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老地方 > 短文 > 经典文章 > 正文

关于伯父的散文

2023/02/18经典文章

关于伯父的散文(精选8篇)

我的文学情结

文/黄亚平

我的文学情结,是从读书和听故事开始的。

从读小学开始乃至很长一段时间,我所能读到的书籍并不多,因为偏僻,也因为经济问题。一本好书,在同学或朋友之间借来借去,一页一页地丢失,就算只剩下半本,大家还是乐此不疲。几个朋友在一起时,常常讨论某书中的人物、故事,争论得面红耳赤。书,跟我们离得那么远,又挨得那么近。只要有书可读,便如鱼食饵,哪怕明知有险,也义无反顾。书,成了我们的食粮,不可缺少。有好几年,读得最多的,就是小人书。一部长篇作品,一集一集的小人书,第一集还没读完,就期待着第二集。那种期待,不亚于永远吃不饱饭的人期待着一顿饱餐。

我有两个伯父,好像读过很多书。一有机会,我就缠着他们讲故事。大伯父喜欢讲秦汉、讲隋唐,三伯父爱讲三国、讲水浒。他们讲得声情并茂,不时还穿插着个人的评价,哪一次不是听得意犹未尽,期待下集呢?大伯父讲到某个人的不耻行径时,常常会说:这人啊,不能像他这样,活该受罪。在他的感叹和评价中,我便学到了些做人的道理。三伯父呢,在讲到某个的不耻行为时,常常会以骂开头,先骂后讲,让我学会了爱憎分明。有那么几年,听他们讲故事成了我的期待。

父亲不爱讲故事,他爱“唱书”。拿着一本四六句的墨印本,常常在晚上唱得津津有味。我怀疑他是定着自以为是的声调,有时拖着长长的调子,非常好听。夏天的晚上,父亲在唱书时,邻居的孩子们都喜欢来听,他们坐在敞坝边沿的石条上,不时地跟着父亲唱。几本线装唱本在父亲手里一唱就是几年。我除了经常在父亲空余的时候缠着他唱书外,也时常一个人拿出来学唱,因此认识了许多繁体字和异体字。我并不知道父亲唱得对与不对,总觉得他唱起来字正腔圆,非常好听。父亲唱过几遍后就不用翻书了,他每次都翻着书唱,只是为了让我学会里面的字。有时候我也同父亲一起唱,父子同唱,又是一番情调。在“唱书”中,我知道了许多古人的故事和思想,也学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慢慢地,书读得多了,听的故事却也少了,“唱书”也不见了。我知道父亲喜欢读书,便常常把书带回家。空闲之际,除了读新书外,我还把以前听到过故事的那些书弄来读,领会了伯父们当初的感叹和评判,也逐渐理解了他们的想法。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可以读的书越来越多,领域也越来越广,书就读不过来了。渐渐地没了当初听故事和读书的激情。在爱读书的同时,也喜欢堆砌些文字,记录着生活和情感。郁闷也好,喜悦也罢,都愿意在文字里发泄……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书逐渐读得少了,空余时间在电视里度过,在无聊的游戏中消磨。有时借一本或买一本书,要三两个月才能读完。有读书的愿望,却没有了读书的激情。至于用文字记录生活,更是多年来几乎连笔都提不起了。

到了今天,网络文学开始发展起来,出现了许多网络作家和网络读者。网络小说的流行,让很多人沉迷其中,我想像不到他们有多少收获。文学作品在网络里自由飞翔,文学进入了又一个青春期,正在蓬勃发展。可是,我又不无担忧,那些自由飞翔的作品又应该走向何方?对社会公众的教育作用又有多少?

不管怎样,我又一次走进了阅读之路,燃起了对文学的热爱之火。那个差点被解开的情结,正在被慢慢地串起来。这,也许是我之幸运!

老宅情思

文/江斐斌

我家两间老宅是与两伯父家的宅子连在一起的。大伯父是二公公的儿子,细伯父与我父亲是三公公的儿子。这栋老宅是二公公家与我公公共同规划建造的,至今已有60多年的历史了。老宅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美好的记忆。

老宅设计很简单,中间一大厅,大厅两侧各三间耳房,这种结构叫做“八缝七间”。二公公家与我公公各占一边,老宅有20多米高,从远处看很有气势,乡下像这么高的瓦房很少见。据说当年建房时二公公家与我公公还闹了点小意见,以至于大厅门的对联也是各写各的。大伯父与细伯父都上过几年私塾,咏诗、作对、书法样样都行,虽然为建房产生点小意见,但是在厅门作一副多少字的对联,两位伯父还是打了商量,他们认为,房子又高又大,对联的字体就要大,这样才能整体协调,如此,对联就不能太长,二人商定每边对联限五字以内。细伯父说:“我这边是厅门的右边,那我就先说右边的对联吧,现在才解放不久,人民特别向往一个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右边的对联为‘和平世界’怎么样?”大伯父思维也很敏捷,他说:“这个好,现在人民都以劳动为光荣,我们是和平世界中的劳动人家,左边的对联为‘劳动人家’怎么样?”

