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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马的散文

2023/02/16经典文章

关于老马的散文(精选7篇)

老马识途

文/戈声

旧梦重温之 老马识途

“老马识途”是个成语,我在新疆兵团的生活中对此却有实实在在的体会。

那还是六六年我在农场当“上士” (过去部队对协助连队司务长管理连队食堂士兵的称呼,农场沿用这一称呼)时的事。我们农场每年冬季要进行开荒,需要大量的柳编的筐子,筐子就由连队职工自己编(以前我也学编过)。编筐子需要大量的柳条,于是连长派一个班的战士去离连队十多公里外的维吾尔老乡那里打柳条,晚上就住借宿在老乡庄子上。顺便说说,新疆的柳树同江南的柳树有所不同:人们先把长大的柳树头砍掉,它就会在树顶上发出一根根直直的柳枝,柳枝上再长出柳条。那柳枝和柳条就是编筐的好材料。老乡的水渠旁往往栽有大量的柳树,连队事先派人去老乡那里商量好的,那时军民(军垦农场那时也算部队)关系比较好,一说就通。

十一月初的一天中午,连长交代我让我给在老乡那里的战士送点粮油蔬菜去。去老乡村庄没公路,那就是在戈壁荒滩上踩出来的一条路,当然也没汽车,就得靠马车拉。于是我到马号里套拉一辆马车,那是一匹全身黄色的老马,毛色枯黄暗淡,没有光泽,廋廋的身子,肚子上肋骨都数的清,看到它我就会想到小说《唐吉柯德》里描写“唐吉珂德”骑得那匹老马。平时马车班的人都不太喜欢用它,年老干不动重活,就留给我了。我可挺喜欢它,那是因为这马老实、听话,反正我要拉的东西一般也不太重。我先在马车里装上些干苜蓿草,来回有三十来公里路,到那边不给它喂些草料,它回来没劲了。我又去食堂装了粮油蔬菜,赶了马赶紧走。

从连队往北走,经过四连、二连(我在三连),那路还好走,出了二连就走进戈壁了。我们农场地处阿克苏市的东南约三十多公里,那时农场四周均被沙漠包围(07年我回农场,那时与阿克苏之间的公路两侧已没有什么沙漠了,都被开垦利用了),农场就是沙漠中的一片绿洲。进入戈壁(其实也不是真真意义上的戈壁,但我们都这么叫。那就是一片盐碱滩,千百年年以前那是一片盐沼泽地,后来水位下降,地面上结成了一层厚厚的灰白色的盐碱壳子,远看仿佛整个大地铺了一层厚厚的白雪。脚踩在上面硬硬的,高低不平,搁得脚痛。踩下去,下面是空的,底下是一层黑色的沙土(因沙土里含有大量的盐碱和芒硝,所以呈黑色),有时脚踩上去壳子就套在你的脚上,那你得把盐壳子敲碎了才能走,走在上面那是又费时又费力还费鞋。好在路上有老乡马车碾出的轮辙,马就沿着老乡的车辙走,还不算太吃力,但也走不快。

那戈壁滩有个七八公里路程,光秃秃的,可以说是寸草不生,偶尔可以见到些芦苇、芨芨草什么的盐碱植物,也不见什么鸟兽,只有蜥蜴在地上乱窜。一路没见一个人,那就是一个静,静得使人有些感到害怕,仿佛地球就剩下我一个人似的。我就那么孤零零地走了走了有两三个小时才走出戈壁,那就进入老乡的村庄了,但那并不是大伙砍柳条的那个庄子,还得向北走个四五公里路才能到那。老乡庄子上的路比较好走,有时有大路,有时沿着干涸的水渠走。11月天黑得早。等走到大伙的驻地,天都黑了,他们刚烧好晚饭。我于是先给马喂上些水和草,自己就在那里胡乱扒了几口,卸了东西,赶紧往回返。

野外黑黑的,好在有个半拉月亮和满天的星星,使黑色的大地笼罩在一片温柔的白光之中。南疆的十一月天已经很冷了,我裹紧了身上的棉衣,吆喝马往回走。我是归心如箭,马也知道要早些回家,它大约也恋它那个温暖的充满干草和马粪气息的破马厩,还有它朝夕相处的同伴。现在车上已没有货了,就一个人和一捆干草,回去的速度明显比来时快得多。

