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少年的文章
关于少年的文章(精选15篇)
向阳而生,永远年少
文/小王子
十年,能带来什么呢?十年,又能带走什么呢?
十年前,这里荒草丛生,十年后,这里高楼大厦平地起;十年前,就连按键手机都是一个稀罕物,十年后,智能手机人手一部;十年前,旅行就好像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十年后,旅行却是一句话的事情。只不过,时间飞逝,十年后什么都有了,却没有了那个陪在身边的人。
在《你好,旧时光》中有一个女孩子,她叫米乔,是一个十八岁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她很活泼,很开朗,很爱笑,和她在一起,就像生活里有两颗太阳,一颗在天上挂着,一颗在眼前晃着,真是给人无限的温暖。可是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出了一点小意外,似乎是上帝也想让她陪在身边,于是派了一位小天使下来接走了她。她曾经和她的好朋友说过这么一段话:“十年,十年后,这个世界的人声鼎沸、车水马龙都与我无关了,我特别怕我想了很多很美好的,精彩的事情,但是我却没有办法实现它。”这大概是最无力的倾诉吧,我向往明天,可是我却没有明天。
据不完全统计,全球每年死于心脏病的人有1700多万,我国每年死于心脏病的有60万人,平均每年我国会新增20万例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而接受治疗的只有7万例左右。那么剩下13万的患者,他们怎么办。可是有些即使是接受了治疗的患者,他们可能都没有米乔那么幸运。
在我们尽情嬉闹的时候,他们只能静静的看着;在我们还沉溺在糖的甜蜜里时,他们已经感受过手术室的冰冷了;在我们为明天前途未卜的时候,他们想的更多是如何把今天过好。他们比我们更想热爱这个世界,对“生命只有一次”这句话有更深刻的认识,对我们无所谓的明天充满了期待。
我想替他们看看这个世界,看这个世界的车水马龙;我想替他们听听这个世界,听这个世界的人声鼎沸;我想替他们热爱这个世界,爱这个世界的一草一木。可是,我更想让他们自己去感受……
十年,十年过去了,我们早已不是当初的样子,他们却还是记忆中的模样,只是再没了心跳。但是我们都要祝福他们,因为他们向阳而生,永远年少。
回首见 少年不似当时
文/赫卡特
把记忆留给已过往的少年。
一年后的见面显得特别突兀。空旷的大街上的偶然遇见。没有任何预兆。在我终于能够坦然面对的时候才能明白其实有些事放不下不过是以为的别人放不开。回首见。不过是不似当时的少年。沉默的不知道该怎样开口。他们说的不错。时间会改变一切。终有一天我们都能学会放下。都能懂得曾经的一切不过是有如夏日的绚烂野花。再美丽也终于有凋谢的时候。而我的流年。不过是乱了浮生的斑驳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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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以为你的离开不过是一次短暂的告别。却不知道这一切或许早已暗示最终的结局。这几天的生命变得特别混乱。每天迟钝的不知道怎样开口讲话。无数次觉得自己置身海底。听不见声音看不到光芒。已经与这个世界隔绝。有太多来不及接受的事实充斥这种混乱和麻木之间。原来生命可以这样简单和脆弱。这样轻而易举就支离破碎了。
能在黑暗里突然自己睁开眼然后发现脸上凉凉的全是泪水。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疾病会让我感到这样恐惧。好像每一秒都可以让你轻易的按下那颗死亡的按钮。其实我只是害怕你离开。真的只是害怕。
不论你走到哪里去依然能找到你。或许看着流行许一个愿你就能够回来。或许在烛光里默念。把所有的愿望许给你你就能够出现。可是如果你真的离开了。我拿什么来希望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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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问我说以后想去哪里。我很诚实地告诉她我想去墨脱。因为和人有约定。要徒步沿着去背崩。波密和墨脱。那里是莲花隐盛的地方。我一直这样相信。只是这样的约定开始变得越来越渺茫。很多很多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你。我和你说我要离开三个月。我会回来。或许不过是给自己一个借口。没有原因的觉得为了维持这样的关系我真的很累很累。
以前你会和说很多很多话。就算我不去找你你也依然会来找我。可是这样的对话开始变得越来越简短。从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到每次都是我问你在干什么。完了再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或许真的和你说的一样。我们会遇到不同的人和不同的人成为朋友。然后一切都淡了。最后终于有一天。再也不会想起对方。
而我依然很习惯的打开界面第一件事就是看你在不在。很多时候你问我说为什么不去找你。我说我没看到你在啊。然后你说我在的啊。然后过一会又告诉我你忘了你隐身了。