对联配好后就是书写了,细伯父书写“和平世界”及横批“笔花第”,大伯父书写“劳动人家”,谁的字好,谁的字差,上了台面旁人肯定会有评说,加之两家为建房的事又闹了点意见,因此两位伯父也有暗中竞争的意味,令人惊奇的是,这副对联托上墙后,11个大字,个个苍劲有力。村里的人看后都啧啧称赞:“不错,不错,两个大才子。”传为一段佳话。

伯父们都拿出了看家本领,其他耳房门窗的对联也都做得非常精工,而且很有创意。比如,细伯父在一条房门的天头上写的“如意”二字就很有创意,很吸引过路人的眼球,他们驻足凝思遐想,有人猜画的是一只兔子,有人猜画的是一朵菊花,还有的说像条鲤鱼。总之就是很漂亮,很能激发人的想象。老宅的牌面经二位伯父的精心装裱,甚是美观,当时在我们那可谓独领风骚,风光了很多年。

随着岁月的流逝,老宅历经了风霜雪雨的洗礼。如今,饱经沧桑的老宅,墙体斑斑驳驳,瓦片也有些零零落落。随着新农村建设的蓬勃发展,老宅周边新楼房及别墅的兴建,使老宅显得老气横秋,与时代有点格格不入了,老宅就像一个瘦骨嶙峋的老者,但仍然精神矍铄,不失傲然挺立的风骨。不过老宅确是老了,瓦房漏雨是最麻烦的,漏雨就必须修检,可是老宅太高,房梁也旧了,有的椽皮由于雨水的侵蚀风化而腐朽了。曾经想出高工资叫几个师傅来修检,都说没时间,其实都是在推脱。现在挣钱的门路太多了,谁还想来挣修检瓦房这个冒大风险的钱呢。

老宅曾陪伴我寒窗苦读,为我的成长遮风避雨。老宅后面那块小坪曾是我晨读看书的理想去处。参加工作后,我也常回到老宅,听春草的拔节声,听夏日的蝉啾虫鸣,看被秋日染红的霜叶,赏冬日纷纷扬扬的雪花;还有夜里的狗叫声,大清早司晨的鸡鸣声,这些都让我心胸得到洗涤。老宅是我儿时的乐园,温馨的港湾,承载着我们祖孙生生不息的酸甜苦辣……

面对老宅破旧不堪的现实,内心总在纠结:是修缮,还是改建?美丽中国日新月异,也许,老宅也该旧貌换新颜了吧!

钱钟书与书

文/史飞翔

钱钟书因周岁“抓周”时抓的是一本书,故取名“钟书”。人如其名,钱钟书一生钟情于书,读书不倦、嗜书如命。

钱钟书幼时与弟弟钟韩跟随伯父读书。伯父每日早晨必上茶馆喝茶,而钱钟书总是紧跟其后。伯父以铜板一枚买一酥饼,再向书摊租一本小书给他。钱钟书吃完酥饼即开始看书,一直看到伯父领其回家为止。七八岁时,钱钟书开始读小说。家里的《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很快被他读完,又读了从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等古典长篇小说,以及《聊斋志异》。上中学后,钱钟书读了很多文学刊物,还读了大量刚刚翻译成中文的外国长篇小说,如: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等书,还有各种探险小说,读得非常入迷。上大学后更是博览群书。

钱钟书究竟读过多少书?有个小故事似能说明问题。有一天,钱钟书和他的一位学生逛书店。他对身边的学生说:“你在这儿如果能找到一本我没读过的书,我就不算是你的老师。”学生出于好奇,便在店里专找那种从没有听说过的冷僻书籍问钱钟书看过没有?钱钟书立刻能说出此书是哪朝哪代何人所作,书中讲些什么内容。屡试不爽,从未出错,学生惊叹不已。

有趣的是,钱钟书博览群书、学识渊博,但本身藏书却很少。钱钟书的书斋中只有两三个不大的书架,放着一些常用的工具书以及出版社、作者赠送给他的一些书籍。钱钟书“痴人有痴福”,他的“书旺命”,就连夫人杨绛也不禁感叹:“作为书痴,他倒真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所以,钱钟书总能与书相伴。

