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散步的文章
关于散步的文章(精选11篇)
公园散步有感
文/荒野的石头
《小草和碎裂的石板》
在我散步的公园的小路上,我看到了一块从中间破裂的石板,石板的缝隙中间,长出了几颗小草,他们已经长的足够茂盛了。
它们绿色的高挑的腰肢,在晚风中摇摆着,好像向我打着招呼。虽然我不知道它的肢体语言,但我能感觉它们生命的顽强和快乐。
它们像几位漂亮的小姑娘,站在这平整的路面中间,显得那样的耀眼和鲜嫩。我相信所有路过的人,都会投来几眼欣赏的目光。
如果,我想到了如果。如果这块石板没有裂缝,那么这颗种子不知道还要等待多久才会生根发芽。也许,直到腐烂也没有这个机会。所以,种子应该感谢这个小小的缝隙,感谢这块石板似乎丑陋的瘢痕。
或许,这个石板应该感谢这几颗小草,让自己的不完美成就了别人,也成就了自己的更加的完美。就是这几颗小草的出现,人们的脚板不再忍心踏上石板的表面。
于是,我总是祈祷,那些修路的工人,不要发现这块破裂的石板,不要换掉它,让它一直呆在这里吧,它没有影响我们的行程,即使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否则,那几颗小草就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甚至他们的后代,那些细小的种子,就会永无出头之日了。
《为什么喜欢绿色》
夜晚来这里散步,最让我喜欢的就是这满眼的绿色。
这里有各种各样的植物,有高大的树木,也有矮小花草,还有长长的青藤,一簇一簇的灌木。他们的叶子也是形状各异,但只有那绿色是一样的。让眼睛看起来,那样的舒服和愉快。做一个深呼吸,空气中有淡淡的特殊的味道,就是那些叶子发出来的吧。
沿着山间小道,穿行在这些绿色中间,感觉自己就是一只小兽,或者善于奔跑和跳跃的小动物。在密密的树林中穿行,可以两足行走,也可以四肢行走,还可以学着猴子的样子,爬上一颗大树,打着眼罩远望,甚至可以学着各种动物的声音,吼几声,宣泄一下久憋在胸中的怨气。
遇到了一片平整的草地,这软软的天然的地毯,干脆躺在上面打起滚来,完全的放松自己,让自己重新变成一个孩子,忘记刚才在城市里的烦躁和名利。甚至可以忘记回家的路,就呆在这片草地上,与一只虫子做邻居,今晚,听着他们的歌声入眠。
等到站在一个高高的山头上,自己变成了最高的巨人。俯视远处的城市和乡村,感觉自己茅塞顿开,仿佛自己是能给予时间万物恩泽的主宰者,好想把自己最美好的祝福都献给天下所有的苍生。更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和世界的博大。
不过,感觉最快乐的,还是变成一只鸟儿,就是变成一只小小的飞虫也好,只要能带着翅膀,只要能飞翔。我就会自由自在地在这绿色的海洋上空盘旋,一会俯冲,一会升起,一会隐没在这绿色之中。
其实,绿色代表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力量,一种自然的和谐与美丽。还有在绿色之中,孕育的无数的生灵和奇迹。我们可以喜欢绿色,我们必须保护绿色,保护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后代,永远有绿色的眷顾与保佑。
《公园》
不管什么时候,来公园的人可以分为这样几种。
孩子。孩子来公园的目的,无非就是玩而已,玩毕竟是孩子的天性吧。他们可以去动物园,看各种各样的动物,他们是好奇的,特别是这些可爱又调皮的精灵们。他们可以去魔幻城,孩子就是奇怪,明明是很恐怖,很吓人的地方,自己有的时候会害怕的哭,但就是喜欢去看。还有就是儿童乐园,各种各样的玩具和项目。比如摩天轮,旋转木马,还有跷跷板。在大人的眼里,或许根本没有意思的,孩子们却是乐此不疲。
青年人。他们是公园里的主力军,公园里优美的环境,真的就是一个谈情说爱和男女偶遇的好地方。事实如此,小河边,柳树下,山石上,都有他们成双成对的身影。越是隐蔽和不为人常去的位置,越是他们最好的空间。他们的出现和存在,也为公园增加了一些暧昧和甜蜜。
青壮年。这个年龄段是公园里比例最少的,他们即使来,也是要么手里牵着孩童,弥补一下平时工作忙的歉疚,抓紧时机增进与孩子的感情交流。帮助孩子增长见识,增进健康。要么手里搀扶着老人,平时因为忙,难得找个时间来照顾老人,公园就是一个好去处,可以说说工作,反映思想,拉拉家常,报报平安。
老人。老人来公园,大多是在早晚的时间,他们来公园的目的就是为了锻炼身体。年龄大了,干了一辈子革命工作,也该歇歇了。总是憋在家里也是不舒服,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健康长寿就是他们很重要的事情,也是儿女最大的福气。所以,老人最多,他们或者和老伴一起散步,或者与志趣相投的好友一起切磋技艺,包括练习太极拳,唱京剧,等等。
外地人。他们都是来旅游的人,来到一个地方,广场和公园是必看的地方。这里有着那个城市最直接的信息,看看美景,听听方言,了解一下风土人情,神话传说。一切都是在这样美丽的地方进行,充满着疲劳和愉快。
