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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700字

2024/04/14读后感

老地方整理的读后感700字(精选16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读后感700字 篇1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鲁滨孙漂流记》。 它描写的是一位19岁的青年鲁滨孙为了实现航海的梦想,不顾父母劝阻,毅然放弃了安定舒适的生活,最终踏上了航海征途的故事。 鲁滨孙十分爱劳动。 一次海难过后,身上除了一把小刀、一根烟管和一袋烟外,别无他物了。可后来, 他搭帐篷、 围篱笆,筑“城堡”、制器具、种粮食、养牲畜……经过他的努力,非但没有饿死, 反而每天都有成堆的食物摆在他的面前。如果他不劳动, 哪来的粮食呢? 鲁滨孙不但爱劳动,而且很坚强。他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将近30年! 如果他没有坚定的信念和勇于战胜困难的精神,那么他就不可能回到他阔别已久的故乡——英国伦敦。 我经常这样想: 如果是我一个人在荒岛上,会怎样呢?我会不会像他一样向死亡和大自然挑战呢?虽然我不一定会像他一样流落在荒岛上, 可是我可以学习他那种不怕困难,勇于挑战的精神。若我能当21世纪的鲁滨孙,我亦可以驾着小船,穿过巍峨的.大山, 浩瀚的大海,神秘的森林,探索大自然的奥秘……

匹诺乔——它是一个木偶,是被杰佩托用一段呱呱叫的神奇木头刻出来的。匹诺乔,它调皮捣蛋。最终,在仙女的帮助下,它变了。它变得乖巧、热爱读书、孝敬长辈,还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小孩子。匹诺乔它成为真正的孩子,这不仅仅是仙女的功劳,也是靠它自己通过努力的。看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所有事情都应该按自己一开始的好想法去做,不能半途而废,不能去听一些坏人和坏孩子的话。不然,是会吃亏的。爸爸、妈妈、老师们,请放心吧!我会认真努力地去做任何一件事的,我不会像一开始的匹诺乔的,而是像变成真正的人时的匹诺乔一样。我们小孩子常常分成两种:第一种是光想着玩,不想着读书的;第二种是勤奋读书。如果我是文中的匹诺乔,一定会听杰佩托和仙女的话,不让他们烦恼,做一个好孩子的。无论我们做什么事,都一定要下定决心,通过认真、努力才能成功。哪怕是木偶变成真的人,或一些不可能的事情。

读后感700字 篇2

此传记里的三人,一个是德国的音乐家贝多芬,一个是意大利的雕塑家、画家、诗人米开朗琪罗,另一个是俄国作家、思想家、文学家托尔斯泰,虽然各自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贝多芬遭遇病痛的折磨,仍不放弃音乐;米开朗琪罗的遭遇悲惨,仍然坚持雕塑。列夫·托尔斯泰面对内心的惶惑矛盾,最终创作出不朽名篇。这本书里的英雄,不是走遍天下无敌手的江湖豪杰,也不是功盖千秋的大伟人,这里面的英雄具有一种内在的强大的生命力,使他们勇敢地与困难作斗争,与命运做着争斗,都不甘于天命,都想站在世界的巅峰看看远方的风景,却终究敌不过命运……

这本书述说了太多太多的人性,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以后面对绝境之时,不要把你的后背交给不信任的人,因为说不定,会有一把意想不到的剑,捅进你的胸口。也不要太过在意别人的目光,只要记得,你不是为别人而活着,你为的,是你自己。而在人类的感情上一些东西,被毁了,就是被毁了,不管如何弥补,那也有着刺眼的裂缝。

虽然你天赋不低,可你的付出,才是最后成功的关键。与人争斗,又何尝不是在增长你的心智与阅历。站的越高,摔得越狠,这次的跌落,或许就再也没有爬起的机会,只能躲在一个角落无声地等待机会。然而一头咬人的狮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头狮子,懂得隐忍……倔着骨,咬着牙,忍着辱,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只为了告诉别人,莫欺少年穷!一头咬人的狮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头狮子,懂得隐忍…如果某日,你摔落悬崖,掉落山洞,不要惊慌,往前走两步,或许,你,将走出黑暗。

