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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者的文章

2023/01/31经典文章

关于读者的文章(精选10篇)

换一种眼光

文/5167135520

那年,我在一家图书馆当管理员,可经常发生图书不翼而飞的事情。为防止这种偷书现象的继续发生,我在图书馆的墙上挂起了一块告示牌:凡偷窃书籍者,罚款200元。可偷书现象仍屡禁不止。

一次,朋友来看我,我向他诉苦。朋友看了一眼墙上的告示,笑着说:“凭你一双眼睛,怎么看守得过来呢?”

“但图书馆不可能再增加管理员。”我说。

“你可以借助读者啊,让读者帮助你参与管理。”

“读者?偷书的就是这些读者,让他们参与管理这怎么可能呢?”

“偷书的只是个别人,你不要把所有的人都放到你的对立面,而应该换一种眼光,把他们看成你的朋友,充分相信他们,让他们和你一起参与管理。”

“那怎么样才能让他们参与管理呢?”

朋友要我拿来纸和笔,写了一条新的告示:凡检举偷窃书籍者,奖励200元。

新告示贴出后,图书馆再也没有出现丢失书籍的现象。

女人的高度

文/毛毛雨

女士的知识面被繁琐的家务事纠结的无暇顾及,越来越贫乏了!整天的柴米油盐。闲暇时间见缝插针看些情感剧,使大千世界与自己淡漠了,自己的知识面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使自己变得浅见寡闻。

我拿一本《读者》读给她“如果你们想赚钱,那就去做生意;如果你们想继续做公务员,那就请你们靠一份国家工资生活。”这是普京总理告诫公务员的!她说“老兄!你错了,普京总统说的!”“普京于5月8日出任俄罗斯总理,现在已经三个月了。”“为甚好好的总统不做,做总理?”有人打个比方,在城郊工作的的男女,大家同时下班骑车,男子凭着自己的体力,一路凯歌的跑到前面,早早的进了家,女人们唧唧喳喳落在后面。我打个比喻;男女就像皮划艇选手,一声枪响,男人凭借体能和技巧,划得又快又远,女人在漩涡面前打转。事前男人,看过比赛路线的水流,女人什么也不知道!

女士发现自己落伍,必须加强自身修养,她拍了怕自己的脑袋,毛主席说过“三天不学习,赶不上刘少奇!”

我告诉她鲁迅说过“文学虽然有普遍性,但因读者的体验的不同而有变化。”

《读者》按不同的标准划分;不同年龄的读者、不同职业的读者、不同地域的读者、不同文化层次的读者、不同喜爱程度的读者,是一部大百科全书,博采中外、荟萃精华、启迪思想、开阔眼界。

第二天,她自觉翻看以前的各期。

以后期期不落,每月两期要花上三至五天细嚼慢咽,仔细揣摩。《我有一双隐形的翅膀》、第四期言论“一个女人应该有自己的事业;如果没有自己的事业,起码要有自己的事情;如果没有自己的事情,就会把丈夫当做自己的事情,那就真的会有事情发生。《人生的四种力量》、《爸妈养你花多少钱》《泰坦尼克号鲜为人知的真相》《俄罗斯妈妈》《一撇一捺是个人》……

几年下来,她的光亮倍加耀眼。给同时们能完整的解释金融危机的形成过程以及各国采取的对策。

她问我2012年都是那些国家大选?我说中国、美国、俄罗斯、法国!

“老兄!你老了,你马上变成大爷了,还有2012年是个不折不扣的大选之年。美国、法国、俄罗斯、墨西哥、韩国、西班牙、蒙古、委内瑞拉、多米尼加、东帝汶、冰岛、加纳、肯尼亚、马里、塞拉利昂、莱索托、也门、日本政局不稳随时有更迭的可能,外加叙利亚已经成为代理战场了!”

“爱读书的人,也总想找点好书来提高自己的内涵与修养。后来我发现,其实我们只要做个有心人,就可以在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每一本书籍里都能找到自己想要,提高自己的修养和内涵也不能只通过书籍里吸取精髓,要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去历练自己的意志!”

一本书可以改变一个天空的颜色!每当睡觉前她会坚持让你读一段书,睡觉前翻翻书,只是呷一口小酒催眠而已。

“多微笑,做一个开朗热忱的女人;多打扮,做一个美丽优雅的女人;多倾听,做一个温柔善意的女人;多看书,做一个淡定内涵的女人;多思考,做一个聪慧冷静地女人。记住为了自己而进步,而不是为了满足谁,讨好谁!”

穿上高跟鞋,从高处看世界,会有不一样的感觉:在高一点儿的地方,空气会更清新,视野会更开阔……尽管这所谓的“高”不过是几厘米的海拔高度,却给女人带来了更多的自信。

读《半生缘》有感

文/闹闹要早睡

第一次翻开张爱玲女士的《半生缘》是在高二的一个晚上,记得那是十一月中旬的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凌晨两点半,终于翻完了这本小说的最后一页。除了一口气读完后的酣畅淋漓,我还感受到了深入肺腑的苍凉与悲哀:为什么曼桢与世钧明明两情相悦,最后却无法互相成全?为什么曼桢明明具备了一切美好的品质,却反复被祝鸿才欺凌侮辱,难道“人善被人欺”真是一句至理名言吗?