不管什么人,来公园就是为了得到一个暂时的宁静,暂时的逃避,忘却那些纷繁和复杂。公园就是一个离现实最近的世外桃源,身处其中,可以思考或者无所顾忌,彻底让心情松弛下来。但是,最终还是要回到忙碌的城市和温馨的家。
《感谢的人》
在我们的生命里,我们需要感谢的人很多,但是我最想感谢的人,应该有三个。
首先最应该感谢的就是我们的妈妈,他们不仅仅给了我们生命,还把我们养大成人,让我们有了来这个世界走一遭的机会,这本身就是一件多么美好和值得珍惜的事情。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更是伟大。同时又是神奇的,她可以孕育一个生命,让我们从无到有,呱呱坠地,姗姗学步,然后感知冷暖亲情,学会痛苦和悲伤。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只有一次,只有一次的生命,多么残酷的美丽。
古人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有损”。我总是不理解那些自杀的人,和杀人的人。一条鲜活的生命,来到这个世界就不容易,要生存就更不容易,要活到长命百岁更是难得。所以,对待生命我们要尊重,哪怕是它是多么的弱小。
我感觉再应该感谢的人就是我们的孩子,他们是在我们的一厢情愿的情况下被带到这个世界的。我们没有经过他们的允许,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时候就慢慢长大,身上流着我们的血液,也就肩负着我们的某些未完成和未达到的心愿,
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好好照顾我们的孩子,没有理由不给他们最好的生活。让他们的明天丰衣足食。他们的幸福就是我们的幸福,他们的成功才会有我们的天伦之乐。
况且,在我们年老的时候,在我们走完生命历程的时候,又是他们担当起照顾和埋葬我们的任务,让我们入土为安,然后在另一个世界里保佑着他们和他们的后代。
还有一个值得感谢的人,那就是我们的配偶。他们或许比我们大,或许比我们小,或许我们同龄。但是,在最初的时候,我们是互不相识的,直到有一天,你们相遇了,相遇之后,就有了那样一种情感。他就想跟着你走,共同组建一个巢穴,和你一起感受甜蜜和痛楚,繁衍后代,和你一起牵手走过生命以后的路程。
这就是爱情吧,爱情让本来陌生的两个人互相信任,互相帮助。这就是缘分吧,缘分让或许远隔千里的人来此相会,抛离父母,与你同床共枕,相濡以沫。
2012/6/19
散步的姿势
文/冯积岐
我每天去大明宫散步,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不知不觉间,走出了一个固定的线路:出了小区西门,朝南走,从大明宫西北方向的凌霄门进去,走过凌霄门街,向南走三四百米,向左拐,一直朝东,经过三清殿门前,走上紫薇路;然后,拐向北边,穿过玄武门大街,出了玄武门,从重玄路回到小区。当然,散步是悠闲的,供我选择的线路有好多条。可是,人的习惯是可怕的,我已经习惯了这条线路。我从不走回头路,既然是从凌霄门进去的,就不再返回去。
只有在散步的时候,我才能完全松弛下来,什么也不想。我的步子很小,速度慢,走走,看看;看看,走走,目光想搭在哪里,就搭在哪里,眼睛想贪婪,就放肆地贪婪,想丢弃就无情地丢弃。也许,这就叫率性吧。
然而,时间久了,这种率性的散步必然袒露出了无聊的端底。不知从哪一天起,我开始有意无意地观察人们散步的姿势。我发觉,每个散步的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姿势,都有各自的步伐,都有不同的表情。
对面走来的一个老头子,高个子,大身坯,头发几乎全白了,满脸风霜,他的年龄至少七十了吧。这种年龄的老人,本该稳步闲走,可是他却走得很急,步子大,身子扑向前,臀部微拱,他好像急匆匆地要去追赶什么。他之所以走得如此匆忙,也许,是用脚步丈量人生,是想知道留下的路还有多长?相反,走在他身后的一个小青年,步履踌躇,神情忧郁,他迈动的步子之间,似乎不是空间,而是似乎停止的时间,时间仿佛滞留在他的步履之间——他仿佛生怕一脚踩进泥淖,而不能自拔,因此是小心翼翼的样子。失恋了?失业了?抑或是遭遇了什么厄运?他从我的身边经过时,我不由得扫了一眼:年轻人二十七八岁,白净,瘦削,乌黑的眉毛紧锁着。我真想给这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说一句:孩子,你的路还很长很长,放开步子向前走,不必沮丧,宽畅的路是走出来的。
举目看看如今的大明宫,遥想当年,这里莺歌燕舞,金碧辉煌,五彩缤纷,一千多年后,留下了什么呢?一个王朝尚且如此,何况一个人呢!一个人在世仅仅几十年,谁的人生之路都不会几十年坦荡如砥。太顺畅好走的路,最容易绊人了;因为你总一帆风顺习惯了,所以一点点小风小浪,也会翻船——越是这个时候,越要振作起来,有了几次这样的历练,你的脚步就会从容许多了。
