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喜欢的散文
关于我喜欢的散文(精选11篇)
我喜欢夏日的味道
文/海韵情
北方的夏日,虽然没有南方那样火热难耐,但却是芳香四溢,到处都有芳草的味道,放眼望去,满眼绿色,心情怡然,绿色潇洒地绘出生机蓬勃的景象。浓郁的绿色大地宛如碧波在荡漾,置身于这绿色的大自然中,尽情的享受着夏日的味道。
湛蓝的天空,深远而辽阔;淡淡的白云宛如轻柔的丝纱,任你想象非凡;站在绿荫树下,顺手摘下一片叶子放在手里,嫩绿的树叶上的叶脉清晰流畅,无不涌动着生命的奇迹;田野里的小苗长势喜人,农民朋友肩头搭着毛巾,头戴着草帽挥舞着锄头在产草;一片荒野的草地上,蒲公英上的小绒球洋洋洒洒,任意飘荡;放牧人赶着成群的牛羊悠闲的哼着小曲;在辽阔的油田上大地上有高高钻井架,井架下有忙碌的钻井工人,我想他们都是1205铁人钻井队的硬汉。
时而的雨:为夏日丰盈了内涵,细密柔和的雨丝舞动在轻盈的微风中,散落在葱绿的原野里,用它的真诚与执着倾诉着爱的心语,又用它的热情奔放亲吻着含苞待放的花朵;有时的雨会倾泻洒脱,仿佛要把整个世界的污秽冲刷的干干净净;雨纯洁了蓬勃的生灵,让心灵激荡着愉悦的情愫。
还没到夏日的时候,老爸就开始忙碌了,在刚开春的之时老爸就忙着把大门两边的土地用铁锹都翻起来打成垄。又忙着去很远的地方买来各种菜籽,在适宜的时候把种子撒在地里。现在勤劳的老爸每天都精心的打理菜园子、除草、浇水、施肥。各种小菜长得讨人喜欢,呵呵我最喜欢吃老爸种的各种小菜了,吃着自家种的蔬菜就是放心。每次去老爸家我和老爸边聊天边摘菜。那边的母鸡叫了,呵呵母鸡下蛋了,婶婶乐呵呵的去收回来,嘴里还说:“姑娘你看,这鸡蛋多大啊”(婶婶一直都这样叫我,跟邻居总是说:我家姑娘)。从老爸和婶婶满脸的笑容中,我品味着人生的苦乐,感受到心情的舒坦,享受着畅快的惬意。
夏日里:也是一个浪漫多情的季节,在树荫下的情侣们相互依偎着说着悄悄情话。一到周末,一排排迎亲的车队看不到头,前一排是红色的小轿车;后一排是黑色的小轿车,用各色鲜花装点的新娘坐的车,在绿色的夏日里更加妖娆……
夏日里:“绿槐高柳咽新蝉,薰风初入弦。微雨过,小荷翻,榴花开欲然。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夏日里:清风带你走进绿的怀抱,鲜花与果实孕育接交;淡淡的草香,泥土的芬芳,雨后的清新,人生的苦乐……夏日的味道,永远抹不掉!
夏日里:是女人的世界,亮丽的裙装,尽显女人体态的婀娜和线条的精致,集“表演与观众”于一体。美着自己的美,欣赏着别人的美。尽情地展露出最动人的风采,撩拨起男儿们五光十色的心扉。夏日里释放出来的所有美,构成一道赏心悦目的风景。
夏日里:花、草、树、人都浓妆淡抹登台亮相了喜欢夏季,绿色是夏季的主题,也是生命疯狂成长的季节,珍惜这美好的时光,让人生更精彩!
夏日里:如一位佳人,它将绿色的发髫高高挽起,小河是它顾盼的明眸,盛开的鲜花是它浓艳欲滴的朱唇,远处的山峰是它蹙起的黛眉。读着宁静,拥着清风,所有情怀似一丝游云,擦亮夏的静谧。
春华秋实,都在于夏的精心呵护,夏是一个新的起点,成长着新的希望和期待!
