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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

2023/11/30好文章

老地方整理的读书随笔(精选7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读书随笔 篇1

这几天我读了《大林和小林》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讲的是,兄弟俩因为父母去世,为了生活出去打工挣钱。不料第一天就被怪物追,兄弟俩只好分开跑,摆脱了怪物。兄弟俩从此分开了,有了两段不同的生活经历。弟弟小林虽然在生活中遇到了许多困难,过得也很贫穷,但是他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成为火车司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哥哥大林贪图钱财,和包包设下诡计,成为富翁的儿子。从此他为了金钱好吃懒做,最终困死在富翁岛上。

读完《大林和小林》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首先,我们不可以为了金钱放弃一切,也不能让欲望无限制地增长。其次,钱并不是万能的,有了钱也不等于有了健康和幸福。做人要像小林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乐于帮助别人。遇到困难时要勇敢面对。不能像大林一样,在优越的生活面前迷失自己,所有的事都让别人代劳,最终失去了健康的身体,离自己的梦想越来越远。

今天的我们应该把握美好时光,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读书随笔 篇2

《小公主》是一部催人泪下的作品,作者刻画了心地善良不怕困苦的小女孩萨拉,面对困难从不低头,使人对她又是同情又是佩服,同时也对明贞小姐那种势利小人作了淋漓尽致的讽刺。

主人公萨拉是一个善良、坚强的小姑娘,即使在遭遇家庭变故变得一贫如洗时,仍然勇敢的面对生活,真诚地对待朋友,无私地帮助别人,像一位真正的公主那样要求自己,最后她不仅收获了真挚的友谊还获得了巨额的遗产。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们都要向萨拉学习,遇到任何困难都要积极面对,全心全意的帮助他人,同时也收获自己的幸福。

读书随笔 篇3

我看完了一本书——《小王子》,书中的故事非常美好,我一直看下去,被小王子的`千千万万的故事所打动。

小王子在旅程中遇到了骄傲的国王,他要离开的时候,国王想尽各种办法留住他,小王子不希望国王伤心,不知如何是好,最后,还是和国王告别了。小王子第二位遇见的人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第三个遇见的是一个酒鬼,他成天喝酒,使人瞧不起,唯有小王子可伶酒鬼,第四位遇到的是一名实业家,实业家的工作是计数星星,这个工作忙得不可交开。第五个遇见的是点灯人,点灯人的星球非常小,点灯人每点完一次灯,还要再点一次,这种工作真的好烦,小王子却觉得有趣。最后一位遇见的人就是地理学家,地理学家建议小王子去地球,小王子最后去的地方就是地理学家所说的地方——地球。地球的名望很高。小王子在一座花园里看见了5000多朵玫瑰,小王子曾经对他的花说过:“你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花。”小王子伤心地哭了起来,这时,跑来了一只小狐狸,小王子求小狐狸陪自己玩,小狐狸却说:“你还没有驯服我,我不能和你玩。”小王子非常抱歉,小狐狸求小王子驯服自己,小王子答应了,慢慢的,小王子驯服了小狐狸。小狐狸跟小王子说了生活的真谛。就当小王子离开小狐狸的时候,小狐狸伤心极了,小王子对小狐狸说:“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是你求要我驯服你的。”小王子离开小狐狸后,小王子非常不幸,走进了沙漠,但也因此在沙漠之中遇见了飞行员,他们相识,成为好朋友,最终,小王子和飞行员找到了象征着生命之源的——水,小王子将要离开飞行员了,飞行员抱着小王子痛哭,小王子也很伤心,可是,他必须回到自己的星球去。离开小王子后,将把和小王子的友谊永远封在心底。

小王子是一个善良的人,别人都瞧不起酒鬼,就他可伶酒鬼。小王子跟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没有背叛飞行员,把友谊保留永久。小狐狸求小王子驯服自己,小王子答应了,也驯服了。我还觉得小王子思想很有趣,很奇怪,点灯人的工作不会有很多人喜欢的,休息的时间是那么的少,小王子却觉得有趣。

《小王子》这本书,非常值得去看,里面的故事容易被打动,只用了最简单的文字,凝结成这本深受人们喜爱的《小王子》。

读书随笔 篇4

第一次接触秋雨散文是《废墟》。“没有废墟就无所谓昨天,没有昨天就无所谓今天和明天。废墟是课本,让我们把一门地理读成历史;废墟是过程,人生就是从旧的废墟出发,走向新的废墟。废墟是进化的长链。”“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在心灵与心灵的撞击中,发出了“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的呼唤。文章中没有细节,没有历史人物,没有山水胜迹。行文中充盈着闪光的智慧,蕴涵着深刻的思考,饱蘸着浓郁的感情。