后来,我又马不停蹄地观看了电视剧版的《半生缘》,跳过前面所有的情节,我直接将进度条拉到了俩人相隔十四年重逢的片段。不可否认的是,电视剧版的《半生缘》对受众的冲击更加直接,悲情的配乐,房间中紧紧相拥的恋人,再加上演员的表现力,让人情不自禁地泪如雨下,但这种情感的延续并不长久,经历了悲伤情绪的迸发之后,我又很快恢复了平静,仿佛这一片段并没有给我留下太深的印象。文学的表达更含蓄,但相比于电影艺术,文学将更大的想象空间交给了受众,让读者不受拘束地想象男女主人公此时的复杂情感,这也是受众对作品的二次创造。除此之外,电影无可避免地会带来人物形象的固化,在观看电影后,观众会不自主地将演员的脸带入到人物角色中去,这样留给受众自由发挥的空间就大大缩小了。文学与电影相比,读者的参与感会更丰富,在欣赏到同一情节时,读者可以任思绪天马行空,尽情想象,男女主的形象可以是这样的,也可以是那样的;重逢时的情感可以是悲哀辛酸,也可以是喜悦兴奋。电影虽然更具表现力,却也在一定程度上拘束了受众的想象,我们接受到的只是导演对这一情节的创造,而不是我们自己的创造。

我始终坚信,文学是人学,真正可以打动我们的,是人性的真实流露与人情的自然表达。张爱玲在《半生缘》中,向我们展现了真实而脆弱的痴爱与怨情、失去与错付、人性与人情,这些都与读者建立了一种崭新的联系,使读者的情感随着人物命运的跌宕而起伏。

除此之外,真正触动我的还有其中的人物设置。在《半生缘》中,没有脸谱化的人物塑造,从曼璐到曼桢,从世钧到鸿才,没有一个人物是绝对完美的,或者是绝对不完美的。人物命运的悲剧,不单单是由一个人导致的,而是在多数人的消极选择与胡作非为下走向逼仄的角落。从这个角度看,他好像做错了,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他又做错了什么呢?亲手把自己的妹妹送入虎口的姐姐曼璐,她的庸俗、谄媚与恶毒确实令读者感到厌恶,但在濒死之时,曼璐对曼桢的深刻忏悔让读者看到了这个女人的另一面——卑微,痛苦,爱而不得。她的一切行径都算得上是生活所迫,机关算尽之后,生活同样在她的身上烙下了刻骨铭心的伤疤。没有非黑即白,没有绝对的对错,这些人物就像活生生地存在于现实生活一般,在与读者的共鸣中,也打动着读者的心。

张爱玲是一位个人风格非常强的作家,她笔下的所有故事,好像都发生在同一城市的同一个巷子里。她笔下每一个人物都笼罩在阴郁而悲凉的气质中,每一个故事都闪烁着昏黄而黯淡的光。张爱玲之所以能够用如此细腻的笔触将半生缘的故事创作出来,这必然与她的自身经历脱离不了关系。相逢的喜悦,离别的悲痛,错过的惋惜,曼桢所经历的一切,说不定张爱玲也曾经历过。曼桢对世钧纯真又复杂的情感,说不定也是张爱玲对胡兰成情感的倒影。没有空穴来风的灵感与毫无根基的情感,在阅读曼桢时,张爱玲的形象同样跃然纸上。我一直觉得,张爱玲的个人特色十分鲜明,她常常写上海,写南京,写香港,写阴雨绵绵的天气,写古色古香、又阴郁昏暗的人与事,这与她早年在沪港的徘徊,在英国的留学生涯都脱不了关系。在自身经历的基础上加以创造,让受众在感受故事的同时感受作者本人,或许这就是她的魅力所在。

走进春天

文/陈武

我长在江南,生于春天,故爱江南的春天。

“春天在哪里,春天在哪里,春天在那苍翠的森林里,这里有红花,这里有绿草,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哼着这首儿时就会唱的歌曲,踏着刚刚萌芽的青草,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在这春色欲醉的日子,我怀着春天般轻柔愉悦的心情,漫步在村庄背后的小山冈上。听着春风中鸟语花香的歌谣,看着春天里无限碧绿的画卷,呼吸着新鲜滋润的空气,我陶醉了……我仿佛化作了一棵嫩绿的幼苗,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我又仿佛化作了一只黄鹂,在春天里自由自在的放歌、飞翔。此时此刻,我闻到了远方传来的花香,我听到了山前山后花开的声音,我看到阳光撒下的温暖普照大地,我也想到了诗人李白的朋友,在烟花三月辞别黄鹤楼坐船下扬州的浪漫……

自古以来,诗人喜爱春天,赞美春天,为我们后人留下了大量脍炙人口的诗篇。你看宋代诗人陈与义的《春日》:“朝来庭树有鸣禽,红绿扶春上远林。忽有好诗生眼底,安排句法已难寻。”这首诗写春天早晨之景。耳盈鸟语,目满青枝,绿红相扶,异馥诱人。诗人寥寥几笔,一幅春意欲滴的画面便展现在读者面前,然后,诗人索性止笔,不再描写春景,转而抒情。春意浓郁,灵感忽生,但诡谲的诗人却用“已难寻”的遁词来诱使读者自己去感受春意,给读者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又看北宋诗人秦观的《春日》:“一夕轻雷落万丝,霁光浮瓦碧参差。有情芍药含春泪,无力蔷薇卧晓枝。”这首诗写雨后庭院,晨雾薄笼,碧瓦晶莹,春光明媚;芍药带雨含泪,脉脉含情,蔷薇静卧枝蔓,娇艳妩媚,具有一种清新、婉丽的韵味,十分惹人喜爱。

再看宋代诗人晁冲之的《春日》:“阴阴溪曲绿交加,小雨翻萍上浅沙。鹅鸭不知春去尽,争随流水趁桃花。”这是一首寓情于景的惜春诗。全诗四句四景,小溪明净,细雨翻萍,鹅鸭嬉戏,桃花逐水,画面十分鲜明,历历如在目前,令人悠然神往。诗人以鹅鸭“趁桃花”的景象寄自身的感慨,春已去尽,鹅鸭不知,故欢叫追逐,无忧无虑,而人却不同,既知春来,又知春去,落花虽可追,光阴不可回,诗人的惜春之情,溢于言表。

一首首舒情画意的诗篇,一幅幅春意盎然的画卷,穿过时光的隧道,我仿佛走进了千百年前唐宋的春天,与唐宋诗人一起吟唱春天。

当你老了,爱还未老

文/冻凤秋

当我们哼唱曾风靡一时的歌曲“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时,当我们聆听根据爱尔兰诗人叶芝献给女友的诗翻唱的《当你老了》时,“老”对很多人而言只是一个带着诗意的概念,一份遥远的畅想。我们对真正的衰老知之甚少,对与之相伴的恐惧讳莫如深。

曾经看过真正直面衰老的文艺作品,比如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丽丝·门罗的小说《熊从山那边来》;比如布克奖得主约翰·贝利的《当贝利遇到艾丽斯》,都是讲述妻子患上老年痴呆症,逐渐丧失记忆,步入黑暗的孤独旅程,或荒诞不经,或痛彻心扉。菲茨杰拉德在《本杰明的奇幻旅程》中,妙笔书写了返老还童的逆行人生,种种感受却并不是那么美好。

个体生命的衰老到底是怎样的一个过程?当时间流逝,逐渐带走我们的容颜,黑发,视力,听觉,力气,精神,甚至带走最刻骨的记忆,直到肉体死亡,这是怎样一个令人惊心的过程,我们又如何真正理解并参透其中复杂隐曲的心境?

