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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媳妇的文章

2023/01/08经典文章

关于媳妇的文章(精选11篇)

友情温暖如阳光

文/人生如水

2014年圣诞节那天,我夫妇二人专门邀请媳妇的闺蜜和爱人共进午餐,因为这天是玉玲、静波结婚34周年,四人相对而坐,侃侃而谈,把这30多年的记忆回放,感受岁月沧桑给我们带来的快乐与美好。本来在2014年的圣诞夜此文已经写好,因为正值新年期间,发了2014年小结和2015年开篇,所以今天才发出。

细想友情,看似单纯的字眼,把它放到现实中时,却有那么多的故事。对于我们来说——友情,就像我们的天空一样,每当我们困惑时,只要仰望天空,就会有一丝灵感,就会有很多温馨的东西扑面而来,朋友多了路好走,正是这种无私的友情让我们走过了沟沟坎坎,度过了艰难的岁月,在患难与共的几十年友谊也随之加深。

媳妇和玉玲既是闺蜜又是同学,相识50多年,玉玲的爱人也是媳妇的同班同学,我与他们相识源于我和媳妇恋爱的时候,一晃也37年了。上学的时候我们距离相对较远,他们矿务局二中就读,我在矿务局五中,相距 20公里,我比他们高两届。我和媳妇确立恋爱关系后,她带着我见的第一位朋友就是他们。

同样我们四个人都经历过上山下乡,玉玲、静波是接班回的矿山,我是招工回的矿山,等到媳妇是知识青年返城回到矿山,虽然各有不同的经历,但是友谊从未割断,风风雨雨,走过了几十年,容颜已老,但感情依旧,彼此往来几十年从未中断。我和静波都是东北人,媳妇和玉玲是随父母支边来到东北,她们既是老乡又是闺蜜。

我们两家结婚的方式都是一样的,旅行结婚。1980年12月25日圣诞节,是玉玲和静波结婚的日子,我正在辽源煤校上学,所以他们的婚礼我没赶上。据说那天早晨天气“嘎嘎”冷,媳妇和几位同学作为送亲的把玉玲送到静波家。静波的父亲早年因公去世,28岁的母亲带着4个子女坚守着妇道,含辛茹苦地将4个孩子养大,即使是大儿子结婚也无力操办,只能旅行结婚。

结婚的当天没有仪式,只是到高家稍坐片刻,便将一对新人送往天合乘降所,便启程前往吉林市,完成旅行结婚的议程。媳妇和几位同学,留在新房为她们烧炕,志奎出了个坏主意,让同学们把炕烧热热的,让二位新人回来,在热炕上烙饼,寒窑虽破,但是家具还比较齐整,当年大家都很羡慕。

34年过去了,我们都成了中年人,独生子女的孩子们各有各的事业,好多已经成家立业,我们也成为了即将老去的一代,想起那艰苦的年代,也有一种幸福感。每每谈起往事,那种开心溢于言表。而孙辈们听我们讲述那段历史时,好像在听童话故事,一种天方夜谭的感觉,让孙辈们无法理解。

几十年中,我们将心停泊在云彩升起的港湾,偷偷把幸福刻在朋友心间,用一缕友谊的线,将你我紧紧绑在岁月变迁的终点。友情,总是有这样一个习惯,即使路上一言不发,也是喜欢和你一路行走,有一句话说的有道理,真正的朋友不是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即使一句不说,也不会觉得尴尬。就是这样几十年中,我们彼此关照,彼此理解,向亲情一样。

友情,有时是一种习惯。当年我在机关工作,工资收入不高,结婚以后,带着女儿每逢过年都要到静波、玉玲家住上几天,尽管天寒地冻,交通不便,但是多少年的交往,使这种友情成为一种习惯,即使我们到了长春,每次回家,打的第一个电话都是打给她们,这时候她们不管多忙,都会把我家擦拭一遍,等待我们回来。

友情,有时是一种信任。在舒兰工作时,虽然我们不在一个单位工作,但是家里有个大事小情,我们都会在一起商议。两口子闹别扭,也是我们两家在一起调解。第一次去静波母亲家,静波的母亲做了一锅香喷喷的大米饭,那顿饭的香至今难以忘怀,想想,那时每月供应的大米只有2-3斤,我是个初来乍到的朋友,竟赢得朋友家的如此的厚待,可见这种信任是多么真诚。

友情,有时是一种执着。其实我们之间不说什么,我们甚至觉得分开也罢,只不过在心中早已默默记下,我们永远的朋友,最坚实的后盾,有时朋友是回忆,有时朋友是梦想,有时朋友是动力,有时朋友又是羁绊,为实现我们的梦想而奋斗,实现他们的梦想就是我们的梦想,朋友纯真的样子已成信念。

友情,有时是一种约定。曾经我们约定要好一辈子,有了这个约定,我们年复一年的付诸行动,让这种约定延续至今,三十多年过去了,我还记得,当年我在中专读书时,为了让我安心读书,玉玲、静波两口子节衣缩食,积攒下粮票为我邮去,免得我在学校吃不饱,亲情做不到的东西,友情做到了,因为这种无形的约定,约束我们一直走下去。无论地位有何变化,这种约定永远不会变。

友情,有时是一种理解。社会这个大舞台,每个人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即使志同道合,也有地位的差别,玉玲、静波都是普普通通的工人,而我却与之不同,参加工作以后很快就进入了官场,人魔狗样的在机关里谋职,在办公室一混40年,即使我们从未因为我们地位的变化而改变,我总觉得一个人最好的人品,就是不忘老朋友,即使是飞黄腾达了,没有老朋友的提携、理解,你也将一事无成。

为了这种几十年的友情,所以,才想起和玉玲夫妇共同庆祝一下结婚纪念日,找我们舒兰最好的馆子,四个人相对而坐,唠唠家常,说说心里话,在简单快乐的氛围中回忆以往,回忆我们这些走过的路,尝过的酸甜苦辣咸,过一个别具一格的圣诞节,留下最美好的记忆和梦想。

虽然时光不能倒流,但是今天,我们以友情为米,回忆为泉,记忆为坛,时间为酿,让友谊日久味更香。拾起坛子,再尝酒香,沁人心脾。友情如熨过的厚重阳光,温暖而深沉,悠远而难忘。知音相遇,故友重逢,三两杯素酒,天南地北,海阔天空。话不完的春花秋月,叙不尽的阴晴圆缺。千言万语犹未尽,淋漓尽致始觉酣。酒,亦为水的升华与浓缩,它让你挣脱现实的藩篱,于酣畅淋漓中忘却人生烦恼尽吐世间真情……

