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来的故事
关于后来的故事(精选10篇)
文字织成的美丽
还记得那个夏日的夜晚吗?刚刚申请了第二个QQ号的我随意的游走在朋友的空间,把知心的好友重新加到这个号码,第一个号便不再用,因为那上面的朋友三教九流,有点不太喜欢。这次交朋友一定要仔细“审核”,不能像以前的号那样只要在线就加了进来,而且这次设置了问题,只有和我熟识的朋友才能加上我。
无意中走进你的空间,翻阅你的日志,从文字中感知你的人品素质与修养很高。看了你的几篇文章,你的真诚打动了我,你在文字中毫不避讳的介绍着你的家乡、家庭、工作、以及生活中的种种悲伤和喜悦,那么直白、透明与诚恳。我加了你,更因为你有一个我喜欢的昵称,TSYJ,充满旷世情愁且萦绕着怀旧气息的名字。后来得知,你是一位历尽艰苦磨练的军人,在那激情燃烧的岁月,给了你无比宽厚的胸怀,朋友之间的情谊更让你倍感珍惜。
我们开始聊天,互相寒暄后,我说喜欢你的名字,你反问,是吗?我嗯了一声,就再也听不到你的回音,当我把你的窗口点开的时候,看到的却是你灰色的头像。我呆了,我很讨厌吗?我只说喜欢你的名字呀?难道犯了你的什么忌讳吗?无解且无语。从此你的头像一直灰暗,我也再没有勇气打开你的窗口。以致后来初识的朋友我都不敢说“喜欢你的名字”这样的话,就算喜欢,也是在心底默默的说。
闲暇时间依然上网游荡,一个词,涛声依旧。这天,我打开空间,看见我的日志后边你留了评,依然是那么恳切的话语。日志的内容是我生病了,因为出差的路上有车祸发生,当时的惨状令我不寒而栗。回家后,一边吃药一边找香门去看。你告诉我,生病是因为旅途劳累加上惊吓,要吃药才对。看着你的评,虽有暖意,却执拗的不理你,只是简单的说声谢谢。你还告诉我以后有不开心的事情就找你聊聊。
一连几天,你总是逛我的空间,有一次留言问我可不可以加你为好友,因为你加不上我。我没有理会,因为上次的不告而别让我还耿耿于怀。过了两天,突然想起了你,觉得还是加你吧,以前的事不再提了,也许你早就忘了,就让我们从头开始吧。
后来,我们已经很熟悉,无话不谈,我叫你哥哥,你叫我叶子。有一天我还是忍不住问了那次你为什么突然的不理我了,你尴尬的说了理由,原来你以为我是你遗失的那片叶子,发现不是后,立即删了我。后来又在我曾经给你的评论里找到了我,想和我重新交朋友,于是就有了后来的这些事情。当我知道原因后,我不再怪你,在这虚拟的网络,你对朋友的执着与真诚令我感动。
一次,你让我给你的诗歌排版,你弄不好空行。当我登上了你的QQ,发现你只有两位好友,一位是我,一位是你遗失的那片叶子,猛然震惊,你对网络之间的友谊是如此的珍视。你说,交朋友要用心。
我忙着写文,忙着网站的事情,你总是默默的关怀而从不打扰我,你总是在窗口留下对我问候与挂念就匆匆的下Q,我急忙和你说话的时候,你的头像已是灰色。你总是很关心的告诉我上网时间不要太长,会影响身体,俨然一个大哥的摸样。而我总是嘴里答应着,子夜的时候却还会去你的博客问一声晚安加早安。而在我悲伤或是困苦的时候,也总能听到你温情的问候。
平日里,你非常低调,平淡的让我几乎想不起你来,但是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不会改变。当我看到你留在我窗口的文字时,我会开心的笑一下,然后告诉你我很好。有时碰上你在线,我会和你聊一会,而你总是匆匆的赶我走,不是让我去吃饭就是赶紧去忙我的事。你是我很开心、很随意、很轻松的哥哥。我们就这样陪伴着一路走过,彼此不会辜负那些用心书写的文字,那是我们织成的一份永恒的美丽,朴实而真诚。
在网络里能有你这样真挚的朋友是我的荣幸。我会好好珍惜这份可遇不可求的情谊。有些东西不一定会得到,但是一定要懂得。我们都是旅人,总有一天,我们会走到尽头,注定尘归尘、土归土。但要知道,有一些人因我们而幸福、也有一些人因我们而痛苦。不管怎样,都会有一些东西会留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不经意间会想起曾经的美好和眷恋。我相信,我们会是永远的朋友,因为珍惜和懂得。
爱情之上的爱
文/安心
她比他大五岁。因为一次偶然的商会,他认识了她。见到她的那一刻起,“是谁谈生意还带着孩子呢?”他以为,她是一个在读研究生。
当晚上他的部下领着她来到他跟前,说这是一个客户时,他傻了。他原本还想从她这里多打探一些有关她的年龄或者背景等之类的消息,不曾想,她仅回了一句:“少说别的,你就先给我介绍你们公司几款销售得最好的产品吧!”很轻的,却让他崩溃了。似乎是一瞬之间,便失去了固守30年的骄傲。遇上这样一个如此有个性的客户,要是换作以前,同样很有个性的他早已拂袖而去。
之前,他的母亲也责怪他:真是让人操不完的心!不该恋爱的时候天天恋爱,天天有女孩子追到家门口,真到了该恋爱的时候,你一个也看不中。你究竟什么时候能收心啊?
