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喜欢的散文
关于喜欢的散文(精选12篇)
喜欢书的小小孩
文/孟讲儒
心向往之,却总擦肩而过,从未谋面,此谓神交。我和儿童文学作家孙卫卫曾有很长时间的神交。2006年,我编辑出版其作品《亲亲萧老师》,通过几次电话,从声音里我听出他很沉稳。卫卫是文人,文人无论大小,都是称呼“兄”的,所以,卫卫称我为兄,我也称卫卫为兄。
那时候,我一天到晚忙得颠三倒四,到书出版,我们也没有见过面。直到2011年,我去北京参加图书博览会,拜访他。在那个阳光明媚充足的阳台,他给我们泡茶,给我们讲儿童文学圈子的故事。我们聊天,他总是谦虚低调的样子,对我们谈论到的每个人都有一种自然流露出来的尊敬,有些是兄弟般的尊敬,有些是师长般的尊敬。那时,他的代表作《班长上台》重印了十几次,这个数字在出版人心目中,是个很了不起的数字,可是他却从不提起,只说正在写些东西,都还是“习作”。“习作”这样的词说得多了,你就会感觉到他的文字你得好好读读,看看到底是怎样的一种习作。
真正了解卫卫,是从看卫卫的《喜欢书》开始的。我看完这本书,才知道卫卫是个超级书迷,迷到出版圈子还有儿童文学作家圈子,大家都知道孙卫卫爱书,爱得有点疯狂。大家都给爱书的卫卫惦记好书,也给喜欢书的他出谋划策。卫卫是个性情人,喜欢一样东西,不能自已地会让大家感受到他的喜欢,他和任何人交往,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你大概对什么类的书,或者是对具体的哪一本书感兴趣,无论是面对面地聊天,还是你在网络里留下的文字里,孙卫卫对这个事是最敏感的,所以他常常写道他和谁谁之间关于书的故事,或者常常有人写到和孙卫卫关于书的故事。想一想,这是件多么浪漫的事情,做他的朋友,内心一定充满幸福感。
孙卫卫的文字,有孙犁的神和气。而卫卫讲小时候的故事,不知不觉间,会把我带回到童年,在一些充满情趣的回忆中,在那些少年身上,让我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在他的新书《小小孩的春天》里,这种写小时候的故事的文章,总会让我爱不释手,像是童年伙伴在帮我回忆过往那些快乐的童年往事。他那种白描的叙述,有很大的魔力,轻轻浅浅,不着痕迹,流进人心里。在《想成为别人家的孩子》里,他说他小时候想成为瓜农家的孩子,让我一下子想起,我小的时候,曾经想成为我三伯父家的孩子,我甚至抱着自己衣服到三伯父家住过几天,但是我回忆不起来是为何会有这样想法。他写《偷瓜》的文字,我看着笑了,小时候,也是大我很多的堂哥堂叔,夏天大中午喊我去偷瓜,一样的干渠,一样的仓皇而逃,一样的只有我在路上扔掉了西瓜,只是我记忆深处,记得自己扔掉的时候,瓜摔在地上碎成了几块,我看着非常甜美,就快速拣了一块,边嚼边跑。那小心脏扑通扑通跳动的声音,经过孙卫卫的文字,仿佛就在耳边,文字背后藏着这么大的艺术趣味,实在是一件让人莫名快乐的事。单是这点,我就很感谢卫卫。
读孙卫卫的书,总是可以读出善良、安静,还有温和,我总觉得这背后的力量是因为他是一个喜欢书的小小孩,小小孩都有一颗坦诚的赤子之心,这颗赤子之心,在当下是非常稀少的。而孙卫卫的坦诚是天然成型,自成一体的,也就让人更觉持久而有力量。
雨中百合花
文/李瑞华
在这四月的春日里,雨是极其稀少的,偏偏今年多雨,虽然下得不大,淅淅沥沥的,但是接连几天,总还是有雨落下,让人心中凭添几多情思和愁绪。
今天周日,在家闲来无事,就打开电脑,微眯着眼,伴着音乐,凭窗听雨,这样也不失为一种情趣。其实,我本喜欢雨的,喜欢一个人独自在雨中漫步。我喜欢雨中的世界,喜欢雨的清,喜欢雨的纯,喜欢雨的空灵与唯美。细雨霏霏,雨点交织着、碰撞着,轻轻落在脸上,飘进发丝,飞进心里……绵绵的思绪随雨丝翻飞,心湖泛起阵阵涟漪……
喜欢雨,喜欢静静地看雨中的雾蔼,细雨纷飞,淅淅沥沥。空气湿湿的清新,风柔柔的拂面,窗前那摇曳的花儿微微散发着醉人的清香,树叶泛着绿光,在和风细雨中摇曳,昏暗的橘黄色灯光下,雨点撒落地面犹如烟花散开,五彩缤纷。雨低吟浅唱,柔柔细语中总带给人一种无法释怀的情感,梦中的花环在无声的雨中溅落,镌刻成一种永恒的美丽……忽然就想起了百合花,想起雨中的百合花会怎样经历这清风细雨的洗礼?
