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年的文章
关于七年的文章(精选12篇)
我的七年之留下或离开
“才发现 只要你爱我 这整个世界就是我的。”
在那瞬间 我终於发现 你和她最大的不同点在哪里…
不管她做了什麽 我对她 永远只有满满的感动和感谢
而你 只要一个微笑 一句简单的问候 都会让我感觉到幸福
是的 幸福。 一种简单的满足感 就可以让我很快乐。
幸福的感觉不会凭空消失 除非对象是错的;
幸福 是只有面对自己深爱的人 才会出现的感觉。
你与她最大的不同 就是你可以很轻易就让我感觉到幸福 而她 不行…
於是我终於知道 原来我要的幸福 只有你给得起。
有人问过我:“不在乎吗? 就算你已经不爱我?”
我记得我的答案是:“我在乎! 可是我更在乎自己能不能在你开心的时候陪你大笑
在你难过的时候 陪你一起掉眼泪 当你想找我的时候 不会找不到我。
至於你到底爱不爱我 在这个时候 也就没那麽重要了…”
我很希望自己能做到自己说过的话 所以…
如果你希望我爱你 那麽我会用尽一切的力量让你知道、让全世界知道 我有多爱你
如果你不希望我爱你 那麽我将绝口不提 把这份爱深深埋进心底 然後用我一辈子的时间
在你需要我的时候 默默的守护着你…
不能对你说我爱你 那麽我想对你说“我愿意。”
我愿意在你需要的时候陪伴你 我愿意用我的一切去换取你一秒钟的开心
我愿意让你一辈子都住在我心里 我愿意让你成为我生命中最初也是最後的真爱
我愿意用我接下来的生命 去做一个我最『不愿意“做的”你的朋友“
只要是你想要的 就算要我去跟撒旦下挑战书 我都会说 我愿意。
我能想像到最大的幸福 就是有一天 我能带着微笑告诉你”我愿意。“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当我们都变成满脸皱纹的老公公和老婆婆的时候
当你仰起你的小脸问我:”我家那口子说我变老、变丑了 你看!我是不是真的变老、变丑了?“的时候
我仍然可以摸摸你的头 然後微笑的告诉你:”不会啊 就算是老婆婆 你也是我今生所见过
最可爱的老婆婆。“
『我此生最大的心愿就是带你走 如果不能把你带走 那我就留下来陪你。”
七年,风影如梦­
深冬,寒假?。
家乡的冬,很温暖。偶尔吹些风,偶尔有些晨霜,并不漫长的冬季似乎每天都有阳光。山依然绿,水依然澈清。丰收后的宽广田野,适合孩童们奔跑、嬉戏。阳光下的笑声,回荡,飘远……?
七年前的那个小学年代,纯真、可爱,整天无忧无虑。寒假的作业,几天就可以全部写完,除了偶尔帮家里干些活,剩下的就是整天玩,玩遍家乡周围的山山水水。没有看书的习惯,那时也不懂欣赏歌曲。玩得有点腻了,跑得有点累了。那天在亲戚家里,从未接触流行音乐的我,第一次懵懵懂懂去聆听后,竟然喜欢上了那位叫“阿杜”的歌。第一首,《撕夜》,感觉那声音就像是感冒了,那时还不懂什么叫“沙”。只是有点沧桑,有点感伤。虽然整天无忧无虑的,但或许自己天生就带着一点点忧伤的感情吧。共鸣,往往产生在邂逅的那一瞬间!相遇,找不到缘由,就像冥冥之中真的自有安排。按着原定的路线,不偏不离。无论是他的歌,还是身边的人,都像那样,在特定的时间,约定的地点,相约原定的你。那个寒假,遇上她,一个曾经同样纯真可爱的女孩,似乎是一种安排,偶然,是一种缘分。?
纯真的年代,我们都没有任何猜想。相处不多久,就变成形影不离的玩伴。一起游山玩水,一起嬉戏打闹,一起度过那个温暖的寒假。爬到村子里最高的山顶上,放开喉咙,用没有回声的呼喊唤醒心灵。跑到村子后面河边的草坪里,吹吹风,玩玩水,张开双臂,拥抱那四面环山的蓝天……那个寒假,小学最后的一个寒假,与以往有些不同,感觉很开心,但也很短暂。?
绿影,馨春。?
那一年,那个春天,有阿杜的歌陪着一起走过。和着《天天看到你》的轻快旋律,新的学期,虽然就快要小考了,但依然无忧无虑的。偶尔,看见你早早的从我家门前经过、去上学。而我,才刚起床,匆匆忙忙吃过妈妈做好的早餐就赶学校去,因为离学校也太近了,几乎都是踏着点到教室的。放学,有时候逗逗你,故意逗你生气。然后就跑,回头笑着看你一路追着想打我,又赶不上。周末,我们还是一起去玩,去艳黄的油菜花田里抓蝴蝶,在花丛中闻着浓郁的花香,听蜂蝶飞舞。有时候,也会像《你很好》,让人有点苦恼,你发脾气了,说绝交,永远也不做朋友了。但后来还是和好了,好几次,都是一段时间不理对方,过些天还是在一起。依然幼稚,嬉戏……?
春末,夏初。?
很美的季节!草木渐已葱绿,春雷过后的雨水下得滂沱。清晨的空气,格外清新。只有在这个季节才能真正感受到“四月的天空,发光的云底”,还有那蓝得让心也净清的天空。记得我们一起走过田间小道,踏着青青草,去小河边。阳光下,看绿色的竹影轻抚河面。坐在河边石头上,玩水,清凉;听流,陶醉……当风轻轻吹过,绿色的影子,粼粼河面,跳动的,是水边的旋律,水边的那首歌。像《走向前》里,悠远的箫声,回旋在碧绿山水竹林间,一直在心田……?