他在心里回答:我是一匹野马,没人能服我,除了她。
第二天,他又主动联系她,亲自带她去看了几款样品,一路上,他就象她的小侍卫,生怕遗漏了哪个环节,会让她觉得不满意,不与他们签订订货意向,因为那样,就意味着,她从此会从他的生活里消失。昨天的那一场遇见,会象人生旅途中太多的萍水相逢,转眼便没入水中,无处寻觅,绝然得似从未遇见过。
会议结束时,她终于决定签约,成了他所在公司的一个大客户。然而,他的开心还未缓过劲,她就离开了,没有他期待的感动和相约,彼此就这样作别,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原以为,可以过去的,没想到,他总是忘不了。突然的一天,他只拿了一个包,提了几件换洗的衣服,疯了似的来到她所在的城市,一心想帮她打拼事业。
“我喜欢你。”他说。“无可救药的。”那时,他依然天真的以为她还是一个没经世事初涉商海的年轻女子。
“那不行,我已经成家了,还有一个孩子。”她说,语气还是很轻,但却字字如千斤砸在他的心上。“应该算一个比较温暖的家。”她又补充了一句。
“那就做你的弟弟吧。亲人的那种。”沉默良久,再抬头,他就这么回了她。这样的回答,是她万没想到的。可更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的同事告诉她,是他主动向总部申请,由省级客户经理降级为市级客户经理。他的冲动一时在总部掀起大波,因为,其时,他业务做得正风声水起,日子很安逸,年薪30万是许多人做梦都想得到的职位。几个要好的哥们都说他疯了。他不辩解,只笑,只有他自己知道,是为了什么。那一刻,从不轻易落泪的她,有泪在心里峰起云涌。
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正是经历了别人所未经历的成就了她不可复制的气质。高贵亦可爱,干练亦温柔,妩媚亦大气,在朋友圈子里,即使沉默,走到哪里,她都是主角,是一道独特的风景。
后来的每一天,他都叫她姐,叫她的先生姐夫,叫她的儿子小淘气。她的儿子亲切的叫他舅舅。
后来的每一天,最远的市场,他主动去打探;最难的客户,他主动去应酬。
后来的每一天,他知道她有胃病,早上都会在她来之前给她泡上一杯热茶。
在一个有着阳光却又起着风的深冬,她们相约一起去爬山。到了半山腰,两人又渴又冷又饿。而周遭除了干燥阴冷的风外,别无其他。
只能继续朝前走,终于,听到有狗叫的声音。他兴奋极了,“肯定有人家呢,姐,你在后面慢慢走,我去看看。”匆匆迈步,却差点摔倒。原来很少锻炼的他腿子早已酸疼,站着时就有些发抖了。
真的有一个简易商店。各种各样的饮料,各种各样的矿泉水,一字摆开。
“老板,您这里有没有热水?”
“没有。”
“没有?我们不白喝呢,买,行吗?”
“ 呵呵,真没有,这半山腰的,我们只是搭一个简易棚子卖点零食之类,烧水特麻烦。”
“那就买一瓶吧。”他正付钱时,“算了,太冷,我喝不成。”她赶上来想拦住他。
“不要紧,我有办法加热。”说完,他笑着将一瓶冰水放进贴肉的内衣里,双手紧抱着,眉头都没皱一下。
那天,她第一次喝到了一个男人用体温为她捂热的温水,虽然还是有那么一点凉,但就是这杯不太热的温水,也足以温暖每一颗渴望得到真爱的心,足以让世俗的嘴角哑口无言。真正的感情就是如此,它正以一种更淡然质朴的面目隐藏在细碎的生活里,像朋友,象亲人,象恋人,那样的爱,爱的平淡,也爱得深沉。
然而,也就是在那天,回去后,他感冒加重了,还老流鼻血。坚持不住的时候,她和家人一起送他到医院,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横空直下:他得了白血病。
她再一次哭了。只是这一次,她是旁若无人的泪流满面。
第二天,他不辞而别,回到了他的老家。他每天都会给她和她的老公报个平安,告诉他今天在家里干了些什么,但就是不提治病的事情。“你不是最听我的话吗?你必须住院治疗。”她急切的说。但后来,问了他母亲,他依然没去。
一个星期后的大清早,她竟和家人一起出现在他的面前。“你知道吗,在我心中,我已经把你当作我的亲弟弟了,我绝不能看着我的亲人生病袖手旁观。你明天就跟我们走,我接你去我们那里治病。”
如今,她关了所有业务,一心一意为他治病。她没有弟弟,在她心里,他就是上帝派来弥补这份亲情的遗憾的。至于未来和结局,都不重要。
温馨楼道
文/青青草
我家住在三楼。每天早上做家务的时候,我都会把垃圾袋子先放在门口,出门时正好带走。可是,一连几天,放在门口的垃圾袋总是不翼而飞,我心生疑惑。后来有一天,我正要出门,看见楼上的张大妈经过我家门口时,弯腰拎起了垃圾袋。我有些难为情:“大妈,原来是您老人家在帮我扔垃圾呀,真是不好意思!”张大妈呵呵一笑,爽朗地说:“远亲不如近邻嘛!我这是‘顺手牵羊’,举手之劳,就当锻炼身体啦!”
一楼的刘阿姨和他老伴儿都是退休教师。他们看到这个楼里的孩子放学后无人看管,就在自己家里腾出一个房间,经过一番简单装修,办起了免费辅导班。这样,既辅导了孩子们的学习,又保障了孩子们的安全。大伙儿打心眼儿里感激他们,都说要出点儿钱表示一下心意,却被他们婉言谢绝。
楼道里的路灯坏了。我知道女儿怕黑,在她晚自习快下课的时候,我站在楼道口接她。谁知刚走出家门,发现灯突然亮了,楼道又重新变得亮堂起来。后来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四楼的王哥看见灯坏了,及时进行了修理。
楼道的墙上有块小黑板,上面有许多温馨提示,比如“暑假来临,请家长看管好自己的孩子……”“近期入室盗窃案件时有发生,请大家注意以下几点……”“雷雨天气多,请居民注意安全……”“怎样使用冰箱会更省电……”各种各样实用温馨的提示让人心里暖暖的。黑板上还有一栏“爱心服务员”,一些有特长的居民免费为大家提供服务,如安装水电的、会修理电器的、懂法律咨询的、精通电脑的……上面公布着电话号码,谁家遇上困难或者麻烦事,一打电话,他们马上及时过来帮忙。
小小楼道,每天都充满着温馨,洋溢着和谐,带给人们许多的温暖和感动。
掬月
文/梦西然.
