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铅笔的散文
关于铅笔的散文(精选7篇)
自己想办法
文/于永海
女儿今年刚上幼儿园,也算乖巧懂事,可是她有个毛病让我很头疼——看不好“家”,总是今天丢两支铅笔,明天丢两块橡皮。
前几天,女儿说她的橡皮又丢了,让我再去给她买几块。换作平时,我二话不说就去给她买了,可那天我心情不太好,一时没能控制住情绪,训斥女儿道:“天天买,天天丢,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搞的。这次你自己想办法吧,怎么丢的怎么给我找回来!”
接下来的几天里,女儿竟然真的没再让我给她买铅笔橡皮,虽然也曾有过疑惑,但我以为她是自己找回来了,也没有再过问。
一天傍晚,我去幼儿园接女儿回家,只见老师正一手领着女儿,一手提着她的书包,站在门口等我。
见到我,老师一脸严肃地说:“是你让孩子自己想办法解决铅笔和橡皮的问题吗?”
我点了点头道:“是的,我这么说
过,不过那是一时的气话。”
“唉,你们这些家长说话也太不负责了,你知不知道,你这一句话不要紧,害我查了好几天的‘案’。”
“查案?查什么案?”
“你自己看吧。”说着,老师把女儿的书包递给了我。
接过书包,我顿时哭笑不得:只见女儿不大的书包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铅笔和橡皮……
我的笔尖在舞动
文/恒心永在
笔是会行走的,也是会舞蹈的。
我在小学一年级时,就在方格本上,画了一个月的圈,当时我本家哥哥当代课老师,他把我耍的鞭子夺去,鞭杆子折断,鞭子扔掉,并指着我的鼻子说,把玩的时间,放到学习上来不好吗,不要像你家老叔一样,就会赶马车,那有什么出息。我真的就不甩鞭子了,开始玩笔了。不在画圈了,也开始写aoe了,那铅笔削了又削,一根铅笔也就用两天吧。铅笔不仅仅是写字,还在同学的胳膊上画小狗,在桌子上画人人。常常拿着铅笔,像个无事的人,在嘴里含着,打转。我不喜欢老老实实的听课,总想出去溜达,可那时又没有一个明确去处,父亲在乡粮站上班,而母亲早逝,只有姐姐管我,我又是个不服管的人,对学习还是刚入门,那时的学生负担好轻,只是语文、算数……几本书,几个作业本,也没有课外读物,也没有多少作业。书包很轻很轻,一下课,就把书装进书包里,铅笔装进文具盒里。我喜欢一个人在山野里,或小路上转悠,看哪能抓着麻雀,找着鸟蛋,有可以迹象的地方,就用铅笔在地上划拉几下,在树上写上自己的名字。那时还不兴“到此一游”的词,好像这块地方就是我的了,就像当年的地主一样,过一把老财瘾。看到许多不知名的花花草草,有的地方还有甘草一类的中药材,也用铅笔在叶子上胡乱地写上自己的名字,命定这是我的牧场,找时间再来挖,要卖钱买铅笔呢,那可是我干的大事。有个叫钢蛋的小伙伴气不过,虎视眈眈地,跟我吼道,你这一笔,那一笔,像大地主刘文彩呀。我爹说了,你写有用吗,就占住了吗,你没有地契呀。我听不懂什么是地契,我只知道,我用笔写下,就是算数的,也是圈地吧。我扬着脖子,瞪大眼睛看着小伙伴,拿着铅笔指点着,故意气他。钢蛋又说,那你把天上的麻雀也画上记号,哪只是你的,不说话此处无声胜有声。