后来的我们一直都遇不上仿佛都在逃避某一些地方。这是 后来的我们里的一句歌词。我觉得拿它来形容现在的我们特别的合适。就这样。我们再回不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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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念你。所以。你能不能不离开。
请用我的眼睛看他一眼
一连几天,少年发觉一个穿黑风衣的神秘男子总是与自己“邂逅”。男人远远地望着少年,目光深沉而怜惜。少年心里起了极大的疑问,忐忑不安,于是决定向身边人求助。
少年一岁时,母亲离开了人世;父亲在外打工,鞭长莫及;爷爷奶奶年事已高,也不是合适的人选。思来想去,少年将这件事告诉了自己的班主任。
第二天,当男子又一次出现在少年身边时,班主任迎着男子走了过去。班主任与男子交谈了几句,然后一起走进了办公室,并小心地关上了房门。
少年一直在外面等着他们的谈话结果。两个小时后,办公室的门才打开。男子看见少年,冲他点点头,然后离去。少年更加不安,在男子走远后,他问班主任:“他要干什么?”班主任沉吟片刻,答:“他的孩子三岁时丢失,他以为你是,所以来找。”班主任无法将真相告诉少年。在办公室里,男子给班主任讲了一个故事。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于打工时相识,互生好感,结成夫妻。一年后,他们的儿子出生。男人将父母从老家接来带孩子,一家人其乐融融。不料在孩子一岁半时,女人突然感到胸部疼痛,到医院检查,竟患了癌症。女人美丽的乳房被切去,丑陋的伤疤贯穿前胸,重要的是为看病必须花费大量的钱财,而花钱未必救得了命。一个月黑风高的秋夜,男人带着父母、孩子,抛下重病的妻子悄然离去,从此杳无音信。
都以为,女人将承受不了疾病与遗弃的双重打击,没想到她竟然挺了过来。坚强的女人对父母和妹妹说,我一定要治好自己的病,然后去找儿子!可是,病魔无情,第九年,女人终于无法坚持下去。知道自己来日无多,一向隐忍的女人向父母、妹妹提出请求,请他们帮忙找儿子,她要看自己的亲生骨肉一眼。
尽管难度极大,亲人们还是决心全力以赴。他们千方百计打听孩子的下落,还向当地电视台求助。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听了女人的故事后无不动容,决定帮她达成最后的心愿。
不久,节目组真的有了孩子的消息。这时,虚弱的女人已无法成行,只好由她的妹妹携带自己病床上的录像去接孩子。
然而,第二天去接孩子时,等待他们的却是人去屋空,像九年前一样决绝而无情,孩子的爷爷奶奶带着孩子又玩起了失踪。
无功而返,以为女人会痛不欲生、大放悲声,然而她只是低头平静地说了声“谢谢”。节目组工作人员安慰女人:“以后……还有机会。”女人心酸地一笑,背过脸去。从她瘦骨嶙峋、不停耸动的双肩上,所有人读到的是极度的绝望与哀痛。
几天后,女人离开人世。她留下遗言,将自己的眼角膜捐给需要的人。她说:让那个受捐者替我看看孩子。于是,有了开头的这一幕。
这个故事让班主任眼眶濡湿,不过他请求男人不要将真相告诉少年。他说:我知道少年的爷爷奶奶极疼孙子,少年的父亲在外打工也是为了给儿子最好的养育,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孩子。遗弃患绝症的女人,的确应该受到最严厉的谴责,甚至是法律的惩处。但是一切都已发生,一切都已过去,现在,将曾经的丑恶与绝情告知无辜的少年只能使他痛苦迷茫。所以,为了少年的成长,让我们共同保守这个秘密吧。男人接受了班主任的建议。
班主任也将那个故事深埋心底,他却能够感知:少年,有了心事。
人生没有再少年
文/豌豆simon
时光荏苒,青春在被挥霍。
这样的生活应该不是我想要的,我的青春也不应该是这样的,这样的点点滴滴似乎也不能构成所谓的热血。
从清晨打开双眼,我便知道这不是我梦中的世界。明处的挑衅,暗处的撕斗,这便是生存的法则么!法则永远是法则,它不会因你失败的惨叫而展现一点仁慈,它也不会随你的心情而变化。它总是如此客观,而你只能适应它,或者选择被它毁灭。
我们的青春不会归来,它是直线式的,错过便无法从头来过。所以把握这仅有的一次青春,静静地享受所谓的青春。
梦里有个少年,如花
梦里少年。梦里。不是梦里那个少年叫如花。
而是,梦里的少年,笑靥如花。
我喜欢笑得很好看的人。
我对所有人都这么说。
有些人问我为什么,我只是笑笑。
有些人想了会儿,对我点点头。
笑得好看的人感觉很温暖。
所有人都这么觉得。
可是,我是喜欢他们笑时弯弯的眉角。
就像漾出一朵花儿一样。
那晚梦到了一个少年。
我记不清他的长相他的声音他的名字,还有他的故事。
但是梦里模糊感觉温暖。
不似寒冬被里,不似暴雨怀拥。
而是像年春中旬那种温温润润的感觉。
他的眼角像被淡色水墨点开了一朵新芽,慢慢地慢慢地绽放。
喂。少年。
我喜欢你。
越走远,越怀念
文/程乐唯
雨水洗过的夏天,总是散发着透亮的清新,仿佛江南女子撑伞时回头的那一抹笑,荡漾在蓝天白云正好相接的地方,心头不知不觉晕开一种喜悦的舒服感。清澈的流水默默地漫过山川的缝隙,带来远方明媚如初的幻影,在别致的年纪里朝思暮念了一个盛夏。最开始的时候,我就是偏爱北方小城里的无声的山川与流水的对白,悄悄蔓延至少年时期的懵懵懂懂。
古老的木窗发出朽木的气息,在消褪热还没的时候,祖母总会为全家煮上一锅绿豆汤,颗粒大小般的绿豆沾染沸腾的水花,在有着蓝色底纹的碗里漂浮,多像我们还没走掉的昨天,在大街上无休止地放歌欢笑。年幼时,总会以为能有喝不完的绿豆汤,总会以为祖母会一直陪在我身边,就像我永远不会离开北方的城市一样。