夏初的雨,时常下在阳光的午后,下在归家的傍晚。日落了,渐已黑,天边还亮着那片黄,雨水冲洗出来的黄昏!近山昏暗,远山辉映,漂浮云彩,隐约着电闪,静静的,没有了雷鸣。耳边飘来《他一定很爱你》开唱前的那音乐,这意境,不正是眼前的一景一物吗?你是否还记得我们曾在这雨后的黄昏里,留下的笑声……?
夏初的夜,有点凉。我们也曾一起在这朦胧的月下抓萤火虫,与伙伴们一起在夜里玩抓迷藏。夜深了,还有我在那个小木窗前与你聊不完的话题……?
雷雨过后,终是夏,炎热的夏,离别的季节。暑假你要离开,去外省过你的快乐假期。而我,还在原地,独自回想着花开花落,春去夏来。听惯了《离别》,但我却无法走破这双鞋,陪你走一夜,就连你转身离开的身影,我也没看到。只有那首用磁带记录的《祝你快乐》,一直在,那年,那个暑假,那个小房间里,循环,回放……?
我们的故事,短暂,仅仅是那半年的时间。当时过境迁,你走后回来,一切都变了。收假,我到县城里上初中去了。此一别离,却永远没有了后续的故事。放假我回家,也已经找不见你,你也到外地上学去了。唯剩那小木窗还依然在那里,但,人去,窗前长满了野草,掩埋了我曾留下的足迹。那片草地,被人工改造,早消失了;那条小河,水也不再澈清了,哪里还能找到曾经的风影、浒歌?眼前的一切,是物非人非的感觉,遗失的,留在了过往,埋藏了记忆……?
《退让》中唱:“收不回的喜欢,就留在初恋的,那一个地方……”而这往事,不算是初恋吧,因为在那个纯真的年代,我们都没有往那一方面发展。我们没有一起在雨中撑着同一把伞漫步过,也没有相拥过,在那过往的季节。仅仅有一次,不记得是你牵了我的手,还是我牵着你的手,但,只有一次。那是一种哥哥牵着妹妹的感觉,很纯,很真!独自的让它,留在心底,留着,留着……?
七年,似乎很快就过去了。而你,变了,我,或许还在变着。但我内心深处的那纯真,永远,留存着。你变得完全不是曾经的你了,完全不似。你说,曾经的那个她,永远的走了,永远不会回来了!我也没有在等,毕竟一切已成往事,终是回忆。你已为人妻,我默默祝福你。希望不要因为生活的种种,而让你迷失了自己,迷失了向前的勇气!你曾开玩笑说:“要不是我嫁了的话,要是我还在努力读书的话,要是我愿意的话,我猜你还是走不出我的手掌心的吧。”但是,这个故事里没有如果,永远没有。过去了的,就没有续集!只有两个不同的方向,不同的未来,幸福的世界!?
当真正的喜欢,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或许会朝三条路线发展:或者会成为甜蜜的爱,幸福的家;或者向着相反的方向,从此以后永远不再有交集;又或者,成为了真正的知己……?
那一年,那些事,那些回忆,有着那些歌声作背景。每当熟悉的歌声传来,我的心,似乎会回到从前,回到那风影、河边,回到那雨后的黄昏…但模糊了你的脸,模糊了你我那时的笑声,模糊了纯真年代的背影。而不变的,是家乡那季节,埋藏了曾经足迹的山水中的每一景,每一物……?
歌声,记忆,我心依然,在向前的路上!?
七年,为爱留一盏灯
文/花开为谁
你已经不再爱我了,准确的说,已经没有以前那么爱我了。如今,我们彼此割舍不掉对方,只是因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
七年,多长啊,两千五百多个日日夜夜。惊艳的是,你已经在我的世界里存活了两千五百多个日日夜夜。这么长的日子里,你的气息早已沁入我的血液,我身体,我的每一个细胞,每一根血管。
七年前,一次无意的点击,恰似情侣的网名,纠缠着你我磕磕绊绊走到了今天。
七年前,初春,杏子发涩的季节。你第一次在视频里出现在我的眼前,一脸朝气,一脸灿烂。“姐,你真漂亮。”你的一声姐,叫暖了我心里的冷漠。那个时候,你也不过二十七八岁,朝阳一样的年龄。我想,你长得一定很高,因为我在视频里看见你修长的手臂。“你多高,能告诉我吗?”我给你一个甜甜的笑脸。“一米八”你狐媚诡异的笑了一下。一个调皮的笑脸眨啊眨的。一米八我理想的身高,一股杂念从心底蔓延着。自己都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想什么呢,他只不过是一个比我小三岁的大男孩。
那日后,你总是或有或无的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你每一句甜甜的“姐”通过电波穿透过我的心悸,从此,你成了我七年里,情感上的劫难。
