顾地松开手,独自走掉;当他们看见外面有流浪猫、流浪狗的时候,会温情地丢下一段香肠、一块面包给它们,而不是发现它们是弱者,就无情地挥起棍子欺负它们;当他们看见美丽的树木花朵、蓝天白云时,会微笑,会欣赏,会感动。这些,都是阅读带来的改变。

是的,当童年遇见儿童文学,这些阅读让孩子们懂得了什么是——爱。

爱,就是儿童文学的全部意义。

儿童文学作家的责任,就是让笔下的作品教会孩子们爱人类、爱动植物,爱全部的世界。

我之所以成为一个给孩子写书的人——我更喜欢称自己为给孩子讲故事的人,是因为我的童年就是听着故事长大的,那些民间故事陪伴、滋养了我整个的童年。

我喜欢民间故事,民间故事带来的生鲜感,那些奇思妙想,那些差不多是原汁原味的民间智慧,总是深深地吸引着我。

那时,多半是夏夜,我的父亲搬了把椅子坐在院子里讲故事,静静的夜晚,上面有亮亮闪闪的星星,下面是孩子们闪闪亮亮的眼睛。父亲抑扬顿挫、绘声绘色的讲述,使孩子们听得入了迷。他讲的大多是口口相传的民间故事,里面的人物,个个仙风道骨,能掐会算,飞檐走壁。我的父亲卷得一手好纸烟,讲到鬼怪妖魔出现的地方,讲到最要紧的时候,他都要卖个关子停下来不讲了,用力吧嗒他的劣质纸烟,一红一灭,又猛地吐出一大团烟雾来制造气氛,他布满皱纹的脸上表情冷峻,眼神遥远而神秘。吓得孩子们有的尖叫,有的瑟瑟发抖。这时候,我的父亲特别满足,他那缺了牙齿的嘴巴,嘿嘿地笑着,眼睛眯成一条缝。故事,不管是讲述者,还是听众都能得到极大的满足。虽然他一个字也不认得,但是在讲述的过程中,他总在改编着,使故事的节奏更加紧凑,悬念迭生,深深地吸引着孩子们。

父亲的故事也使我对书本、对阅读产生了强烈的渴望,对我以后的儿童文学创作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引领我在一条绮丽的童话之路上探索,带着那颗不知疲倦的好奇心。

那颗好奇心也带我走出嘈杂、喧嚣的城市,踏向山野,融入自然,得到心灵的满足。我常去的那座山林子特别美,是个大大的、深深的、绿色的海洋。每吸一口气,都带着花香,混着青草气息,能品咂出泉水的甘甜。沿着山路行走,能听到泉水一路伴奏,叮咚,哗啦,汩汩……我叫它们为“伴走音乐”。还有黑蝴蝶、绿蚂蚱、花背甲壳虫飞旋舞蹈。一阵风吹来,森林里树叶的碰撞声、鸟鸣声、雨滴的滑落声,组成了一个立体的、巨大的音乐盒,我叫它“绿森林音乐盒”。在那样的山林里,脑海里有许许多多奇妙的幻想。眼睛不够看,耳朵不够听,各种各样的想象,各式各样的故事都争着抢着往外蹦。全跟神奇有关,跟美好有关,跟善良有关。宁静和谐自由,置身其中,脑海全是这样的情愫。眼见的都是世界最初的样子,都是最自然的流露。于是,童话的灵感就如山泉般叮咚哗啦汩汩地流淌出来。

来自大自然的童话,我想象着,会陶冶孩子们的性情,丰富他们的想象,美好他们的心灵。让笔下讲述的故事,对孩子们人生道路上的关照是一道道热切的目光,是沮丧时最有效的安慰,是失魂落魄时的希冀与梦想,是一片净土,是前行时的灯火,是永不会走入歧路的力量。

我相信,童年所遇见的一切,都会成为孩子们精神和心灵成长的一部分。童年,阅读儿童文学,与书为伴,是孩子们最好的遇见。

很想说遇见

文/蓝蓝眼泪

很想说遇见,即使这遇见让我感到千般的无奈,万般的纠缠。还是想说说今生的遇见,纵然这遇见已经消耗了我千年的爱和依恋。遇见,今生的遇见是我们前世的修行和缘分的牵引。遇见本来很美,遇见了,就可以牵手走过一起的路。梦想着一路上风景无限。

别跟我说,遇见,遇见的那天天空有多美,美的只有飞着的眼泪。我只知道遇见了,不止是一路的相伴,还有数不清的劫难。

遇见的时候,你说我是你一辈子的幸运,纵然世界消失也不会有遗憾。遇见的时候,你说纵然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也可以奈何桥上彼此望上一眼。

遇见真的很美丽,遇见真的该珍惜。可我们只是遇见,人生的路上有无数的遇见,遇见了抓不住,就转身离去吧!不要你给擦眼泪,经不起你的诱惑,或许 就只能这样诉说一下遇见的那些日子还在心里留下痕迹。

我喜欢雪,漫天飘舞的雪,遇见的那些日子,你给了太多的风花雪月,让我忘记了天空也总是细雨飘零。我喜欢梦,五彩斑斓的梦。遇见的那些日子,你在我的梦里占据了所有空间,让我为梦付出了太多真实的情感。我喜欢浪漫,无忧无虑的浪漫,遇见的那些日子,悄悄的也在为浪漫买着单。

还能遇见吗,今生如果只为遇见,我觉得遇见好奢侈,今生如果只为遇见,我宁愿就像两条平行线,相望着快乐吧,没有遇见的美丽,便没了别离的苦难。平行的走着,或许还能永远的看见,遇见的刹那,转身就是各奔东西,越走越远。

下雨了,你撑着伞走在自己的路上,遇见的誓言早已被风吹得七零八乱,一点一点,怎么也捡不起,我知道你的伞太小,撑不下太多的郁闷和快乐。

风来了,你转身走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在风里傻傻的望着你离去的背影。这是否就是遇见的结局?