小时候每一个下雨的日子,我总是喜欢和祖母睡觉,轻轻地趴在祖母的怀里,伴随着窗外的雨声和祖母轻微的喘息,感觉时间突然在祖母的怀里静止,而我始终是那个会做美梦的小孩,梦里有成片的花海和清凉的湖水,会唱歌的哆啦A梦和骑着扫把的哈利波特,成了我的前后桌的同学。往往一觉醒来,窗外的雨已经停了好久,总是看见祖母看见忙碌着准备晚 饭的身影,在那所阴暗却干净的小屋里不停地移动着。每次祖母看见我醒来,总是端着一碗清水让我喝下,白色的茶碗在祖母粗糙的手里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幼儿,显得格外温顺好看。而我总是连忙接过祖母手里的水,一咕噜喝光,好去抓紧时间写下雨之前写了一半的作业。
祖母说,人死后灵魂就会依附在我们北方的大山上,看着活着的人是不是不听话。我自小对祖母说的话深信不疑,所以总是对家乡的山怀着一种无比的崇敬,说到底不过是年少时对死亡的恐惧。毕竟是年少,那个时候哪里会晓得世间的分离与无奈。
十三岁的时候,我已经成为住校生,由于中学的学校离家很远,不得不一星期才回家一次,祖母每次见我回来都会准备一桌好吃的饭菜,有凉拌黄瓜、南瓜芝麻焖饭、爆炒鸡腿菇,每一道菜都在祖母的手里出落成精致的风景,成为我年少最眷恋的的往事与倾爱。我爱北方的城,因为那是埋藏我少年时期永恒的小确幸,这里有祖母落叶归根的情感,将在此生开枝散叶。我不会忘记我中学时祖母徒步走到我们学校看望我,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独自背着我平时爱吃的饭菜,竟然走了那么远的路,每次一想起来,我便心痛如绞。疼痛本就是少年时种在心里的种子,若不是因为祖母此生的恩情,我真怕从我的心里早晚会蹦出魔鬼般的邪恶之花。
记忆中祖母并不富裕,但是她会给我买小喇叭、玻璃球等类的小玩意儿,让我从不因为别人有而自己没有,感到失落。祖母会在我的父母吵架时第一个上前安慰我,送我上学,给我收拾书包,并告诉我她会一直陪着我,没有人会欺负我。祖母的一生极其好强,为我们这个残破不堪的家维持了一辈子。少年的时候,我从心底生出一个根深蒂固的概念:有祖母在的地方,就有家。
上大学之后,我离祖母的距离就更加远了,而祖母再也没有力气去看看我的新校园,因为如今的她在不久之前身患癌症。这个夏天要走的时候,祖母真的还在吗?第一次从很远的学校急急忙忙赶回来,看着病床上不成样子的祖母,回想起我的少年时期的祖母判若两人,瞬间眼泪决堤。我对祖母说,等您好了,我就带你去我上学的城市,那里比我们这漂亮,还有很大的喷泉。祖母虚弱地点点头,我的心里却痛地要窒息。
又是一个下雨的日子,医院的消毒水的味道更加浓重,窗外的雨声伴着祖母微弱的呼吸,渐渐地停了,我的少年时光,我的祖母,我的回不去的青春却在以火车启程的速度开赴,就在那么一瞬间我突然觉得,我成了这个被世界抛弃的孤儿。
下一站,当我把祖母的人生走过一遍的时候,我又会在哪里?少年故事,说给你听,不伤心,不落泪,只为一个会发光的昨天。
蜷缩忧伤的青春
我们这个年纪心底有爱,有笑,有泪意气风发的年纪,可以骄傲地说—我们正值青春。
少年轻狂的我们,喜欢意气用事,喜欢把感觉放在第一位,然后,很耍酷地说;这就是个性。叛逆的我们总是装着对周围不屑一顾的友情,却使终学不会把一切看得云淡风轻,一两句挑拨的话语就可以让我们大打出手,于是理所当然地成了学校的名人,老师倍受关注的宠儿,父母万分担心的对象,可我们依旧昂着头,没有任何悔改。
青春,这个时尚潮流的词,我们犹如新春的嫩叶,脆弱迎着太阳时却是欣欣向荣之意,世界充满诱惑,对许多事物都只有陌生感的时候,惟独对网吧情有独钟,不经事世的我们,满脸都是对别人的鄙夷之色,一副谁都不如我的表情,在看到学校人才辈出的时候,大为失色。世界之大,人才很定是层出不穷,自己却渺小到犹如世间的小小尘埃,惊叹之余收敛了傲气,为了避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从此对专业专注起来,也因此明白,想要好好爱那些曾经给过我们爱的人,理应多积累一些爱的资本,懵懂少年从此成长。
然而,有时我们依旧充满孩子气,喜欢和同学恶作剧,开玩笑,偶尔在老师上课的时候提古怪的问题,当然,在犯错误的时候,回底下我们高昂的头,勇于承认错误,因为我们知道,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
虽然少年不识愁滋味,做什么似漫不经心,却也不知道以后人生路慢慢,但想,该来的还是会来,笑着去面对,笑到最后的笑,才是最甜美的笑。
青春似漫长,在不经意间恍若一瞬间,潜伏在我们心底的悲与痛,伤与爱,都在青春划下、一道道痕迹,留下那些伤感与回忆但始终相信,年华逝去在我们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是回忆。
而那些伤感与回忆构成我们青春的底色,底色有时很笨,笨得让人灰心,但你知道它的价值。
遥想一座城
文/王光龙
娥眉月,晦暝。谷仓,如从丘陵上冒出的蘑菇,鳞次栉比。秋蝉,嚣声渐稀,寒霜捂紧田野,稻茬似被剃过,填补了土壤的坑洼。少年蹲坐在田间,望着迎风摇摆的狗尾巴草。望天,空洞而深邃,像极了母亲的眼眸。
这里不是城,村外的窑厂和机耕路是唯一和城有关的乡村物件,他也极少踏足。更多的时候,他牵着牛,或赶着鹅,走向草地,杨树婆娑,风吹叶片作响,哗哗哗、沙沙沙,还有鹅鸣和牛哞声。这是乡野之声,而他也仅仅只是一个乡村少年。
