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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奇的文章

2023/01/14经典文章

关于传奇的文章(精选10篇)

传奇

文/夕颜

我开始构思,构思那一篇属于你和我的传奇,在无奈的现实之中无法圆满的结局。

一辈子祭奠的爱情,就像开花的竹子一样,积蓄一生的力量,只为了那片刻的绚烂,之后凋零、枯萎,相思成灰。

生疏已久的文字,是不是还能写出你的痴,是不是也能话出我的苍白无力?我无法想象你是怎样木然的度过一个又一个黑暗的夜,也无法去揣度你固执的坚持是否真的一生无悔。你的义无反顾、我的于心不忍,交织成一张支离破碎的记忆,模糊在岁月的年轮里,再不复青春的模样。

若不能相濡以沫,何不如相忘于江湖?一念执着,又束缚了谁的一生?愿岁月安好,有人代我伴你左右,从此,你不孤独,我也释然。

祭奠……

爱是无法给予的传奇

文/小麦

【一】

生命不相信传奇。炫美,在他看来,不过是一场烟火的盛开。

初识她时,他正在遥远的北国履行使命,虽然职业限制了他的诸多自由,但他并不像某些同伴一样有厌烦和排斥那种生活的情绪,相反,他觉得,自己的灵魂在那里找到了归宿,虽然某些时候,体力透支的痛苦也曾让他奢望能有一个地方躲起来安静而幸福地歇息,但,那种倦怠,仿佛永远都是暂时的。

艰难与困苦,不过是历练生命的生存方式,当身体的承受极限被一次次推上巅峰,体内潜藏的机能也在逐渐苏醒,大汗淋漓的疲惫之后,仰面朝天重重地倒在床上,甚至睡觉时连做梦的环节都可以省略掉。

周而复始的营地生活,每天都在改变又似乎每天都雷同,汗水中收获的有荣誉快乐,也有困顿迷惘,离开家乡十年了,虽然每年都有一次假期可以重归故里,但那种偶尔的探望依然无法完全消除流年飞逝留下的生疏。熟悉的,不过是父亲饱经风霜的容颜,不过是那一条回家的路,还有屋门前那一片故土。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踏上离家的征途,这美丽的塞北小镇,竟已不知不觉成为他生命中的第二故乡。

因为职业的特殊性,他们很少与外界接触,即使联络,唯一的方式也就是电话,虽然单位明令禁止不允许他们私用通讯设备,但除了获得特权的人外,大多数人还是暗渡陈仓。空闲时,除了学习,他便用手机上网打发枯燥的生活,她,就是在那样的状态下闯入了他的世界。

她是他所认识的所有异性中最普通的一名女子,至少没有引起他的关注,他的世界,应该说在他的潜意识里,不乏出色的异性,所以,她的出现,没有引起他丝毫的注意,因为他的关注点不在她身上。

对他来说,她仿佛是一个从虚幻世界里走出来的女子,那么突兀地说爱他,让他觉得很荒诞,所以,他只把她的话当成一句戏谑。她说,他是她生命里的唯一,他也只当是她的笑谈。

偶尔,在某个寂寥的时刻,他隐约会感受到来自她的默默关注,然而,她的行为依旧让他费解,这个女子果真如她所说,真心爱他吗?不,他不相信童话,尽管这个女子曾在某个瞬间带给了他一丝温暖,他仍然认为,那不过是一场烟火的表演。

他对她有一种下意识的抵触,因为,那种空灵的感情,让他很没有安全感。

【二】

爱情是世纪末的一个童话。遇见他的那天,她却想给他一个传奇。

初识他时,她正在远离家乡的一座城市里构筑着自己的蓝图,每天除了工作便是学习,从采访组稿到编辑,从业余绘画到设计,她用行动步步提升自己,只是为了追求自己喜欢的一份事业,只是为了更加完善自己,不让自己在纸醉金迷的浮华都市里成为一个媚俗的女子。

在工作上,她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精英,也不是一个对员工发号施令的高层,她做的工作,像风平浪静的湖泊,宁静却不单调。

她有一个完美的梦,梦里,是她渴望的生活,在追求完美生活的过程中,她有着不大不小的诸多烦恼,却从不和同事朋友挤在Qzone里发牢骚。她贪玩爱耍,却又喜欢宁静,所以很少和同龄人一样逛夜店泡酒吧,她做的很多事,常常让人无法理解。

遇见他时,她正被一个倾慕者穷追不舍,而她,丝毫无法正常地投入一段感情,在她的内心里,能打开她心门的人仿佛一直不会再出现,很多时候,她对现实似乎失去了信心,甚至连幻想都不存在,也许是因为太过于苛求完美,那种梦想中的生活成了现实中遥不可及的童话。

然而,她却在遇见他的瞬间,突然陷了进去,令她毫无防备地感到慌张。仿佛她的大脑里储存着前世残缺的映像,而他,在某个瞬间打开了她记忆的闸门。

不可抑制地,她爱上了他,想把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掌心,一生相随。

可是,他似乎对她丝毫不感兴趣,只是在偶尔的偶尔才会想起还有这么一个她存在,她能感觉到他对她的淡漠,他的行为,也许是一种下意识的防备,也许是不善言辞的习惯,也或许,她根本不是他所喜欢的那类女子。他的态度,让她一度很受伤。

她慢慢地明白,也许执子之手,与之携老,对她与他来说,不过是一种奢侈,可是,即使不能牵手一生,也无法让她拒绝投入地去爱一场,在她看来,每个人,一生中都不应辜负真爱,遇到了,无论结局如何,都该不遗余力去付出,不惧伤害,爱,才能到达极致。真爱后的分离,无论心有多痛,泪有多苦,那份记忆里,幸福至少存在过。

但,他对她的设防,一直以来,成了她无法逾越的障碍和心结。

终于懂得,爱情,不过是她为自己铸就的一个童话,而非她能给予的传奇。

传奇里迟钝的伤

初一的时候暗恋高年级的一个男生,我把他叫做阿绝。很干净,皮肤很白,一笑,露出好看的牙齿,眉眼也弯弯地笑起来,我在日记中写道:那个白皮肤的男生,像春天一样,只微微一笑,就带来了我所有的期待和梦想。