从男孩子旁边走过去的女孩是男孩的一面镜子。她的步子轻盈,她仿佛在舞蹈,踏着音乐节奏;随着脚步的走动,她满头乌黑的披肩发自然地摆动着——如同敲动的电脑键盘,在她的人生屏幕上留下了心情舒畅的文字。突然,女孩站定了,朝后边两个同伴招手,示意她们走快点。我注视着女孩:她有一张鸭蛋脸,下巴抛弃了某些人故意整出的锥子状,圆而不尖,一双眸子,晶亮晶亮的,只是嘴唇太薄了,使五官之美,有了一点瑕疵——正因这一点瑕疵,让她的美显得真实而亲切。
既然是散步,姿势各异,才是常态。有的人,两条膀子甩得很开,幅度很大,如军人操练,看起来,刚劲有力;有的人,双手插在口袋里,摇摇晃晃,左顾右盼,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有的人,仰着头,目不斜视,正儿八经的,仿佛面对领导的视察。那些低头注视路面的人,畏畏缩缩的,生怕一片树叶落下来砸了头。
这时,一个中年人引起了我的注意。他的右臂紧紧贴在身体上,好像焊上去一样,一动不动,而其左臂却甩得很开,那夸张的样子,仿佛要用左手在空气中抓取什么,却没有抓到。他的两条手臂做出的不同姿势,隔远了看,好像两个人在走路。
最令我惊讶的是一个倒行的中年人。他一进凌霄门就倒退着走。他走得很快,仿佛脊背上长着第三只眼,他半眼也不向后看,放心而大胆地向后走,比前行者更自信更矫健,他根本不担心撞在树上,掉进河里,或者碰到别人。也许,他把身后的任何障碍都视为不存在。我在建国路居住时,去护城河公园散步,也见过一个倒行的老者。他的肩膀上横扛着一根木棍,两条手臂搭在木棍上,倒行时很自如。我真不知道,老人为什么倒行,为什么还要扛着木棍。听旁边的人说,倒行可以治什么病。究竟能否治病,我不知道,也无心细究,只是觉得好奇罢了。我在大明宫碰见的这个倒行者比那个老者更潇洒,更胆大,所以,我才惊讶。当然,既然是散步,能前行,就能倒行,这不过是另一种姿势而已。
一个反剪双手、慢悠悠向前走的散步者,将我的思绪引向了故乡。在故乡的田间土路上,我常常看见那些反剪双手行走的农民。尤其是在小麦即将成熟的初夏,农民们反剪着双手,行走在地头,笑眯眯地看着即将收割的麦子,心里舒坦得很。在故乡,反剪双手的行走姿态,是一种心情轻松的写照。于是,我也反剪了双手,行走在大明宫,让好心情释放在昔日唐王朝的皇宫。
那个年代的爱情
文/采薇
回到家,感觉到肚子有点儿饱胀。我每次聚餐都是这样,在餐桌上努力斯文又斯文,但我又是个不善言谈的人,无论大小宴会,别人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敬不完的酒,似乎就只有我是奔着吃去的。其实大多数时候,我并不是如何地贪吃,实在是坐在那儿太无聊,只有不断举箸埋头做吃货,才能掩饰我的尴尬。可是,我又喜欢偶尔参加这样的聚会,与幽默风趣有格调的人聚一聚,让死水一样的生活泛起些许涟漪,人生也多一些参照物。对我来说,人生就是选择,向左还是向右,有时真难取舍。聚餐后,吴总又请大家去歌厅唱歌,一来我实在是五音不全,二来有个醋劲实足的丈夫。平时在外与朋友吃个饭,晚回去一会儿,他都要审贼一样盘问了又盘问,欲是晓得我进了茶馆或是歌厅,必定阴阳怪调热嘲冷讽,好像我在外面偷了汉子一般。一想到要面对他那副脸相便不禁背冒冷汗。我找个借口溜回了家。他却还没有回来。每晚不到九点不归是他的习惯。不过,我倒喜欢他迟些归屋。我坐在书房地板上边翻看微信边回想今晚餐桌上吴勇(现在已称作吴总了)和茉三十年前的浪漫爱情。情窦初开的季节,勇在茉的校门口傻等几个小时,两人在公交车上坐了一晚,渡口的最后告别,将所有的情意都录在一盒磁带里。那个年代的爱情如此纯粹,就如这个年代如此纯粹的物欲。如今流行这样一句话:上床那么纯洁的事,不要被爱情玷污了。这话虽然有些偏激,但我一直也认为爱情若不跟穿衣、吃饭、数钱、睡觉这些实实在在的事情联系在一起,是过于虚无,也不容易天长地久。我很好奇茉和吴勇的爱情为什么没有结出婚姻之果,另外,过于追求情感质量的人是不是会对婚姻吹毛求疵?
我给他电话,叫他回来陪我去散步。我想他即便没有受宠若惊,也应该是惊讶又意外的。他时常要我陪他去散步,我从来都是拒绝。他很快从办公室赶了回来,又快速地吃了饭。我们一前一后出门的时候,时间已是十点整。这倒符合他的作息规律,每晚九点归屋,吃饭洗碗,收拾垃圾,十点以后出去散步,十二点左右回来的时候,我多半已洗漱上床。他的作息同他的人一样总是不安惯常,我已经习惯了。当然,这习惯里有许多隐忍、无奈、也有不定期的埋怨以及河东狮吼。说起河东狮吼这个词,想起这几天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老虎咬伤一个女人的新闻,似乎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那个被咬伤的女人,说她不守规则,说她作,用种种猜测说她如何如何不是一个好女人,说她就该被老虎吃掉。且不说这些七七八八的评论有什么根据,于起码的人性,也不应该这般中伤人家。我相信那女人之所以走下车来,一定有她彼时彼刻的理由,就算她任性,她所生活的环境,她的家人一定给了她任性的空间。我始终相信一个女孩子成为一个泼妇,她丈夫家人是有力的推手。我常常想,倘若当年我嫁的是另一个男人,我的人生、命运以及我的性格应是完全不同的吧?可是,我当年为什么会嫁给他呢?因为爱情?