不远处,土屋,茅草边已发黄,青苔占据了院子,一架旧独轮车停靠在屋檐下,像个打盹的老人。一墙之隔,有棵巨大的枣树,是两位老人亲手种下,只为哺食他们的子孙。少年遥遥望去,咫尺天涯。父亲移种来一棵野生枣树,临池水而栽,细而矮,如同少年的身体。母亲改小了自己的衣裳,让少年穿着去学堂。少年背着军绿色的书包,拉着父亲的手,晨光暖,鸟雀在路旁树间嬉闹,父亲高大,父亲的身后是广袤的田野,一望无际,扑面而来。放学路上,蒿草丛生,干旱过后的路面,龟裂。少年在路旁挖了一个洞,埋下了玻璃球和一封笔迹扭曲的信,关于爱情和城市。
辍学的小伙伴们去了城里,盖了房,买了车,还娶了村里的她。少年拿着高校录取通知书,蹲在打谷场旁,一群鸟雀肆无忌惮地捉理着羽毛,阳光下,稻粒饱满,刺眼的金黄。
日夕,牛羊下括,鸡入窝,父亲磨好镰刀,母亲也摘完了棉花,各自安睡。唯有屋顶上的猫,踩着瓦,一遍遍,在月夜里呼叫,声音绵长,如泣。屋顶是猫,屋内是几只流窜的老鼠,少年已经无心顾及他们,任凭他们在眼前奔跑打闹,偷粮食,吱吱叫,甚至挑衅。少年躺在床,月光潜进来,安静地躺在床边。
少年在遥想一座城,没有田野和泥土,无关贫瘠和固守。
少年会背着行囊,走进雨中,在即将到来的九月里,雨,注定要清洗乡村和城市之间的路,像在漂洗一条粗布裤带。父亲把他送到城市的边缘,手挥了又挥,头回了又回,就被大巴车带回了乡下。
少年看见了高楼,餐饮店,书店,超市,衣着清凉或怪异的男女。他被晾在水泥路上,拉着自己的行李,像拉着一条土狗。
少年皮肤黝黑,身材消瘦,他走进日光里,广玉兰和香椿树,错落有致的地砖,瘦高的路灯,反光的玻璃墙,彷如梦。他看见两只麻雀蹲在电线杆上,穿着燕尾服,绅士般起舞。少年想到了稻子和热浪,一阵眩晕,他感觉自己混进了一条陌生的船上,颠簸,呕吐,水土不服。
少年皮肤日渐白皙,瘦弱依旧,他站在秋风中,雁南飞,蒿草枯黄,背后的山峦轮廓日益清晰,绕城而过的秋浦河慢慢缓了下来,仿佛抛了锚。少年开始写诗,关于乡土,字里行间也偶尔隐藏着几句爱情,像个贼。
他终于决定上山,江南的山,低矮,披着绿衣,像一块门槛石。山虽矮,全城却一览无余。少年看见了瓷白的云,幽蓝的天,还有约会的她。他眼睁睁看着,一个年轻的诗人搂着她,去了远方,留下少年在小城里,安身立命。少年撕了还在修改的诗,坐在山头,沉默,一只山雀停在他的肩上。
日升日落,少年摸了摸自己坚硬的胡茬,那些冒出的柔软时光,蛋清般。少年拍拍身上的灰尘,飞蛾乱舞,像一尊复活的石像。下山,如一阵过堂风。
少年最终决定去大城市,他步履轻缓,像蹑手蹑脚的影子,被牵扯着。他站在桥上,摇曳在城市里的灯盏,聚集的萤火虫一样,挥之不散。少年擦了擦眼睛,这是他入城以来难得的一个闲暇时光。少年摸了摸干瘪的口袋,想起父亲经常拍拍干瘪的粮袋,眉纹如刀刻,沉默,腮帮紧咬。他曾在烈日下奔跑,在霜雪中停伫,多少次,车如流水,他往外看,雨水如蚯蚓爬满车窗。那时,肚子比头脑更加饥饿,粮食比知识更加紧迫。城里的夜,闷热,喧嚣,暧昧以及赤裸裸,唯独他,把自己遮蔽在一片树影里,不愿见光。
少年睡在屋子里,像躺在一粒瓜子壳里。窗外,美人蕉摆动,在期待着一场雨。他想自己应该会邂逅一场爱情,撑着伞,走过桥,逛过街,一起看城市的天空,一起数着数不尽的公交站牌和灯盏。可是,总有一抹记忆会最终出现在车站,唯一的一次相拥,她就走进了人群,留下少年在车站的起点,成了被遗忘者。
我想有个家。少年惊醒后,唯一记得的一句话。
屋里,四面白墙,他想起儿时村里放的露天电影,多少少女沉迷于大屏幕里虚构的生活,跟着放映员离开村庄,只为进城。少年的脑袋一片空白,他自己都无处安身,像浮萍,被城市的人流挤的跌跌撞撞。
为何进城?少年反复地问自己。城里的时光快如涡轮,不断搅乱着乡村的慢生活。城里种不了稻粟,水泥坚硬,远离故土,父母朝思暮想,少年左右为难。他未曾想过,人与人之间,除了握手、微笑、问候、青梅竹马以及邻里,还有车子、房子、钞票、墨镜、猫眼和面具。少年感到窒息和孤独,他伸出手,抓了一把月光。
似睡非睡,似醒非醒,梦断续如藕丝,日光偏西,天花板上的电扇还在吱吱作响,像是人踩在风吹日晒的脚手架上。
少年收拾行囊,往北,回江南。恰逢杏花正开,或素裹,或红妆。少年决定在此结婚生子,动手建造房子,砍毛竹,挖山泥,背山面水,适合遥望曾经的大城市。偶尔,他也拿本诗集,走在秋浦河边,看着芦苇一天天老去,几只约会的白鹭在耳语,忙里偷闲的耕牛在河堤上散步,少年感到血液流速渐缓,语速放慢,甚至动作都像微微开合的贝壳。他听见了蚊鸣、骨骼的摩擦声,呼出的气在眼前的撞击声,甚至,他会夜里独自披着衣服站在城市的顶楼,像一位垂钓者。不是梦魇,他却真正感受到自己毛发霜白,皱纹爬了上来,连翻书都开始喘气。
少年看着身边熟睡的妻儿,想着还在乡下的父母,疲惫不堪,他手撑着床沿,像一位摆渡的老船工。
少年冥想,开始按耐不住,想奔跑,沿着城市的边缘,环形运动。呼吸粗喘,步伐沉重,像个解甲归田的老兵。阴晴圆缺,少年的皱纹脱落,似蜕皮的蛇,他毛发乌黑,步履轻快,少年重新拿起书本,字迹愈加清晰,他一笔一划地描摹着,他笑着,是母亲第一次表扬他时才有的微笑。少年想哭,没有缘由,哭声和来到世间的第一声哭泣一样,清脆,响彻,仅仅只是向世人和社会打个招呼,我来了。
少年越跑越快,他遇见了她。站在风中,微笑着,青涩如梅,没有后来的魅惑和红唇假面。他看见了青年的父母,一个孩童拉扯着父母的衣角,躲闪在身后。少年呼啸而过,像一节误点的火车,归巢的海鸥、迟来的梅雨。
少年跑累了,趴在水边的一块捣衣石上,昏昏睡去。许久,他睁开眼,水如镜,他看见自己的学生模样,身旁,一张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车票被母亲用布包好。
少年拨开水,洗了一把脸,然后轻轻推开门,走到院子里,父母睡在夜里,村庄睡在夜里,月光如旧,亮晃晃,霎时静,霎时冷,霎时风吹草动。
时光去了哪里
文/听晓
