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初恋的散文
回忆初恋的散文(精选19篇)
老冰棒带给我的初恋
文/何小琼 杨春晓
那时我们还小,我和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那时候的夏天虽没有现在酷热,但也是蝉鸣震天,刺眼的阳光透过门前的芒果树,明晃晃的让人心燥。而能让我和小伙伴们企盼的,就是那位推着冰棍车,步履缓慢的老大爷了,还伴着他充满韵味的,独特的叫卖声:“凉喉,清凉解得渴啊!”
每到这时,他就会拉着我的手,和欢呼的小伙伴一起争先恐后地跑向老大爷。那车是手工做的,有轮子的木箱,木箱里有泡沫,里面躺着花花绿绿,散发着诱人香甜气味的雪条。放好车,老人总是好脾气地说:“慢慢来,排好队。”我们总是捏着早准备好的一毛二毛钱,吞着口水,两眼放光,叽叽喳喳地叫着:“我要红豆的。”“我要白雪条。”随着一张张纸的剥落,伴着一声声吸着雪条“嗞嗞”的美妙的声音,炽热的空气立刻弥漫着清凉香甜的气息。他总是买两根,把我拉到一边,给我一根。冰棍真诱人,我轻轻舔了一口说:“要是能天天吃就好了。”他说,可以,只要他来卖,你都可以吃到。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只要老大爷来卖冰棍,他总会出钱买两根。而钱是从哪来,我直接的想法就是,卖家里宰杀鸡鸭的毛,还有就是
卖牙膏皮,因为小伙伴们都是这样攒钱。直到那一次,他父亲打了他,原来,他把母亲收集的鸡毛鸭毛拿出来,还有家里的牙膏也被他挤掉,换钱买冰棍了。我躲在家门后,偷偷看着他父亲骂他贪嘴,不懂一分钱金贵。我难过得想哭。这次之后,他还是买冰棍给我,只买我的,我不要他就生气。而我也不问,把冰棍吃了一半就给他,他不要,我也生气。那些夏天的冰棍的甜全屯在了我的心里。
准备上初中那年,我要随父母到城里。那时正是酷夏,也是蝉鸣震天。家里的东西都收拾好了。我在客厅等着,我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他直挺挺地站在那棵老芒果树下,望着平日老大爷来的方向也那么等着。母亲摧促再三,我眼泪流了下来,真要走了!那天,在车的后窗,他挺拔的身影就那样印在我的脑海里。
我和他再没见过面。我写过几次信,可都没回音。再后来,我嫁了,日子过得安稳。一次,老公给我一盒奶油冰激凌,我
突然说想吃以前那种老冰棍,老公笑了,说现在找不到那种古董了。我当时一阵失落,那些名目繁多的冰激凌,也不及老冰棍在我心底的甜蜜诱人。那长条形白玉一样,淡淡的清白。到如今依然是我深藏在心底的记忆,一辈子也抹不去。
初恋:献给伟大的陌生人
文/迎风而立的树
人或许一生没有婚姻,也没遇到真正的爱情,但一定有初恋。
“初”的滋味刻骨铭心,正像处子最隐秘的破裂和疼痛,她只被允许怒放一次,闪电只从她身上划过一次,瞬间即永远。所以,初恋在人生中有“史”的意义。
与爱情、婚姻等事实相比,初恋更像一个仪式,她竖起了一道月亮门,一眨眼,少男少女即隐入花枝颤动的伊甸园。
初恋务虚至极,故多无果。犹如石榴树上红艳似火的谎花,她们早早地绽开了,比坐果的花都要提前,灼热、激烈、疯狂,喷粉吐蕊,她们如痴如醉、奋不顾身。
初恋最诗意、最醒目、最难忘,因为“初”。
她可以表白,追求互动与合作;亦可守口如瓶,静悄悄地内燃。
在原理上,初恋和追星族的“情感投标”大体一致。很大程度上,她不属于某个具体的谁,更像一个少男少女献给整个异性世界的一份厚礼,一次勇敢而羞涩的“对外开放”。尤其在暗恋者身上,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多年后,竟把对方给忘了,面孔都模糊了,记住的,只是有人曾来过……有个“丢手绢”的童戏:小孩子围成一圈,不许回头,一人持手绢绕圈跑,相中谁便趁之不备丢其后,再绕回时,对方若未察,便被捉……初恋情景又何尝不如此呢?因为手上有一份礼物,接下来,你最迫不及待的就是将其送出去,脑海里盘旋着一个声音:“送出去,我要送出去……”所有心力都被这个念头召唤着、驱使着,更折磨着。至于送给谁反而不重要,一如儿歌里所唱:“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握握手呀敬个礼……再见!”再见,既是故事的结局,也是游戏的初衷——一个隐蔽的骗过了所有人的初衷。
一个人早就暗暗存了渴望,心胸被一股东西涨得满满的,快要溢了,像产妇的乳汁,无论如何,无论什么方式,她都要放它出来,否则即不舒服,会酿成淤肿和内伤。
实际上,无论单恋还是相恋,初恋都更像是一个人的风暴、一个人的篝火。她的心路和程序,始终按梦中方式来布局、来行走。至于那个人,只是个模特、一具梦幻客体、一个朦胧化身——如同追星,追的不是人,是星,是光芒中的虚拟之人,是被你赋予了无数想象和附加值的人。其唯一作用即煽动你的体温、热浪与颤栗,激发你对更远、更无限事物的憧憬。说白了,他(她)是来帮忙的,来帮你燃烧,来接收你那份急着送出的礼物。就像婴儿,是在帮女人的忙,帮她兑现母爱,消耗掉那些乳汁。
所以说,初恋消费的并非实体,而是偶像。他(她)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她)像——像你想要的某个人、某类人。
伟大的陌生人!
那是一张永远冲不清晰的底片。他(她)没有名字,只有性别和神秘的光晕。他(她)没有正面,仅剩背影和雾中的轮廓……你们根本不相识,在这个世界上,你们从未相遇。
你说你见过他(她)了,那一定是梦里。
你说你找到他(她)了,那一定是替身。
或许,30岁以后,我们才可能懂得和个体有关的爱情。此前,我们只是在练习爱情,虽然不懂,但我们必须让爱开始。
因为春天来了,花必须开。
写字的你,还好吗
文/陈志宏
秋日午后,偶翻旧时书。
海明威《战地钟声》的空白衬页上,又见到她娟秀清新的笔迹。她提笔抿嘴写字的模样,历历在目。往事如浮云退后的山峰,清晰如画。
走过懵懂岁月,能将很多问号拉成感叹号,唯有这一个,永远是个谜——初恋是怎么开始的?
世上那么多女孩,就那么遇上,恋上,就像认识多年,毫无陌生感。欢喜之心如月光洒地,覆满心房。那时,喜欢也羞于明说,便逮住机会夸她字写得漂亮,学习成绩好。于是,买来几本世界名着普及本,让她留墨宝。她趴在书桌上,就着昏暗的灯光,抄录雪莱诗句:“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你自己。”再央求她多写一些,不得,温柔谢绝。
一本书,因了她的字,越看越温柔,成了至爱珍品。这就是传说中的爱屋及乌吧。《战地钟声》由此成了我通读过的第一本世界文学名着。
当时流行歌曲《东方之珠》,校园内外,处处有人传唱。后找机会请她帮我抄录此歌。死气白赖,她才勉强答应。当我拿到她手抄的歌曲,视若珍宝。心里那个乐啊,无以言表。
收妥她的手迹,一直万分兴奋,万分激动,在一个春夜里,手写了一封情书,表达羞涩的爱意。一早站在水房等候,抖抖索索塞到她手上,飞也似的逃离。一天上课都无心。当晚,收到她的回信,不知该高兴还是无奈,傻愣了很久。她没有答应交往,也没有拒绝,只说以后要我多管束她,让她收收心不要玩疯了,咱们共同学习,一起进步。没琢磨透她的意思。
陆续有书信往来,珍存了好几年,直到那一次后,统统付之一炬。
那时,我们都参加工作了,中间有几年没怎么联系——当时没有手机,没有网络,联系不便。后几经辗转,要到了一个电话号码,据说能找到她。兴冲冲打过去,被一阿姨接到了,心想肯定是***妈吧,热情地喊阿姨。阿姨却很不友好地质问我是谁,是她什么人?我说我是她同学。她拖长尾音的反问,让我终生难忘:“同学?”也不知哪来的勇气,我大胆地说:“我是她同学,也是她的男朋友!”就这一句,往日种种美好,统统归零,情义退去,怨怼上场。
——阿姨不是***妈,而是她未婚夫的妈妈,她未来的婆婆!
她抢过婆婆的听筒,我听见了有史以来最恶毒的骂声!无声地忍了,是因我伤害她在先。从此后再无她的消息。两人如微尘被无情的风刮到南一处北一边,永无交臂的可能,更无交织的机会。
初恋化成绝恋。世上纯美如斯的初恋,多数是以诀别收场。
一晃20年过去了,秋阳下,她的字迹鲜润如初,仿佛刚刚从她手上接过来似的。这是最初的交往物证,无关风月,顶多只能算风月前曲。看这些精灵般的字,心里凛然一惊,物是人却非,再也回不到从前。多少次午夜梦回,对着无尽的黑夜,在心里默默问候:“你好吗?”不知身处何方的她,若看了这些文字,能否会心一笑,在心间默答:“我很好!”
这是我想听到的回答。
初恋的那些年
文/祖国滴小婲朵
我喜欢上一个美女,她是我隔壁班的,千方打听后终于知道她叫董欣,又费劲百般周折和她成为了普通的朋友关系,随即开始了我艰难的泡妞大业。
周六我和张飞去喝酒,两人喝了三箱老雪,喝的是七倒歪斜,绿色故事网,相互搀扶而归,没想到到班级门口时不小心撞到我的女神大人,最可怕的是手中的饮料将她的衣服弄脏了。
“喂,你没长眼睛啊,撞到我哥们了知道吗?”
听了张飞的话董欣原本生气的眼中又多了一丝愤怒,我连忙赔礼道歉。
“对不起,我兄弟喝多了,你这衣服我陪你好了”
“哼,有钱就了不起了吗”
董欣还是把火降到我的头上了,确实这事是我不小心,而且我的哥们还火上浇油,搁谁谁都会发火,此时我必须道歉,因为我还要追到她。
“这事是我不对,我承认错误,可是你也得给我一个补偿的机会吧,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这样可好?”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算了,那就罚你请我吃十天饭好了”
“什么,你要我哥们请你吃饭,还要请你十天,你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
“小飞,行了,就按她说的办”
追女孩子通常都是要请吃饭的,可是女孩子很难答应的,这次女生主动提出,我然是求之不得呢,可不能让小飞搅和黄了。
商议好了,我就将醉的不成样子的小飞放到座位上,想着泡妞大计。
女生本来就是矛盾体,说话通常要反着听,……这次的不小心也是我故意而为,就是为了接近她,不然没有交集,没法下手!