旷野里除了马儿的蹄声和马儿的呼吸声,静的没有一点点声音。我感觉整个世界仿佛凝固了一样,好像变得无限的大,我似乎就一个人活在这世界上,那种渺小那种孤独我永世不忘,那是很多人都没有尝到过的一种味道。这也锻炼了我的意志,帮助了我战胜了今后生活道路上的许许多多困难。

我赶着马车沿着一条路走得好的好,突然我发现前面出现了叉路,我赶紧停住了马下车看,我的印象里来时没见过有分叉的路,往回走究竟该走哪一条路呢?我仔细看了看,一条路平整宽大,一条路况较差。我想当然:路好的肯定是人走得多的,我走的一条路是老乡同我场的唯一道路,应该是条较好的平整的路,于是我把马赶往那条平整的路,可老马就是不肯往那条路上走,还是走那条差的路。我那时年轻没经验,忘了成语“老马识途”了,也没想想老马为什么不肯走那条路,只想自己的判断是对的,就拉着马缰使劲把马往那条路上拉,还用棍子不停地敲打它。老马终于屈服了,乖乖的沿着我指引的大路走去。

走了约半个小时,我突然又发现情况不对了:前面路断了,一条深沟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这才知道走错路了。我庆幸幸亏有了这条断路,否则我还不知走到哪里去呢?我这时才想到“老马识途’的成语,错怪了老马,我恨自己怎么没早点想起这条成语。

我放心了,有老马给我指路,我还担心什么?我把干草在车厢底摊平,自己裹紧棉衣,躺在干草上,放开缰绳,让老马自己去走吧,我操什么心啊!马儿也仿佛懂我心,放开缰绳,它小步跑起来,零点之前,我终于躺倒了自己的床上。

2013年清明修改于于上海奉贤南桥

旧梦重温之老马识途

文/戈声

旧梦重温之老马识途

“老马识途”是个成语,我在新疆兵团的生活中对此却有实实在在的体会。

那还是六六年我在农场当“上士”时的事。我们农场每年冬季要进行开荒,需要大量的柳编的筐子,筐子就由连队职工自己编(以前我也学编过)。编筐子需要大量的柳条,于是连长派一个班的战士去离连队十多公里外的维吾尔老乡那里打柳条,晚上就住借宿在老乡庄子上。顺便说说,新疆的柳树同江南的柳树有所不同:人们先把长大的柳树头砍掉,它就会在树顶上发出一根根直直的柳枝,柳枝上再长出柳条。那柳枝和柳条就是编筐的好材料。老乡的水渠旁往往栽有大量的柳树,连队事先派人去老乡那里商量好的,那时军民(军垦农场那时也算部队)关系比较好,一说就通。

十一月初的一天中午,连长交代我让我给在老乡那里的战士送点粮油蔬菜去。去老乡村庄没公路,那就是在戈壁荒滩上踩出来的一条路,当然也没汽车,就得靠马车拉。于是我到马号里套拉一辆马车,那是一匹全身黄色的老马,毛色枯黄暗淡,没有光泽,廋廋的身子,肚子上肋骨都数的清,看到它我就会想到小说《唐吉柯德》里描写“唐吉珂德”骑得那匹老马。平时马车班的人都不太喜欢用它,年老干不动重活,就留给我了。我可挺喜欢它,那是因为这马老实、听话,反正我要拉的东西也不太重。我先在马车里装上些干苜蓿草,来回有三十来公里路,到那边不给它喂些草料,它回来没劲了。我又去食堂装了粮油蔬菜,赶了马赶紧走。

从连队往北走,经过四连、二连(我在三连),那路还好走,出了二连就走进戈壁了。我们农场地处阿克苏市的东南约三十多公里,那时农场四周均被沙漠包围(现在农场与阿克苏之间的公路两侧已没有什么沙漠了,都被开垦利用了),农场就是沙漠中的一片绿洲。进入戈壁(其实也不是真真意义上的戈壁,但我们都这么叫。那就是一片盐碱滩,千百年年以前那是一片盐沼泽地,后来水位下降,地面上结成了一层厚厚的灰白色的盐碱壳子,仿佛整个大地铺了一层厚厚的白雪。脚踩在上面硬硬的,高低不平,搁得脚痛。踩下去,下面是空的,底下是一层黑色的沙土(因沙土里含有大量的盐碱和芒硝,所以呈黑色),有时脚踩上去壳子就套在你的脚上,那你得把盐壳子敲碎了才能走,走在上面那是又费时又费力还费鞋。好在路上有老乡马车碾出的轮辙,马就沿着老乡的车辙走,还不算太吃力,但也走不快。