最美的是夏夜,如辛弃疾所描写的:"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记得小时候没风扇,没空调,一把蒲扇,明月、疏星、清风、鸟影、蝉鸣、蛙声……那真叫难忘。
我喜欢这绿色清新夏日的味道,到处都充满着生命的活力与激情!祝亲爱的朋友们都有个舒心畅快的夏日!
我喜欢写作
文/车美莹
我喜欢写作。第一次写作文时,我非常非常紧张,生怕自己写不好,老师会批评我,同学们会笑话我。妈妈在一旁鼓励道:“别紧张,大胆写,真实表达就行!”就这样,我写出了自己的第一篇文章,并成功登报了!
我喜欢写作。由于身边每天都会发生些有趣、新鲜的事,所以写日记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事情。看着一本本日记本,真的很开心。
我喜欢写作。写作可以留住回忆,让我长大后看看小时候的事是多么有趣。这是一种留念方式,我喜欢这种方式。
我喜欢写作。每当我的文章发表后,同学祝贺我,老师夸奖我,我心里甜滋滋的……
我喜欢写作,是它,让我留住了儿时的记忆;是它,让我的生活更加精彩!所以,我要继续我的写作生活,继续书写我的人生。
你知道吗,我喜欢你
文/安宁
那时的阳光,那时的操场,那里的教室和食堂,那时的你。至今想起,我都会深深的怀念。现在的你是什么模样,在什么地方,在做着什么样的事情?你是否会想起我,在你空闲的片刻。
我说,你是很美的男孩子,华子说,你离美学标准还有十万八千里。为此,我恨了她很长一段时间。细细想来,你并不美,只是我的眼睛里除了你再也没有任何男孩。
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我就会格外的想你,想你笑的模样,你说话表情,还有你那漂亮的字。我想,世间只有你那样如此唯美的人才会写出那样唯美的文字。我说我爱文学,你说你喜欢书画。我说我要读清华,你说你要上中国最好的美院。我努力,你也在努力着,只是最后的结果都没有如愿以偿。
因为你在那里,所以我爱上了那条路。每天晚上,铃声响起第一声,我就会拉着华子,冲出教室,悄悄的跟在你后面。直到你去了济南参加培训。我想大声告诉你:“我喜欢你”。可是我不敢,我怕高考,我怕我的幼稚会断送了我美好的前途。即使我不怕,我想你也会怕。
我们是朋友,最最普通的朋友,走在路上连招呼都不用打的朋友。每当你匆匆经过我的身旁,我多想把你喊住,和你一起穿过桃林,走过湖畔,一起气喘吁吁的爬上四楼,看那些和我们一样备战高考的学子怎样的用功,再看看我们彼此脸上可爱的表情,那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在那个压抑的黑色时代里。
高三的功课是真的忙,可我还是不嫌累的爬上四楼,装作交作业,其实只为了看你一眼。我还是晚上第二节自习后跑到操场,不停的跑步,因为我知道,操场是你通往画室的必经之路。那个下雨天,我和华子只有一把伞,我偷偷的交到你好友的手里,请他帮忙转交给你。却害了我和华子感冒了一个多月。我晴子送我的西红柿,没舍得吃,全给了你。
我故意惹你生气,你却一点都不在乎,你不知道我有多么伤心,在你眼里我永远只是你的小妹妹,长不大的孩子。
高考在我们的期许中来了又走,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要联系方式,你就消失了,华子说,你去了武汉。我想,你必是不在乎我的。后来,华子给了我你的qq号,我却不小心弄丢了,也许,这就是天意。我们都是一颗小行星,有着各自的轨道,永远不会有交集。
暑假,终于走了。我拖着行李来了大学,这里的生活,这里的人,是那么美好。我会时不时的想起你,不知道你过得如何。纵然知晓那又如何呢。有些故事就是用来回味的,有些人就是用来记忆的。