任何人在24岁以前的生活还比较理想化,觉得生命的多彩该是此生为之不懈追求和思索的,因此,探索和旅行应该是生活的主题。不为复杂的人世纷繁和家庭的琐屑所扰,生命的大部分意义在于思索自己过的如何,家人朋友过的如何等主题上。
24岁以前的人生所以飘然又随意,不会为某一个人停留,也不会为某一个人行走。最大的印象是可以随便奔走,想到哪里去的时候,带上行李就去,也不会考虑沿途的是非曲折到底是不是自己所能承受的。最好的印象呢,也是一个人,一个人行进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因为悄然的遇见而结交上一群素不相识却又交谈投机的朋友。
于是在后来的大多数时光里,渐渐习惯了一个人创造的寂静或喧闹的生活,只是随性而起,随性而泯,连突兀的心绪都不需要掂量,千山万水就匍匐于脚下。时光在一个人的脚下静谧成了云淡风轻,行走的人指点一二,似是得到了某种快乐的回应。时光即是飞逝,直到悄无声息,连我也看不通透。
光景的模板里,最有韵味的年少来自一老一少的黑白组合。老人年过古稀,少年正是青春,老少组合的意境,苍凉而不失跃动。老人给予少年的是稳重的教诲,执着的浊泪,就好像他一生经历的那些地覆天翻的宏大事情都是错误,他反而要从少年的青春里找回失落和厚重。而少年也是轻巧的,他有着动人明亮的双眸,多少他不明白的事情,怎么也侵袭不进,感染不成。
老少光景不易留!是的,老少的年华是短暂的,老人的时光何其珍贵,少年的时光何其漫长。老人用晚年的时光做一件事,少年用年少的时光尝试很多事,老人精致而走过,少年恍惚而游过。光阴流逝于是成为必然,老人只是比少年更懂时间而已。
老人对时光的推究到最后很可能都变作梦幻,少年轻惶惶,还不可终日的念叨。光阴无论怎么推敲都是向前的,有些时候,少年只是接受不了马不停蹄的一往无前而已。于是少年在行动速度上惊若凡人,而在心理上早已睡着。
奔走的少年拥有斑斓的心境,走到哪里都不会沉迷,开心的是奔走这件事本身,旅行的概念是随后才萌生的。一个人的旅行世界,抓着的是行囊一副,好奇的心特别念旧,无论辛苦异常,窝囊一世也不退缩回头。心境的磨练就在遥远路途之上,路有多远,心里的沉静就有多长。
我遇见的旅行有时候就是单人行走,旅行的少年背着宽大的双肩包,踩着山地自行车,他们光着膀子,露出被晒得通红的皮肤。汗在身上流,他们也不顾,仍是兴高采烈,热情欢呼。马路上有了尖锐的号子,水泥成了有限的流水,一行车子前进,一脉涓流抖动。
旅行之外的活动据说就是喝酒,酒味的麻醉在哪个时代都是兴盛异常。印象比较深刻的场景是人数一杯酒,不分白啤,大概是为了尽兴,酒劲之后就是一群人的热烈舞蹈。光与形的魅力不尽于此,多少人从酒中醒来,然后继续默默无闻,消失在旅行和城市之中。
旅行的人到最后据说都会有一个适合停留的地方,也许是因为一个感慨的人,一段古老的故事。停留本身蕴含着多姿多彩的可能结局,因为每一个人哪,究竟是要沉淀多少缘分和巧合,才能够遇见那个精彩的地方。
在精彩的地方停留,好过在寂静的地方歇息,因为没有人知道,旅行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好奇的人面带微笑,从陌生的城市和乡野间走过,浪漫的风景里不一定会有浪漫的故事和人到来,但因为有了浪漫的心境,于是最单调的景致也会变得斑斓起来。
旅行开始的时候,流行一个人,当做冒险,当做经历,当旅行把一个人由青涩变成熟的时候,他自己也会渐渐丰富起来。因为旅行中的点滴,认识了一群人,一个世界,自然滋生另一群风风火火的人。有人跟着旅行的想法而来,慢慢丰富,慢慢看透,生命的意义和方式。
我最看重的一种旅行方式,是从旅行里走出来的人,因为某一段长长又浅浅的时光而认识到了一个全新的自己。也许他还是一个人,一件行李,但他真的是勇敢又成熟了,丰富的经验在他脸上写着厚厚的苍凉,那么多人喜欢苍凉故事。
在少年看来,似乎行走的起点长于终点,每到一处地方,行走都是不顾一切,与认识一个地方相比,行走似乎来的更加仓促。行走的人,素心沉重,健忘的人反反复复,生命的长度总是有限,我也不知道,那个很有期待的明天是奔跑在了哪里。因为我有好奇的心境,所以奔走不累,念叨不疲,即便山山水水,依旧永不过期。
我记忆里的旅行之处是由城市的一条街道开始的,城中村,小乾坤,出入辗转无神。我随着好朋友zoc,往来穿越,人潮汹涌,终于绕出了那一块块狭窄的地方。zoc仍是淡定自若,从容挤上公交车,然后和我说再见;雄楚大道上的风景我虽然很熟悉,还是呆呆观望,哪一年,哪一天,我会再次来过。
城中村在这座城市据说很快要泯灭了的,残留的地段很少,一块城中村被围墙圈起,然后凄然倒塌,最后留下破败的砖瓦,另一座更美丽的建筑群会在若干年后竖起,但大概,我肯定是不会回来欣赏了。
一个人的生活和旅行便是要从其他的地方开始,开始认识那个地方,开始了解那个地方,然后轻巧地,用好奇的心做着打算,接下来的时光,我要去到哪里……
匆匆少年,一片淡蓝
文/落幕
看《匆匆那年》,是因为看到他空间里的说说。他说:现在看到高中生,总会想起陈寻和方茴。所以,我上网百度了这两个名字。然后,我开始看这本小说。最近的心情很不好,第一次会因为想念觉得寂寞。我一直是不喜欢用寂寞这个字眼的,因为我从来都不觉得寂寞。我觉得我的生活很充实,很快乐,很幸福。可是,这次的想念不一样了。我们其实已经有三年没有见面了,那个我高中喜欢的男生。今生是第六年了。时间真是很快啊!就是这几天,会在夜晚的时候,感情放大,无比的想念。然后,看着漆黑的天花板,回忆,流泪。看起来像是病态一样的想念有时候令我着迷。我觉得那样的自己好像在另外一个空间了神游。那个空间只是我的意识世界,只有我自己的思想。很安静。
我突然也就觉得累了,真正的累了。六年,没有什么结果。也是该真正的放弃这一切了。上次,小畅看星座的时候说:金牛座的人忘掉一个人需要五年。够了。那就这样吧!再见!