水虽平淡,却是生命之源,人不饮则不得以生。茶虽质朴,可清神醒脑、至人以静动之灵气。水以纯净而甘美,茶以淳朴而芳香。酒,虽水中极品,或可使人袒露胸襟,于去伪存真中回归人之天性,却也让人沉醉梦乡。所以,水是尽人皆喝,酒非知己莫饮。友情,如水、如茶,贵以纯净质朴;爱情似酒,如醉如痴,贵在其浓烈的醇、厚、绵、长……

若茶、水掺于酒,则其色浑浊不清、其味混杂不淳;酒掺于水则其味淡、寡而不醇不真,饮而败兴伤神。喜欢,喝纯净的白水,品清淳的香茗,闻醇厚浓郁的酒香,这样的生活,简简单单,却其乐无穷。喜欢,清清淡淡的友情,风清月白;纯纯美美的爱情,情真意切。这样的人生,平平淡淡,却历久弥香。一碗水、一盏茶、一杯酒,一曲生活神韵;一颗心、一份爱、一世情,一帧人生风景。

人生寂凉是老时

文/知足i

早上,她来我家店里买酱油。我正坐在电脑旁,老公拿给了她。遇上了熟人,她和别人开始聊天。开头说的什么我没听清楚,当听到那句“人老了就要快点死”时,我转过头来,看着她。她见我一脸疑惑,又极其认真地重复一遍“真的,人老了最好快点死。”我相信她不是说着好玩,因为她的郑重其事的神情已经告诉我她说的是真心话。有人回应她,那倒不一定,只要能自理,就算活到一百岁也不要紧。就怕病在床上,自己动不了,又没人照顾,那就不如死了好。她说,能自理也要快点死。我不知她为何抱有这种想法,虽然不好刨根问底,但我估计她活得不顺心。她并不很老,大概70多岁,人看上去还蛮精神,不是那种行走时颤颤巍巍的老人。

话虽如此,但我并不相信她真的不怕死。如果她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也许也会不舍的。嘴里说想死的人,其实是活得憋屈,无从发泄,只好过过嘴瘾。她可能就是这种人。她的老伴早年已去世。她和大儿子媳妇住在一起,去年都还帮儿子料理家务,带曾孙,为儿媳省了不少事。她的媳妇是个挺强势的女人,我知道的就这些。我猜她心里藏着不便在人前细说的苦衷,话里听音,不必知道太多细节就可以判断:她过得并不如意,所以心里滋生了求死的怪念头。

而有这种念头的,不乏其人。去年九月,正是棉田里的棉花开得雪白雪白的丰收时节,很多人都是忙得不可开交,累得不行。某天早上,我在路上遇到一位熟识的婆婆,她对我说要去诊所卖膏药、打针。几十天来,她白天帮儿子媳妇晒棉花,剥棉桃,傍晚又要收进来,还要做饭,洗衣,晚上还得剥棉桃,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天天如此,她浑身都快散架了。这不,实在受不了,只好去诊所打针、买膏药。“唉,这样下去,还不如早点死了好啊”她一路说着,语气里充满了对生的无奈,对死的向往。我看着她一头白发,年纪也快八十岁了吧,本该颐享天年,却为了给种了几十亩棉花的儿子媳妇分担一下,不得不拼着这把老骨头终日劳碌。我知道她的无奈,若不帮着儿子媳妇做事,那个厉害的媳妇会更加容不下她。帮着做事吧,又实在吃不消了,只有眼一闭,脚一蹬,才算真正解脱了。

想想我们三十几岁的人都在如此忙碌的季节累得腰酸背痛,又何况是一位体力不支的老人呢?她的话,让我听了心酸。人生至此,已是寂凉透顶。而这样的老人,在农村到处都是。从有些人的故事里,诉说里,你终于知道了人生最残酷的一面,那就是:人生寂凉是老时。

父爱从哪儿来

媳妇的父亲,我的岳父,是一个浸染了土地颜色的勤劳质朴的菜农。辛苦的劳作之余,烟酒常不离口,喝多了还经常惹出些啼笑皆非的糗事来。结婚之后,我始终秉承“一个女婿半个儿”的优良作风,对老人孝敬有加,但却亲热不足。媳妇单位在岳父家附近,常常在市里买了大包小裹的水果、烟酒往家里送,我的态度自然是积极鼓励,并夸奖说“一个女婿半个儿”也顶不了你这“贴心小棉袄”啊!媳妇就笑着说:那是我亲爹!

是的,我没有亲爹。“子欲养而亲不在”的凄苦常常让我夜半醒来,泪眼婆娑。所以,我对那些守着亲生父母却不懂得孝顺的逆子恶媳恨不得“啖其肉”。古话说百善考当先,这是做人最起码的准则。如果被我知道了哪个朋友对父母不孝,我会立即跟他割袍断义,绝不含糊。

我跟媳妇从02年结婚到09年上楼,一直是住在岳父家蔬菜地的看护房里。住楼之后,加上单位工作忙,回家的次数自然少了许多。前几天媳妇捎话回来:妈让我问问你,是不是爸哪天喝多了说胡话,把你伤了?我说没有啊。媳妇说爸在家检讨呢,说一定是女婿让我给伤着了,这都半个月不回来了!一到周末,我赶紧张罗买菜买烟买酒,回家吃饺子去!有一次我说媳妇做的饺子馅不如妈做的好吃,让妈听着了。从那以后我一回家,吃饺子时候多。

饺子自然是肉馅的。可是我却不敢吃。单位应酬和朋友聚会一场一场的大酒把我的肠胃弄得功能紊乱了,重度的结肠炎和胃疼让我不得不选择了告别酒精转而投入中医中药的怀抱。这几天,正大包地吃汤药呢,大夫说了,忌烟忌酒忌辣忌油腻。

周一上午,有事给媳妇打电话,占线。过一会儿再打,接通了。我问跟谁通话呢?媳妇说妈打电话了,说爸看你黑了,也瘦了,让你多喝几天药,好好养养!岳父就是这样一个不善言辞的人!他要转达给我的话,通常都是绕道岳母、媳妇,最后才转到我这儿来。

忽然想起了很多事。比如我们刚结婚那阵子,生活拮据,岳父给大舅哥买了一个摩托车,就一定要给我们买一个;比如地里的农活儿忙不过来,我和媳妇下地帮忙,岳父总常说不用不用,自己整了(读三声);比如楼房装修时帮我一车一车地推装修材料,新房装完之后却只因有事在楼上住了一宿,凌晨我们还在梦里,自己收拾东西回家了;比如那一年给岳母过生日,我们把全家人接到城里的大饭店,菜刚上齐,岳父已经两杯酒下肚,回家的路上,还摔了一跤;最近,看到很多人都开上了轿车,就跟岳母说,让女婿也置个车吧,咱不能让别人比下去!还有一次,我跟岳父说,爸,你们别种菜了,受挺大累,也买不了几个钱!岳父说,闲着也是闲着,再说,你们吃菜也方便,城里买的菜,不如自个家的干净!