路,始终是要自己踏踏实实走。

读后感700字 篇3

今天,老师领我们学习了《凡卡》这一课,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凡卡9岁做学徒穷苦的悲惨命运,读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当我读到凡卡做学徒的时候受到的种种折磨时,我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凡卡他那骨瘦如柴的身体,一双又小又细的赤脚都冻的红彤彤的,在想很心老板就是因为凡卡给小崽子摇摇篮的时候睡着了,老板就用皮带抽打他。在想想我们做错了一件事家长也不打我们,只是说了我们几句,我们就跟大人翻脸,在往下读我仿佛看到了小凡卡的老板娘,也不给凡卡吃一点东西,每天只有一点面包,凡卡的老板还叫他睡在过道里,冻得他只打冷战,在想想我们要什么有什么,天冷了家长又送来了棉衣、棉裤,在家里我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听到声声呼喊:“亲爱的爷爷,发发慈悲吧!带我离开这儿回家,回到我们村子里去吧!我在也受不住了!.....我给你跪下了,我会永远为你祷告上帝。”这一幕幕悲惨的情景,那一声声哀伤的呼唤,就像尖刀刺痛着我的心,泪水不断地在眼里打转,我不禁想到了和自己同龄的孩子都在家里享受这快乐,我们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是爷爷奶奶的心肝宝贝,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摔着,我们真是身在 日记

福中不知福,,有一次妈妈给我做好了饭,她给我盛了一大碗米饭,她就去工作,我就偷偷的把饭到进了下水道,在学校里呢,有老师同学的帮助,有一次我肚子疼,老师就不让我跑步,还让一个同学给我一块上楼给我讲故事,我们受到了一级的教育,教室里有电脑、电灯,老师呕心沥血的教我,让我们吮吸了知识的营养,正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长成了一个有知识的青少年;而凡卡呢,本该和我们一样在教室里沐浴知识,可他却在做苦工,多么可怜啊!他生活在一个俄国沙皇统治的时期,与我们比之上下,真是天壤之别!

当我读到最后一节时,又不禁陷入了沉思,凡卡虽然寄出了信,但是地址不详细,爷爷是收不到的,就是收到了爷爷也不会来接凡卡,凡卡仍然是逃脱不掉孤独、凄惨的生活,我想:如果我,我来让你坐时光飞船,接你到我家来,让你享受我能得到的一切。当我读完全文,掩卷沉思眼泪不住的流,但我是多么幸福、快乐呀!我应该珍惜这幸福的生活,长大一定要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读后感700字 篇4

《青铜葵花》是一本讲述了男孩与女孩之间故事的小说。在一个机缘巧合下,让城市女孩葵花与乡下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青铜——一个哑巴哥哥,细心地对待“妹妹”;葵花——一个花季少女,肩上承担了青铜一家的希望。青铜一家与葵花一家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处处为葵花着想。

《青铜葵花》中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写爱——至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和情谊;写情——真情,将情描写得淋漓尽致,诗情画意。作者把苦、美、爱、情描写得恰到好处,触碰到了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拨动了我内心的心弦。这本书让人入情入境,脍炙人口,百读不厌。我会随着故事的发展而大发感慨,我会为故事的感人之处而热泪盈眶。此文行云流水,落笔如云烟,读起来流畅自然,清新动人。青铜一家对葵花如自家人,夏天家里只有一顶蚊帐,一家人都被蚊子咬,但他们把蚊帐让给葵花;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先给葵花;村子里闹饥荒,也要把最后一口粮食留给葵花,这样的事件数也数不尽。