我俩一前一后像路人甲和路人乙走在大街上。街上路灯昏暗,行人寥寥。吸毒者、小混混时常出没于法院这条小巷子,若不是有他相陪,我是断不敢独自穿过。要加快肠道的蠕动,我必须加快脚步。而他一放下碗筷就出门散步,他的肠胃肯定会不舒服。他踢踢踏踏跟在我后面,我想要跟他说话,还得回过头去,太费神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想和我一起散步却不肯和我肩并肩走。我们上一次散步是什么时候?春天,还是去年秋天?那一次我们走的龙兴路,他一会儿走我前面,一会儿走我后面,过政府墙院时,竟然不见了人影,一起散个步还这么费劲,我脾气来了,直想折身返回。
穿过胜利公园时,我放慢了脚步,他跟上来,说从纪念碑下穿过去。在我的心里,纪念碑是与坟墓和墓碑一样阴森的东西,但我还是听了他的话。他抬头说,你看你头顶上的重阳树结了好多果子。我每次去江边都要穿过公园,只认得公园里的银杏、樟树和雪松,以为公园里也只有这三种树。我以前怎么从来没有留意过头顶的这棵结满果子的重阳树呢?它这么高大挺拔,树冠如蓬,像一把大伞立在纪念碑下。下坡时,他又指着黑暗中的树说,这些树都是重阳树。他总是这样。当年,我们恋爱时,他教我认识山间所有的灌木和乔木,隔天,我们又去同一条山路上散步,他就考问我,我答对一个,他背我走十米,我答错一个,则要在他脸上亲一口。我不肯亲他,飞身就逃,他追上来如啃苞谷一样在我脸上一顿乱啃。在我的记忆里,我是从来没有主动亲过他。这些年,他喝醉酒时,总叫我亲他一口,多数的时候,我都是双手遮住自己的脸,心里的那股厌恶,恨不得他滚得远远的。然而,待他果真滚出去,深夜十一二点钟还不归屋,我又开始担心,盼他回来,不停地打他手机,而他多半时候不会接听。去年冬天的某天,他又喝醉了,深夜未归,我和他姐夫打着电筒去江边找他,我们搜遍了滨江大道边的每一条板凳以及每一个他可能下河洗澡的码头,我们甚至请保安调出了监控。凌晨三点他仍无消息,那个冬天的第一场雪正下得冷冷冽冽,纷纷扬扬。我之前的厌恶烦燥转为恐惧和祈祷,求老天爷保偌他平安,内心里已原谅他所有的错,只要他能平安回来。他这种状况如间歇性神经病,总是不定期发作,给我脆弱的神经狠狠抽上一鞭。有人说,围裙,也是爱情,即便它沾满了油污,却可能包含着抛弃了浪漫浮华之后的更醇厚的情感。可是,我厌恶这件围裙。
我们穿过公园就到了龙舟大看台。广场灯光如昼。傍晚时分的那些并肩接踵的人群、永远乐此不疲的广场舞、小商小贩都像是被一阵风吹走了。广场空阔静谧。树荫下、码头边有零碎几对年轻的情侣促膝私语,傍若无人地亲热。我们都曾经有过年轻的时光,不过,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山区,艰难的年代,坦率表达感情是一件奢侈的事。我们一起开会,主持会议的书记像个当家婆婆,啰啰嗦嗦,一个会两三个小时还没完,他坐得无聊了,趁同事们开小差打瞌睡之际,丢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what are you thinking about?我敢挺直胸膛说我的婚姻不带半点儿功利,可是,当初为什么会嫁给他?喜欢(不说爱)他什么呢?相貌?学识?人品?似乎都是,又似乎都不沾边。一张纸条,一次牵手,一定曾有定下终身的美好记忆,可是多年以后,为什么记忆之电波几乎消失待尽了呢?是我太过于注重现实的生活,还是现实生活强迫抛却已不合时宜的浪漫?我们往往比自己想象的更为无情和客观。一地鸡毛的生活,逼迫我们反省年轻时的爱情到底靠不靠谱。在那个懵懂的年纪,连自己是谁都没有搞清楚,怎么能完成关及自己终身的情感选择呢?我们的婚姻就像一场赌注,那个自以为魂缠梦绕的人可能是相克相逆的前世冤家。一段最美满的婚姻,他的另一半也曾至少有一百次离婚的念头。两个来自完全不同世界的男女,截然相反的生活习惯、性格爱好,如两头不同种属的小兽关在同一个樊笼里,搏斗、挣扎、迁就、隐忍、适应。婚姻如鸡胁,我们始终在它的樊笼里左冲右突,自己的伤自己疗。于是,一个温顺的女子变得暴烈粗俗,而一个情深的男子也成为刚硬绝情的人。像茉和吴勇的爱情三十年后仍能记得,仍能拾起,这该要保有怎样的一颗初心?我始终相信,人到齿落发白仍然可以追求爱情,然而,人到中年的爱情毕竟不能如年轻情侣一样轻装上阵,这样那样的束缚和羁绊,爱情便打了折扣,变得现实。我们往龙兴讲寺方向走。江堤树影婆娑,路灯昏暗,不见行人。我快步往前走,他远远在跟在后面。
龙兴讲寺边的坪场似乎要热闹许多,虽已夜深,逗留的人仍然多,或三五成群的青年男女,或母子,或夫妇,各自占居一个位置,欣赏满天星斗,江岸边的趸船鸬鹚、朦胧神秘的龙兴讲寺。龙兴讲寺的大门边有一个夜宵摊子,摊主是一对中年夫妻。此刻已无生意。女子唧咕着收拾锅盆碗筷,男子低头将火炉桌椅搬到板车上。他们俩的影子一会儿交错,一会儿重叠,一会儿又各自东西。很显然,女子看起来要灵泛得多,男子始终不着一言,看女子提一袋垃圾走向垃圾筒,男子将板车的背带挂在肩上,躬身拉车上路,女子倒了垃圾返过身去,麻利地一屁股坐到板车上。男子甚至都没有回过头来看一眼。随了板车的起伏,女子交叉的双腿也很悠闲地晃荡。看他们离开的方向,他们的家应该在溪子口附近吧,那可是个贫民窟。路灯昏暗,他们的身影渐行渐远,如水墨画般定格在夜色里。
码头边有夜钓者垂钓,深蓝的浮标在不远处的江面一沉一浮,发着幽幽的光。“千尺丝纶直下垂,一波才动万波随,夜静水寒鱼不食,满船空载月明归。”宋人的禅书极美,船子和尚的这一钓鱼偈寄旨遥深,已然在禅定中悟“空”涅盘。我想,我们对于爱情,对于婚姻的了悟永远不会涅盘,只能永远在路上,风也好,雨也好,且行且珍惜。