都说追女生,请她吃饭算是成功一半,可是我这第一天吃的很郁闷,因为我在女生面前紧张,一句话说不出来,真是笨的要死,这样如何搞定她!
回到班级几个死党围着我问东问西,主要还是很佩服我,羡慕我能和校花一块吃饭,甚至有人怀疑我们在一起了,我真是无语中带着郁闷!他们看到的只是表面,事实上哥还差的很远,泡妞漫漫兮而修远,吾将上下而摸索!
第二天我接着请女神吃饭,女神见我小心翼翼的样子很不满。
“章啸天,你还是个爷们儿吗?吃个饭怎么扭扭捏捏”
此刻怎么感觉她是爷们我是女人呢,又或者说她是猫我是老鼠!
“我,我,……”
这时校园四大恶少之一的韩子赫来了,明显就是冲着董欣来的,而且韩子赫行人根本就无视我。
“欣啊,吃饭呢,我可以坐下一块吃吧,那个小子你可以走了”
那个小子明显就是指我啊,此刻我要是走了,在女神眼睛就是无能鼠辈,所以……
“那来的苍蝇啊,快点走开,没看大爷我正在泡妹子吗?”
说完我就后悔了,不是觉得自己话有多嚣张,而是`泡妹子`这几个字怎好当女神面前说呢!
韩子赫当即同他的手下给我围了起来,正好手痒痒,不过三分钟,我就将他们打倒了,小样儿的哥从小就学武术,更是打了十多年的架,对付他们几个和玩似的!不过嘴还是流血了,当时本来我可以躲开的,只是我发现女神在我后面,我躲开女神就会受伤,当时女神是看的清清楚楚!
“你流血了,没事吧”
“没事,这都不是事,爷们嘛”
终于证明自己是爷们儿了,不过却付出了流血的代价!
“你刚才说什么泡妞”
“哦,刚才只是和他们扯了,你别当真”
“哦,你不会真的喜欢上我了吧”
打死也不能承认,不然就不好追了,追女孩子要是表白早了,她不拿你当回事,还会心存戒心!
“你真自恋,我喜欢你,我现在正追别的女孩呢,这情书就在这”
这是我给董欣准备的,打算在恰当的时候给她,谁让咱嘴笨呢,说不出来不代表写不出来,欣拿着就读了起来……
“你这写的不行”
“怎么不行了”
“太酸了,反正我看着是反胃”
“那好,我明天再给你看一封,你要是能满意,我就送给她”
“那,我就帮你参谋参谋”
小样儿上钩了把,我就天天写给你,啥时候给你感动了,咱就成功了,而且这样还不用担心你不看,哈哈……
我晚上回家,用了两个小时又写出一篇《为你写诗》大约两千字,之后便陷入梦乡……
接下来这几天,一天一封情书,共九篇,欣怡终于承认我写的有点水平了,还说事成了想认识下那女生,我满口答应。
十天已过,我们的关系大大提高,我在她面前也放得开了,拿下她的信心又大了一步,照这样下去追到手回事迟早的事。
然而一星期后,我看她和一男生抱在一起,尼玛心碎了一地,半个学期都浑浑噩噩,从此见到她有种特别的感觉,明明很想见她,为何见面要躲着走,明明很想和她说话,为何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就是爱到心口难开吗?
高二分文理科,我擅长的是理科,文科设置三个班,听说她报文科,如果我报文科就会有三分之一的几率和她在一个班,那样每天看她一眼就满足了。
初恋,一份永久的回忆
文/tianxibo520
最近,好像喜欢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沉思。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厌倦了白天的那些喧嚣,还是习惯了夜的静寂,总之,我想要表达的太多了,没有一些合适的词语来拼凑成一句话来表达我内心的感觉和一种臆会。
如果说“爱情是婚姻的坟墓”的话,那么“初恋就是爱情的前奏”。初恋对于每个人来说,如糖果那般甜蜜;如大海那般辽阔;如纸张那般洁白;如花朵那般无瑕。
夜里,星空璀璨,皓月当空。
那月亮上面,吴刚是不是还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不停的砍着那棵树?月兔是不是还在捣药?嫦娥是不是还在后悔偷灵药?
今夕,何夕。
夜已微凉,人未断肠。
月凉似水,花开满天。
风吹无痕,心碎无声。
年华似水,匆匆一瞥。
多少辛酸往事涌上心头,都付诸笑谈中!
如果我可以到月亮上去,是不是我就可以乘风归去?
而那些暗淡的月光是否就可以掩埋我心中的那份关于初恋的永久的回忆?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和月。
也许吧!人就是这样,有感情,而且容易念旧,越是想要忘记的东西,它就偏偏要闪现脑海;而越不想要忘记的东西,它就像一阵风似得,左耳进,右耳出。这或许就是所谓的“举杯消愁愁更愁,抽刀断水水更流”吧!
而初恋就是这样,初恋是一份感情的开始,也意味着自己的心里开始有了一个人的存在,然后再进入生命,住进梦里。
或许,是曾经的自己的太年少轻狂了,总觉得自己还年轻,青春应该要无情无尽的挥霍;而初恋更应该要好好的玩弄。然而。等到一切都结束了之后,才发现只道当时是寻常。
人生中有太多遗憾,而初恋却是最让我难以忘怀的。
也许,有的时候,回忆多了些,甜蜜却少了些;寂寞多了些,而关怀却少了些。或许人算不如天算,人生中好多事情都是我们无法预料的。
爱情就像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
初恋却是这座围城的大门,有的人宁愿退避三舍,也不愿趟这个浑水;而有的人委曲求全,脱掉身上那厚厚的保护色,走进属于自己的幸福天堂。
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一)
文/笑颜
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
可儿的美丽如湛蓝的天空遥不可及;可儿的清秀如清澈的小溪不忍碰触,可儿的温存如绵绵细雨令人忘情。
可儿说亦侨是她的同班同学。有点内向。她与同住宿舍的好友依晨关系不错,每日双进双出。亦侨就尾随其后,帮她拿水杯,学习用具等。到了寝室门口,也不说什么就走了。纯真的可儿还笑言过,真是个大傻瓜。
可儿有一次胃疼,留在宿舍休息,怕是受凉了吧。可儿从小受父亲的熏陶,喜看医学杂志,懂得如何保养受凉的胃。捂着热水袋躺在被窝里呢。亦侨敲门进来了,手里提着刚买来的药,可儿略感惊讶,心里对他为了自己逃课,多少有点不解和迷惑。可儿学的中医学,听可儿说亦侨在学这个专业之前,对中医学已经有了很深的了解,甚至已经从叔叔那儿学会了针灸。
有一天去市中医院见习,看着琳琅满目的中药品种,亦侨发挥了自己的特长,没等老师介绍,亦侨已经给同学们解说了每一种中药的名称、药性以及药用价值。这叫桂圆,有大补的功效;这叫枸杞子,可以泡在开水里饮用…… 还有这是沉香,亦侨手拿一节碗口粗、一寸高的沉香木,对同学们说:“这种药材可香了,放在铅笔盒或是枕头下,会一直散发香味呢。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向他要,他小心地给同学们每人分一点,同学们说他小气。他却振振有词,我要用这块沉香刻一颗心,同学们嘲笑他,就你还能刻出心来,有什么用呢?可儿也在其中。但亦侨一本正经地说:“我真的要刻一颗心,把它送给我最喜欢的女孩。
纯真的可儿,享受着同学们的友谊,丝毫没有察觉到有一颗心在时刻关注着自己,在向自己慢慢靠近。因为投注在可儿身上的关注目光,并不是只有亦侨啊。比如学习不怎么样,但人气很旺,家庭背景不错的阳光,总会有意亦或无意地,走进可儿逗她,惹可儿生气,偷走可儿挂在床头的照片。
药理课上,离亦侨一桌之隔的阳光,正在把玩着可儿的照片,专注的眼神,嘿嘿的笑声,引起了亦侨的注意。只听一句:谁让你玩可儿的照片。两个男生便打了起来,可儿慌忙去拉亦侨,没想到亦侨还是被飞来的板凳砸伤了额角,血顺着额角流了下来,胆小又心地善良的可儿吓哭了,亦侨却不顾额角的伤,拉着可儿的手说:“别怕,有我呢。”老师和同学们都傻眼了,一堂课就这样因可儿,被两个男生搅乱了。
傍晚时分,同学们都准备去上晚自习了,亦侨突然出现在了可儿的宿舍门口,勇敢地拉住了可儿的手:“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上了你。”亦侨红着脸说。这次轮到依晨傻眼了,反应极其强烈地吼道:“亦侨,你再这样乱说,以后我不理你们两个了。”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聪明的亦侨却笑了:“走了才好”。亦侨没有松开可儿的手,另一只手从贴身的口袋里,拿出了多日来用沉香木刻成的心。小小的一颗心躺在可儿的手心,蓝色的配饰穿心而过,是那种可以挂在颈项上的。心形沉香散发着淡淡的香味,可儿有点迷乱。而手心里更是有一种潮湿的温热,是亦侨还在紧紧地抓着可儿。可儿有那么一刻恍如梦中。
从此亦侨名正言顺地做了可儿的护花使者,即使有个别男同学,还对可儿心存想法,也被亦侨的表现消灭在了萌芽状态。亦侨不仅学习好,人也高大帅气,但个性却有点倔强。亦侨喜欢把可儿载在自行车前方,与朋友们飙车,可儿不好意思,但拗不过亦侨;亦侨喜欢与可儿一起玩扑克游戏,看可儿赢了时甜甜的笑;亦侨喜欢往可儿的宿舍跑,帮可儿洗衣服打扫卫生,还帮舍友提水倒垃圾,可儿说干嘛呢,亦侨笑笑,搞好关系方便我来找你;亦侨喜欢跑很远的路,为可儿买爱吃的凉皮、葱花饼;亦侨喜欢与可儿一起背书学习,看可儿背输了时噘起的小嘴。有一天,亦侨约可儿去看电影,可儿怕遇到同学被指指点点,有意走在亦侨的后面,被亦侨发现后,挽起可儿的胳膊不放手,可儿无语。
转眼可儿的生日到了,可儿的家境并不富裕,所以没打算为自己过生日。而亦桥呢,却给了可儿一个大大的惊讶,一份超值的礼物。当亦侨把一双当年最流行的鹿牌小皮靴送给可儿时,可儿没来的及高兴,慌张地说:“你怎么能给我送皮靴呢,我不敢穿,我爸妈会说我的。”可儿是父母的乖乖女,此时乱了方寸。亦侨红着脸说:“那怎么办?”“我不管,你先把鞋子拿回去。”亦侨有点失望,拎着鞋子走了。可儿呢,心情也好不到哪里去,舍友们一顿狂轰乱炸,“小傻瓜,你怎么就不懂别人的心呢!”“要是我,早感动的要晕厥了”就连依晨也说可儿有点过分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让亦侨的形象在可儿的心目中变得逐渐高大起来。可儿犹豫了,是不是到了该给父母说一下的时候了呢?