直到读到作家周大新的长篇小说《天黑得很慢》,才发现,他把肉体衰老的过程写得如此详尽,他把老年人面对的种种尴尬和难言之隐写得如此生动,他把个体精神的孤独与顽强抗争写得如此深入,把中国老龄化社会的种种问题如养老、就医、再婚等写得如此全面。而以“天黑得很慢”来形容生命的老去,又是如此恰切。

其实,众声喧哗中,他的声音一直低沉,缓慢,绵长,他的讲述于朴素、痛楚中带着暖意和旷达。当你走进他的文学世界,你恍然间会觉得,他不是在写小说,他是在写自己,写生命。

当年轻时遭遇人生第一个困境的时候,他在长达10年的种种烦乱困扰中坚持完成了最厚重的代表作《第二十幕》,以史诗般的笔触写下对家乡南阳生活的回忆和总结;当中年面对丧子之痛时,他以强大的内心和坚韧的力量,书写《安魂》一书,完成生死的终极对话和追问。而如今,66岁的他感知衰老的日渐降临时,写下《天黑得很慢》,宽慰天下老人也宽慰自己——当你老了,爱还未老。

那一天,是2018年7月14日,盛夏时节,天黑得很慢。

著名作家、茅盾文学奖得主周大新老师归来。灼热的阳光下,我们陪他去看省会郑州藏在老街巷里的新颜,一座老旧废弃的工厂经过巧手改造,变为极具时尚感的创意基地。身材高大挺拔的他,迈着大步,脸上带着一贯平和、亲切的笑容,对目之所及都感兴趣,不停地问询,赞叹。

那时的他分明是好奇的孩童,是对家乡怀着深厚感情的赤子,是饱经沧桑后依然豁达开朗的写作者。谁会认为他已经进入老境了呢?

那天午后,在郑州大摩纸的时代书店,面对从全省各地赶来参加中原风读书会的读者,他娓娓道来写作《天黑得很慢》一书的缘起。他曾看见一位拄着拐杖的老奶奶,因为担心两个洋葱头太重,提不到楼上而忧心忡忡;他曾听说一位作家朋友晚上睡觉时还一切正常,天亮他妻子起床后却发现,丈夫因为心梗走了;他自己的老母亲90岁患病卧床,直至92岁去世期间,完全失忆,连儿子是谁都不知道;还有作家张爱玲生前显赫的名声与她去世时的凄凉之鲜明对比,等等,这一切让他对衰老产生了恐惧。

他生出了描绘人生最后一段路途风景的心。这时的风景大抵不过如此:陪伴在身边的人越来越少;社会的关注度越来越小;大小疾病险情不断;准备躺到床上接受别人的照料;要应对各种以延寿、治病为名的骗子,骗局。

这一切风景,书中主人公萧成杉都一一目睹,自73岁到86岁,他对衰老的抗争、无奈、妥协以致失败、投降的姿态,都通过护工钟笑漾的讲述,如画卷般呈现在读者面前。当生命之光越来越暗淡,爱的光芒却越来越耀眼。

这种爱,源自他人,包括老人的亲人,包括身边有爱心的人;源自社会,包括政府和慈善组织;源自老人自己,内心深处对爱的记忆,对爱的向往等。所有的爱意交汇,为人生最后一段路铺上温暖的底色。书中就写出了这样一段年轻护工和老人之间的温暖感情,一种深情的陪伴,一份高贵的大爱。

那天,他谈到自己这么多年的写作历程,每一部作品对他而言都是艰难的,只有在完成的一刹那心中会生出喜悦,但很快又开始构思下一部作品。之所以一直在写,是因为可以借此表达内心深处的感受,慢慢接近人生的真谛,并给这个世界带来一点暖意。

他谈到读书,说因为觉得自己的时间有限,所以越来越挑剔,那些翻了几页还没有共鸣的书就会立刻放下。

那天的读书会上,当朗诵家于同云先生读着书中开篇“周一黄昏·陪护机器人薇薇小姐推介会”的内容,现场读者一下子被这新鲜的叙述方式吸引。

当青年话剧演员张澎朗诵起书中最后一部分“周日黄昏·陪护老人经验谈”中老人的记忆被唤醒的部分,现场读者又被其中的真情深深打动。

特邀嘉宾、“70后”评论家张延文和“80后”评论家魏华莹,都有太多感触,他们评说《天黑得很慢》直面热点现实问题,塑造全新的老人形象,叩问老者的精神世界,极具新意,以情动人;称赞作家周大新写作40余年,一直保持旺盛的创作力,并不断创新叙事方式,是带着先锋性的现实主义作家。

现场读者大都或青春正好,或年富力强,但一谈到自己的父母亲,就似乎有说不尽的话题。书中的各种情节也在现场读者的家庭中上演。

作为背景的读书会海报上,浅橙和粉色交织的底纹,散发着温暖的光泽,映衬着风儿和风花粉的脸庞,每个人的神情都显得那么明媚。

人事代谢,往来古今,我们生生不息,只因爱温柔有力。

读书与生活

文/兰言

书到用时方知少,读到呆时是废料。

读书破万卷,做事没观点。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无用处半生闲。

学而不厌,思想混乱。

读万卷书,种三亩田。

学而时习之,牌而时打之,酒而时喝之,不亦乐乎。

书犹药也,喝过量了会变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善读者爬上去了,死读者跌破了头。

三人行,其间必有我牌友。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能换来半瓶酒。

旧书不厌百回读,旧情还望再点燃。

少壮不努力,老大混社会。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才知白学了。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坏没人爱。