记不清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百合花的,尽管我们梁山一带并不种植百合花。但我尤为喜欢这花的圣洁。在我的心目中,百合花是一种天生的,馨香的,静静散发芬芳的,清清幽幽的纯静质朴的花。它是优雅的、自信的、从容的、淡定的,高雅的,圣洁的天然之花。在我的印象里,百合花就象征了高雅和圣洁。所以,内心一直深深喜欢着,没有理由,就这么喜欢着。所有对于百合花的认知,都是来自于网上的介绍。所有见过百合花的场景,总和百年好合的婚礼现场分不开,我主持过大大小小的酒店婚礼,在红地毯喜庆庄严的场合,总少不了新郎借助百合花的表白。手捧这象征爱情的圣洁的百合花,单膝跪地,像新娘表示求婚时,百合花就代表了新郎的心声啊!
百合一年四季都开花,它的花瓣是白色的,像一条美丽的白裙子。花瓣中见有许多绿色的花蕊,有的才两三片花瓣,有的全开放了,有的还是花骨朵。百合花的叶子是绿色的,很光滑,她的花瓣是椭圆形,颜色洁白,但也渗透看淡淡的紫色。它全缘突起,里面正中睡着一个身披淡绿色外衣的小天使,在微风中怒放着鲜艳的色彩。但是它最茂盛的时候,小天使却是披红衣服,红得像太阳的脸盆一样。百合花不但秀丽无比,而且十分高贵,使许多的文人为它吟颂赞美。百合含苞努放时,那一朵朵绽放的百合花像喇叭一样美。那披针形的花瓣在露水的洗礼下,焕发出圣洁的光芒。
其实,小时候,也见过百合花。在老家村后的野地上,看到从土堆的草丛里冒出一枝枝野花,当时不知道这花的来由和名儿,后来问过老师,方知道那是野百合。它们经风沫雨,自然地开放着。至于这些花是不是花店里出售的百合花就无从考究了。直到现在,对于我来说还是一个迷。
那时候,村里的伙伴通常在村外的渠上玩,玩粘土蛋蛋,(把从沟渠里挖出的粘土团成蛋蛋,晒干后就成了弹弓的子弹),并不在意那些沟边路旁的野花的。而女孩子们却不然,她们一看到百合花盛开就喜出望外,她们常常把喜欢的百合花大把的摘下来,骄傲地捧在手里。在回家的路上就会分一点给我们,常常还闹着和我们一起换桑椹吃。每次从她们手里接过那些火红和香白色的百合花时,我们都会同样把它们带回家,然后精心地把它们插在玻璃瓶子里,在微风的轻轻吹拂下,那淡淡的馨香立刻弥漫于家里的大小房间。有时,我们还悄悄避开女孩子们,用小刀把那些带根的小伞状的花草载在自家的院子里,通过浇水锄草,直到它们开得灿烂芳香了大家才知道,在童年的故事里,留下了我们许多精彩难忘的回忆。
长大后才知道,原来百合花是由夏娃的眼泪所变,百合的由来是极为凄美的。传说夏娃和亚当受到蛇的诱惑后吃下了禁果,因而被逐出伊甸园。夏娃悔恨之余不禁流下悲伤的泪珠,泪水落地后即化成了洁白芬芳的百合花。此花状如莲花,因而取“百年好合”之意命名。世人认为,百合花就是花中纯洁清新之意的代表。在中国古代,百合花盛开时常常受到文人墨客的亲睐,除了写诗作文外,都把它和水仙、栀子、梅、菊、桂花和茉莉等合称人间七香图,深受人们的喜爱。