周末可儿回了家,却因不小心着凉感冒,耽误了周一的课。当可儿急匆匆地赶到教室门口,亦侨正站在门外。见了可儿高兴地拉着可儿的手,问可儿为什么迟到了。可儿来不及回答,拉起亦侨就往教室里冲。虽然那时候学校不允许学生谈恋爱,但是可儿、亦侨是班里的尖子生,学校对他俩的恋情似乎有点网开一面。
中午食堂吃饭时,亦侨坐在了可儿的对面,不吃饭,眼光却在可儿的脸上忙碌着,亦侨想知道答案,可儿却故作镇静,大口地吃着饭,内心有点翻江倒海,怎么对亦侨开口啊!亦侨终于忍不住了:“可儿别吃了,赶快告诉我,你父母怎么说的。”可儿还没说话,眼里已经噙满了泪水:“我爸说,咱们毕业后可能会各奔东西,未来的事情,现在考虑有点过早,让咱俩先好好学习。”可儿一口气说完,心里如释重负。亦侨呢,一句话也没说,盯着可儿,似乎要看透可儿的心。突然亦侨走了,什么也没说。整个下午亦侨的座位都是空的,只有一个书包孤零零地躺在那儿。可儿有最初的心不在焉,变得着急,到最后的心慌。上晚自习后,亦桥的座位仍然是空的,可儿才发现,她是很在乎亦侨的。可儿鼓起勇气去找亦侨的哥们阿宝。告诉阿宝亦侨没回来,她担心倔强的亦侨会闯祸。阿宝陪可儿去了亦侨的爷爷家,亦侨不在,可儿更着急了。哭着问阿宝:“这怎么办?”阿宝安慰可儿,不会有事的,但心里还是对亦侨有点担心。下晚自习后,可儿没有回宿舍,一直等在校门口,她期待着亦侨的安全归来。也许上帝在这一刻,也会感动。只见一个高大的黑影,径直走向了可儿并用力抱住可儿,可儿还没有反应过来,一滴温热的泪滴落在了可儿的脸上。“你去找我,我知道你是关心我的。”亦侨有点语无伦次。可儿抓紧了亦侨的手,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不会再放手属于自己的幸福。
宛如初恋
文/爱玛胡
我和同事一道去查房,在开始之前,照例站在门口先巡视一圈:一眼看到靠窗边的一位老爷爷在抽搐,心电监护显示室颤。显然,他心脏骤停。
来不及想什么,我和同事一起扑过去,给他做心肺复苏术。过了一会儿,仪器嘀一声,老爷爷呼出一口气,醒了。
他看到我们,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问:“我怎么样了?”
我笑着对他说:“你刚刚往鬼门关走了一趟,阎王爷不收你,我们把你抢救过来了。”
老爷爷一下子睁大了眼睛。他不好意思地抹了下嘴巴:“你们,给我做了人工呼吸?”脸竟然微微红了起来。
我和同事都愣了,同事想说什么,我忍着笑,用手肘撞她一下。
查房出来,我便通知了老爷爷的家属,给他安排转院,去较好的专科医院做进一步诊治。
没想到,老爷爷居然不同意,和家属们大吵大闹:“我不走,这么好的医院,我到鬼门关都帮我救回来了,我走什么?”他用手抹了下嘴,像想起来什么,老脸露出一抹羞赧的笑容。
我对同事说:“老爷爷肯定在猜,是你还是我,给他做的人工呼吸。”
同事骇道:“你莫吓我哦。”手拍拍胸口。同事不是我这种老菜薹,脸蛋白里透红,皮肤细腻,戴上口罩后,更显得眼睛又大又黑。
老爷爷以为抢救就是人工呼吸。这个半对半错,心肺复苏术包括人工呼吸,但不是所有的抢救都要做人工呼吸。大部分患者对此一无所知,认识都来自浪漫电影,帅哥美女因为一次人工呼吸一吻定情。所以,不能怪老爷爷想入非非。
尤其是,老爷爷显然是一厢情愿,认定是我同事给他做的。那之后,每次遇到她查房,他都满眼笑眯眯的,那表情,和初恋一样。害得同事每次给他做检查,都憋着笑,老爷爷就更是又害羞又兴奋的样子,就像回到了少年时。
也好,心情好有利于病情。
青春少的老巷里,有我忘记的初恋
文/风之语A小艾
夜总是很黑,丝丝倦倦地无眠,雨声依然,滴在屋檐下的水泥地面上,发出嗒嗒的响声。
时而连贯如唠叨,像更年期的女人,数落起自己没出息的男人,看的见的怨恨就像十世八世的仇人,捶打的衣服,针眼里都渗着恨老的水渍,甚而让人听着乏味,便越加烦躁而欲远离之,而生活还得日升月起,于是,夜虫催眠时,依旧是一副卑微的笑,讨着女人僵硬的身子如水温柔起,所有锋芒收卷,做一个守旧的女人。
倒是其中夹杂着滴滴嗒嗒的断流音,像放情女子的高跟鞋敲击在江南的青石板小巷,空气也变的温情而湿润,我想象的旗袍颜色,是一朵花儿点缀的色彩,在她的身体上尽情地开放,绚烂无比,以至招来女人们妒忌与狠毒的眼神,在八月的季节明争暗斗。
倒是那些汉子们,不管自己的婆娘如何地抵毁,那偷贼似的目光总是不住地扭过头去,忘了烟卷还深陷在自己的手中咝咝地冒着烟,就若飘过去的意念,不管不顾。
没成家的少年,便更加地放肆了,嘻皮笑脸地斗趣,他们从打工的城市带来有科技含量的傻瓜相机,为她不住地拍照,一个劲地奉媚……说城里人所说的笑话,讲那些无厘头的故事,惹的她芳容大悦,铃音落在地上,又反弹在空气中,飘在炊烟凫凫的村子上空……
生活总是这样了无头绪,就像一个无家的孩子,飘飘荡荡,落到哪里,便是愿到那里开着花,结着果,看到成熟的样子。
闭着眼睛,听这半夜而至的雨,像听一首歌,让心情平静,我想天亮后去河边看看,雨季的鱼儿何处安身,或去陈年老巷,寻那日高跟鞋遗落的声音,以及鲜花开在她身上的样子。
许是秋风从深处传来空荡的信息,再也闻不到花开的香艳,我依然站在尽头,回忆她在相框里的笑颜,凡尘易老,知已未变,我想红颜也老了,低眉处的岁月,嵌在目光跌落处,心割的疼,发丝剪短了,齐眉的刘海掩饰额头欲流出的鱼尾,河边急急燥燥的鱼儿,是否便找到了归宿了?
石板泛着青色的回光,那久远的传说也已失传多年,仅留缝隙中挣扎的种子,一年一年蕴着青青的叶子,春天发芽,秋天枯萎,听不见那鞋底拖拉的声音了,也好久未闻女子扭着自家男人大骂的情景,倒是在寒风来临前,顽皮的孩童便是一把火点着它引以为傲的岁月,春岁月老了,却还在梦中,待着来年,还是一粒种子,守着寂寞,守着风常光临的古巷,复年,复月……
很容易地便忘记了,那些青春涩年少的初恋。
小狗和初恋情人
文/湘诗阁
本来想写一篇关于友谊的散文,但不知为什么,眼前浮现出一只小狗,紧接着,初恋情人的脸也浮现在我的眼前。
小狗是上大学时遇到一只流浪狗,初恋情人也是上大学时暗恋的一位兄长;小狗早就被我丢进了记忆的灰尘里,初恋情人的模样也被我存进了发黄的故纸堆。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他们同时浮现在我的眼前。
先说说小狗。
那是我上大学一年级的下学期。一个深秋的早晨,天有些冷,我与同宿舍的女孩一道去教室上课。在拐进入教学大楼时,我们在马路对面的一扇黑色的铁栅栏里,看见一只被冻得瑟瑟发抖的小狗。小狗大概只有一两岁,毛脏兮兮的,有点发黄发黑。它蜷缩在离栅栏不远处的一堆枯黄的草丛里,小小的脸上,一对黑豆般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栅栏外来往的路人。
我很怕动物,包括小狗。但在室友的邀请下,我还是跟着走了过去,并立即被它那双黑眼睛给吸引住了。我们蹲在铁栅栏的这边,它趴在铁栅栏的那边。它盯着我们看,我们也盯着它看。我们跟它说话、朝它笑、逗它叫,它都不为所动,只是静静地看着我们。
下课后,我们发现它仍然趴那儿……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它都趴在那儿。即使早晨的露水很重,地上湿漉漉的,它蜷缩的地点、蜷缩的姿势都没有变。只是那双眼睛,黑黑的、亮晶晶的,随着你的动作上下转动。
小狗从哪里来,***妈呢?这么冷的天会不会被冻坏?它饿不饿?我们问自己,也问它。但没有答案。
有一天早晨,我们特意从食堂买了一个包子,隔着栅栏丢在它脚下。它吓着了,从趴着地地方“腾”地站起来,但随即又趴下去,不看包子一眼,只静静地看着我们,如同一个受尽委屈的小孩。
每天去看看小狗成了我跟室友的习惯,每天讨论小狗也成了我们聊天的话题。但有一天小狗突然不见了,并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们从最初的伤感,到怀念,到慢慢淡忘……
再说说初恋情人。
也是我上大学一年的下学期。一个深秋的傍晚,师姐临时通知我,一位已毕业的师兄过来了,跟我们是老乡,建议放学后大家一起聚聚。聚会上,我遇到了他,一个矮矮的、胖胖的、充满阳光的男孩。当然,最吸引人的还是他那双黑黑的、亮晶晶的眼睛,看你的时候笑意盈盈。
两个月后,他来我所在的城市出差,师姐又把我约出来聚会,再次见到他,并相互留了电话。之后,他就开始往我宿舍打电话。我从最初的拘束、紧张,到把他当成无话不谈的朋友。他很少谈自己,但我却很喜欢谈自己。每回通话,我在这边叽叽喳喳地说话,他在那边一声不吭静静地听。只是在快结束时,他叮嘱我要注意身体,吩咐我先挂电话。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喜欢接他的电话,喜欢跟他说话,喜欢在他面前撒娇。他也开始出现在我的日记里,出现在我的诗歌里,出现在我的幻想里。我幻想有一天他会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站在宿舍门口,给我一个惊喜。