对着电脑屏幕打出这些文字的时候,一个精神矍铄的小老头就站在我的脑海里,憨厚地笑着。等我的病好了,第一顿酒,一定去跟爸喝!我这样想着,眼里幸福的泪光闪烁。

忙碌之殇

近日来,颇觉忙碌,心里不知如何只觉焦躁。不知忙在哪里,只知道,每天工作手指飞舞,鼠标勤点,回答问题无数。晚上,睡觉时想想,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做了哪些有意义的工作。一切都是惯性。

上周孩子得了腮腺炎,这周需要调养。没办法,带着孩子上班吧。还好,小宝贝一向比较听话,不调皮,也不玩闹,在同事的关照下,能让我把每天的工作圆满完成。

去接母亲的路线已经选好了,还要把孩子安顿好,另外,媳妇交办的两件事还没办完,要在今天办妥。

可是,上午去部里开了两个小时的会。回到单位,马上整理稿件,修改,更新上传……工作完事,中午也到了。带着孩子回到家里吃饭。孩子要睡个午觉,我也眯一会儿,下午还要回孩子姥姥家送东西。结果,被媳妇的电话惊醒,媳妇来了一句:干啥呢?我迷糊的看了一眼窗外,阳光很足,忘了这是中午,以为是早上,随口答了句:吃饭呢!

“吃饭?才吃饭?”媳妇很疑惑的问。我到客厅转了一圈,看了看钟,噢,一点半。这是中午啊,该上班了,睡蒙圈了。和孩子洗了把脸,收拾下,出了屋门。按着习惯,我要摸下钥匙拿没拿着,然后再锁门。结果,今天风大,窗户开着,手稍微把门一送,得,门锁上了,钥匙没拿出来。这点子啊,从来也没犯过这样的错误啊。得亏有经验,留了一把在单位。

出了小区门口,打个车吧,也不能让孩子跟我走着到单位啊。上了一位大姐的车,这位大姐得四十出头了。路上,我手机的闹钟响了,定的是一点五十,铃声是《化蝶》。

“呀,你也喜欢听这个曲?”

“嗯。”我心里有事,哪有闲心和她聊闲?再有,虽说很喜欢这个曲子,但设成闹钟是因为它响起来不激烈,不致于吓着睡梦中的人。

“这个曲我们上高中时天天听,现在,没多少人知道了,是吧?也就像咱们这四十多岁的人能知道这曲,还愿意听,像三十五以下的,可能都不知道这曲子了。”这大姐眼睛看着前边,边开车边说着。

我一阵眩晕,咱们四十多岁……“呵呵,”我干笑着,“上过学的多数也知道,也听过……”噢,上帝啊,难道我真的这么老吗?我有那么老吗?虽说上师范时,就有人把我当做学生家长看待,但今天……我真的无语,有点受打击了。

到了单位,把孩子交给同事,又回来拿了钥匙,急匆匆地往岳母家赶。因为有种物品是冷冻的,在外边不能超过半小时,于是,骑车的速度要比以往带着媳妇孩子的速度快多了。近四十里地的路程,我来回只花了四十分钟。

回来到明星照相馆拿到办事需要的照片,回到单位也已经三点了。再把明天的稿件整理完事,这一天就算是结束了。

有时,真得感觉到很累,很累。记得以前的时候,办事从来都用脑袋记,而且一点也不差。现在,记到便笺上有时还有忘,也许是真老了吧?以前的时候,忙碌完,总还会满足,现在,怎么做都有不好,以至于现在经常怀疑自己的能力是不是退化了?

算了,接着一天天的瞎忙吧,老点就老点吧。

心中的巨石

从前有一户人家的菜园摆着一颗大石头,宽度大约有四十公分,高度有十公分。到菜园的人,不小心就会踢到那一颗大石头,不是跌倒就是擦伤。

儿子问:“爸爸,那颗讨厌的石头,为什么不把它挖走?”

爸爸这么回答:“你说那颗石头喔?从你爷爷时代,就一直放到现在了,它的体积那么大,不知道要挖到到什么时候,没事无聊挖石头,不如走路小心一点,还可以训练你的反应能力。”

过了几年,这颗大石头留到下一代,当时的儿子娶了媳妇,当了爸爸。

有一天媳妇气愤地说:“爸爸,菜园那颗大石头,我越看越不顺眼,改天请人搬走好了。”

爸爸回答说:“算了吧!那颗大石头很重的,可以搬走的话在我小时候就搬走了,哪会让它留到现在啊?”

媳妇心底非常不是滋味,那颗大石头不知道让她跌倒多少次了。

有一天早上,媳妇带着锄头和一桶水,将整桶水倒在大石头的四周。

十几分钟以后,媳妇用锄头把大石头四周的泥土搅松。

媳妇早有心理准备,可能要挖一天吧,谁都没想到几分钟就把石头挖起来,看看大小,这颗石头没有想像的那么大,都是被那个巨大的外表蒙骗了。

温馨提示:阻碍我们去发现、去创造的,仅仅是我们心理上的障碍和思想中的顽石。

你抱着下坡的想法爬山,便很轻松就爬上山去。如果你的世界沉闷而无望,那是因为你自己沉闷无望。改变你的世界,必先改变你自己的心态。

撒句话儿找亲家

文/孙文胜

日子流转到腊月,西北风刮得“呜呜”响,平日清冷的乡村却热闹起来了。张婶、李叔出西家、进东家,腿脚欢得像抹了油。是家里年货不用提前备么,有啥事把这俩“闲人”鼓捣起来了?有人发现,这和近日三三两两打工归来的娃们有关系。

村西头的二小子,带回个南方女子,年节准备订婚事;村东的三丫头,领回个帅小伙,说是要让爹娘把把关。一同出去的三娃婚事没醒动,福堂两口子眉头就蹙成了一疙瘩。福堂躺在炕头磕了下烟锅说,孩儿大了,该撒话了。三娃娘撩着围裙点点头。