后来不知道怎么的,我们竟然走到了一起。晚上自习后他送我回家,月光倾城的夜晚,他跟在我身后,轻轻地唱着歌,在晚风中温柔荡漾。我低着头慢慢地走,觉得这一路上洒着的月光都如他一样,白白的,清凉一片,甜蜜无比。

他中考结束后上了远处的一所高中,我也分了班,更可怕的是,还搬了家,电话也换掉了。我们从此丢失了彼此。

高中三年,在对他的思念中度过。想想就觉得委屈,我和阿绝,手还没有牵过呢,就这样被命运丢在各自的天涯。学习忙而不碌,我只是常常想起我的阿绝。因为这些,看学校里的男生,觉得都是黑黑的,说话也太张扬,再没有遇到像他那样纯洁的少年了。也接受过一个男孩子,不过是一起学习,交换复习资料,有一次不小心被他牵到了手。

到了大学,短暂的新鲜过后,日子开始发霉。

我沉溺在游戏里迈不出来。泡泡堂,传奇,魔力宝贝,到了大二,最爱玩的是传奇。

同宿舍的姐妹都出去和男朋友约会,我一个人藏在网吧里,不分白天黑夜地玩,饿了泡一碗方便面,渴了就跟网管要水喝。那一阵子,我瘦得很快,本来就不胖的人,因为长时间熬夜,不好好吃东西,眼睛深陷,皮肤也干燥得厉害,只是十根手指依旧是细长细长的,尽管有些干枯,还是我最得意的地方。是的,我爱我的手指。像爱阿绝那样的爱。因为,我们那一年里,全身上下,只有一次,阿绝给我买雪糕的时候,他碰到过我的手指,还盯着它们看了好久,说,涂涂,你的手指真长。那是我们惟一的一次亲密接触。像一道持久不灭的光,照耀着我如死水般的生活。我想,等有一天,从网吧出来,穿过那条长长的小巷,或许,阿绝就站在那里等我,浅浅地笑着,太阳光照在他干净的脸上,清澈的眼睛里。他看见我走来,然后伸手牵住我冰凉的手指,说,涂涂,我带你去吃饭。

我不说话,因为长时间地沉默不言,我已经找不到语言。我看着我的阿绝笑,一直一直地笑。有他在身边,我想我很快就会胖起来的,做一个从前那样的健康的小孩。

这是那段时间混沌生活里的梦想。

最初的时候,我们那一区的老大常常帮我练级,送我法器,好像是一种天生的宠爱。我也心安理得地接受。弄得一些小MM常常大呼不公平,骂我是个小妖精,勾引他们的白马王子。我于是越发得意,进步得也神速,得到他的夸奖,听他说,真乖,来,亲一个。这样好像也能称做小小的幸福。

一直到大三的暑假,回到家。我依然天天晚上在传奇里到处乱晃,看到他保护在身边,觉得好笑,其实这时候,我已经很优秀了,甚至已经能够保护别人。可是我喜欢听他说,乖,来,亲一个。

表妹也是个传奇迷,常常跟我切磋技艺,只是没有像他那样的老大提携,老噘着嘴巴说,姐姐,我听人家说,那个人长得很帅的,跟他谈一场恋爱也不错啊。

一天晚上,妹妹得意地给我发来消息说:姐姐,你知道你们那一区老大长什么样吗?嘿嘿,我有他的照片。

我一时竟有些紧张,话都说不好,只一个劲央她:给我看看给我看看。明天姐姐给你买糖吃。

她故意磨蹭了半天,吊足了胃口,终于发来他的照片。我只看一眼就愣住了:这不是初中的那个小男生吗?他的脸已经变得棱角分明,眉毛也浓厚起来,柔软的嘴巴也变得坚毅倔强。阿绝,阿绝,我初中的小男朋友。他已经长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可是他白白的皮肤依然没变。我一眼就能够认出他。

我盯着那张脸看了很久,一直到眼泪流了满脸。这些年,我一直在找他,没想到我们会在这样的游戏里重逢。命运真是会弄人。

我问他,阿绝,你还记得涂涂吗?

等了很久,那边才传来他的一段话,不长,但是又让我流下泪来:五年前,我把她丢失了,我一直在找她,翻同学录,能联系到的她的同学都打听过了,可是她怎么也不肯出现在我面前。我常常告诉自己,如果这辈子都不能找到她,涂涂也是我生命中最爱的女人。

那天晚上,他给我打了一夜的电话,说话,一直不停地说话,说到嗓子沙哑。他说这几年的生活,毕业以后的工作,身边出现的人。他说,有些事情变得太快,但是还是有些是岁月无法改变的。就像你,尽管是在游戏里,我只对你一个人好,好像是一种牵引。这几年,身边有很多女孩子出现,但是我一直不肯放弃对你的寻找,涂,你也是这样吗?

我哭得没办法说话。这样的幸福来得也太匆忙了,我都来不及喘过气来接。

不久和阿绝约了见面。

我不知道,隔了这么多年,一看见他,年少时的那些最纯真的感情又出来了,甚至一丝一毫都不曾减弱。那天同去的还有他的两个朋友,还有我的妹妹。他带我们去了市里最豪华的餐厅,点最昂贵的菜,我笑着问他,你这么做,是显示你有钱还是我重要?他当着几个人的面,想都没想就说,我是想让你知道,不管在什么时候,涂涂都是最好的。我说不出话,心里却狠狠地涌满幸福的感觉。那一晚,我们几个人吃了八百多块钱,在我们那样的城市,已经是非常奢侈。

回来的时候,他骑着摩托车送我。一辆蓝色的车,非常漂亮,他把它骑得很快,很凶猛。我知道他在宣泄自己的感情。我紧紧抱着他,多希望从此就这样相守到老。这样想着,眼泪就忍不住地落湿他的后背。