那戈壁滩有个七八公里路程,光秃秃的,可以说是寸草不生,偶尔可以见到些芦苇、芨芨草什么的盐碱植物,也不见什么鸟兽。一路没见一个人,那就是一个静,静得使人有些感到害怕,仿佛地球就剩下我一个人似的。我就那么孤零零地走了走了有两三个小时才走出戈壁,那就进入老乡的村庄了,但那并不是大伙砍柳条的那个庄子,还得向北走个四五公里路才能到那。老乡庄子上的路比较好走,有时有大路,有时沿着干涸的水渠走。天冷,天黑得早。等走到大伙的驻地,天都快黑了,他们刚烧好晚饭。我于是先给马喂上些水和草,自己就在那里胡乱扒了几口,卸了东西,赶紧往回返。

天已经很黑了,好在有个半拉月亮和满天的星星,使大地笼罩在一片温柔的白光之中。南疆的十一月天已经很冷了,我裹紧了身上的棉衣,吆喝马往回走。我是归心如箭,马也知道要早些回家,它大约也恋它那个温暖的充满干草和马粪的气息的破马厩,还有它朝夕相处的同伴。现在车上已没有货了,就一个人和一捆干草,回去的速度明显比来时快得多。

旷野里除了马儿的蹄声和马儿的呼吸声,静的没有一点点声音。我感觉整个世界仿佛凝固了一样,好像变得无限的大,我似乎就一个人活在这世界上,那种渺小那种孤独我永世不忘,那是很多人都没有尝到过的一种味道。这也锻炼了我的意志,帮助了我战胜了今后生活道路上的许许多多困难。

我赶着马车沿着一条路走得好的好,突然我发现前面出现了叉路,我赶紧停住了马下车看,我的印象里来时没见过有分叉的路,往回走究竟该走哪一条路呢?我仔细看了看,一条路平整宽大,一条路况较差。我想当然:路好的肯定是人走得多的,我走的一条路是老乡同我场的唯一道路,应该是条较好的平整的路,于是我把马赶往那条平整的路,可老马就是不肯往那条路上走,还是走那条差的路。我那时年轻没经验,忘了成语“老马识途”了,也没想想老马为什么不肯走那条路,只想自己的判断是对的,就拉着马缰使劲把马往那条路上拉,还用棍子不停地敲打它。老马终于屈服了,乖乖的沿着我指引的大路走去。

走了约半个小时,我突然又发现情况不对了:前面路断了,一条深沟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这才知道走错路了。我庆幸幸亏有了这条断路,否则我还不知走到哪里去呢?我这时才想到“老马识途’的成语,错怪了老马,我恨自己怎么没早点想起这条成语。

我放心了,有老马给我指路,我还担心什么?我把干草在车厢底摊平,自己裹紧棉衣,躺在干草上,放开缰绳,让老马自己去走吧,我操什么心啊!马儿也仿佛懂我心,放开缰绳,它小步跑起来,零点之前,我终于躺倒了自己的床上。

2012-6.2修改于于上海奉贤南桥

醪糟烩甑糕

文/周澍

解放前后,西一路(原称武庙街)西口,路北第一家是一个卖醪糟的小铺,店主50余岁,中上等个儿,瘦长脸上最突出的特征是大大的酒糟鼻子,带河北口音的西安话声音洪亮。他的一把铜瓢和一只小风箱,每有顾客到就“啪——嗒,啪——嗒”响了起来,小炉灶里的火苗子蹿得老远。灶旁还有一个大瓷汤盆,里面摞放着一堆鸡蛋,那是为喜欢给醪糟里打鸡蛋絮絮的人预备的。