五年前,依旧是初春,杏子发涩的季节,你第一次活生生的站在我的面前。阳光下,远远的看你的脸,灿烂的盖过了阳光。只记得那日的天好蓝,好高,偶尔会有几声鸟叫淹没在城市的喧嚣里。路边的法桐刚刚抽出的嫩叶,把路面照射的斑斑驳驳。一件体恤随意的罩在你瘦高的身体上,你菱角分明的脸上挂着柔柔的笑,像视频里你的眼神。路边,阳光下,你给我一种俊逸清朗的感觉。你真的好高,让站在你面前的我每次看你时,都要仰着头。阳光连同你的脸一并进入我的眼里……
那些久远的画面,那些回忆,如薄荷味的口香糖,散发着清爽的甜。此时,这些过往的画面,却在我的脑海里搁浅,是我忘记了?还是时间太久我已经记不得了。就像现在,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那些被你搁置在一旁,我们美好甜蜜的从前。从前,我是你生活的全部,从前我是你的最爱,从前你总是会在深夜等我下班,不管你有多累,多困。从前,你总有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精力陪我聊天,哄我开心。从前,你总是能在我每一句话的语气里,扑捉到我情绪的变化。从前,我们整夜整夜的煲着电话。从前,太多太多的从前,我已经记录不过来了……
……
你修长的臂弯,柔柔的环抱,你指尖淡淡的烟草味,你软软的舌与唇角那抹清香夹带着甜蜜,如罂粟的种子,植于心间,让我迷恋,欲罢不能。明知道不可以,却总也摆脱不掉。
那次,那次你把我拥在怀里。身后,你长长的臂弯紧紧缠绕着我柔软纤细的腰肢,温柔如水。你把脸埋入我披肩的长发里,我能很清晰的感觉到,你嘴角吐出的气息,滑过耳壁,进入我的鼻息,均匀而又清新。我闭上眼睛,享受着一切,心底那株罂粟疯了似的蔓延着,乱了心智,迷了眼睛。想要摆脱却没了力气。我知道,我中了情花的毒,那是你给我下的毒,明知道是毒,却心甘情愿。从此,你不再叫我“姐”……
多少个独孤的深夜,你的脸漂浮在黑暗里,是那样的清晰。我知道,我在想你。想你指尖淡淡的烟草味,想你缠绵在我耳边清新的气息。想你柔柔的怀抱,想你深夜叫我“宝贝”。
七年了,我们之间应该不会存在“七年之痒”吧。七年里,我们分分合合,哭哭笑笑,缠缠绵绵,直至今日彼此都不曾割舍掉对方。多少次,你说“宝贝,相信我,我对你是真心的。”我信,真的,我信。七年来,数数那些过往,我依旧感动着。记得你问过我:“是我爱你多一点还你爱我多一点?”是啊,谁更爱谁多一点。我想,或许以前你爱多一点,而七年后的今天我爱你多一点。这些年,我一如既往迷恋你唇边的味道,如同迷恋罂粟一样,戒都戒不掉。
我沉默了……
七年,太长太多的日子,大把大把的过往,让我一时如何能梳理顺畅,点字成章。
七年来,多少次在我的QQ里你被拉黑。七年来,多少次我想把你丢弃,把你忘记。就像你从来不曾来过。多少次,我把有关于你的文字删了,再写,写了,再删。多少次,因为你,我的文字散发着伤感,忧郁。多少次,因为你,我的文字燃烬幸福,记满甜蜜。又有多少次,睡梦里,被你拥抱。多少次,太多太多的多少次……
七年,很长。
一辈子能有几个七年,可以让我肆意的挥霍情感,一辈子,有谁会像你一样,七年来,一如既往的陪着我。虽然,你不再象七年前对我那样火热。不再象七年前,你的世界里只有我。可你对我的那份情,那份牵挂,那份依恋,让我感觉你就像我的亲人,我身体的一部分。虽然,我们彼此都给不了对方婚姻,可我们彼此把爱毫不保留的赠于对方。
我是爱你的。虽然这么多年我不曾说过。
七年里,你已经把我宠坏。七年里,我任意妄为的欺负着你。每次,你总是甜甜的笑着,默默的受着。在你的面前,我就像一个被惯坏的孩子,任意的发脾气,全然不顾其实你比我还小三岁。我习惯了你哄我,宠我。我恋上你在背后抱着我的感觉,好温暖,真的好温暖。
一辈子有多长,能用几个七年串联。世间,有几个人会像我象遇见你一样,七年来一如既往的对我不离不弃。我想,我是幸运的,因为我遇见了你!虽然,你不再象七年前那样火热的爱我。可七年后的今天,你对我的爱更多了一份是深沉,一丝稳妥。
下一个七年,我们都过了四十岁。当我的容颜不再靓丽,当我的皮肤不再细腻,当我的身材因年龄的增长而改变了最初的样子,你是否还会象七年前最初认识我那样。恋我,爱我?
