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乡的文章
关于故乡的文章(精选19篇)
思故乡
春节是中国人重要的传统节日,家家户户都隆重欢度,现代生活更给春节增添了很多时尚因素。但在我们家,过年还真有一个老传统习俗,坚持了几十年,从来没有改变过。从我小时记事起,我们家过年有一个传统,就是大年三十中午一定要吃一道特殊的饭菜--大烩菜。菜,只有一个,大烩菜;主食,永远只是大馒头。现在经济条件好了,大年三十中午的大餐仍然还是这一道菜。
大烩菜的食材再普通不过了,做法也非常简单。无非就是把大白菜、白豆腐、粉条、黑蘑菇以及熟猪肉片等加上油盐酱醋及其他佐料炖在一起。我觉得小时候大年三十炖的大烩菜出奇的香,记得当时大人们忙里忙外,灶膛里劈里啪啦烧着棒子桔、棉花柴,灶火苗呼啦拉的直窜,屋里烧得乌烟瘴气,大家呛得鼻涕眼泪,但大铁锅里冒着的热气飘着的肉香强烈吸引着我们这些垂涎欲滴的小孩子,真香啊,现在回味起来仍然很香。
我的父母都七十多岁了,离开老家几十年了,几十年乡音不改;很多生活习惯始终不变,过年一定要吃大烩菜,不吃大烩菜就不算过年,这些坚守很固执。父母说这些传统在老家肃宁县世世代代传了多少辈也没有改变过,我们也不能改。不知道肃宁老家的人们现在过年是否还在吃大烩菜,我们家一直在坚持。父母的这份坚守不仅固执,还很虔诚、很痴迷,也很享受。
多年来,到了冬天父母隔三差五就给我们炖一锅大烩菜,母亲说大白菜养人,怎么做也好吃,吃多少也吃不出毛病来。全家对大烩菜情有独钟,就连我们的子女在我们的熏陶下竟然也爱上这道美食。日子越过越好,平时饭桌上少不了鸡鸭鱼肉、生猛海鲜,大家并不稀罕。大烩菜最受欢迎,每次做得最多,仍然吃得一干二净。虽然平时经常吃大烩菜,放得食材也越来越好,但是奇怪了,就是大年三十的最香。每到快过年了,孩子们就吵吵嚷嚷一定要吃姥爷炖的大烩菜,说姥爷炖的大烩菜那叫一个绝,就是香!每逢此,父亲乐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儿,脸上的皱纹儿里溢满了满足和享受。
过年吃大烩菜在我们家已经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重头戏。腊月二十三小年一到,父亲早就把炖烩菜的各种材料准备齐全了。大年三十这天,平时忙工作的、忙上学的、忙外出的、忙加班的,今天都不忙了,都忙着赶回家来,全家一定要齐聚一堂做大烩菜吃大烩菜。你看吧,虽然只做一锅菜,由于材料用得多,全家总动员,忙得不亦乐乎。择菜洗菜切菜炖菜的,炖肉的和面蒸馒头的,刷锅洗碗扫地的,看电视磕瓜子唠嗑的;厨房里、餐厅里、客厅里你出我进,锅碗瓢盆、叮叮当当,加上孩子们嬉笑打闹放放鞭炮,小狗再凑个热闹跟在你屁股后头团团转,热闹非凡年味十足。
等每人一大碗热气腾腾香味扑鼻的大烩菜端上桌,一家人围坐在一起享用这道美食,这出戏就算到了高潮。父母每次都说吃得越多越有福,于是孩子们你抢我一块瘦肉,我咬你一口馒头,争着劝着抢着再盛一碗大烩菜,再吃一个大馒头。全家人吃得狼吞虎咽、吃得满头大汗,吃得肚子溜圆、吃得热火朝天。过年,其实过的就是这份气氛,要的就是这种感觉。这顿饭菜不仅仅是一顿饭菜了,它是亲情的一次团聚,是亲情的又一次浓缩和提炼,是亲情的再次重温和体验。亲情在这一刻得到无限制的延伸和扩大,复制和叠加;亲情在亲人间肆意的蔓延和泛滥,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幸福的真实质感和温度。做大烩菜、吃大烩菜不再是一家人过年欢聚的仪式,而是一种精神寄托和感情归宿。这里揉进了很多感情因素,有父母对子女小辈的温馨疼爱,有子女对父母老人的温暖孝顺,有姐妹之间的手足情深,更有对今天美好生活的感知感恩和对灿烂明天的憧憬期待。
我知道,在父母心里,全家人聚在一起热热闹闹做大烩菜吃大烩菜不仅是团聚,更有不解的心结。父母已经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越是离乡人越是思故乡,他们有特别浓烈的思乡情结,那一片故土在他们的心里已经扎下深深的根,刻下深深的烙印,融在血液里,长在骨子里,化在灵魂里。老家的老宅子、那口老水井、那棵歪枣树,村边那条蜿蜒泥泞的小路,随着时代的变迁都不复存在了;还有那些儿时的玩伴,有的音容虽在但已离他们远去了。思乡是痛苦的,也是享受的,父母经常给我们讲那些过去的故事,一遍一遍,不厌其烦。每讲一遍,他们似乎就又回到了老家,回到了从前。我知道,那一片故土是他们贫穷的出生地,是他们艰难成长的地方,那里有他们的魂,是他们的根。
我慢慢懂得了父母为什么几十年乡音坚决不改,为什么很多生活习惯始终不变,为什么过年一定要吃大烩菜,为什么对家乡念念不忘,他们是以自己特有的方式,默默地表达对老家悠悠的思念和怀恋,对生养他们的亲情故土深深的敬仰和崇拜,更是对永远逝去的沉沉的祭奠和缅怀。
从父母的每一句乡音里,从每年大年三十大烩菜的香味里,我感受到父母用这种特有的方式,向我们默默传递着故乡依稀的信息,维系着渐行渐远的故乡情愫。我虽然不会说乡音,也很少回次老家,但我从小喝过故乡的水,我的记忆深处有故乡永远的影子,虽越来越模糊,却永远挥之不去。
思故乡,故乡永远在;在心底,在梦里;故乡是乡音,是父母稀疏的白发和步态蹒跚的背影;故乡是流淌我终身的脉脉热血和恋恋衷肠。
父亲的期望
文/桔乡诗雨
想回故乡却又怕回故乡,日思夜想的亲人和青山绿水画面,一直是我离开故乡后的思念。2000年正月在收到父亲病危的快递时,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每月的书信中只字未提爸爸身体欠佳,他把对文化知识的渴求给予我,一直希望亲眼目睹我生活的环境,年仅57岁的父亲,不会就这样倒下!爸爸,你不能也不可以丢下我,我在心里默默的祈福千万次的呼喊!