逆风翻盘,向阳而生,平静的水面练不出精悍的水手,安逸的生活造不出时代的伟人。文中的青铜一家,像一辆破旧的马车,但其还是一辆结结实实的马车,经历过许许多多的苦难,使一家人学会坚强与乐观。看,就是苦难把这家人锻炼得不一样。青铜一家就是这样,他们一家是当地最贫穷的一家,却又是最快乐的一家。他们家穷困潦倒,但对生活充满信心。他们相濡以沫,在困境中冲破重重阻碍,在绝境中乐观向上。生活就是这样,要一家人同心协力渡过难关。青铜一家人勇敢地面对生活的难关,他们接受了时间的洗礼:收养葵花,经济上的问题;孩子上学,选择上的难关;葵花弃学,感情上的困扰;奶奶去世,精神上的损失;葵花回城,心理上的折磨……但他们都扛下来了,他们完成了现实的考验。因为这一场场磨炼,让孩子们拥有了永久的财富。

读后感700字 篇5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成了寄生虫,只会茶来伸手,饭来张口。

躺在床头上,拿着一本《鲁宾逊漂流记》,听着窗外的风声,享受着书中的内容,既感到敬佩又悲哀,为鲁滨逊感到敬佩,替我们现在的青少年感到悲哀。

《鲁宾逊漂流记》六个大字,仿佛发出耀眼的光芒,吸引着我。这本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鲁滨逊是一位冒险者。有一天,他和他的几个伙伴去海边冒险,不料,无情的海风和海浪掀翻了他们的船,除了鲁滨逊幸存下来外,其他人都被海浪夺取了宝贵的生命。鲁滨逊被吹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对小岛上的一切感到恐惧,他害怕这岛上的恶劣环境,这里寸草不生。幸好,鲁滨逊的小船上还有一些干粮、种子等。过了几天,干粮吃完了。但他并没有恐惧。这几天,他学会了冷静。他想到了他的船上还有些种子。他想出了可以播种。他每天都照顾这些种子,渐渐地,种子发芽了。每到秋收季节,他笑容满面。鲁滨逊也开始把捕来的羊、鸡等圈养起来。他在岛上建了自己的房子,在周边种上花草树木,小岛上焕然一新。可是,有一天,他在小岛上发现自己同类的骨头,他发现小岛上有吃人的野人。于是,他加紧防备。终于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野人,他还拯救了一个野人,并收养了他。取名为“星期五”,是为了几年他刚来到这岛上的日子,他还教星期五读书、写字。

鲁滨逊整整在小岛上生活了20xx年,他习惯了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

“就算身处逆境,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读完鲁滨逊的最后一句话,让我有所感悟。

合上书,我不禁为鲁滨逊的自强不息,不畏艰难而感叹。现在的青少年也包括我,能有几个人有鲁滨逊这种精神呢?我们就像一只寄生虫,茶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些人连剥鸡蛋、洗衣服都不会。

我们应该自强不息、不畏艰难。我们的未来才会更精彩!

读后感700字 篇6

《淘气包埃米尔》是瑞典的童话外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埃米尔—————一个野性、脾气很拧的小男孩。虽然伦纳贝尔的埃米尔有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一开始,我不怎么喜欢这个脾气很拧的小淘气包,因为他故意干的调皮事让我数也数不清,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埃米尔为喝汤把头伸进汤罐里,把自己的妹妹伊达当国旗升上了天空、把做血豆腐的猪血扣在埃米尔爸爸的头上,想用老鼠夹夹老鼠,却夹到了爸爸的脚趾头。

这个淘气包到底有多淘气?我来说一个数字,反正大人总是只对数字感兴趣。埃米尔每次淘气犯错误时,爸爸总是要罚他到木工房里去反省一段时间,而每次呆在木工房时,埃米尔就会削刻一个木头老头儿,老头儿通常是很愤怒的样子。在接近故事的末尾处,埃米尔搅和了一个盛大的乡间宴会。说起来也没什么,只是把埃米尔爸爸随手锁在茅房里,将宾客们的套鞋混堆成小山,导致埃米尔爸爸在别人吃饭的时候卡在茅房窗户上淋雨,而宾客们告别时需要借助微弱的灯光给自己的鞋子配对。因为这次事件,埃米尔在木工房里制作了第184个愤怒的木头小老头儿!