有那么一盏灯,在黑夜里照亮,暖着赶路的夜归人。有那么一盏灯,在我的心口永远为你亮着,即使你迷了路,也不怕,那盏只属于你的心灯,永远永远照亮你的路。
我想,我们会有很多个七年。直至我们枯老终死。
我不知道,人真的会有来生吗?去黄泉的路上真的有奈何桥吗?真的会有孟婆吗?还有孟婆手里的那碗孟婆汤,真的可以叫人忘记生前的记忆吗?如果,真的有来生,我会给你一世婚姻,连同我的爱,让你有一个幸福的家,一个爱自己同时你也爱着的妻子。这辈子,我只能在黑暗里爱着你,而我们的爱情只能活在我的文字里。虽有遗憾,却很满足。
一生中,不管有几个七年,那盏灯永远为你亮着,那是为我们的爱留的一盏灯。
七年
有一些事有一些话,有些人可以忘记不再记得,有的人却还要在细细的揣摩中度过。我们之间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可是又真的发生过。不想再分辨这段感情是真是假,只是总在天还没有亮的时候,人就已经开始在难过。明天的路在何方,今天的路在哪里?七年的时间,人的一生能有几个七年。七年后我们就没有了青春。七年前,你在哪,我又在哪,七年后,我们又在哪,会不会七年后的我想到你还会心痛,而你是不是七年后没有了现在的任何回忆。不敢想象七年后的我,我们,我的朋友,我的家人会变成什么样子,想到这里就会莫名的害怕,莫名的疼痛。现在都发觉你们都变了,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一点点的在变化,唯一不变的就是我,自己,没有变,一直一直都有没有变,我也想改变,变得不一样,我怕,我没有勇气,我只是缺少一个默默陪我,默默支持我的人,我会变得措手不及,收拾情绪努力好好生活。我要努力变得不一样,小娜子,相信我可以的。
有的人离开了会变得更快乐了,有的人离去了只会变得更忧郁,有的人能把离开当成了最后的解脱,有的人让离开了成为最深的愧疚。看着过去的字卷曲成了一把,有的人在坚持等着某个说不定的可能再次回眸。 你潇洒的离开,留我狼狈的等待。有时明明以为自己已经忘记,却还是在因为一首歌而深切,他,一直没有远离,她总是把他放在她心的隐蔽角落。不能够坚决隔绝思念,于是总是透过时间绵绵长河惦念。
科学家说,不管多么深刻的伤痛。只需七年即可痊愈。
所以,七年以后,现在的千疮百孔都不那么重要了。好吧。七年。我全部的青春。
等到那一天。我不会在乎你过得好不好。等到那一天。我提到你的名字一笑而过。等到那一天。我已兜兜转转许多个风景。等到那一天。我已流浪过许多人的心里。等到那一天。我去停止我对少年你的偏执。好吧。七年。我全部的勇气
我可以在有生之年愿意把心空出来给别人。我可以不流泪唱出你唱过的情歌。我可以不再把你看得那么重要。没关系。我可以。总有一天我可以。
一只鱼的记忆有七秒。而人的记忆有一辈子。
我想知道,你想起我的时候,是含笑还是很沉默。又或许你忙得忘了想我,忘了曾映着你瞳孔那个小小的我。七年,我们越走越远了。原来,只要七年。原来,需要七年。
七年前我们素不相识。七年后我们形同陌路。或许还能像朋友一样问候,但已经失去了拥抱的理由。
也许这世界上并没有谁忘不了谁,原本以为铭心刻骨一生去记住的那个人,可能会在你人生的一个转角处遗忘了。滚滚红尘中,一切彷佛只是一场梦,梦醒了无痕。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谁’说:9,12,15,21,5,25,15,21
七年,多简单的两个字,却包含了太多太多。小娜子,七年,相信你可以的~
你们相信我吗?~
你们会陪我吗?~
狐石
文/贾平凹
我想,这世上的相得相失都是有缘分的,所以赵源在显摆它的时候,我开了口,他只得送了我。赵源说:我保存了它七年,不曾一日离过身的。或许是这样,我说,可我等了它七年。
七年不是个小的时间。
那是在乡下,冬天里的一场雪,崖根下出现了一溜梅花印,房东阿哥说夜里走过狐了。从那一刻起,我极力想认识狐,欲望是那么强烈。曾追了梅花去寻,只寻到梦里。梦里的狐是一团火红,因此它的蹄印才是梅花。以后是朝朝暮暮读《聊斋》,要做那赶考前闭门读书的白面书生。结果是年过四十,误了仕途,废了经济,一身愁病,老婆也离我而去了。一切求适应一切都未能适应,原本到了不惑却事事怎能不惑,我不知道了这是什么命运。好是孤寂一人的时候,又是下雪的冬天,赵源送了它来,我才醒悟我为什么鬼催般的离了婚,又不顾一切地摆脱名誉利禄,原来是它要到来。
多么感念赵源!他从远远的地方来,在这个城市里打问了数天,昔日的同学,今日却做了一回使者了。
我捧在手心,站在窗前的阳光下,一遍一遍地看它。它确实太小了,只有指头蛋大,整个形状为长方形,是灰泥石的那种,光滑洁净,而在一面的右下角,跪卧了那只狐的。狐仍是红狐,瘦而修长,有小小的头,有耳,有尖嘴,有侧面可见的一只略显黄的眼睛,表情在倾听什么,又似乎同时警惕了某一处的动静,或者是长跑后的莫名其妙的沉思。细而结实的两条前肢,一条撑地,使身子坐而不坠,弹跃欲起,一条提在胸前,腰身直竖了个倒三角,在三角尖际几乎细到若离若断了,却优美地伏出一个丰腴的臀来,臀下有屈跪的两条后肢,一条蓬蓬勃勃的毛尾软软地从后向前卷出一个弧形。整个狐,鸡血般的红,几乎要跳石而出。我去宝石店里托人在石的左上角凿一小眼儿,用细绳系在脖颈上。这狐就日夜与我同在了。