船停靠在码头,这是我离开故乡后十年间第三次回来,岸上没了前两次亲人接船的身影,心咯噔往下沉,沉得疼痛。浓浓的乡音里“妹,回来看你爸爸啦?那么好的一个人怎么就得了肝硬化?”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加快步履,夕阳下的黑桃湾龙门口,看见靠着垫椅上爸爸看着龙门口,随后揉揉眼睛,他是不相信我出现的身影吧?随即那双手想撑着椅子的力量站起来,强忍泪水看着爸爸浮肿的大肚,蜡黄的肌肤,瘦骨嶙峋的脸庞,握住爸爸似柴的手,是爸爸先抓住我的手在摸着我的手,表情上挂着淡淡的微笑:“路上累了吧?我又看到你了。”那故作安定轻松的神态掩藏不住病痛和对我的想念。
四方桌上的晚饭很丰盛,摆满了我小时候最爱的菜肴,母亲说这些都是遵照爸爸吩咐做的。晚饭后陪爸爸一阵,他又讲起当年在团队因目不识丁未能填写去飞机场的申请表一事,这是爸爸第三次说给我听。第一次是在我七岁那年因为爸爸贫血病和才几个月的弟弟没人照看不能顺利上学,要求我克服外在的各种困难,必须上学读书识字;再次是因为生活环境诸多因素我不得不离开中学校园,爸爸说社会就是大课堂,生活要在不断学习知识中才会做人做事;这一次爸爸说学习不分年龄阶段,没有谁生下来就是天才,要求我业余时间看书写心得。回忆起读书后爸爸要我教他写字,慢慢的爸爸能把乡农技站发给关于柑橘的栽培、管理等书看透,乡亲们常常问些爸爸关于柑橘病虫害防治和修剪嫁接的技术,曾开玩笑说:“爸爸,你当一名党员就这样忙碌值不值啊?”爸爸当时摸着我的麻花辫子说学之所长,用之所长,学习是为了自己也是能为大家力所能及的做点事情何乐而不为。当时我心里很是狐疑,这叫什么歪理啊?一到爸爸嘴里都成哲理似的。如今我明白了,学好知识就懂得去学做一个人。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父亲拉着我的手,摸着我的脸,再次劝说我回北方,说什么也不肯再让我多陪他几天,不许我在耽误孩子的学习,“回去要想法搞活搞好经济,给孩子们一个生活和学习的好环境。”听着爸爸有气无力的声音,心知肚明这次的告别将是永别,知道我打小倔强的性格:“你先回去,等我身体好些就去看看你生活的环境。”其实我明白爸爸一生中总是在希望,希望我过得好,希望我在人生路上用知识武装头脑,活出自己的精彩。爸爸,你养育我长大,还未来得及报答你的生养之恩,不要走,我会证明给你看的,一定,答应我,不要走,心里不停地说。
爸爸发黄的眼睛里满是期望,却没有了前两次离别时的恋恋不舍,岸上挥手说再见的画面多想重复出现,宁愿眼角上挂着的不舍泪珠,也不愿爸爸今日眼中那份宁静坦然的目光把我的念想击碎。我头也不敢回的在爸爸的一路平安中走出堂屋走出龙门口,我怕爸爸看到我的眼泪,知道他希望我坚强勇敢面对生活现状。
知道这一别会成永别,曾经南北相望,命运使然,让我们今生是父女,却南北各方,没能在有生之年厮守你身旁,遗憾愧疚时时伴着我对你的思念,假若有来生,爸爸,我还做你的女儿。
爸爸的手在我心中一直不曾松开,他拉着我在人生旅途满满地行走,深沉而柔绵,绵绵的爱和期望陪伴岁月间。
故乡的救济粮
文/茶乡组织(向卫华)
在故乡,救济粮又叫救命粮,是火棘的乳名,就像“大二佬”“二华华”是我的乳名一样。乳名常常能唤起人的情感回归,一想起救济粮这个名字,我就感觉到了故乡的心跳,感受到了故乡的味道,那心跳和味道虽说遥远,却挥之不去,因为我和千千万万个曾经历过漫长饥饿岁月的人一样,对它怀有深厚的感情,可以说它已经渗透到我的血液和骨髓里,成为我的生命一部分。
救济粮不是“粮食”,而是故乡山野里的一种野果,属于蔷薇科中的常绿灌木或小乔木。记得儿时的故乡,河坝、溪畔、草坪、山坡、田边、地头……到处都有救济粮的身影,一树树的、一坡坡的、一山山的……初夏的时候,满树繁花,洁白如雪,在绿叶的映衬下显得清纯而高洁;入秋后,果实逐渐变成桔红乃至深红色,灿烂夺目,光彩照人。救济粮挂果耐久,直到深冬还在栖在树上,到了下雪天,在冰天雪地里就像一把把火炬高高擎起,就像一团团火焰漫山燃烧。于是,救济粮成了故乡的一道风景。
儿时,我曾痴想呆想过:山野里所有能吃的野泡和野果,都是上苍赐给人间的珍品,可是为什么惟独只有它叫救济粮,把它归入粮食类,并且在前面还要加上“救济”一词?难道它真的能和粮食相比吗?难道它真的曾救济过人的生命吗?不然怎么会给它取个这样的名字?救济粮本来就貌不惊人,论个子,它很小,只有黄豆子大;论味道,也不属于香甜芬芳的那一类,可是却何以能博得这样的美称?直到好多年以后,当我默立在父母的坟墓前,想起儿时所经历过的苦难生活,想起那个饥荒年月,想起故乡亲人们常说的那句话:“你爹养你们几兄弟真的不容易啊!”我不禁潸然泪下,也才明白其中的原由:什么叫饥不择食,荒不择粮?世界上的好多事,自己没有亲生经历过,哪里会知道其中的酸与苦啊!
一颗露水一颗草。在那么艰苦的生活条件下,我之所以能活下来,救济粮和其它野泡、野果、野菜一样,是立了大功的。
儿时,因母亲去世早,我家的生活条件十分艰苦,一家五口全靠父亲每月16.5元的工资糊口,因此常常揭不开锅,只能靠包谷、红苕、南瓜充饥,并且时常没有柴火烧,真是度日如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于是,放寒假以后,父亲就到乡下各地去偷偷地买黑粮,所谓“黑粮”就是高价粮,做这种买卖的,如被抓到了是要坐牢的,可父亲实在是没有办法,总不能让儿女饿死吧。每次,父亲总是天没有亮就出发,天黑一阵后才归家,就是怕外人知道。父亲到乡下去了,我就和大哥到山里砍柴,每次都要砍几担柴,多余的就卖给学校食堂,所得的钱交给父亲去买黑粮。
有一次,天气阴沉,山路泥泞,远处的竹木、近处的花草,或青翠,或枯黄。我们到一个叫蛤蟆溪的地方砍柴,由于早晨只吃了两个红苕,几个臭屁一打,肚子里早已空空,肌肠“咕噜”“咕噜”地叫;到了中午的时候,我饿得实在不行了,便蹲在地上,捂着肚子哭,大声“爹——爹——”的喊。大哥看我饿成那样了,也掉了眼泪。突然,大哥指着坡上对我说:“老二,我们有办法了。”我往坡上一看,只见几蓬救济粮树在寒风中摇晃,树上挂满了红红的救济粮泡。于是,我从地上爬起来,跟在大哥的身后,穿过树笼,奔向山坡,大把、大把地摘救济粮吃。救济粮吃起来酸甜可口,还有些酥软,也就是方言所说的“面面的”。大哥劝道:“吃慢点,免得欠着!”可我哪听得了,直吃得肚子涨鼓鼓的,之后全身的劲也就来了。于是,就挑起柴担下山了,七十多斤的担子挑在肩上,虽不能说什么健步如飞,但而稳打稳扎,一步一个脚印……
“大人怕过年,小孩盼过年。”眼看就要过年了,按“粮油供给标准”,家里分得二十斤糯米,可父亲又没有那么多钱买回家,除了买糯米外,还要卖腊肉、豆腐、花生和糖果……同时,还要给我们每人做一件新衣服,父亲的想法很简单,别人家孩子有的,我们也应有,否则就会馋别人的,不能让人家笑话我们是没娘的孩子,“可怜天下父母心”。无奈之下,父亲只好到粮店只买了十斤糯米。当时过年流行打粑粑,所谓粑粑,那是过年除了猪肉之外最奢侈的年货。
没有办法,父亲只好把糯米舂成粉子,然后带我和大哥去山里采摘救济粮。我们爬到半山腰,就遇到一大片救济粮。隆冬时节,冰天雪地,天地白茫茫的一片。救济粮在冰雪里红艳艳的,鲜亮耀眼,整整齐齐地分列在两边,夹道欢迎我们。顿时,我们喜上眉梢,手舞足蹈起来,马不停蹄地采摘起来。救济粮经霜也不落果,直到冬天任严寒把自己风干在树枝上。那救济粮一树树的,一团团的,用手往下一摸,一大把救济粮就落到了背篓里。不到半个小时,我们每人采摘了一背篓救济粮。
回到家里后,父亲把救济粮也舂成粉子,和糯米粉一起,做成粑粑;为了能多做几个,吃得时间长一些,父亲做的时候,把每个粑粑都控制在相棋子那么大。做出来的粑粑的味道虽不怎么样,有一种涩味,但在那样的家庭条件和生活条件下,能有口吃的就很不错了;况且,这样的粑粑一直要吃到清明节。
救济粮不仅能充饥,而且具有消积止痢的药效,用于治疗消化不良,肠炎,痢疾等效果甚佳。有一次,那是冬天,学校到一个外单位举行活动,为感谢学校帮忙,外单位准备了一桌饭招待老师。开餐的时候,看着锅子里的辣子炒肉,父亲久久没有动筷子,旁人催道:“向老师,吃啊!这是专门招待你们学校老师的。”有个老师对那人悄声说道:“他家有四个孩子正等着他呢。”那人便装了一碗,对父亲说:“这样吧,你的那份就装到你的碗里,不过你就不能吃肉了,你也看到了,锅里就这么点肉。”父亲很自觉,始终没有动一筷子肉,只夹一些白菜、萝卜和豆腐吃。