爱如潮水

1、就是那个早晨

东南大学,周末,早晨8:30。凌云四女生宿舍,静悄悄地,似乎谁也不想去打破这不该有的静谧。

“我的爱如潮水,爱如潮水它将你我包围,我再也不愿见你在深夜里买醉,不愿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你可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清梦不怎么清醒的歌声冲破了她那色彩明亮的床帘,大家都知道,她肯定又躲进她的随身听里与偶像张信哲幽会去了,《爱如潮水》是她的次爱,而张信哲的则是她的最爱,她总希望能有那么一天,有一位男生,拥着她瘦削的肩,深情款款地对她说--我再也不愿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她想,她一定会找到的,她也这么一直期待着。在这种期待中,她也渡过了她的朦胧的大一,寻觅的大二,如今,已是大三了。

在这一阵如潮的歌声中,随之又响起了“沙沙沙”床帘翻动的声音,lily极不情愿地嘟哝到:“梦儿,就许你梦唱,你还让不让我梦游了。”lily,最大的嗜好就是睡觉,总是忙里偷闲地赖在床上,有着花一般娇好的笑容,皮肤白皙白皙的,也许睡觉真地是最好的保养皮肤的方法吧,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百合是她的中文名,所以顺理成章地,lily也就成了她的englishname。

Lily翻转了个身,又开始了她的圆梦旅程。

2、红球,红脸

清梦忽然有了一股非常强烈的欲望,想在空旷的地方一展歌喉。她探头看了看窗户,从那没拉紧的窗帘缝中,一缕清澈的秋阳正轻泻而入,多好的天气啊,阳光的诱惑让也立马跃身起床,按部就班地把洗漱课程一一搞定,理了理她为之得意的又黑又亮的清汤挂面,左手walkman,右手《读者》,满怀惬意地往操场步去。

她抬头看了看天,深秋的天空,一碧如洗,几朵悠悠白云也恰到好处地增添了晴空的魅力,路旁的相思树叶在秋风中依然地摇曳,依然地油绿。一切的一切,和谐得仿佛都在歌唱着,清梦不由自主地哼起了小曲,她冥冥中总觉得今天要发生点什么,拼命想了想,又想不好,不知不觉中已信步来到了操场的看台。

她随意挑了个地方坐下,很快就融入到了属于文学与音乐的另一个氛围。

操场上,一群风华正茂的男生,生龙活虎般抢着那个被称做football的东西。他们吆着,喝着,惟恐自己的青春被他人挥霍。

红色的运动衫,红色的addida球鞋,夺目地令人耀眼,鲜艳地令阳光失色,常人不轻易穿的颜色,却让他所有的活力爆射。为了让今天的这场红色风暴上演得更精彩,刘幸还出其不意地把足球也涂成了红色。他说:红色象征着热情,它能把你所有的能量都激活。

1米78的个头,无论何时,只要刘幸他往人眼前一过,就准会感觉出他喜好运动,热衷运动的秉性。为了迎接下一个周末与投资系的足球友谊赛,今天他率众操练,只见红影闪动,他带球过人,再过人,欲抬脚凌空飞射,耗子从斜里窜出,轻撞向刘幸,红球脱离既定的轨道,朝看台上飞去。

当刘幸的视线定格在红球的时候,瞬间,他的嘴巴张成了“O”型,红球不偏不倚,直向那埋头看书的女孩奔去,红球与清梦手中的《读者》来了个暴力接触,书又结结实实地与她的脸亲密碰撞。红球从看台的阶梯上跳跃着回到操场,书也应声摔下。

总算是一球惊醒梦中人,清梦本能地把双手捂住发痛的脸,愤怒的目光从指缝间迅速搜索操场,却见一条红影来到眼前。刘幸三步并作两步跨上台阶,弯腰捡起《读者》。

“对不起,真是对不起,对……”即使是驰骋球场多年,刘幸也确是没有过今天这样的际遇,他一下子变得词穷了。

“靠,对不起,对不起就算完了,痛的是我也!”也许是太痛了,清梦连粗俗的字眼都吐出来了。

“哦,不算,不算,不算完,……那你说该怎么办,不如我们坐下来好好商量商量。”他觉得她蛮可爱的,虽然她说了靠,可他打心眼里认为平时她不是这样子的。霎那间,他的语言细胞代替了刚才活跃的运动细胞。

“……”清梦觉得眼前的他有形又很有活力,而且,而且还好象不是蛮不讲理的那种。一进语塞。

见她一直盯着自己,刘幸又犯语痴了,“对不起,本人再次地向你道歉。”

“道歉,道歉要是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嘛?”清梦借用道明寺的至理名言,耍起了小性子,她想笑,可是又觉得不能笑,于是一昂头,让笑容向天吧,否则老天爷还会说我辜负了这美妙的天空。“果然出事了,可这是出的哪门子事呀!”她小声嘀咕道。

“什么,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没什么呀?”刘幸越发觉得她可爱--她好象一下子就把红球投脸的事给忘了。

“哦,你的书。”他翻过书的封面,顺势拍了拍尘土,“你也喜欢《读者》?”