埃米尔是个善良的天使。他在圣诞节的前夕,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宴会,宴请了一群孤寡老人,把家里准备招待亲友的食物全部都吃光了,他还经常探望这群老人,为他们读报。

埃米尔是个勇敢的男子汉。当他家的长工阿尔弗雷德在暴风雪的夜晚染上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大人们惧于暴风雪的威力不敢把长工送往医院,他却在黎明时刻顶着风雪,架上雪爬犁,拉着阿尔弗雷德艰难地送到了医院,最终救了阿尔弗雷德一命。

埃米尔的故事读完了,但埃米尔的形象却已经鲜活的长在我的脑海中了。我喜欢这个天真,纯洁的淘气包,更喜欢这个可爱,善良,乐于助人的埃米尔。

读后感700字 篇7

当我还只有六岁的时候,在一本描写原始森林的名叫《真实的故事》的书中,看到了一副精彩的插画,画的是一条蟒蛇正在吞食一只大野兽。页头上就是那副画的摹本。

这本书中写道:“这些蟒蛇把它们的猎获物不加咀嚼地囫囵吞下,尔后就不能再动弹了;它们就在长长的六个月的睡眠中消化这些食物。”当时,我对丛林中的奇遇想得很多,于是,我也用彩色铅笔画出了我的第一副图画。我的第一号作品。它是这样的:

我把我的这副杰作拿给大人看,我问他们我的画是不是叫他们害怕。他们回答我说:“一顶帽子有什么可怕的?”我画的不是帽子,是一条巨蟒在消化着一头大象。于是我又把巨蟒肚子里的情况画了出来,以便让大人们能够看懂。这些大人总是需要解释。我的第二号作品是这样的:

大人们劝我把这些画着开着肚皮的,或闭上肚皮的蟒蛇的图画放在一边,还是把兴趣放在地理、历史、算术、语法上。就这样,在六岁的那年,我就放弃了当画家这一美好的职业。我的第一号、第二号作品的不成功,使我泄了气。这些大人们,靠他们自己什么也弄不懂,还得老是不断地给他们作解释。这真叫孩子们腻味。后来,我只好选择了另外一个职业,我学会了开飞机,世界各地差不多都飞到过。的确,地理学帮了我很大的忙。我一眼就能分辨出中国和亚里桑那。要是夜里迷失了航向,这是很有用的。这样,在我的生活中,我跟许多严肃的`人有过很多的接触。我在大人们中间生活过很长时间。我仔细地观察过他们,但这并没有使我对他们的看法有多大的改变。

当我遇到一个头脑看来稍微清楚的大人时,我就拿出一直保存着的我那第一号作品来测试测试他。我想知道他是否真的有理解能力。可是,得到的回答总是:“这是顶帽子。”我就不和他谈巨蟒呀,原始森林呀,或者星星之类的事。我只得迁就他们的水平,和他们谈些桥牌呀,高尔夫球呀,政治呀,领带呀这些。于是大人们就十分高兴能认识我这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

读后感700字 篇8

“雪皑皑,野茫茫,高原寒,炊断粮……”这是《长征组歌》里一首歌的开头,这足以说明红军在爬雪山、过草地时的艰辛。

红军在爬雪山、过草地时是最艰难的,虽说这一段路只是长征中的一小段,但这却是最艰苦、最磨炼人意志的一段路。夹金山、梦笔山、亚克夏山、昌德山、达古山,这是红军翻越的五座大雪山,海拔均超过4000米,极其凶险。松潘大草地是中国海拔最高、最凶险的草地。

只听这些山的名字,我们可能都会畏缩。红军要在几个月的时间翻过五座大雪山和一片巨大的草地,真是无法想象,而四面八方到处都是国民党的追兵,还要处处提防。

红军缺衣少食、超强度的跋涉是我们这一代人所无法体会的。

那么,靠着什么使红军战士在面对严寒、饥饿、缺氧以及死亡时都能勇往直前呢?只有一种精神才能使普通战士做到这一点,那就是“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天,可望而不可即,高于天就更不可能了。但是有这样一群人,在他们心里,革命精神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他们面对困难与艰险绝不退缩,而是舍生忘死,勇往直前,他们共有一个名字一一红军。无数的困难与磨难都被他们踩在了脚下,他们是铮铮铁骨,是一支伟大的钢铁部队……