惊奇的是,这狐的模样与我七年前想象的狐十分相似。这狐肯定是要来迷惑我的。但它知道,它是兽,我是人,人兽是不能相见的,相见必是残杀,世间那么多狐皮的制品,该是枉杀了多少钟情的尤物。但它一定是为了见到我,七年里苦苦修炼,终于成精,就寄身在这小小的石头里来相会了。
这样的觉悟使我心花怒放,愈是整日面对了狐石想入非非,一次次呼它而出,盼望它有《聊斋》的故事,长存天地间的一段传奇。我差不多要神经了,几十多岁的人,从不会相思,学会了相思,就害相思,终日想它,不去想它,岂不想它?!身子于是瘦下来,越发多病多愁,疑心是中了狐精之邪了。我不管的,既是这狐吮我的精气而幻生,在那一个美丽的生命里有我的成分,我也是美丽的;既是我被狐吞噬,以它的腹部作为我的坟墓又何尝不是好的归宿呢?我这般企图着,但我究竟还是我,狐石依旧是石头,石头不是鸡蛋,不能暖熟的,倒恍惚了这石上恐怕是没有红狐的,它的显示全因了我的幻想,如达摩石壁的影石吧。
也就在这个冬天的那场雪里,一日,我往园子赏一株梅的,正吟着“梅似雪,雪如人,都无一点尘”,梅的那边有五个女子在叫着“狐!狐!”就一片浪笑。原来其中一个,长腿蜂腰,一手往上拥着颧骨,一手抓了鼻子往下拉扯,脸庞窄削变形,眉与眼两头尖尖地斜竖起来,宛若狐相。我几乎被这场面看呆了,失态出声,浪笑戛然而止,该窘的原本属五个女子,我却拽梅逃避,撞得梅瓣落了一身。
这一回败露了村相,夜梦里却与那女子熟起来,她实在是通体灵性的人,艳而不妖,丽而不媚,足风标,多态度,能观音,能听看,轻骨柔姿,清约独韵。虽然有点野,野生动力,激发了我无穷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终有一天,我想,我会将狐石系在了她的脖颈上,说:这个人儿,你已经幻化了与我同形,就做我的新妻吧。
悲伤妩媚,回忆穿肠
文/调香师
很多年后,我终于戒掉半夜噩梦就找你的习惯。其实,是戒掉一切与你有关的习惯。可是,我唯独戒不掉的,是对你的记忆。
漫天的樱花飞舞,空气里弥漫着沁人的香,猝不及防地侵袭了我的心房,我长久筑起的心墙,在顷刻间土崩瓦解。只因,人海隔绝,我还是遇见了你。
我无法形容那一刻我的仓皇失措。我一连打了四个喷嚏。这该死的过敏。原来,久别重逢,我依然做不到云淡风轻。我想起电影《我愿意》里无坚不摧的唐微微,在再次看见王洋的那一刻,依旧泣不成声。倘若对你的爱是一场浩劫,我终究免不了应劫。我以为我辗转荒年,自生自灭这么多年,心底早就不会激起任何涟漪。原来,一切只是我以为。
2月14日,情人节,大年初五。我将行李寄存在火车站。一个人在C城晃荡,满眼的流光溢彩、人影成双。他们在围城内,我在围城外,或者,他们在围城外,我在围城内。
我去KFC买冷饮,转身的那一刻,你就这样毫无预兆地闯入我的镜头。你依旧俊朗挺拔,眉目清明,最重要的是你身旁有如花美眷,眉眼弯弯,笑意浅浅。我停住脚步,忽然丧失了所有行动的力气。
安生,我设想过无数我们重逢的情景,唯独没有想过这样的时刻。
我恍惚看到你脸上似掠过一丝笑意,那么淡,一闪而逝。“慕蓉,好久不见!”你低沉的声音飘渺得近乎虚无,我收回思绪,原来那笑意只是我的幻觉。我慌乱地低头吸着手里的橙汁,不料却被呛得满眼的泪。
我不知道自己此刻的表情有多狼狈,丢下一句“我赶火车”擦肩而过,落荒而逃。
隔着一条街的距离,我远远地回望KFC,许是刚才呛得太厉害,双眼模糊得看不清楚。天地静止,唯我独殇。与你擦肩而过闻到的淡淡烟草味仿佛还萦绕鼻尖,我又开始打喷嚏。手上的果汁摔落在地,我的世界天旋地转,破碎支离。我再也忍不住,蹲在地上哭得像个被遗弃的孩子。
七年了,我不停地在各个城市辗转。C城许多好友都不敢碰面,每次联系都说忙。内心却清楚地知道:我只是害怕遇到你。有时出差到C城,我不联系任何好友,常常一个人挂着耳机在每个街头来回走,耳边永远都是陈奕迅的“好久不见”。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想象着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
你会孤独吗?不会吧?我是那么害怕见到你,却又常常在想:你会不会就突然的出现在我的眼前。那个我心心念的少年该长成怎样成熟伟岸的样子?
我曾无数次的想起王菲《流年》里唱的: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却从未料到是这样的狭路相逢。
我用了七年时间去忘记我们在一起的四年,准确来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一年都不到。科学家说七年时间可以彻底忘掉一个人因为七年的时间可以把我们全身的每个细胞都换掉没有一个旧细胞。
可是,七年过去了,再见你,我的心依然被搅得天翻地覆。这七年,我总是走走停停,写了近几百万的文字,只为来祭奠我无望而兀自腐朽的爱情,那些文字里住满一个叫安生的男子。在无数次为你辗转心伤过后,我变得如今的看似无坚不摧。却终究只是“看似”。