因为我知道,他已有一个女朋友,很相爱。我亦如此。一个男孩子已经在澳洲等我,我等自己毕业,然后飞过去再读两年书,然后与他结婚。这,也是注定了的。认定那个男孩子,是因为朋友的一次聚会。一桌子七八个人吃饭,我象征性地点了一个玉米粒。菜上来的时候,我也没怎么吃,坐我旁边的那个男生却给我夹起菜来:涂,你点的菜怎么不吃?我一下子感动,这么多的人,他怎么就记住我点的菜呢?于是听他讲,怎么在大一开学就注意到我,看我怎么沉溺在游戏里日日消瘦,心疼,却不知以怎样的身份……

我于是就应了他。后来越发依赖起他。一辈子,能遇到一个这样关心自己的人,也是好的。信誓旦旦地策划说,他毕业,到澳洲念书,然后等我去,然后结婚,然后生一个好看的孩子,等到年纪大了,头发白了,就相约着一起死去。

阿绝的出现,或许也是不能改变的。

我们只有在一起的时候,努力淡忘,阿绝的她,和在澳洲的他。我们度过了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两个月。

他常常在我面前说起他的相处三年的女朋友,我一点也不难受,一样跟他讲我的澳洲男友,相对苦笑。有时候,在街上走整整一个下午,他一直紧紧牵着我的手,有时候抱着我,把头藏在我的脖子里。他说,他要记住我的气息,他说,涂,为什么中间那段时间我就是找不到你呢,为什么我们还会再相遇呢。他的眼泪流在我的脖子里,湿湿地,润了我整个干枯的青春。

上学的时候,他来送我,说,你出国的时候,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来送你,但是我希望你好。到哪里都要好,不然,我无法原谅我自己。

我点头,阿绝又说道,涂,无论如何,你都要记得,我爱了你那么多年。

我转身,大步地走,头也不回地走,泪水一滴一滴地落在脚面。我多希望他什么都没有看见。我们,我和阿绝,从此,真的决绝生活了。

我从此也不再进入传奇,我知道自己会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做个好孩子,天天向上。想起阿绝,依然会记得他的QQ号,他的电话号码,他的手机号码,甚至于他的车牌号,我都能清晰地记起。他的那张脸,却已经以我不能控制的速度渐渐模糊。

后来,我在给他的信中写道:阿绝,我和你,多像两只飞蛾,一面想紧紧相爱,一面迅速飞向火焰。我们丢失了最重要的那段光阴,是用多少年也弥补不了的。阿绝,请与她好好相爱。我也一样。

如果不能走出自己,那就真的完了。

张爱玲,一个错爱了一生的苍凉传奇

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有人说:“她要的就是没有一朵花、没有一瓣眼泪送她退场,一个世纪的喧嚣华丽风流云散的寓言。”

张爱玲:叛逆的优雅姿态家族中的张爱玲

张爱玲曾经说过,“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我们不知道她是否在近三十年的晚年寂寞中感受到了快乐?“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亮也不免有些凄凉。”

“越多的人要我演,我就越不敢演——演张爱玲肯定会被人骂嘛!”2003年5月,刘若英在《张爱玲传》剧组坦承了她无法从戏中“走出来”的痛苦。刘若英无疑是《张爱玲传》主角争夺战的胜利者,因为早在2001年,梅艳芳、吴倩莲、李若彤、萧亚轩都被传言被导演选中。人们对这一角色的期许太高了,最怕的就是将张爱玲的传奇演成故事,女作家的故事很多,但女作家的传奇并不多,尤其是苍凉的传奇。林青霞在《滚滚红尘》中的扮像太浪漫了,因为三毛是借了张爱玲写自己,均打着浪漫柔光,真的张爱玲全不如此,她始终有现实中更多更真更凹凸不平更深邃的东西。

无可挽回的繁华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63年前,一位17岁的教会中学的女学生写下了这句话,没有人意识到,这是一段传奇的序幕。63年后的今天,无数的人甚至说不清是为她的文字所折服,还是为她的传奇所吸引。

她出身贵族、才华非凡、性情怪僻,两次成功的出走、两次无论如何都算不得成功的婚姻。一个“传奇”女人。

1921年9月,张爱玲出生在上海一个大家族里,尽管她的抽鸦片讨小老婆早早成为生命空壳的父亲和崇尚西方生活讲自由独立的难免缺了些温情的母亲的组和在那个年代里并不鲜见,但是她的那位叫李鸿章的外曾祖父和叫张佩纶的祖父却成为日后“张迷”们认定她出生不平凡拥有贵族血统的明证。

在那个封建士大夫家族没落的时代,幼年的张爱玲印象最深的是繁华的无可挽回,睡觉误了放鞭炮,“觉得一切的繁华都已经成了过去,我没有份了,躺在床上哭了又哭,不肯起来,最后被拉了,坐在小藤椅上,人家替我穿上新鞋的时候还是哭——即使穿上新鞋也赶不上了。”

由于父母间的争吵和战争,张爱玲的童年并没有获得足够的关爱。但文学给了她巨大的安慰,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等文学名着以及父亲随手扔在公馆里的大大小小的报纸和刊物。9岁的张爱玲就开始投稿,她的第一笔稿费是五块钱,她用这笔钱买了一支口红,试图用来为自己的童年增加一点色彩,她成年后还念念不忘。事实上张爱玲的眼睛里从来就没有缺过色彩,她对颜色的敏感几乎是天生的,她的童年是在色彩中一点点摊开的:金色的小花瓷罐、黄红的蟠桃式瓷缸。

张爱玲上了中学,父母离婚,起先她随了父亲,继母的进门很快使她的小姐身份暧昧不明,尽管她十二三岁的涂鸦里就有盛大时装表演,尽管她发誓“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但她只能穿继母旧棉袍,“穿不完得穿着,就像浑身都长了冻疮,冬天都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继母的折磨远不止此,一次,为了一点小事诬陷张爱玲,遭到父亲的毒打,被囚禁在一间空房子里,她看到了“板楼上的蓝色的月光,那静静的杀机。”于是有了第一次出走——对家的告别。从此,她自我封闭的内心更充满了敏感和警惕。