掬一把月,我在云端漫步。
我是一位20世纪的妇女,我没有爱情,直至遇见了他。他大概是我们村里最俊的,后来,我和他结了婚。再后来,我们有了孩子,再后来我们去了城里。
我们于是分开了,我在城里工作,而他在乡下。每天每天我总为他烧一些好吃的,他总按时回家。我很是相信他,因为我爱他,可是我渐渐发现,他最近总说工作忙,有时会不回家,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后来他的上司告诉我,我丈夫的车频频出公司,我听了只觉有些荒诞,告诉我这些作甚?不久我便把它抛之脑后。
翌日,我坐上丈夫的车,发觉有一双小孩袜,我有些欣喜张口便问,这是买给我们孩子的吗?他听了,有些不耐烦道,是的。一时间,我都不知道如何表达欣喜之情,只是傻傻的笑着,心里莫名的一股钝痛。因为我女儿一个上初中,一个十岁,怎么还会要穿这么小的袜子?大抵是他少回家不太了解了吧。
后来他说要买房,我于是四处借钱终于凑齐了几百万买下了房。只是不久他突然说要用这些钱炒股,我有些懵了,却是拒绝,我知道炒股的下场。
就这样过了许久,那天他在洗澡,我随手翻了他手机,发现了一条短信;老公,什么时候来接儿子回家?
这女的是谁,我放好手机彻夜沉思,搞外遇了,他搞外遇了,我爱的人奈不住寂寞搞外遇了,是我不够好吗,让他感觉不到快乐,但我有些乏了。我不知道如何来描述我当时的心情,但婚是不能离的。第二天,我四处打电话了解情况,终于弄清楚了。那女的有一个儿子离异,很好只要不是他生的,我就绝不会离婚。我的公公与他上司是朋友,他上司说如果他离婚就绝不会让他工作。很好,那天晴朗,我说,亲爱的,你搞外遇了。开始他不承认,后来摔碗,孩子们睡了,决不能吵醒她们。
我甩了他一巴掌,就算再怎么爱,此刻也累了。我说你要么离婚净身出户,要么乖乖洗脑。你沉默,公公出来了,他说,我是不准你们离婚,你要是敢离我让你在这个城市找不到工作,也没有住的地方。
他说,好吧,离婚。
呵,我冷笑,原来多年的情分就这样没了,离婚么?做梦。
再后来他没有和我离婚,我现在过得很好,只是没了心。我可以带笑面对每个人,却不是真诚的。
心慢慢疼,伤人的爱不堪回首。慢慢慢慢心变成铁,慢慢慢慢我被忽略。
掬一把月,我坠入地狱。
你的钱夹里有谁
文/王冰
有个朋友和我说过这样一件事:她的先生偶然去菜场买鱼,在讨价还价的时候,被卖鱼人抢白:“你的夫人总是在我这儿买鱼,她从来不问价。她是我的老顾客,我都是给她最新鲜的鱼,最便宜的价!”这位先生疑惑:“你怎么知道我的夫人是谁?”卖鱼人说:“她每次付钱,打开钱包,我就会看到你的照片,看过多少次了,我认识你!”
原来如此,我们大笑,后来呢?后来呢?笑过之后,我又追问,就像小时候听到精彩的故事,总想快点知道结尾,这个故事里的浓浓爱意,实在让人心醉。
“后来”,她的先生拎着鱼回到家,很少下厨的他,细心地、认真地煲了一锅汤。朋友说,她一辈子也忘不了那锅鱼汤的鲜美,喝过汤,他要求看老婆钱夹里的照片,原来钱夹里是他的一寸免冠照片。
再后来呢?还是要追问,这个故事实实在在地暖彻了我的心扉,“再后来”,他要了她的一张照片,也放进了他的钱夹。
人生原来可以如此诗意,如此美好。
很多人喜欢在钱夹里放照片,照片上都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年轻时,钱夹里是恋人,再后来是爱人,再后来就是孩子的照片了,在喧嚣的红尘里,钱夹里的那个人就是我们最贴心、最牵挂的人。我工作的地方在西路,路的两边站满了高大的银杏,它们沉默不语。常常想,一个成年人就像树,吸收着尘世里的灰尘和废气,然而吐出的却是氧气。由谁来给他洗涤肺腑呢?就是钱夹里的那个人。当生命里有了一个人,我们愿意将他的照片放进钱夹,我们的生命就会像树一样迎风舒展,并且会开出花来。
曾经和一位平日不苟言笑的领导一同出差,三小时的车程,让我视为畏途,不知怎的,我们谈起了孩子,忽然,领导拿出了钱夹,让我看他正牙牙学语的孙子的照片,那一刻我的心头一阵暖意,你愿意将钱夹里的照片与谁分享?一定是你信任的人。就在那一天,我在那座城市里挑选了一个全新的名牌钱夹,钱夹里的人依然是放着我宝贝的照片,因工作上的缘故,我们的生活聚少离多,但我总觉得,我们是幸福的人,因为我们的爱“零存整取”,每次打开钱夹付钱的时候,心里就会有一股暖流传遍身上每一个细胞,那是在买单中享受快乐。 钱夹里的人,就是我们愿意为他或她的人生埋单的人。
根叔
文/朱良启
在元月初,我到淮北市殡仪馆参加一位近亲的丧礼时,遇到了好几年未见的根叔。已经73岁的根叔明显老多了,背驼了不少,头发白了大半,穿着一件八成新的羽绒袄,精神状态不错,依然头脑清晰,耳不聋,眼神也行。以前不离身的老烟袋不见了,不过他并没戒烟,吸的是几块钱一包的盒烟。我少年时与他在一栋牛屋里共同住过四年,度过一段难忘的时光。
根叔是我的本家叔,1943年出生,解放前后上过四年小学,后来因各种原因辍学在家务农,但在当时的农村算是有点文化的人。他后来用看书度过几十年的孤身日子,与这点文化底子有关。根叔的一生不算很艰辛,但坎坷不少。从解放后到改革开放前,根叔因地主成分受歧视数年,70年代中期我还见过他父子被民兵持枪押着批斗的场面。根叔快30岁时好不容易娶了媳妇进门,结婚不到一年,媳妇不知因为什么赌气在家上吊死了,也没给根叔留下一个子女。当时根叔在外面挖河工地干活,闻讯到家虽然悲伤却也回天无力。后来家里又四处托人再给根叔找媳妇,都未成功,此后的根叔便一直单身过了。