山谷

文/伊熙堪卓

雍牧企图推开大人们,嚎哭着跑下坑坑洼洼的机耕道时,我在心里咒骂了一句:“该死的噶色,你去快活吧!扔下你年幼的女儿一个人好好快活去吧!”那时候,只见一阵巨大的狂风吹过山谷,我望见噶色要嫁去的河对岸仿佛就在眼前。实际,人都说到那里要走整整一天。

噶色举行第二次婚礼的时候,我正读高中。一个处于青春期,对于人生尚没有任何规划,自己心理年龄只有十岁。

而今,窗外飘着绵密的细雨,空气不合时宜的清冷异常。

将近五月天了,康定依然这么固执的维持着它的样子,决计不肯与我衣橱里已经挂出来的丝绸、雪纺和长裙们妥协。

我喝着枸杞大枣茶,思念正在成都疯玩两岁的儿子,故乡忽忽跃入脑海。

想来第一次与噶色见面,她依然是待字闺中的大姑娘,而我跟随父母工作调动回到故乡。

父亲命我叫姐姐,我看着眼前这个跟漂亮无关,傻呵呵笑着声音巨大黑黑的乡下姑娘,鄙夷心跃然面上。

她眼睛小而肿泡泡的,头发梳得溜光,头上搭着家乡藏人习惯的半旧黑色绣花头帕,腰间围着两片旧旧的黑色绣花裙布,一双白胶鞋鞋面与塑胶底相接的地方,泛着难看的黄色印记,脸上似是抹了猪油溜光发亮。她不时用手掌抹着鼻涕又揩在围裙上。

父母单位分房后,她隔三差五会来家里吃饭。

她来县城卖菜、卖梨、卖花椒、卖核桃,卖一切乡下能产生经济效益的农副产品。她中午便不请自来,在家中吃饭喝茶,然后继续上街卖掉背篓里没有买完的东西,然后慢悠悠回家。

她是父亲三哥的女儿。

小时候,我总觉得父亲怎么可以允许自己的老家在如此高远的山上。

那时,老家中路乡不通公路,要沿着一座高大陡峭的山由山脚慢慢爬上山顶。

纵是对生存环境不大挑剔的我,也觉得去那里玩上一回是件不美的事。

最泼烦的是第一次去乡下,噶色指着头顶望不见巅峰的山对我说:“快了,就在前面那个山梁过去。”

等我满怀期待才发现,那是一个永远也到不了的山梁。噶色用一个看不见的目的地当做胡萝卜,挂在我这个城里来的驴子的鼻子前。我只得在奋力挣扎与期待中,被她哄骗着慢慢哼哧哼哧爬上山去。

第二次结婚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噶色。

我不关心她,无所谓她嫁或不嫁,无所谓她从河岸这边嫁到了对岸。从这两岸相望,都在接近大山顶端的地方。

我是喜欢她第一任丈夫的。

那是一个脾气温和、长相颇俊的男人,他有着一双凹陷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卷曲的头发。

三伯父退休后儿子顶了班,噶色自然变成了当家人,女婿入赘便是伯父家的头等大事。

暑假放假,我去乡下玩,与村里的青年男女在一起厮混。那哥哥常与我们坐在一起,流利的讲着汉语,更奇异的是他会吹黑管,曾经在县乌兰牧骑演出队里既跳舞唱歌也担任伴奏。

我之所以喜欢他另一缘由是,父亲有位同乡叔叔在自治州歌舞团里担任黑管演奏,很是英俊,眼神里总若有似无漂浮着淡淡忧伤。他一生不曾结婚也没有孩子。他回乡来,见我在乡村疯玩十分喜爱,常抱着我跟父亲在露台上聊天喝酒,偶尔也把带来的黑管取出给大家吹奏。

因为年幼我听不出那都是些什么曲子,觉得喜爱叔叔的温和与忧伤。

怪异的是,由头至尾噶色表现出令人不可思议的抗拒,我对她的抗拒嗤之以鼻。一个懂吹黑管的男人,看上丑得天安门快降半旗的噶色,她似乎应该做梦都笑醒。

彼时,我的年纪不够资格讨论男女问题,反正那是噶色的事,我问过几次,她只木头木脑说不喜欢,我便也没兴趣再继续讨论这些话题。

虽然噶色不喜欢,在大人们合计声声中,婚礼还是照常举行了,我们也傻呆呆在乡下疯玩了几日。

很多年后,我在母亲的故乡见过一个写诗的乡村男孩,他坐在一座残破的碉楼外,双眸忧郁长发散乱。见着他我忽然想起那个会吹黑管的姐夫,似乎他们都应该是由村庄剥离出身体的某个异物,与日升月落、鸡犬相闻,时光从来不曾挪动的村庄格格不入。