残简断垣中,那优美的语言,独特的视角,深刻的思想,就像磁石一般强烈的吸引着我。走进废墟,他体会着历史的沧桑,品味着文化的内涵,发出了”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进程”的慨叹;面对着敦煌,看到一个古老民族的伤口在滴血。感受着历史的强悍与苦难,感叹着”飞天的后人”。余秋雨先生,站在历史的高度,以理性的严峻,考察中国现存的原始文化,去贴近文化的大生命,重新审视中华文明。正如自序中提到的”我发现自己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文人与古代文化留下较深脚印的所在,说明我心底的山水并不完全是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中国历史文化的悠久魅力和它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

就这样,山川草木,楼台轩榭,庙宇亭阁,云月飞鸿,都与人的呼吸相通,散发着文化的魅力!。道士塔,莫高窟,阳关寄托着他悠远的凭吊;寂寞天柱山,风雨天一阁,承载着他浓重的感喟;白发苏州,江南小镇,蕴涵着他深沉的思考。贞节牌坊令人感慨,新加坡的'坟人使人震撼,贵池傩事又警人反思!边塞大漠中,留下他道道车辙,庐山石级沾下他轻轻的脚印;江南小巷中回响着他的感叹,残简断垣中闪现着他伫立的身影。。十万进士,遥远的绝响,苏东坡突围,一幕幕历史被用文化的眼光注视,用优美的语言阐释。——跋涉于残阳废垒中临西风古道,与一页页风干的历史对话,抚摸着古老民族胴体上的伤痕。对文明的叹惋,对生命的珍爱,对自然山水的理性追求,汇成一种冷冽的忧患意识,这是历史的感悟。它是冥冥夜色中一星遥远的灯火,若明若暗,忽隐忽现。

读书随笔 篇5

《背影》这篇散文通过描写父亲送儿子远行的一幕,表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情感;《匆匆》讲述了时间流逝之快,并且时间不能倒流。告诉我们:昨天是作废的支票,明天是未发行的债务,只有今天才是黄金。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住今天;而《荷塘月色》这篇散文中,作者用月光衬托荷花,描写了夜晚中荷塘的美景。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

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而我们小学六年级不正是我们人生的春天吗。我了我们秋天的收获,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付出汗水和努力吗。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纸醉金迷”、“六朝金粉”的秦淮河,随着历史长河的流淌而逐渐失去了昔日风韵,朱自清“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以浓墨重彩为它猛绘一笔,再次展现了浓装艳丽秦淮河的风采。朱自清成名作《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记叙夏夜泛舟秦淮河的见闻感受,作者在声光色彩的协奏中,敏锐地捕捉到了秦淮河不同时地、不同情境中的绰约风姿,引发人思古之幽情。

富有诗情画意是文章的最大特色,秦淮河在作者笔下如诗、如画、如梦一般。奇异的“七板子”船,足以让人发幽思之情;温柔飘香的绿水,仿佛六朝金粉所凝;飘渺的歌声,似是微风和河水的密语……平淡中见神奇,意味隽永,有诗的意境,画的境界,正所谓是文中有画,画中有文。作者的笔触是细致的,描绘秦淮河风光时,不求气势豪放,而以精巧展现美,具体细腻地描绘秦淮河的秀丽安逸,充分体现了作者细致的描写手法。

船只、绿水、灯光、月光、大中桥、歌声……种种景物,作者抓住其光、形、色、味,细细描绘,却是明丽中不见雕琢,淡雅而不俗气,使得秦淮河在水、灯、月交相辉映。历史是秦淮河的养料,可以说历史成就了秦淮河,没有历史的秦淮河失去了一切意义。作者从现实走进历史回忆,从形态与神态两方面唤醒了秦淮河。

“舱前的顶下,一律悬着灯彩;灯的多少,明暗,彩苏的精粗,艳晦,是不一的。但好歹总还你一个灯彩。”这灯彩实在是最能钩人的东西:“在这薄霭和微漪里,听着那悠然的间歇的桨声,谁能不被引入他的美梦去呢。只愁梦太多了,这些大小船儿如何载得起呀。我们这时模模糊糊的谈着明末的秦淮河的艳迹,如《桃花扇》及《板桥杂记》里所载的。