让文字带着灵魂散步
文/何君林
应该说,认识石子是从诗歌开始的。近几年读过不少石子的诗歌作品,始终坚信他是一个优秀的诗人,借用别人的话说:石子是一个匍匐在大地之上,一个时时忠实于内心召唤的诗人。
不过,眼下笔者手捧的却是石子的散文集《花醉雨》(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想当然地以为透过散文,会看到另外一个石子,但随着散文而来的石子,还是诗歌印象中的那个石子:真实、朴实、诚实、坚实。原来石子就是石子,似乎要把那种坚实而又柔软、质朴而又通透的本色坚持到底。
石子,本名欧文礼,重庆璧山人,重庆市璧山区作协副主席,现供职于璧山区农委,出版有诗集《一地阳光》、《风中的蓝》,时政文集《思考的痕迹》。用他自个的话说:闲暇码字,诗、小说、散文、时政评论均有涉猎,也就是“写点文字,让灵魂散步”。
这个“写点文字”的人,写着写着就推出了这本散文集《花醉雨》。本书共分“情萦意绕”、“往事依稀”、“红尘俗事”、“身影蒙蒙”、“揽胜入怀”五辑,收录了82篇散文,内容丰富,题材广泛,全书像是一篇篇散文串起的个人生活史、工作史、成长史,每一篇都是作者过往人生中值得回味的精彩桥段。有先睹者感言:《花醉雨》一书,情感真实通透,要么咏叹,要么鞭挞,要么悲伤,要么怀想,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是作者人生旅程中令人感悟的一瞬,笔法厚重真诚,质朴温馨,情感炽烈隽永。
我们总说,散文要有独特的韵味。当翻开《花醉雨》一书,读到“来凤驿宽阔的正街、悠长的东街、跌宕起伏的小桥街,以及璧南河沿岸的吊脚楼、街上的青石板、散架房、木板门、青瓦白墙,还有那一串名字比如河坝街、牛市坝、猪市坝、黄家花园,在我儿时的书包里装着,掌心里握着,炊烟里裹着”(《古树掩映的古驿》)这样一些文字时,散文特有的韵味便出来了,像一幅传统的中国画徐徐展开,显得格外厚重,底蕴十足。
确实,阅读这样的文字,一种悠远、绵长、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一种怀旧的情绪油然而生,儿时关于古镇的记忆瞬间被激活,被作者的叙述挑逗出来。此时此刻,笔者感受到的是怀想的温暖。然而,作者却以一种喟叹的方式结束了《古树掩映的古驿》一文:“古驿、老树,都成为了过去。今天的来凤,肯定比过去繁华、亮丽,但是,在我的心里,总觉得它缺少了什么?哎,不说也罢。”当真是沧海桑田难以言表,让人心中瞬间有一丝怅然划过,甚至生出挽歌般的情结。
事实上,书中“情萦意绕”里的所有篇目,都散发出或浓或淡的抒情意味。从《刺梅的感动》到《永远的石榴》,从《清明菜》到《冬苋菜》等等,作者选取花、树、菜等植物作为描写叙述的对象,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以质朴的语言呈现出来,有时看似平淡,看似直白,却总能在不经意间打动人心。例如,在《苕最关情》一文中,作者写道“苕在我们的记忆中,是苦涩而又温馨的”,接下来几乎是白描似的回忆书写,但结尾处那一句“苕,再也不是当年的味道了”,如同把“苦涩而又温馨”的记忆之瓶打碎,让人不由自主地在心头叹息一声。
从某种角度讲,散文往往是关于记忆的书写。在书中“往事依稀”部分,作者直接奔向记忆深处,通过讲述年少时的经历,将自己的成长历程和盘托出。在《苦涩的记忆》一文中,作者写道“我背着满背篓的猪草回到家,顾不上抹一把汗涔涔的脸,便又去池塘淘洗刚刚割回的猪草。之后,挑水、管理鸡鸭鹅等牲畜、煮好晚饭,等着母亲从生产队里放工回家……”,这样的叙述没有丝毫渲染、煽情成分,完全的白描手法,却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乡村少年的艰辛生活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文中描述的情形,对于生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农村的人来讲,再熟悉不过。可以说,作者笔下“那苦涩的岁月,那苦涩的少年时代”,是那个时代所有农村少年的集体记忆。
毫不夸张地讲,书中“往事依稀”部分的文章,称得上是对那个贫困年代所有农村少年的成长代言。在这一辑中,无论是《一本硬面抄》,还是《买书纪事》、《外婆的烧蛋》、《煮饭的往事》、《零食》、《一支钢笔》、《拾穗》等,既是作者生命历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记忆符号,也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农村所有少年集体的记忆符号。从这个角度讲,作者的书写不再是关于个人苦难记忆的私语,而是成为一个时代的证言。
书中最让人动情的部分,无疑是第四辑“身影蒙蒙”。我们知道,在一个人的人生旅程中,最值得记忆的不是沿路看到的风景,而是沿路遭遇的人和事。我们总说“文学就是人学”,可以说,任何时候“人”都是文学的主体,是文学需要关注的对象。就此而论,散文写人,可谓天经地义。但大千世界,人海茫茫,谁又是我们心中永远也抹不去的那些人?记忆无疑是最好的筛子,它总是能自动筛选出值得珍藏、书写的“那些人”。于是我们看到,石子的笔下一个个亲人、师长、同窗、同事纷纷站了出来,成为他牵肠挂肚的对象,或怀念、或想念、或思念,都是人性中最真实、最温柔的情愫。