为什么要遇见,遇见真的那么美丽吗?为什么要遇见,遇见真的可以让一个人心碎?为什么要遇见,遇见就只遇见吧,别留给我太多的想念。遇见就遇见吧,别许下下辈子的诺言。

我知道,遇见只是天空的烟火,明艳了一下你的眼,就会落下。我知道,遇见就是你人生的驿站,歇过还是要出发。我知道,遇见只不过是你闲暇时洒下的牵挂,牵挂完了还是会放下。我知道,遇见就是你午后的小憩,惬意的快乐过后,什么也不会留下。我知道,遇见纵然是一朵奇葩,却奈何你的花园原来不少这一朵花。

我以为把遇见放在行囊里,不再打开,就会忘记。可是背的太重,脚步始终不能离去。

那就放飞遇见吧,只不过是场美丽心动的邂逅。你是空中放飞的风筝,不想用绳子拴着你飞起的愿望,那你就飞吧,天空中不止是蓝天白云,风云密布时,你也会想念。

别再跟我说遇见,遇见就只是遇见,不要停留,不要牵绊,为了遇见,我已经痛了苦了没了信念。像花一样悄悄凋残,为了一场遇见,却枯萎了毕生的修炼。

我的遇见……

经年此时,我们最美丽的遇见

文/薇梦儿

还没来得及盘点手心里的温柔,流年的潮水就把我推到了今年的岸边,望着窗前的风铃,静听你为我写下的歌谣。

不经意间发现小草真的在悄悄的萌发,吐出了新绿。去年的这个时候她也绿了,但去年我的世界里没有你。

没有遇到你的日子,生活是忙碌的,或者还有些苍白,而你就是一道光,射进我的生活,点燃了我的世界。

去年,你没有我,你的生活静如水。生活本来就是水,有的是江水,有的是湖水,有的是海水,还有的是酒水。

怎么的呢?我们就相遇了,在最美丽的季节,花要开,树争绿,天渐暖,燕回归的日子。我们没有错过彼此的目光,相互靠近。

是那个百无聊赖的我遇到了你,还是你遇到了我。不期而遇,还是三生约定的?在海边,那个温馨的地方,我捧起你的文字,读你。

你走进了我灰暗的空间,找寻我每篇心情的叶子。拾起,细心阅读,你读懂了我心的絮语,你走进我心的深谷,还不肯离去。

本能地去拒绝着你,却又渴望着你。谁不希望有个人懂得,懂比爱更让人着迷,懂比爱更让人心动。

你看不到我忙碌的身影,默默地把北方瞭望,等待着那个伊人在你的眼前出现。

六月的雨夜,你用含蓄而睿智的文字悄悄地倾诉着对我的思念。我害怕,因为很多人都在我们生命的这列车上,上车下车,你说:我要成为你永远的风景,而不是一个行迹匆匆的过客。

夏蝉在墙角躲着,她说害怕酷暑的炙热。你见不到我你说好煎熬,你数着时间在过。相识一百天,你写篇文章,说我们要共同度过生命里无数个一百天。

八月,那一个灰色的日子,我受伤了,躺在床上。你比我还急,寸步不离地把我陪伴。中秋的月色,很迷人,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你说:我想你了,你成为了我生命里的一部分,和亲人一样。

秋菊开了,没有金黄钩子似的花瓣,我也看不到路边的野菊花,我还在承受痛苦的煎熬,眼巴巴地向往着飞翔的自由。秋天的雨夜,我的心和秋天一样潮湿,易感,任性,善变,你只能把我一次次迁就呵护,你说:这就是爱。

秋雨伴着几朵雪花淅沥着。我起飞了,尽管有些蹒跚,你比我还高兴,还为我送上了生日的送祝福。万水千山也隔不断我们的情谊,当那片红色的祝福落到我的掌心,我流泪了,这是幸福的眼泪,味道都是甜的,没有一点点咸。

飞雪把十一月捎来了,我就在雪夜里把你思念。我们争执,我们困惑,尤其太感性的我还会犹豫,会动摇。我说:放开抓我的手吧。你说:不,永远不会。

经历过太多的酸痛,我们一起叩响新年的钟声,一起感受新年的心跳,你说:希望新的一年亲爱的你会快乐。

开心时,我就记下那个美丽的瞬间,你说:想你时,就会像一根刺,突地被扎了一下,可怎么也舍不得放开手。我写下了好多个梦幻的文字给你。我还说,我会为你执笔一生,只要你愿意。