长征途中,尸骨累累,红军战士们有的饿死,有的冻死,有的病死,看着面前自己的战友一个接一个地倒下,他们忍住悲痛,战胜严酷的环境。革命精神考验着他们的意志,就是这种精神支撑着他们一步一步翻越雪山,走出了沼泽,为我们后辈换来了今天安定、幸福的生活。

正是有了革命理想高于天的信念,红军才能稳稳当当地扎根在陕北那块黄土地上,并在解放战争中横扫千军,所向披靡,也才能在朝鲜战争中让目空一切的联合国军乖乖认输。有这样一支部队,中国必将无敌于天下……

读后感700字 篇9

《地心游记》,出自法国科幻作家儒尔˙凡尔纳的笔下。这部小说将科学性和文学性融为一体,想象丰富,描写细致,深受读者喜欢。它主要讲的是德国科学家李登布洛克教授从前人萨克努塞姆的一封密码信里得到启发,于是带着侄子阿克赛尔和向导汉斯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他们从冰岛的斯奈菲尔火山口出发,一直向着地心方向下降,经过整整3个月的地底探险,虽然没能到达地心,但一路上克服了缺水、迷路、风暴等各种困难,获得了很多科研成果,并最终在一次火山喷发中从西西里岛的斯得龙布利火山回到地面。

通过阅读我们能领略到一个又一个恢宏而令人惊心动魄的场面:地底深处的波涛汹涌的大海,巨大的蘑菇林,远古时期海兽及令人心惊胆战的搏斗,以及原始古猿在地下森林中放牧乳齿象,海上的狂风暴雨,耀眼的电闪雷鸣,摄人心魄的岩浆奔腾等,这一切真是生动逼真,扣人心弦,引人入胜。这本书不仅情节使人惊心动魄,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的三位性格迥异的人物。李登布洛克教授是一个精力充沛却性格急躁的人物,他是科学界的泰斗。他固执却有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意志,正是他的这份对科学的执着追求,才使这个团队胜利穿越地心。另一位同样可敬的是冰岛人汉斯,他诚实守信,不怕困难,认真踏实地履行当向导的职责。虽然语言不通,但汉斯头脑冷静且动作灵敏,凭着这些,他帮助教授克服了种种困难。作者阿克赛尔经过这次地心之旅,也由一个毛头小伙长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我深深感受到主人公们的英勇果敢、坚持不懈、幽默风趣,而且悟出一件事想成功并不能只靠勇气,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当然遇到困难时,也要坚持住,不能显得软弱无力。摔倒了,一定要再次站起来,只要坚持住,所有的困难都会被克服。只要你拥有勇气、拥有智慧,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成功。

我们的学习和工作依然如此,不能例外,既要勤奋上进,又不能死学和傻干,而是要巧学会干,学会自我调节,端正生活的态度,让生活充满阳光,让学习充满快乐。

读后感700字 篇10

最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阳光心态》,阅读后的感受很是惬意。

书中的每句话都深深的吸引着我,很想重读,我就想一定要把这本书推荐给我的好朋友。 书中第7页写到“人的情绪有九类,其中兴趣与愉快是正面的,惊奇是中性的,而悲伤、厌恶、愤怒、恐惧、轻蔑、羞愧等六个情绪都是负面的,这九类情绪中只有两类是好的,六类是不好的。”我就想了,人的一生中还是不痛快的因素多呀,一星期有7天如果你把这几个情绪排一下,也一个星期还派不上一个好的情绪呢!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那我们的生活到处就会让负面的情绪覆盖着,可想而知,是多么的可怕,难怪有想不开的人走上了不归之路,也许就是这些过多的负面情绪常伴随在我们的周围,他们一时赶不走周旋在他们身边的这些不好的感觉才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的,太可惜了!