散席后,父亲便把那碗辣子炒肉带回了家。此时,都已是晚上六点多钟了,饭早就煮熟了,是红苕饭,可因为没有菜炒,我们还没有吃饭,只好坐在门前眼巴巴地等着父亲回来。天渐渐地黑了,可父亲还没有回来,于是迷迷糊糊中睡着了。父亲一进门,我们就闻到了肉香,赶紧一骨碌爬起来,把父亲围了起来。父亲忙架锅子、烧火、热肉。因为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吃肉了,还没有等父亲将肉热熟,我就拿起筷子狼吞虎咽地吃起来,结果一吃下去就得了痢疾,跑了无数趟厕所,脚都跑酸了,还不见好,好几次,稀屎都快要漏到裤裆里了,好在厕所不远。
这下,父亲急坏了。可是,此时外面漆黑一团,可父亲也顾了那么多了,只好劈一块枞膏油做火把,在大哥的陪同下,到山里去采摘救济粮。那时,因为家穷,父亲为了节省钱,学了一点中医,每遇到我们生病时,父亲就给我们煨中药。大约十点钟的时候,父亲和大哥才从山里回来。此时,我已是全身软绵绵的,整个人都虚脱了,迷迷糊糊中,在昏暗的灯光下,父亲脸上和手上满是血痕,有细细的血珠子渗出来。父亲赶紧将救济粮磨成粉子,倒到碗里冲开水,调均匀后,一调羹、一调羹地给我喂。那夜,父亲一直把我抱在身上,只要我一醒过来,就又给我喂救济粮泡的开水。
儿时,正是这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救济粮,陪伴我度过了那段饥饿的岁月,多少次让我绝路逢生啊。如今,父亲已经离开我好多年了,可故乡的救济粮还在,仍然是山野里的一道最美丽的风景。在我的心目中,救济粮是一个伟大的名字,和母爱父爱一样的伟大,为我们撑起生命的天空。
 从容岁月带微笑,淡泊人生留美名。我常常想起救济粮那洁白的花,彤红的果;想起救济粮那响亮的名字。“忘记过去就等于背叛”!是的,我是永远都不会忘记救济粮的,不但不能忘记,而且还要感恩,除非我从这个世界消失,像父母一样化作一堆黄土。
母亲的故乡情结
文/秋绪
母亲对故乡和土地的情结,是那种深深的痕迹。而这种痕迹,与她一生和土地打交道是密不可分的。
今年有着83岁高龄的母亲,有着一副硬朗的身板,不是人们眼中的那种风烛残年的模样。在人们的眼里,母亲最多是个60多岁的人,人不但身体骄健利索,而且耳聪眼慧,总那么神采奕奕,充满活力。
打我懂事的记忆里,母亲一直是生产队上的一个耕作能手。她那时像许多的农村男壮力一样,什么农活都会做,而且田地和庄稼经她的手拾整,总会幻化出令人想象不到的效果,长出很好的作物。在那个物资贫乏的岁月里,母亲除了出工劳作,还要负责家庭。那时对于母亲来讲,远在县城吃国家饭的父亲几乎就是家中的一个外人,由于父亲根本照顾不到家,那么这家就得靠母亲这根顶梁柱支撑着。就这样,在岁月的俏无声中,在年轮的流转里,母亲含辛茹苦的操持着这家,让我们三姊妹上学读书,长大成人,直到我们都像离巢的鸟儿一样飞离了家,而这时的我们才发现,母亲她老了。
离巢后的我们,慢慢地在县城安定了下来,也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巢。这时,就都想着要把劳累辛苦了一生的母亲和已退休的父亲从农村老家接来县城住,好让二老享享晚年清福。可这样的好景不长,没几年后,父亲就过早的离开了我们,去到了另一个世界。
在父亲离逝后不到二年,母亲似乎就变得烦燥起来,便绝决地提出要回到乡村的老家去住。她说一个人整天无所事事,孤单寂寞得很,这种生活她很不习惯。母亲的这种举动让我很不理解,也劝不住。我不知道母亲她为何不愿同儿孙们一道享受这天伦之乐,为何不愿与我们一同生活在这繁华热闹的县城。然而,在她的坚定意愿下,我还是答应了母亲,就回到老家将那"年久失修"的老屋整修一番,这才放心地把母亲安置了回去,让她又回到了时时牵挂的乡村。
母亲回到老家后,日常虽有堂叔婶们关照,可我还是担心她的日常生活和起居,只是我的这种担心在后来的日子里成了多余。回到老家后的母亲,她不但比我想象中过得还要开心快乐,而且似乎找到了归宿,找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天地。这样一来,母亲又开始变得不安份起来,又去拾弄那些闲置已久的荒菜地。只是她不知道,那个远在县城里的我,每天都在为她的这种举动而担惊受怕,生怕她有什么闪失。在我的眼里,母亲她真的是老了,已不再是那个从前在田地里风采昭然的人了。然而,劳作了一生的母亲并没有停下劳作,骨子里的劳动本色,让闲不住的她又迷恋上了菜地。好像她这辈子离开了土地,她的生命也就失去水份和阳光,也没有了活力和光泽。
母亲一辈子都是个勤劳的角色,而这个角色也没有因年龄的变化而改变。最令我想不到的是,母亲的耕作技能还是那么一如既往,她的精湛技艺又那么淋漓尽致地施展在土地上。看着母亲把那些土垅拾缀得像豆腐块似的,而让它在四季里不断地诞生出新的生命,焕发出绿油油的盎然生机,我真的感叹不已。此后的日子,什么花生、豆子、红薯等等不同的瓜果蔬菜就又在不同的季节,像往年里一样,又开始源源不断地窜入我家。望着古稀之年的母亲用自己的劳动而辛苦换来的这些时令绿色食品,我是吃在嘴里甜着,落到心里涩着。想到母亲到了这般年龄,我这个做儿子的却还在消受她的劳动成果,真是枉为做人。
母亲在老家的境况虽好,可依然是我心理悬着的一块大石,为了让这石头落地,我们一家人就商定,凡是到每个双休日,都一道回到老家去陪一陪母亲,一同帮着她拾整那些菜园,与她一同去寻找那农家生活里的劳作乐趣。虽是这样,可看着母亲一天天苍老的身体,我还是担心步入80后的母亲有什么闪失,也就频频发动姊妹们去劝说她回到我们身旁,同我们一起住在县城。可母亲还是坚定不移地把我们的规劝挡了回来,彻底地让我们放弃了要她来城里同我们一起生活的想法。这就是母亲,一个将一生的情怀和心血施给儿女却又不图儿女回报的人。
今年秋高气爽的9月,我们一家人如往常一样又在一个双休日高高兴兴地回到老家。在不经意里,我发现往日精神抖擞的母亲似乎有些不对劲,在我的一再追问下,母亲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回答道,她近来感觉双脚无力,饭量也大为减少,头也有些晕。我一听,这还得了,就赶紧叫她收拾一下行装,同我们这就回县城到医院去检查一下身体。可母亲还是扭扭捏捏的不放心她那几只没人看养的鸡,还有那些没人浇水施肥且长势极好的菜地。听着母亲那几乎好笑的回答,我真的生气了。母亲看到从不生气的我真的发脾气了,也就慢吞吞的在不情愿里答应了。这时的我就赶忙张罗去安排她那几只心爱的鸡让堂婶们照看,顺带浇浇菜地。看到如此的安排,母亲才放心地跟着我们回到了县城。
母亲去医院检查时,同住在县城的姐姐和姐夫也一道来了。在社会资源富足的姐夫安排下,母亲做了个全面的身体检查,其结果也很快就出来了。看到母亲的身体并没什么大碍,只是严重的贫血,大家才舒了口气。在医生的建议下,母亲住进了医院。经过一个月的疗养式调理后,也没找出病因,但身体恢复得极好,这时的母亲就又有些烦了。她说,自己都七老八十了,还花去这么一大笔的冤枉钱,实在是不值。这就是一生勤俭的母亲。哪怕自己病了,也不愿儿女为她操心,生怕她会给我们增添什么负担。
身体恢复后的母亲,人又回到了从前的状态,这让我们很是宽慰。母亲出院后,我本想借着她这次生病的把柄而硬将她留下,不再让她回到老家去,可出院后的母亲在我们三姊妹家中轮流住了一阵子后,又开始变得不安份了。在拉家常里,她总是时不时地提起那些菜地,还有那几只鸡,总想着要回去。对于母亲的这种表现,我总是用一些话来说服她和我们住在一起的好处,并搪塞着她的想法。可到最后,看着整日闷闷不乐的母亲,我还是心软地妥协了。我想,自己已不能再用一种武断来剥夺她仅剩的那点对故乡与土地的眷恋和仅有的生活自由。就又让母亲回到了她日夜想念的老家。当生活一如恢复到往日的平静与秩序时,我似乎对母亲的选择明白什么,又不明白什么。是啊,母亲辛苦劳作了一生,她有理由想过属于她自己的生活,也应有自己的天空。而我们这些做子女的就满足她吧,只是我们哪怕工作再忙,当真是要放下手中的事务,做到常回家看看,多给老人一点温情。也许,这就是我们传统美德里所提及的孝吧。
雾漫故乡
文/李锦
我的故乡在成都平原上。周围不是深山就是高原,阻挡了四方的气流,加上气候温暖湿润,故乡由此四季都云雾缭绕了。
春意渐浓时,雾气却淡了,仿若薄纱轻笼着大地。可这层纱却不曾有半点温暖,而给人以些微的凉意。如若再络绎不绝地飘下雨丝来,那这凄清的意味大概就要弥漫一整天了。
乌云棉被般盖住小山坡,但却不闷,也不热。少时,有微微的风吹起,心头刚一喜,细雨就开始在瓦上淅沥。天色缓缓放明,没有了风,白晃晃的雾开始迷蒙开来。这是夏日里难得的好天气:凉爽,宁静,空气清新。
深秋的雨雾,十足的凄美,是年少时的我最喜欢的风景。雾和细雨一同飘洒,富有哀婉的诗情,尤其是在傍晚。放学的铃声响起,忽感身心疲惫,腹中空空。没精打采地走出教室,但见黑云密布,阴暗了天空,竟以为夜幕已垂。风儿挟带着雨,直往脖子里钻。远望隐没在灰雾中的秃野、荒丘,顿生凄凉。然则,心情又倏忽好转。心里的阴郁似乎已倾泻到雾中,化作一道迷人的秋色,拨亮我那极其阴郁的心空。