他给了我一个惊喜。那是来年一个初夏的晚上,空气中充满了树叶、泥土的清香,我结束晚自习跟室友回宿舍。在过马路的时候,我被一个声音叫住。我一抬头,就看到马路对面那双亮晶晶的、会说话的眼睛,不知道怎地,我的心砰砰乱跳,脸突然红了。他没有拿鲜花,只是背着一个黑黑的公文包,笑意盈盈地站在宿舍门口的那颗梧桐树下。过了马路后,我才发现他旁边还站着师姐和师姐的男朋友,我似乎变成一个做错事的小女孩,赶紧掩饰自己惊喜、羞涩的情绪,镇定地跟他打招呼……从师姐那儿得知,他在梧桐树下站了4个多小时,只为见我一面。
自从那个晚上后,我就从一个快乐、无忧无虑的女孩,变成一个充满思绪、有了心事的女孩,每天孤独地待在宿舍里等他的电话,悄悄地躲在被窝里写诗歌,傻傻地盯着窗外那颗梧桐树盼望着惊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电话越来越少,聊天的时间也越来越短。终于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拿出他留给我的电话号码,鼓足勇气给他挂了一个电话。当听到那边传来的陌生的“喂”时,我吓得把电话机扔了出去——我很害怕,怕他同事知道我的存在,怕他责怪我打搅他的工作,怕他猜出我的心事。
我开始做有关他的梦。梦里总是在给他打电话,要么找不到电话机,要么打不通电话,要么电话打通了却没有人接,急得我满屋转。一个晚上,还做了个在当时看来荒诞无稽的梦。梦中,他好像是安全局的特警人员,为了工作需要乔装打扮混入黑社会。他不能告诉我他的身份,只是前来跟我告别,要我不要找他了,然后他就滑进了一根长长的管道,消失了……现在回想起,才知道那是潜意识在告诉我,不要痴恋他了,他不是我今生相守的人。
当然,那时的他还是偶尔会给我打电话,我也一如既往地在电话里叽叽喳喳地聊自己,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直到有一天,他在电话里说要告诉我一个好消息。我充满了期待。他说,他要结婚了。我的心突然一沉,很镇定地说了声恭喜,然后就挂上了电话。
我解放了,有说不出的轻松,但在接下去的一段很长时间里,失落、低沉、悲哀、自怜、忧愁如影相随般缠着我,让我不能自拔,直到一年后我生命中真正的他出现……
敲完上述文字,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小狗和初恋情人会在十多年后的今天,同时浮现在我眼前。因为,他们曾经在我生命长河的同一个时间段出现过,且以同样的黑黑的、亮晶晶的眼睛吸引了我,并最终消失。
也许在世人看来,怀念小狗跟想念初恋情人的感情不可以相提并论,放在一起回忆更让人可笑。但从客观的角度看,他们都是我曾经情感体验的一部分,只是在当时,我对小狗的感情倾注得少一点,我对初恋情人的感情倾注得多一些。仅此而已。
佛说: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我不知道小狗是否还活着,我也不知道初恋情人现在身处何方。在我现在的世界里,他们也许根本就不存在。
初恋絮语
文/道翊
那是个美妙的朗朗天,阳光很好,也没有风。那天我听你说了许多话——象往常一样,享受着你走在身后吹口哨的感觉。那天我走的很累,那天的情绪很兴奋、很矛盾、很燥热,那天很难忘。
在那天之前再之前的夜晚,我曾做过一个梦,一个很美很凄迷的梦,梦里有你,有风,有寒冷,有等待,有飞驰。梦醒时分的我已泪噎满喉,颤抖的情愫和情感的辉煌冲撞着我蠢蠢欲动的心。所以,我想去找你,我必须去找你,被胸中的热浪击涌着,我的目光便插上了翅膀,飞向你——只为了圆一个梦。而那天我确实围着梦走了一个不太圆的圈,并且是沿着你的思想脉络,你说妙不妙,妙不妙?!
世上的事情真的说不清,也永远不必问明白,毕竟我们没有太多的以往,更没有后来。后来便只有太多太多的想念,梦醒时的落寞和永无休止的变迁,令我甚至不敢相信梦,不敢相信那天的思想,不敢相信你说的那句让我感动了许久许久的话。
我的心是高飞的云,我的心是飘远的风。我无法想象我们会有将来,而那天我确实迷惘了,无可置疑。命运真怪啊,让我永远猜不透前世的情缘和今生的归所。我知道你不是,几百遍地在心里说不是你,可情感的波澜还是几度翻卷,我不禁要赞叹你的魅力。尽管我会遗忘并改变对你的沉醉,但毕竟那天存在过。
平淡才是真
文/王春华
小美年轻漂亮,追求者很多。在众多的追求者中,小郑凭着为人忠厚老实,赢得了小美的好感,最终赢得了小美的芳心。
爱情和生活是有差距的。结婚以后,小美渐渐觉得生活中总是缺少了什么,她越来越感到丈夫的老实无趣。为了寻找一点新鲜,小美爱上了上网。让小美没有想到,她在网上碰上了初恋情人。两人越聊越投机,之前那份压在心底的爱情复活了。一天晚上,两人又在网上倾诉相思之苦,于是,她们相约在酒店见面。小美对丈夫撒谎说和朋友聚会,小郑没有问妻子和谁聚会,只是叫她路上注意安全,然后亲手把一个小包放在妻子手上。
到了酒店,小美和初恋情人一边喝酒,一边回忆从前那段短暂而美丽的爱情。有酒精的作用下,两人都有了一种异样的冲动和期待。就在这时,小美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丈夫发来的一条短信:“聚会不要贪杯,我在你包里放了500元钱,记得走时自己埋单。”
在灯光之下,酒店里的气氛不知不觉变得暧昧。初恋情人仗着酒兴,意犹未尽地邀请小美进包间唱歌,不料,小美婉拒了。初恋情人没想到小美会拒绝,他生硬地一把抱住小美,想要侵犯她。小美生气地给了他一个巴掌。初恋情人大怒,咆哮道:“你一个臭女人,在我面前装什么假正经啊?不愿意拉倒,真是不懂情趣。”小美鄙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昂首挺胸地离开了。刚走几步,初恋情人就叫住了她:“你懂不懂规矩呀,现在可是时兴AA制。”小美重新回转身,从包里拿出500元钱丢在桌上,然后朝初恋情人猛地“啐”了一口。
回到家里,小美越想越后悔,丈夫其实早已察觉她的“出轨”。初恋情人浪漫的背后,隐藏着一颗不可告人的目的,而看似老实巴交的丈夫,却拥有世界上最珍贵的包容和爱。
李想欲望
文/吴琼
我上班经过健康路和河滨南路的十字口,在十字东南角有一块店招“李想欲望”。那天看到它的时候,我心里一紧,有种走进去一探究竟的冲动。
我奇怪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它。就在我想要过马路,去探究勾起我欲望的“李想”时,手机不合时宜地响起来。我划了手机,一声“喂”喊出去,那边送来一个很温柔的女声“吴琼吗?23号老同学聚会你一定要来哦!”这个消息我昨天在微信群里已经知道了,正愁找个什么借口给老婆请假。说一句实在话,高中毕业到现在已经31年,要不是微信这个强大的社交平台,当年那些一别就没有消息的同学真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收了电话,公交车已到面前,上了车,透过车窗玻璃,我最后看了一眼“李想欲望”,不知道那个小小的门脸里边是怎样的诱惑?坐在车上,掏出手机,打开流量,我浸淫在老同学群里。那个当年的初恋隐去了图像,一朵娇艳的牡丹盛开。31年了,在进群见到她的一瞬间,心里竟然一动。说不出是一种怎样的感觉。那一年快毕业的时候,我们已经热恋了整整一年半,为了能和她有个幸福美好的未来,我通过她掌握学校大印的父亲提前办了高中毕业证,参加当年的征兵体检。我梦想着进了军营,发挥自己的特长,能在军营里找到自己的位置,这样自己的身份就和她门当户对。
思绪在这儿突然停顿。公交车“嗤”一声瘫在公司门口。那天上班我的头脑一直混沌不清。我始终想不明白,那个店招为什么叫“李想欲望”?“欲望”都不说了,“李想”让我想破了头。它绝对不是简单的“理想”谐音。那个店招绝对有故事。我下决心要走进那个小小的门脸找到“李想”。
23号,我如期赶到西安。我没有想到的是给老婆请假简单得和“一”一样。老婆爱理不理的态度就是同意。遗憾的是我在偌大的餐桌上却找不到我的初恋。我记得就在我紧锣密鼓地张罗参军时,那个偎在我怀里说就是要嫁给我的女子却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小酒馆灰暗的灯影里,死党搧了我两个耳光也没把我搧醒。哗啦啦倒地的酒瓶见证了我初恋的坟墓。就在我的失落刚刚挂在脸上,老班长拉起他身边一位臃肿的女人喊我,嗨,作家,见了初恋也不打声招呼?我一下子懵在那里。手足无措。脑海里那个鸭脸蜂腰的女孩在校园的草坪里旋转,旋转……我承认西安之行很失败。
如果我一直坐车去上班,如果我那天没有见到“李想欲望”,我相信我不会答应同学来西安聚会的。我恨“李想”,它给了我无限的想象。回到洛南,我更加迫切地想去“李想欲望”看看。第二天正好是双休日的周日。我走出门时,没有见到老婆。我暗自庆幸,想象着和那个美丽女子会面时的种种妙处。
一脚踏进“李想欲望”,我被眼前的现实电倒。那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怀里抱着的,是一个我熟识得不能再熟悉的女人。我憋红了脸大声喊:谁是李想?那个男人惊慌失措,“我是!”
我一下子瘫在地上。万念俱灰。
我的初恋也叫李想啊!