我们真神往了。我们仿佛亲见那时华灯映水,画舫凌波的光景了。于是我们的船便成了历史的重载。”作者由灯开始堕入历史,模模糊糊中、恍惚中,实在是许多历史的影象使然了:行走的船只,雾里看花,尽是飘飘然,朦朦胧胧;飘渺的歌声,似幻似真……作者借助对历史影象缅怀,将秦淮河写得虚虚实实、朦朦胧胧,让人陶醉,令人神往。

作者本着力于秦淮河的自然景观,却以歌妓的出现淡化了自然和他的审美情趣。作者把自己当时那种想听歌,却又碍于道德律的束缚,一心想超越现实,但又不能忘却现实的矛盾心情剖析得淋漓尽致,真实具体,那种情真意却,给予读者极大的感染力,而意蕴深厚自然。

为梦中回到现实,做好了铺垫。总的来说,《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这篇文章明显地体现了朱自清散文慎密、细致的特色。朱自清在描绘秦淮河的景色时,将自然景色、历史影象、真实情感融会起来,洋溢着一股真挚深沉而又细腻的感情,给人以眷恋思慕、追怀的感受。《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展现一幅令人缅怀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影。

读书随笔 篇6

在上学期时,姐姐给我买了一本书叫《青铜葵花》,书中讲的是家境贫困的青铜一家与失去了父母的女孩子葵花发生的故事,这里有悲、有喜、有忧、还有乐。

因为青铜家十分贫穷,只能供一个孩子读书。最后青铜一家决定让住在他们家的葵花上学。因为青铜从小不会说话,所以大麦地的孩子们都叫他哑巴。

每天葵花去上学,青铜就去卖奶奶编的芦花鞋。芦花鞋不一会就卖完了,正好又过来一个要买鞋的人。可是鞋已经卖完了,青铜看了看自己的鞋,为了多赚一些钱,便把鞋卖给了那个人。一路上他的赤足踏过雪地,溅起了一蓬蓬雪屑。他的一双脚被雪擦的干干净净,但也冻得红通通。

青铜的付出让懂事的葵花深受感激。葵花知道奶奶是为了挣钱让自己上学才病倒的。于是葵花为了给奶奶治病,瞒着青铜他们跟着别人去江南采银杏。虽然他挣得钱不够给奶奶治病,但她的孝深深的打动着青铜一家。最后,葵花还是被城里人接走了。但是就在那一天,青铜会说话了,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葵花!"。可见他们虽然不是亲兄妹,但是比亲兄妹还亲。

相比之下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呀!父母辛辛苦苦的给我挣钱,给我们提供了富足的生活。可我们还经常对父母的管教与唠叨爱理不理,甚至大发脾气。

当我读完这一本书时,我似乎长大了,明白了只有心怀感恩,才能使人与人之间相处的更融洽,使这个社会变得更和谐。也只有真心的付出,才能让彼此内心充溢着温暖与幸福。

本文地址:青铜葵花读后感

读书随笔 篇7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也是一个人一生的良师益友。

我对书就有着不一样的看法:读书让我陶醉在寓教寓乐中,不仅仅能从中学到好词好句,增长知识,提升智慧,还能提高我的个人素养,让我懂得做人的道理。

我们近期读的《王子复仇记》,这本书的资料就让我陶醉在其中。是中的奥菲莉亚天真、善良、富有同情心;哈姆莱特是一个才貌双全、机智、勇敢的人;还有那狡猾、奸诈的克劳狄斯?

而这些主人公就像我们反映了许多人的品质。而像克劳狄斯这样的'人也就是当今社会上的不良人群,所以我们应当处处细心这样的人,想哈姆莱特一样处处细心、谨慎。

在我读书的时候,每当读到其中一位的悲惨遭遇十分可怜,我就会感同身受;每当读到其中一位主人公交了好运,我也为他高兴;每当读到其中一位主人公正要被陷害,我就很悲痛。每读一个故事,我都似乎在这情节里,似乎就是主人公或他们身边的人正亲身经历这件事情,也就是这样,我才觉得读书很趣味,让我陶醉在其中。读书是一生的财富,是一生的瑰宝,仅有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才能真正体会到读书是多么欢乐,多么趣味;而我正是有了这个“朋友”,我才对读书充满了渴望。就像毛主席说的一样:“饭能够一日不吃,叫能够一日不睡,但书不能够一日不读。”所以,我愿意永远陶醉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