木头一样的噶色是千百年来村庄中最普通的一块顽石,所以生完女儿,她像是给三伯父交差,头也不回的跟姐夫离婚了。

那以后,我也再没有见过那位俊美的哥哥,如今我已记不住他的长相,只潜意识认定他是帅的。

噶色嫁去对面山上,三伯父的儿子回来当了家。

我对这位表哥的鄙视远远超出了对噶色的无视,这是一个天生原装的24K混世魔王。

他从小偷鸡摸狗、顺手牵羊无一不做。

我们是城里来的客人,乡邻好客,只要见到都会拿出家里最好吃的东西满满当当的塞给我。

他对此不以为意,经常转动着自己诡谲的黑眼珠和狗一样的鼻子,满村乱嗅。

一旦有不幸的人家杀猪宰羊,他就故作好心带我去玩,在人户门口溜达一圈后,他手里就满满拎着大串肉块、我不认识的下水、血肠什么的,气定神闲的回家去。

那是乡亲送给我这客人的礼物。

他却拎着与毫不知情与之共谋的我心满意足回家去,然后安排噶色在大灶上抹盐烧烤,狼吞虎咽的大嚼。

我看着那些鲜嫩还淌着血水的东西恶心不已,但那家伙就可以毫无廉耻地把这些东西吃成人间极品,仿似在他嘴里这世上就完全没有难吃这一说。

偶尔,他会问我从城里带了什么零食回乡来,在检阅完我的零食后,他会选择一些不易察觉的包装下手,因为太过明显的拿到东西,伯父会毫不留情的饱揍他一顿。

顶替伯父的班去云母矿上班后,他的顽劣已经如同在爆米花机里倒入的超量玉米,膨胀到完全无法掩盖。他长期酗酒。一日,酒醉后他抢劫到了5元钱,那是一包香烟的价钱,可恶的是他还将受害人殴打一通,由于性质恶劣被判了两年。

三伯父家就此荣耀的成为了亲戚朋友眼中最可悲可叹的人家。

事实上,以父亲当时的身份,赔偿和庭外和解应该可以轻易解决问题,父亲却决计不肯为他说情,只说必须让他老老实实被判一次方会痛改前非。

父亲一生正直,生前但凡提到表哥便暴怒不止。

判刑后,格绒的工作彻底与他分了手。一直忘了提及,表哥的名字叫格绒,那时候我实在厌烦他,经常想不起他叫什么名字。

刑满后,他带着一本城市户口灰溜溜回到乡下,噶色离婚也闲居家中。

以三婶的见识,认为儿子当家理所当然,噶色离婚了,便须得再找户人家将她嫁出去。

听闻乡下传来这类风声,我倒为噶色愤愤不平起来。

乡村的混账逻辑永远是男孩是父母的人生第一。

这些房屋通常是给家里的儿子修建的,人们不管女儿如何勤劳,儿子是混账逛鬼,房屋必定建给儿子。我母亲也因为担忧格绒把伯父家败光,极力劝说了几次,无奈三婶执意不肯只得作罢。

尽管噶色不漂亮、声音难听又婆妈,但她十分勤劳这点毋庸置疑。

父亲自幼远离故乡在千里之外工作,所以一旦调回故乡,便极力让孩子们与他的故乡亲近,每每节假便送我去乡下玩。

我在城市生长,无论身体或心理不自觉会将乡村规划在自己生活之外,仿佛那只是旅途的某个目的地,且在乡下没有任何玩伴,最有趣情况便也只是跟各位表姐去挤牛奶、磨面粉、看牲畜圈里的小牛、小猪、小羊吃食,偶尔也跟岁数相差无几的侄儿们在田野里疯跑一阵。

大多时间,噶色便大狗一般忠实陪着我,我吃不惯乡间的食物,每次她都会在大灶上单独焖米饭,炒几样她们永远无法染指的菜肴给我,偶尔也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摸出一只漂亮的苹果或梨递给我,那是她舍不得吃,躲过格绒表哥重重包围藏了又藏留下的。

我则无所事事的跟她去背肥料、看牛儿、摘野花、望着黄昏天空的归鸦发呆。

某个天气晴朗、暖阳高照的冬日清晨,我爬上藏房屋顶,躺在干燥的麦垛上,她便紧紧跟在后面端着滚烫的酥油茶、刚出锅的小麦馒头和香猪腿肉,像护犊的老牛一样,安排我在屋顶吃饭。

那是我与她相处最愉快的时光,以至于成年后,如若某晚失眠,我便会冥想那些清晨,干麦垛散发着阵阵清香,阳光暖暖的照在我的眼角眉梢,天空仿佛从来不曾留下云朵,花喜鹊在树叶落尽的枝头一声声轻快欢叫。