“是啊,当它还是《读者文摘》的时候我就爱上它啦。”那是清梦最钟爱的杂志,上中学是,一位语文推荐她看的,从此一发就不可收拾了。它也没让她失望,从《读者文摘》更名到《读者》,杂志是越办越好。

封面已然破损,只是上面的那一个诱人的草莓图案,却还是完美如初。清梦接过《读者》,用手抚平破痕,又呵气吹了吹它。“唉!”她深深地叹了口气。要知道,看过每一期《读者》杂志,她都完好无损地保存着,甚至都舍不得外借,就连藏书章都没盖上。

刘幸明显地读懂了她的这一声慨叹,从她手上抽过杂志,飞快地做了个决定……,而且他相信这个决定一定会让她开心的。

……

刘幸看了看封面上的草莓,又看了看她的发红的脸,情不自禁地笑了。

“喂,你这人怎么可以这样呀?”清梦显然被他笑得不好意思,双手再次捂住了脸。

“对不起,我不是笑话你,我只不过是觉得你现在脸红红的,就跟这上面的草莓一样可爱。”

“……”

耗子一边用脚背颠着球,一连仰头喊道:“头,你的歉道完了吗?你倒是快点下来继续呀,你不急,这红球可是经不起再等待了,它可是要急死了!”刘幸的球技最棒,自然成了领军人物,所以也就被他们头呀头的叫开了。

“这书我先拿走,下个星期天,我们在这有一场足球赛,你还来这地方,就这个位置,到时我一定还你一本新的,记住了。”刘幸转身就下了场。

“诶,我干嘛要接受你的安排呀……”留下清梦在后面干跺脚。

受撞的脸在他的身后火辣辣地疼起来,赶紧回去弄点蛋清敷敷吧,要是肿起来可就不好玩了,清梦想到。

3、《读者》

lily恋恋不舍地离开她的被窝,爬了起来,她一眼就看见桌上那精致的“黑人牙膏”玻璃碗里盛着两只金色的蛋黄,却见清梦躺在床上,拿着面镜子左照右照。

“梦儿,真会保养呀,又开始蛋清面膜了,担心别适得其反哦。”

清梦试图张嘴为她的蛋清正名,可是,脸上的肌肉在蛋清的作用下绷得紧紧的,自是无可奈何。

一周的时间大致就在教室、食堂、宿舍中悄悄地溜过去了。只是有时,清梦会为那本受伤的《读者》而心疼,她想---再去买一本吧,可是,也许因为这样,《读者》有可能会减少好几位读者的。她感觉这是她最不希望发生的事了,所以,她想了好几次,却还是没有付诸行动。虽然她的藏书少了这一期,就让这成为一种美丽的缺憾吧,或许……

星期天又来临了,清梦给家里写了一封信,她知道在这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还有很多比写信更方便的联系方法,可是她觉得其它所有的都无法表现出亲笔书信的那份挚情,毕竟在大多人看来,写信成了一项非常奢侈的活动。信中所书并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但她写得仍然认真,细心地折好,封好之后,就去寄信了,回来的时候路过足球场,只听得阵阵叫喊声从那传来,放眼望去,球场上一支着红装的队伍特别引人注目。她蓦地想起上周所遇之事,还有《读者》。她站在原地想了想,慢慢地往球场走去。

看台上坐了很多人,群情激昂,可是那个位置居然空着。

越过一双又一双渴望球场的视线,清梦来到了座位前,却发现那上面放着一本崭新的《读者》,封面上的草莓牵引着她的目光,时间有一刹那变得凝固。

“哦,你来了?!”耗子连续看了她两眼,说道。原来,他因为前两天踢球时不慎弄伤了脚,今天不能上场,所以就把这个神圣的任务交给了他,让他在这守着这个特殊的位子。

即便是有重任在身,他也不舍得放过场上的战况,在确认她就是那个《读者》迷,跟她敷衍一句后,他又全神贯注到赛况中了,那视线恐怕是用九头牛也拉回来了。

也难怪,马上就要结束了,谁愿意放弃决定性的几分几秒呀。

清梦刚坐下不久,终场的哨声就响了起来。刘幸所在桥梁系以1:0胜了投资系。场上的红方队员在哨声与欢呼声中奔在一起,大肆相拥。所有的汗水也在顷刻间升值。

……

人群在不断地散去,清梦踌躇着,自己是不是要拿走那本《读者》,刘幸跑了上来,气喘吁吁,汗水还在不停地往外冒:“这是赔给你的,另外一本我已经珍藏起来了。”

“那也好,反正是我应得的,我先走了。”清梦转身离开了球场。

“诶,……”刘幸叫了出来。

她回眸而望,顿了一下,还是走了。

“我还有话还没说呢?……。”他对着秋风中清梦的那一头秀发小声道,又象是在喃喃自语。

“头,这妞不错呀,你是不是想泡……?”耗子用手臂推了推他,揶揄道。

“去你的……”不知为什么,刘幸的这句话说得很轻,仿佛是怕被耗子听到似的。

刘幸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感觉到真地有点累了。

4、食堂

永远的食堂,在学生眼中永远地拥挤。

Lily、清梦两人排了老长的队,总算是买到了饭菜。

更为幸运的是,她们还找到了一张绝佳的桌子,正对着电视机,可以边吃饭边欣赏节目,很多人都知道这么做对消化造成不利,可很多人都这么做了,她们两个也不例外,因为这实在是一种享受,尤其当自己对节目感兴趣的时候。

电视里正在播放着清梦的最爱--张信哲的《爱如潮水》,如此一来,惹得她的心痒痒的,不禁跟着拍子和了起来,胃口好了不少,这不,连桌上的那一份红烧日本豆腐看起来也显得特别的赏心悦目,她舀起一块送进嘴里,伴随着歌声滑入。

“我可以坐这么?”见有人要坐,lily赶紧拿起放在椅子上的书包。

刘幸放下饭盒,才发现……

清梦还在盯着屏幕看呢,待她收回视线,才知道又碰上了他。

“是你啊?”刘幸把正要送入口中的饭撤了回来,下意识地抄动着汤匙。

“是啊,你也下课了?”清梦随口回答。

两人再也无话,清梦本来想说说那天的球赛,可她确实对足球不感兴趣,故也没说。

这好好的一顿饭,竟吃得甚是乏味,即使有张信哲的歌声在助兴。只有lily一人自顾自在排着单口相声。

后来,在快要离开餐桌的时候,刘幸注意到她的饭盒上有“外语99”的字样。

一个意外的收获就这样悄悄然地不期而至。

5、老乡

“外语99”在刘幸的脑海中时时闪现,挥之不去。

那天,刘幸去参加老乡会,意外地知道有个老乡叫园园的也是外语99级的,他抱着侥幸的心理前去问她是否认识这么一个女孩子,他比划了清梦的身高和长相,还特别强调她非常喜欢《读者》。