尤其在《祖父之死》一文中,作者写下“爷爷,中秋时节了,桂花的芬芳抚慰不了我心中的痛,血脉深处与生俱来的那一种情愫无法释怀。想你的时候,我记忆里浮现的是那张和蔼慈祥的脸,那副宁静安详的模样。然而,每当我母亲谈起你逝世时的情景,我想象的空间,总被你痛苦的神情充满。母亲老是说,你是被病魔折磨死的,病情发作时,你疼痛难忍,用自己的头撞击床沿,用自己的手很抓胸膛,你向儿子儿媳请求,希望他们给你菜刀,你要把心脏挖出来”这样一段文字,让人有一种刺骨的疼痛感。无法猜想作者是在怎样的一种心境下写出这篇文章的,只感觉他笔下的文字柔软而又坚硬。
翻遍《花醉雨》,我们看不到丝毫的矫情,看不到丝毫的虚伪,只看到文字之间流淌着生活的炫彩、生命的感悟、灵魂的悸动。无论是叙事,还是写景、记人、抒情,作者力图细节生动,线条明晰,力图把自己的酸甜麻辣、喜怒哀乐融汇其间。作者倾诉的语言,多样的表达,让人亲切,让人唏嘘。
在雨中散步
在雨中散步,是非常惬意的一件事情,别有一番滋味。
散步,相信谁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其实散步也是蛮有讲究的,一个人选择什么样的散步形式,是没有定式的,全看各人的兴致与爱好。然而笔者却以为,人生散步之最莫过于雨中散步。
在淫雨飘飞的日子,独自行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雨大时,撑一把油纸伞,仿佛自己回到了古代一般,因为这时,自己全然不必担心身边会有车辆驶过,更不用为各种各样的嘈杂声而烦闷。如果能够步入一片大大的青松林或者茶树林,想必心情会更加美妙,此种心境不是亲身体验,谁又能知晓呢?雨小的时候,根本不用撑伞,只是在雨中静静地向前移动,一小步一小步地前行。散步的美意在不知不觉中便被自己抓住了,散步的最佳好处在于可以毫无顾虑地边行走边想心事。尘世是烦嚣的,让人生厌的,在俗世想不明白的事情,大可在此时来个彻底的过滤,全然不用担忧会有什么来干扰自己。一种自由与愉快,便会情不自禁地遍布你的全身,让你乐在其中,留连忘返。在雨中散步,其乐无穷。
在雨中散步,感觉确实非同一般。记得上高中的时候,学过李健吾先生写的一篇散文《雨中登泰山》,作者将自己的亲身经历描绘得栩栩如生,使读者读完之后,有如身临其境一样。我想,如果那天没有下雨,具体说是没有下小雨,那么李健吾先生可能就不会有那么深的感触了。朱自清先生在《春》中也曾经细致入微地刻画过春天的小雨,多么的可爱。湖南作家沈念曾在《雨天,在城市》一文中专门写到了在雨中的独特心境,在雨中散步的特殊心情。可见,在雨中散步,许多人都是热衷的,因为它是一场心灵的洗涤,更是一种灵魂的叩问。
我喜欢在雨中散步,每当小雨来临的时候,我便独自带上门,走出去,也不管目的地在何处,更不问出行的意义,只是果断地出行。此时,我便如同置身世外一般,一个真正的自我便开始回归我的躯体。我才能够更加真实地与自己对话,与灵魂交流。在雨中散步,此生足矣!
灵感之路
文/李亚坤
我把我的散步,戏称为“上山下山”。众所周知,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认知。比如,像我这样能宅的人,一贯是能躺不坐,能坐不站,能站不走,总之是怎么得劲怎么着,如今慢慢地全“拧”过来了。最大变化,莫过于晚饭后,开始自觉地下楼走走。初时,我茫茫然不知该去哪里,据说散步者常有固定的路线,或附近公园,或堤坝,所及之处有树有花有水,因为吸引人,故而也热闹。而我享受清静,刻意避开人流。寻来觅去,直至冒冒失失,一头撞进小区出入地下停车场的通道,从此,那里就成了我理想的散步之地。
那是一处停用的双向通道。不知是不是地下车位使用率低的缘故,只保留了一处通道供车辆通行。沿着浅浅阶梯状的缓坡徐徐而行,由上而下,或者由下而上,循环往复,一种类似“上山下山”之感油然而生。
有人对我在通道里散步不以为然,甚至列举种种理由,诸如空气流通不畅啦、场地狭窄啦、单调无聊啦……我皆一一轻松地化解:不会啊,其实我只在通道上半段,已足够自由地来回漫步,而且从地面出入口灌入的穿堂风很怡人;通道也不幽暗,抬头可仰望高楼的灯光;至于单调无聊,更是无从谈起,相反,恰恰为我提供了难得的思索空间。
对这处无人光顾的停用通道,别人不屑,我却视为宝地,还真不是自圆其说。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写过一本散文集《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讲的是一个人怎样通过跑步去悟道,不只是悟出一个小说家的真实,锻炼出一个小说家的身体、精神和意志,还锻炼出一个人之所以为人的境界。我自然无法和才华横溢的村上春树相提并论,也远远达不到他那么高的概括能力,否则我也说不定会写出一本《当我谈散步时我谈些什么》。
其实,我近期在写的一些散文,并不是像以往那样依赖电脑,而是散步时用手机敲点出来的。我在散步时想到一个好素材,会边慢走边构思,直到酝酿成熟,就掏出手机记下并保存起来。和电脑前枯坐相比,在散步时用手机记下文字更轻松,且毫无压力,毕竟,即便写不出东西,也已达到了健身的目的。这样一想,灵感反而常常像不期而遇的鸟儿不请自来了。而且,手机特别适合写千字左右的短文章,有时走着走着灵光一闪,可以随时随地增删,精心打磨。有个朋友说,你最近一段时间发稿率挺高啊!我笑而不语。
如果朋友恰巧看到了这篇短文,就会明白了。是的,我近期频频见诸报端的文章,都来自“上山下山”的功劳!