冬日里,雾往往有霜陪伴,间或水草中还会出现薄冰。这时的雾常常浓得化不开,双流机场只好暂时关闭。不过,冬雾却使我异常清醒,联想到人生的冷酷、不可测度。
故乡的雾是一幅幅迷离朦胧的幽美山水画。
静静的律动
文/禾源
静静的深夜,一切都相当的安静,这种的安静,就是为了倾听而来。睡着的卧枕倾听自己的梦语,没睡的倾听着睡眠的呼吸,就是案上的台灯,那灯光也安静得如神龛上神明的慈悲目光,让赏读的作品成为拜忏的献礼,阅读中会意的撞击声成了虔诚的祷告。
我关闭了灯光,仿佛迈步离开那庄严的殿堂,是的,且是怀着满满的自信离开,因为此境中我的一双手,一对眼,一双足都以一阴一阳裁判了我今夜的阅读,吉祥与愉悦。是否读懂,那是一种师道传技宗师之风,她从我窗外吹过;是否看出优劣,又是一缕情感缺失、家长里短的鄙俗之风,从我屋后吹走。今夜,我的赏读是让自己的心跳去敲击笔画的键盘,聆听作品的韵律,陶醉在墨香浓郁的半亩方塘中。寻找的是静,境,是赏读中的心宁神往,与今夜的夜一样,倾听着生活另一状态发出的声响。
翻书的声音,一声等待着一声,刚翻过的等待下一声到来,下一声等待上一声余音来叫醒,就这彼此的等待中,我找到一呼一应的和谐,集子成了一个没有时空限制的驿站,千古笔墨,砚台翻涛,狼毫为楫,东西南北,古往今来,秉承沾满墨汁的涵养,用最朴实的黑白语言,诉说着"驿站"的和谐。
经典永远出彩,但他只是集子中的潜质,自己的书画语言才彰显着个性。我谛听:点、横、竖、撇、捺与绘画线条的千言万语,此境中如山风咏唱,古韵新风,尽在其中,不必戈壁沧桑,无须草原苍茫,只要流泉飞瀑,只要峰回路转,云蒸霞蔚,这方水土养育而出的作品,就该有着这方水土的自然之性。
故乡的群山,故乡的丘壑,故乡的云,故乡的潺潺流水,就是这本集子的律动。心安处是故乡,集子就是心灵的故乡。
故乡的雨
文/细雨微凉夜正浓
我的故乡在西部的一个小乡村,紫外线强烈,家乡的人皮肤晒得黝黑,少雨。
读高中以前我算是半走读生,吃饭要回家,小学四年级之后开始有晚自习,晚上就被要求住在学生宿舍,离家半个多小时的路程,都要步行。遇见大雨,小伙伴都不愿回家,而我要是某一天因事不能回家吃饭,总觉得那一天听老师讲课都会心不在焉,难过至极。可是大多数时候,都是三五个人结伴而行,一路上欢声笑语,乐趣多多。最常见的情况就是放学后买一根一毛钱的冰棒或者拿着一毛钱一根的辣条,听村里某个年长一些的伙伴讲着天马行空故事,或者追追打打,从不觉得路途遥远。以至于对于我的童年生活,最多的记忆是在我的家到我的学校这一段并不算很长的路上。
在我的记忆力里,故乡的雨还是很多,我小一点的时候,某个清晨起床,屋外面大雾弥漫,下着绵绵密密的小雨,这样的天气总是让人容易判断失误,醒来以为还早,一路上以为自己是第一个去上学的人呢,怀着争当第一不愿喊小伙伴的小心思来到学校,才发现早已经开始上课,而自己却已经是最后一个到的人了。现在回想,总是觉得好笑。而这种小雨的天气,大家自然都是要回家的,雨天也有雨天的乐趣。在我的家乡,有一种长着长长的翅膀,长得肥白的飞虫,在特定的季节,晚上下过雨后,第二天路上就会有很多这样的小虫子,翅膀一捏就掉,一路捉着回去,乐此不疲。这样的故事,总是说不完的。
长大后我在离家遥远的城市,工作以后一年就在在国庆和春节的时候能回家两次。每次回家所有人都是热情相迎,可是却总会有物是人非的感觉,走在街上融入不进去的肤色,昔日的伙伴大多已经结婚,嘴里都是养家养孩子的事,再也不像小时候可以天马行空,听着他们说家长里短的时候,总会有一种孤独感。
现在对于故乡的雨,听到的多是母亲的唠叨,播种的季节雨水太少,种子没有发芽,等下雨了还得要重新播种一次。每每听到这些,心里就会莫名的惆怅起来,似乎在我们都回不去的那个小时候,家乡雨水充足,大家都没有烦恼。
燕子、故乡与父母
文/九满
当房前屋后的树枝冒出几多芽头的时候,燕子便踏着"春江水暖鸭先知"的韵律,跨越万水千山,掠过无数城市的高楼大厦,迫不及待地回到魂牵梦绕的故乡,并蒂花开在河边戏水,无忧无虑地洗涤南归旅途的风尘,重拾起回到故乡的那种安全舒适的感觉。
随后,燕子带着春天诸多的期许,带着伴侣相厮相随的爱意,扇动那不知疲倦的翅膀,在庭院和原野里穿梭,用荷塘边湿润的春泥,风中散落的树枝,鸡鸭褪去的羽衣,修复它们搭建在"寻常百姓家"屋梁上的爱巢。
完成爱巢的翻新,幸福的婚姻生活便拉开序幕。从此,燕子夫妇朝朝暮暮、双飞双宿、长相厮守。白天,在阳光下怀着简洁的梦,飞行在朗朗的天空之上,或是俯冲在毛毛细雨中;倦了,落在电话线上稍作喘息,用嘴拍打身上的尘土和草屑,或夫妇俩轻轻依偎在一起,温馨的喁喁私语,或放开歌喉啁啾鸣唱,抒发它们对生活和爱情的美好愿望。夜晚,无忧无虑地躺在安乐窝里,尽情地享受夫妻生活的快乐。
莺飞草长的时节,燕子夫妇的孩子降临到了这个世界,小燕子一出生,燕子夫妇便更加频繁的出去觅食,聪明机灵的小家伙则静静地趴在窝里,等待父母丰收归来。父母回来的时候,小燕子便伸长脖子亲昵地欢叫,燕子夫妇则迅速把捕到的食物送进孩子嘴里,然后,爱怜地看看孩子,又愉快地飞向田野。
当小燕子的羽毛丰满了,翅膀硬了,燕子夫妇便开始对孩子们进行飞行和生存能力训练。刚开始,小燕子跟着父母在窝里原地练习,渐渐的,燕子夫妇便带着孩子们飞出巢穴,在农家的房前屋后试飞。一停下来,燕子夫妇便叽叽喳喳地教孩子如何觅食,如何飞越崇山峻岭,如何躲避猎人或嗜食鸟类的猛禽,没几天,小燕子便离开父母独自闯荡去了……
看着燕子一家亲亲热热、和和美美的场景,忙碌中的母亲,往往激动不已,忍不住一边忙着家务,一边兴奋地给我讲述她新婚燕尔时的故事。
父母婚后第三年,大舅便动员她们从三仙湖搬到土地更肥沃生活更方便的下柴市来创业。那年冬天,父亲日出而作,不辞辛劳的从稻田里挑来泥土叠高宅基;母亲则挪动着三寸小脚,起早贪黑操纵着家务。夜晚,一碗芝麻豆子茶,几片辣椒萝卜,绵绵夫妻情话,红红的日子火火地过。
随着塘坑慢慢扩大,宅基渐渐升高,这对年轻的夫妻笑在眉头喜在心,加上活泼可爱的长子跟前跑后蹦蹦跳跳,让他们在劳动中感受着快乐,在快乐中加快劳动的节奏,小两口就像那垒巢的燕子辛苦而幸福地忙碌着。
当我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国家刚刚度过"三年困难"时期,农家的生活还十分艰难,母亲没有一顿能够吃饱,这位高龄的母亲自然没有充足的乳汁来喂养我,所以,很多的时候,我都是在饥饿中度过。当母亲一听到我饿得嗷嗷叫的声音,母爱便在她的心中燃烧,让她自残似地用力拧奶子或奶头让我尝到一点奶水,之后,含泪喂一些稀粥或菜汤来给我充饥,间或抱着我去邻家求一些奶喝,就这样,让我在母爱的呵护下,艰难而顽强地成长。
我的父亲,一生都与农田为伴,他就像那风风火火的公燕,犁田、插秧、割稻,在飞进飞出的身影中,用辛勤的耕耘来充填孩子们那快速蠕动的胃;母亲则永不停息的寻寻觅觅,育子、洗衣、种菜。我夜半梦醒,一定有父母的身影在陪伴,柔和的灯光下,母亲或缝衣或做鞋,用她的双手为我们披上绒绒的衣裳;父亲或扎扫把或忙竹篾。他们用日渐消瘦的身子,铸就了我们向往飞翔天空的灵魂。
那个年代,乡村的生活平淡如水,但是,我的父母还是将清贫的日子演绎得有滋有味。白天,他们风里来雨里去,晚上,一家人围坐在餐桌或火炉边说说笑笑,共享家庭温馨时光。父亲也许会绘声绘色地讲起他那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向后人叙说一个大家庭绵延、发展和辉煌的历史;母亲呢?"割股奉亲""卧冰求鱼"的故事就是她最感兴趣的话题,一家人在贫困中感受着天伦之乐。
青黄不接的时季,我们只有靠青菜、蚕豆度日,烧糊的锅巴,添上几碗茶水,加工成稀粥,也是家人难得的美味。但是,母亲却经常把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用的物品送给比我们更加困难的乡邻,哪怕家里只剩下几升米,母亲也会拿一些来送给要饭的人……在父母对他人的关爱中,对陌生人的同情中,潜移默化地将我们培养成孝顺、善行、勤俭的人。
现在,我离开故乡到广州工作三十多年了,梦里时常会回到洞庭湖畔的故乡,看蓝天上自由飞翔的燕子,或倘佯在门前的小溪里,与蜂蝶齐飞,与白鹭共舞……梦醒时分,那份萦绕在我心底的思乡情怀便如潮水般涌来,燕子、故乡与父母的片段一幕一幕重现在我的眼前。唉!小时候,我总弄不明白:是什么力量能使纤弱的燕子,冒着艰难险阻从遥远的南方回到故乡?今天,当我在南方漂泊三十多年之后,终于找到了答案:那是一种强烈的"家"的情愫啊!