乡村的婚事要动了。

撒话,属关中方言,是启动婚姻的专用语,有告知、动员、广而告之的意思。核心是“我家儿子打工回来了,有合适的女子给寻一个”,或“我家有女初长成,该找婆家了。”发话的是主家,跑腿的是媒人。自由恋爱时兴多年了,但这种牵线搭桥还是很有用,毕竟不是青梅竹马都会花好月圆的。

“撒话”这个词很形象。乡村长大的人,都见过撒麦种。一把麦籽抓在手,力道要匀、心气要稳,先半开再全抛,滑脱的籽种就会随着优美的弧线,雨滴般落在泥土里。“撒话”和撒种一样,是个技术活儿,要有远有近,四下布局、十面埋伏。

撒出的话儿,不是落地都能生花的。德行好,说媒的人门前排成队;人品差,乌鸦说成白的都没戏。有生产队时,二婶手腕利落,放工回家,不是顺手揪把苜蓿,就是给大襟袄里揣几团棉花。好几次被看护的人捉住了,脸面上的没光亮。等到儿子大了说媳妇,她手脚不干净的旧事,把几门看好的亲事都搅黄了。那娃娃倒争气,当兵挣下个军功章,城里的姑娘都看上了。花姨嘴唇薄、颧骨高,骂起男人嘴里像吃了辣椒挂了刀,是个麻糜不分的“惹不起”。她家女子大了也没人来提亲,起初她满脑子冒问号,等到明白了曲折,不但改了瞎毛病,逢人有了笑,还推着老婆婆逛集看大戏哩。

婚姻不是儿戏,撒话定要讲实诚。乡里有句话是,“说媳妇夸富贵,娶媳妇告艰难”。订婚前,男方为了引得凤凰来,晒钱炫富不足奇,但也不能舌大口阔,满嘴跑火车。被戳穿了,就毁了一门亲;若是结婚了,就是个苦果。闲人的嘴、媒人的腿,属两不趔辙、不靠谱。但主家要稳住砣,不能打诳语。四叔的兄弟在县上当局长,谁碰上个糟心事,他的口头禅就是,有啥愁烦的,我到县上给你二叔说说去。你还别说,还真有几件事办成了。大家一夸赞,四叔乐得摇头摆尾。他儿子相亲那天,四叔拍胸脯给准亲家许愿说,女子进了门,手不沾水,脚不沾土,让他叔给安排个能坐凉房间的好差事。可人娶进门,他嘴上像挂了锁子再不吭声了。媳妇嘟囔吊脸子,儿子也怨爹放空炮。宝娃哥也爱咧大嘴,撒话时牛皮吹得牛都想哭。亲家抓住话茬儿,彩礼来了个狮子大张口。婆姨气得又是跺脚、又是眼瞪,他这才发觉话说冒飙了,想改口,儿子看上人家女子了不依。宝娃哥抽了自个儿个嘴巴,蔫巴巴出门借钱去了。

话撒了,等待是个焦心事。娃们回家的日子有期限,爹娘就掐指头算计着,看有几人上门提亲了。晚上定下神,还要比对分析着,看哪个门当户对正合适。高不成、低不就,勉强扭下的瓜也不甜。当然也有例外。三丑娶的媳妇貌若天仙像朵花,大家弄不懂女娃子看上了他哪一点。三丑说,鲜花插在牛粪上才长得旺。知己的人明白,三丑脑子活、心眼多,干加工、包工程、运砂石,把苦下了,把钱也挣了,强过那些好看的“小鲜肉”。这新媳妇也不当甩手掌柜的,又数钱又算账,夫唱妇随乐呵呵的。

丫头小子们放假时间短,年节是婚恋黄金季。前几天,我见福堂叔迈着方步唱秦腔,露着白牙笑嘻嘻的,打趣说:“叔,三娃的婚事有着落了?”福堂叔说,“嗯嗯。腊月初九是个好日子,来喝喜酒哦。”据说,年后三娃就要和对象结伴打工了。

小站

文/梅子涵

在那个小城市讲了一天童话,已经是夜晚。冬天的黑夜忽地一下从天降落,白天的那一些暖和就不知道去了哪儿。我到了火车站,拉着行李箱走向站台,这个也是在高铁线上的北方小站的站台上真是冷嗖嗖,从头到脚地钻。我朝一号车厢的位置走去,突然觉得自己这么辛苦,冬天的夜晚还要走在这北方的冷飕飕里,等会儿踏上一列飞快的火车,去一个更北的城市,明天在另一个台上讲,虽然讲的都是美好,台上台下都在诗意里,可是现在这站台上只有冷,不是家里桌上的红茶;只有黑黑的空荡,也不是灯光下书页里的温暖和智亮。我就很想叹一口气给自己听听了,可是我想还是克制吧,自怜是很容易让自己变得做作的,自怜才是真可怜。

于是我就转动着头四处看看了。看见那个男人我便知道他应该是在这车站里干活的,因为他穿着工作服。但是他穿的工作服不是站长和检票员们穿的那一种,他穿得很不精神很不轩昂。同样是职业里的服装,有的职业就是故意要让你穿着连自己也知道不如别人,他们不觉得轩昂、体面也是属于你的,而你只是配合别人的体面和轩昂!这是这个世界很久很久前就开始的规矩,很久很久以后它仍旧是风气,于是我们也规规矩矩地接受。

我说:“你好!”我常常在路上对不精神不轩昂的人说“你好”,而每次说完以后就意外地看见捡到了好东西,好东西就像那个叫帕乌斯托弗斯基的俄罗斯作家说的金蔷薇。他冷冷地看着我,也说:“你好。” “你是在站台上工作的吗?”“是呢。”“你做什么事?”“捡烟头,防火灾,站台上有人扔烟头。”他指指旁边的扫帚和畚箕:“这是我的工具。”

扫帚的把手和畚箕的把手靠着,站在冷里,像两个相依为命的朋友,也很像一对不声不响的夫妻。我有些触动,“干到几点下班?”“十点。”“冷不冷?”“有帽子,习惯了。我媳妇在那一头,也捡烟头。”他指指那一头。

我朝那一头看去,但是看不见他媳妇,也就是他老婆。他们一个在这头,一个在那头,这个站台上的烟头都被他们捡干净,他们不是扫帚和畚箕,但是他们每一天就是这样干着扫帚和畚箕的活,他说,习惯了,不冷。