“哦,你说得是清梦吧,她就住在我隔壁的寝室,我们都知道她《读者》爱得简直有点过分,概不外借,好像那是她男朋友一样。”园园很爽快,她相信自己说得跟刘幸所讲得肯定是同一个人。

“怎么样?是不是要我在中间牵个线什么的?”园园似是看透了他的心思。

刘幸在心里默念着清梦的名字,过了好一会,他小声道:“你知不知道她课余时间都做些什么呀?”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只是我经常晚自习的时候在阶梯教室A遇见她。”

6、阶梯教室

从此,刘幸爱上了阶梯教室A,每天晚上,他都带着英语课本去阶梯教室A报到。只为了能有一天再次与清梦不期而遇。一开始,他没见着清梦,倒是好几次碰到了园园。园园也不跟他多说什么,每次都给他打个OK的手势。

以前,刘幸与耗子老在宿舍里围着楚河汉界大战,那天,他又不顾耗子的盛情邀请,夹着书本来到阶梯教室A,他习惯性地从后门走入,在最后一排就座,然后开始环顾前面的人群,突然他的视线被锁定在了左侧过--清梦在那坐着,刘幸感觉自己的心跳在加速,他定了定神,走上前去在她边上的空位坐下。

清梦抬起头来,两人相视一笑。

“你也来自习?!”他们竟异口同声,微笑再次浮起在各自的脸上。

清梦又重新埋头于她的课本。

“我们玩个脑筋急转弯?”刘幸递过一张写有题目的纸。

--what’sletterananimal?

--

--what’sletteraquestion?

--

……

题目越来越难,清梦在刘幸的提示下一个个全都答了出来,下课了,他们随着人流慢慢走出了教室。

7、一起走过的日子

教室A记载着他们的现在,牵引着他们的未来。

他们来到了如荫的树下,荡漾在粼粼的情人湖上……还把一串串的欢笑撒在白城的沙滩上。

在树下,见到迎面过来的小狗,刘幸会冲着它大叫:“梦儿,梦儿,你怎么一下变得这么小,还换上了一身白衣……”清梦总是笑得喘不过气来,总也不忘下次又碰上小狗的时候将他一军,让他也当当小狗。

在湖上,他会给她讲美丽的情人湖传说,虽然清梦早已经听过不下三次了,可她依然会支着下巴,静静地听他娓娓道来。

有的时候,他们会不约而同地带着《读者》来到沙滩上,在那上面玩找《读者》的游戏--在中间划一直线,各自守着一边的阵地,把《读者》藏到沙子里,谁先找到谁就获胜。

每回,清梦总是很小心地用塑料袋包好《读者》,刘幸也总是依样效仿。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么?……因为我跟你一样,珍藏着每一期的《读者》,它也是我最喜欢的杂志。”刘幸自问自答。

清梦仰头看着她,什么也没说,她只是感觉他离自己的心更近了一些。

8、

日子就这样不经意地一天天溜过去了。

大街上,小巷里,悄悄然地掀起了一股欢快的风,那风夹杂着青青的圣诞树,红红的圣诞帽,叮咚作响的圣诞风铃。

一切的一切,都在提醒刘幸—CHRISTMASISCOMINGSOON。

他觉得该送个圣诞礼物给清梦,可是他却想不出那应该是什么。

圣诞老人如期地来值班,那天,他下课后经过纳兰轩花店,稍一驻足,花艺小姐就上前热情地为他推销。

“买花送给女朋友吧,纯洁的百合,热情的一品红,……还有……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给你打折的。”花艺小姐还真是算准了他买花的意向。

“爱情不打折!”刘幸看着一束花脱口而出,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说,他们之间算是爱情吗?!

纯情的白玫瑰,高雅的紫色睡莲,饰以星星点点的爱情草,在淡紫色透明花纸的包围之下,显得既诗意又失浪漫。刘幸只是想起那天清梦穿着一件紫色的毛衣,这束花跟她会很相配的。

“MERRYCHRISTMAS!”他把花捧给她。

“THESAMETOYOU!”清梦拥着花开心地笑了,花朵映衬地她越发地妩媚,她心想自己可是第一次收到这么一大束花呀!

9、漫长的寒假

刘幸第一次觉得寒假是如此的漫长,如此的难捱。

打电话成了他每天的功课。

那个月,刘幸的爸爸去交电话费,发现话费非常之高,而长长的电话单上密密麻麻打印的都是同一个电话号码。

10、情人节

这西方的节日也在文明的东方之国盛行一时。

早些天,刘幸就约好清梦在车站等他,汽车载着他们来到了黄厝,展现在他们眼前是一大片结满果实的草莓园。原来,这里自采草莓的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举行。

满载着胜利的果实,他们来到沙滩上。

鲜红欲滴的草莓显得格外地诱人。

“你看,它是什么形状呀?”刘幸挑起一枚最大的草莓。

“心……”吃过那么多的草莓,清梦似乎第一次才意识到它是心形的。

“这是心之形状,所以它又被称做爱情果,我把它送给你。”刘幸深情地望着她。

情人节采摘爱情果,清梦若有所思。

11、毕业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快,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老狼的歌曲被校园里的男男女女一遍遍地传唱着。

遥遥无期地毕业如今也摆在了他们的面前,刘幸是注定要属于这个城市的,在这个城市里,他谱写了他的一生,从小学到中学,又从中学到大学,如今,该是他为这个城市贡献自己微薄之力的时候了。

清梦放弃了家里父母亲为她找好的工作,她也选择留在了这个城市,这个有他的城市。她不知道未来会如何,只是觉得自己应该这么做,所以就做了。

12、PARTY,难忘!