根叔在土地承包前担任小队牲口饲养员,把一群牲口侍弄得膘肥体壮。同时也干得一手好农活,什么犁地、扬场、育种在方圆数村都是有名的。在农闲时,根叔没有打牌之类的爱好,他打发时间的方法就是看闲书。村里1990年以前连电也没有,他住在饲养室里,靠北墙排着几个石槽,上面拴着牲口。南墙角落放一张农村常见的单人床,土墙上掏个洞,搁盏油灯,床上的枕头下、席子下常常放着几本书,过一段又换成别的书。我也不知道根叔从哪里找来这么多书,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说岳全传》《杨家将》等等,农闲时,或在漫漫冬夜常有村民围在饲养房,听根叔讲书中的故事,我们小孩子爱热闹,也围着听。听得入迷,就想自己看,我刚上小学二三年级时,便从根叔那里借书看了。囫囵吞枣读了不少,我的文学启蒙就是在这牛屋里开始的,后来求学时一直是文史类较好,专业是外语改教语文课,根源也在这里。
1980年淮北农村土地承包,开始是把一个小队分成几个互助组,我家和根叔在一组,四年后才彻底承包到户,但我家没有牲口房,还是把自家的一头骡子放在根叔住的老牲口房里,根叔没有义务为我家喂牲口,家人便让13岁的我承担起照顾骡子的责任,好在添草拌料出牲口粪这一套我都能干,有时要和根叔互相帮忙铡草,给淘草缸换水(草料要用水淘一遍,不然牲口不吃,水要勤换,臭水易使牲口得病),夜里要给牲口添一两回草料,没有夜草不上膘。我家的骡子很聪明,没有草时便用蹄子不紧不慢地敲击石槽下面的石板,提醒主人上草料。幼年的我贪睡起不来,或是实在不想起,往往是根叔顺手替我忙活了。
最让我难忘的是,临睡前我们各自就着一盏油灯看书,我不想看课本了便拿根叔的书读,有时听他讲我们家族的往事,昏暗的油灯、根叔的讲述,伴着牲口咀嚼草料的声音成了我少年记忆中极为深刻的画面。有时外面是狂风暴雨,寒风凛冽,牛屋内却一片温馨安宁。根叔常劝我在学校里一定要好好学习,听老师的话,珍惜上学的机会,为家族争光。这样的日子我过了整整四年,直到我考上高中求学离开家。
我印象中根叔极为高兴的时候有两次,一次是刚刚摘掉“地主帽子”的时候,根叔脸上洋溢着兴奋,每天居然都喝上一点酒,他称邓小平为邓爷,说是邓爷给他找回了做人的尊严,他永远感谢邓爷。还有就是1990年根叔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入党的那天,根叔回家喝醉了,后来几乎是逢人就表示着他的兴奋,说他是“在党”的人了。他交党费、开党员会总是很积极。就是到了现在,根叔还是为此骄傲着。有人表示不屑,我说你不懂一个被歧视几十年的人重获政治新生的感觉,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和感激。
进入90年代后,农村种地开始走向机械化,牲口慢慢被淘汰。根叔的日子变得清闲些了,他又干了几年贩卖肉牛的生意,小赚了一笔钱。随着年龄的渐增,村里为孤身一人、年满六十的他办理了五保户手续,每年给他一笔生活费,根叔生活无忧,常叼着烟袋和一群老人在太阳下谈天说地,评论时事。他对人说这一辈子就感谢共产党,没有党就没有他现在的生活,共产党就是好。我工作后只要回家就去看看他,陪他说说话,给他送两瓶酒,添件衣服之类的,有时带几本他喜欢看的书给他。看他过得开心,我也为他高兴。但后来我调远了,加上父母都过世,就不大回家了。只偶尔在一些场合见到根叔。2009年他得了一场重病,我姐弟几人闻讯到医院探望他,送去几百块钱和一些吃的,根叔躺在床上当时直掉眼泪。我们劝他安心治病,后来根叔终于挺了过来。
这次根叔是乘坐侄子的小汽车来殡仪馆的,他说这辈子都没想到还能坐小车来市里,死了也值了。我说你好好活,说不定哪天还要坐飞机出门呢!周围人都说是,根叔高兴地笑了。在根叔身上我看到了一种与生活的和解,随遇而安的情怀,知足常乐的心态。根叔、牛屋、牲口、油灯、夜读,连同我的少年时光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一种永恒的记忆。
感情那点破事
文/话痨
来到婺源小镇,一切是那么的惬意,没有汽车尾气味道的空气,黑白建筑倒映在雾蒙蒙的小桥流水上,成片的野菜,活在画里一样,有点意思,仿佛这一切又显得那么奢侈。
住在这宁静的山村,仿佛回到小时候,感觉不错。半夜被渴醒了,那屋的你正睡得流口水,不忍心打扰。上一厕所,竟发现自己穿着你的露肩内衣在镜子里有些性感,当我再回到床上,我惊奇的发现睡不着了。
尘封的记忆随着你昨晚的好奇而打开:“给我讲讲你们的故事呗。”当时,脑子里像电影超高速倒带几秒,迅速的把以前的各种欢乐与吵闹调出,里面有很多人,很多故事,就在这几秒全活了,活在我脑子里。那会,我竟然饶有兴趣的想告诉你我的故事,也许是当你告诉我你和北京那男友又联系上了的交换。看好了,这故事,我只说一遍。
00年考上了所谓的大学,那年的暑假也不知是怎么熬过的,也许可以用数着到大学报名的日子过的。大一的生活一切都觉得那么新鲜与无聊,令人欣慰的是开学不到一周时间我便与整层楼的童鞋们认了个遍,以至于在无聊的时候可以吹牛打发时间。再后来,整栋楼的人都认识了我,那时候,我第一次体验赚钱的快乐,这栋楼童靴们的电脑60%都是我卖出去的,就在业余卖电脑期间,我认识了她。