在醪糟铺子门前,每天清晨就有一个木制独轮手推车,上面坐着一口口径二尺多的直筒平底大锅,也有尺把高,这是卖甑糕的老马的家什。老马,回民,身高体胖,红堂堂的圆盘大脸上有两撇浓黑的八子胡。记忆中老马常年头戴穆斯林白帽,穿着深色的大襟斜系袢短衫,腰间系条白围裙。老马中气十足、声音洪亮,时不时地会放声呐喊“热甑——糕”,百米开外都能听到。这叫卖声也有特点:热字平平,而后甑字是铆足了劲儿、上翻五度,归韵时长长的有点下趋,而“糕”字一出就像泄了气似的滑了下来。马师的甑糕质量好,人又和蔼可亲,生意一直不错,和醪糟铺子珠联璧合、相得益彰。一直经营到上世纪50年代末,粮食定量紧张后才散了摊子。

我的婴幼期和大多数孩子一样吃的是母乳,可半岁后母亲的奶水就少了。那时的牛奶绝对是高档消费品,一般人家是可望不可及的,更莫论我们这贫民阶层;即便是羊奶也不能奢望。开始父母还找过周围的哺乳妇女给我喂几口,可这终不是长久之计。那时早早断奶是没有什么替代品的,无奈中父母找到了个变通良方——“醪糟煮甑糕”:把黏黏的甑糕放入烧开的醪糟中煮上片刻,不断用勺子搅打,甑糕的江米粒粒散开、开了花,就便于没牙的我咀嚼和消化。这种甜甜的略带酸味,有枣肉和豆泥的营养食品可能对了我的胃口,以后就成了最主要的营养食品,并一直延续了好些年。

我在四个弟兄中个头最高(青年时有一米八五),若从后天的营养来看,我最特殊的就是吃了较长时间的“醪糟煮甑糕”。是这种食品的功效吗?不得而知。不过从我不太多的认知里,这两样食品都富含氨基酸。

父亲的夏天

文/张淑清

父亲和犁铧就像一粒种子,在扎进大地的那一瞬间,骨子里都蓬勃着积极向上的生命。他周身上下,折射着夏天的光芒。

柳絮飘飞,风中传递着村庄的信息。桑葚熟了,细伢子的爱情也瓜熟蒂落。唢呐吹得天空蓝瓦瓦的,布谷也飞来凑热闹,父亲站在清悠悠的堤坝上,抽一袋烟锅,磕掉烟灰,那吧嗒吧嗒声,吵醒了一池塘的青蛙。

河岸的杨树下,一匹老马埋头啃着草尖,不时的抬起头,望望它面前的田野,陷入沉思。

这个时候,老马与父亲构成了一幅画。弯腰驼背的父亲,和老马何其相似?父亲目光深情地抚摸着老马,那些青春鲜活的岁月,在灵魂中流淌。年轻时的父亲,犁地扬鞭精神抖擞,脚步和那匹枣红马一样,一旦深入泥壤,内心就充满麦穗沉甸甸的力量。

我的父亲曾像一位将军,他双手叉腰,立在大地上,眼睛里有蔷薇和芍药在绽放,呼吸中带着玉米的馨香,我常常在他的身后,读到父亲和村庄这本经典之作。

在我舞文弄墨的纸张里,父亲就如夏天,绿意昂扬的生长在我的世界。我也试着将父亲写进我的季节,让他朴实善良的性情,在我人生的枝头满满的活出激情澎湃的诗行。

我不明白,父亲为什么以一个恒久不变的姿势,在他的责任田上,熟成一株沉默的高粱,甚至于我们每一次寻找父亲,必能在大地上,发现他孤独的站着,饭口上,土地和庄稼是父亲说不厌倦的风景。

我渐渐疏远了村庄,把父亲以及他的稻田变作了鲁迅笔下的故乡。

每回经历漂泊的阵痛时,捏一撮,父亲带到我楼里的几盆花泥,我流浪的心就通那片山水接壤。

现在,时值夏日。父亲又该伫立在原野上,脉络随着植物的苒苒拔节,抽出金灿灿的希望。

在父亲期待的眼神下,我将自己瘦成了一株稗子,距离父亲的期望越来越远,而父亲,却成了我的故乡。

茶悟

文/周铁钧

那年到桂林旅游,在通往漓江景区的公路旁,有一少妇推销茶叶,她将一口袋茶叶“哗啦”倒在毯子上,捏起一撮泡了一壶,让人品尝,我呷一口,果然清香,抓几粒嚼嚼,茶味浓郁,便买下两斤。归来后头件事,就是把邻居老马请来品茶,老马开了十几年茶馆,精通茶道,他喝过说是上好的新茶。