儿时故乡的春天
文/雷焕
又是一年春光至,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不觉间自己已过了不惑之年。不记得多少个春天在匆匆忙忙的脚步中一闪而过,自己四十不惑之年整天为了生计奔波,已然忘却了身边的风景,春天是什么样的呢?不经意间看见了发芽的柳树,南归的燕子,远天的风筝……这些让我想起了儿时故乡的春天。
纷纷扬扬的雪从彤云密布的天空中飘落下来,压在一簇簇粉红的桃花上,树下的花瓣滚落在灰白的雪中。这便是我的故乡渭北高原的一大景观——桃花雪。如果说梅在严寒中孤苦伶仃地开着,那么桃花在雪中怒放,也就预兆着故乡春天的到来。
清明前夕才迎来故乡真正的春天。
“呜……”村子里响起了柳笛声。小姑娘们拽着爸爸的一角,央求大人们爬上树,折下枝条,拧成笛,衔在嘴里呜呜地吹着,笛上分明长着几颗小嫩芽。清脆的笛声吹醒了沉睡的故乡,飘向遥远的地方。
远处的高烟囱吐着浓烟,混合着飞扬的尘土似乎要把蓝天吞没,孩子们还是把风筝拴在气球上,放开手中长长的线,五颜六色的气球带着风筝,带着童心飞上高空。“啪!”气球炸了,风筝却还努力地飞向更高的天空。孩子们一边拉着风筝线一边唱着:“又是一年三月三,风筝飞满天,带着我的思念和梦幻一同到春天……”
一场淅淅沥沥的春雨冲洗着沾满尘土的故乡。“沾衣欲湿杏花雨,春面不寒杨柳风。”金黄的油菜花,嫩绿的麦苗都那么惹人喜爱。人们情愿让春雨洒在身上,走在路边,几颗树芽掉进脖颈里,一丝清凉传遍周身。赶车的老人将烟斗别在腰间,手里的鞭子向空中甩,“驾!”一声吆喝,小毛驴“笃笃笃”地加快了脚步,满满的一车树苗似乎要站起来,一睹这春天的美景。
游子与乡关
文/雪野
归故里
终年漂泊的游子,在年关时被一列火车运往大雪的深处。
风,坐在风里,啜饮雪粒,扶住摇摇晃晃的月光,在茫茫的归乡途中。
我心头的钟声撞醒了晨曦,借一缕节日的气息,在西部大地上归去来兮,胸中装满了古老母亲河的涛声。
大地在脚下急速的延展,放眼田野白茫茫一片,像童话般梦幻、迷漓,只有归乡的心儿跳动不已,而我在梦幻中渐渐迷失了自己。
惟有诗境里馥郁的花香与风的呼啸能使我复活,惟有这大雪中的翅膀,给了我飞翔的力量。
故乡的星辰啊,请为我导航。
我,一个漂泊的游子,即将回到故里,这满天的星光仿佛已摇曳了很多年,村庄将古槐残损的梦与古老而缓慢的忧伤举过了我的头顶。
我知道,有一种神秘的昭示,一种神奇的力量,一种祖先的殷切呼唤,泊在尘世生活的高处。
当我又一次在年关返回生我养我的故乡,回到那梦中细碎的小河旁,眺望河岸那一排排坚强挺立、古朴苍劲的大白杨,以及树杈上空空的鸟窠,我心中却涌起了莫名的忧伤……
一片雪花也可以抓紧故乡的道路,家乡的白杨树似乎加入了这冬日的告白,用冷峻的辞令。一根黍茎,也能抚摸大地的心跳,唤醒我内心那柔软的情愫与浓烈的乡愁。
黄土高原上的故乡啊,我有小小的爱恋,我的乳名被烙在了爱我的心上人的心扉,而我像伫立大地一隅,晃动着卑微生命又会思想的一株芦苇。
醒来吧,这苍茫大地上卑微辛劳的人们!
醒来吧,这冬天里孕育着的春天,为了爱和故乡的恩惠,我将深深地弯下腰去!在岁末新年的钟声,即将撞响在乙未年岁月深处的节点。
在年的神话里,袅袅的炊烟系住了天空,我的梦想活在童年的神话里,一如缄默的大地,在落日下收回神的翅膀。
而岁月深处,有星辰闪烁,有梅花暗香浮动,有内心潜藏已久的爱绽放,还有这岁末善意的雪在纷纷扬扬。
在我的诗篇中,也总有你的笑容,和自由透明的风。
月光此刻正在村庄上空轻盈地呼吸。我在纷飞的雪的舞蹈中转身,河流不哭不闹,在村庄前拐了一个S形的弯,凛冽的风中不时晃荡着匆忙而又寂寞的影子。
遍地苍茫,冬日潜伏着隐忍的力量。
在严寒中顺从的人们,有着局限的无奈与悲伤;大地之上,月光静静地照临在还乡路上。而脚下的土地,有着细小的伤痕,谁的背影照亮了大地上飞翔的事物,一如雪的光芒,直剌人心。
雪花,次第打湿了我往昔某些年少的心境。西部陇东新修的高速公路上,我的心像流动飘浮的云,绽开了洁白的花朵。
冬日的河流,渐渐瘦了下来,一直瘦到没有了悲伤,也没有了纷乱复杂的恩怨。
夜深了,我转乘一辆空调大巴,车灯照射着故乡的玉米地、莲子草……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这世界仿佛只隔着一场透明的梦。
故乡啊,我内心颂念的母亲,我正怀着无限的温柔靠近你。在通往陇东窑店镇的路途中,我的心轻盈得像风儿一样。
还乡路
一条还乡路迢遥在人间,在游子的内心沉醉、蜿蜒。
仰望冬日深邃的夜空,月亮朦朦胧胧,像病恹恹地探照灯在头顶照射出一条时隐时现的时光隧道,有雪花不时的从眼前飘舞旋转而过,而月亮长着梦幻的白胡须,好像远远挂在村庄屋檐下的灯笼。
我看惯了那比歌声更轻的春花秋月。都市的霓虹灯似繁星点点,可我依旧怀念故里老屋中那束昏黄的灯盏。
火车穿过村庄时,田野与河流一路掠过我的欲穿之望眼。
故乡辽阔,大地做着亘古轮回的梦,年复一年,我们的祖先就生活在这片亲和肥沃的土地上,成为故土根部的土粒和雨水,感恩,和泪。
如今,还有什么能比温柔的月光更能抚慰我漂泊的灵魂,在这还乡的路上。
记得海德格尔曾说:“诗人的天职是还乡”。一只夜鸟掠过无辜的风雪,抖落了我头顶上空飘浮的云朵。还乡的脚步,拽着雪花和寒风的衣角,像追逐着蓝天的明澈。
哦,还乡路。这是一条永远牵系人心沉醉人心的自由之路,更是所有游子的救赎之路。
当我在凡高和叶赛宁之间,收敛起内心的忧伤和悲悯。才恍然感到不知有多久了,我始终对这世界保持着缄默,和足够的审慎;亲爱的,告诉你:我们都是怀有绮丽梦想的人。
当岁月的回声远离耳畔,当内心的爱安宁,我就裹紧月光,顺着梦幻般淙淙流淌的河流,回家。
故乡的荷塘
文/于佳琪
记得我在中学读书时,最难忘的就是学到朱自清先生写的《荷塘月色》的那一刻。顿时被文中描写的情节所深深的感染,当我读到“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时,总能给我带来无限的思念与遐想,我想起了我的故乡,想起了故乡的那片荷塘。我对文中所写的情景,仿佛是那么的熟悉而亲切,有一种刻骨铭心的思念与一种依恋不舍得心情。如今,多少年过去了,每当夏夜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再次读起这篇文章时,我的乡情便随着夜色出走,风吹过,留下一池的荷香。文中那一串串清新而自然的文字,只要轻轻的一碰触,酽酽的乡思便会泼洒出满怀意绪。故乡的那片荷塘里,满载着我的多少乡情,明亮了多少的童年往事。
我的家乡是 一个小镇,小镇因为莲花而盛名,——莲花乡在我们省内也远近闻名。每到夏季,那些绿意盎然的荷叶,像一波碧毯一样,铺满了六月的荷塘。婷婷玉立的荷花傲然的绽放,引来了无数的有人前来观赏。“东风忽起垂杨舞,更作荷心万点声。”《雨后池上》是北宋史学家刘攽创作的七言绝句中品出了荷的韵味。唐代的大诗人李白的《采莲女》若耶溪边采莲女,笑隔荷花共人语。日照新妆水底明,风飘香袂空中举。写的更是惟妙惟肖。溪边采莲花的女孩,隔着荷花谈笑风生,互相嬉戏,或是和风细雨,或是娇喘微微。荷叶田田,芙蓉朵朵,与春风满面的姑娘的粉颊交相辉映,正如王昌龄《采莲曲》中所道“乱入池中看不见,闻歌始觉有人来。”隔着莲花,似有似无的朦胧之美,意趣盎然,富有生活气息。“笑隔荷花”将采莲女纤手拨荷花愉快交谈的神态细腻的表现出来,生动形象。温和的阳光,浓抹的新妆,清澈的流水,风飘香袖的妩媚,勾勒出一幅清新明丽的采莲图,节奏轻快,活泼自然。采莲女不知是在挥手还是在故意摆弄,将香袖高举,河面倒映着采莲女精心准备的新妆,最是那一低头的闲花照水,露出她娇羞的神态,腼腆不胜凉风的吹拂,正如“照花前后镜,画面交相映”,人花难辨。这两句勾勒出了“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的美好意境,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如临其境,让人感受到一股勃勃生机,领略到采莲人内心的欢乐,所谓“菱歌唱不彻,知在此塘中”。
这些翠绿而风姿卓韵的荷花汲取日精月华,拓展着自己生存的空间,丰富自己对夏天,对生命最诚挚的爱恋。彰显着生命的顽强与绰约,一阵阵微风掠过夏季塘面,田田荷叶宛若九天的仙女,在如诗如梦的季节里,献上自己最唯美、最深情的歌舞。这些随着季节而来的荷花,是夏天荷塘里绽放的诗情,在诗一般的旋律中起舞弄清影……
每到仲夏时节,也是故乡的荷塘最热闹的时节,水面上荷叶积叠,拥拥挤挤,随风而动,迎风摆舞,为夏天献上她们最欢乐的舞蹈与歌唱。在碧波荡漾的河面上,一朵朵的荷叶尽情的伸展着自己绿色的青春与诗意,一朵朵璀璨夺目的荷花,将六月的荷塘打扮的花枝招展,风姿卓韵。令游人心醉神迷,置身于这些盛开的荷花池中,仿佛被荷花清新的绿意与诗情所围裹。粉的,白的,粉红的,一朵朵妖艳多姿,竞相绽蕊。花间莲蓬挣脱出来,摇着胖胖的莲盘,“出浴亭亭媚,凌波步步妍,”令人欣喜,让人陶然!