清梦怎么也想不到她的这个生日会是那样渡过的。那天,她一直在寻思着该如何与他共同庆祝自认识他以来的第一个生日。临近黄昏时,收到他的留言:18:00点整,雕刻时光,不见不散。她想起了位于演武路上的“雕刻时光”酒吧,那次他们携手路过的时候,皆被其新颖的名字所吸引,想不到呆会儿自己的某一段时光也要被其给雕刻了。

她抬头看了看钟,才17点过一刻。那钟面非常别致,是一只可爱的卡通小鸭的形状,晶莹剔透的黄色,配以12个经典的数字,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当初十字绣风靡大街小巷的时候,清梦也追随潮流以莫大的热情完成了好几件作品,而这个钟面就是她最满意的了,她觉得它保存了自己的一份纯真。

她依时来到相约的地点,却意外地看到等待她出现除了刘幸,还有她几个她们共同认识的人,包括耗子。他们为他准备了鲜花以及其它各式各样女生喜欢的小玩意,当然她想拥有的莫过于席间大伙融洽友爱的气氛了。

终于要离开了,雕刻时光被留在无尽的夜幕中,迎面却沐在了飘飘洒洒的小雨,还夹杂着丝丝的冷风。

“你看,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真是个不错的日子呀,祝你生日快乐!”

“那我就照单全收了,你也快乐呀!”

13、

好几次了,清梦打电话想让刘幸出来陪她去逛逛街,他都说要加班;煮了面条要他来饱口福,他也推三阻四。

发展到最后,刘幸就让耗子陪清梦去逛街,她赌气就去了,霓虹如织的街上,俪影双双,她越看越觉得不是滋味,一个人自顾自在前面走得飞快,本来不想做windowshopping的,可现在眼中的一切都变得索然无味……只留下耗子在后面紧紧跟随着她的背影。

回来的时候,坐在9路公车上,正逢巴士广播网的《金曲回放》,卡朋特的《YESTERDAYONCEMORE》轻扬地充盈着整个车厢,昔日的种种,如歌一样,涌上心间,久久挥之不去,到站了,却落了个泪眼婆娑;路过平时经常光顾的那家书苑,门口张贴着一张《读者》新年版的宣传画,她也不忍细看,怕引来更多的泪水,一路小跑离开了。

……

她不明白,刘幸到底是怎么想的。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清梦接到了他打来的电话,他说耗子也喜欢她,总之,他的意思是想成人之美。

清梦没等他把话说完,就挂断了。

接下来,耗子时不时地也来了几次电话,说些虚无飘渺的话,她总是借机询问刘幸的情况,然后轻轻地说再见,轻轻地挂断。

她在等待,等待他的再次问候。

14、还是《读者》

五个紧张的工作日过后,迎来了轻松的周末。

清梦懒洋洋地躲在床上,若有所思地任思绪飞扬,她想起有好久没去母校看看了,何不趁今天来个故地重游。

她带上新一期的《读者》,沿着熟悉的路悠悠走着,不知不觉间来到了球场,远远地就见看台上那次自己坐过的地方,有一个人,埋着头,似乎在读书。

慢慢地靠近了,她认出了那是刘幸,后脑勺上永远有一小绺头发特别的张扬,不肯服服帖帖地顺着其它头发,总是有一点扬起来的样子。

正想开口叫他,他象是感觉到了,忽地转过头来,把清梦的叫声给硬生生地堵了回去。

“清梦,是你呀?!”

“是啊,真巧,不是么?!”

两人坐在一起,就着《读者》的内容,津津有味地谈了很久。

他们又回到了以前的轨迹,开始新的运行。

15、爱如潮水

耗子偶尔也会加入他们,形成三人行的局面。

那天,他们三人又来到雕刻时光,在大厅,清梦又点唱了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在我心里你永远那么美………既然爱了就不后悔

……爱如潮水他将你我包围……”

远去的杂志

文/晓寒深处

在我的老家,有一句老话:讨饭也要上学。村里的人家,但凡有一口饭吃,总要送孩子去上几年学,不求能上大学,只为不当睁眼瞎,虽然他们中的大多数上完小学或初中就辍学了,一字不识的纯文盲倒也少见。因此,村里的青年们文化程度虽不高,倒也有读书的传统,我儿时能读到的读物,大多来自他们的手手相传。

八十年代的乡间,最流行的读物,是两种杂志,一种是《乡土》,一种是《垦春泥》,那是我最早的文学启蒙。《乡土》以民间故事为主要内容,《垦春泥》则大多是以农村生活为题材的现代作品。我自幼嗜书如命,别的孩子成天疯玩,我则是个小书呆子,随便给我本书,我就能安安静静地看上半天。读的书多了,我就成了村里的故事大王,把书上读来的故事,加上自己的想象力再创造,添油加醋地讲给小伙伴们听,因此,常常有一群小伙伴围着我,让我给他们讲故事。

上中学后,父母开始给我们订杂志,给我订的是《少年文艺》,给弟弟订的是《故事大王》和《童话大王》。《少年文艺》是国内最早的儿童文学刊物,那些同龄人写的文字,或者是大人们写给孩子的文字,对于由蒙昧孩童到少年过渡时期的孩子,极具启发意义与教化之功。弟弟的《故事大王》和《童话大王》我也爱看,尤其是童话大王郑渊洁以一人之力创作的童话期刊《童话大王》,名为童话,却将世相人情摹写得淋漓尽致,在没有网络没有动漫游戏的年代,郑渊洁奇崛莫测的文字,极大地开拓了我们的视野和想象力。

在我的青年时期,对我影响最深的文学读物也是两种杂志,一种是《读者》,一种是《辽宁青年》。国内的文学爱好者们,谁不曾读过《读者》?近几十年影响力最深远的杂志,非《读者》莫属。一本《读者》在手,可与古今中外众多名家神交。更重要的是,当年的《读者》,为不曾出过国门的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向世界的窗,让我们看到光怪陆离的外面的世界,那个世界,人人友爱,美好有序。当年,《读者》上的每一个字我们都深信不疑,而在千里如咫尺的网络时代,那些美好似乎渐渐失色了。

《辽宁青年》不知有多少人曾经读过?也不知今日还在否?与《读者》的定位不同,《辽宁青年》似乎属于一本纯文学杂志,其中有大量纯文学作品,尤其是散文诗,类似于今日的鸡汤文字,那些文字,当年读来,很是受用,觉得那些浮艳的文字,很能抚慰当时贫瘠的心灵,今日再读,怕是就要营养过剩吸收不良了。

那些年读过的杂志,还有《散文》,《意林》,《知音》,《故事会》,《青年文摘》,《小小说选刊》,《今古传奇》,《三联生活周刊》……这些定位不一风格各异的期刊,在文化贫瘠的年代,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生活,滋养了我们的心灵。这些年来,网络兴起,纸媒日渐式微,很多杂志停刊了,一些还在勉强支撑,读者也寥落了。在抖 音 网 游成为主流文化的时代,有多少人还愿意去读杂志?有多少人还会记得陪伴我们走过青春的那些杂志?