我给华子打电话说,我又想起你了,华子说,我应该长大。
我在努力长大,一直在努力,希望有一天,还会遇到你,那样我可以很有信心的说:“我曾经深深的喜欢过你”。你是否也喜欢过我,就像我喜欢你一样。
静静地,走过这个世界
文/白云故乡
做人凡事要静。静静地来,静静地去。静静努力,静静收获。切忌喧哗。
--亦舒
母亲说,自小我就是个安分守己、让人省心的文静女孩。小时候,那些上树下河,打仗吵架,疯跑疯闹的行为我都不屑去做,只喜欢安静地看看课外书,听听广播,或者认真做着大人们分派的家务活。自幼听老师的话,听爹娘的话,是乡亲们老师们眼里公认的好孩子、好学生。成年后,我依然不爱往热闹地方去,那些灯红酒绿、人声鼎沸的喧哗场面只会令我眩晕烦躁。工作之余,不会打麻将,不爱打够级,不喜欢扎堆张家长李家短地闲聊,只是喜欢静静地听歌读书看报,或者有条不紊地做做家务,有时就一个人浮想联翩或者静静发呆。
我喜欢做个安静的女人,不卑不亢,不争不抢,守候在热闹的边缘,保持着独立的自我,凡事留有一分余白,让我自己随意涂抹。我喜欢静静地看月盈月亏,花开花落。无言,无痕,静静走过,它们的世界一片寂静,我的心灵宁静而达观。我喜欢在雨中赏荷,在伞下听雨。“留得残荷听雨声”、“雨打芭蕉湿有声”,彼时彼景,岁月如此静好,那份心灵的清凉空寂,清幽灵动,让我如明月洗心,一尘不染。
我喜欢淡淡的生活,我想过平平凡凡的日子,静悄悄地走过每一天,我也不想被众人瞩目,我喜欢站在树下遥望远方的风景。我甚至希望自己是一棵树,守静、向光、安然,安安静静地呼吸新鲜的空气,随遇而安地走过春夏秋冬,遵循着自然规律,生长好每一个年轮。
我喜欢轻轻地来,轻轻地走,我很渺小,很平凡,很普通,我不想惊扰了这个世界。我喜欢轻轻地走路,轻轻地关门,轻轻地说话,轻轻地做事,我这个人喜欢安静,我也不喜欢给别人制造噪音。我很欣赏大街上的路灯,它们立于噪杂喧嚣中,彻夜无声地站在那里,就如这世界的主人,静静地微笑着俯瞰着街上的车水马龙。
我喜欢与时光静静相对,不发一言一语。我觉得,能够有独立的时间和空间静坐静想也是一种人生的享受。任外面风雨潇潇、马声嘶鸣,我只是静坐一室一偶,不想国家大事和家庭琐事,只独享岁月的寂静安然。人生匆忙,生活繁杂,偶尔停下脚步歇歇,留点时间的空白,与自己也算是一种奖赏吧!
也许热闹的、激昂的、奔放的人生更能丰富生活,绚烂人生。但于我而言,这个世界已经太吵太闹了,心灵需要憩息,灵魂需要安放,何不闹中取静享受返璞归真简单恬静的生活方式?其实,心静才能听到自己的心声。波澜壮阔的大海固然气势磅礴,浩瀚雄伟,但我是一介平民,就让我做一条静静流淌的小溪吧!一路轻轻歌唱着缓缓向前,滋润芳草地,阅尽沿途美景,岁月悠然静好。这样的日子,我知足。
我喜欢
文/王晶
我喜欢活着,喜欢生活的忙碌与充实,喜欢生命的多彩与美好,喜欢整个世界静谧的那一刻。
我喜欢春日那一抹抹的阳光。湛蓝色的天,金色的太阳,黑瓦的屋顶,还有屋前那碧绿的秧田,都散发着柔和的光芒。树叶油亮油亮的,就像快要滴下水来一样。正午,透明的阳光洒在大地上,温温的,与家人坐在外头晒着太阳,柔柔的,如沐浴在温泉之中。春日,那一抹抹阳光下的生命美好地绽放着。
我喜欢秋风中校园的长廊。两旁的樟树抖落着金红色的叶儿。瑟瑟秋风拂过,千百片蝴蝶般的叶盘旋着,轻盈落下,宛如一位委婉的舞者。长廊架上,碧绿的树藤缠绕着,从春到秋。秋日,那藤上不知从何时冒出了百十个淡紫色的花骨朵。走在下面,贪婪地嗅着花儿的清香。长廊下总有人来来回回,踏着那秋叶奔跑着。叶儿沙沙响,花儿散发着幽香。
我更喜欢月光下的家乡。城郊的夜是平静而又美丽的。漫天的繁星把天地照得亮堂堂的。远处,依稀看到些房舍,还有星星点点的灯火,分不清哪是星,哪是灯了。街市上的夜热闹非凡,路旁尽是商店,人流在这里进出不停。灯亮着,星闪着,故事每天上演着……