在小学随后的几年,我的笔不再像鞭子一样的舞动了,也由开始的铅笔,到圆珠笔、钢笔,写的字越来越多,字也越来越好看了。有一次,我在小人书《地道战》封皮写上自己的名字,让一个高年级的学生看到了,他问我,这是你写的吗。我说,是呀。他用怀疑的眼光看了我好半天,就像锥子一样,直刺穿我的心底,是不是说假话了。那时青葱少年谁写字好也是会嫉妒了,那个年头还很注重修炼写字的,不像现在的孩子写的字歪扭七八的。我会写一个词组,花一上午工夫,老师还要检查,写不好,将作业本给你扔出窗外,被院子里溜达的土狗叼去吃了,那是多么悲哀的事。那个年代,一个鸡蛋,才可以买一个薄薄的作业本呢。那时,我的铅笔,就像一把刀一样,一字一画地认真写着。老实说,一个字与一个人的性格有关。我就刻意这样认真地写,像刀刻一样,力求方方正正的,意在让自己的性格规规矩矩的,免得毛毛草草的,淘气鬼,讨人嫌。可是,回想起来,没有改变多少,还是缺乏严谨细致的心劲。
到了中学,我的笔,越来越关系到我的命运了,每天龙飞凤舞的记着笔记,做着精心严谨的做着习题,时不时写写老师的命题作文,那时的笔很忙碌,也很有章法,笔笔有踪指着我的方向,权不敢乱写乱画,那是丢分的事情。当走进高考的考场后,那紧张的心情,让心底薄凉,那颤抖的手,抓不住笔。深呼一口气,望着窗外远处的目光,想下“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警语,天将降大任于我也,便气冲九斗,信心满满的答题了。笔是我智慧的载体,笔决定了最初的命运,为我十年寒窗浓墨了一笔,为跳出农门开辟了出口,笔是拨开门栓的砖。
考上大学,进了农牧学校。笔也不仅仅停留在写僵化的字上,也开始把句子尽量拉长,越来越有内涵和诗意,时不时把自己的心情写成打油诗,在农牧学校上学时,还参加了《鸭绿江文学》函授学习,我写的千字自传,还在班级上作为范文朗读过,从而那种文学青年的虚荣,光耀心底,从此写些杂七杂八的心情文字,就这样半文半舞,走出了校园。我是没有这样天赋的人,只是一点爱好而已,让自己的笔稍稍润色,让那点墨水在心中荡漾开来,抒发心中的情愫,原本还清纯的心地多了份亮丽,使情动云天,爱绕笔端。
参加了工作以后,我的笔很多时候是一种工具,也就是成了刀笔吏,写不完的公文,打不完的文件,像僵尸一样的思维,模式化的格局,我的笔好似跟我关系不大,成了当权者的麦克。有时真想把它折断,挖个坑埋了,殊不知,我们没有别的能力,只会点笔墨功夫,也是吃饭的当家本事,生存的一个宝贝。家里人经常说,你要不会耍笔杆子,你都活不了。这话我信。有时在家掌灯操笔,妻子说,给单位写东西,费咱家的电,那值得吗。值得不值得,吃这碗饭的人是没有办法的事。后来,总写那样的八股,索然无味,我不想让我的笔那样锈蚀,那样僵硬,那样呆板。我要把笔激活,让笔有生命,让笔有色彩,让笔有情感。我的笔真的活了,我时不时把自己的心绪在烂本子划拉几下,把自己的心情感悟在破纸上写上几个字,有时在睡觉时的朦胧中,想起了一句好的词,就抹黑在床头柜子的书本上写上,第二天自己都看得模糊不清,想半天才想起来。妻子说,你真是着了魔了。我只是笑笑,回一句,那是思想的火花呀。