和晓琼聊这些的时候,很是释然的感觉。其实,不管什么事,心情不好。总是会想到她,不管和她聊的是不是这方面的事,心情也会好起来。而对于他的事,她一直以来都是最好的听众。感谢,一直以来都是。
我也并不确定,这次是不是真的就放下,我也没有刻意攥紧拳头说:我要把你忘了。我只是感觉到一阵轻松。如释重负的感觉,这几天的阴郁一扫而过。看《匆匆那年》的时候,会想方茴爱陈寻,不一定胜过我呢。我觉得他们本来就不合适,方茴和我太像了,心思细腻,敏感多疑。而陈寻却是完全相反的性格,他总是在高空飞翔,不拒小节,帅气,活泼。那样的他不适合方茴。方茴太小心眼了,而且什么都憋在心里。所以,我看方茴的时候,就像在看自己,我会替她难过。却更替乔燃难过,是的。凭什么?方茴明明是先喜欢他的。而他却只能看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和好兄弟在一起。还什么都不能做的维持他们之间的友情。我突然就觉得也许作者也是金牛座的女孩或者身边有一个人是这样的。不然,为什么乔燃最后索要一个拥抱的时候,方茴都没有给呢。她总是觉得她的心里只有陈寻,那他什么都不能再给其余的男生了。哪怕明知道,这一个拥抱什么都代表不了。可是,方茴还是爱的那么小心翼翼。
高中的感情是最记忆深刻的吧,比初中多了份成熟,比大学里的单纯。这样的爱里面,只是最纯粹的爱。没有世俗的观念。但是,这样的爱情多半是不长远的,哪怕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谁的年少没有个谁呢?终归是要忘记的。是吧,亲爱的自己。很多时候,我们怀念的并不是那个人,而是那个岁月里的自己。
我有时候在想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是不是,看着自己逐渐老去,却无能为力。看着那些年轻的人,却回不去自己的那个时光。我总觉得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所以,我总是拼命回忆那个时候的自己。写到这里,我突然发现,我喜欢的那个他是不是。只是因为想念那时候的时光。因为对现在的不满意,导致于更想念从前的时光。
而把所有的感情都放在他身上了,因为得不到同样的反应,便变本加厉了。
心好像就开阔了,不去想那些意识里虚假的东西。脚踏实地,认认真真的。晚安。
少年子弟江湖老
文/耿艳菊
看到他的那一刻,茫茫词海里,我只能用“惊心”来表达我的震撼。
是在网上看到他的照片。若不是头像下面结结实实写着他的名字,我绝对不愿意,也不会想到他。这样灰暗!这样俗气!黑色的夹克,暮气沉沉;表情木木的,眉宇间英气全无,只是一张黝黑的中年人的脸,而且很胖;最不能忍受的是眼睛,黯淡无光,浑浊如一潭死水。
多少年过去了,依然清晰地记得他出场时掀起的哗然风波。他穿着白色的衬衫,像云朵似地飘落到讲台上。青春年少的大男孩,一脸清稚,有着湖水一样清澈的眼神。比讲台下坐着的一群少年大不了几岁,他显得有点局促,手和眼神慌乱得无处安放。我们这一帮十几岁的孩子,正是爱闹的年龄,台下一起哄,他竟羞红了脸,风一样跑出去了。坐在前排的夏夏神秘地告诉我,他跑起来带的风里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呢。
再来上课时,他镇静了很多。但依旧害羞,时而脸红。我们都不怕他,当他如邻家的大哥哥。他讲起课来极有趣,笑盈盈的,从没有板着脸的时候。大家都极喜欢他,课堂上轻松活泼,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就连平日里爱偷看小说的夏夏,也坐直了身子,大声地回答问题。他是那一批年轻教师中最受大家欢迎的,我们总是很期盼上他的课。
他爱看书。课余时,别的老师聊天、打牌,他不,他抱一本书坐在窗前静静地看。他似乎更喜欢诗,从他那里,我们知道了海子、顾城、北岛。他教我们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顾城的《远和近》、《一代人》……我们小小的心是那样崇拜着他。
他给我们的不止这些,还有年少的新奇。如果说他看起来是羞涩的,内敛的,其实他骨子里却是无所畏惧的。当然还有浪漫,诗人的浪漫。
花坛里的花开了,风把花香送到教室来。他会停下正讲的课,无所顾忌地带我们去赏花。校长来了,他竟显得很坦然,三五句后,校长也笑眯眯地蹲下来闻花香。冬日大雪天,他也会带我们到雪地狂欢。记得那一年的初春,我们和他一起骑车三十里到东湖,他就是想让我们看一下东湖边垂柳初绽的嫩芽。因为他曾经教过我们一句诗:柳色黄金嫩。
浪漫,不染凡尘的他总是穿着白衬衫,清清瘦瘦,再配上那样的洁白,让很多女生心动。爱看小说的夏夏是最不可救药的一个。一次我迟到,他罚我站在教室外背古诗。我心里恼怒,不过说了几句他的坏话,一向同我要好的夏夏不由分说地竟同我决裂。
当事隔数年后,再提起白衬衣的他,夏夏的眼神里依然流露着爱慕。
真的是搜资料时误打误撞进了他的博客。好奇心驱使,我一页一页翻看他的博文。不但惊心了,而且更加心凉。博文里记录的都是他的心情随笔,他早已不再写诗,不再看书,也早已离开了清纯的校园,在商海里沉沉浮浮。他结了婚,又离了婚,又结了婚,红尘万丈里缠缠绕绕,尽是烦恼。
他在他的江湖里沉沦老去,也不能全怪时光残忍,世事弄人。
正如他风华正茂时曾教过我们顾城的那句诗——“那些花儿,已经远了”,他带给我们的那些如花般美丽绚烂的时光,也已经远去了。
我果断地关闭了他的博客,不向任何人提及。时光的花儿谢了,就让它保留一丝记忆吧。像他的白衬衫一样,在记忆里永远如云朵般洁白无瑕。
玉簪花开
文/齐的隆冬强-----princ
她小时候总坐在自家门前的石阶上,听见那些十六七的姐姐们跑着跳着嬉闹,她听见姐姐们有一句话这样说,玉簪花开,郎君自来。
那声音,带着年轻的自信,乘着五月的风,传到她的耳朵里。
她总是坐在石阶上,不说不闹不欢笑,她的眼睛里总有一个单薄少年,匆匆而过。
他高她三级,这是个微妙的数字,她小学,他初中,她初中,他高中,她高中,他大学,当她度过了高考时,他得到了保送资格。
她什么都不说,他离开时与她小坐,石阶下,他坐在她的对面。粗瓷的碗里,热水冲开雏菊一朵,那些干涸的花蕊花瓣,施施然如水袖一般舒展开来。她短发清爽,十指芊芊,蘸着水迹,只心上写下一个字,等。
他笑,眉宇清澈的少年,她也只是笑,看见对面葱葱的绿色,有洁白的花骨朵探出来。
她觉得好,年轻,有资本,有信心,等。
年年岁岁,花相似。
一年又一年,她等。
他保送研究生,他出国念博士,他在领奖台上自信微笑,他在学术会议上慷慨陈词,他获得证书,站上讲台,万众瞩目……