省女子学校,离我们学校直线距离不到3公里,英语专业,那年,我17,她16。由于同学的介绍,我去帮她修电脑,至今我不知道是处于对我修电脑的“专业”还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我们都没有说几句话,只是她送我到宿舍楼下,我回头,她回头,两人目光对接的那一刻,竟感觉到心跳。于是后来我经常借故到她学校找她,现在想想那理由简直就经不起推敲,路过、跑步时路过、碰巧路过。懵懂少年时候的爱情总是那么的值得回味,没有利益关系,没有任何的交易,有的只是纯纯的爱,以至多年以后,竟然在我和你之间出现,只是理由改成了顺便、顺便、顺便,其实那些都是刻意的,就是想见到你。
就这么路过路过的,我们开始了恋爱,那时候,恋爱多简单,牵牵手,到青山湖散步、吹风,送她回宿舍临别的一个轻吻能回味一晚上乃至好几天,越想就越想见到她,一有空就往她那跑,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到了大二。
就在大二这年,我被一宝马的汽车广告给忽悠了,竞傻B兮兮的跑到师大去又学了个广告学,各种学习,各种累,各种没时间,那段时间,有个男生喜欢上了她,她也喜欢上了他,帅气,清爽。这男生成了我后来的好朋友,再后来,他俩竟一起倒腾起服装,现在是某品牌的江西总代理。现在想想,当初的我,选择放弃是对的,他们多幸福的一对,一起打拼,一起快乐。
于是,我开始正儿八经的学习,奔走在两所学校之间,有时候两所学校上课档期只有20分钟,那年,那辆永久牌自行车真的吃苦了!除了偶尔卖卖电脑,其它时间总是在图书馆待着,时至今日,我仍然觉得当时那段图书馆的岁月真值,让我在今日跟朋友跟客户有许多吹牛的资本,书这玩意真好。更值得回味的事也是在这段稀里糊涂的图书馆岁月出现了。
就像电影里的韩剧一样,我们邂逅在图书馆,她叫刘莹,竟然是原来她的同学。由于她们学校的图书馆小,就跑到师大办个图书证。2002年5月26日下午,她在图书馆,我也在,借完书找座位的时候把她给撞倒了,记得当时场面很尴尬,我一个劲的道歉,她一个劲的说没关系,那会爱读书的人真多,就剩了角落两位置给我们,我们面对面,时不时我抬头看她,眉清目秀,小巧玲珑。中途没有对白,只有我的偷偷几眼,也没往心里去,这应该是后来我和她在一起四年的催化剂。
两周后的一次同学生日,我们再次相遇,她发现我竟然就是借修电脑之名泡走她们隔壁宿舍姐妹的男生,那天,我们一帮男生都喝多了,其他的都是成双成对的,唯有我和她是单的,酒足饭饱后我送她回了学校,回学校的路上,我们聊得海阔天空,记得还聊到了马哲和邓论,我们互相留了QQ。后来我们经常在QQ联系,聊着聊着,她告诉我,她喜欢上我了,原话是这样的,一段QQ留言“芝麻,我想我已经喜欢上你了,虽然你长的不够帅气,但在我的心里一切都是那么的柔和。我喜欢你的男人样,喜欢你喝酒时候的豪爽,喜欢你的热心肠,喜欢你的所有!我不在乎你以前,我愿意做你女朋友。”
这段话是我T完球赛回到宿舍洗完澡看见的,当时,那个兴奋,那个兴奋,那个兴奋,无法表达,只是一遍遍看那留言,因为,我也喜欢上她了。豪爽的性格,永远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方向感,总是跟我有数不清的共同语言,就这样我们在一起了,一起渡过了四年,这四年中,有快乐,有争吵,分分合合,但每次都是气话,没两天,不是我妥协就是她妥协。
那时的我,天真的以为我们会在一起一辈子。
在我大学时光里,寒暑假我们都在一起,一起在学校外租房同居。日子很快乐,她总是能把房间整理的仅仅有条,而我总是能在同学们的各种聚会中找出赚钱的方法,以至四年中,我们无忧无虑的谈了一场恋爱,这也许是我这辈子过得最宁静的一段感情生活。因为她,我不再相信所谓的邂逅,不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直到后面你的出现。
前两天的KTV,在楼梯间短暂的聊天,
她:“你一点都没变,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实在招人喜欢,我儿子叫果果,你儿子叫什么?”
我:“也叫果果!”
之后,她哭了:“算我没白跟过你。”
再后,我也流下了眼泪,那眼泪是自己流的,控制不住!因为我们曾经说过:“以后我们的小孩小名就叫果果。”
07年,我们分手了,我在深圳,她在江西,也许分隔两地的异地恋真的经不起考验,她现在的老公把她追走了。我们闹,我们吵,我们各种不和,直到后来我把她从我的通讯录里删除,这是一段很不愉快的分手,那一年,我差点杀了他现在的老公,因为那一年,被我撞见他们在一起干一些事情,所以我认为异地恋是极不靠谱的,特别是现在的社会。
08年,无聊一年,消沉,堕落,再消沉,再堕落,中间找了个女朋友,但始终没有那时候的感觉,直到09年,你的出现。
你也算是个经典人物,既然写了,就写彻底一些。
过程你是知道的,总是有数不清的各种笑,在一起,真的忘了所有的烦恼,就有那么神奇。乃至今日我依然这么认为。只是后来,我结婚了,完成了我太奶奶最后的遗愿,她临走前抱了她的增孙,哥再次伟大了一把!
再后来我和老婆分居了,她不喜欢我,坦言的告诉我她家为了我的家庭背景,她因为我能赚钱,其他的没有了,我们没有共同语言,稀里糊涂的结婚生子,我得到了我要的结果,她也得到了她所要的,房子乃至车子全归她了,这是一场糟糕的交易,失败的婚姻,简直恶心!