母亲的接纳并没有带给张爱玲渴望的温暖,但至少使她学会了自立。中学毕业时母亲让她选择:“嫁人”还是“读书”?张爱玲选择了后者,我们无法揣测母亲的不幸婚姻究竟给了她多大的影响,但她明显对婚姻心怀恐惧,在毕业调查表的“最恨”一栏,她赫然填着“一个天才的女子忽然出嫁了!”然而读书却并非一帆风顺,张爱玲考上了伦敦大学,却只能懊恼地去了香港,因为抗战的爆发让她不能远行,当她已被殖民地的特异风情所吸引的时候,她的港大生活也在炮火中戛然而止了。

1942年的下半年,张爱玲回到了上海,她和姑姑一起搬进了静安寺附近的常德公寓。新的公寓好像风水很好,或许是她得到了她一生中少有的平静时光,而且还有一点小小的却很强烈的成名的渴望,“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年仅二十多岁的张爱玲文思如涌,写下了许多着名的小说,一时名声大噪。更奇的是她在尽情地享受成功的快乐的时候,她仍旧不忘说“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如果我最常用的字眼是苍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种惘惘的威胁。”

尘世有多么繁华热闹,张爱玲随手轻轻一揭,却让我们看见繁华似锦的幕布后哀凉的人生荒漠。在一般的感觉里,苍凉就应该是灰蒙蒙的那种,有些恍惚,有些迷离,而她的苍凉偏不如此,五光十色的,温暖的,舒适的,但后来总归让你沉下去,沉下去,成了朵云轩信笺上的一滴泪珠。成了朵云轩信笺上的一滴泪珠也不要紧,好歹仍是一个红黄的湿晕。张爱玲笔下的苍凉总是湿润的,才分外的动人。于是,烂在紫色缎子屏风上的鸟至死也在织金的云朵里,一座黑漆漆突兀而孤单的半山中的园子也成了凭空擎出的一只金漆托盘。

一个天才的女子忽然出嫁了

生活中张爱玲的夹生脾气常常让人受不了,很多人在她那儿吃闭门羹,她亦不轻易接受别人的邀请。

胡兰成第一次去拜访张爱玲,也吃了闭门羹,只得了一个通报姓名的机会,从门洞里递进了一小纸条,没有人知道他在纸条上写了什么内容,总之一向性情孤僻的张爱玲在第二天便回访了他,此后属于她的恋爱传奇就开始了。胡兰成向张爱玲要照片时,她在反面题了辞:“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那时的张爱玲不足二十三岁,尽管她看透了世间痴男怨女,但与比她大十五岁的结过两次婚的胡兰成的偶然相遇仍然使她不能自己。

胡兰成做过汪伪政府的宣传部次长、《中华日报》的主笔,胡当时由于内部斗争刚刚从监狱里出来,已经朝不保夕。张爱玲需要的一个知音,他恰恰是,热恋中的张爱玲是欢悦的。1944年,张爱玲和刚与妻子离了婚的胡兰成在上海结婚。没有任何的仪式,只是一纸婚书:“胡兰成与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然而张爱玲幸福生活很快幻灭了。1946年,由于抗战胜利更加落魄的胡兰成却又有了新好,张爱玲的千里寻夫的辛苦换来的却是心灰意懒。“生命是残酷的。看到我们缩小又缩小的、怯怯的愿望,我总觉得有无限的惨伤。”尽管张爱玲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件情感不是千疮百孔的”,但她还是执着地追求着一份完整的感情,她知道“我将只是萎谢了!”

抗战的胜利也使张爱玲的处境尴尬起来,她曾在有日伪背景的杂志上发表过不少文章,她还是大汉奸胡兰成的妻子,她本来是一个远离政治的人,但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中,张爱玲只有很识时务的保持沉默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张爱玲成为上海市的文艺代表,但她对自己能代表什么人感到茫然,《十八春》里光明的尾巴是在给苍凉加一些保护色,但那骨子里的苍凉是遮蔽不了的。

面对越来越浓重的政治气氛,她感到从未有过的陌生和恐惧,她决定逃离,这是她生命中的第二次逃离,她一生都渴望安稳,然而这对她来说太难太难了,她注定只能飘零。张爱玲申请出境的理由是到香港完成学业。

以后她又辗转到了美国结了婚,这回是和一个比她大30岁的美国过气的剧作家,他还是一个共产主义的信奉者。在汉奸悖时的当口,张爱玲嫁给一个地地道道的汉奸;在资本主义的国度,她嫁给了一个共产信徒,面对命运的拨弄,她的传奇背后满眼凄凉。

11年后,瘫痪的丈夫去世了,张爱玲过起了与世隔绝的生活,她拒绝给所有的熟人回信、拒绝电话、拒绝见客,没有她所追求的爱,没有她曾过眼的繁华,她只是静静地活着。1995年9月8日,张爱玲一个人在纽约的公寓孤独地离去,恰逢中国的团圆节日中秋节,传奇在寂寞中拉下了帷幕。

阳光传奇,快乐相依

文/梦海晴空

题记:撷一抹蓝色的阳光,点亮生日的烛光,约上快乐,书写阳光传奇。相遇烟雨,快乐无比,值此生日之际,祝你幸福!

时光老人的脚步匆匆,记忆长廊的足迹串串,紧追那一抹蓝色的阳光快乐的脚步,在特别的日子里许下真诚的生日祝福,愿我的朋友满载四面八方的祝福,为自己的生日增添一层亮丽的颜色。

阳光似火,温暖朵朵。看着好友不断更新的空间日志,那一篇篇热情洋溢的生日祝福提醒着自己,好友生日将至。记忆中的某个画面突然苏醒了,还记得去年生日之际,为了不让自己过上一个孤单寂寞的生日,冒昧地请求阳光为自己写篇生日贺文。突然的请求并没有遇到想象中的拒绝,相反的,阳光二话不说地马上答应了。没有多问一句为什么,为什么素昧平生的我,会对他提出这个请求。