我喜欢活着,因为我喜欢享受这世界的美好。
愿与你,只若初见
文/只若初见
湿湿的空气,冷冷的风,又一片灰蒙蒙的天空。于是,忘了笑容,思绪又跃入如梦的往事中。
一直我都相信,能与你在同一片蓝蓝的天空下相遇是我们今生难得的缘;能与你同处一方的相知是我们今生难得的的幸运。还记得那个天高气爽的季节,青街道上,长青树旁,你曾对我说“从今以后,你若不离,我便不弃”,我以为每个人的第一次的誓言会永久不忘,我以为每个人都会将第一次当真,于是不加思索回答“只此一生,愿用你名字和我姓氏成就一故事”。
岁月轻轻地过,心儿轻轻地飞,但爱仍在缓缓地延续……
很喜欢纳兰容若的一颗敏感的心写出人人心动神思的词,“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是呵,若如初见,何来忧悲!多少痴情人愿用生命为失去的心上人换一世轮回?多少人愿用一生来等待一个人的回心转意?可时间的沙漏往往是漏去一切,包括曾共有的快乐,共生的笑颜。
你还记得吗?我们一起走过的那些时光,霁日耳语,雨日缠绵。
那时我喜欢小巧的黄色菊花;我喜欢涂一些带尾巴的字;我喜欢唱一些伤感的歌曲;我喜欢写一些没有格律的小诗……你都还记得吗?但你喜欢在人多的时候大声笑,大声唱;喜欢在伤心的时候一个人静静坐在没有人的角落的石阶上独自皱眉;你会因好朋友亲人的离世而和她相拥同泪,共担哀愁;你总会因别人细微的善良而感动……这些我都还记得!
我一直认为那段往事如花,是我们共种的美丽之花。你说过,有共同的现在便要有共同的未来,我也曾想,能伴你走天涯,但只恨路太坎坷,动摇了你一颗涉世未深的一颗易动的心。
现在,窗外,仿佛要下一场雨,流尽为所有分而合,合又分的人们的怜惜的泪水;窗内,一个思忆的自己,只想再写一首小诗,将彼此短暂分开而从此陌路的那些痛写下来,撕去,从此忘记。
耳畔又依稀响起那首歌,“你会看到我留在屏幕上的字,却看不到我落在键盘上的泪”,若我流着泪为你留在屏幕上的心字能换你一阵谦意,泪,到也无妨!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过去的如烟如雾,散了就算了,何必重拾往事?何必重给自己一道伤?有人说“有一种爱叫做各自安好”,你若安好,何乐不为!
只愿某一天再在某个路口相遇时,彼此寒暄,只若初见。
树
文/点一杯开心果
树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这句诗不免让人想起了那些即将被落叶离弃的光秃秃的树,直愣愣的伫立在秋风的吹拂下,继而又在凛冽而刺骨的寒风中挺拔,甘于寂寞,甘于寒冷,这是秋冬时节的树;“碧绿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这又让人那些在和煦春风下莎莎作响的像少女秀发的柳树,绿树成茵,枝繁叶茂,还聚集了像知了一样的“歌唱家”。不仅给在盛夏里艰辛劳作的农民带来丝丝凉意,还带来精神上的享受—田园交响乐,甘于奉献,甘于“吵闹”之中,这是春夏时节的树。
没有花朵的美丽与芳香,没有小草的卑微,只有一成不变的坚强与勇敢,还有像蜡烛一样的奉献精神。
自从有了生命,就有了它的存在,并且一直默默无闻的做贡献。先前为我们的祖先和各种动物提供食物与木材,现在涉及了我们休戚相关的日常生活之中。树可是人类历史之中的“开国功臣”啊!它无时无刻的进行有氧与无氧呼吸,换来了供我们生存的新鲜空气;排列在道路的两旁,净化了空气,减少了空气污染的可能性。树木本身也有许多利用价值,树干,树枝可以建造房子,可以加工成生活日用品等等。落叶也可以像落花一样“化作春泥更护花”啊!