回味初恋
文/曹矞
人越老越容易怀旧,仿佛怀旧情结日益浓厚。按理说,到了我现在这个年纪,论及初恋还真有那么一点儿不好意思。可是近来,不知何故,淡忘了很久很久的初恋,竟然会偶尔泛上心头,让人回味想念。
初恋是什么?初恋是爱情之树绽放的第一枝花蕾,永远那么鲜艳,永远那么清新,永远那么含蓄;初恋是一幅永不褪色的美丽图画,永远那么单纯,永远那么美好,永远那么难忘。
初恋也许是人生第一次不那么世俗势利的恋爱,也许是爱情小树上绽出的第一朵含苞欲放的单相思,也许只是彼此间朦朦胧胧的恋情。不管怎样,它的确是青少年男女之间第一次产生的恋情。虽然它可能只是昙花一现,或许不曾绽开就枯萎消失,但是毕竟是发生过的感情,而且是那么纯真的、发自内心的情感,不世俗,无功利,值得珍爱,令人铭记。
说到我的初恋,其实并未真正意义上的恋爱,只是一厢情愿的暗恋罢了,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是,它毕竟还算是我的初恋吧,给我留下了少许的回忆和念想。初恋的她,在当时的我看来就是心目中的女神吧,像月亮一样婉约动人。因而,常常让我不自觉的憧憬爱情,向往未来。有时候,还会情不自禁地想入非非,去设想未来美好的爱情生活;有时候,还真的美梦成真,在梦境中实现了渴求已久的爱情。但是,一切都是镜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即。仿佛阳光下的肥皂泡,转瞬就消失得无踪无影。
我的初恋,准确地说,是我爱情的萌芽。可就是初恋时光,在我的心田里暗暗种下了一粒爱情的种子。短命,也许是初恋的特征吧。初恋不幸夭折,虽说难受过,痛苦过,但我会坚强地再次播种爱情,让爱情之树枝叶繁茂,永葆青春。
细想起来,初恋也没有什么,不必太在意。试想,初恋成功的几率有多大?能够结出爱情果实的,大约寥寥无几,少之又少。绝大多数初恋都是短命的,其中原因很多,不必细究。如果初恋真的修成正果,未来爱情也未必那么顺利,那么美满如意。美满的爱情,可心的爱人,真的可遇而不可求。世上的许多事情,不是刻苦努力、执着追求所能办得到的,一切还是随缘些,想开些好啊。
人们说,恋爱不成友情在,但实际上有很多时候,恋爱不成连朋友也做不成,如同陌路者不在少数。即使还能继续做朋友,也未免没有尴尬的时候,或者说友情也会掺水分。
爱情本应该是无条件的投降,心甘情愿的付出,而世俗化的爱情总是那么庸俗,那么势利。更有甚者,假借爱情之名,行拐骗玩弄异性之实,实在是玷污了高雅圣洁的爱情,可恶可恨之极!
人之初恋,应该是相当感性的两情相悦,异性相吸,情不自禁的想念,萦绕心头的牵挂。然而处在滚滚红尘中的芸芸众生,谁人又能免俗脱俗呢?或多或少会沾染些许世俗功利的东西,影响甚至破坏了纯真美好的爱情。当然,如果过于单纯天真,也容易被人蒙骗欺侮。常听说,人一旦恋爱智商就会降至零,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情形。爱情,在现实社会里它不是一个纯粹的东西,必然会掺些杂质在里面,如同合金。爱情这个东西,不能全凭感性,感情用事,也不能过于理性,太理智了,应该是感性与理性的和谐统一。我以为,权衡爱情的比例,六分感性四分理性比较适宜。
但愿我能始终保持一份年轻的心,即使外表沧桑,内心依然年轻火热。但愿我还能继续写下有关初恋、有关爱情之类的小品文。祝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祝愿所有初恋都能美梦成真!
一见钟情的初恋
文/芷彦月
梦里有过谁,有过怎样的相逢,有过怎样的憧憬。
以前我总是幻想在一个很浪漫的城市街头,偌大的人群中,就那么惊鸿一瞥遇见相爱的你,茫茫人海和你相遇,彼此对视,眼神里流露出了最真挚的感情,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一见钟情吧,有特么一段时间我很相信一见钟情,总是那么美妙,让人流连忘返,好吧,我的初恋就是我的一见钟情,上一篇文章里提到那个最喜欢被拽衣角的那个骑单车的大男孩,高中上课的气氛让人紧张而又焦虑,总会端起茶杯站在走廊里,爬在三楼的护栏边定眼望去,有时候小伙伴会问我看什么,我顿了顿想了想,对呀,我在看什么,也许只是在课间的校园里看人来人往。
忽然的那一天,下课了,依然的,我端着茶杯站在走廊里遥望人群,上午两节的课已经昏昏沉沉了,总想在人群中看到些有趣的事,自己跟着乐呵乐呵,这也许就是自己解压的一种方式,哇,那个爆炸头在干什么,好奇又惊喜的我好想下去看看,一个爆炸头的男生穿着黑色大毛衣,他们一大伙人在楼下聚集,是要打架吗?一堆人就看到了他,那个让自己一阵心动的大男孩,如果要我给他贴个标签的话,当时我绝对会说他是个很文艺却又狂野的人,平时总是双手掏这口袋,走路颠颠的,但打起架来却很疯狂。上课了,我依依不舍的回到了教室,满脑子都是他,他是谁?听不清老师讲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就这么上完了一上午的课,就一溜烟的跑到了外面,开始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身影,看到了,就是他,唉,他身边的不就是我们班的那谁吗,哈哈,好吧,这下我心笑如风,哈哈哈哈哈哈,后来他是谁,什么什么的都明白了,只是心里的小秘密很快的被别人知道了,开始开玩笑的说他是个痞子,不要我继续泥足深陷,但那会的痴情,谁说的话有用呢。哈哈
此时此刻,你是不是也在怀念或者回忆你的那个初恋,那个一见钟情呢,好好回忆下你会很开心的笑出声来,因为时间已经磨灭了所有的不快乐,剩下的都是甜甜的,美好的想念。
love love love 初恋那件小事
文/幸运的贝壳
人生若只如初相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以前就想写一篇,或许在心里已经浏览了许多年,好多遍,只是没有告诉任何人,没有说起,没有提及,没有忘记,没有冷却,或者是没有了却,没有忘怀,没有冻结,没有失忆,心里也许有好多话,好多秘密,现在觉得文字与语言,甚至神情具有隔阂,一切沉淀,沦落化为美,层林尽染,斑斓许蝶,兰花溪隐,妙龄韶华。
蝶恋花,花许蝶,幽幽浅唱,翩翩起舞,妙龄二八,情窦初开,
七里香,珍珠贝,一缕青丝,一段尘缘,紫兰玉伽,白盏芳华
拾忆
一切都没有走远,
就象最长的电影,她转学了,去千里之外,等一场心雨,东风破,烟花易冷,枫,珍珠贝,道一句珍重珍重
你就像那呼啸而过的风一样,如此偶过,如此暴躁。当你呼啸而过后,我都不知那曾在我鬓发间如此恣意笑闹的舞荡是不是仅只是一场无心的玩笑。
--而我只能洒然地矜持,装作这场人生可以继续笑傲,没有人知道我心里的千回百转,如没有人知道我对自己的形影相吊……
……终风且霾,惠然肯来;不往不来,忧忧我思。
人生梦醒处,回首总成空。等待嫣然一笑,好似一朵清晨偷偷绽放的小菊。朵朵花盼,灼灼桃绽。从前是机缘,未来看造化,现在靠争取和珍惜,我在佛前焚香许愿,希望能让我们结一段缘,虔诚的祷告,我们可以在续前缘。因为遇见你,我的生命从此改变。因为梦见你,但心离你而去。我会长在你必经的路旁,从此不会有忧伤,呵呵
第一次邂逅,粉红上衣白色底裤,有两个可爱的玫红脚印,扎着马尾辫,穿着浅棕色鞋子,笑起来有两个酒涡,喜欢微笑,阳光与唱歌,像一只可爱的百灵鸟,婉转迷人,清脆,穿越灵魂的轻灵与曼妙,留着齐齐的刘海,有着好看的双眼皮,迷人,冬天换做白色的羽绒服,像天使,恩,有点像三姐,善良,开朗,健谈与富有魅力,就像林嘉欣一样,落落大方,善解人意,很有气质与涵养,给人温暖,光芒与力量,我当时很腼腆,想知道名字,就在开学后,给全班写诗歌,一排一排的,把名字写上去,“你的名字,我的诗歌”最后好像纸条到哪里去了,心,她喜欢每天都唱歌,喜欢让人宠着的感觉,小女生般需要依赖,需要安全感,喜欢在纸条后面画可爱的微笑,喜欢若无其事的想事情,喜欢窗外,有些天然呆,喜欢粉红色,她会在放学后,收拾书本和歌词本,有时也不理会歌词,喜欢那种调调,有些随遇而安,或许不会表现出来,喜欢听歌曲是带上耳机,然后哼唱,没有歌词也唱的很欢,喜欢交朋友,谈心,与闺密分享,拥有一些小简单,小开心,小幸福,小委屈,难过时会躲在角落里,每天落落大方,其实很在意成绩与友谊,通电话是有时好像游离天外,哼着小曲,唱歌时,很投入,很有吸引力,.有事时,会乖乖地听话,在原地等你。,然后说我也刚到,回去取东西时,你会发现她在月缺影疏,灯火阑珊处,她就在那儿,那时我想你也会很感动,好像每次都会问候心情,天凉了,注意身体,多穿点衣服,常常洗衣服,喜欢打扮,朴素但是很漂亮,通电话时好像就在身边, 有时会聊着聊着,就笑了,通常会让你先挂电话,如果你也遇到那么一个女孩,那么真的很幸运,也该知足了,当时我想唱歌,跳舞来着,我想她该很开心,那时,好像有次在梦里就跳过,不过过年就可以看我跳舞了,呵呵,那种不曾刻意的流露与不曾雕琢的自然,宛而一笑,嫣然勾勒,嘴角上扬,有时开心时眉飞色舞,你会深深感染着,迷恋着,写过一系列的情书,好像蛮长的,不过写得很漂亮很美,当然,楷书书写,自然笔墨,自然与贴切,暗恋与追慕,追求,都像诗里纷飞的章节,陶醉与动情,.