聪明绝顶的他,在几次接触后,便清楚地摸清了我接近他的理由,也毫无保留地对我提出的问题细心作答。这让我对他的好感瞬间上升了不少。

认识阳光,纯属意外。无意在朋友的朋友的博客里看到阳光为她精心写就的生日贺诗,不多不少,刚好十首。无巧不成书,不久后,便与阳光相遇于烟雨,继而看到他为那位幸运的女子写的生日贺文。看着情深意重的文字,看着十全十美的心意,我对朋友取笑道:“你怎么比得上他的痴情,你凭什么去破坏人家的感情?”做为一个女人,我为那位幸福的女子而欣慰:“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事实证明,有的女人也是喜新厌旧的。看着被人捧在手中疼爱却不懂得珍惜的女子,重新投入另一个人的怀抱,我真不知道是该为她庆幸,还是该为她感到悲哀。正因为这段算不得上故事的故事,我与阳光有幸结缘,相遇于烟雨,继而相识于红尘,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

无论阳光在别的女人面前是如何的出色,如何的帅气,在我眼中,他就像熟识多年的好友一样,不分性别,不分年纪。若要算年纪,他当我的弟弟是绰绰有余,虽然看上去,他比我高出许多,但我为自己为多出一个弟弟来而感到骄傲,不管他如何抗议,我始终坚持他是我的弟弟。基于这种情结,我是希望他过得快乐的,能够遇上自己的真爱,幸福地度过余生。

阳光似火,温暖朵朵。这是阳光给我带来的最初体验。每次相逢,总能得到他亲切的问候,每次遇挫,总能得到他理解的安慰,每次过节,总能得到他意外的祝福。这种情谊很真,真得仿佛触手可及,这种情谊很纯,纯得好像江里的水。与阳光相识,就像与温暖相遇,感受到的总是满满的温馨与快乐,这种感觉真的很美好。

阳光若水,在烟雨留下一段情事。那散发着玫瑰香气的文字,那融合着雪花晶莹的爱情,那渗透着蜜糖气息的故事,总是令人为之陶醉,不禁驻足。

柔情似水的阳光,多情敦厚的阳光。不曾刻意去追逐阳光的脚步,却总在阳光出现的角落,默默地关注。作为朋友的他,对待自己的朋友热情大方,对待每一个相遇的朋友真诚有加。对于这样真性情的男子,我想没有人会拒绝他的友好相待。远远地,望着阳光身边出现的一个个女子,好奇的目光再次盯紧他,到底他是一个怎样的男子?

其实如果细细观察,可以发现阳光笔下的女子多种多样。他有时会语重心长地劝慰迷恋自己的年轻女子要专心学习,不要因为爱情而影响工作;他有时会真情实意地为好友的女儿送上浓浓的生日祝福;最让人感动的是他对爱情的无悔追求。那一段若水般清纯的爱情故事,像雪花一样透亮,不问身边的风花雪月,不管红尘的黑白是非,令人忍不住想要为他送上美丽的祝福,让阳光若水能够在烟雨的情海里独醉。

阳光若水,看着他一点一滴地折叠自己的情丝,只为一个女子停下漂泊的脚步,四处为她奔波,陪着她到处玩山玩水,与她分担解忧,真的为他的情深意重而感动,也为那位幸福的女人而感动。

常常自问,如何才能让手上的爱情永远保持新鲜,如何才能让心中的他永远保持眷恋?事实证明,爱情不是一个人的单选题,而是两个人同时进行的双项选择,如果只靠我一个人的努力,是无法让爱情之花永远鲜艳的,如果他真的爱我,就不该让我老是追着他跑,或许,我该坐在原地等待他追过来。就像阳光疼爱他的知己一样,哪怕千山万水也会勇敢地跋涉过去。

阳光若水,烟雨共醉。真诚的祝福挂在阳光上,千丝万缕地照给你,我的朋友,愿你永浴爱河,幸福欢乐!

阳光一抹蓝,烟雨一幕蓝。红尘相遇,快乐几许。

看阳光在烟雨红尘飘落,洒下缕缕温暖,辐射红尘千万家。小小的他,多才的他,痴情的他,千丝万缕的阳光为他渡上了一层平易近人的颜色。烟雨为他披上了一件温暖贴心的外衣,留住他到处流浪的足迹。

烟雨纷飞,文友同醉。是谁在迷蒙的文字田园里轻吟紫陌红尘中的种种情事?是谁在绰约的诗路花雨中长弹若水情海里的片片真心?只要用真情去播洒阳光,就能收获到温暖四射的祝福。默默地站在阳光背后,静静地看着他露出满足的笑容,这就是做为朋友最快乐的事情。

从阳光若水的故事里走出,无端地感动。有情人能成眷属,那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情。看来阳光的选择是明智的,理想的,正确的。做为旁观者,看着浪漫满屋的一对有情人,心中只有无尽的祝福及羡慕。

掬一把阳光,放进真诚的祝福,点缀在生日的烛台,让浓浓的快乐陪伴你度过难忘的生日。相约烟雨,快乐阳光,愿你今后的日子都充满阳光,充满欢笑!

〔10月17日是阳光小张生日,谨以此文献给他,祝福他生日快乐,幸福满衣!〕

在伸手不及与遥岑远目之间

文/唐悦之

自直立行走以来,人就认为脚踏实地才算妥帖安全,这么着安安稳稳走了一阵子,看着高翔的鸟儿,人又有了新的想法:太接近于地了,终不免刻板无趣。在直立行走数十万年之后,人发现脚不踏实地的忐忑居然是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须。比如飞。飞与跳的区别是,是否持续地较长时间地脚不沾地。对人来说,适宜的高度很重要,飞得太高太久就有坠落摔死的危险,这种危险当然要绝对回避,足够产生兴奋、尖叫的高度就可以了,那只是小小地、小小地离经叛道。据说这个最适宜的高度是离地两米,再高就入侵了神的领地。人的得意、愉悦、浪漫、甜蜜、惶恐、忐忑、思念、离愁等等,一切微妙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情感,全都悬浮在这离地两米左右的空间里,优哉游哉,它们在这里是如此舒展、纵情。它们在这个空间里纠缠、缱绻、翻腾、酝酿、绵延……

“传奇”就是悬浮在这个空间的念想。所有的传奇都悬浮在伸手不及与遥岑远目之间,都充满脚不踏实地的澎湃激情,都在心急如焚中峰回路转。

在明朝,“牡丹亭”并不是一个建筑,而是、根本是一朵有着国色天香并正值怒放的花,她在春天里做着梦,出生入死、死而复生地游走在梦想与现实之间,奇异地将一段不知所起的爱情演绎得一往情深并且还修成正果;淘气的燕子无心衔去的红叶,可以惹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柳暗花明地成就才子佳人的情缘;断线的题诗风筝,错点的鸳鸯,看似误入歧途的遇见,也都能阴差阳错地歪打正着得出大团圆的结局。这些都是传奇。