青岛来的车到了。车厢的门开了,一大股暖和从车厢里拥挤出来,我踏进了暖和里。“高铁”的一个意思就是迅速开到,迅速离开;迅速把你送到,也迅速无影无踪。它是不缠绵的。我放好行李,坐下,还来不及感觉一下舒服,车已经开动。我赶紧回头看那个捡烟头的人,可是已经无影无踪。于是我想赶紧看看他的媳妇,媳妇在前方的那一头,可是不缠绵的高铁已经开过了那一头,那一头也是一瞬的。我突然很温暖地想,这一头和那一头只有一瞬,男人和他的媳妇很近,他们就像扫帚和畚箕在这夜的冷飕飕里相依为命地靠着,他们不冷。

列车员为我送来茶和点心。这一节车厢的票价最贵,所以是送茶和点心的。我坐在软软的座上,看几眼整节车厢里不多的那几个软软大大的座位,十分安静也十分冷清。好像总是在这样的车厢这样的座位上,很难看见洋溢的热情和笑容,相互甚至不对视,偶尔遇上,目光也是立刻跳开,于是你也冷淡,不管是真心还是假装。飞机的头等舱、高铁的商务车厢,都有好多的假装、深刻、蛮傲、忧郁症!

这儿,没有捡烟头的人。没有人会指着对你说,我媳妇在那儿。这儿的人很容易以为自己的服装是特殊的,我有的时候也会这样浅薄地以为,于是我也假装深刻,假装没有开心的事,于是不假装地叹一口莫名其妙的气给自己听,所以你说你不可怜谁可怜?

到达更北方的大城市已经快十点。我上了接我的车。接我的师傅说:“您辛苦了!”我说:“不辛苦,你辛苦,这么晚,你还在车站等我,你冷吗?”他说:“不冷,习惯了,能接您,很荣幸!”

我不知道说什么了。一个能够写出长长文字故事的人,有的时候会想不出一句不长的但是非常适合的话。比如我就没有想到说:“这么冷的晚上,你等着接我,而这时你应该暖和地睡觉的,所以荣幸的是我!”

我也没有想到说:“刚才,在那个高铁小站,一个男人在站台上扫烟头,他媳妇也扫烟头,我那时觉得很冷,觉得自己好辛苦,想叹口气给自己听,可是他却说,习惯了,不冷。我很荣幸,因为他告诉了我,自己别觉得冷,那么就温暖了,穿着什么服装有什么关系呢?他给了我一个金蔷薇。”

这些话我都没有想到,当然想到了也很难说出,因为太文气了!

我看看表,正好是十点。捡烟头的人应该下班了,他和媳妇要回家去了。他们回去吃一点暖和的东西,然后暖和地睡吧,明天还要捡烟头。

我明天也会好好地坐在台上讲,而且也许还会讲这个小站上的冷清故事,我们要习惯在小站的冷嗖嗖里,我们甚至要习惯而且满足地当一把扫帚和一个畚箕,我们别以为自己是头等的,然后活得哀声叹气。坐在暖和里看得见冷,站在寒冷里却觉得暖和,才是真的头等了。

有些事未可深究

文/人生过客

我有个初中同学,他和他父母,兄弟,爱人都在环境不错的事业单位上班,家境算是不错的,先有一女,前不久又喜添爱子,以前常见他们一家三口晚上在大街上闲遛,觉得他们应该是挺幸福的一对儿,至少在大多数眼里算是另人羡慕的了。

我们在学校期间接触并不多,近几年来因为工作关系才来往多了起来。交往中,我发觉这人虽然挺实在,但太实在了,就显得有些笨了,连他爱人都说当初对他的第一印象“这人傻点儿,他听不懂别人在说什么。”

有时谈及 他和爱人的罗曼史,能看得出,他对他爱人颇为喜爱,有次我有意调侃他,“你第一次看见你媳妇儿,肯定是这么想的:哎呀!长得太好看啦!赶快娶了吧!”一句话说到他心里去了,满面春风,频频点头!“嗯!是,是……”

前些时候,由于工作关系,我和他们夫妻在一起办事,我忽然想到,如果能把他们的事整理成爱情小说,说不定会有特色,于是详细的询问他们当初的交往过程,个人感受,但总问不出个眉目来,一来这人悟性太差,不擅长总结,二来他们的事也确实没什么看点。他们是参加工作 后经人介绍相识,足足磨合了三年他媳妇才答应嫁给他,当时他说起这事儿时还挺自豪,“整整搞了三年!!!”我听说后,说话也是太直了,“你这人魅力也真是不大,有三天就看上的,你媳妇那会儿不定犹豫了多少回呢!你连中国话都

听不懂,她那会儿,肯定是这第想的:你这人挺实着,家境也挺好,这才答应的!”说完这话我回头看了一眼他媳妇,见她深有感触的点了点头。说完我马上就想到,他媳妇那会儿也肯定是想个 好的没找着才嫁的他,但这话我可没说出来。

我们同学关系,又交情不错,他们也老夫老妻多少年了,话说了就说了,我也没往过多 的地方想。 不成想前几天再和他坐在一起说这事时,我

明显的察觉到他对他爱人的感觉已经起了微妙的变化,以前说是太好看了,现在说成她也就是一般人,没什么了。对他们以前的事也不愿意再多谈起 。揣摩他的心迹,他这人笨,加上接触这种事儿少,对他媳妇以前怎么想的,说不清,想不透,就理所当然的认为他媳妇当初对他的感觉也不错,所以一直对他媳妇看法很好,只是由于我这阵子把他们的事说透了,他听后心里就不太

舒服了,“原来她以前是看不上我的,我还把她成什么宝贝呢!真是委屈我一片热心!”他这么一想心里自然别扭多了。“她看不上我,我还看不上她呢!她也就是一般人!而已!而已!”

回想 这事儿,我多少有点儿后悔,思来想去,就不再多提他们的事了,而且有了话锋尽量 往好的地方说,但我看得出,他对他爱人的看法

不如以前了。

回想这事儿,觉得这种事确实未可深究,人嘛,都希望能找个好伴侣,他的那一半越完美越好,所以总会东张西望,想挑个最满意的,就象人们买商品一样,在还没有最后确定买哪个之前,总会东瞅西看,虽然有一见钟情的事,但毕竟是少数,而且那些一见钟情的,谁又能保证在他们相遇之前他们两个没有对别人更一见钟情过呢!所以说,这种事未可深究。

还有,即使对要好的朋友有时候也没有必要说实话,记得曾有个姑娘对我有过那意思,虽然 我对她倒没什么感觉,但我发觉有个我新交的朋友对她挺中意,所以想顺水推舟的成全他们。但 不管我怎么努力,那姑娘就是对他就是没感觉, 越闹越僵,最后 只得不欢而散。不过因为我帮 过他,那朋友对我很感激,对我挺好,以致于我最后终于对他说了实情,我本来也是好心,没想

到话说过之后,那朋友对我的感觉就不那么好了,虽然没闹翻,但总不如以前了,真是后悔呀!