中间你消失的那段时间,我想再补问你一次:你***死哪去了,等死我了你知道吗?我最靠谱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数不清的失眠,数不清的醉酒,也许只有在醉酒的时候我才能安稳的睡到天亮,中途,我试着花光所有钱,试图离开广东,有年我来江西南昌,在这我以为会定下来,可那年安全监测行业不景气,乃至哥几个投的工厂血本无归,那年渡过了一个无聊的圣诞节,那年我许愿第二年有人陪我过这个极其无聊的节日,第二年,我们很巧的过了一个在网吧渡过的圣诞,那些年,我一直在等你。
再后来,我开始努力工作,尽我所有能力去做我想做的政府关系,结果还算满意。
再再后来,我撞车了,你打电话到老黄那,老黄打电话到汪甜那,结果我活了下来。
再再再后来,我看到你因为失恋而消沉,我借办事为由把你骗出来散心,希望你心情好起来。
这就是我的那点破事……(完)
山的那一边
文/冰城深雪
小时候,山的那一边有我的梦想,因为家在山的这头,学校在那头;长大后,山的那一边有我的牵挂,因为我在山的这头,母亲在那头。
--题记
【一】
一直到十四岁年的夏天,我才能自己下地走路。很小的时候我就一遍一遍问过妈妈:“为什么别人家的孩子都能自己走路,只有我,想要去哪里,还要妈妈背?”每次妈妈都是先转过脸,然后叹口气说:“因为你跟别的孩子不一样。你是天上掉下来的天使,不小心折断了翅膀,所以只有等到伤好的那一天才能自由自在地飞翔。”我相信了妈妈的话,于是再看到别的孩子从家门口奔跑着经过的时候,我不再羡慕他们,小小的我抚摸着自己打着石膏的双腿,在心里想:我是天使,我是可以飞的,我不羡慕你们。
可是后来我又发现,翅膀应该是长在背上的,于是每次洗澡的时候,我都使劲把脸别过去,可是怎么也找不到翅膀的痕迹,而我的伤,又是在腿上。这时妈妈告诉我:“那是因为你摔下来的时候脚先着地了,所以腿也受了伤。现在翅膀的伤已经好了,伤口也看不见了,所以腿上的也快好了。”我很开心,此后的每一天,我都在期盼着腿好的那一天到来。
【二】
我们的村子坐落在一座不大的山上,只有十几户人家,而且这十几户人家算起来,都有一点亲戚的关系。妈妈说,很多年前有过一场瘟疫,一户人家逃难躲避到了这里,发现这里的山土可以种植粮食,于是便在这里落了户,因为这里四周都是山,鲜有人烟,于是躲过了那场瘟疫。后来,就逐渐演变为现在这个小小的村子。
我喜欢这个村子的宁静,每天早晨,停着家里大公鸡“喔喔”的叫声醒来,坐在灶台底下的凳子上给妈妈生火,闻着锅盖下面飘出的米香味。妈妈总是在粥刚刚熬好的时候用小碗舀起一碗冒着热气的米汤,告诉我喝了伤会好的快,然后把医生开的大小药丸拿过来,看着我一粒粒吞下。
每次吃完药,我都问妈妈一次,我的伤是不是很快就好了,妈妈总是说,快了,快了。可是每次妈妈说完这句话,都会转过身去,一边用衣角擦着眼角,一边说:“是沙子进了眼。”那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伤好了以后,可以飞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拿一个大大的袋子,把天上飞的沙子全部装进袋子里,让它们再也不能飞进妈妈的眼睛。我把这个愿望藏在心底,我想给妈妈一个惊喜,因为从我记事起,都很少看见妈妈笑,我要在飞的第一天,把这个礼物送给妈妈,我要看到妈妈开心的笑容。
【三】
为了我的医药费,爸爸常年在外打工,除了过年的时候会回来跟我们团聚几天,我很少见到爸爸。小小的我还以为是因为我的腿,爸爸不喜欢我,所以小小的我,并不是很喜欢爸爸。在我的心里,只有妈妈对我最好,我只喜欢妈妈。
关于童年的记忆除了吃药,就是复诊。做手术的时候我还很小,所以没有任何的记忆,而那一次又一次的复诊,伴随了我一整个童年。复诊要去市里面的大医院,而要坐上去大医院的车,必须要翻过这座山,到山的那一边,才有通往市里的大马路。于是每个月复诊的那几天,妈妈都是凌晨三四点就起床,将家里收拾一遍,把米淘好放进锅里,往炉灶里扔一把柴火,然后给我穿衣服。等到我们吃好早饭,捡好复诊要带的病例和单据,家里的大公鸡才开始叫第一遍。
妈妈将那个装满了干粮和水还有病例的包挂在我的双肩上,把带子调紧,蹲下身子,将我拉到她的的背上,然后出门。那条崎岖的山路上,留下无数妈妈沾满露水的脚印。
【四】
每次,我们都是在一座大桥下下车,然后妈妈背着我走过去。那座桥很长、很长,每次妈妈都要走半个多小时,我问妈妈为什么不等过了桥再下车,妈妈说,这座桥是长江大桥,风景很美,妈妈想多看看。我似懂非懂地点头,然后转过脸,看向江上的风景,可是我感觉并没有妈妈说的那么漂亮。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要去市里坐车,不过那座桥和过了桥,车费差五块钱。原来妈妈不在过了桥下车,是为了省那来回二十块钱的车费,原来妈妈也没有觉得那座桥的风景有多美。
到了市里面,我发现市里的房子都比那个长江大桥要漂亮,于是我对妈妈说:“长大后,我也要住到市里来,住进这样漂亮的房子里。”妈妈说:“妞妞很有志气,那以后妞妞要用功读书,要是考上大学了,就能住进这么漂亮的房子里。”我在妈妈的背上使劲地点头,表情无比的坚定。