当然,传奇并非只是在简散的民间,只是在《牡丹亭》《燕子笺》《风筝误》的文人故事里,等级森严、礼仪繁复的皇宫城里,同样上演着动人的传奇。

“长大了,我要娶阿娇姐姐!我要造一座黄金的宫殿给阿娇姐姐住!”说这话时的汉武帝刘彻还不是一个能担当的男子汉,充其量只是一个口无遮拦的小屁孩。但是“金屋藏娇”的传奇让一切孩子的狂言都被记忆为插上翅膀的理想。任性的阿娇在金碧辉煌的屋子里没有想到这些黄金只是“长门赋”的润笔,阿娇不是现代那类愿意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在单车上笑的拜金女孩。所以“忽寝寐而梦想兮,魄若君之在旁。惕寤觉而无见兮,魂迋迋若有亡……”阿娇整天悬浮在空中,无法落地,有一天她看到悬浮在抑郁中的自己慢慢消散,终于再不能回到地面。

两个悬浮的目光隔空相对,瞬间将两个凝结的整体解散、悬浮、交流的状况叫做一见钟情。这样的概率可不高,不知要在佛前修炼上多少个五百年?李隆基与杨玉环初见时就发生了这种情况。如果没有李隆基的热烈执著破坏,杨玉环与太子李亨的日子也照样过得和和美美,就像这世间大多数的夫妻并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习惯,因为懒于改变而白头到老。但是,毫无疑问杨玉环在李隆基那儿感受到了无限的爱的激情,那种让别离与生死相关联的极限感受。得来不易才有趣,曲折难就才难以释怀。在芙蓉帐暖春宵之际,在夜半无人私语之时,如何知道有花钿委地无人收的凄凉!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恨的不是再不能执子之手的触觉,恨的是再不能有相看泪眼的温暖或相视一笑的灵犀,恨的是再不能在共同的伸手不及与遥岑远目之间的空间里一起悬浮。

武帝与阿娇、玄宗与杨玉环,还有顺治与董鄂妃,在至高权力的逼视、压制和放纵下,宫城里的传奇绮丽而奢靡,冷酷而善变,缜密而迂回,皇宫里的爱情传奇总伴随着政权的此起彼伏。隔着光阴去回望,才发现传奇的结局并不相同,比如民间的传奇最终都归结于圆满,而皇宫里的传奇结局都充满忧伤。在宫廷里,悬浮着的政治理想比爱情梦想更加密集。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的宏图大业,周公、商鞅、张居正、王安石的政治蓝图,大业、蓝图与梦想相互背离,互为负累,所有与皇宫有关的爱情都湮灭于权力的争夺,正如废立兴衰的皇权、政治的风云雷电止步于情爱的风花雪月。

尽管人人都争着去那个最适宜的脚不踏实地的高度,但是,不得不承认:悬浮是一件需要技巧和机缘的活儿,特别是在那个高度遇上你自己或者遇上你期待遇上的那个悬浮物。

生命的传奇

文/清风明月_31428

一个人,能够流传的并非丰功伟绩,而是一种精神,或者刻骨铭心,也或者如风一般在我们心头掠过,卷起一阵风沙;然而竟有如此的精神深深的印在我们的心底,抚慰荒凉的心灵,然后,它变成一缕青烟,渗入到我们的骨髓中,变成了心灵支架的一部分,毋庸置疑,雷锋精神便是其中的一部分。不是那样的惊天动地,也不是那样的浩浩荡荡,它就是如此的轻盈,这样,我们便得到了一份欢愉,总是在不禁意间,在我们的心灵中贮满温暖,使之充实,人生如此,便活出了意义。

我真的无法想象,要是丢了这样的精神,我们将会怎样。我知道,有的人的心灵变得空虚,仿佛是失去了什么似得,有的人会变得脆弱--连支架都不再完整,难以想象这人是如何支撑过来的。我也知道,在心灵的支架不完整的时候,总是有一些东西会趁虚而入,蛊惑着心灵,然后悄无声息的改变着那里的一切,哪怕外表如何的光鲜亮丽,也始终遮挡不住内心中那令人畏惧的寒流。善恶只在一念间。

有一种传承的形式叫做“薪火相传”,指的是一根火柴的末端连着另外的好几根火柴,这样,当前面的火柴即将燃尽的时候,就有另外的几根火柴被点燃,就像这样的延续下去;试想,点点的微光一脉一脉地传承下去,“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就在时光的流逝中,岁月的积淀下变成了现实。这样的传承不知道会点燃多少希望,带来多少光明与能量;而我又愿意将这精神当作是小溪中的涓涓细流,远远的听不见任何的声响,看不见奔腾的气势,而只有当我们靠近它时,才顿时领略到汩汩小溪的音律,朴实无华,那缠绵的溪水,奏响了生命的乐章,激荡着我们的胸膛;殊不知,岸边的嫩苗正被这溪流潜移默化的滋养,生命的传奇,悄然奏响!

妈妈的传奇

文/程娟

气昂昂,硬朗朗,有力地甩着胳膊,好像一直迎着太阳走去——这就是我妈妈的背影。

说起我的妈妈,毫不夸张地说,是一个爱的传奇,一个医者的传奇,一个情的传奇。

妈妈1947年8月出生在凤翔县城北乡一个小村子,满4个月她的父亲得天花死了。家里的长工经人说合,当了妈妈的后爹。这个后爹就是我小时候黏着不放的外公,他给妈妈起了个美丽的名字“绒娥”,视为掌上明珠。小时候妈妈一直害眼疾,外公就带她去5里地以外的老家,叫自己的中医哥哥给妈妈看病,去的多了,妈妈记住了不少味草药,等妈妈长到14岁,大队的医疗站缺个抓药的,外公就让妈妈上了班。

1965年那年,妈妈刚18岁。一天,邻村一位在西安的部队已提干为指导员的解放军来村里相亲。妈妈一听外婆提起心里就再也不能平静,早早从大队医疗站跑回村,穿上自己心爱的紫花格子衫子,挤到人群最前面看解放军。那解放军跟妈妈一对眼,眼睛就再不离开妈妈了。第二天一大早他跨进妈妈家门求亲。就这样,妈妈选择了爸爸。爸爸在连队是个诗人,写了不少诗在连队传唱,一天他对妈妈说:“给你起个新名字,叫秀霞好不?”在爸爸心里,妈妈该是多么美丽的一片朝霞呀!