风景
文/大同马海
小区门前有一刀削面小馆,味道不错,二十几年如一日地光顾。那年,突然发现一老者,一小碗面一颗鸡蛋,一口杯烧酒,边吃边喝悠然自得,天天如此。老家人把早上喝的酒称之为“硬早点”,很形象很逼真。休息了一晚上,空荡荡的胃等待着补充食物,而主人却为之灌进一杯热辣辣的白酒,从喉咙经食道进胃囊,整个消化系统一下子就燃烧起来,火烧火燎的硬气。
没有特别的喝酒爱好,是不会在大清早就喝酒的。有一次,我冒昧地问正在享受“硬早点”的大爷,您天天如此?大爷笑呵呵地说,一日三顿正好一斤,早午晚平均分配,少一两不行多一两不喝。我不由得冲着老人家伸出了大拇指。一个七十多岁的老爷子,能有如此的酒量,能有如此的节制力,不得不让人佩服。老爷子在削面馆吃“硬早点”,成了面馆里的一道靓丽风景:不紧不慢地吃,不慌不忙地喝,“滋吧”一口,“滋吧”又是一口,总给人一种香喷喷的感觉。这一风景一直持续了好多年,突然有一天老爷子没来面馆,感觉少了点啥似的,心里很不舒服。后来时间一久也就习惯了,该吃面还吃面,该喝汤就喝汤,饱了后埋单走人。大约又过了半年,我问削面馆的小老板,那老爷子怎么不来吃面喝酒了呢?小老板告诉我说,老爷子走了。心中怅然,默默地祝福老人家:一路走好,黄泉路上别忘了带烧酒,走累了坐下来歇歇,泯一口小酒解解乏。
无独有偶,最近我又看到了这样一幕,与老爷子惊人相似的一幕。早上散步锻炼,发现街边一稠粥摊儿,味道好也便宜,于是隔三差五地光顾。突然发现,有一老爷子,估计年龄在七十上下,在稠粥摊子上也在吃“硬早点”,二两一杯“滋吧”着。与削面馆那老大爷不同的是,这位大爷显得老,面部呈古铜色,皱纹横七竖八,沟沟壑壑棱棱角角,刀刻斧凿出一般,满脸的“深仇大恨”;前门牙只剩下了一颗,骄傲地支在上嘴唇上,一副舍我其谁的样子,仔细再瞧,也有点探头探脑的意思。此大爷和彼大爷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就是他饭量大的惊人。摊子上一份小米稠粥,我吃起来都有点强加硬塞,咱不是也不想浪费那一口两口吗?而大爷除了要一份稠粥外,还要加上三颗鸡蛋,且吃喝起来风卷残云一般。我想,若是那个粥摊儿一直摆下去,老大爷一准会成为摊子上的又一道风景。
前几年早上锻炼,经常会遇到一位年龄在六十出头的男人,手牵着另一位估计有八十几岁的老太太散步。后来听邻居们讲,那是母子俩。老太太个子很小,儿子个头却很高,为了牵着妈妈的手,儿子会把自己的背向前倾,看上去像是一个驼背人。娘儿俩并肩走在一起,妈妈的脚步挪得很快,显然是不想让儿子的长腿受委屈,儿子的步子迈得好碎,一定是害怕迈大步妈妈会跟不上。妈妈和儿子就那样走着,走着,谁也不说话默默地走着。街头所有的人,男人女人老年少年,都会关注这娘儿俩,目光中有佩服,有羡慕,有赞许,有幸福,当然也可能有不理解。无论怎么解释这母子俩,我觉得几年如一日,就这样默默地陪着母亲散步,着实不是件容易的事。不是有一首歌曾经唱红大江南北吗?那歌叫作《常回家看看》。这首歌之所以能一夜走红,不仅仅是一个旋律好的问题,更主要的是因为唱出了家的味道,唱出了孝的真谛。常回家看看,真的不是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情,尤其是出门在外,经常会受到时间、经济等等因素的制约,有的人甚至出去几年都回不了一次家。因此,这母子俩牵着手,默默地散步是一道更为靓丽的风景:母亲享受着儿子的孝道,儿子回味着母亲的呵护,此时无声胜有声!
大约半年前,早上散步突然不见了母子俩身影,心里十分纠结,也特别担心,毕竟那位老太太已经风烛残年。小区里的人们,早上散步的时候,免不了你问问我,我问问你,怎么不见了那母子俩呢?大家都关心着两位老者,关注着那道靓丽的风景。时间一天天地朝前走着,走过了冬,走过了春,走进了夏。前天早上,我出去散步,突然眼前一亮,那母子俩再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还是手牵着手,仍然是那种默默的态势,所不同的是母亲显然老了许多,较之半年前步履有点难了。可是昨天、今天,连续两天的早上,我却没遇到他们。我想那位母亲一定是走不动了,散步已经变成了她生命中的奢侈。但是,无论如何那是为伟大的母亲,那是位孝顺的儿子。他们牵手散步的身影,那道靓丽的风景,将作为珍藏版永远保存在我的心中。
当父母老了的时候
文/橙子
窗外,一轮明月爬上了树梢,柔和的月光静静地洒在我的书桌上,我做完了作业,随手翻开了我的相册。手指轻轻地摩挲着照片,这张是妈妈抱我上公园,那张是爸爸扶我登高峰……翻着翻着,我的目光不自觉地被其中的一张照片吸引,画面中太阳将要落山,夕阳的余辉把整片天空染得彤红,母亲正牵着幼小的我在公园的小路上走着……
我闭上眼睛,往事如画卷一般在我心头缓缓展开。那年,我大约是五岁左右吧,在幼儿园读中班。每天放学回家,母亲就会拉着我去公园里散步,那段时间便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日子,记忆中那时的母亲是很年轻很俏皮的,她会给我讲一些笑话,陪我做一些幼稚的游戏,她惟妙惟肖的故事讲解总让我对那些未知的世界兴趣盎然……
窗外蓦得一阵风过的声音,思绪被打断,我猛然惊觉,原来时间过的真的很快,我们已悄然长大了,而我们的父母也从年轻飞扬走向岁月沧桑。总有一天,他们的身躯将瘦弱得无法承载我们的重量,他们再也不能拉着我们在公园里散步。
如果那一天真得来临了,我将为他们做他们在我小时候为我做过的事。当他们的眼睛花了的时候,我要为他们读书读报,像他们在小时候给我读故事书一样;我还要带着他们去公园遛弯,呼吸新鲜的空气,就像他们曾经牵着我的小手去小区里散步一样……当父母老了的时候,儿女们必须加倍地回报他们,让他们尽享天伦之乐。这便是每个孩子的责任。尽管岁月在无情的流逝,但只要我们能够孝顺,这世上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亲情,人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亲情让父母在我们小时候夜以继日地照顾我们;亲情,也将让我们义无反顾地孝顺父母、照顾父母。人生在世,不但要热爱祖国,还要有亲情。只有这样,才配得上这一撇一捺的“人”字。
散步
文/莫怀成