送来一壶滚热的茶后噶色匆忙下楼,我则继续边吃边躺着仰望碧空。

小猪小羊小牛哼哼叽叽在圈里等着噶色喂食,伯父与三婶都在睡眠中,整个村庄刚刚苏醒……

噶色嫁去了山谷对面。

那时候,她女儿雍牧已5岁有余,小女孩嚎哭着从家里一直追着母亲的送亲队伍跑到了山脚下。那以后,雍牧是三伯父一家磕磕绊绊养大,后来同时考上三所国内知名的音乐学院是后话。

很难想象一个5岁的孩子哪里生出如此大的力量,竟从这般高的山顶追至山脚,而后又被村里人抹着泪拖回山上,而那时我是如此愤怒,可是那怒火却不知该向何处燃烧。

置于山谷,羊肠小道绕过眼帘。

梨树、苹果树、各种树木风情万种微风中摇曳,炊烟袅袅升腾在如梦似幻的藏寨顶上,田野青绿新苗层层如毡,处处风景如画,我却欲哭无泪。

多年后带着1岁的幼子回乡祭拜父亲,正如他生前所愿,父亲的骨灰安葬在距离祖屋不远一处清幽宁静的处所,在外工作一生,父亲回归到自己的故乡,祖屋里住着的已是与这脉血液无关的人们。

但他们依然是亲人,帮助打理着所有离去故人的坟茔。

格绒表哥已有一双懂事的儿女,出狱不久他便戒了酒。见我们拿钱给三婶也只难为情的挠着后脑勺涨红了脸。此时,三伯父去世亦两年有余,三婶已然一介老妪。

格绒用菜盒子给我们做出一桌丰盛饭食,端上来便站在旁边招呼着添饭续茶。

我再没见过噶色,听闻她又生了两个孩子,如今的丈夫善良朴实,曾为雍牧在音乐学院的学费花掉了家里仅有的几千元存款。

如此看来噶色的家境终究不堪,她却从未给我们任何电话寻求帮助。我们姊妹也只得把精力投放到对山谷这边三伯父家和其余几家亲戚的扶助。

为人父母后,回想噶色当年出嫁,再没半点厌烦她的心,似乎也渐渐体味到一位母亲的感受。将儿子搁在成都,我常以泪洗面,想来我有多爱儿子,噶色便有多爱雍牧。

倒是噶色大概至今也认为我是嫌弃她的,嫁出去便如断线的风筝再没了音讯。

纵使噶色不知,我依然会告诉儿子,山谷两边星星点点的村庄里,那是我们为数不多的亲人们爱着且活着的地方……我们从不去想,香椿,野菜和春天,都是一瞬间的事,错过,这一年便永久错过了。

因势利导,伯父妙联警贪杯

文/操杰

小时候常听母亲说,我的伯父操维藩先生,温文尔雅,多才多艺,擅天文地理,工诗词歌赋,国学功底十分深厚,在家乡享有崇高的知名度。伯父和我终生未能谋面,但由于耳濡目染,他的文人气质也深深地烙在我的心灵深处,并将成为长大后的我为人、为文的楷模和典范。

桐城文风,历来昌盛。民国初期,各类私塾学堂遍及城乡各地。民间普遍流传着口头禅:穷不丢书,富不丢猪。这就足以说明,自古以来,桐城人民对教子读书都非常重视。我的故乡金神墩包兴大圩的莲花村,也有座私塾学堂,我的伯父操维藩先生便是这座学堂的塾师。伯父生性豪爽,平素爱郊游,为人喜好春风,常常以文会友。四乡八邻的文士雅客,无论熟识与否,只要你在学术上有一技之长,或为诗,或为联,或为书画,那么你就是伯父所敬重的文友了。伯父挺有修养,待人接物彬彬有理,凡事适可而止,饮酒从不过量。他不仅酷爱读书,而且关心学子,尊重乡邻,在民间享有良好的口碑。因此,一个普普通通的乡村塾师之家,却也门庭若市。

我的外婆家姓袁,也是书香门第。大舅父是民间纸扎艺人,小舅父是国家干部,他们住在桐城双港大横山脚下金鸡岭边的袁圩村。舅父常常带着一位喜欢舞文弄墨的袁姓秀才一道,和伯父切磋诗文。这位袁姓秀才,满腹诗书,才华横溢,吟诗作对,信手可拈。但他有一个不良爱好,就是嗜酒如命。一上酒席桌,便会酩酊大醉,醉后便嬉笑怒骂,举止失态,往往贻笑大方。

某日,伯父有位好友家里办喜事,正好让袁秀才碰上,欲携礼同往贺喜。大伯怕袁秀才贪杯失态,让客人下不了台,自己也不好收场,但碍于情面,又不好推辞。于是,在喜宴开始前,伯父私下和东道主订了一个规矩:凡文人学士,饮酒之前必须先和操老先生对对子,方可端杯。语毕,主宾一致拍手叫好。