奇怪的是,对于医院的记忆倒不如这些深刻了。后来我听说人的记忆是会在潜意识里进行选择,把自己不喜欢的删除掉,如果过了三个月,你不去想某件事,那么这件事在你脑子里就会淡一点,再过三个月,再淡一点,直到忘记。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把医院的记忆删除掉了,我只知道现在当我想要写这些的时候,就只有满眼的白色大褂和刺鼻的药水味,其它的,就没有任何印象。
【五】
六岁的时候,妈妈把我送去了学校,那是隔壁村的一所小学,因为我们的村子实在太小,根本办不了学校,于是小孩子都只能去山那边的隔壁村去上学。对于那些正常的孩子来说,山路虽然有点难走,但是每天都走的话,也就习惯了。可是对于我来说,一旦去上学,就意味着妈妈每天都要接送。
我记得爸爸问过我:“妞妞想不想读书?”我点头说想,然后他就没有说什么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本爸爸是不同意送我去学校的,一是怕妈妈太辛苦,二是怕我在学校会被别的孩子欺负,是妈妈的坚持,才让爸爸改变了主意,最后说,让孩子自己决定。于是,我开始了在妈妈背上上学的日子。
每天早上我们到达学校的时候,刚好第一缕阳光透过教室的窗户,照在我的位子上,于是我在这样的温暖下,翻开书页开始早读,妈妈在那晨光中离去。到了傍晚,太阳刚好悬挂在隔在学校和我们村的那座小山的山尖上的时候,妈妈便踏着夕阳过来接我回家,我在妈妈的背上看了无数个日出和日落。
于是多年以后的今天,当我想起太阳的时候,就会同时想起妈妈的背,那是和太阳同样温暖的颜色。
那个关于天使的梦想,在我十四岁的那年破灭。在我下地的那一刻我发现,其实我根本不可能飞起来,可是我并不觉得失落,因为我终于可以和别的孩子一样,自己去翻过那座通往学校的山了。我终于知道,为了使我对未来充满希望,妈妈给我编织了一个多么美的童话。从此,我觉得妈妈就是这世上最厉害的童话大师,比安徒生都要伟大。
【六】
我最终没有能兑现那个在妈妈的背上许下的诺言,因为小学时总是因为复诊而缺课,成绩一直都一般,后来腿好了的时候已经是初二,但是也已经为时已晚。我对妈妈说:“我不能带你去住市里的大房子了,因为我考不上大学。”妈妈说:“只要和妞妞在一起,妈妈住什么房子都很高兴。”因为妈妈这句话,我才不再那么自责。
中考的成绩下来,我离分数线还差很远,妈妈要我去复读,我不愿意去。因为我看到村里很多比我大一些的孩子初中毕业后都出去打工了,有好几家都盖起了漂亮的楼房。那时候家里的房子是村上最破的,为了医治我的腿,花光了爸妈所有的积蓄,还欠了亲戚很多的钱。我也逐渐从村里人口中知道,原来我的腿是因为刚学会走路的时候从别人家的台阶上摔下来,小腿骨粉碎性骨折,后来在小医院手术不是很顺利,腿骨里面产生了病变,所以才会那么多年不能走路。
知道这一切的我就很想出去打工,既然不能让妈妈住进城里的楼房,那么就挣钱给妈妈在山里建一座楼房。为了我,爸妈已付出太多太多。爸妈也没有太坚持,因为在那个时候,不光是我们这个小村子,就算我们整个镇上,也没出过几个大学生,于是后来,妈妈就带着我到外面的服装厂上班。
因为不再有大笔的支出,加上爸妈和我挣钱都很拼命,家里的条件逐渐好转,几年后,终于也建起了楼房。
【七】
后来,我认识了现在的老公。其实也不能这么说,因为他是我中学的同学,只是读书的时候接触不多,后来在同一家厂里面遇到,觉得彼此还蛮有缘,于是就逐渐走近了起来。
老公的家在我们村子的隔壁,房子建在那条通往市里的公路边上,是座漂亮的楼房,所以从一开始交往,妈妈都没有反对。后来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妈妈说:“妞妞终于可以不用像妈妈这样,一辈子困在这山里了,可以每天看见车来车往,想去市里也不用翻山越岭了,真好。”那一刻,突然有泪水涌出了眼眶,我拉着妈妈的手,哭着说:“妈妈,妞妞不嫁,妞妞要一直陪着你。除非你陪我去,不然我哪也不去。”妈妈用手抚摸着我的头,笑我是傻丫头。
结婚那天,迎亲的车子只能开到山脚下,三叔家的堂哥把我背下了山。附到堂哥背上的那一刻,我突然就想起曾经在妈妈背上的那些个晨起和日落,眼泪瞬间在脸上漫延。泪水滴落在堂哥的背上,滑落到路边的草尖,我仿佛看见那无数个晨曦下,妈妈沾满露水的脚印。我不敢回头,因为我知道,妈妈此刻流的泪一定不比我少。
那一刻,我对自己说:不管我以后走多远,这座山,永远是我心底最深的牵挂,因为这山的那一边,有我最最思念的妈妈。
最后,我想对爸爸说一声对不起,女儿至始至终都只是在写妈妈,而没有太多的提到爸爸,但是那不代表我不爱爸爸。因为我知道,妈妈幸福了,爸爸也就会幸福。
大妹
那一幕定格在我的记忆里将近60年了,最近却时时在我眼前闪现:五岁的大妹穿着妈妈的那件碎花的单衣,在屋后的空地上唱着跳着,一双小手抖擞着宽大的袖子向前奔跑,仿佛正在学飞的小燕子。她看到放学回来的我,拉着我的手仰起小脸说:“阿哥,幼儿班老师今天教的,我跳得好不好?”