媳妇,爱你的感觉

文/飞鸟

爱是多么美好的东西,让我们哭,让我们笑,让我们欢乐,让我们哀愁,让我们喜悦,让我们忧愁。爱情是多么美好,爱你感觉好美,好幸福,时时刻刻感觉你暖暖的爱,时时刻刻小心翼翼,感受你心里的火热温暖。

以前总是傻傻的以为爱情是什么东西,看不见,摸不着,电视上爱情故事那么夸张,那么细腻,那么死去活来,以为都是小说夸张的手法,可是落到自己头上感觉爱情一点不夸张。相爱,是那么牵肠挂肚,那么浪漫情怀,感觉那么美好,说不出的美妙滋味。心里头想,脑子里面都是你的模样。

媳妇为啥,那么好,那么聪明,那么漂亮,那么知书达理。总是想你的全部,爱你的所有。想你的样子,心里总是痒痒的,就像毛毛虫在爬,总是抓耳挠腮的,不知所措,感觉那么真实,那么美好,那么奇妙,又那么让人无可奈何。

感谢媳妇给予的爱情,和你相爱感觉着一生没有白过,以前想为什么世界是美好的,现在发现我的世界是美好的,是因为有你的存在。想一想老天让你一开始就默默等我,突然发现你,发现了世界的美丽,感觉好美,世界好美,你好美,相爱的感觉好美。

相爱的感觉像溪水,那么涓涓细流,那么清澈,那么自然,又那么舒服。爱你就像雨后的空气,夹杂泥土的湿润空气,想大口大口的呼吸,永远都没有感觉够的时候。而你就像我生命中的空气一样,我感觉我离不开你了,离开你我无法呼吸。

爱你感觉可以不吃饭,不喝水,但是不能不爱你。爱情是那么好的东西,无法形容的美好。

爱情是永恒的,无论将来生病还是贫穷,爱情都不改变。我深爱媳妇,爱她年轻时的样子,也爱她年老后的皱纹。---爱媳妇誓言

我爱你,爱你的一切,所有,爱总是说不完,道不尽。爱你,想你,说出来了,更加爱你,更加想你。爱你想你,爱你想你。

相爱是我们最自然的吸引,最用心的温暖,最慢慢的珍惜,我们注定互相离不开,永远相爱,直到头发发白,牙齿掉光。

只要有你陪伴,我相信我是幸福的,我们彼此记忆着我们的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们一路的哭哭笑笑,等我们老了在一起慢慢回忆这些我们曾经的美好。

老天对我太好,让我最终等来了相爱一生的你。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遇到正确的你,我无可救药的爱上你了。媳妇,你是我一生的财富。

媳妇,我爱你,永远爱你,我给不了你惊天动地的誓言,金钱名牌的奢侈,风花雪月的浪漫,但是未来的岁月里,不管荆棘几重重,风雨多无常,道路多坎坷,我都愿意陪着你慢慢变老,即使满脸皱纹,白发苍苍,牙齿脱落,眼睛昏花,耳朵发沉也不分开。我虽然没有能力给你带来大富大贵,但是我有为你奋斗一生的心。经过我的努力,我能给你带来的或许是一汤一饭的简单和冷暖相随的心,但我要永远把我有的最好的留给你。爱你,想你。

媳妇,生命不息,爱情不止。

豁豁牙,漏气气

文/张宗涛

那一刻,你是大大地吃了一惊,抡圆了两条小细腿奔到母亲面前,喘喘地喊:“妈!妈!牙!牙!”母亲一瞅你高高扬起的手,乐了,咯咯咯笑弯了腰。你的指尖上,捏着一颗染血的小门牙。母亲笑弯了腰,擦着泪花花说,这是换牙,乳牙掉了才能长出恒牙,就像蚕儿破茧了才能插上翅膀飞。

与其说母亲的话打消了你的惊吓,倒不如说是母亲的笑熨展了你的心,你羞羞笑了,很难为情,眼睛都被羞红了。母亲这才接过你的门牙,郑重其事地放进门枢的臼坑里,叮嘱:掉了的牙一定要放进这里,不敢乱扔。你问为啥,母亲只说是老辈儿传下来的讲究。好多年后你才蓦然开窍:户枢不蠹——转动的门轴不遭虫蛀,原来这小小的讲究里寄寓着殷殷的祈愿哪!民俗文化里的许多图腾和禁忌,不正是这种类比与象征的结晶?

惊吓是被母亲消除了,可你却很有一段日子陷入了羞窘。“豁豁牙,漏气气,撵着吃娃臭屁屁。”一帮子比你或大或小的伙伴们一见面就这样嘲笑你,声音整齐嘹亮得一如雄壮的合唱,好像他们就不曾豁牙或者牙不会豁,个个脸上一副红艳艳的幸灾乐祸。这倒罢了,连隔壁那个眼睛有点儿小斜视的俏嫂子一见,竟然也这样羞你,这可怎么得了!正月里娶她过门时,母亲还带你跟她讨过核桃呢,核桃的味道并不怎么出众,可她又白又软香喷喷的手指捏你脸蛋留下的那份甜蜜,到现在还粘在你脸颊上呢,她怎么可以这么快就忘掉?

你心里气哼哼的,撅了嘴唇谁都不理。可俏俏的嫂子有的是招数,兜里摸一块花花绿绿纸摇晃着问:“这啥?”你不知是计,只想着显摆见多识广,得意便脱口而出:“糖!”俏俏的嫂子扑哧笑了,洒出一串咯咯脆,尖尖的手指划着粉粉的脸:“羞羞羞,把脸抠,抠个渠渠种豌豆,今年不收明年收。”你的脸腾地烧红了,恼恼的,一溜烟跑开。

人是跑开了,那颗小小的心却甩不脱啊,懊恼得叽歪叽歪的,给谁都没好脸色,一天天冲着天空发愁惆:石榴咧嘴的时候就要报名上学了,满嘴窟窿眼睛的,说话噗儿噗儿漏气,这可怎么是好?你知道将要跟你一同上学的,有漂亮的丽萍姑、群英姐,还有金博哥以及兴龙、纯烈、东烈、西峰、会善、书长……可是他们的牙齿都还好好的。

母亲安慰你:“等谁家娶新媳妇了,让摸一摸,就快快长上来了。”于是你便天天盼人娶媳妇,那种急不可待的心情,就像鏊子上的贴饼,很煎熬的。

好不容易盼到了有人要娶媳妇,那几天,日子就如同母亲纺车上的棉线线,长得没完没了,夜夜梦醒,都要半支起身子摇着爸妈埋怨:“天怎么还不亮?”