笔是我思想表达的端口,让我的文心飞扬,做一个文学梦。有朋友说,即使那不痛不痒的事业不要,也要坚持自己的文学爱好。笔耕不缀,坚持数年必有大成,因此,我有时把笔当作镐头,把凹处地平展,把凸处挖平,把沙地改良,让这块地长出绿色,长出庄稼,给那些乡亲们多增点粮食,俗话说,有粮不慌,为乡亲们解决点饥饿,改善下生活。就是长点绿草,少点沙化,给子孙留块植被,对于一匹马,一头牛来说,也是一时的粮草,这也是积德的事。我有时把笔当作一副犁,像老农一样在广阔的田垄上,那神情不逊于一个经营天下的君主。即使在夏日最慵倦的时刻,暴晒于野地之中而不以为苦,在大雨滂沱的时候,淋得与落汤鸡时也不以为辱,仍扶犁耕作。一畦畦犁过的田野在身后铺展着,如一卷书更整饬,更好看。洒下的种子在这片土壤可以发芽,结出果实。在婆娑的生命里,我便从拓荒的犁尖,从耀眼的光环和迷目的尘埃中嗅出日子的酸甜苦辣。有时我把笔当作画笔,走走山水,看看风景,就想好好描绘,通过我的笔端,让大家感到美好的自然,热爱大好河山,期望留一寸美丽,有一个“世外桃源。”有时,我把笔当作感恩的瓶子,那里装满我对朋友、对亲人、对情人的爱,笔一斜,犹如瓶子一倒,墨水就流出来了,那是我的感动的泪,喜悦的泪,那是我的真情流露,常常一句真情表白,从心间启程到笔尖。我的笔是一把剪子,在我的心底,将我的情愫一层层剥离,抽丝,凝聚一种精神,一种信仰,不断升华,形成一股力量,鼓舞着。笔是虚构的角色,老舍《茶馆》人物王利发那一番关于年轻时牙好吃不到花生豆,岁数大了有花生豆吃却没有牙能吃的议论,别出心裁地讲述了他的文学观。那就是:当你没有花生豆吃的时候,你可以通过文学虚构出花生豆,获得画饼充饥、望梅止渴的快乐;而当你没有牙能吃花生豆的时候,你又可以通过文学来回忆和描写花生豆的味道,同样能够产生快乐。岁月悄悄而来,又匆匆而过。眨眼的一瞬,我握着一只笔,听着墙壁上哒哒滴滴的钟声,真让自己陷入了无限的想象里,那是我震颤的心声。
我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握的笔也忙碌。也是一个平常的人,在这样一个素食快餐的社会里,舞文弄墨,注定要清苦一辈子。但我不等闲,这也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一个个季节走过,日出或日落,我的心中充满阳光,我的笔端闪耀着思想,起起落落,忧愁郁闷,不屈不挠的声音,都是笔下的天籁,画了一个圈又一个圈,就如我当初的作势。我的笔不是金笔,只是金质的笔尖,锃亮洁净,一尘不染,映着柔美,承载着我的希冀,无比夺目,犹如我村庄那个铁匠炉淬火的錾子,传承了一腔热情,就迫不及待地在坚硬的山石里行走,不惜将自己磨秃。
笔秃了,墨水干了,我将笔尖滑入嘴唇,用唾沫轻轻呷一口,再一次升起淡淡的墨香,真有种无限的回味。我想就是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笔行走的时光中老的。那时笔要是走起来,即使步态蹒跚,琐碎而沉重,我依然力求优美优雅。我手中的笔不停的抹涂,渴望勾画出明天的旅途。诗情光日月,笔力动乾坤。作家王蒙已近九十高龄,仍衡因为赋,笔不停缀,他说,生活不可摧毁,文学因为艰难而独具风格与特别蓬勃的生命。那也是我心甘情愿从笔端流出的气息,任它高山流水、风雨兼程、地老天荒……
我的笔不是精雕细刻的刀,也不会字斟句酌,可我的笔是用真心、真情、真挚耕耘的犁,笔不停挥,在生活空白处,填写美好;笔不停舞,真情流露,文心依然活着!