我不停地辗转于各个城市,看过无数情侣分分合合。身边亦有男子辗转。却总在牵手和拥抱的时候带来强烈的疏离感。慢慢地就习惯了自己一个人。参加闺蜜婚礼,看着走在红毯上的她们,我不是不向往,只是因你而变得空洞的那颗心,再也没有其他人能够将其弥合。于是,我只能辗转荒年,自生自灭。
风刮在脸上,一阵阵的刺痛。疼痛和寒冷让人清醒。我终于清楚的意识到:这么多年的我都在自欺欺人。可是现实却是:我们再也回不去。我狼狈起身,擦干眼泪,时过境迁,我终究变成了胆小鬼。我输不起那么多个七年。我告诉自己就当我们不曾相识,回不去了,都回不去了。
以后的以后,或许我只是忘了忘记你,却在不会在因你而徘徊不前。
过七年,我们就是另外一个人
科学家告诉我们,人体细胞在不停的新陈代谢,每三个月替换一次,旧的细胞死去,新的细胞重生。而将全身的细胞都替换一遍,需要七年的时间,也就是说,每过七年,我们从生理上来说,就是一个全新的身体,也就成了另外的一个人。你还是你,你也不再是你。
改变,是这个时代的符号,生活在其中,不能前进就必然会落伍,落伍最大的悲哀不是人心多么多么的善变,而是你自己会最先找不到了自己。要知道,如果你做不到按自己所想的去生活,那迟早会按所生活的去想,人间的烟火当然充满着鲜活快乐,但世俗的险恶也会颠覆着人性良心。金钱并不是一无是处,所谓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就是这个意思了,毕竟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基本开销是谁也离不来的,在这方面装不了什么蒜。其实,贪婪阴暗的人心才是万恶之首,别动不动就视别人的改变为洪水猛兽,自己的固执己见和不识时务,或许才是真正的贻笑大方。
常常被问到很多很多的问题,有些是关于我自己生活里的种种,不论是好奇也好关心也罢,在这样一个熙攘的世间,我还是愿意站在属于自己的角落里,过平平静静的日子,在我看来这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从少年不知愁滋味,到可以自如的任愁绪尽数散去,我也和大家一样,走了很多很多年,或许你正在经历的我也曾经经历。只是,现在的我长大了,也改变了许多,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叹,幸运的是,在爱人和家人的眼里,是越变越好和越变越美了,这才是我生活里真正的重心和支持。改变,更多的时候都不是件坏事,扔掉同样被别人废弃的情感,坦然接受不能改变的事实,勇敢承担爱的结果不论是好事坏,坚强面对生活的坎坷磨砺不论是伤是忧,哪怕是痛到不能自禁,也要咬紧牙关做该做的事情,忘该忘的人,为自己选择新的开始。薄情有时候不是无情,而是把最深刻的情感,留给那个最值得托付和珍惜的人,现在选择薄情就是因为我们都曾经常情,不过只是个曾经,遗忘是如今我们给付彼此最好的纪念,不说再见就是永不再见。
原来,过七年我们就是另外的一个人了,这样看来,很多的困惑都会迎刃而解,改变再正常不过,很多安慰的话语都不必多说,薄情也是常情。别人的改变不能以我们的心意而定,自己的改变却能够凭借着意志和热情,而日渐平和又日渐强大,直到如鱼得水又进退自如。一直说,女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狠狠面对岁月的风雨寒冷,狠狠面对情感的背信弃义,狠狠面对命运的反复无常,不这样你就只能在原地顾影自怜,看别人在执着真爱的路上渐行渐远,不这样你就只能被俗世恶习淹没,看别人在幸福美好的路上随风起舞。那些自己无法拥有美好的事物,看着别人拥有就嫉妒难受的人,才是这个时代里活得最可悲的一类,身体里的细胞都换了新鲜的,心却再也呼吸不到自由和谐的气息。要知道,凡人的生活里终究是不需要什么掌声的,舍弃那份自卑的苦相和虚荣的浅薄,你才能尝到岁月静好里的人常在情常暖。
新的一年又即将来临,在这样的时候写下这样的一篇文章,给“芙蓉树下”所有的朋友们。也许又该是我们变成另外一个人了的时候了,拿起能拿起的,放下该放下的,离开要离开的,忘记该忘记的,人生的种种苦痛或许无法避免,但至少我们还是可以选择重新轻装上路,又渐渐走成别样的风景。
亲爱的,只要那些冷暖自知的风景,才能长出一颗恬淡赏析花开花落,从容静观云卷云舒的心……
我会陪你走完此生
小雨淅沥,葬礼,缓缓地进行。
四下沉寂,追悼词声声在耳。挽歌响起,儿女垂然泪下。在场之人,无不为之动容。痛失配偶,他一声不吭。从他的她走后,他一直忙着张罗她的丧事,他顾不得悲伤,他也不敢悲伤。
走了,就该风风光光地送她离开。两个孙儿,似乎还不懂得发生了什么事。眸眼里,映衬出落泪的人儿。
筵席散后,我坐在一旁听老人们唠叨家常。
一位没了头发,戴了老花镜的老人说,我还不知道,死去的人,竟生病十七年。生着的人,真的了不起,十七年相伴如一,不离不弃。没有爱情,他们也走完此生。
一位须发皆白,笑起来脸面皱成一团的老人说,死去的人,才五十七岁,多么小的年纪,却被人照料十七年。十七年里,承受了生死病痛的折磨,却也得来一份相濡以沫的爱情。此生,有陪她走完此生的人,足矣!