她安静地念大学,毕业找工作,做着一份平淡的工作。
她下班回家,看见他,和他身边,金发碧眼,笑得明媚鲜艳的女子。
她笑,温婉含蓄,和他拥抱,谈笑殷殷,在心里泪如雨下。
她用尽了整个青春等着的少年啊,就这样远去。
后来她结婚,红色的嫁衣,她留下长发飞瀑,盘起头来,繁琐复杂的发式,只用一根玉簪花样的金簪就轻轻固定起来。
她看见那一丛绿色,玉簪花开了,洁白得像青春。可她的郎君,再不归来。
岁岁年年,人不同。
追逐浪花的少年
文/杨润泽
冬天的北国尚在严寒之中,厚厚的积雪一片茫茫。此时的南方却与北方截然不同,树依旧是绿,人们身上穿着单薄的衫衣,好不让北方的朋友羡慕不已。在一个阳光似夏的冬日,我们一行去了南国的岛屿。
沙滩,碧海蓝天,形形色色的人们。
很少见到这般的海滩,光着脚丫去感受冬日里清凉的海水。同行的胖大哥更是欢喜,穿着泳裤奔到海里,哗哗地划着水。我不会游泳,只挽起被管光着脚站在沙滩上轻轻碰触冲到岸上的海水。语晴也如我,光着脚丫,闭着眼唱着郑智华的那首《水手》:“年少的我,喜欢一个人在海边,卷起裤管、光着脚丫,踩在沙滩上。总是幻想,海洋的尽头有另一个世界……”
幸运的,我们碰到了涨潮的时段。海水一波一波地向我们涌来。胖大哥被海浪冲击了两次灰溜溜地跑上岸,和我们一样披着外衣站在沙滩上。
“小心啊,阿耀——”一个女人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她的面前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冲进海水里,伸开双臂迎接着一个又一个的海浪。
胖大哥称赞那少年:“厉害,我这么强壮都受不了海浪的冲击,海浪两次就把我击倒了。你看那的少年,那么弱小的身体,却一次又一次去迎浪而上。”
语晴说:“人家那叫乘风破浪。”
一波巨浪袭来,把少年击了个趔趄。他身子左右摇晃了两下,又很快站直了。岸上的人们不断地为少年叫惊,招着手唤少年上岸。少年回头望着女人,女人依旧只有一句台词:“小心啊,阿耀——”
浪滔越大,少年越是高兴,当浪击打海岸,激起如雪的浪花涌回大海时,少年高兴地跳着,用脚丫踩踏即将离去的浪花。
我们为少年担心,少年的母亲却笑着,笑着眼角流出了泪水。
我们上前问少年的母亲:“为什么不把他拉上岸呢?你看海浪那么大。”
少年的母亲擦着泪,说:“只要他喜欢,他高兴就好。”
对于少年的母亲的言语我不解,当我还想再追问个究竟时胖大哥拉了我的衣角,轻声对我讲:“你真是眼拙,你看不出来那少年有点不正常么?”
我摇头。
胖大哥说:“这我么正常的壮汉都受不了海浪的冲击,你看那少年却一个劲地迎浪踏花,还乐得不可开支,他不如果不是脑子有病,我就把头割下来让你让球踢。”
少年的母亲似乎听到了胖大哥的话,她转向我们,眼神里充满了伤感。胖大哥像是犯了错,脸一下变得通红,低了头转身拉着语晴离去。
我站在岸上,看着海边嬉戏的少年,跟着他一起乐起来。
少年的母亲靠近我,她说:“别人都说这孩子精神上有点不正常。”
我说:“孩子的天性应是如此。”
她说:“这孩子真是精神上有问题,他总是嚷嚷着要去看海,看真实的海。他的小房间里都是海的图画。他说,海的对岸就是他的理想。他的理想就是有一天能到海洋里去,捧一捧浪花,与它们做好朋友。”
我想那少年定时幼小时童话故事看得过多而“走火入魔”的原因吧。
少年的母亲又说:“前几日碰到一个儿童精神方面的专家,他建议我把孩子带到海边去看看,专家说孩子怎么玩就随了,高兴了或许就有了成效。”
我说:“你看他多高兴啊。”
她高兴地笑了,又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她说:“希望能如愿吧。”
退潮了,少年奔向大海,用脚丫轻触从他身边哗哗跳动着的浪花。少年不断地笑着,不时地回头望望他的母亲。他的母亲边抹泪,嘴角向上翘着,咯咯咯。
我们离去了,远远地看着南方的冬日下,如火的黄昏,远远地两个人影立在海边,一位母亲站在沙滩,一个少年在海里不断到跳动。
回望这一幕,我也像那少年母亲的咯咯咯地笑了,在那个少年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我的影子。在浑浑噩噩的生活里,我们都在追逐着自己想要的那朵浪花,不是么?
少年尝尽相思苦
文/Amelie
励志婆婆对我讲过:拨开云出见月明。一个“拨”字,彰显了一种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是消极等待。
于是,我下定决心鼓起勇气主动去搭讪他,聊天,然后下线后再细细看我们的聊天记录,我总是后悔过于敏感,对他总是过于坦诚。他的话语依旧那样冷淡,不过,还好我已经习惯,不然晚上又要难过得睡不着。
我说我很不成熟。他笑笑说:过几年就成熟了。是啊,过几年就成熟了。我想,成熟了以后,我不会像现在这样会关注他是否上线,不会去看他QQ空间,也不会在看完后小心翼翼地删除自己的来访纪录,不会用别人的校内账号去看他的校内网,不会心存一份幻想等待什么可行性的结果。我会变得更现实,我会找个可以跟我一起还房贷,一起做饭洗衣拖地、一起给孩子换尿布的男人,一个可以对我恒温的人,我和未来的那个估计都是平凡人,过着平凡或者有点不平凡的生活。
我现在已经成熟多了。我可以接受这个现实,那就是我们不会在一起——出身背景不同,人生轨迹不同,价值观不同……这种根源上的东西决定了,即便是好不容易在一起,也不会长久。
曾经的爱情,适合在没有社会背景的校园中,敞开心扉畅所欲言,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特定的我们,那种快乐很纯粹,只是时间太短。
总是不可以一起面对,一起承担。大四的寒冬天天上班好辛苦,对你的时间分配太少,我抱歉。现在毕业了在远方打拼闯荡,你却在校园平静地看着人来人往。你不能与我一起面对初入社会的这些苦痛,很遗憾,我也永远没有机会与你一起面对。今后我觉得孤寒,需要一个人过来取暖的时候,我希望那个人是你,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就是这个原因吧。
你是出世的,又是入世的。对待入世,你心底蠢蠢欲动,充满渴望,但是同时又有种不自信的恐慌。我可以预见,今后,你终会坦然面对着复杂的世界,你会去奋力打拼,会遭遇挫折,你会勇敢地爬起来,再战,经过一次次地低谷和高峰,最后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你成功的那天,我在哪里呢?你说,我该有多努力,才能配得上你?