二月的情人节,我说聪明的女人不做情人,我只想做被你牵挂的人。

烟花三月,你远走古城,我就跟着你,把思念迁移到这座有你的城市。

四月万物复舒,我们的情感也经历一圈,画上了个圆。柳条打了小芽苞,那颜色就像刚出壳的小鸡,鹅黄。

365天,不长,在人生的长河里,可能就是一转眼,回头望,也就是一个花期那样,还有可能是昙花的一现。

365天,很长,如果用小时来计算,如果用分分秒秒来计算。就是这些个分分秒秒的思念构成了我们执着又久远的情感。

都说痛与快乐并存,你给我的快乐远远大于痛苦。不知道这是不是人们口里的爱,只知道,你把我牵挂,我把你思念。如复一日,年复一年……

遇见香椿

文/孟凡法

从我家到工作单位山东祥和乳业公司要经过20多里的乡村公路,每天来回两趟。暮春时节,成片的油菜花、海棠花、樱花还有好多不知名的花朵映入眼帘,时而飘来阵阵花香,路边的柳树在微风中舒展着枝条对我这个匆匆过客表示友好。我常常陶醉于路边的风景。

一日,在两棵高大的柳树中间有一棵小树很不起眼,但刚刚抽出浅绿且带有些许紫红色的细芽却让人眼前一亮,走近一看,“哇!”是香椿芽,还带有淡淡的清香味。此后,每天经过这里,我都要放慢速度,停留两秒钟,看一眼香椿芽是否又长了。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家大门口也有一棵香椿树,每年春暖花开之际,香椿树把积攒了一个冬天的能量变成嫩芽吐出枝条。我时常站在树枝底下抬头望着摇晃着的嫩芽,不知是在看香椿芽还是在看蓝天,反正一看就是一个小时,是那么入迷,那么执着,似乎在思索着人生梦想。

在小孩子的眼里,有好吃的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春天里,成天期待着母亲做的香椿芽炒鸡蛋。刚刚淋过春雨的香椿芽还带有雨后的水珠,把掐好的嫩芽放到开水里一焯,清新的香气扑面而来。从泥罐里拿出两个前几天老母鸡下的新鲜鸡蛋,打入碗内,把切碎的香椿芽放进鸡蛋中,充分搅拌使之粘连在一起。起锅倒油,待油热后将鸡蛋和香椿芽倒进锅里。母亲时而弯下腰往地锅口添干柴,用火钩调调火候,时而起身用铲子翻翻香椿芽鸡蛋,生怕炒糊了。经过一番劳作之后,金黄透绿、香气四溢的香椿芽炒鸡蛋出锅了。母亲总是把它们全部卷在煎饼里让我和妹妹吃,而她说自己不喜欢吃香椿芽,都是吃煎饼卷咸菜。

香椿芽炒鸡蛋也不是经常吃,因为鸡蛋要省下来卖钱贴补家用。父亲经常拿着自家种的黄豆去豆腐坊换豆腐,就是电视剧《乡村爱情》第一部里面王老七家里手工制作的那种豆腐。香椿芽拌豆腐再滴上几滴从邻居家里借来的香油,真是人间美味。而最让我难忘的是母亲烙煎饼的时候总会烙几张带有香椿芽和花椒叶的煎饼,里面还有少量的豆油和盐。香脆可口的煎饼一口咬下去,扑鼻的麦香味夹杂着香椿芽的味道连同春天的气息直抵味蕾深处。母亲教导我和妹妹,有好东西要和别人分享,她总会叫来邻居家的小朋友一起品尝煎饼。小伙伴们还会围着香椿树数叶子,或许是在盼望着香椿芽快点长大,好尽快变成我们口中的美食。

《本草纲目》记载,“椿樗,香者为椿,即香椿,臭者为樗,名山樗,又称臭椿。香椿可以祛风解毒,椿叶可生发,樗根去蛔虫”。可见香椿除可食用外,还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民间有谚语“雨前椿芽嫩无比,雨后椿芽生木体”,是说谷雨前后是吃香椿的最佳季节,此后因椿芽变老而难以食用。金末元初时期的大文学家元好问在《溪童》里说“溪童相对采椿芽,指似阳坡说种瓜。想是近山营马少,青林深处有人家。”为我们描绘了春天来临之际,杨柳依依,芳草萋萋,儿童们在山中溪水边采摘香椿芽的秀美春景图。

谷雨前夕,家住农村的岳父带来了一把自家采摘的香椿芽,老婆凉拌了一盘豆腐,滴了一些香油,尝一口还是小时候的味道,而这香油却不是借来的!

旅行,遇见最美的自己

文/罗红英

对于黄姚,我仿佛一直在等待,等待一个最适合出发的机会:不冷不热的季节,不咸不淡的滋味,不欢也不悲的情怀。

谷雨过后,天边那朵乳汁还未挤尽的云偷偷地泅过,锁不住神往悠悠。我们的身影如朵朵碎花儿,已印在黄姚这块古老的染布上。

走进古镇,青砖墙壁的斑驳里,书写的是舒缓的旧时光。我想,这些院子最早的主人,应该依然在守护着这方热土,或在天上深情地凝望,或已化为泥土默默地滋润。陈旧木窗上的一盆花,古朴大门前的一株藤,都是生命焕发的活力。

酒吧与咖啡吧外墙的装饰,更是加进了现代的元素,个性化的设计,恰当的点缀,添上几句温暖的话语,想必老板一定很年轻,日子也一定过得精致且滋润吧。哪怕静静地发呆,也是一种诗意。