从此妈妈的大名就叫“秀霞”,像一朵祥云陪着爸爸当兵、转业、在县上当局长、部长,退休后又一部部着书,从容地向百岁走去。

妈妈跟药打了一辈子交道,从老家的大队医疗站到公社医疗所,从地段医院再调入县医院,从县医院大药房换到夜间值班小药房。她先是个抓中药的,后调入西药房,努力学习一步一步考取药剂师职称。更重要的是,她从中锻造出了一颗博大的医者之心,在县医院工作的近30年里,她成为县城北乡父老乡亲眼中的救命拐杖,亲朋好友眼中的救命菩萨。

“砰砰砰”,刚端起碗或者关灯睡下,门就急匆匆地被砸响。这时候我们家个个明白,北乡又有乡党来看病了。妈妈“唉”地答应一声就跟着乡党上医院去了。“唉”一个字那么清脆响亮,成为了我们家门上最常发出的音符。

妈妈的家在县城以北20里地以外。在大队医疗站抓中药,七八个村的乡亲们吃的每一粒每一丸药都从她的手中发出,乡亲们都亲切地夸她是“清水河的鸭子”——好亮堂的女子!到了公社医疗所,西药中药她一个人管,更多的人记住了她唱歌一般的声音。此后她调到地段医院,医院里有从上海、西安和县城下乡来的好多位医生,黄姨的美,张姨的认真,蒲姨的热情,鱼大大的严厉,不光他们的医术,他们的人格深深地感染着妈妈。她一口一个“老师”地叫着,知道了外面精彩的世界,也记住了不少他们开出的药方。

我心中总记着县医院那排平房最里头的夜班药房。小时候我恨那儿成了妈妈的家,经常我们一家人要到那里相聚,或给妈妈送饭。四五个平方米的样子,支着一张桌子一张床,浓浓的消毒水的味道。在这个药房里,妈妈一个人坚守不少于10个年头。我不解地问:“妈妈,值班为什么老是您?”妈妈说:“谁都能找到我呀!”

哥哥说,他永远不能忘的是妈妈的那个眼神。哥哥从外地上大学回家休寒暑假,一进门,妈妈就一直跟在哥哥身后不远,脸红扑扑的,盯住哥哥看,一旦发觉被哥哥发现立即小鹿似的躲掉。19岁就怀孕生子的妈妈,好似在看自己最骄傲的作品。后来,我发现,这眼神不光给了自己的儿子女儿,也给了一个个不断长大外出求学参军打工的侄子外甥,给了自己的儿媳女婿、侄媳侄婿,孙子外孙,这眼神跟着我们这些晚辈走南闯北,成为了我们家族一生佩戴的吉祥符。

妈妈之后,外公生有三子一女。外公去世早,她照顾他们上学、工作,娶妻生子。她深深地知道知识可以改变命运,走出家门才有出息。她把心思早早地用在弟妹的孩子身上。如今大弟家的老大参军转业在北京、二弟的儿子在新疆开了超市,三弟的老大干劳务输出也挣得了一份家底。特别是对自己唯一的妹妹,她吃一口好吃的穿一件新衣也要分妹妹一些。妹妹的大儿子中专毕业如今在北京顺利开办了公司,二儿子参军归来也在宝鸡开了自己的店。

“这都是先人积的呀!”看到妈妈家一户一个顶梁柱,乡亲们这么说。对妈妈了解多的人却这么夸:“人家家里有位活菩萨哩!”

是的,谁都有妈妈,妈妈就是我们的活菩萨。我的妈妈在我们的家族,是一个传奇的活菩萨!

时光册页里的传奇

文/积雪草

上下五千年,那些永远不老的爱情,那些永远不老的女人,那些永远不老的传奇,始终存续在线装书里。你看或不看,它都在那里。你喜欢或不喜欢,它都在那里。

轻轻翻开《诗经》,慢慢抖落时光的尘埃,祭祀、风俗、劳动,一个个生动不朽的爱情故事,一个个原生态的女子或男人,就那样生动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带着两千多年前周代礼制刚刚完成之初的烙印,带着原始的温度,质朴、生动、温馨、美好、热烈,呈现给我们一幅幅经典的爱情画卷和热腾腾的生活场景。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这首歌谣意境唯美,底色亮丽,大片的芦苇摇曳生姿,滴滴的白露凝结成霜,心中想念的人就在水的另一方。想要逆着河流去找她,可是道路又险又长。想要顺着河流去找她,怎奈她站在水的中央。

两千多年前,男人追求女子那种最初的心态浑然天成,没有附加条件,没有功利之心。心仪的女孩,宛若站在水的中央,影影绰绰,超凡脱俗,美丽天成。无论自己怎样努力,都无舟揖可以抵达,把男人追求女子那种隔山隔水的迷茫心态描摹得淋漓尽致。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翻开《唐诗三百首》,白居易笔下的叙事长诗《长恨歌》,大气、浑然,把一阙千古的爱情绝唱描摹得荡气回肠,把我们带回到一千多年前的大唐,“安史之乱”断送了一段千古帝王之恋。

其实帝王恋是最不被看好的恋情,因为帝王的爱情太随心所欲,六宫粉黛都是帝王的选择,对一个女子倾心一时,又怎么会倾心一世?抛开其它因素不提,李隆基钟情杨玉环倒是一生一世,直到她最后被迫离世,这一段线装书里的爱情,可谓惊心动魄,让后世之人念念不忘。

时光冉冉回溯,线装书里的爱情还有很多,在浩淼如海的文字世界里随处可见,比如李清照与赵明诚的相知相守;比如纳兰性德悼念亡妻的掉词;比如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一曲凤求凰……