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挫折与痛苦与每个人都会交锋的,就看我们怎样招待“他们”了,也就是你怎样调整自己的心态让它成为阳光心态。不开心时,就把“兴趣和愉快”这两个好情绪调动出来,使我们经常处于积极的情绪状态,你要尽快让他们占据你的整个心,也就是替代你的不愉快,这样你的不好的情绪就会慢慢转化过来。真的,人的心情真是把握在自己的手心里,你掌控着自己的一切,以前,我就觉得是你在哪种坏境中你的心情就是怎样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环境造就人,可我现在至少不完全认为是这样的。

假如,你闷闷不乐的来到了歌舞厅,你想让别人的快乐来感染一下自己,也不是说不可以,但你内心的快乐一定得你自己调整,这时就要把兴趣与快乐从你衣服的“口袋”里掏出来,放在你的“心上”,记得有这样一句话是“劝了人,劝不了心”这句话真的向我们道出了快乐要自己把握,好的心态要自己调整。如果你想让自己天天开心,就调整自己的心态吧,记住一定要把“兴趣与愉快”这两个情绪放在自己最容易掏出的外衣“口袋”,千万别藏在内衣袋里,那可不好往外掏呀!祝各位天天都有好心情!

读后感700字 篇11

一个夏日,我偶然看到了法国作家凡尔纳所着的科幻小说《地心游记》。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阿克塞尔的叔叔李登布洛克发现了一张字条,并带领主人公和向导汉斯一齐想地心进发,最后又随着一次火山喷发回到地面的故事。

这虽然是一个科幻故事,但在作者笔下就像真正发生过一样,我仿佛也跟着他们到了地下世界,进行了一次奇妙的探险。

故事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主人公阿克塞尔的脱变。

阿克塞尔,一个只有十九岁的大孩子。他并不善于探险,每一天只是热衷于钻研一些珍奇的石头。在旁人眼中,他有着与众不同,甚至令人费解的思维方式,而这是这种惊异的思维,使他成功的破译了有着几亿亿种组合的密码。也正是这张倒霉的密码,驱使他的叔叔带领他向地心出发。

虽然他们未能到达地心,但这次惊心动魄的旅程,却使阿克塞尔得到成长,最终成为了一个名符其实的男子汉。

出发前,为了克服阿克塞尔的恐高症,叔叔对他进行了登高俯视的训练。阿克塞尔每一天不得不登上高高的钟楼,向下俯视一个小时。阿克塞尔居然撑了下来,五天后,他不再惧怕那令人生畏的高度,他变了。

在向地心进发的过程中,阿克塞尔经历了一次次严酷的考验。旅途中,他与叔叔等人失散了。他没有同伴、没有饮用水,周围净是坚硬的岩石,伴随他的只有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他恐惧了。然而绝望中,他看到了仅存的一丝火苗,正是这丝微弱的火苗,让他燃起了期望。他重新站来起来,找了叔叔。

经过无数次恐惧和绝望,不仅仅没有打垮阿克塞尔,反而使他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历练,最后让他成为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在黑暗中,用心感受风气息,随着风吹来的方向一向向前,就能找到出口,等在那里的是我们久违的光明。经历了挫折,感受过随时失去期望的痛苦之后,我们才能脱变为美丽的蝴蝶,真正懂得光明的含义。

读后感700字 篇12

但是,小王子还是要走的。临走前,他把星球上的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给玫瑰花弄上了一个玻璃罩子。花儿很伤心,小王子也很伤心。

王子开始了他的旅行,遇见了自言自语的国王,爱慕虚荣的男人,醉醺醺的酒鬼,忙的不亦乐乎的商人,辛勤工作的灯夫,不把花儿放在眼中的地理学家……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小王子遇到了一只等待爱的狐狸,那狐狸说:“驯服我吧。”,小王子不明白什么是“驯服”,那狐狸说――建立关系。小王子有点明白了。他想起了他的玫瑰花。小王子驯服了自己的玫瑰花,现在,他们已经不能分开了。是彼此的小王子,是彼此的玫瑰花了。