她很简单,所以很容易受伤,很健谈,却不是很开郎,爽朗与开心地对待生活与学习,喜欢与习惯写日记,把一切记下来,有时却关着手机,一个人听歌,想心事,她不是太会拒绝,所以有时有些事情让她为难,她不想说话时,不要逼着她说话,她不是每次都说内心话,但说出来都是真心话,她有时会想一个人,想的发疯想的心乱心烦,可是只要给她一个微笑,一句安慰就好,她不会很黏人,除非你今天非陪她不可,很少喝酒,几乎不会喝酒,每次道别时,会说路上小心,会让你先走,默默注视,然后期待他回头,却从来不会说出来,互相模仿彼此的声音,语气与神情,她回时不时地开玩笑,取悦自己的心情,也感染身边的朋友,她有一些小感动,小误解,小纠结,小怀想,当然,她会很好地解决,喜欢等待惊喜,更喜欢给人惊喜,我们好像从来没有生气过,没有责怪过,喜欢许愿,希望自己开心,当然作她的朋友也沾光了,一起被祝愿着,难过是喜欢用音乐来疗伤,除非你和她感情很好,恩,他好像没太有什么愿望,比较随心与安心,她冬天要带上口罩,找冷了不好,她不是太看重衣服,一般随意,合身就好,不穿裙子,而且有些偏好牛仔裤,她记性不是很好,当然,她会很好的记得与记起,有些坏坏的笑,有时动手动脚,不是敲脑袋,就是点点,她不会计较很多,温婉可人,忧伤起来淡淡的,含花微嗅,沁心微羞,有时觉得好像公主,俏皮可人,易欣怡情,像刘亦菲,有一种近乎自然与恬美,她就象天蝎一样,神秘而另人着迷,你觉得真的遇见里知己,好象来自心灵的愉悦与美好,多么希望多一秒的微笑,多一秒的欢颜,多一秒的了解,多一秒的呵护,多一秒的亲切,再多一秒,多一秒,
她好美,从眼睛到心灵,你见到她,仿佛,仿佛一切都美好起来,她走进。走近,透过生活,进入生命,透过肌肤,穿越骨头,抚摸心灵,温馨与温婉,温情与温柔,恰似,
一江春水一江春天,一帘幽梦一帘珍珠,
馥郁沁香,心醉溢洋,风云与清风,
云在青天水在瓶,高山流水,
一笛一萧一双人,一船星辉一船荡漾,
摇曳,霜降,划双浆,话依恋,一莲心事,
左心室,右心房,搁浅隐忧,不诉离殇,
流荧光转,星河斑斓,彩蝶翩翩,水波潋滟,
情深雨蒙,杳然如梦,一池清欢,何以别支,
远山含黛,何以笙萧,一处心殇,圈起涟漪,
处处伤,心字成灰,瑞脑销金瘦,
伊人袖,浅漪涟,雨翔,风涌,魂归何处,
拣尽寒枝不肯栖息,七夕,共嫦蛾奔月,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襟怀抒迈,执节者歌,岂不快哉,痛哉
当然,有些事情真的很美妙,很珍惜这份友谊,希望一切都很惬意与舒心,心情很阳光,她也会很甜心美好的走下去,而我,也会重新上路,如果你也遇见那么一个男孩,不必惊呆,也许他会写一个故事,寄给那个夏天,名字叫,《七里香与她》
何以笙萧默,只道是寻常
恍然如梦,玲珑作画
银字笙调,心字香烧
捎一封信来,口哨浅呢喃
认真却不任性,谈心却不会贪心,遇见你真好,所以无憾,珍重珍重,蓝颜红颜,许一片天,月圆是画,月缺是诗,若你安好,便是晴天,彼此祝福与祈愿,最长的电影,落幕,独舞,读完了依赖,我也会离开,搁浅搁浅,七里香与她,都谁时间,真的秋天,让我怎么捡,不能说的秘密,一起去看流星雨,像我的(野蛮女友)一样,三年,种下书信,等命运降临,种下书信,三年后,了解与拆开
幸运即是给心爱的人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摘自《我的野蛮女友》
特别喜欢这句话,好像一直都是在我们心中一样
一嗯,所以那么值得倾心,追忆,珍惜,祝愿,向往,呵呵,认真但不任性,谈心却不会贪心,遇见,相识,相交,相悦,月光好美,人生不可能只如初相见,所以心念,情愿,缘牵,留恋,嗯,与伊笑颜,呵呵。反正有你,真的幸运,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好不好
人生如昨,初相见,思亦然
在大学,最大的收获是学会了妥协,更学会了拒绝。感性的冲突,理性的较量,最后客观清醒,心平气和。最重要的是学会了独立,思考和作人,摒弃杂念,找到属于自己的经纬线,万事有度有果,一切随心随性,不要太勉强为难自己,委屈自己,也许有一天会开窍,心事,
不论她如何,请爱上我的执著。不论明天,请蒙上我双眸,飞吻彩蝶。其实离你不远,在你眼前
暖暖手,让心根着感觉走,让感觉寻找爱的温度,那种温情与呵护,自导自演着这出折子戏,希望可以完美的演绎,那份沸腾以久的情意,我知道,我的世界,你曾来过,不会走远,在身边,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如果曾经有一个人为了你而等待,不管是三年还是三个月,请不要那样轻率地选择拒绝。这世间的缘分并不像空气那样廉价,再平凡不过的相遇与相识,亦是前世的修行在今生的回报。在亲情以外,没有谁人能够轻易而又不求回报地为一个人付出一段寂寞的等待。即使没有欣喜的结果,也一度温暖过冷若冰霜的心灵每个人这辈子,心中都有过这么一个特别的朋友,很矛盾的行为。一开始你不甘心只做朋友的,时间久了,突然发现这样最好。你宁愿这样关心他(她),总好过你们在一起而有天会分手。你宁愿做他(她)的朋友,彼此不会吃醋,才可以真的无所不谈。这种友谊不低于爱情,这样的关系俗称:知已!
无怨亦然无悔,人生若只如初见,非同寻常
这些年来,有一个人喜欢,有一个人放在心里,很美好,只是我想飞了,把一切放在另一个人心里也安心,舒心,贴心,我会开心上路,找寻一朵花一片云一雨荷一语嫣
当初当我当你,当年当面当心,
当风当雨当一季花开,一朵花败
当一切都过去,会怀念,伤感,珍惜,祝福
当我不再年少
当你不再忘怀
像一片云的寂寞,不懂雨的心事
而已,又何必
终会有一个人惺惺相惜,有一个人心心相印,她声音一定很轻,很好听,很喜欢唱歌,容我找到她,轻轻换一声,对不起哦,让你就等了海角天涯,几许韶华,了却琴弦,缘知音弹,当然,她声音好听,好甜,嘴角上扬,喜欢唱歌啦,呵呵,觉得所有的一切,唱歌谈恋爱最舒服,当然,有一首歌至今还没唱过呢,期待,
我们都还有年轻,都向往远方,那我在远方祝福,读完了依赖,我也会离开,瓦解,倒带,搁浅,安静,羽毛,一首歌的时间,静待下一站,爱转角,借我一生,陪你一程,
每一个人生命中都会有那么一个人为她守候
总有一个人值得他寻觅,等待与给她所有的爱与了解
如果前世种下了花树
今生等一个人,念一厢缘,了一段情,画一幅画
一花一树
守着一树的花开花落
一年的春华秋实
一世的风雨漂泊
幸福既是无限的包容与关怀,相互尊重,以及期待
没有花哨没有讨巧
此刻纪念与祝福,珍惜与许愿
天转晴,爱转角,幸福下一秒
渐入秋,夜未央,幽梦敛一帘
春暖花开,花琴心音
总有一个人听我细水长流地讲那些天长地久的故事
总有一个人给她相濡以沫地过那些柴米油盐的生活
岁月静好,愿心安好
从此以后,珍珠贝,我把它理解为好好珍惜珠珠与贝贝的友谊
从此以后,少了一个多情的李煜,多了一个浪漫的李白
从此以后,云淡风轻,彩虹天堂,最美的风景
而一切仿佛烟雨,望眼欲穿,秋水伊人,也许就在彼岸,云水之间,遇见语嫣
有一场表白,没有角色,那只有我默念
有一个角色,没有念白,也只有你默许
从此以后,还会有谁,还会有心,还会有爱
从此以后,还会有诗,有歌,少年与心事,梦与相守
我是幸福的拾荒者,像胡歌一样,重新出发,
我觉得我是雪白的羽毛,向往着超越自己的渺小
成为寂寞城堡关不了,能带给人幸福的青鸟
一直很幸运,恩,我是乐天行者--幸运的贝壳
初恋絮语
文/道翊
那是个美妙的朗朗天,阳光很好,也没有风。那天我听你说了许多话——象往常一样,享受着你走在身后吹口哨的感觉。那天我走的很累,那天的情绪很兴奋、很矛盾、很燥热,那天很难忘。
在那天之前再之前的夜晚,我曾做过一个梦,一个很美很凄迷的梦,梦里有你,有风,有寒冷,有等待,有飞驰。梦醒时分的我已泪噎满喉,颤抖的情愫和情感的辉煌冲撞着我蠢蠢欲动的心。所以,我想去找你,我必须去找你,被胸中的热浪击涌着,我的目光便插上了翅膀,飞向你——只为了圆一个梦。而那天我确实围着梦走了一个不太圆的圈,并且是沿着你的思想脉络,你说妙不妙,妙不妙?!
世上的事情真的说不清,也永远不必问明白,毕竟我们没有太多的以往,更没有后来。后来便只有太多太多的想念,梦醒时的落寞和永无休止的变迁,令我甚至不敢相信梦,不敢相信那天的思想,不敢相信你说的那句让我感动了许久许久的话。
我的心是高飞的云,我的心是飘远的风。我无法想象我们会有将来,而那天我确实迷惘了,无可置疑。命运真怪啊,让我永远猜不透前世的情缘和今生的归所。我知道你不是,几百遍地在心里说不是你,可情感的波澜还是几度翻卷,我不禁要赞叹你的魅力。尽管我会遗忘并改变对你的沉醉,但毕竟那天存在过。
飘落的雨帘
文/东山峰人
记忆,是人类思维中信息内容的储备与使用过程。它以星丛般的形态联结着我们的心灵、情感、工作和生活,把年代久远杂乱无章的抽象无序转变成形象有序,从而再把岁月磨合下那些逐渐暗淡和许多遗忘的事重新挖掘出来思考、回味,然后拨弄清晰。
每每在昏黄的灯光下行走,若是遇见有胡同与小巷子的交汇处,那零星的灯光下仿佛有种孤伤,只有马路上车声过后掠过留下的余音,愀然空灵。这种僻静的角落很是适合怀旧,也很容易勾起我几十年前在胡同里的那段‘雨帘中等待’的微醉的气息而不被人打断。
因为,爱一个人,就像灵魂种了一颗种子,在流年里生根发芽,念念不忘。
转眼四十七年过去了,当年那个有着文学梦想的青年,已经迈入甲子之年,跟大多数六十多岁的老年男人一样,两鬓斑白,皱纹爬满了眼角,身体也微微发福,随之改变的,还有自己的境遇和不能忘怀的初恋以及一袭岁月的风霜。
那个年代,懂,是这个世上最温暖的陪伴。一句懂你,便会温暖了一段岁月。而她,始终渗透着我的回忆。然后又让自己遍体鳞伤。
那是三月里的一天黄昏,春雨从空中轻轻的飘落,织成一道细细如丝的雨帘,她约了我在她家马路对面相见,我提前来到了胡同口,此时,雨点如同断丝带般飘洒下来,我躲进旁边的屋檐下。倏忽,隔着马路,天空已经变得朦胧,整个小巷都被笼罩在雨中忽隐忽现,让人捉摸不透。但我的眼睛仍不知疲倦地盯着、望着对面的小巷子,生怕从视线中把她丢失。
突然间,雨滴由小变大开始砸向胡同、砸向巷子和马路,直落在麻石的地面上,噼啪作响,然又丝丝缕缕缠绵不断,溅起了无数朵水花。一霎时,雨点又连成了线,‘哗’的一声,仿佛天塌了似的铺天盖地从天空中倾泻下来,转瞬,便在眼前形成了一幕雨帘。
糟了,真的糟了,顿时,心里一怔发愣,这么大的雨,她怎样出来?