听磁带的旧时光
文/周筱蓝
偶然在网上看到一句话:“如果你能马上说出一盒磁带和一支铅笔之间的关系,那么,你真的老了。”图片上熟悉而又遥远的小小磁带,瞬间勾起了我的回忆。
八十年代,拥有一台录音机,是当时最时髦的事,十一岁那年,父亲从城里的亲戚家带回来一台,顿时羡煞了村里的年轻小伙伴们,他们迅速聚集到我家,把父亲拿回来的几盒磁带,翻来覆去地听。那时候,港台流行音乐已经风一样从城市蔓延到了乡村的各个角落,港台歌手穿的花衬衣、喇叭裤,成了我们这群少男少女们梦寐以求的时尚标杆。
那年夏天,一首《大约在冬季》红遍大江南北,我辗转多时,终于在一个亲戚家借到了有这首歌的磁带。晚上,小伙伴们围绕在我家的竹床边,静静地听着齐秦温柔而感性的声音,月色似水般流泻在老屋周围,萦绕着一种淡淡的惆怅。一曲完了,再倒带过来重新播放一遍,一遍一遍,越听越缠绵缱绻。
不知道是不是我们反复倒带太多,突然间,磁带一下就被卡住了,发出一种金属般怪异的声音,打破了我们青春的想象,我连忙打开磁带盖,小心取出,一看,里面的褐色带子已经卷乱得扭成了一团,正当我们懊恼无措时,隔壁的小华忽然说道:“快去找一支铅笔来,我在姑妈家看到磁带卡住时,表姐就是拿铅笔把它卷进去的。”
话音还没落,一旁的春霞早已跑到坡上的家,几分钟后,又飞快地跑了回来,手里拿了一只六棱形的铅笔。我连忙接过,用笔的一端插进磁带中间的眼中旋转起来,春霞则在一旁用手指灵巧地理顺被拉出来的带子,我们像挽毛线一般,配合得很是默契。
一番折腾,终于,磁带又卷了回去,虽说不是之前那般紧实,播放起来却也不影响音质的流畅。
后来,大家纷纷去百货店买了那种红色塑料外壳的本子,里面抄上从录音机里一句句记下来的流行歌词,贴上港台明星的不干胶剧照,相互借抄传阅。歌词里那些美好而青涩的情愫,温暖而迷离,就像是一株怯怯的植物,在心灵的角落里,滋生出淡雨微愁般的梦。
时光总是无情,如今,曾经一起听歌的小伙伴们早已各奔东西,那些一起用铅笔转动磁带的时光,在记忆深处的某个时刻戛然落锁,只有抽屉里,还保留着几盒早已辨不出曲名的磁带,见证着那些回不去的青春岁月。回忆自动倒带,A面是斑驳老屋屋檐下的滴滴雨,B面是一群青涩少年,等待着墙脚的指甲花开。
流年声里,一切如昔。
颜色
文/沈嘉柯
我在一个日本服装品牌的网站上,忽然看见,他们在中国开始销售500色铅笔了。并且,每种颜色都有对应的名字。
日本海的渔火、杨贵妃的梨花白、彗星的传说、故宫的夜、天女的羽衣、八十八夜的茶摘、朝露打湿的牧场、京都的屋根瓦、长谷寺的牡丹、鹿鸣馆的舞踏会…
从植物到神话,从夜色到采茶,从牧场到舞会,所有能够想象到的,生命中那些无限美好的事物,每一样都凝聚了颜色之意象。
重要的不再只是铅笔色,而是最隐蔽的人类情感逻辑。每个人都可以给自己人生履历中的色彩定义命名,那是我们回溯人生的一种记忆归类法。母亲的手工蛋饺的金色,故居阳台的瓷砖青,毕业照的灰黄,恋人初赠的球鞋白,情书笔迹的黑蓝、旅行中黄昏时的海……顺着这样的联想,我忽然在寂静的夜里,被奇妙的忧伤贯穿,很多过往岁月和事物,在怀念中,令我涌起欢喜自足。
请你原谅我
文/沈科伊
时间过得真快,我已经升入了五年级,并且转学了。可在我心中,有个结一直没有解开。
那时候,因为需要,你成了我的新同桌。
一天课上,老师布置了一些作业,我俩各自拿出自己的笔写起来。这时,你看见了我的自动铅笔,对我说:“哇!好漂亮的自动铅笔!能不能送我?”
“不能!”我头也没有抬,“这可是我的宝贝,怎么能送给你呢!”
“噢。”你好像有点失落,但没有说什么。
到了中午,我收拾文具盒时,发现那支漂亮的自动铅笔不见了,那可是我最心爱的宝贝呀!我在书桌里找了好一阵子,都没有找到,又在书包里找了一阵,还是没有找到。这时,你早晨说的话突然回响在我的耳边。
“一定是她干的!”我无比气愤,用闪电般的速度跑到正在踢毽子的你面前,大声喝道:“快把自动铅笔还给我!”