一位胖胖的拄着拐杖的老人说,十七年前,他为她买下棺木,想让她知道,不论她什么时候去,都还有他,把她风风光光地送出去。十七年后,他终于满足了,再不忍心拖累他受苦,撒手离世。棺材,早已落满尘埃。她也如尘埃,落地了。
一位一颗牙都没有的老人说,在我的印象里,死去的她,总是头上包着灰白的布巾,拄着拐杖,佝偻着背,一步一步地行走在路上。晒着阳光,惨白的脸上,生命的气息略微明显。每每说话,都是很小很轻微的声音,似乎一不小心,就再没了下个字。
一位在老人里尚显年轻的老人说,十七年里,活着的他,整日的为她为孙儿劳作。什么时候遇见,都是一副忙乱的样子。说话,也只是简单的几句。生活,总有他忙活不完的。他似乎从来没想过自己。现在,她走了,他终于可以放下许多,可以让自己歇歇了。只是,再没了看他大汗淋漓的人,再没了可以陪他说说话的她。
一位穿了很多破布衣服的老人说,十七年里,吃她吃过的饭,喝她喝过的水,穿她穿过的鞋。他为她什么都做了,她还是离开了。他的生命,似乎只是为她,陪她走完生命的余程。
一群人,围着坟墓,顿时沉寂了,显得庄重。
风雨中,他站在她的墓前,一语不发,静静地看坟墓的每个角落,每一粒新上的淅沥的泥土,都是他不肯忽略的,他似乎要连同墓和她一起刻入脑海。
墓台上,燃着的三支白蜡烛,在风雨里飘摇,始终没有熄灭。
我能爱的不多
好久不见。
你每次的出现都令我措手不及,这一次也不例外。是我们太有缘吗,一直不期而遇,从我们第一次遇见的638车站、再到家附近的超市、十字路口等等等等,再到这次三年没见过又突然出现在我眼前的你,我以为我们不会再相见,即使曾经在脑海里幻想过很多的场景。
我看了你一眼,虽然好像连一秒都没到,可是觉得你变好看了,不过还是那么瘦。你还认得出我吗?因为七年前的我还是短发,这长发也是一年前才开始留的。男生都喜欢长发飘飘或是扎个马尾的女生吧,你也是吗?岁月篡改了我们的容颜,我可以看得见,可是你内心的变化我想我永远也看不见了。想到这里,我还是很难过,毕竟之前七年的时光里,我都在思念你,以你不知道的方式。
我确定你已经不是记忆里的那个你,而我也不是那个我,这些年来,我们一定都遇见了很多人,他们出现在各自的生命轨迹里。我没有谈过一场正式的恋爱,只是遇见了很多好人,我告诉自己,知足就会幸福。这次还能和你相遇,我很高兴能够再看你一眼,心里的涟漪,我已不确定那是什么感情。轻叹一声,那些年,我们都错过了。
我的心里一直都有爱,认真的面对每一份感情,亲情友情甚至“爱情”。我相信爱,会让人变得更好,可惜还没有人牵过我的手。你的身边有没有多一个她呢?记得那些日子对你天昏地暗的思念,让我忘记其实我还一个人,今天看到你,往事涌现在脑海里,发现我并没有遗忘,只是久得有种错觉,不真实。其实,我是还一个人,一直都是一个人,写到这里,不禁泪流满面。
之前遇见了一个他,虽然最后没能见面,可是我们感情很好,算是通过博客认识发展到QQ的,他叫我删了写给你的文字,看着那些博文,我怎么能删除呢?那七年,我想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了,人生有多少个七年,而只有那七年里有你,你说我如何删去?每个人在每个时段总会有个人,在心里留下深深地痕迹,有的错过了到头来还能再次复合,有的人就成了陌生人,那,我们呢。
这个博客为你而开,没想到就坚持到现在,渐渐地养成了用文字记录生活和时间的习惯。没想到我会用这么轻描淡写的“好久不见”来作为这篇文字的开头,因为没想到就这样重逢,我和你会继续擦身而过吧,后天又是七夕,没什么两样,继续一个人的日子。
十七年弹指一挥间
中午,我们四姐妹拖家带口地小聚了一次。十七年啦,我们的姐妹情!可一切,真的仿佛就在昨天。尽管久未相见,可是大家还是肆无忌惮地开着玩笑,还是如十四年前一样,像一群小麻雀,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我们互相看着,看着,怎么也感觉不到我们有什么变化,好像都是毕业时的样子。可是分明啊,我们早已从姐姐辈的变成阿姨辈了呀!并且,我们的身后都跟了一个小尾巴了呢!
饭后,我们回了趟母校。一切如故呀,真是一切如故!看到那些无比熟悉的建筑,记忆的闸门瞬间打开,我的心忽然跳得很快。自从我们毕业后,母校遭遇了改制,种种原因致使她十四年来没有任何外表的改变,唯一变化的是多了幢教学楼。我们原先的教室还在,只是落满了灰尘,我能清晰地记起三年里我至少坐过的三处座位。我们去宿舍楼看了看,连宿舍的铁皮门绿钢窗都还是那个模样,我们忆起了同室的其他四个姐妹。那时,我们四个总是很要好,所谓的形影不离就是那样吧,我们总是“老伴老伴”地叫着。一日三餐,四个人一起走进食堂,一人排队,一人拿饭缸,一人取小菜,一人占座位,这种超默契的搭配总让我们在人潮汹涌的餐厅食堂里早早地吃上饭。
还有那个大会场,我们在那里欣赏过无数次的晚会,每一个出口每一个入口甚至有些精彩的节目都能清晰记起。走到画廊前,想起我曾经被展览那幅版画《月夜》。尽管我不是美术专业,可有那么一些时间,真的有点迷恋。帮助美术老师布置展览馆的时日,刀片划得一双手裂际斑斑,可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对了,不只有这些建筑,我们还忆起了那么些人。我们的读书时代,不一定每个班级都会有沈佳宜,但一定会有一个或者几个柯腾。他们让老师头疼,却深得同学拥护。他们不学则已,一学惊人。原本就活色生香的读书时代,因为他们而乐趣倍增。
准备出校门的时候,见到了当年的宿舍管理员,犹记得她很凶,嗓门又超大。一次,我和梅边上楼梯边谈论她,梅说:她真像生产队长。谁知正巧赶上她上楼,只听她大声嚷嚷着:谁说我是生产队长啊?吓着我和梅拔腿就往寝室里跑。
回来的路上,老公问我:当年若是按你的想法不上这个学校,你的人生或许是另一个样子吧?不,我坚定地说:我不后悔。尽管当初的选择遵从了父母的旨意,但现在的我有着安定的生活和喜爱的工作,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虽然这些年的路途并不平坦,但在我的努力下不还是回归到我理想的路上了吗?况且,崎岖的路上我不是看到了更多的风景了吗?如果人生让我重来一次,我宁愿是这样的选择。
一位姐姐说:一路走来,全是想要的自己!听得我怦然心动,多好!对昨天,我们不曾后悔,好好活在当下,明天便会更美好!
十七年弹指一挥间,下一个十七年,我期待,也相信,会更美好!!