先甜后酸的淡黄的柠檬干果,新鲜油绿的青梅,一扎扎干笋,一捆捆泡菜,一瓶瓶豆豉拌剁辣椒,还带着阳光亲吻的味道,以及淡淡的泥土气息。

这些,都是入画的小景致。还有无论是大户人家亦或小宅子里的生动故事,在唤醒之前,都只能扮演配角。在黄姚这部真实的纪录片里,主角,理所当然是古榕。在踏进镇门的那一刻,眼睛与心灵便同时受到一种强烈的震撼,让人见识了什么叫真正地独木成林。

石板像用布抹过,泛出青亮的光。从青石板上长出的那道围墙,年代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一溜儿红灯笼的缀饰,令黯淡的画面顿时鲜亮了起来。

在岁月安排的背景下,古榕的枝枝叶叶张扬地铺满了天空,再好的视力,也无法穿透。它就这样霸占着你的视野,你却不会责怪,只有惊叹。

倒垂的枝干粗壮得有点儿突兀,像极了劲道十足的龙爪,颜色青黑,是许多枯了的小枝仿佛被谁有意捆在了一起似的,数不清的苔藓类植物趁机在此扎下了根,成了生死相依的邻居。在我眼里,它们都是龙爪榕的巨手,一边书写着千年古榕的精彩,一边跟络绎不绝的游人热情地招呼着。

人们在欣赏它的高耸入云时,不禁要问:它的根,在哪里呢?原来是故意锁在了围墙里,任人们去大胆想象它的伟岸。这样看来,古榕才是最了不起的画家,足够多的留白,可以让想象飞翔,意境要多美有多美。

与龙爪榕携手并肩的,是隔着小河的小叶榕。遒劲沧桑的大根长在一块巨石之间,全裸露在阳光下。小小的罅隙中,又成了其它小树生长的温床。在我心中,这两棵古榕是一对恩爱夫妻,龙爪榕的粗犷与霸气,小叶榕的清秀与柔美,相得益彰。天空中他们手牵着手,地底下他们根连着根,千年的执手,只为相守一份爱的坚贞与执着,令人钦佩。

行走在这份荫凉下,有幸福的氛围包裹着,看小孩子在河里抓到鱼后天真开怀地大笑,看游人在河中的石墩上专注地跳跃着前行,来此写生者的画里,不知平添了多少生趣呵。任时光荏苒,它们都会在记忆深处摇曳生辉。

掬一捧清风入怀,醉成一棵古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旅行的真正意义,就是为了放飞心灵,去遇见另一个真实的自己,自由而酣畅。

而内心的丰盈与懂得,抵得上,红尘里所有的,锦簇繁花。

光影中的玫瑰

文/何红雨

喜欢一种玫瑰,是绽放于光影之中的。

不知是谁,以她的巧手,变幻出了这样诡异也清雅的玫瑰。

是微微紫红的颜色。仅有的几片叶子,亦是嫩嫩的绿。

在变幻的光影之中,它们,这些绽开了的玫瑰和那嫩绿的叶儿呀,也是相互之间映衬更美好着。

许是看惯了平常娇艳浓郁的玫瑰,忽而看到这样光影中透着些许迷离和氤氲的玫瑰,便会感觉非常亲切也欢喜。

就像,一场遇见。

那是一场你期待已久的遇见。那个你遇见的她,正是你一直心仪的对象。心里面也曾不止一次地设想渴望过与她的遇见。以为倘或真的遇见,会是万般的美妙。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你也失望,亦感觉惆怅和落寞。是因为,那个曾经一直心仪的她呀,怎么在时光的流转之中,渐次地改变。她,不再如先前那样温婉可人。或者,她也不再窈窕贤淑,又或者,她已被无情的时光洗尽了曾经的美好和光鲜。

也大概,在你倍感失落与怅惘的时候,你终会明了一个道理。

——其实,世间的万事万物都一样,那就是,只可远观而不可近赏。

倘或,曾经一直心仪的那个她呀,在此后的岁月中,并不被你遇见,那么,或许,她于你内心里的印象和感觉,会是永远的美妙与完美。就好似那几朵氤氲迷蒙于岁月光影中的玫瑰。看起来如此曼妙亦如此诡异,有着使你说不清楚的魅惑和美好。好似散发着永久的、使你着迷,但你却并不想放弃的某种渴望和欲念。是欢喜,是陶醉,更是欣赏和迷恋,那是你视觉之上的永久唯美。

其实,每个人在内心里,都会有着一朵甚或几朵娇艳的玫瑰。它们芬香而清妍,看起来又是那么得脱俗也与众不同。你喜欢它,你真正地喜欢着它。你情愿将它们一直深植于心房,而并不情愿它于某天的忽然隐现。然而,或许终将会有那么一天,你的这个藏于心间的美好,会突然破碎,那,即是你们的遇见。

如果,早知道,那场后来的遇见,会是一种失望和落寞,那么,你真是情愿呀,真是情愿——那场遇见,永不要出现。而只将那玫瑰,无限艳丽更芬芳的玫瑰呀,隐藏于光影之中,一直一直。