在这个多情的夏季,到故乡去赏荷,我无法拒绝一种盖地而来的清新。除了让绿岚痴痴的缠裹,从视角膜到心灵深处难以逃脱。这些久违的荷香,泌人心肺地在空气中弥漫。一次次洗刷我的灵魂,阳光与碧波上起起伏伏,将满足达到一种极致。真诚的与荷做一次交谈,馨郁的芬芳的花朵,出淤泥而不染。崇拜你冰清玉洁的品质,与你做一次促膝的交谈。
以温柔的心情,轻轻的碰触,再轻轻的相互倾诉些什么,渴望自己做一叶浮萍。我在多梦的季节,横于水色之中。静观荷花的尖尖小角,是怎样绽成辉映太阳的鲜红。
我与故乡的荷花心灵相约,绿油油的叶丛里,你素装紧裹,深藏灵秀中不露声色。梦一般的向我传递真诚和温馨的眼波。清雅的女子沐浴在风里,轻纱般的裙裾,薄弱的风吹欲破。在湖水与心灵的对接处,
在阳光与梦想交汇处,你君子般傲然而放,如季节的灯盏。
再见,故乡
是不是真的 该说再见
这永失的 我的故乡
你在思念中沉睡 光阴漫过低矮的围墙
我关心你的发梢 春天的手轻抚过几缕幽香
熟悉的你身上的味道 带着他来 带着他走
直到我们都已经遗忘 当初分别的心有多少苦雨在飘
是不是真的 该离开了
这无憾的 我的故乡
你在唤醒中沉沦 攸然惆怅攸然微笑
期冀逢着 梦的手 轻托起的蝴蝶翅膀
镌刻在你炫彩上的情话 随着他飞 随着他落
直待我们在同一刻记起 那重逢已经不需要言语打扰
有一个地方叫回不去的故乡
文/xzj1988120
看到嫂子在朋友圈里发的家里的照片,到处都绿油油,一派生机勃勃,心里有些感触。
自打在外上学,在家的日子就一天天见少。记得刚去学校一个星期,那个周末学校就放假,跟一帮同学周五晚下了晚自习,还打电话叫车回家。到离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的地方,司机放我下来。于是就在夜里十二点,摸着黑,壮着胆,一个人往家赶。虽然是宽的马路,但是都是经过山包、经过池塘边。没有月亮,没有手电,没有手机,就凭着自己的感觉走。永远记得那个深夜,司机从遥远的地方向我这边打来的灯。到了家,吓了妈妈一大跳,而我则沉沉睡去。
而终于当妈妈也出外打工之后,家于我而言就是一个漂浮物了。回去,到处都是冷冰冰,再也没有温暖的米饭,也没有嘘寒问暖,有的只是电话那头遥远的声音,电话还是二妈家的。那个时候学校一个月放一次假,美其名曰是回家拿生活费。坐上回家的汽车就开始流泪,想想家里一个人也没有,没有爸爸没有妈妈,回家还能干嘛,而一想到回家吃饭都是个问题,就更加抑制不住悲伤。
后来,去了更远的地方上学,家则越来越远。暑假也不回了,开始在爸妈所在的上海打工了。五一十一倒是还想回去,因为挂念那个叫做家的地方。寒假则会迫不及待,因为妈妈已经赶在我们放假之前回家,哪怕是因为下雪,火车晚点,在火车站等了一晚,都不觉得辛苦,心里是甜的。
如今想回都难回了。家里的桃子只见落叶不见果实,家里的枇杷只见开花,待到归家之时,也只剩零落的残渣……以前没觉得有多想家,还无法理解同学为什么那么想家,而如今随着年岁的增长家时时刻刻都成了心中的伤,一草一木都十分牵挂。害怕不能时时常常回家,更害怕以后离家更远!
有故人的地方就是故乡
文/忻之湄
近几年常常用春节这难得的长假出游,曾经被视作隆重无比的年夜饭有时候是一顿飞机餐,有时候是异国小店的一顿简餐,与萍水相逢的旅伴共同举杯道一声:“一起过大年,有缘分。”其实,这样的缘分也大多只是十来天的游缘。
去年的春节,恰逢女儿放春假,于是有了她赴美念高中之后第一次可以团聚的春节。小年夜那天,在洛杉矶机场汇合。满脑子都是火锅奶茶生煎馒头小馄饨的她坚持入住“小台北”地区。在酒店办完入住,立刻去吃那顿她想了大半年的台湾“臭臭锅”。即便在加州的热烈的阳光照耀下,即便周围有各色餐厅、华人超市、面店、西饼店,给人的感觉依旧是八十年代中国小城镇的清静与恬淡,感受不到中国人的年味,即便在这样一个华人居多的区域。
大年夜,是在琦琦阿姨家度过的,她是父母的老朋友亦是他们那一代人的传奇。上世纪80年代初就来美国的她如今最重视的节日是感恩节和圣诞节,在那些节日里,她会摆上烛台、折好餐巾布,用考究的节日才用的瓷器,烤火鸡做圣诞大餐,同最亲密的人们一起欢聚。春节,因为大家没有假期,重视传统的老人们也懒于走动了,渐渐成为一声电话的问候。因为我们的到来,她特地做了一顿丰盛的年夜饭。饭后的节目是一起看春节晚会。偏厅的书架上陈列着几乎所有大陆走红的电视连续剧碟片,还有每一年春节联欢晚会的VCD。她也觉得近年的春节晚会有点今不如昔,于是,我们一起挑了蔡明郭达们鼎盛时期的某一年的晚会来度过这个异乡的大年夜,在笑声中,忽然有一种今夕何夕之叹。犹记得我们送她去机场的情形,觉得她是去了一个遥不可知的花花世界,已然安定的她,如今种花种菜栽桃树。从去年开始还养了两只鸡,体贴的美国老公花几百美元在后花园为鸡们搭了一间精致的小木屋。临别,她兴致十足地带我们参观她的“小农场”,告诉我母鸡已经开始下蛋了。看来,所有的梦想之终极目的依旧是岁月静好。
年初二来到了旧金山,约到了几十年未见的几位初中同学。东道主曾经是我的后座,运动健将、家境优渥,身量不高但极具霸气。我曾经在乔治·斯各特演绎的角色脸上找到过他那种与生俱来的傲慢与派头。话说“霸王”当年最讨厌做值日生,每次都提早开溜。有一次我与同桌傻乎乎地与他赌气,在做完了自己的分内事之后,断然离开。结果被罚坐连庄,严厉的班主任令我们四人组罚扫一周,还从此对我们没有了好印象,一心想来同他算一算这笔旧账。不过,岁月让“霸王”成了一个无可挑剔的绅士。漂亮得体的太太,满口英文的小少爷,一桌生活安康的老同学,特别丰盛的甚至有大龙虾的晚餐,让我这个耿耿于怀的小人实在开不了口。心里甚至生出一点小小的歉意,来同他们过这个三十多年未遇的的大年的,是不相干的我,居然不是他们的女神。如果,当年赴美像今天这么容易的话,他们中的有些人的情感史或者会重写……
大堂的散客都撤了。老板也加入了聊天的队伍,原来,生命的前二十多年,我们学习生活的区域都是那么相近,逛四川路,在四新吃鲜肉汤团、在群众剧场看《龙子太郎》、到虹口体育场参加学校运动会。遇到故人,提到熟悉的地方和师长,他乡亦成了故乡。
临别,“乔治·斯各特”一声:“Good Luck”,方让人觉得,这是在异乡。女儿小朋友一声轻叹:美国人,他已经是真正美国人了。
故乡的原风景
文/花若离枝
人间四月,果然是个好时节,就连路边的小花,也着实让人惊艳一把,惹得蘑菇也来掺和一下。
门前的英雄树,今年竟没开花,还没完全长出叶子的枝丫,最爱逗夕阳玩耍;倒是旁边的蒲桃,一树的灿烂。
妈妈种的金银花早已爬满架。从来不知道,这花儿是如此的馨香,没有米仔兰的恬淡,也不及茉莉的馥郁,清幽的味道恰到好处,多一分嫌浓,少一分觉淡,实在妙也。(赏茶!赏茶!)