这一天终于盼到了,天刚放亮,你一骨碌跳下炕,拉起母亲就往外跑。小小的村子那天很热闹,每家每户都要出一口人去添喜,这叫人脉,也是人气,对内是拧成一股绳的聚合力,教新媳妇一进家门就要感受到亲邻和睦会是多么美好;对外则是团结一致的宣示,提醒这一村人心齐、势大,谁也别想滋事生非。乡间的智慧有时是不必动嘴的,只需用某种仪式,这比铿铿锵锵的巧言令色要聪明得多。

娶媳妇和埋人,是村里的两大热闹,前者能唤醒对青春年华的回味,激发着对长大成人的向往;后者则会让人在悲天悯人中看淡红尘、看轻纷争,在摇头叹气里忘掉生命中不可承受的那些个重或轻。婚娶人家的崖畔上,黑压压围满了老老少少,乌泱乌泱的,比萧条的集市要红火许多。

母亲拉着你的小手,瞅空儿挤进新房。

新房里人可真多,都是一些半大不小的娃娃。女孩是来瞧新媳妇模样的俊丑、打扮的入时的,小眼睛个个亮闪闪的,不时爆发出没有来头的尖笑。男孩子则大多来讨桃核、花生、红枣、柿饼或者糖果,这是讲究,新媳妇进门得揣不少这样的小东西散给娃娃们,有初来乍到请多关照、既成村坊即是一家、刚刚过门就很大方的意思,所以再穷再难,都要准备丰肥,绝不能抠抠掐掐。自然少不了几个小淘气,鼻涕还挂在上嘴唇呢,竟然也学模学样,嘴里翘一根细纸烟,缠着新媳妇给他们点火。新媳妇大概听出声音嫩得能掐出来水来,红盖头一撩,伸手就将几张小嘴里的烟卷给没收了,咬着嘴唇笑。

好俊俏的一张脸!一帮子娃娃给镇住了,霎时没了声息,扑闪着眼睛愣神儿。

母亲趁机将你推到跟前,说:“娃换牙呢,给摸一摸!”那张俊俏的脸凑近了,一手托住你的下巴,一手在你缺胳膊短腿的牙床上一个一个摸。一股幽幽的香气钻进你的鼻孔,痒痒的,在勾引喷嚏。你还在啊啊啊,她纤纤的指蛋儿点一下你的舌头,咯咯咯笑着抽走了。你一个喷嚏打出来两挂鼻涕,给周遭的哄笑闹了一个烫烫的关公脸,拧身跑了。你一面恨着了你的鼻子,一面把牙齿咬得七零八落。

捡了七八枚被炸飞的鞭炮,你不想再进新房去了,臊得慌。衣兜里装满了核桃红枣,这是必须得去炫耀的,否则便会没滋没味。

你兴冲冲跑上崖畔,钻进人堆里去挤热闹,却忽然愣住了,你看到小你一岁的丽萍姑正冲你笑呢,嘴里两排洁白细密的牙齿也缺口儿了,黑咕隆咚两个小洞。周围一帮小屁孩马上扯起嗓门高声唱:

羞羞羞,把脸抠,

抠个渠渠种豌豆。

豁豁牙,漏气气,

撵着吃娃臭屁屁……

丽萍姑不恼,嘻嘻笑,不似别人那样赶紧捂嘴,就那么毫不遮掩自自然然的,洁白牙齿上的小豁口不但没显难看,反倒更添了几分调皮的可爱,很有一些小妩媚呢。

这一刻,你小小地吃了一惊,感觉有股清清的细流缓缓流过你小小的心。你也不禁咧开了满嘴的豁豁牙,不遮不掩地笑起来,笑得那般天真无邪,清新自然,再也不去想漏气气的那些个烦恼了。

可是,忽有那么一天,你发现身边一茬儿小伙伴个个都豁着了牙齿,一说话噗儿噗儿全漏气。哈哈,可逮住了,你立马不能自持了,兴奋得满脸透红,两眼一下子开出了艳艳的花,小身板儿一弓,中气满满地提上胸腔,扯大了嗓门尖尖笑,边笑边喊:“豁牙漏气,吃娃臭屁。你跑娃撵,你哭娃喊:一个臭屁两毛半,几筐你还不结算?”嘿嘿,终于轮到他们受嘲笑了,你就像个刚下完蛋的红脸膛母鸡,聒噪得满世界都是喊声。其实你的牙也正噗儿噗儿漏气呢,但是人只看得见别个脸上的麻子,谁看得到自个儿脸上的瘊子?那些日子,残缺的你把他们曾经送你的那些儿嘲弄,一股脑儿全还给了残缺的他们,并且脖子一扭一扭的,浑身上下快活得油光水亮!

莫不是打此刻起,你豁豁牙、漏气气的品格就成为一辈子的宿命?半个世纪后的回望,你忽地无声笑了,笑出了满脸羞惭。

成哥的幸福生活

文/火龙12

老祖宗留下的习惯,六十六,八十都要庆贺。今年的正月初九日。是我大嫂的六十六生日。我回老家给大嫂过六十六岁生日,亲朋好友,邻里乡亲来了好多人,有长辈、有晚辈。好几年没有回家和乡亲们在一起热闹了,心情很是激动,大伙在一起特别的高兴,互相问候。而在一起谈话最多的则是我们村同辈份或年纪差不多的人,因为多年的乡亲都比较熟悉。虽然有的好几年没有见面,但是相见之时,还是格外的眼熟和亲切,只不过是容颜都已经变老,脸上多了一些皱纹,头上添了几多白发。

因为多年离乡在外,看到乡亲们亲切的笑脸,心中有说不出的喜悦。我们农村办事情,与城里不同。城里办事都要挨个通知或发请柬,如果不通知,是不会到场的。而我们老家农村就不一样,亲友们只要是知道信的,肯定参加。村子里一般提前都互相打听,办事当天的早晨会来很多帮忙的,等要开席之前要放礼炮。礼炮一响,你就看吧,乡亲们从四面八方涌来,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个个喜笑颜开。