读书,遇见更好的自己

文/陈棹歌

书香,从小便在我身边萦绕,那朵朵墨花已在我的心中含苞,从最开始的《格林童话》《伊索寓言》到了后来的《唐诗三百首》,再到现在的本本世界名着,那本本的书夹杂着淡雅的气息,每一缕墨香、每一个字句、每一个故事,都是那样令我着迷,慢慢氤氲于心田的油墨气息,渐渐凝聚成缕缕书香,在深感其美的过程中,我越发渴求这淡淡书香,渴望汲取书中的养分。

一个个炫丽的文字,一行行优美的语言,一段段哲理的诗篇,不管春夏,无论秋冬,一本本书教我做人,与我为友,打开一本书,遇见一群人,当中,有你、有他、也有我,更有一个精彩的世界。看《水浒》,品《三国》,阅《红楼》,观《西游》,在这其中我不止感受到了故事情节的精彩,更是感受到了人物内心的跌宕起伏,在书的世界中,我融入了那个故事,我甚至想将书中的主人翁取而代之,在书中与自己相遇。

妈妈说,读书,就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看到希望和光明!老师说,读书的最终目的,就是寻找内心的光明,遇见最好的自己。多读书心就会香、会善,就有仁、有爱。

寒假时,我有幸读到了《追风筝的人》,在这其中,我收获了许多。我带着疑问去阅读,领略书中的真谛。当我看到题目《追风筝的人》时,我的心中便产生了疑问:“难道这仅仅只是追逐风筝吗?如果不是,那么,它又指的是什么?”带着这样的疑问,我翻开书页,在一次次设身处地的思考中,当我翻过最后一页时,我的心豁然开朗:追逐风筝,不就是追逐内心的本质、初衷吗?那时,一切尽收眼底,我似乎与这本书有了不言而喻的默契。

在阅读中,我也开启了一场与文字的邂逅。我喜欢那股淡淡的墨香,喜欢那一个个方正的汉字,更喜欢那一句句美妙而细致的语言,细细品读,如沐春风,在其中感受文字的魅力,再将它们印于脑海。在感受这魅力的同时,我提笔写下自己的感悟,在一次次的阅读中我获得了写作的无数感悟与灵思,将自己的想法用灵动的文字跃于纸上。

在书中体会情感、在书中提升、感悟,让书中字、书中理指引我们前进,让自己融于书中,让心灵在书中涅盘。

书,会让我们成为一个有温度、懂情趣、会思考的人。书,还会让我们成为仁爱、有礼、恭谦、温良、芳香四溢的人。

读书是一种智慧,我相信,这一路上必定能见到不寻常的美景,我坚信只要读好书,就能交好友,也就能行远路、做大事。让我们捧起书吧,登上那人类进步的阶梯,好读书,读好书,和更好的自己相遇,和更好的世界牵手。

一天遇见两个“我”

文/吴逸祥

那一天,我到外婆家去。这是我第一次单独出门,心中难免忐忑。我走的是小路,路上行人很少。路两边是排列如哨兵的参天大树,走得累了,我就在树旁边的大石头上坐着歇会儿。

奇怪的是,我歇了两次,遇见两个人,他们都说自己是20年后的“我”。

第一次遇见的那个人大概30多岁,衣冠楚楚,头发梳得油光发亮,皮鞋也是油光水滑的样子。他主动找我说话:“小朋友,上外婆家去呀?”我说:“你是谁呀?你怎么知道我是去外婆家呢?”他说:“我就是你呀,我是20年后的吴逸祥。”“20年后的我?20年后我是干什么的?”我来劲了。“你不是看见了吗?20年后的你就站在你面前,那时的你,也就是现在的我,是一个成功人士,有房有车,有高薪的工作,嗨,总之很惬意的。”“是吗?那太好了!我爸妈就是希望我成为这样的人。”我高兴坏了,嘴都合不拢。

可是,一眨眼的功夫,我面前的人就不见了。虽然有点懊恼,但是想到20年后我是一个成功人士,我还是很开心的。

于是继续赶路。走着走着,有点累了,我再次坐下来休息。奇怪的事情再次发生,一个似曾相识的面孔出现在我跟前,对了,正是刚才我遇见的人,所不同的是,他的一身华服哪里去了?而且这人胡子拉碴、衣裳破旧,手里还拎着一只蛇皮袋,一副拾荒人的模样,身上散发出难闻的垃圾味儿。我忍不住捂住了鼻子。

也是他先找我说话:“小朋友,去外婆家呀!”“你是谁?我去哪里管你什么事?”我看不惯他,也就没有好语气。“你问我是谁?我就是20年后的你呀!都怪我当年不爱学习偏爱玩,所以我没有学到本领,找不到工作,才落得今天这个地步。”见他如此说,我心凉了半截。我拔腿就跑,跑出去一段路,回头看,什么人也没有。

一天遇见两个“我”,哪个是真,哪个是假,或者统统是我的幻觉?不得而知。但是通过这件事,倒是给我敲响了警钟,我明白了,未来的我成为什么样的人,完全取决于我现在的努力程度。