我喜欢看树,看它那千姿百态的身姿,看整个山被它染成绿色,染成秋黄色,染成灰色,染成白色。它具有顽强的生命力,那种生命力是让人可畏而可敬的。
据说外婆门前的一棵大树在前不久被雷劈了,那是外婆当年年轻的时候种下的。是多么年长的一棵树啊,见证并经历了两三辈人的生活啊。再看看那些被报告出来活了几千年的古树,孕育了千年的文化与历史,还有在大学校内的那些古树不也给大学带来一种悠久历史的文化气息吗?
一圈又一圈的年轮,展现出的是树的宿命,勾画出的是所经历的苦难,象征的是顽强的生命力和不怕任何困难的忍者与强者。
古代神话之中,吴刚因为触犯了天条被罚永远在月宫旁边砍树,之所以永远是因为那树有自动愈合的功效,怎么也砍不断啊。我想这就是树有强大生命力的一个例子罢了。
树使人有依靠感,在我心中,此时的树已经升华成为人,并且是最好不过的倾诉者,与他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也可以成为你的撒气筒,也毫无怨言的。
我喜欢围着它转,我喜欢与它拍照,我喜欢靠在它的身边看书。
一棵树,一个人,一段历史,一个时代,一个精神境界。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我想应该就是这个道理。
在我内心也有一棵树,它枝繁叶茂,只是它在另一个世界。常常出现在我的梦中,给我精神支柱与鼓励。我会为了我心中的那棵树,成为一棵同样枝繁叶茂的别人的树。
瞧,那树在经寒风的吹打……
蚂 蚱
文/黄杏儿
小时侯,我没上过学,七岁以前都是在尽情的玩耍中度过,每天过着开心,无虑的日子,天亮了,满世界野去了。山上,田野,农田,溪流,果园里,都有我和小伙伴的足迹。
我最喜欢的是山上,山上春天,开着各色的野花,仿佛它们是一夜之间冒了出来,千朵万朵的野花从山里钻了出来,随风摇曳,蝴蝶逐香而来,在每一朵刚刚绽放的花瓣上起舞,蜜蜂也来参加这盛大的晚宴,从这一朵到那一朵,尽情的吮吸,玉液琼浆。
我喜欢秋天的山林,在这里,孩子有品尝不尽的美食,野树莓,象一串串小的葡萄,挂满了荆蓟上,黑的发紫,红的发亮,点缀其间。放在嘴里有一种甜甜酸酸的味道。象什么了,酸角的味道,更象初恋的味道。
我喜欢放学回家书包一放,到地间地头去闲逛,或摘一支碧绿的黄瓜,在身上一擦,放在嘴里咔嚓一咬,满口的清新,或摘一把青蜿豆放在口袋里,在把它们一一从金线剥开,一个个圆圆的青珠子,跳出来,一颗颗剔了出来,放进嘴里,满口的豆香四溢。