此时,我焦急的在狭窄的空间里度步,心中默默地嘀咕着,这雨到底有没有尽头?没有办法,我只能站在原地继续等待,双手拥抱缩起身子,不时的朝对面小巷伸着头探望,屋檐下,微过处,几点雨滴落在衣襟,滚进颈背,冰凉凉,冷丝丝的。
初恋的约会,就像三月里的小雨,丝丝绵绵,烟煴弥漫,朦朦胧胧,让人期盼,让人心情起伏,又让人感觉有种温馨的伤感。
渐渐的,雨点小了,继而笼罩在头顶上的黑厚云层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悄悄地散去,猛然间,亮起了蔚蓝色的夜空,更奇异的是,居然还有一湾上弦月挂在头顶上。这就不禁使我想起人们常说的;月亮是大地的情人,总是趁着夜幕降临,轻盈的漫过柳梢,披着彩云,站在星丛,将美目投向大地,脉脉含情,巧笑倩兮!今晚的出现难道真是巧合?
不一会儿,小巷子的那头,出现一个身影,她悄悄地披着月光而来,踩过浅浅的水洼,额头上飘荡着刘海,我的思绪一阵阵开始漂浮,凭借着一刹那的灵感,在月光的移动下捕捉她与巷子的身影,心中立即喷涌出一首《雨中的小巷》。
我喜欢雨中的小巷,
烟雨中我会静静的等待,
飘落的雨丝滴在屋檐上,
朦胧的视觉里,
你撑着一把雨伞,
踩着浅浅的水洼,
带着淡淡的清香,
我的思绪开始漂浮,
词语蕴涵的景致,
萦绕在默默无语的背影中。
不知道是否前世我们有缘,那一刻,情很深,欲很浓,我把她紧紧的抱在怀里,轻轻地吻着她滚烫的脸颊。少顷,她抬起头来,脉脉含情的问我;‘你淋了雨没有’,我说,‘有一点,但没有关系’。此刻的感觉是亲近的,亲近得有些依赖,依赖中带着无限的关怀。黑夜的胡同里,心,轻盈如絮,温柔地触碰所有的一切。寂静的夜里,汹涌地落下我俩幸福的泪花。
那晚,我俩都依附于城市飘落的雨帘中,她成了我眼波的温柔和心中的不朽,还成了我热爱生活的全部理由。由于,她的举动和善良保持了对初恋的尊重,在情窦初开的时候,温馨了那个季节。
青春时期的痴情,造就了今天的我。往后的日子里,我又多次路过此地,而且也碰到过同样飘落雨帘的天气,但却总是少了点胡同与之相见的期待。
其实,无论男女都对初恋是难以忘怀的。因为那是人生的第一次,也是最真心的,没有强烈的欲望,也没有强烈的各种条件,总相信命运的宽厚和美好。
我喜欢她,就如她平常的模样,用不着神魂颠倒,也用不着满腹辛酸。无需防备,可以放心地做自己,释放自己的脆弱。而她也能读懂我的缺点,甚至能把一些心底的秘密告诉我。所以,我很信赖她的直觉和生存的本能,甚至了解她重情感轻理智的表面之下能攫住现实,而且比男人更接近人生。她的这些优点在那个杂乱环境的心态里显得特别珍贵。
当岁月走过沧海桑田后才明白,初恋在平淡的日子里无喜无忧,虽有心手相携的温馨,但是,也得承担一个人的苦旅,甚至还要经受挫折坎坷的洗礼。因为,爱情激素的作用会随着时间的发展逐渐被稀释。
往往,心中最爱的那个人,最后却离自己最远。由于各种原因,时间慢慢的吞噬着雨帘下的情感,在社会的流变里,通过一种审视过去感情的不可追回性,最终将让位给了粗粝的现实。当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对方,就再没有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情弦了,于是,分手就是一道不得不做的逆命题。
初恋都是源于相识或者离开,正如人们所说;荷尔蒙只负责一见钟情,柏拉图负责白头偕老。无论如何,恋爱的基本事实足以告诫我们,不能预设初恋的成果,以初恋为唯一标尺,去质疑乃至否定情感的恒定不变,将会使你痛苦万般。
后来反思自己,在最初提出分手的时候,我有种感性的情绪冲动的表达,事后一种内疚悔恨和遗憾构建了这个心结上。很多年后突然想起来,泪流满面的那个人,肯定还是她。
爱情与感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婚恋观,恋爱观都是人对现实生活的一种折射,以社会意识的形式存在,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与天性。爱情的复杂性与永恒性让它成为了生活中永不过时的讨论话题。
今天,我开车路过初恋的老地方,更巧的是又碰到一个飘落的雨帘天气。不同的是,周围全然没有了旧时的胡同与小巷子,由于旧城改造,一条笔直宽广的马路横亘在眼前,昔日那个月光下踩着浅浅水洼的姑娘又撩拨起内心情感的心弦,犹感到激情澎湃。
甲子之年后,回过头来,再看男女之间,就会觉得,是没有纯友谊的男女,有的只是爱情消退之后的余温。所以,有人说,真正爱过的人,是不可能做朋友的,一见面就会心软,一拥抱就会沦陷,哪怕多看一眼,就会忍不住想要重新拥有。在每一个人的爱情史诗里,想必都会有这样的悲壮时刻。
回首往事,沉淀的不只是记忆。那些如风的往事,那些如歌的岁月,都在冥冥的思索中飘然而去。
退休之后,在忙碌与无谓的喟叹中,日子从耳鬓衣袖间轻轻滑过。穿行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城市每天都在喧嚣中行进着,延续着自己的生活与生命,曾经的初恋和她相遇,自然的濡染和相融,却渐行渐远。但我仍然相信着爱情,但也不让爱情成为生活本身,不依附,不盲从,不迷失,应该是对待爱情最优美的姿态。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城市那夜飘落的雨帘,成为彼此生命里的一缕光。她依然让我怅然若失,始终渗透着我的回忆。
2015.3于办公室
伤痛的初恋
文/蝶恋花.杏花雨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暗藏着初恋的爱河,孱孱地流动着爱的溪水。荡游在初恋的河水里,领略平静与激浪的洗涤,感受着情水的味道,要么香甜,要么悲愁,带着情感里好多的欢畅与无奈,积成许多美好与苦涩,成为了一生中抹不掉的记忆。
每当翻看抽屉里一张张初恋的照片,阅读一封封陈旧的情书,还有那唯一的情物一只耳环时,他的耳畔又传来那海枯石烂、不离不弃的铮铮誓言,这一切,揭开了他心中的伤疤,打开了他记忆的闸门,刺痛他滴血的心。他已不再把那段心痛的初恋当成一种秘密,今天,又从思想感情的潮水中找回,把它写进文字里,甜着他的心,伤着他的怀,让风儿轻轻吻着它,飘到那遥远的地方。
这个藏存他心里多年的故事,是一个痛断肝肠的故事,一个无法从我心抹去的伤透,总是让记忆的泪水模糊了双眼,潮湿了心房。
对于她,他还能说什么呢!尽管他们之间有着许多美好的回忆,然而,残忍的结局是那片片的惆怅和阵阵的心伤,还有那刻骨铭心的思恋。
初识结缘分
和她初识,还是他刚参加工作的时候。那时,她是一名刚从卫校自费毕业的实习生。
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他与同住单位宿舍的同事去县医院找同学。当他们走进女实习生宿舍时,他一眼就看到坐在床上看书的她。不知所措的他连忙说了声,“不好意思,我们找人,打扰了你看书。”
她略抬头:“没有,你找谁!”声音很柔、很细。
他们说明来意后,她示意他们坐下等等。
他发现她仿佛在用余光偷看他,从他脸上划过,他感觉到脸在发烫,那缠绵的余光好像带着情刺,刺的他忐忑不安。
他也用余光偷看了她。她长得很好看:苹果似的脸蛋,白里透着红;弯弯的柳叶眉,双眼皮大眼睛;直挺的鼻子,一肩乌黑齐肩的秀发,散发着少女的芳香,在浅蓝色夹克衫和黑色健美裤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青春照人。
瞬间,她发现了他的窥视,脸上点缀着红色,显得有些慌乱。她把书合拢,放到了一边。
“小妹,上夜班的时间到了”,一位女实现医生在门口喊道。
“小妹!”一个多么优雅的名字,如玉似水,人如其名,一样的美!