去年初夏,池塘里开满荷花,如今,却成了水浮莲的天下,只有塘边的柳树,一如既往般潇湘。
不知谁家的茼蒿,老得长高的,开出一朵朵嫩黄的花儿,活脱脱一株波斯菊。
塘埂上的鱼腥草也不甘寂寞,冒出星点白花,引得蜻蜓蝴蝶不停打转,想要留下它们的倩影,它们却害羞得飞走了。
浅浅的溪流,是水草的栖所。别小瞧这一身瘦小,任暴雨狂冲猛刷,亦无法把它根拔,小小的生命,不霸道扩张,也不软弱退缩,就这样安静地,固守着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
故乡的蒲公英
文/憨墨
在老家上到小学三年级以后,就开始跟随父母的足迹从公社所在地的小镇到县城一路迁徙,如今到了秋叶渐黄的年纪,有关家乡的童年时的记忆却愈加清晰起来。
小时候在老家上小学时,跟我玩得最好的就是大我两岁的表哥。我大姑一家住在村北,也叫寨北,与爷爷的家隔着一个大水塘,这个大水塘其实是很早很早的时候村子里寨河的一段。解放后,寨河边的寨墙逐渐消蚀殆尽,绕村只留下不算宽的河沟和这一处的坑塘。我每天下学后,回到寨里的爷爷家,放下书包,先是跟着表哥去大姑家玩上一会儿,接着结伴去地里完成给羊薅草的任务。
春夏时节,去到地里给羊薅草,是一天中最自由快活的时光。几个小伙伴徜徉在田间小径上,微风轻抚着脸颊,路两旁的酢浆草热热闹闹地开满了红黄白的小花,刺角芽也一丛丛占领一些地盘,冒冒失失地开出它的花骨朵。看到最多的,是一簇簇举着伞状花絮的蒲公英,俯下身子,轻轻嘘出一口气,花絮就随着微风飘散而去。我常常出神地盯着它们看,心里在思忖,它要去哪里呢?它会在何处安家?孩提时期的我,对此充满了惊讶与疑惑。后来了解到,蒲公英的种子上有白色冠毛结成的绒球,花开后随风飘落到另一个地方孕育新的生命。蒲公英根茎部分的生命周期虽然只有短短一两年的时间,却年年都在一直奋力生长,通过一年一度的花开、花落与生发这个周而复始的过程,去完成一株植物的生命传承。
在外漂泊了这么多年,虽然年年总有回家的时候,可故乡的蒲公英只是收藏在记忆里,再没有触及,在以后的日子里,由它生发的感悟却不断加深。
常常联想到我大姑一家人的情况。大姑在十七、八岁左右的年纪,响应国家号召,带着满腔热忱到青海支边,在那里结识了一位来自河北的青年,这个人后来就成为了我的姑父。60年代初期,大姑由于身体原因,与姑父一起带着大女儿和儿子从青海回到河南老家生活。我小时候在大姑家玩耍,总是喜欢听大姑父说话,他人性格豪爽、幽默,总操着带河北口音的普通话。因为口音的缘故,熟络的人会喊他“蛮子”,这个时候,姑父也不生气,还总能听到他爽朗的笑声。姑父还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人。一年四季,村里无论谁家有红事白事需要设宴待客,都会请他去做大厨,负责宴席上凉菜、热菜的制作和烹调;春天的时候他给孩子们扎风筝;一般农活自然不在话下,那些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农活,比如烟叶种植及入炕烘烤技术,村里的许多年轻后生都是找他取经学习。有人问他:“老蛮子 ,你们还会回河北老家吗?”他说:“会啊,有机会会回去看看。但总归是要回来的,因为这里才是家啊!”我的大姑父已把这里当作永远离不开的故乡了。故乡可以是人出生和成长的地方,更应该是心安神定的地方。白居易在诗作中吟出“无论海角与天涯,大抵心安即是家”的佳句,苏东坡在他的词中也用一句“此心安处是吾乡”对故乡进行了最感性、最贴切的抒情。一家人在一起时都“心安”于那份平和从容,这就是安在故乡的家最具吸引力的地方。我大姑一家就像故乡的蒲公英一样,在“心安”处努力绽放,乘风而起,落地生根,然后开始自然的生发传承。
我们一家人的迁徙与发展也像蒲公英一样,历经花开花落的时间考验,在父母的带领下,辗转多年后,终于在生活的城市落地生根,家庭的每个成员各自都有稳定的职业,家兄和我也都先后娶妻生子独立门户。如今孩子们也都成家立业,我们哥俩正在怡然自得地享受含饴弄孙之乐。蒲公英的种子们是善于行的,大自然赋予它们随遇而安的德行,从人的角度来看,不正是人所需要的顺乎天道的“心安”吗?不禁又忆起白居易的另一名句:“我生本无乡,心安是归处。”
俗语说:“人活一世,草木一秋。”人这一辈子与草木的一生又有多少区别呢?最终不都是落实到生命的传承上吗?所以我觉得,人生的意义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传承活动,不只是传承家族的基因血脉,更重要的是要传承“人”所具有的自强不息的精神。这一点,伟大的华夏文明早已给过我们明确的指引,《周易》乾卦《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就像蒲公英会经受风雨一样,虽然我们每个人都会在漫漫人生路上遭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但一定不能放弃的就是向上向善的信念和行动。与蒲公英这样的植物比起来,人的寿命显然是够长的了,人这一生都应该始终保持不惧风雨的心态,虽历经坎坷而终不改对生活的热爱。要学习蒲公英的顽强生存能力,把家、血脉和自强不息的人格精神传承下去。如此,我们的家、国、民族定能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故乡的亲情
提笔在手做了一次心灵之旅,离开家乡这么久了,难免要怀恋故土想念亲人,家乡的麦谷和稻香生长着记忆中一段葱茏的日子。
总让人忘不了的是小时候的点点滴滴,如今都构成了美好的回忆。
绿色的风飘散着翠绿的乡情。
彩色的记忆让我想起妈妈深情的呼唤。
啊!故乡的和土地,埋藏着我的亲情,我的思恋。它是我生于斯长于斯的成长乐园。袅袅的炊烟编织着温柔的情网,把乡村的朝阳和黄昏缀合成相思的恋人。
怀念您,我的故乡,想念您,我的妈妈。
也许此时年迈的母亲正站在村口翘首张望,深深地皱纹爬满了母亲那苍老的脸孔,深陷的双眼贮满了思念,泪水嘀嘀嗒嗒问候着母亲的衣襟……是的“儿行千里母担忧”吗!