袁秀才早已闻到扑鼻的酒香味,便自告奋勇地要求第一个应对,伯父应允了。伯父提出以当日天气为题,要求秀才和他一人一词轮流递转对联,并逐步添加联语,适可而止。

袁秀才迫不及待地说:“我出对!”大伯微笑着点头同意。

“雨;”秀才抬头望了天气,出对曰。

“风。”大伯迅及应对。

“催花雨;”秀才添词了。

“发酒风。”大伯随之亦添词应对。

“檐前点点催花雨;”秀才又添词了。

“席上回回发酒风。”大伯不假思索,立马对上。

对联,是门高深的学问,真乃妙趣无穷啊!原来,“檐”谐音“筵”,“风”谐音“疯”。二人出来对去,众宾情趣甚浓。

这时,袁秀才仿佛从中悟出点什么,低声对伯父说:“操老先生,我佩服您的对联对得妙绝,只是……”

“只是什么?”大伯明知故问。

“只是老先生您不能当众揭我发酒疯的短处,让我无地自容啊!”袁秀才说。

伯父笑了笑说:“哦,我看这倒也没什么。桐城人自古文明处世,礼仪兴邦。尤其是文化人,必须加强个人修为,注重仪表形象,方显雅致。美酒饮到微醉止,好花看在半开时。作为老朋友,我真诚希望你能早日改掉贪杯的毛病啊!”

袁秀才恍然大悟,原来操老先生是在因势利导,正我修为,真乃用心良苦啊!从此,袁秀才不再贪杯,而且与大伯之间的情愫在切磋诗文的过程中日渐深厚。

深沉的映山红

文/卜谷

下村,掩映于万山苍翠的赣南宝华山区,以映山红出名。春暖花开季节,世人常常因观赏徒步踏入这座偏远山村,因景因人因事而震撼,生发无限的赞叹与感慨。

这是一片被映山红深深浸染的村庄,又是一片令人疼痛的土地。

那个红旗红星漫天飞舞的日子,翠微峰下宝华山麓,偏远的蔡江乡源头村下村像办大喜事般热闹,村里响彻云霄的十万炮仗都与刘克谋有关。那一天,刘克谋走红运,平步青云,当选为村苏维埃代表。刘克谋没有文化,不清楚“村代表”是个多大的官,但他清楚,从此以后这个村子成为了自己的责任,自己应该为这个村子担当。

簇簇丛丛,漫山遍野的映山红,环裹着这一片百年土屋。拥军、支前、扩红,村代表不是什么官,但什么工作都要做,最重要的工作是扩红,刘克谋用全部身心做好这件事。扩红,就是扩大红军队伍,这是一项必须以命相许的工作。最后,他以身作则,把自己也扩红扩进了红军队伍。于是,这个仅29户农户的低矮土屋群,走出了32名红军。出发那天, 32名红军,每人怀揣一把自家的灶土灰上路了。按照客家习俗,这把灶土灰是一个意象,象征家族的命脉与风水山林。后来,那一把把灶土灰在硝烟弥漫中飘洒,融入了异乡的土地,他们成为了32名烈士。可是呀,清崭崭的一族后生子,这一走,就像越山而去的黄鹤子——一去不返。于是,下村——成为了著名的烈士村。

但是,他们有信仰,死有其所,壮烈!信念的追求,像流星划亮了旷野,在这个古村落空前绝后。

家家有红军,户户出烈士。这曾经战歌嘹亮的自然村,顷刻之间哭天抹泪,继而寂静无声,变为一个伤痕累累的自然村,以至于80多年过去了,失子、守寡,哀哀沉沉,下村的香火元气至今仍然没有完全恢复。

记忆,发生在还没有记忆力的时候。

溪旁有碓臼,背倚旧风车,今年81岁的刘道占抓耳挠腮述说,自己是出生刚6个月,就在呱呱的婴啼中被父亲告别了。他父亲刘克谋是主动要求当红军的。理由是他已经结婚生子,有了传宗接代的香火,而两个哥哥却还穷得没有娶妻。临出发前,刘克谋跪拜在两个哥哥及妻子面前,脑袋壳顶着大地交待了一句话:拜托,无论如何要把我的儿子扶养成人。

这句交待,就成了妻子及两个哥哥的责任及担当。刘克谋朝天空挥一挥手,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下村。他与众多的同乡战友是在广昌保卫战中牺牲的,据说,他牺牲得特别壮烈,在一次力量悬殊的反冲锋中,格斗双方的刺刀同时刺入了对方的心脏,那时他刚刚担任红军连长。