即便我再努力,也永远追不上你。你太好,我配不上。呵呵,你自我感觉很良好。更多的是,你在我心中,就是这么好。而我这么卑微,永远配不上这么好的你。
爱情,只能是一种面对面的相遇,而非这样痛苦的追逐。
我的博客你不会看,我的空间你不踩,为你精心开辟的留言一角,写满对你的思念。可是,可是,可是我用心准备的所有,你不会看到,那些欢喜的,思念的,或者是失落的图片或者文字,你都不会看……我爱你吗?我爱的只是我想象中的你吗?更可悲的是,我爱的是那个爱我的你。可惜,此时你也不是原来的你,因为我已不是原来的我。得不到就得不到吧,哪有这么多事情如愿,接受这个事实,就向着成熟迈进了一大步。没有未来,更没有来生。相思痛苦,停止幻想。以后,别再这样自讨苦吃。罢了,罢了。
现实地说,爱情对我,是件奢侈品。我消费不起。不想扯沉重的话题,但是现实中,我有父母需要供养,有家人需要照顾,有未来需要用自己的双手铺开,我不得不努力。
宝贝,你不得不放下这牵肠挂肚,因为太多的精力需要收回来。心痛吧?多痛啊?是的,很痛很痛……很痛吧?我安慰自己,没关系,习惯就好了。
宝贝,放轻松点,爱情就是零负担,快乐就是零负担,不要沉重。早晚有一天,你会遇到这样一个人,给你爱情,也会选择跟你一起面对现实,然后一起白头偕老。
偷得浮生半日闲
文/艾娟儿
一直觉得年轻的生命就应该去追逐,心中有无数个梦想,从易到难,只有一个一个的去实现才会觉得自己的人生没有遗憾,不喜欢等待,等待是浪费时间,浪费青春,想到什么就去做,原来人生是如此的精彩。
生活开始变得充实,活着就是为了寻梦,喜欢志摩的诗,寻梦?撑一支长蒿,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是啊,寻梦,漫溯,放歌,是多么快乐的心境,仿佛拥有了世界里所有的美丽。
听人们说过有一种鸟是永不停歇的飞着的,当它累了、倦了,它的停止就是生命的结束,它的意义是无边的苍穹,是空旷的蓝天,它的一生在不停的追逐,不停的翱翔。对这样的鸟我是抱着无比敬畏与虔诚之心的,喜欢它却不爱。我喜欢劳逸结合,在累了的时候可以抛开一切看庭前花开花落,看天空云卷云舒,心,静如水,人,淡如菊,回归一种本真的空灵。
在溢满电话、传真和电脑跳动的页面中,人如陀螺一样的旋转,心中的一份信念推动着自己前行,在庞大的信息时代不停的探索寻找。一条系统短信提示着自己生日的到来,有那么一刻心为之动容,哪怕那个生日并不是真正的生日,而是注册时的一个失误造成的虚假信息。停下手中所有的工作,给自己找了个借口在祝福中泡一杯清茶,伸一个懒腰,做一次深呼吸,在淡淡的香茗里恬静、自然。
推开窗,放眼望着窗外的一片苍翠,白色的蝴蝶在花间翩翩起舞,是蝶恋花还是花恋蝶无从知晓,从未探讨过类似的问题,花儿在最美丽的时刻遇到一只翩翩的蝶一定是幸福的,蝶是注定要离开,这一场花开荼蘼只是它的曾经拥有。想到行走在江湖里热爱文字的少年,若要说他是蝴蝶,那么他一定是白色的,是一个白衣飘飘的少年,在江湖里游走却没有带走半点浮尘。
和白衣少年在手机里做了简短的道别,说是道别,只是一个客套的形式,对我来说他从未走远,一直都在心里的某个地方。君子之交淡如水,和少年虽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却不经常碰面,更多的是网络中的联系和手机里的互相问候。这些已经足够了,少年是懂的,正如我们邂逅于唯美的文字,相遇在高山流水的古琴台,一切是注定般的默契,无需太多的言语,清浅的词汇淡淡的问候便可懂得一切。
少年如他笔下写的那样,生活在江湖,离不开江湖,带着诗人般的心智游历在青色的城市中。我想城市的每一个大街小巷一定留下了他的足迹,不然他怎能写出那么多美丽绝伦的文章,将这座繁华的城描写得美丽妖娆。少年是忙碌的,忙着毕业,忙着找工作,正因如此,少年离开了这座城市,这座城只是他江湖中的一部分。少年也喜欢忙里偷闲,少年说他的文字是一点一点写出来的,然后整理出整篇的文章。少年一定是用了很多个闲暇的时光拼凑出一篇篇的美丽。
对那个白衣的少年,我是喜欢的,喜欢在闲暇的时候读他的文字,看他的江湖气息,那个江湖对我来说是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却是温暖和贴切的。
我的世界是缤纷和任性的,甚至有点霸道,想到什么就去做,当我还可以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时我是幸福的,闲暇时想到那些还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人,嘴角不经意会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对待自己的拥有一直是怀揣感恩的,用一份豁达和乐观成就一份美满。善良、慈悲、爱人爱己,抱着一颗禅定的心修炼人生,心中总是充满了喜悦。这些心态是和少年有关的,但不是白衣的少年,而是那个有着一份执着,默默的守候,痴痴的等着的男孩。
喜欢三毛和荷西的爱情,不管三毛做任何的事,在别人看来是不可理喻的,荷西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还陪着她去撒哈拉沙漠,去天涯海角,去跋山涉水。三毛是幸福的,有这样一个人把自己当做唯一,陪着她,守护她。我也是幸福的,男孩虽不能时时刻刻的陪着我,但是不管我做什么他都是支持的,只要我开心快乐,他都会在某个角落喜着我的乐,悲着我的伤。
每次回首时男孩一直在那里,不来不去,我知道他的手一直在我的手里,不离不弃。男孩是乐天的,男孩将人生当成一场修行,会背着背包走走停停,会在空闲时给我发很多哲理性的美言佳句,在时间里,在经历中我才懂得男孩那些句子真正的含义。男孩是聪明的,却总是被我说成傻瓜、笨蛋。因为懂得男孩的一片真情,为他心疼,担心男孩等不到自己的所爱而受到伤害,男孩一脸的嘻哈样,灿烂得如阳光下的向日葵,向日葵的另一面是阳光永远也看不到的灰色。男孩是需要去爱的,只有得到他爱着的那个女孩的爱他的人生才完美的如琉璃一样剔透晶莹并泛着斑斓的色彩。
不管是白衣少年的唯美还是乐天男孩的执着抑或是其他的种种,这一切是需要在半日闲的浮生里慢慢的品细细的懂的。古语云,一日三思,一个人只有不断的思考才可以不断的进步。在静谧中,恬淡、专注,修炼出内敛迷人的温婉,懂珍惜,有期待,活在当下,放眼未来,宽容之心带来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