我们在田野上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和儿。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在清明将到的时候死去了。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一个酷冬。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儿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冒着水泡……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
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刹那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我想找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最后,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同着他的时日还长,我同着母亲的时日已短。我说:“走大路。”
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她的眼朝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方水波粼粼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说。
这样,我们就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了。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我的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很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散步
文/青衫
茶余饭后,有的人喜欢静坐看书,有的人喜欢下棋消遣,也有的人喜欢友人相聚谈天说地。而我,却喜欢悠闲的散步。
生活在小山城是幸运的,高高低低的小山峦散布在城中和近郊,如果时间充足,可以从单位走到山上,从家里走到山上,散漫地走,散漫地听,散漫地思索,不由自主地回归了本真和自由的心。或于林荫道下,或于垂柳岸边,或于花圃园林,徘徊往至,举目可见白云蓝天,低头可见小桥流水,耳边是风声与鸟鸣。身在如此妙处,真的是把自己放置在一副风景旎绮的油画中了。
散步已经成为每日里的必修课,如果遇到雨天或者有事情耽搁了,浑身就紧绷绷地难受,仿佛有一件重大的任务没完成般坐卧不宁。双休日我喜欢早晨散步,空气好,神清气爽;中午消食,放松一上午的疲惫情绪。而我最喜欢晚上散步。傍晚时分,夕阳西下,边走边欣赏天空的颜色一点点地变化着。从暮色初起到夜色弥漫,心也随着一点点地安静下来,河流、街巷、草木、房屋、人群,一点点地淹没在夜色里,仿佛被一股巨大的脉脉深情所笼罩。
犹记多年前电视里的一档访谈节目,初成名的徐静蕾和父亲一起接受采访,主持人朱军拿出一个泛黄的笔记本,这是记录徐静蕾每天完成父亲安排的任务的小本子,念到其中的一句:散步完成得很好!屏幕外的我笑了,父亲给她安排的书法、读书、学习等方方面面的任务,其他都完成得马马虎虎,只有散步一丝不苟地坚持着。
附近的公园,小区的花园,学校开放的操场,没时间就走二十分钟,愿意的可以漫无目的地走上个把钟头。我喜欢观察散步的人,最浪漫不过一对对情侣相约花下、河边,女孩儿一袭如水的长裙,轻偎在男子身边,低头娇俏的模样,多么动人;夕阳下携手的老夫妻,缓步林荫,流连花圃,一脸沧桑中蕴含着看淡世态炎凉的淡然和笃定的生活态度。
村上春树是个生活极有规律的作家,他把跑步当做磨炼意志的修行,而平凡普通的我,更愿意把散步看做感受生活之美的途径。一个人散步,是以自己的脚步拉近与美好世界的距离,视野之内万物生灵,皆能净化我的内心,在散步的时候看见什么,想什么,难得地用这样一个行为,赋予我们心灵与头脑一份清醒和豁达。也可与邀约三五知己边走边谈,远可以天南海北地神聊,近可以家长里短地碎碎叨,心里的憋屈,一吐为快,心里轻松了,心情自然也好了。最喜欢一家老小齐出,缓步林荫满程欢笑,老人一脸沧桑和慈祥,中年铁肩道义重责任,喜看小儿撒娇顽皮,一家人其乐融融。
散步是一个动词,但是我更愿意将它想象成形容词。在我的意象中,我将散步视为清淡、持久、安静的生活状态,它是摄影师镜头里最多的定格,是音乐家眼中最轻巧的音符,是画家笔下最美丽的留白,人生之美,人性之善,皆在此刻洞若观火般呈现。安步以当车,一路闲看花开花落、尘世繁杂,是紧张过后的喘息,是华贵之后的平淡,悟与所得都是真滋味。
中秋跑月
文/空谷幽兰
晚上,早早吃了晚饭,我便沿着唐王湖的木桥踱出了车水马龙的市区,准备一个人好好享受一下无边的中秋月景。
过了长长的石桥,我习惯地拐上平日常去散步的唐王河靠山一侧的公路。那条路较为僻静,少有车来车往,但不时地会遇见三三两两散步的行人,既不热闹,也不冷清。所以,我非常喜欢夜晚一个人去那里走走,觉得舒心,尤其觉得安心。
我不紧不慢地走着,一边欣赏从山顶探出头来的满月。平日看惯了的护驾山,在月亮的清辉里显得格外静谧恬淡,秋虫在路边的草丛里轻声鸣唱着。河对岸的路灯泛着桔黄的光,河水很安静,没有了雨季里的喧闹。
可是,走了好长一段的路,却发现居然是我一人。没有了常遇见的几个老年人,没有了几对甜蜜的小情侣。我的心有些发慌,好像河对岸的灯光离得也特别远了,路旁的草丛和树林里好像有什么动静。猛然想起树林里原是有几个坟包的,白色的墓碑在杂草里隐约可见,我不由得加快了行走的脚步,最后,竟然小跑起来。月亮高高地升到空中,显得也没有了初见时的温情,分外冷清。我没胆量哼唱咏月的歌,也不敢再朝四周观瞧,只想快点走到桥头的灯影里去。
快到了,却听见远处的人语声,我狂跳的心稳了,我奔跑的脚步慢了。果然就有两个推着自行车慢慢走来的人。我决定,和这对可爱的人儿共走余下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