狐狸带着小王子看到了山下的5000朵玫瑰花,个个都是娇滴滴的,个个都芬芳迷人,小王子十分沮丧,因为原来他以为世界上的玫瑰花只有那一朵,自己星球上的那一朵。小王子整整在地球上呆了一年。他要走了。他的毒蛇朋友会帮助他回到他的开始。小王子倒下了。轻轻的倒下,像一棵树一样,一点声响也没有。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和小王子的倒下一起结束了,悄无声息。小王子的寻找也结束了,寻找什么呢,或许他自己也说不上来。第一次读它,似懂非懂,只是觉得它是一部很伤感的作品;第二次第三次,我有想哭的感觉,但是却找不到它的力量,能使我们伤心的力量所在;第四次第五次,有点感触,就是下面的东西了。

小王子和他的花冲突是他的命运的转折,因为这次转折,小王子开始了他的追求,追求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东西,而当自己发现自己真正的归宿应该还是那个自己的星球的时候,小王子,已经会不去了。他,轻轻地倒下。

小王子在自己的遍历世界的过程中了解到了原来自己从未知道的世界,但是,他却遗失了自己的最美。当他发现,已经来不及。每个人都是一样,当我们开始寻找,就已经失去,而人们却没有珍惜当下,没有珍惜寻找中的每一个现在。

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自己美丽的世界,都想现在未来都是美好的。但是,怎么可能呢?我们不能留住时间,不能让现在成为不朽,但我们可以尽力珍惜现在,尽力珍惜即将随着自己的寻找而流逝的现在。

读后感700字 篇13

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圆圆的蓝眼睛,红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现象。但,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

埃米尔是那么的顽皮。他趁爸爸不在的时候,哄骗自己的妹妹:“我现在把你当作国旗升到旗杆顶,你可以看见整个伦纳贝亚。”结果他的妹妹当真了,被埃米尔当作国旗升到了旗杆顶。

他在给父亲送咖啡的篮子里放进了一只青蛙,随后闯下了几乎说不出口的大祸;他还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

埃米尔的确很淘气,他的淘气使我感受到生活中从来没有体会到的欢乐。他竟然能想到把自己的妹妹当作国旗升到旗杆顶,那是多么的荒唐又可笑啊。这,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吗?

他是这么的淘气,但他的心却是那么善良。

一次,埃米尔家的长工阿尔弗雷德得了血中毒,眼看就要病死了,可埃米尔不甘心眼睁睁的看着阿尔弗雷德死去,就下定决心:一定要让阿尔弗雷德活下去!于是,埃米尔趁家人还没有醒,就赶上他的鲁卡斯踏上了前往马利安娜隆的道路。终于,埃米尔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了马利安娜隆,并且在医生的帮助下救活了阿尔弗雷德。

如果埃米尔不淘气,他怎会赢得一匹自己的马,来为阿尔弗雷德拉雪爬犁;如果埃米尔不淘气,他怎能有如此大的勇气赶着鲁卡斯带着得了血中毒的阿尔弗雷德冒着暴风雪去马利安娜隆就医?这样淘气又有同情心的孩子怎能不让人喜欢呢?

埃米尔不仅淘气、善良而且还十分勇敢。

在一次赶大集的时候,他被一位长胡子的女士请进她的帐篷免费看她的胡子。埃米尔进去刚刚坐定,就听见一个可怕的声音:“立刻把钱给我,不然我就揪掉你的胡子!”原来是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来了。埃米尔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制服了麻雀,又告诉了警察,让警察把麻雀带走了。

这一次,如果埃米尔不淘气,他怎能靠着自己的勇敢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捉住,为人民除了一害!

淘气,有时会令人讨厌,有时也会转变成一种勇气与力量!