从那时起,我对茶的兴趣渐浓,每次沏茶,都盯着杯子凝视一会儿:茶叶刚刚浸水略展,状似豆蔻,几杯后则舒身挺拔如年富力强,最后老迈软绵。一撮茶叶,一日便演绎一生。

最惬意的是早饭过后,沏一壶清茶,把电视音量调到似有若无,品一口香茗,淡忘了寂寞烦忧,心境清逸悠远。有时斟一盏香茗,端一卷古籍,让目光穿越千年,感受先哲思想之灵动,让意境浮游于天地之间,确是一种绝美的人生享受。

最近,老马把茶馆装潢一新,地板、墙面一律褐色,厅中央坐着一口玻璃鱼缸是淡绿色,进屋便落进“茶”的意境。喝茶的多是每日必到的常客,他们或一壶一盏,独坐清净。或三五位围坐,城市新闻往事,百姓家长里短,都泡在一壶茶中。

一日,有位茶客带来一小包茶叶,称是福建老友送的,请老马品评。老马捏起数十粒,放入玻璃杯,将沸水汩汩倒入,只见杯中轻雾袅袅、叶片沉浮水中,舒如飞天,蜷若隐士,弯似新月,水色由草黄悠转褐色,叶儿们终于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位置,尘埃落定、恬静自若。他趁茶雾氤氲呷了一口,缓缓放下杯,微微合目,品尝味道,然后睁开双眼点头:“不错,是古树乌龙茶。”

茶友们闻听,纷纷斟起一杯,品过几口,都点头称誉。茶座中有位年轻人却满脸不屑:“只是普通的台地红茶,哪是什么古树乌龙!”循声望去,有人知道这位语出惊人的青年,曾在职业学校专攻茶艺,有些道行。老马非但未怒,笑着又呷一口,冲年轻人点点头“后生出言不讳,着实可畏。”

翌日,我询问老马:年轻人的话可真?老马笑道:“乌龙古茶不似红茶浓酽、绿茶艳香,它入口清苦、回味淡甘,犹如脱俗苦修的隐士,清是本色、苦是处境,甘则是正果。再说茶道如艺道,仁者智者、各有见地,年轻人不依附随流,坦率直言,实是可贵,何必去计较?”老马是真正的茶道高手,高手的境界不仅能鉴茶优劣,更深谙悟茶品人生。

有时,常来几位酒已至酣,面色潮红的醉汉来喝茶,酒精烧得他们底气十足,说话粗喉大嗓,几盏清茶落肚,好似浇灭了胃火,言谈声越来越小,后来竟歪在靠座上发出轻鼾。茶馆非同酒肆,酒场越嘈杂越显兴旺,因贪杯超量,言词过激争吵起来也不足怪,在老马的茶馆,从未有人边喝茶边吵架。

喝茶能增人品德、滤人心性,在袅袅馨香中梳理心绪,既是养身的方法,也是为人处世的修炼,把盏香茗、品味人生流韵,让心随茶的沉浮舒卷,在平和高雅中平添一种清淡如茶的情怀、步入一种明澈如水的人生,抵达安逸超然的境界。

改口

文/刘卫

从宿舍到单位,要经过一栋家属楼。可住在楼上的有些人素质不怎么高,今天扔下个垃圾袋,明天晾的拖把也不拧干,浇花用水管往盆里冲,任由“雨水”往下滴。

虽然大会小会上讲过多次,但总有那么不自觉的人仍然我行我素。于是,我们上班时总是小心谨慎地穿过这片“雷区”。

昨天下班后,后勤办的老马和我下了几盘棋,老马破天荒赢了三盘。第二天上班的路上,正好碰到老马,他仍兴奋不已,一路上意犹未尽地跟我说着棋谱。

不知不觉中我们到了宿舍楼下,突然,一阵豆大的“雨水”从天而降。

老马有时脾气挺躁,容不得这种不文明的行为。摸了摸脖子里凉丝丝的水珠,抬起头他就吼开了:“楼上的……”

见是顶头上司王处长的老婆正把一床湿漉漉的被单往晒衣架上搭,老马红着脸,急忙改口道:“楼上的王嫂子,又洗了这么多,整栋楼就数您最勤快哦!”