我喜欢到果园里,到矮矮的小桔林里,摘一个小桔子放入口中,一股,超酸的感觉直冲头顶。或者爬上梨树,踩着斜伸出的树叉摘一个黄绿的梨子放入口中,甜甜的感觉在舌间荡开。
我喜欢在农田的河沟里去趟水,水流凉凉的划过脚下,一底头你能看见,一条水蛇S型的穿梭游过你的双脚之间。
我喜欢在新收割的田里去捡拾新的麦穗,只要你弯腰去捡,你总能捡到颗粒饱满的水稻,一个下午,每一个人都有不小的收获,在劳动中我们幼小的心灵得到了冲击和教育,从小爱惜粮食,因为它们是农民伯伯汗水换来的。
我更喜欢在早晨簿雾没有化开,散尽的时侯,走近山腰,在杂草下我拨开瓜藤密密层层,毛绒绒的叶片,看到一只只碧绿的蚂蚱抱着瓜藤在梦香中熟睡。看着这些可爱的小精灵,笨笨的样子,我小心翼翼的把它们一只只从瓜藤下拎下来,而它们也刚刚从甜甜的睡梦中被惊醒,拼命的用八只脚来抓我,手掌痒酥酥的。
想念,那个开满野花的家;想念,那个瓜果飘香的地方;想念,那个满眼金色麦浪的田野;想念哪座山,郁郁葱葱;想念哪条河,波光鳞鳞;想念哪成长的每一天,还有我哪可爱的碧绿的小蚂蚱,还有哪个波光麟麟的湖水。
春回故乡
文/呼唤的远山
我喜欢在春天,最好是阳春三月回到故乡。
在这个百花盛开莺歌燕舞的时节,我喜欢回到故乡温暖的怀胞,需要眺望大地的绿,感受乡村诗一般的宁静,以弥补我久困樊笼的疲惫身心。我喜欢漫游在儿时放牛割猪菜的那片河滩或旷野,邂逅那些匍匐在大地上肆意疯长的青草,还有那那些点缀在野草之间的美丽的红花草。这些大地的天使,一朵朵,一簇簇,在河滩沟渠摇头晃脑,和着露珠,迎着清风,扬起小脸,扭动苗条的身躯,微笑着,曼舞着她们葱嫩的羽叶。尤其是她们嫩茎上开着一朵朵粉嫩粉嫩的小红花,恰似一支支小火把,把大地装扮得如一块红玛瑙。闻着这些来自大自然深处的清香,我会迷醉这水乡沃土之上。
我喜欢站在故乡的大堤上,欣赏小河对岸的密密的防护林。
一阵风儿吹过,树叶沙沙作响,仿佛千军万马在吼叫,树林里百鸟欢歌,如动听的交响乐在奏响。晴朗的早晨,阳光从片片嫩叶的罅隙中投射下来,照射到那些翠色欲滴的小草上,闪出道道金光。这时整片树木便沐浴在金色的霞雾之中。偶尔,从俊俏的枝头,飞来一群灵巧的麻雀,叽叽喳喳,遮天蔽日,从头顶掠过,望着它们消失在茫茫的天际,心弦瞬间被撩拨得波澜起伏,胸中便有无数诗句在发酵。
我喜欢徜徉在防洪林后面的沼泽地,走进大片大片芦苇中。
这浩瀚无垠的芦苇,风来时似一片绿色的海,夜静时如一堵坚固的墙。这些茂密的芦苇,像无边的绸带,从远处缓缓地铺开,如流苏似的一直漫延到大地的尽头。芊芊芦苇啊,你这自由的精灵,在远离世俗的淡泊中,独守河岸那一方瘠土;你潇洒风流,用瘦瘦的筋骨把生命的诗意一缕缕地挑亮!