命运不让小燕子飞出家乡。16岁那年大妹连初中也没有读完,便跟随着我下乡当农民。她很快和老队长的女儿取妹结成朋友,一起出工学农活,一起结花编。她吃得起苦,肯舍力气,又不甘人后,插秧挑稻样样不落,不到两年就和个子比她高半个头的取妹挣一样的工分。
大妹在农村足足战天斗地了整整8个冬夏,年年分红,好强的她总是全公社女知青的第一名。
大妹上调到了供销社,先是进了点心店,每天三点钟出门,从来没有迟到一分钟;氽油条烘大饼做馒头,一学就上手;不久改任售票员。棉布店有个老职工退休了,门市部主任向社领导点名要我大妹调过去。她果然不负所望,不到半年就成了众人称赞的“一剪准”——她将顾客选中的布匹扛上柜台,抖落几下,取出尺子一量,张开剪刀,一阵咔嚓咔嚓,收起剪刀,折叠所剪布段,不差分毫,顾客啧啧称赞。我曾经悄悄去看过她的“表演”,不禁对大妹刮目相看。
后来她调入县百货公司工作,大妹所管的柜台经营几百种商品,直到公司转型而退休,也没出过一次差错,她兼任的指标员工作也月月获得好评。
大妹在单位是踏实工作的业务骨干,在家中是无所不能的顶梁柱。她为了家庭,任劳任怨,还孜孜不倦地学习新知识。她会修理家用电器出现的小毛病,会使用榔头、镟子、电笔等工具,甚至会修理抽水马桶。有一次暑假,我上大妹家附近学生家访问,老天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我急匆匆奔向大妹家躲雨,门开着人却不在,过了十来分钟,大妹像落汤鸡一样跑进屋,她说刚才在屋顶更换有裂缝的平瓦,我大声责备她:“你不要命了!快去洗澡换衣裳!”就是那一天,她作出了翻建新房的大胆决定。为此,她下班回家加紧编织手工活以增加收入,后来为了还债,退休第二天就去装潢市场打工,一打就是十年。
长期的劳累,大妹终于病倒了。2013年2月在华山医院动了胰腺癌手术,两年多来,大妹勇敢地与病魔搏斗,闯过了胰腺癌术后平均5个月的生存期,医生说她创造了奇迹。最近病况急剧恶化,病灶大面积转移,命悬一线。大腿骨折的我躺在床上干着急,只能让妻子每天熬一碗枫斗虫草汤送去。令我意想不到是,大妹坐着轮椅,由二妹和护工推着看望我。病入膏肓的大妹佝偻着身体蜷缩在轮椅上,短短5分钟的兄妹见面犹如生死诀别,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我得到的消息越来越揪心,一天三针的吗啡已不起作用,但是她拼命坚持着,她对探望的亲友断断续续说,她要硬撑到外孙女大考结束。
大妹啊,我多么希望时光倒流,让你穿着花衣服为我们唱一首《小燕子》,像小时候那样翩翩起舞。
无言的结局
文/九满
那个人,比我小一两岁吧。
提起她,学生时代的青葱时光"哐"的一声,仿佛一箩金色的豆子,一下子从半空中倾下来。
那时候,她穿着一件白色衬衫裙,园脸,皮肤白净,很像当年的刘哓庆,丰满、漂亮、迷人。因此,她成了我们男生宿舍寝室文化的焦点,她的各种新闻源源不断地推送到我的耳朵里:"你们知道吗?她是黄老师的外甥女。""这次英语测试,她的分数最高。"……
隐隐,有一些高贵的味道。
早春,细雨初歇,学校的操场上,她和一帮女生在打羽毛球。她迎着阳光奔跑的样子,风一样的,律动着。她挥舞着白色的羽毛球球拍。她打球的姿势相当优雅好看,动作轻捷,拍子轻轻一扬,白色羽毛球像一只小白羊,在球拍上"啪"地跳过去。因为她,球类运动中,我只喜欢也几乎只会打羽毛球。
我们,从未说过话。
那年夏天,我圆了我的大学梦。
第二年,她奇迹般地录到了与我同城的师范学院。
她报到那天,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去她们学校找她。新生报到处,一见到丰满高佻的她,我的心就虚虚的、痒痒的。而且,眼前的她,比中学时代更加迷人,更加风韵焯人,我方寸大乱,怀着战栗的心情跑着迎上去!
在去她宿舍的路上,我的心随着她的脚步在她们学校的林荫小道上飘荡。趁着混乱,我色胆包天的走到她身边,鼓起勇气与她搭讪。那天,我俩说了许多话。说真的,这次重逢,她给了我极好的印象,也给了我接近她的信心和勇气。
接下来的日子让我很快乐,我们频繁的来往,愉快的交流。她对我也从不设防,让我得以自由地接近她,单就这项举措便把我的灵魂提升到超出自己的高度。从此,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为了能看到她的实体,为了能和她说上几句话,我真的费尽了心思!
"我想去见见她!"一到周未,我就望着头顶的天花板高喊。吃过晚饭,更是什么事都做不成了,一切的一切都交织在这期望、犹豫之中。
我也曾计划不再频繁地去找她。可是,我做得到吗?我时时刻刻都受到她的诱惑,心里也曾许下神圣的诺言:"九满,这个周未不去找她啦!"可是,一到周未,我又有了一个无法回驳的理由,转瞬之间,我就到了她的宿舍门口。要不就是她上次分手时曾说:"下周见!"她都这样说了,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去找她!
当然,她也时常到我的宿舍来找我。那时候,我真的很幸福。她的身影在我的窗口一闪现,我就无法再控制自己了。我喜欢看到她的身影,我喜欢听她那磁性的声音,渴望她叫我的名字,觉得那才是世界上最美的旋律。
我俩时常去湘江边散步。她走在前边,我跟在后面,我们漫无边际地走着、聊着。当她为谈话方便,挪得挨我近些,她嘴里呼出的那美妙绝伦的气息送到我的脸上,这时,我就像挨了电击,身体都要往下塌了。当我俩的身体无意间的触碰,热血便在我周身奔涌,我像碰了火似的立即缩回,但是,一种隐蔽的力量又在拉着我向前,我所有的感官都是晕乎乎的,像腾云驾雾一般。她偶然的一个眼神掠过,我就会颤抖、欢喜、忧伤、沮丧……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可以放肆的欣赏她那双乌黑的眸子,她那生动的双唇和活泼鲜艳的面颊。她提到我的每一个文字,更像荒景里碰上了丰年,让我不停的捞着那几个字颠来倒去的想,非要把那句话里的精髓窄干了才罢。于是,我便成了一个被剥夺一切思想和自由的人,沉浸在她赋予我的世界里,享受那一厢情愿的甜蜜。
可是,我的条件太寻常,蜂围蝶拥的她压根儿瞧不上我。因此,那些年,我再怎么努力,迎接我的总是:天天失望天天望,时时难熬时时熬!
大学毕业后,我南下广州,她回了老家益阳。后来,我们各自成了家。后来的后来,她被那曾经的白马王子扫地出门。
那天,同学小聚,我又碰见她了。我的目光朝她泼去,华发未生但皱纹是有了,嗓音粗砺了,身材也有些臃肿,各种隐喻的斑点布满青黄的脸上。曾经骄傲的笑变得卑微,在眼角的鱼尾纹里泛动着不安,但她刹那间的神态,还能让我依稀嗅到她青涩时光的味道。我的心一次又一次被她震疼,几度泪下。乱世出佳人,佳人多磨难,真的应在她身上。仿佛是为了均衡,上苍给了她显赫的出生,纯美的容颜,绝代的风华,却也给了她磨难重重的人生。她几乎没有好好过一个丰盛的中年,一下子就迈入老年。
那个打羽毛球的纯洁少女,那个少年时代的梦中情人,从今以后,怕是要从我的心中移走了。后来,她隐隐暗示我,她可以满足我那份没有得到过的情感!
何止是惊讶,何止是可笑。一旦过去,一旦成了不合时宜,便到此为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