遇见粤剧

文/兰世秋

粤剧于我而言,其实是有些遥远的。生于西南,那热辣而个性十足的川剧,才是我熟悉的。

第一次遇见粤剧,是在电影《新不了情》中,剧中演员冯宝宝几段铿锵绕梁的粤剧选段,让我心中一凛:好生伤感,又好生动人。我坐在漆黑的影院里,不觉泪光点点。

这次去广州,我渴望近距离地遇见粤剧。

粤剧艺术博物馆位于广州荔湾老城区,了解粤剧,这里,或许是最好的开始。

荔湾老城区是岭南文化、西关文化传承聚集地,明清时期,这一带被称为“西关”。这里不仅保存着广州完整的旧城空间格局,也是粤剧艺术的重要发源地和传承地。粤剧人的精神祖屋——八和会馆,红线女、白雪仙等多位粤剧名伶的故居都在此地。

“千里驹住在多宝路,白玉堂就住在耀华大街,罗品超住恩宁路,靓少佳就住昌华路……”在荔湾区,街坊们常常对粤剧名角的故事娓娓道来。确实,西关街坊爱听爱唱粤剧,那仿佛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热爱,很难改变。

多少年前,装着菠萝鱼鳞窗的民宅里时常飘出咿咿呀呀的练唱声,出太阳的时候,粤剧名伶们会把箱子里的戏服拿出来晒,五颜六色的戏服在阳光里熠熠生辉,煞是好看。

这里曾是粤剧生长的沃土,如今,一座博物馆浓缩了它的前世今生。

恩宁路127号,粤剧艺术博物馆低调地藏身在一片灰白的骑楼间。走进不太起眼的大门,目之所及,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庭院深深,楼台亭榭,游鱼戏水……好一处岭南传统园林!

这边厢是沉墨色的瓦砾楼宇,那边厢是中国红的飞檐厅堂,整座博物馆如同一座古色古香的大宅院,令人不禁浮想联翩:不知哪个拐角处会走出一位体态婀娜、裙裾飘飘的大家闺秀,发出动人的南音。

沿着蜿蜒的小路往前走,隔水相望,庄重浑厚、乌瓦鎏金的广福台就出现在眼前。

工作人员介绍,广福台是整座园林中唯一的纯木结构建筑,由广东省非遗传承人何世良带着30多个弟子,花了一年多的时间精雕细琢而成,全部用传统的榫卯工艺连接。

推开画着两位戏曲人物的大门,走进博物馆的主展厅,在这里,一段段文字、一张张黑白老照片、一件件色彩艳丽的戏服带着我穿越时空之门,走进粤剧的古老。

粤剧,又称“广东大戏”或者“广府戏”,源自南戏,流行于珠江三角洲等广府民系聚居地。

明成化年间,外来戏班频繁入粤演出,孕育了粤剧的种子。清初,演唱“广腔”的本地戏班出现,为粤剧的形成打下了基础。清中叶至嘉庆道光年间,粤剧在本地班向外江班的吸收、借鉴,以及相互竞争中逐渐形成。

展厅里,一艘五米长的红船引起了我的注意。早期的粤剧戏班,为了方便演出,粤剧艺人们就是乘坐这样的“红船”,沿珠江内河穿梭,游走四乡,靠岸演出。

粤剧后流行于广东、广西、香港、澳门,并在东南亚、美洲、大洋洲、欧洲等华人聚居之地广泛传播。

1956年,周恩来总理曾说:“昆曲是江南兰花,粤剧是南国红豆。”自此之后,“南国红豆”成为粤剧的美称。2009年9月30日,粤剧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肯定,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浏览着泛黄的老照片、生旦净末丑的头饰、五彩斑斓的戏服,戴着耳机听一段或悠扬或奔放、或婉转或激越的粤剧选段,闭上眼睛,时间仿佛静止了。

离开粤剧艺术博物馆时,回头望去,广福台在阳光里静立着。

听说每周三、六,这里会有粤剧演出。有些遗憾,我此行未能赶上。想象着演出时,可以坐在水边听粤韵悠扬,看台上彩袖飞舞、池中锦鲤轻翔,好不快哉。那一刻,粤音绵绵,广福台上演绎着人间的悲欢离合,整个园子都活了。

这时,不知从哪里飘来《帝女花》的唱段。随行的人说,这是附近的私伙局在排练呢。

是啊,广州人爱粤剧。整个广州大约有1000多个私伙局,这种生于民间长于民间的艺术形式,在民间得到了最好的传承。而在专业的舞台上,粤剧也已经拥有了20多位梅花奖得主。这浓郁的粤韵风华,不知浸淫了多少代人。

换一个角度看,粤剧又何尝不是广州城市精神的一种象征:包容、开放,兼容并蓄,而又个性十足,这倒与我生活的重庆非常相似。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耳畔又传来《游园惊梦》中杜丽娘游园时的唱词,真美好。

在一朵花里遇见

文/李雪非

我喜欢花,喜欢看那些从漫长寂寞里长出来的花蕾,在时光的浸润里缓缓睁开眼睛的样子,她是那么的干净,以致于让你不敢用指尖去碰触。你听得见她芬芳的呼吸,看得见她在晨光里苏醒时娇媚的容颜。她总是安静而缓慢地展开,一层层,一片片,直到每一片花瓣都舒展在温润的阳光里,那鲜嫩的花蕊才扬起脸,等待蜂蝶的亲吻。