你吃了一惊,疑惑地问:“自动铅笔?是早晨你写的那支自动铅笔吗?哦,我好像看见你科学课结束后,把它放进了……”
“别废话!”你还没有说完,就被我打断了,“肯定是你偷的!你喜欢那支自动铅笔,就把它偷了!快还给我!”
你不知道该说什么,愣在了那里。此时,旁边的同学都围拢了过来,开始窃窃私语起来,我正想再说些什么的时候,老师来了。
我很冷淡地对你说:“你最好快点把它还给我,不然我就找***妈要!”
放学了,你很快就收拾书包走了。而我则坐在座位上,慢慢吞吞地收拾我的书包,心里想着该怎样和妈妈说。这时,我的手突然摸到了一根圆柱体似的东西,掏出来一看,竟然是我那支漂亮的自动铅笔!我心里一惊,难道……看着你的空位子,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
第二天一到校,我本想和你说“对不起”,可你却拿出一支自动铅给了我,并说:“对不起,我知道你丢了心爱的自动铅笔很伤心,但我发誓,不是我拿的。这支自动铅笔虽然没有你原来的好看,你就先用着吧。”
我接过了你递过来的铅笔。天哪!我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坏孩子,心里真是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以后的日子里,我只要看到那支你送给我的自动铅笔,心里就充满了对你的愧疚之情。今天,我要大声地对你说声“对不起”,请你原谅我,好吗?
笔的自述
文/邹寒阳
Hi!大家好,我是铅笔,身穿绿色的衣裳,因为我苗条的身体,所以这件衣服看起来非常合身,我头上还戴着我独有的橡皮帽,看起来漂亮极了,有好多的兄弟姐妹都夸我呢。
我只是一支不起眼的铅笔,当我被小主人从市场上买回家的时候,我就知道:“使命,即将要开始了。”当我们被主人放进卷笔机里时,我很开心:“哈哈,我终于要大干一场了!”
我被一次又一次地送进卷笔机,一次又一次地缩短着生命,而我却毫无怨言,继续为主人服务。当我被主人结束生命时,我不但不责怪她,而且还很感激她,她让我知道我并不是一支不起眼的笔,许多精美的篇章是因为有我才被人们创造出来的。
我是一支不引人注目的铅笔,没有人会没事情做而白费功夫找一支铅笔,而优美、生动、有趣的文章故事,都是我和我的兄弟们:毛笔,水笔,钢笔创造出来的。
当我被扔进垃圾桶时,我感到非常自豪与快乐,因为我完成了人生中的重大使命,还做了一件我应该做的事情。
哦!幸福
文/周子逸
我问妈妈:“幸福是什么?”妈妈调皮地回答我:“幸福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我听了以后,哈哈大笑。妈妈望着我说:“那你说幸福是什么?”
幸福……这个词我时常会想起!妈妈这一问,一时之间我却不知从何说起。我一低头,一眨眼,一张张熟悉的小脸出现在我的眼前。
早读课,我正准备写作业,书包里翻了半天,怎么也找不到文具盒。糟糕了,一定是落在家里了。这可怎么办?一天的学习,笔和橡皮是必不可少的。我苦着脸,向周围的同学伸出手说:“我文具盒没有带,哪位大哥大姐能借我笔和橡皮呀!”周围的同学都扑哧笑开了,一边打开文具盒,一边说:“老周,你也有今天呀!”范潇文拿出了一把尺子,赵毅马上把桌子上那支长长的铅笔递给了我,侯永驰扔给我一块橡皮。看着赵毅同学拿着一支半长不短的铅笔,费力地写着,我的眼圈都有点红了。我把手里的铅笔递给他:“我用你手里那支短点的吧!”赵毅笑笑说:“老周,你跟我客气什么呀,都一样用的。”还有许多同学要借文具给我,我一一谢过。他们就像一群小蜜蜂似地围绕着我。而我这个“蜂巢”里溢满的尽是甜蜜。
哦!幸福就是你遇到困难时,有一群朋友围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