线装书里的女人,不管是怨恨的,还是欢喜的;线装书里的爱情,不管是悲情的,还是缱绻的,都是岁月遗留下来的精髓,所谓沧海遗珠,正是如此,那是温暖我们、慰藉我们的食粮。

苍茫烟雨,涣涣光阴,不管滤走多少尘事,都能闻到一缕淡淡的幽香,从古雅的线装书里一阵一阵袭来。那些美丽的女子,或智慧、或优雅、或聪明、或勇敢、或坚强,在时间的长河里,在长长的人生之旅中,散发着幽幽的光芒。

也曾欢喜,也曾忧伤,为那些女子曲折的命运,为那些女子多舛的人生,为那些不朽的爱情,但更多的却是幽思暗发。那些暗淡发黄、唯美忧伤的画面,被定格成一幅幅经典的时光画卷,在想象中飞翔。

一枚风干的花瓣,它不是夹在书里,而是夹在时光的册页里,透过岁月的烟尘,泛出淡淡的幽香。也许它的光泽不那么靓丽,也许它的香味不那么幽远,也许那个传奇或故事,不再如管弦急雨,不再如江河涛涛,但那些散发着纸墨馨香的温情,经过时间的淘洗,像一枚枚精致的贝壳,被海浪遗留在海岸上,成为我们心中永远不老的记忆。看别人的故事,流自己的眼泪。

那些有内涵、有丰骨、美貌与柔情并存的女子,惊艳了时光,柔软了岁月,在尘世的沧桑里,用不老的容颜和过人的智慧,成为一个又一个不朽的传奇。

雨,锦瑟流年

文/艾娟儿

天,微凉,雾蒙蒙中飘着纷飞的雨,雨丝细细,洋洋洒洒。一阵秋雨一阵凉,屋前的梧桐在空蒙里逸然孤独,斑驳的叶被雨水浸透,清晰的叶脉铺展在一片明黄黄的枯叶里,春华秋实,它的生命也曾从一抹嫩绿到苍翠,到现在孤零零的挂在枝干上摇摇欲坠,它的归宿始终是那一片黄土,它的宿命终究逃不过零落尘泥碾作尘。

喜欢在雨季捧一杯清茶停驻窗前看一场清冷。窗外没有丁香一样的女孩撑着油纸伞带着满眼的愁怨,只有冷清清的街道被雨水拍打激起浅浅的浪花,道旁的香樟在秋风里轻轻摇曳。这样的世界是清、静、冷的,容易勾起思绪翩翩,容易唤起往事幕幕。

手机从未闲置过,将它安然的放在的一隅,不经意的拿起便发现它从不孤独,满满的祝福和关心的问候溢满其间。诗经关雎中“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简单的几个字便将人间的爱情解说到极致。美丽的女子,谁都喜爱。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知道有人在无数个夜里无眠的思念,我只是静默,很多故事周而复始,如出一辙,似乎世间所有的感情都是从这一步开始,刻骨铭心的思念。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爱情,经历过,伤痛过,懂了,也就淡然了。我只是用一种云淡风轻的态度等待另一场花开荼蘼,你来,我珍惜,你走,我淡然,不期盼,不强求,不悲,不喜。

青色的烟雨,招来落寞的惆怅,如花美眷,只为这似水流年。如果可以,我愿用一生的桃花换一个对的人出现,将我的所有悉心珍藏,从此殷殷红豆,只为一人弹奏,翩翩红袖,只为一人舞尽。叹,绝代风华,只是一场美丽的错误。

那些在生命里出现过的美丽如花开花落,最终成为记忆里的一片芬芳,相识、相遇、相知、相爱却得不到相守。缘来缘去缘如水,相信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前世得不到完满,今生还要错过。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人世繁华,却用遗憾描绘一种绝美,难道真的只有在失去的一刻才觉得珍贵。才子容若与表妹的美丽邂逅只不过是昙花一现,一道圣旨便让才子佳人两地相思两处愁,哪怕容若历经重重磨难只为再见表妹一眼时也只能远远观望,竟不能通一语,怅然而出。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倘若一切都如初见般甜蜜、温馨、快乐,哪会有班婕妤被弃,退居冷宫,本应是相亲相爱的人,却落得相离相弃。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如此信誓旦旦,海誓山盟,终究是一场誓愿。马嵬坡赐死,美人含泪香消玉殒,妾诚负国恩,死无恨矣。惜,绝代美人,魂断马嵬坡。无怨亦无恨,沧海桑田,世事难料。秋风冷冷的吹过,锦瑟的流年在远古里演绎着动人的传奇。

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有些人,爱着爱着就淡了,有些人,想着想着就忘了。不明白两条平行线相交后会渐行渐远,有些人会在不知不觉中失去联系,彼此各安天涯,缘聚缘散,任我紧紧的握住双手,也抵挡不了命运的安排,哪怕心中有无数个不愿意,也只能笑着挥挥手,带着感恩的心珍藏曾经的拥有,不悲戚,不怨恨,带着满满的祝福且行且珍重。深深的体会着,你若安好,就是晴天。

每个人在岁月里总是经历过才明白那些传奇的故事。痛过了,便坚强了;跨过了,便成熟了;傻过了,便懂得了适时的珍惜与放弃。总是在失去了什么,才能学会珍惜什么;总是在碰了壁,才能学会改变什么,放弃什么;总是在疼过之后,才能学会做一个全新的自己。

人生,就是一个传奇,演绎着无数悲欢离合、动人的故事。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逆着光伸出五指,鲜红的甲油在指间跳动。不知何时喜欢上这种明艳艳的色彩,只需轻轻一抹,便显出极致的妖娆与妩媚,如滴着血的火红玫瑰,疯狂而热烈,想要贪婪的吞噬一切美好。

锦瑟流年里,不埋怨谁,不嘲笑谁,也不羡慕谁,阳光下灿烂,风雨中奔跑,做自己的梦,走自己的路。一路的风景,微笑着去欣赏,一路的过客,淡然从容的面对,一颗心,只为一人等,一段传奇,只为一人演绎。心,安之若素,如此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