刘道占的父亲牺牲了,留下的两个伯父却并没有真正地娶妻。大伯在“打土豪,分田地”时,与逃跑地主的老婆结婚,两年后,地主回来了,老婆又回去了。从此,大伯父无力再娶,而小伯父则是终身未婚。按客家规矩,刘道占又成了大伯父二伯父的儿子,顶了三家的香火,成了承继三兄弟香火的一根独苗。一个“赤匪”之家陷入新的困境,寡妇带子的艰难困苦表现为每一粒米饭都难以为继。

两个伯父曾数次劝她脱离苦难,留下孩子自去改嫁。体恤之情,屡屡触动了这个少妇的幽约怨悱不能自言之思,她的回应是无声流泪,紧紧地把烈士遗孤刘道占抱得更紧。是的,任何时代,一个带子的寡妇都是弱小者,但弱小者自有弱小者的担当。她的担当是滴水成河,聚沙成塔。没有奶水,就用嘴巴咀嚼,像乌鸦那样,口口相对,哺饭喂养幼子。从此,这个“赤匪”之家的三个壮劳力,像抬轿子一样齐心协力,共同扶养一张很小的嘴巴。

烈士的遗孤是不能绝后的,刘道占20岁时娶妻,他与母亲加上两个伯父,四个壮劳力把一生的全部积蓄凑起来,只够给新娘子买一套平布衣服。没有新房,没有新床,没有宾客,至今,他妻子回忆初嫁时还说:嫁狗随狗,是“白皙的” 。

烂漫群山的映山红,圈圈漫漫,画了一个个未解的符号,也是沉重的映山红。

昔日陡峻连绵起伏的大山,游击战的绝妙地形,成为今天人们脱贫致富的重重障碍。一子顶三房,刘道占夫妇竭尽全力挺身打拼了数十年,苦熬苦挣,体面地给三位老人送了终,还养大了两个儿子。他们的力气,渐渐地被这块贫瘠的土地吸尽了。40年前犁田时,刘道占被一条发情的牛牯子用力顶了一角,把肺部顶了个窟窿,一直也没钱治,就落下了气喘吁吁的毛病。刘道占的妻子, 78岁的赖金秀,腰椎已经弯曲,脊背也有点驼。

如今的土地,在人们的眼睛里已经不那么金贵。大批乡村青年涌向城市去打工淘金,到处都能够看到被撂荒的土地。被撂荒的土地,这正是刘道占夫妇所求,虽然年老身残体弱,他们从来没有停止过在地里刨食,没有停止过善良的传递。老了,不给别人添累、添乱、添麻烦也是一种担当。尽管连呼吸都有困难,他们从没放弃过对土地的追求,竭尽全力地在水田里种粮食,在旱地里种菜,在后院子里养鸡。

“现在,我们的生活比以前可是好多了……”话语中没有悲伤,却有几分由奋斗带来的欣慰。

意外的造访,使我们的心情因震撼而异常沉重。可刘道占夫妇,却因这意外的造访十分兴奋并感动,离别时,他们恋恋不舍地叫喊着:“等一等,等一等——” ,趔趔趄趄的身影,追出了半里多路,硬要把12颗土鸡蛋送给我们。鸡蛋,是他们能够拿得出的最好的东西。怎么能接受他的东西呢,我们不由得加快脚步。

听着这烈士亲子嘶哑断裂的喊叫声在夜色中渐行渐弱,泪水盈满了我的眼眶。

大鱼

文/安石榴

镜湖里有大鱼,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大鱼。就是说不是一米两米长的大鱼,而是三四十米长的大鱼。

镜湖大鱼的事情虽不及喀纳斯湖大鱼影响广泛,但也终于是沸沸扬扬的了。

这是个噱头吗?抑或是炒作?都不关我的事,我用这样的语气叙述和任何传媒不搭界,只因为……等一下!

我的伯父住在镜湖边,是个老林业,年轻时在镜湖水运厂,专门把刚砍伐下山的原木放入湖中,排好,原木就顺着湖水的流向被运出山外。我从来没亲眼见过水运原木的壮观场面,它像一种灭绝的动植物永远消失了。我只见过一幅版画,不过我觉得好在只是一幅版画。

我的伯父安居山中,和伯母养了一头奶牛、两只猪、三箱蜜蜂、一群鸡、一条狗,侍弄一大块园子。

那一次我到伯父家,正是关于大鱼的传说四处散播的时候,但是从没有人通过任何方式捕捉到它。是的,从来没有。

我走进院子的时候,伯父和伯母正在八月的秋阳里采集蜂蜜。伯父穿着一件半截袖的老头儿衫,露着两只黝黑的胳膊,一只脚踏着踏板,蜜蜂们“嗡嗡”地围着他转。我看得心惊胆战——伯父稀疏的头发里、伯母的鼻尖上都有蜜蜂爬来爬去。

我把照相机、摄像机、高倍望远镜等机械,高高架在伯父的院子里,一排枪口一样对着湖面。在这些事情完成之前我没有说一句话,伯父伯母也未理睬我。

我问伯父:“真的有大鱼吗?镜湖就在您眼前,您见过大鱼吗?”