像鱼
文/蓝鲸小姐。
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七秒过后,它就会忘掉之前的事,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我们不是鱼,但我们又像鱼。
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我们不能全部遗忘,但我们可以选择性的忘掉糟糕的记忆。让美好的事情,驻留心间。
今天的太阳落了,明天它又会照常升起。新的一天,代表新的希望,新的开始……
我们不是鱼,但我们又像鱼。 我们没有七秒记忆,但我们有七年之痒。
据说爱情到了第七年,就会历经一次危机。七年这个门槛,要么迈不过去,分道扬镳;要么迈过去,恩爱如初。
我倒是希望天下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都能平稳度过这个所谓的“七年之痒”。爱情不是买卖,也不是游戏。身上担负的责任,需要用心,用信仰去维持。
现在的社会,有多少从一而终的爱情呢?又有多少因为外在因素而选择放弃的感情!爱这个字很沉重,不要轻易说出口,也不要轻易许诺。甚至有些人,根本就不知道爱是个什么东西,也不知道这背后所背负的重担,就这么轻描淡写,随口就能说出口。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感情根本维持不了七年。没有真爱做基石,没有信任去浇灌,没有责任去支撑,这“破房子”随时都会倒塌。感情也就说散就散……
我们不是鱼,但我们又像鱼。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平稳度过这所谓的“七年之痒”。爱就一个字,一生只能说一次。
十七年悟死,一个月悟生。
文/异界的风
死亡只是瞬间的终结、生命却是永恒的延续
过去那些年里,感悟最多的就是死,从儿时印象中、村里第一次有老人死亡开始。现在回想,在窗外看到蒙着脸安静躺在床上的人,好奇大过恐惧,只是那些太有节奏的哭声吓到我了。死亡一点都不好玩,它会让周围的人悲伤。我现在都想不通,不到5岁的我为什么会恐惧死亡,我最初到底是害怕那样安静的躺着还是害怕那奇怪的哭声。之后,我渐渐可以接受自己会在某一天突然死亡的事实,那时的我不害怕死亡本身、而是害怕死亡方式,尤其是牵扯到鬼啊什么的。
据说鬼是会在夜晚出现的,于是小时候的我,睡觉喜欢蒙头、在被子侧面露出脸,身体蜷缩着,我害怕鬼那种东西,就算后来知道有“平时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这句话,还是怕鬼!同时也尽量保证自己做到问心无愧。但是,在我无意中用木棍打死一只小鸭子之后,心里的内疚和恐惧到了极限。我有埋了它、可心里还是很内疚,弄死蚂蚁会觉得好玩、失手打死体型相对大一点的小鸭子就只会内疚。我有点不能理解自己那时候的想法,在自然法则下,就算弄死一头猪又怎么样。那样脆弱的生命,被我无意中就终结;相对的,我也可能会被某些存在随意终结生命。
时间一年一年的过去,死亡本身再也不能让我恐惧,但是死亡方式、还是让我很害怕。未知总是会让人恐惧!于是,这些年我一直在想,当我活到某一天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一种方式终结自己,我不能接受自己安静的老死,更不能接受自己死的不明不白,最不能接受的是自己死的太难看。
第一次有至亲的人死去,第一次去火葬场那种地方,让我在一遍遍的回想中,对死亡的感悟快速的增长。20岁的我,已经不会流泪了,所以就算看着他们哭的那么伤心,身为长孙的我却没有流过一滴眼泪。明悟很多的我,不再会因为生老病死而难过,那些是我无力改变的自然法则,我只能坦然接受,然后用思念祭奠。我不知道那些下跪和眼泪带有多少感情,只能确定自己下跪的时候是用心的。那一瞬间的我没有去想下跪有什么意义,就是单纯的用这种古老的方式祭奠逝去的亲人。
爷爷的逝去,最初我只当那是自然法则的一部分,死取代生,生命的能量转移到其它地方,在轮回中有新的开始。但是2年过去了,在一次次的思念和回忆中,我开始会悲伤会难过了,或许死亡对于自然只是法则,但对我却是意味着永远的失去。
死亡,一瞬间的终结,它本身并不是很恐怖,但是死亡会牵扯出一系列问题。如果逝去的人是别人的支柱,死亡可能会造就更多的死亡,也会造就更多的苦难。一个人身上的命运分支越多,死亡造就的危害也就越大。(我怕麻烦、更怕给别人添麻烦,所以,我希望我死了会有几个人难过几秒钟,只要几秒就够了、久了我心会不安)
我改变不了这个世界的自然法则,死亡蕴含的终结力量,我无力抗拒,所以我开始在死亡中感悟生命。过去的我,上千岁的思想弥漫着腐朽的气息,但是我不该是那样的,我才21岁,我的思想应该有着旺盛的生命力,不是那种即将要万年归墟的状态。直接让思想一遍又一遍的归墟,抹去那些腐朽、拥有新生。
我开始思考未来,未知不是只有恐惧,还有着无尽命运分支造就的生命力,经历新的一天新的事情,是生命的一部分意义。老爸之前说要我去相亲,我最开始只是觉得相亲会好玩。但是当我把相亲这件事情在脑海模拟几百次之后,发现它一点都不好玩。它是一段新的人生轨迹的开始,它预示着我将要承担属于男人的责任。
属于生的力量,让我在一天天的爱上未知的人,我期待着她或下一个她的出现。我将会开始我人生的第一次恋爱、希望也是唯一的一次恋爱。恋爱这种事情,一定充满生命的气息;结婚这种事情,将会造就全新的生命。我在爷爷逝去2年后,感觉到了一种名为“传承”的东西,然后他或她一下子就成了我最在意的未来人,他或她是我生命的延续,让我感觉到生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