他鼓足勇气,正打算和她聊上几句,只见她收捡书本,“刷”地站了起来。就那一刹,她仿佛是碧潭中一枚鹤立水面的芙蓉,亭亭玉立,宛若红莲。随即,她那洒脱而匀称的倩影,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好多天过去了,他却无法忘却:她陌生而熟悉的面容常在他的思绪中,忽隐忽现,显现着朦胧中的真实。
相恋堕爱河
几天后,同事递给我一封信,说是在县医院工作的老婆带来的。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接过信,那娟秀的笔体,工整的字迹,一看就是个女孩写的。同事立即起哄,说帮他找到了对象,叫他请客。顿时,我他庞绯红,心跳加快,不知说什么好。
他小心翼翼地拆开了信封。“天哪,居然是她写给我的”。 他屏住呼吸阅读,她告诉我,追求她的男孩又好几个,她都觉得无缘,从见到他的那一刻,她觉得我是一个诚实稳重的男孩。
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这一刻,他激动不已,觉得世间的一切是如此的美好。他连忙写了一封信寄出去,不久就收到了她的回信。他们谈理想、谈追求、谈生活,彼此相似的爱好、追求,擦出了爱的火花。从此,他和她走向了熟悉,心里滋生着恋情。
他们往来频繁,在工作上相互帮助,互相鼓励,他们提升很快;在生活上相互关怀,彼此照应,他们生活愉快。激励是他们的目的,宽容是他们的尺度,尊重是他们做人的准则。
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正是在彼此的鼓励下,他在录干考试中名列前茅,从工人转为干部;她在医学考试中一路闯关,拿到了自学考试大专文凭。
从那时起,他和她有了一个不变的约定,那就是:每周在县城三岔河边的小树林不见不散。
提及到他们那隐蔽的小树林,是一个尽是美丽的地方。它地处胭脂河、三岔河交汇处,那里柳树成荫,野花烂漫,蔚蓝的天空中白云漂浮,万物映在清澈的溪水中,静静的,给人一种天上人间一幅画的美好感受。
他和她的约会之地,就是河边最大的那几颗杨柳树下。几乎是每周下午,他们在杨柳树下约会,杨柳树下的两块大石头,是他们凳子,是他们学习、探索、促膝谈心的一席之地,更是他们海誓山盟、海枯石烂的最好见证。他和她无论是站着还是坐着,清清的河水中,总有一双美丽的影子。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闻着林间飘来的花香,沉醉于幸福与快乐之中。
他和她已形影不离,无法分开。从中午至到黄昏,他们才会悄然返程,而独自的心里,还缠绵着留念与难舍。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爱的表露,并非仅靠言语。爱在一瞬间,终究死去活来。
从此,他和她堕入了爱河。封封情书传递着思念,次次约会留下了爱的烙印,夜夜失眠印证着刻骨铭心。
媒妁定姻缘
美好的时光总是很快、很快。不久,到了谈婚议嫁的时候。他们已将彼此的爱慕告诉了双方父亲,双方父母在进一步的了解后,最终答应了他们的婚事。
按照穆斯林的要求,必须要有人说媒,按照程序进行。为此,她的父母提议让她时任县领导的堂哥说媒,他的父亲叔叔也很赞同。一切都在预料中,发展的那么顺利,以至于她的堂哥让他写封申请将她转为城镇户口,以便于将来谋个合同制工人的身份。
此时此刻,他们觉得上苍是如此的垂青他们、眷顾他们,让相爱的人在一切,他们爱的轰轰烈烈、顺顺当当,仿佛他们已成为形影不离的夫妻。
紧结着,他们置办嫁妆,择定良日“送定茶”(订婚)。那天,当他走进她家时,到处是偷窥他的眼睛,随处可听到窃窃私语,霞的亲友们在评论他这个未来的女婿。羞红了脸的他,赶紧低下了头。那一刻,他觉得他是天底下最幸福、最快乐的人。
婚变遭霹雳
就在他们筹备婚礼的时候,他单位的原任领导又来给他提亲。据说,女方的父亲是位副科级领导,女方是名合同制工人。这条件,比起她在家务农的父母和工作无着落的她可是天上地下。父亲和叔叔欣喜万分,一方面叫这位领导做媒,一方面叫他赶紧和她分手。
这简直是晴天霹雳,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悲切!伤心!心痛!他已无法承受,与家人的矛盾不断升级。
可能是由于媒人是个手握大权的领导的缘故,事情进展的出奇的神速,而且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
父亲叔叔也通过霞的堂哥,表达了退婚的决定。这自然引起了她父母的愤怒,捎话誓死不与他们这些无情无义、不讲信誉的人结亲。
失望和心酸一起涌上他的心头。当手捧着她用血与泪写来的一份份绝情信时,他就会情不自禁地滑落泪水。每当他独自去到他们那老地方,天还是原来那蔚蓝的天,水还是原来那洁净的水,树还是原来的树,林还是原来的林,花还是原来的花,一切依旧如故。可唯独不同的是杨柳树下,那两块石头旁已经长满了青草,叶子遮蔽光滑的面容。他无力地站了上去,河水中是我孤单而弱小的影子。他呼喊着她的名字,一百遍,一千遍,一万遍,也不觉得累。
我拖着疲惫的脚步,路过我和霞走过每个地方。近处,恩爱栖息的鸟儿遭到了路人的惊吓,”噗“地一声,各自飞向了东、西。看到这般景象,我停住了,心里一片凄然。
他好想说:你快回来!我想你!念你!我离不开你!他真的好想说:我的心没有变,我永远爱你!爱你!爱你……
然而,现实就是现实。现实告诉我,他和她无法摆脱封建社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魔掌,他们都已成为他的家人那贪图虚荣的牺牲品。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今天,实属可悲!在沉沉的心伤和哀愁中,他知道我将孤寂地支撑着自己的人生,犹如行尸走肉麻木不仁的度过余生。
痛别难割舍
她,是他难以割舍的人,和她的分离,伤痛着他的心。他对她的牵挂日积月累,与日俱增。他知道这样不行,他再也不能承受爱的摧残,决定去寻她。
下班后,他骑着自行车,去了她老家的小村庄。此时,她的父母已在村头为她开办了小诊所。
在小诊所找到她时,他简直不敢相信,几天不见,那个焕发青春气息的她变得憔悴不堪,仿佛衰老了许多。他的泪一下子流了出来,自责、痛恨……,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的错。
他表示要放弃工作带她远走高飞,可悲痛欲绝的她坚决不从,一则怕他丢了工作,二则怕坏了父母的名声。多么善良的女孩啊,吃尽了感情的苦头,还替别人着想。
她哭着说,爱他恨他,永不相见。他喊着说,不离不弃,远走高飞。他们已哭成了一对泪人,绝望已逼迫得他们无处容身。
他自责他的无奈、软弱和顺从,责怪上苍的玩弄、无情和折磨。此时,万念俱灰的他们仿佛觉得天崩地裂,世界末日。
乘他不备,她快速拿起着上的安眠药送到了嘴里。他眼疾手快,赶紧一把夺下。泪水已模糊了他们的视线,大脑一片空白,呼吸顷刻停止。
过来很久,她从悲痛中缓了过来,她要他们彼此都好好活着,她也不再草率生命,叫他不要虚度年华,做今生最好的朋友。
他不知道,他是怎么从她的小诊所走出来的,带着绝望、失落,他真想在回来的路上自己出车祸,离开煎熬悲痛、无助无奈的灰暗世界。
后来,他又找过几次她。她眼含热泪地回绝他:以后不要再见,不要影响各自的生活。
再后来,听说她的父母将她许配给了邻居村的一个男孩,他的心好疼。
自己酿的酒再苦也得喝。一次次的痛恨自己的软弱无能、百依百顺,是他亲手毁了他和她。如果世间真有后悔药、如果时光可轮回,那该多好啊!而这,只是他安抚伤痛的托词和转嫁悔恨的妄想罢了。
和她的痛别,沉重地刺痛着他的心。
几度春秋,痛中煎熬。痛,使他精神恍惚,痛,令他思绪失常,痛,伴他人生,痛,如行尸走肉。
那些年月,他独自漫步在林荫小道,寒风瑟瑟,干枯的树叶,飘落在前方。
他不知道:叶子的离去,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他拿出她留给他的定情物,泪干了,可痛依然存在。
总盼她音讯,哪怕只是一个字、两句话……然而,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
他用一生的心痛折磨自己,用一世的愧疚赎罪爱情。
遇见的时候,我已不再是你的初恋
文/水北涵
遭遇女伴这样的提问:到了这样的年纪如果还在渴望一段爱情,就要做好心理准备,你遇见他的时候,已不再是他的初恋。
我说,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你是不是他的初恋对于你今后和他在一起是否幸福很重要吗?年轻时的爱和后半生的相伴总是不一样的。
我知道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淡淡的遗憾是什么缘故,也知道她所说的这个年纪进入一段感情要做好的心理准备是什么。
你遇见他的时候,他已经在过往的爱情中尝尽了酸甜苦辣,不会再用少年时的激情炽热地爱你;他已经褪去了那些年美好的青涩和单纯,不会再用笨拙得令人发笑却顶真诚的方式去爱你。你需要接受一些事实,接受在过往的爱情中早已历练得成熟稳重的他,会在你装孩子撒娇的时候疲惫地说一句“别这样好吗”;接受当你还在用热情疯狂地爱他给予他的时候,他回应给你的拥抱和亲吻不够你给予他的那么热烈;接受他拥抱着你哄着你说最爱你的时候,心里会在某个时刻想的是另一个人;接受你和他在爱情中永远不可能对等的情感付出;接受他不能够再像爱第一个人那样同分量地去爱你;接受你或许不再会是他年轻时的最爱。
年轻的时候,也是会把爱情世界里的第一和第二区分得清清楚楚,像是所有的比赛都要决出一二评判胜负,第一个永远是会被载入回忆史册被人铭记并刻骨铭心怀念的,第二或更靠后的就只能是隐姓埋名卑微地被人偶尔提起罢了。更何况是初恋的情感呢?涌动着生命中初次相遇的激情和欣喜,一切气味和色彩都会是饱含着憧憬、美好和爱,却又因为初开的花太过脆弱,易受伤害是因为它的单纯,易被失去是因为它的美好,多半残缺遗憾的结局更让这种年少时的情感显得凄楚动人令人魂牵梦绕。还有比第一次的爱更令人向往更加弥足珍贵的吗?
更年轻的时候,也会把爱情中的“最爱”附带了“唯一”和“永恒”的标签当神灵供奉着。以为爱情会是单一的,一辈子只能也只会爱一个人,也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忠诚坚贞,否则就是背叛。所以那时候读林语堂的《京华烟云》,不会理解年轻时曾经狠狠爱过另外一个女人的曾荪亚,怎么会在中年后幡然醒悟似的重新去爱姚木兰。读张恨水的《金粉世家》,也不会理解金燕西年轻时苦苦追求得到的冷清秋,结婚十年后怎么会又不爱了。就像我始终无法理解徐志摩对多个女人的感情,陆小曼一辈子会爱过许多男人,胡适放着家里的“最爱”依然会有很多动过情的女伴。我无法理解现代人的爱情为什么会像城市脚步一样匆匆忙忙,每一次的炽热来得那么快,却又冷却得那么快。
那时候不理解,是因为年纪小,经历的事太少,把爱情贴上崇高的信仰去期待,以至于去苛求复杂的人性。怎么可能呢?一辈子太长,要遇见的人又太多,要经历的事太多,有那么多的时间那么多的场合那么多的可能性会发生意外,日后回想起来又怎么会是简单的爱或不爱就能够说清楚的?那样复杂的情感世界,每个人都那般孤独和脆弱,又何必苛求一个人一辈子只能专属地爱一个人,何必苛求自己一定要成为他年轻时“最爱的人”,又何必在他爱着你的时候还要一遍又一遍地求证此时的爱与过去的爱哪个分量更重一些?
如此,便学会了一些原谅。不再过分地苛求他人,也就能够放过自己,爱得轻松一些享受一些。
更何况,年轻时的爱,总不会比那些历经漫长的岁月之后依旧相濡以沫生死相依的爱来得更为厚重。那种爱,不会是外表光鲜晶莹剔透惹人眼的,而会是粗糙褶皱却饱含朴实之心。那些年轻时能够轻易说得出口的情感,倘若剥去荷尔蒙以及说情话时的场景渲染,恐怕也仅剩喜欢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还是期待晚一点的相遇吧,在我们都已趟过了爱情的险滩学会了如何去爱,在我们虽不再激情炽热却能够更为踏实地相伴的时候,与你相遇并且相爱。如果可以坐上一趟末班车直达幸福终点站,又何必遗憾没有赶上首班车的精彩?
如果遇见的时候,你已不再是他的初恋,他还愿意拥抱着你说出“我曾爱过很多人,此刻却更爱你”,还是装一次傻瓜满足地听信吧,那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如果可以深深浅浅地走过一辈子,等到白发暮年,他可以对你说“你不是我第一个爱的人,却是我今生的最爱”,这样的情话,比年轻时的任何情话都要动听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