故乡风筝故乡人

文/宋为烜

春风又绿并州地,二月龙城飞彩鸢。周日信步,看着汾河两岸风筝飘飘的美景,我不由想起了三十年前的故乡风筝故乡人。

我的故乡在交城县广兴村。这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大村落。土地肥沃,灌溉便利,林木蓊郁,稻麦飘香,古来就被称为“北国江南,鱼米之乡”。记得旧历新春一过,家家户户,老老少少,满面春风,一身喜气就扑入了二月的门。二月二龙抬头以后,地气上升,甘霖普降。沃野平畴上,惠风和畅,到处是人嘶马叫闹春耕的繁忙景象。大人们忙农事,孩子们则放风筝。田野里、大道上、水渠边、山坡下,到处都能听到孩子们欢快的笑声。大人们忙里偷闲,抬头看看湛蓝的天空中尽情招摇的各式各样的风筝,不由大笑,总会赞一声:“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

集体化时期,我们村有十二个生产队,风筝放得最好的是我们第三生产队的少年们。我们放得好,是因为有老马。老马单身一人,不知何故,终身未娶。从我记事起,他就吃住在饲养院,给生产队赶大车、喂牲口。他喜欢孩子,又粗通文墨,能读《红楼梦》,会讲《三国演义》《水浒传》《二度梅》,一到天阴下雨,只要生产队不出工,我们这些小孩子就会跑到他的小屋,盘腿坐到炕上,吵着要他讲古。他总是笑眯眯地先念一首诗,说这叫定场诗,然后才开始讲故事。他的定场诗不是《春晓》就是《村居》。后来我们学乖了,见他也在炕上盘腿坐定,就齐声大叫:“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快讲吧!”他呵呵笑了,抽一口旱烟,吐出一个浓重浑圆的烟圈,慢悠悠地说道:“柳条搓线絮搓棉,搓够千寻放纸鸢。消得春风多少力,带将儿辈上青天。”我们听不懂,他更来劲了:“风筝者,江南名鹞,北国曰鸢,所谓南鹞北鸢闹春风是也。古人有诗为证,江北江南低鹞齐,线长线短回高低。”我们不耐烦他“之乎者也”,发声喊,笑嘻嘻扑到他身上,揪耳朵,夺旱烟,让他讲《天仙配》,逼他答应天晴了带我们到“三十亩地”去放风筝。

“三十亩地”是我们村南一块东西向的平原,是早春二月放风筝的好地方。和老马放风筝是我们儿时最快乐的事。别看老马长得粗笨老相,但是心灵手巧。他做的风筝,骨架轻、造型好、飞得高、有哨音。他总说,哨音如筝,才是风筝;没有哨音,风筝就是飞得再高也是死的,没有灵魂。他最拿手的风筝是“老鹰”。在他的指导下,我们在野地里扯线疾奔,老鹰扶摇直上,只听哨音铮铮然,颇有金戈铁马之声。

老马的风筝做得好,我们这些顽劣少年都想第一个玩。他笑呵呵不知如何是好,就说比赛跑步吧,谁跑得最快就让谁先放。我们都说自己跑得快,都要第一个放。老马无奈何,掐指一算,说:“三天后再来,山人自有妙计。”三天后,我们每人都拿着一个老马挑灯熬夜精工制作的风筝,一路呼啸,撒欢嬉闹,浩浩荡荡奔向“三十亩地”。一望无际的原野上,平林漠漠,彩鸢飞飞。方见“金鱼”跃水,又见“紫燕”投林;风急处“鹰”击长空,浪静时“蝶”舞翩跹。老马看我们玩儿得高兴,就开始给我们烤土豆,烤红薯。三十年过去,至今还能想起当时的味道。

在我们生产队诸多顽劣少年中,老马对我最好,寄望最大。当过了疯玩的年龄,要进城读高中的时候,我到饲养院和他道别,他笑着对我说:“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记得抽空回来放风筝。”后来我外出读书,客居他乡,见老马的机会越来越少,只能逢年过节,托儿时伙伴代为问候。现在老马已经作古,忆及当年,我心绪难平。

在都市,每当看到天空飘着没有哨音的风筝,我总是想起老马,想起他曾说过的话,想起他的风筝给我们童年带来的快乐。真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碧野平川放纸鸢。韶华易逝情难逝,二月剪刀醉春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