母亲啊——我皱折的记忆里,您依然是每日迎黎明送黄昏。寄给远方孩儿温饱的年华。如今,我也是为人之父了,也曾深爱着我的儿子,就像妈妈当年疼爱我一样。放心吧,我亲爱的妈妈,我们的血液里流淌的都是您勤劳、善良和淳朴的美德。孩儿们健康的成长是托了你的福啊!我双手祈祷,但愿酒泉下的妈妈您能瞑目安心。
我的老父亲拖着沉重的叹息走来,佝偻的身影被斜斜的打在流油的沃土上。流汗的天气您用双手托起了太阳的渴盼,那长长的田垄上延伸着我思绪的小河……
父亲啊----您生锈的目光里依然推着日月载着星辰,为我的成长碾挤着您的年轮,为我的人生路途筑起一个又一个坚强的驿站。
烈日痴情的亲吻着大地。
长长地田垄间,漂亮的小妹在拼命地锄草,把炙热的阳光和飞舞的蝴蝶装进身后的背篓里,小妹啊,多少时光我们牵手采撷天真,采撷春天,摘几棵开心果捧在手里,捧着孩提时天真烂漫的故事。多少美好的时光,我们拉手跳进河边快乐的浪花里,投一粒石子激起么心中浅浅的涟漪,随手采一束小玫瑰花轻轻的别在阿梅飘飞的发间。那些美丽的倩影都一并收藏在我记忆的粮仓。
啊!故乡的亲情。
我是沿着母亲深深地皱纹和伏在父亲弯曲的脊背走过了我的青春岁月。如今,在人生的轨道上又做出了一次选择,携妻带儿回到阔别了十一年的故乡,把他乡收获和温暖装进年轮的库房,把艰难的昨天装订成册存储在思恋的心间。当我再次背起行囊驻足回望时,我知道我道路的尽头依然在远方……
故乡的食物
文/温海宇
香椿
近期,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二开播了,叫好声不绝于耳。我也看了几集,看到介绍北京郊区的香椿,以及用香椿做出的各种菜肴,顿觉亲切。心想,导演对香椿美食的呈现没有选择我的家乡安徽太和县实在可惜了,因为太和县的香椿全国闻名,无论是质量还是产量都堪称一流。眼下的故乡,香椿早已错过鼎盛季节,可我口中竟有些馋意。
香椿的做法在故乡有多种。和香椿最有缘分的就是鸡蛋,它们是绝佳的搭档,在皖北香椿炒鸡蛋是一道经典菜肴。只要你去的是时候,故乡人必会拿它招待你。出锅的香椿炒蛋呈明黄色的块状,焦脆又松软。还有一种做法是香椿煎鸡蛋,香椿用刀切成碎末拌进鸡蛋里,搅拌使之均匀地糅合在一起,加食盐五香粉和葱花,煎成摊饼,也很有滋味儿。用香椿做馅的饺子在故乡是不常有的。腌制的香椿头倒很盛行,长老了的香椿不适合炒菜,只能用钩子钩下来做腌菜。把钩下来的香椿(多半是粗枝大叶)放在箔席上晾晒至半干,用手把它揉“死”,一层一层摊放在坛子里,同时一层一层撒上食盐,封坛一周后便能食用了,是各类粥品的最好佐菜。周作人在《山居杂信》里写庙里的和尚在堂前晾晒香椿,想必也是用来腌制咸菜。
香椿的味道有人顶不住,嫌它有过浓的土腥气,我却好这一口,并视为“珍宝”。
洋槐花
故乡的洋槐树如今不多了,洋槐花自然就少见。
记得儿时村子还没有搬迁新址,村里多半都是洋槐树,从外面看去,黑压压的一团“淡墨”,两条护村河在房前屋后“缠绕”着,简直是一块天然湿地。洋槐花盛开的季节整个村子便沉浸在槐花的清香里。进了村子,一树一树的白色小花鲜亮极了,是花树的海洋,甚为壮观。
莫言写过一篇《神嫖》的小说,里面有几段描写槐花树林的文字,最为风神,读之亲切。我也是第一次在他的笔下读到红色的槐花,红色的槐花我并没有见过。
槐花有股清甜的香味儿,故乡人都喜欢吃它。母亲常做的是清蒸槐花,取新鲜的槐花拌上白面和食盐放到热锅里蒸熟即可,出锅后沾着蒜泥水吃,味道甚佳,我一连吃几碗也不觉得腻烦。有邻居对此物的爱更甚于我,他把刚摘下的槐花用开水冲泡,简单一烫,就能呼啦啦地吃下肚去,真是不可思议。那时的农村都不富裕,口粮很紧张,我那邻居或许是太饿了也未可知。
没想到如今的洋槐花已成“鲜物”,竟不容易吃得上了。
红薯叶梗
红薯叶梗是很好吃的,故乡人常吃。
红薯叶主要是做蒸菜。把刚摘下的红薯叶洗净,拌上面和食盐放在锅里蒸,出锅后加入蒜泥,淋上麻油,就做好了,简单便捷。这道菜端上桌,我总也吃不够,可见魅力之大。红薯梗主要用于加工干菜,把新鲜的红薯梗倒入滚烫的锅里沥一下,捞出放置苇席上晒干即可。加工好的红薯梗色泽金黄,极有韧性,用于炖肉甚好。亦可在腊月里的杂烩汤里放入此物,很有嚼头,又不乏香醇之感,乃一绝也。
红薯叶梗我已有十多年没有吃过了,现在十分怀念,此物在我心中分量很重,我甚至认为它们是食物中的“宝贝”。这个世界上没有吃过红薯叶梗的人一定不少,我为他们感到惋惜。
深居都市,食物的花样是繁多的,能让人记住的廖若星辰。有的食物甚至安全问题也得不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真怀念故乡的红薯叶梗,它们多么像那些遥远的亲戚。
零落成泥总归忆
文/李艳萍
她活着,只做了两件事,逃离与寻找。
萧红,在这一片秋深的浓厚里,她是开得热烈的五角枫,红得炽烈,却经不过越来越真实的寒硬,从枝头跌落成泥,成为一枚记忆。
从生至死,她都在追寻,一种叫作所谓幸福、所谓平静的东西,但穷其一生,都未寻得。
在她出生的家庭里,如果不是祖父,难以想象她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自私的父亲、冷酷的母亲,甚至频施淫威的祖母,无一不是充斥着寒意。只有祖父,似呼兰河畔一缕阳光,恰如其分地扑打在她心上,才让她得以在最小的时候蹲在时光里,感受这难得的暖意。有东升就注定了要有西落,祖父爱她的时光在她并不漫长的人生中实在短暂的让人稀罕,让人唏嘘,不忍去描述。那些伸出五指却抓不住的回忆,成了每一处濒临绝望时,她唯一记得住的温暖,那儿的名字叫故乡。
但故乡,随着祖父的过世,她开始奔波在了路上,背井离乡,不再有故乡了。呼兰河里的一切都是她平静的笔触下描画出的一幅有声有色的画卷,在她的指引下,人们纷纷来到呼兰。
“我没有家,我连家乡都没有。”她在《苦杯》组诗里这样写道。
原来,她对萧军的爱远不只是窘迫时一种不得不的抉择,而是她真的早已无路可退。在这一片黑暗的绝望深处,萧军,这个男人终于让她可以跟故乡说一声再见了。
从祖父离世后的出走,都是为了离开冷冰冰的没有爱的家,只是这一路的逃离都不过是换了一种形式的羁留。不管是表兄陆振舜还是汪恩甲,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不曾让她与她的家庭真正分离,这份暖看似伸手可触,可实际上却遥远得把她剩作了一人。
东兴旅馆是一座逃不开的牢笼,汪恩甲的一去不回,让本无亲可依的萧红彻底沦于绝望,逃不出去,留不下来,吃食都已经是一个极大的问题,更何况肚子里还有另外一个小生命的孕育。她没有体味孕育生命美好的机会了,饥寒交迫、心灵无依是无比现实的问题,也是她最恐惧的事情。她总在寻找一种温暖,但所得却是隐匿无踪。越恐惧,越遭遇。
无疑,此时,萧军的出现就像一道暖阳,照亮了萧红昏暗动荡的人生。
这个男人与她和她的家乡在这一次见面之前毫无瓜葛,尽管身怀六甲、模样惨淡,但萧红依然绽放出了她最动人的一抹颜色,走出了她真正离家出走的第一步。终于,与呼兰的人与事不再有所纠缠了。
在呼兰与祖父共同生活时,她感受到的是任性的小儿女在祖父疼爱下发自肺腑的欢快。只有在这一段时光里,她才写下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是那么的自由。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朵谎花,就开一朵谎花,愿意结一根黄瓜,就结一根黄瓜。若都不愿意,就是一根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它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蝴蝶随意地飞,一会从墙头上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又从墙头上飞走了一只白蝴蝶。它们是从谁家来的,又飞到谁家去?太阳也不知道这个。”这样欢快肆意的记忆。
随着祖父的离世,她开始了一去不回头的逃离。那些自由活在了记忆里,一去就没了影迹,遍寻不得。
从此,她离故乡又远了一步。
她说,我没有家,我连故乡都没有时的凄凉见文可知,却不能体会这深深的悲凉。一个人没有家,连故乡都没有了,便没有根了。
即使她知道萧军有家室依然头也不回地投向了他的怀抱,因为除他之外,她已真的无处可去,无人可依了。
她的一生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向死而生,她用两件事延续了这段并不算太长的生命旅程,一是写作,一是爱情。好在,还有写作,至于爱情,过于惨烈。
所以,一经萧军,那些本不算美好的日子,萧红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她比任何人都更怕失去了他,才会极度珍惜与他一起的日子。这样的日子是与寒冷、窘迫、饥饿为伍的,常常连住所都不能解决,两个年轻人就流浪在街头巷尾,长时间的游荡,她经历着寄人篱下的为难。
在不良的环境下导致的直接结果是,萧红的身体长年处于苍白和病态,在生完了第一个孩子之后,不再具备养育能力。而长久的饥寒交迫也令她无法做出一个母亲应该持有的态度,又或者,是基于对孩子父亲的某种怨恨,终于这个孩子她并没有留在身边。有很多揣测,有人说,是萧红自认在自我温饱都不能解决的前提下,残忍地将孩子送给了别人;还有一种说法矛头则指向萧军,说是萧军作主将孩子抱人抚育。具体是哪一种,到今天已无从考证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萧红,失去了为人母的机会。
萧红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并不怎么尽如人意,她不算漫长的一生里,喜悦就如烟花,又若流沙,她每每想用身体去挽留,这一切都会毫不留情地弃她而去,她又一次跌进无尽地深渊,从头开始,直到,此生终告别,不必再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