这大地的舞者啊,在沼泽上扎根,在荒野处摇曳,蓬蓬勃勃,葳葳蕤蕤,从苍翠的浅绿,渐渐化为凝重的黑色,始终亭亭玉立,倩影婆娑。即使翻越季节的山峦,静候白露降临,那满目的白花与天上的云朵融合,也伸展出难以言传的张力。倘是有月光的晚上,芦苇的阵阵馨香在如纱似雾的月光中弥散,幻化成海市蜃楼般的光影。于是月光如水,流泻在无边无际的芦苇丛林,小鸟呢喃,虫儿低吟,宁静、温和,洋溢的诗情触手可及。在这样的时候,我会随手掐断一根层层包裹的芦叶,抽出里面的芯子,用嘴轻轻地吹一吹,顿时,一种如蜜蜂鸣唱的声音,直抵肺腑。在这嗡嗡鸣唱的旋律中,回荡着故乡绿树环抱的红墙碧瓦,陌上杨柳,杨花漫舞;承载着渔舟唱晚的梦里水乡,那一抹斜阳中,牧童用一支短笛吹开水乡繁忙的农事。
我喜欢漫游在水乡的前村后寨,看田园春色,赏故乡美景。
趁清明小长假回老家的间隙,我喜欢重新坐在村后的东荆大堤上,看远远的一朵闲云飞来,瞬间又扩散成雾,幻化弥漫,蒸腾涌动;听风声由东向西,或是由南到北地自由穿过,或是在故乡村头的那棵老木子树下蹲坐,看蚂蚁搬家,看一个个是否还像童年时那样横拖竖拽。我喜欢在庄户人的篱笆旁转悠,静静地欣赏紫红的桑葚挂满树枝,看勤劳的蜜蜂于菜花间穿梭奔忙。我还喜欢和青绿和韭菜站在一起,和她们一起唱响风中的序曲。
我喜欢走进农家小院,看大黄狗在暖阳中安静的卧着,小猪在墙根前不耐烦地拱着,那低眉垂耳的老牛独自站立,一边反刍,一边回忆惬意地啃食红花草的优雅情调。只有那些不安分的鸡相互争斗,公的撵,母的飞,撵上了,摞在一起尽情欢爱,那份自在逍遥,连预报农事的布谷鸟看了也羡慕。
我喜欢走进田野,品尝这用人力创造的自然风光。几场及时的春雨是神奇的催发剂,把块块麦地织得密密麻麻,绿得冒油。那些金黄的油菜花,在地平线上晃动着可爱的笑脸。秧角田里,根根早秧苗挺得像绿色的钢针,在春风中弹性十足,昂首挺胸接受春风春雨的洗礼。田野里肥壮的水牛欢快地向希望前进,咧着嘴笑的老农高高举起的鞭子,在空中呼呼生风。一时间,犁耙水响,奏响了春天的舞曲。在老农“啾啾”、水牛“哞哞”、虫儿“叽叽”的吟唱中,在几根香烟燃尽时,一丘丘杂草丛生的农田就耙整出来了,一汪清亮的水荡漾开去,像是一湖等待映照的春水,泛出无限深情。
这就是如诗如画的故乡啊!无论我走到哪里,我的根已经深深扎在这方神奇的土地,她已然是我心中永不褪色的风景。
市井声
文/铁云
我倚在六楼阳台的栏杆上,看暮色里的天空,一望无际的蓝像赛里木的湖面,靠西天那一小块月白在蓝色天幕里,像是赛湖里那块若隐若现的石头,我喜欢这个时辰看天色。
白天里看到的蓊蓊郁郁的香樟此时已是黑魆魆一片,虽然小区的路灯一盏盏地亮起来了。日光灯的亮有点惨白,缺少温度的那种白。我的六楼阳台能看到小区的路一直往南延伸至大门口。街上那些桔色的路灯像是夜的眼睛,温暖且调皮地向我眨着,调戏着我多情且敏感的神经。我知道我能耐得住白天喧嚣的挑逗,却抵抗不了夜晚的热闹。
大抵这个时辰便是热闹的了。南大门外隔条马路便是一条老河。那曲经典伦巴舞曲我捂住耳朵也能感觉出来。《Lady》这优雅舒缓宁静轻松的美国乡村音乐与这样的夜晚无缝对接,想不抒情都由不得自己。多少次我亦在这乐曲声中如醉如痴舞着我灵动的脚步。此时,我悄悄闭上眼睛用心跳着,四周是树木,竹林,有供休闲的长廊,十几级台阶下是那条时光的老河。好多时候我会在那轻歌曼舞里走下那十几级台阶,在河边闻闻水草青荇,听听鱼儿戏水,还有远处妇人月下捣衣声,再寻着那如钩的月将往事一起打捞。
我喜欢老而旧的东西,喜欢流年里寻旧。跳舞,我喜欢和着复古舞曲跳交谊舞,不喜欢街口马路边的广场舞,太潮流太喧哗的流行元素我总是慢节奏跟不上拍。甚至不如坐在家里飘窗上听CD里古老风雅的《皇帝圆舞曲》或《风流寡妇》。远处咿咿呀呀的黄梅戏依旧震着耳膜,默默听着,想着这唱戏的女子该是欢欣的快乐的。