我记得以前办事情也没有写礼帐的,亲朋好友都是拿点糕点和酒什么的表示一下意思。现在生活好了,也不同了,办事情都要有帐桌写礼帐了。大嫂就让我写帐,村里的成哥收钱。这样,我就和成哥组成了搭档,自然我们说的话也就多一些。闲暇之余,我便和成哥唠起了家常。

提起成哥,那我可是十分的熟悉。他虽然比我大近十岁,但是,我入伍之前在老家和成哥也一起参加过生产队的劳动。他是我们村的保管员,专门负责村里的仓库的保管,也算是村干部。

成哥对我说:“靖利,看我现在有点老了吧!年轻的时候也是帅哥呢!”我便笑着说,现在也挺帅呀!其实,成哥说的没错,在我的记忆中,他年轻的时候的确长的挺帅。

成哥母亲去世的早,他父亲抚养他和两个哥哥、一个姐姐长大成人。从我记事的时候他就当兵去了,大约当了六七年的兵吧!他复员回来的时候,我初中还没有毕业。那时候的成哥,朝气蓬勃,为人刚正不阿,骨子里有当兵人的气质。复员回来不久,盖了新房,结了婚,村民推荐他当生产队的保管员。可谓是春风得意,爱情事业双丰收。我们这些小孩子很是羡慕,也成了我们学习的榜样。

我初中毕业后,在农村务农两年多的时间,这两年多,和成哥在一起参加生产队的劳动,对他比较了解,他也很照顾我们这些小兄弟。也喜欢和我们几个年轻的小孩子一起打闹。记得有一年的秋天,正是收获棉花的时节,每天都要收获大量的棉花。头一天摘下的棉花放仓库里,第二天要拿到房顶上晒干,然后入库。我被安排和村里同龄的另外两个同龄伙伴负责晒棉花。成哥是保管员,他也成了我们三人的最直接领导。每天早晨八点,我们便到村部,成哥打开库门,我们将一袋袋棉花运到房顶,大约一个小时,我们的任务就完成,白天再翻几次,晚上五点左右我们再运回仓库,一天的任务也就算完成了。白天闲暇之余,我们几个人便打朴克,下象棋。成哥下象棋真是高手,我们三个人联手都下不过他,他总嘲笑我们:“三个臭皮匠,不如一个诸葛亮。”把我们三个人气的,总想找机会出这口气。后来,我们三人经过研究、探讨、观察,把成哥的棋路完全摸透了。慢慢地从打平手,最后,我们终于战胜了他,他便开玩笑地说:“青出于蓝胜于蓝。”除了这些,我们还经常在一起喝酒,装一袋棉花,骑自行车,到收购站买点钱(哈,这事有点偷盗的嫌疑),我们就买菜买酒,晚上收工,到队长家喝酒。因为我们小,从来没有喝过酒,而成哥可是酒精沙场的老手,每次他都是把我们几个喝的面红耳赤,东倒西歪。然后又嘲笑我们说:“就你们三个臭皮匠,可以轮流和我喝。”点点滴滴都体现了成哥的豪情。现在回想起来,那两年和成哥在生产队劳动真是一段快乐时光。

后来,成哥家嫂子为他生了一个女儿,成哥别提多高兴了。小日子过的是红红火火,家里外头都是称心如意,成哥出门看见谁都是合不拢嘴。再后来的几年,他的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女儿相继出生。这下子可不一样了,那个年代,正赶上计划生育最紧的时候。农村不管第一胎是男孩女孩都可以生第二胎,他第二个女儿出生后,生活并没有改变什么。可是,重男轻女的思想,让他的生活质量急转直下。怀第三胎的时候,乡里就已经开始注意他了,通知他,让他媳妇尽快做人流,否则后果自负。他下决心要儿子,媳妇东躲西藏,最终孩子出生了,又是一个女儿。他也为此负出了代价,保管员被撤职不算,还罚了款。第三个孩子出生后,村里和乡里每天都找他们去做节育手术,他媳妇便整天的躲藏。

又过了两年,媳妇又怀上了。乡里又下通知,让她做人流,他们信念坚定,不生儿子不罢休。乡里派人来抓他媳妇,找不到人,便以罚款来惩治他,家里只有他领着两个孩子,他说:要钱没有,你看我家有什么东西值钱,你就就拉走吧!负责计划生育的人四周一看,他家里除了两口柜,已经没有什么可拿的了,真可谓是家徒四壁。

十月怀胎一招分娩,如晴天霹雳,媳妇为他生下了第四个女儿。接下来的几年,成哥已经跌入人生的最低谷。平时还好,过年的时候,他家可以说连饺子都吃不上。他总说,我家做菜都不敢放粉条,要是放了,吃饭的时候孩子们就是碗里找,我心里可不好受了。可以想象,四个孩子给他的生活带来的是什么。就这样,成哥也没有放弃要儿子的念头。功夫不负有心人,又过了两年,媳妇终于为他生下了一个大胖儿子。此时的成哥,已经快四十岁了,十几年的煎熬,让他看上去老了许多。五个孩子,每天的吃喝拉撒睡,让他们夫妻二人费尽折磨。但是,看到孩子们渐渐长大,虽然苦点,心里想起来也是甜的,他们用心的抚养着五个孩子。

苦日子又过了几年,孩子们长大了,大女儿和二女儿相继外出打工。孩子们也争气,不但打工挣钱都交给父母,还各自找到了归宿。生活负担一天天地减少,四个女儿相继出稼,他又翻盖了新房。每年过年,孩子们没有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都回来过年。更让成哥高兴的是,去年,他的儿子也结婚了。常言道:老儿子结婚,大事完毕。成哥的好日子真的来了。

人生就是这样,成哥经历了大起大落的生活,也完全是他重儿轻女造成的,如果当初他就生两个女儿,不会有那么多的磨难,也许比现在的生活会更好。如今的成哥,生活是幸福的。经历过多年的艰苦生活,虽让他身心疲惫,也让他更懂得了生活的可贵。成哥比起那些老无所养的人,他是幸运的。

我和成哥聊了很多,看到成哥现在的生活,被他这么多年自强不息和拼搏精神所感动,我很敬佩他,他没有被贫困的生活所压倒。他不愧是当过兵的人,有骨气。看到他的精神面貌和乐观的生活态度。我祝福成哥!

祝他未来的生活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