我相信每朵花都是一个故事,是一段长途跋涉的旅程。从来没有一种语言可以真切描摹花朵初绽时,所有黑暗与寂寞瞬间被点亮的样子。我们从来只看到她外表的娇艳美丽,并不知那深藏在内里的孤寂与寒冷。她是从一粒种子里走出来的。一粒种子,是落进肥沃的泥土还是被风吹送到荒野石缝里,从来不由自己选择。当她终于扎下根,在漫长黑暗里蛰伏生长直到遇见温暖阳光时,便没有犹疑地,只选择开放。风雪中零落一季又一季的绿,抱拥着脚跟的泥土,只等暖风唤醒枝头沉睡的朵朵笑靥。所以,一朵花只是一个故事的高潮,春天因此而来临,秋的果实由此诞生,而所有伏笔铺垫与惊心动魄的情节却被隐匿在漫长的冬季,被皑皑白雪覆盖消融,不留一丝痕迹。

我相信每朵花里都藏着爱情,藏着前世今生的期盼与等待。为了宿命里的遇见,她一遍又一遍复制自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把自己变成一条蜿蜒的花茎,或一片沉默的花海。那含羞抑或灿烂的笑,那低垂的眉那晶莹的泪,都是她的诗,她的歌,她的从不喧哗的华美篇章。她把每一个清晨和黄昏装扮成梦中花园,大地甘愿做她的舞台,天空被白云反复描摹成温柔的背景。当风拂过,她总是微微颔首轻舞裙裾,在低首与回眸间,芳香流转,光阴凝聚,一刹那,爱已永恒。

我相信一朵花里藏着你我,藏着他她和它,藏着生命全部的秘密和不为人知的世间永恒。当你的眼神与她相触,你便融入了她。你的心跳,你的脚步,你的欢笑与哭泣,你的挣扎与呼喊,你的忧郁与迷茫,瞬间都走进她的缄默。她的花瓣多么柔软,使你不敢相信她从坚硬的岩层里走出。当你触摸她,世间所有生命便在指尖温热,万物的苏醒与葳蕤,衰亡与新生,命运不可预知的洪流,灵魂永不停息的吟唱,轮回里不变的誓言,都归于她的真,她的善,她的美,归于她的沉寂。无论含笑枝头还是零落成泥,她始终是安静的,时光在她容颜里衰老,而生命已抵达永远。

我相信一朵花里藏着一个世界,一个辽阔深邃而又丰繁无比的宇宙。贴近一朵花,你会嗅到泥土亿万年沉淀的芬芳,那是大地孕育万千生命的深沉与温柔,是地层历经千万次裂变的疼痛与新生。你会听见寒武纪大海的浪涛此起彼伏,奥陶纪末冰层撞击岩石的砰砰巨响,听见第四纪鸟儿啁啾虫儿低吟,听见悠长岁月的喧哗与沉默,寻觅和遗忘。一朵花里有一片无垠的天空,盛着日月星辰无量的光芒与温暖。阳光是清晨的厚礼,在她浅浅的笑靥里酝酿成一闻就醉的酒。她如此贪恋阳光,正如贪恋爱情,贪恋孤独中一个深情的拥抱,贪恋万世轮回里不变的温暖。多彩的阳光是她生命的颜色,是无论怎样的境遇里都怀揣的梦想与触手可及的真实。而黑夜,在她无边的寂寞里缀上月亮和星星,不必抬头,就能看见它们的微笑,那是亘古不变的爱,寂静深处的思考,无垠时空里遥遥相对的眼神,穿过茫茫星云,穿透宇宙黑洞,在幽微与深邃里抵达最初的真实与最终的归宿。

我喜欢花,喜欢她在暖暖阳光里静静开放的样子,也喜欢她在风中悠悠飘落的样子。她开在尘埃,开在空寂;开在眼前,开在渺远。在一朵花里,我遇见了真,遇见了幻,遇见了生,遇见了灭,遇见了过去,遇见了现在,遇见了未来,遇见了无边的时空。在一朵花里,我看见,生死同一,天涯咫尺,刹那永恒。

遇见更好的自己

文/唤醒沉睡的猪

每一次远行,是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

当我又一次摇下车窗,和小区保卫叔叔道一声“早安”,然后踏着轻拂的晨风开始又一天紧张而忙碌的工作时,我清醒的意识到西子湖畔的密柳长堤、雷锋塔下的浪漫爱情、江南水乡的斜阳倒影……都终将化成回忆定格在了我短暂而美好的旅行时光里。它们不曾属于我,也不曾让我欢喜或悲伤,但是,遇见,还是让我有丝丝的感动,因为是遇见丰富了我一个人的旅途,也丰盈了我短暂而曼妙的成长历程。因此,每一次远行,我都告诉自己,离开是为了更好的回来。

不知道这是不是我习惯一个人行走的缘故,这些年,我曾一次次选择一个人在路上。从学生时代的一个人跋山涉水、远走他乡,到毕业之初的一个人背起行囊、远赴异地,再到工作之后的一个人辗转奔波、独自旅行等等,对我来说一个人远行已经不是什么陌生的事情,所以,它的发生就像吃饭睡觉一样的顺其自然。