真诚的重量

文/阳莉

对他人的真诚有重量吗?这个很多人没有思考过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直到最近,我经历了几件事情过后,才知道答案。

参加一个朋友聚会时,40来岁的张欢端着酒杯向我走来,彬彬有礼地向我敬酒,她说:“阳老师,非常感谢你!”十几年前,她刚来到公司上班,参加一次演讲比赛,那份演讲稿就是我帮她修改的,而且还指教她如何演讲,如何运用肢体语言,一字一句地纠正,直到满意,她的演讲获得二等奖,后来她从一线工人调到办公室工作,经过几年的锻炼,目前干起了总经理秘书的工作。她记住了我给她的辅导。

在我都已经忘记了这事的时候,还有人重新提起,让我感到非常温暖。也为自己当初对他人的帮助所付出的真诚努力感到十分自豪。

我不禁想起最近读到的一篇文章《他在北京房价1400元时买了10套房》。文章说著名的童话大王郑渊洁,早在上世纪80——90年代,写作事业如日中天的他,每天都会收到大量读者的来信,最多的时候,每小时的来信以千封计,以致北京邮局专门为他设立了一个邮箱。来信越来越多,多到家里都装不下了,他又无比珍惜这些读者的来信,于是决定买房子来安放保存这些来信,当时北京的房价每平方米是1400元,郑渊洁一次性买了10套。现在,北京的房价早就发生了翻天地覆地变化,郑渊洁的这些房产价值已经翻了十几二十倍。一个作家,读者就是他的衣食父母。对于读者,郑渊洁投入了真诚,而这份真诚,也让他收获了黄金。试想,如果他当初没有把读者来信当回事,随手便扔掉,或者烧掉,那么也不会有现在拥有价值上亿的10套房子了,那么他也不会获得高于付出无数倍的回报。

大仲马说过,一两重的真诚等于一吨重的聪明。

真诚是一种不加掩饰、不加掩盖的透明,犹如一潭幽静的湖水,宁静、淡泊、高贵而且美丽;犹如一片万里无云的睛空,有清白、有豁达、有光芒。犹如一座巍峨的高山,有磅礴、有拔萃、也有秀丽。

她是初中英语老师,有一天的课间操时间,与往常一样紧张、忙碌着。刚好广播操做完时,一位年青军官捧着一束鲜花向她走来,她已经不认识他了,当她听到年青军官叫她盛老师,我找您找了十几年了,今天终于找到您了,他接着说,你知道吗,我是您的学生,曾听了你温柔真诚的教诲,拨开了我心中的迷雾,从自卑走向自强。我参了军,读了军校,一直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找到盛老师,想当面送她一束鲜花,敬一个军礼,今天,我就当作全校师生的面向您敬一个军礼,送您一束鲜花。此时的盛老师,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心里好似洒进了阳光,温馨、实在。

这几件事情过后,我的答案是:赠人玫瑰不仅手有留香。

这种对他人无私的赠与和真诚的帮助它还有重量,他的重量比任何实物都要重!

成长路上,遇见图书馆

文/孟川

从小到大,书籍一直陪伴着我,成为成长路上不可缺少的伙伴。也正因为如此,我的学习成绩排在比较理想的位置。高考过后,源于对经济的兴趣,加上合适的高考成绩,便考到了上海,学习经济。

故事写到这,也许,接下来便是读完四年大学,顺利进入上海金融外贸行业大显身手。但是,现实并不是这样。

大二那年,生了一场病,做了手术。躺在医院的床上,我开始思考人生。就在这思索中,心里突然有个声音:名与利都是浮云,帮助别人,奉献爱心才是永恒。从那之后,就开始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

正因为如此,加上对于家乡的感情,大学毕业后便回到了淄博。

某天晚上,偶然在网上看到淄博市图书馆招募志愿者的消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便报名参加了。经过面试,正式成为一名志愿者。就这样,我与淄博市图书馆相遇了。

“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来今世的擦肩而过。”我与淄博市图书馆虽然“擦肩”,却并没有“而过”。如果有前世,我与淄博市图书馆大概不止有五百次回眸吧。

博尔赫斯在《关于天赐的诗》中说:“我心里一直都在暗暗设想,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而淄博市图书馆的模样就是我心中的天堂。

宽敞明亮的一楼大厅,自助办证机见证了来来往往的爱读书的人。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遇到了形形色色的读者。每天都在解答读者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我常常换位思考,如果我是读者,我想要得到怎样的服务?带着这样的思考,在老师的指导下,不断地调整,用心付出,力图给每个读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藏有海量书籍的二楼文学借阅室是很多读者的钟爱,在这里服务时,每天看到书籍整齐地摆在书架上,我便会觉得幸福。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经过一年的坚持,我被评为优秀志愿者。

冬天的淄博很冷,但书籍里的美好世界却给读者带来心灵的温暖。每次服务时,想到这份温暖也有自己奉献的一份,便觉得所做的一切是值得的。

有时,我会感到自己是世界上“朋友”最多的人,因为每次给读者服务都像是在交朋友,有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朋友”最少的人,因为服务完读者,“友谊”也就“结束”了,自己又回到了孤身一人的状态。就在这反反复复的过程中,学会接受遇见,接受离别,完成了自己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