伯父沉吟了片刻,说:“你记好了,什么事情都不能让人知道。”伯父把“人”字说得很重,“人要是知道了,就不妙了。要是人不知道这山里有大松树,那些大树就还活着,现在还活着,一千年一万年也是它。人知道了,那些大树就没有了,连它们的子孙也难活。”

我心里当时充满了探索的欲望,打断大伯,说:“求您说实话,到底有没有大鱼?”

大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不吱声。我突然感到不同寻常的异样。首先是大黄狗,刚才还在我身边蹦跳着撒欢儿,这一刻忽然夹起尾巴、耷拉着耳朵、耸着肩膀一溜烟钻进窗户下面的窝里去了。几只闲逛的鸡抻长了脖子偏着头,一边仔细听,一边高举爪子轻落步,没有任何声息地逃到障子根去了。

我猛地领悟了伯父的眼神,随即周遭巨大的静谧漫天黑云一样压下来。阳光并不暗淡,依然透明润泽,但是森林里鸟儿们似遇到宵禁,同时噤声,紧接着,平静如镜的湖面涌起一层白雾,顷刻一排排一米多高的水墙,排浪似的一层一层涌来,然后……等一下,你猜对了。

大鱼出现了!

大鱼又消失了!一切恢复原样。

我带的几件现代化机器等于一堆废铁。是的,我没来得及操作。我懊恼地坐在地上,看着鸡们重新开始争斗,大黄狗颠儿颠儿地跑出院子站在湖边高声吠,森林里鸟儿们的歌声此起彼伏。我忽然想:其他动物或者植物该是怎样的呢?

伯父却淡淡地说:“我们活我们的,它们活它们的,互不侵犯。”

又说:“你倒是个有缘的,有时候它几年也不出来一次。”伯母在旁边连连点头。

随后的一个月时间里,我都住在伯父家里。我睡得很少,吃得也很少,基本上不说话,但是心里很静很熨帖。伯父伯母每天仍然愉快地忙碌着,两只猪、一头牛短促的呻吟和悠长的叹息互相唱和,呈现的都是生命的本来面目。

一天晚上,伯母拿出自酿的山葡萄酒,我和伯父喝着唠着,伯父就给我讲又一个惊人的森林故事。

野人?外星人?等一下,别猜了,你猜不对。而且,我和伯父一样,不会说出一个字。

打死也不说。

海蜇当咸菜

文/曹银员

海蜇是巨型食用水母。经过精加工的海蜇是一道美味佳肴。可我儿时,村子里的老百姓却把它当作廉价的“臭咸菜”。

我们大队(村)为改善社员(村民)的生活,专门建造了数条涨网船,实施近海捕捞,将每天捕来的新鲜渔货按“家庭人口”分发。夏季,附近海域遍海皆是状如大伞、颜色褐红的海蜇。涨网船一天3次出海作业,捕上来的全是胖鼓鼓的大海蜇。数不胜数的海蜇让船员在处理上很是头痛。

我伯父是涨网船船员,每次渔船拢洋,他都会“嗨哟嗨哟”挑一大担海蜇回家。那时,父辈尚未分家。新鲜海蜇有毒,须马上加工,不然就会化成水或变质。伯父挽起衣袖马不停蹄地干,我愣愣地站在旁边观看。这海蜇长得又圆又肿,身子活像一顶大笠帽。伯父挑来的海蜇个头都挺大,皮面直径约有六七十公分,比家里洗衣木盆盆口还要大。此时,伯父总会笑眯眯边干活边给我讲海蜇的故事。什么海蜇和虾是一对难舍难分的好朋友哇;海蜇是用虾当眼睛、作舵手啦;海蜇蛰起人来亳不留情呐……

加工海蜇之方法,各户人家大抵一致:首先要把连在一起的海蜇头和海蜇皮切割分开,除去内脏和血,分别装在水桶里。然后施用明矾按特定比例给它“消肿”,做到先后三次隔时使用明矾腌制,简称“三矾海蜇”。待脱水后,将滤去液汁的海蜇装入缸里再用海盐进行腌制。在那个年代,村里家家户户每年一般都储存食用海蜇一大缸或者两大缸。由于海蜇比咸菜还要多,就成了村民们天天吃、常年吃的小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