间或能听到楼下说话的声音,清晰得很,是吃晚饭了之类的问候,或是得空来家里坐坐,再多点的就是孩子在哪上学在哪工作等等。这大概就是最原始的市井之声吧,闻得见浓浓的烟火味。
夜色深了一些,湖蓝色不知什么时候调成了靛青色,是乌镇的染坊里染出的青花布的那种青,看久了叫人灵魂出窍。
楼下的声音渐渐远了,淡了。舞曲声隐没了,唱戏的女子可能也累了,曲终人散。我亦站得有些久了,单脚独立是得有点功夫才行。
某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跟我说着话,我亦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自脚骨折的那天起,他便大多时间都陪着我,连每晚例行的运动都忽略了。爱情长成了亲情长成了血,到底血浓于水。其实,我早已正确认识了这点伤痛,不是说,祸兮,福之所倚矣,或许,我完全康复了会有赏心悦目的事,我自说自话。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要去买那当季的衣裙弥补这段时间错过的美丽,哪怕只穿平底鞋。
季节老得比女人还快,别看江南的深秋还浓稠得能掐得出绿汁,翻云覆雨间便换了颜色。我要趁着天高云淡赤橙黄蓝还热烈,着一身华服去五彩斑斓的天地间做自己眼中的美女子。我还要像从前一样,穿过夜幕去堤坝边听虫鸣,去老河边跳一曲《Lady》,然后走到石拱桥,听那女子深情痴缠地唱一曲《民女名叫冯素贞》。让我且做一回旧光阴里的女子,想象着是那从前慢的时光。
白日里已坐得太多,打了石膏的脚沉重,听医生的话我乖乖地将脚放得高些,我不敢掉以轻心。因为我想蹦跳着去拾秋,在秋还没踩着树梢去冬眠的时候。
我倚在六层楼阳台的栏杆上,夜色已浓得像铁一样重,覆盖了许多,却呈给我更多我想要的东西。
世界上唯一的你
文/维维安
曾经,阴雨或放晴,我都想将体温般温暖灵魂的文字送给你。就好像你,也曾将阳光照进我绵绵无尽的黑夜里。
我喜欢偷看昏暗或明亮的光线尽情挑逗你的轮廓,明朗而清晰。我喜欢鼻子捕捉到你所特有的坦荡而美好的干净气息。我喜欢你穿上那件渗进了骄阳的骄傲与活力的灰色毛衣。我喜欢你总能在晨曦中第一个爱上伸懒腰的自己。我喜欢你看我时,眼角眉间尽带笑意。我喜欢你明明是漫不经意,却一样能让你的一举一动,触动我的心。
从第一次你一步一步向我走来,我的世界就陷入了你深邃的眼眸,缠绕着你每一根干净清爽的头发,握进了你厚实安然的手心,它伴随你慵懒咝咝的脚步,瞬间就刻进了你的名字我的永恒里。
读三毛,荷西对三毛说:“要是你死了,我就一把火把家烧掉,然后上船去飘到老死。”后来,只剩三毛一个人了,她说“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走了的,是我们。我要将你挖出来,再抱你一次,抱到我们一起烂成白骨。”
读到这里,心里有一丝一丝的东西在那儿有着棉絮似的抽离。其实我并未真正拥有你,为什么还会害怕失去?心之氤氲无法渐渐散去。我们是两条相互陪伴却又持久孤单的平行线吗?
当你紧紧拥住我,铁塔一般地锁住我,你知道吗,我真的错误地感到了太平。那种幸福到极致的疼痛,隔着衣物,也浸过了全身的每个毛孔。你相信吗,那一瞬我想到的是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想到的是寻常夫妻朝夕共处相看相厌一地鸡毛。
可是为什么拥住你,竟像拥住了我生命的全部重量;而放开你,竟清清楚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我的生命之轻远远地向我飘来。
而后了,才领悟才透彻,原来--你,世界上唯一的你,就是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