其实,会有不少人问我一个人旅行孤不孤单?看起来是这样的,但是,实际上却是一个人旅行让我爱上了远方、爱上了旅行,也爱上了自己。应该说是一个人旅行比较自由自在吧,当你不用被随行的人摇摆不定的思绪左右,不用为了一个小小的决定众口难调时,你就会发现一个人旅行是多么幸福的事情。更何况一个人旅行让我看到了更多的风景,听到了最动人的故事,体验到了停下来看一看世界的美好。就像在杭州,因为一个人,所以我可以选择住进太空旅馆,体验在模拟太空舱上的梦幻感觉;选择搭乘最大众化的公交车,慢慢领略这座城市美丽的街景,看梧桐叶落、扬尘飞起、步履匆匆,然后认真的聆听公交车上素不相识的阿妈津津有味地给我讲关于杭州的吃喝玩乐等等。这些点滴的美好,在快餐一样的社会里你是很难会遇见的。同样,一个人,也让我有了足够的时间去慢慢品味那些流淌在古老水乡里关于乌镇和乌镇的美妙传说,甚至,可以细细回味那一首镌刻在绍兴沈园里陆游写给唐婉的《钗头凤》,然后再去遇见那一位为我引吭高歌的乌篷船老船夫等等。那一刻,我会顿然发现,世界很美,而我正好有空。然后,会套用顾老师那一句:“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就这样,哪怕只是冥想,都觉得人生就是一场奇妙的旅行。

大概这是一个人旅行最独到而美妙的地方吧?终于不用为了一个共同出发的时间无比纠结,不用为到下一个景点到底是打的还是步行难以抉择,更不用为了住什么样的客栈或者旅馆而迁就退让。而如果你觉得一个人形单影只,你也可以选择住在同样是一个人旅行的聚居地——青年主题旅馆里。那里,有刚刚毕业的学子、有和你一样来自天南海北的旅人,当然还有和你一样年轻正在艰难创业路上的客栈或旅店老板。在乌镇,我看到旅馆老板就是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人,他整天穿梭在乌镇车站和东、西栅景区的路上,忙得不亦乐乎。而在杭州慢生活街区,我认识了两个女孩,一个是和我住在同一屋檐下的深圳的女孩,我们一起逛街喝咖啡,一起啃着零食看球赛到深更半夜,进球时一起疯狂,失球时一起叹惋,未曾认识却如此熟悉。还有一个是刚刚从重庆大学毕业的新疆女孩,她是在我居住的旅馆做义工的,她可以不厌其烦的和我讲刚刚来杭州时的种种不适以及现在爱上杭州的种种理由等等。后来我才发现,一群和她一样刚刚毕业的年轻人,他们相互鼓励、彼此搀扶、相互分享就业信息,每天其乐融融,哪怕他们来自天南海北,他们都有着共同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所以在杭州她们并不孤独。我想,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大概就是这样吧,有时候也许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理由而已。

这些人、这些事,让我的一个人旅行时光变得不再枯燥和乏味,相反,它们让我遇见了不一样的风景、听到了不一样的故事,然后,在聆听与感悟中渐渐的让自己也变得简单而纯粹。正因如此,我总是说,每一次远行,是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当我们在微笑向前、一路聆听、一路感悟的过程中,我们的心灵或多或少都会有过那么一刹那的感动,那种感动源自于对美的触动,对简单幸福的领悟,还有对美好未来的坚信不疑。

记得有人曾说,心灵和脚步,至少有一个在路上。走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风景,听过很多故事,渐渐发现,有时候我们在一个地方、一个角落呆久了,自然而然就会喜欢钻牛角尖,如果要让自己不再如此,甚至变得豁然开朗,那么,出去走走,也许你会遇见更好的自己!?

失去错的才能遇见对的

文/夫子

胡杏儿结婚了,新郎不是拍拖8年的黄宗泽,而是只相处了了2年的Philip。她与黄宗泽分手的原因也再度被人“揪出来”,有的说是聚少离多,有的说是有小三,莫衷一是。无论原因是什么,分手已是事实,结婚已成定局。如今的胡杏儿跟老公一脸幸福。

如果没有当初的狠心离开,那么也没有后来的遇见。离开错的人才能遇见对的人。

小浩是个很大男人主义的人,做事从不考虑女友小清的感受,相处4年都不愿意公开他们的关系,偶尔他还会跟一些女子暧昧。四年的时间有三分之一小清都是在等待、忍受和原谅中度过。曾经很多次大家一起劝导她还是离开这个男人吧,你没有义务等他改变。可每次小清都是哽咽着对我们说她是如何地深爱这个男人,她心甘情愿这样付出,最后都是以一句“我知道这样很傻很懦弱,可我离不开他,就是离不开他。我相信有一天他会懂得珍惜”来默默收场。

每一个人在离开前都会犹豫、彷徨,就算这个人对自己很不好,就算这个人让自己爱得毫无尊严,他们觉得离开了这个人,便再也遇不到适合的人,于是在不停地纠结。

没想到最后小清还是迷途知返,放弃了这段感情,而且马上又收获了另一份爱情。新的男友很珍惜她,对她很好,把她介绍给所有的朋友和父母认识。还记得那时她说:“四年的时光我都耗在他身上了,如果结局是失去他,我真的不甘心”,如今看来倒印证了那句“失去错的才能遇见对的”。

爱一个人会有不甘,会不忍离开,会因为看到对方新的伴侣而心酸,会对过去惋惜与后悔,但不能因为不甘,因为不忍离开,因为心酸,而继续去偏执的爱一个人。有时候,人要有告别的勇气,才会有幸福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