读后感700字 篇14

在人的内心有一把锁,锁住了我们很多的潜力,而这把锁只能从里面打开,阳光心态就是那把能够打开那把锁的钥匙。阳光沐浴了世间的万事万物,它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而阳光心态就是那能让我们的生活远离颓废,远离抱怨,远离困惑,拥抱积极,拥抱幸福,拥抱理性的阳光。

人生于这个大千世界,吃着五谷杂粮,总是会有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有春风得意马蹄疾的顺境,也有缘愁似个长的逆境。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地选择享受生活,还是痛苦地面对生活,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是快乐还是痛苦。而这种选择就能够决定我们的心境,我们的情绪,甚至我们的明天。佛家说这是境由心生,相由心生。作者吴维库博士说这是阳光心态。一个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态,可以帮助我们战胜悲痛,找到生存的力量。人生中遇到的挫折时不过如此,当我们拥有一个阳光心态的时候,就有力量迎接挑战,战胜困难。

我们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我们就感觉到知足,我们就不再会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抱怨。我们就感恩这个社会。而你自己就会有了一种格局,你在平静的心态中,享受着生命的过程。你俯视着你的过去,你的现在,你的将来,不再陷于现在。生命的开始是一个括号,生命的结束也是一个括号,我们只是在填写其中的内容,开头和结尾早就注定了。那为何不活在当下,做好现在的事情,好好对待现在的人。

活在当下教会我们如何享受生活,当我们跳出平日的困惑,俯瞰着平日的自己,那一刻我们就将是自己的上帝。我们将会从容地转换着自己的心情,放眼望去气象万千,阳光明媚。如此美好的生活,还有什么好抱怨,还有什么不爱它的理由。活在当下教会我们带上一只蜗牛,慢慢的张开双眼,慢慢的学会用心去玩味生活的瞬间。21世纪大都市的快节奏生活,让我们忽略了很多美好。在阳光明媚的午后给自己十分钟,不要去想任何事情,抬头看看蔚蓝的天空,晒晒太阳,你会发现日子还是那般的美好。

当你换一种心态去看那让你无奈,让你悲哀,让你无助彷徨的现实时,你就像推开了一扇窗,阳光刹那间就充满了你原本阴霾的心空。不是心空原本阴霾,只是你忘了推开那扇窗。

读后感700字 篇15

暑假里,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青铜葵花》,这部作品让我的内心感到非常的震撼。 这部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城市女孩子葵花跟随爸爸一起来到了一个名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独寂寞的生活让她认识了一位不会说话的男孩子青铜。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在粗茶淡饭的生活中,青铜家为了葵花费尽了心,而青铜也在沉默中呵护着葵花。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甚至放弃了上学的机会。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文章中有许多令人感动的片段:为了给葵花拍一张照片,青铜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更好的做作业,聪明的青铜去田野捉来萤火虫,拿来南瓜,给葵花做了盏漂亮的南瓜花灯;为了葵花晚上看马戏,青铜竟自己一个人把葵花顶在肩上,默默地顶了一个晚上;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心灵手巧的青铜给葵花做了一串亮晶晶的冰项链……

十二岁那年,命运将葵花召回她的城市,失去妹妹的青铜仰天长叫,他从心底里高喊出一个名字——“葵花”!喊声震动了所有人的心灵,一阵阵酸楚涌入我的心底。通过这本书我感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我家住的是电梯公寓,每天放学回家吃一个可口的苹果,在明亮上的灯光下做作业,晚上吃着妈妈亲手做的饭菜,美味极了,深夜我还躺在软绵绵的床上进入甜美的梦乡,我这时才想,我和书中的青铜葵花相比,我幸福极了。

青铜一家是大麦地最贫穷的一家,却又是最幸福的一家,虽然贫穷给他们带来了许多苦难,但是他们一家人总是共同去面对,他们教会了我做一个乐观、坚强的孩子。我要做一个爱自己、爱他人、学会感恩、懂得珍惜的好孩子。

读后感700字 篇16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主角,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潜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状况决定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那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就应有选取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但是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齐。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状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决定+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