白色的百合象征百年好合、伟大的爱;粉百合象征清纯、高雅;黄百合象征财富、高贵。女子穿白色衣裳,手里拿一枚百合花,即表示高尚与贞沽。在中世纪的许多圣母画像中,百合花都被画成了既没有雄蕊,又没有雌蕊,意味着这圣洁的花是没有任何性的邪念的。
喜欢百合赋予的纯雅。百合似莲,它们轻俏俏依立着,平静幽雅。绿色的茎衬托着清新的花苞,就像醉人的女人香,在风中摇曳着婀娜多姿的清丽。伸长于唇外的花柱,在斜阳下又宛如蝴蝶的触须一般翩翩起舞,又如少女在阳光下脉脉含情。
喜欢百合的温暖。是因为百合可以养心,如果心情烦躁,站在淡淡的颜色前会抚平你的心田。那一抹悠长的花瓣,它们微笑着,就像是恋人在和你对望,安慰你的心灵,拉近了心与花的距离,瞬间会使周身靓丽柔美起来。百合是相逢一起“百年好合”的意蕴。关于这相逢却是有着太多的姻缘巧合,任你怎么想都可以的,只要快乐什么都好,恋人的相遇便是“百年好合”的谐音。清新脱俗的百合花散发淡淡的清香,风中摇曳犹如婀娜多姿的清秀佳人,含情之模样是如此惹人怜爱。
百合花对恋人来说就是表达一种圣洁的情怀。第一次约会不送火红的玫瑰花,而是去花店购一束白色的百合花去送给自己心爱的人,表达你的纯洁、纯真的情怀,也是一种情爱中的创新,不要老是用玫瑰,须知它们的身上也带着刺。如果在傍晚,在绚丽多彩的霞光里戴上一副白色的手套,把含义深长的绽放的并蒂百合花送给你的心上人,表达一颗圣洁的爱心,这该是多么的美好。或者是在拍摄结婚照的时候,一对情侣手捧百合花,在浅红色的背景下摄下一张靓照,让漂亮的泛着霞光的新郎新娘喜出望外,让爱情之花同百合花一起演绎出一曲“百年好合”心灵的圆舞曲。或者在舞会间隙,向你心爱的人献上一束百合花,在众人面前宣布恩爱情深,然后伴随音乐,在舞步的轻盈中捧着百合花一起旋转,那就是一种心灵的互动和永恒,是生活中的浪漫,只要女方能够接纳送上的香味扑鼻的百合花,说明她是看好你这个绩优股的,她会自然地扑在你的身上,就会把终身娓娓托咐,交融的情感会将各自的爱心在倾刻之间化作一缕馨香,从此无怨无悔,从此无私地奉献。百合花的芳香和俏丽,已经在现代人心中演绎了又一种新的精彩,永远留在了世人心中。
呵,一株株美丽清香的百合,它们是朴素的,谦逊的,和蔼的,执着的,温暖的。无论周围多么繁华,无论四周多么热闹;无论周围竞争是多么激烈,无论面前或有兽虫侵袭,然而百合不会随风而动,它们依然会保持着特有的清幽境界,无论风雨雷电,无论炎炎夏日,它们总是坚定地站在一起,唱响了一曲爱恋之歌。特别奇特的是,百合永远不怕凋零,那清淡如幽的花朵会在静静开放中越来越香,淡然地为平凡的生活增添一分持久的芬芳和色彩。
这个世界正在繁华,这个世界的人需要有百合一样的境界,需要像百合那样无私为人类带来一份美丽和清醒的芳香!
似水流年
文/关华
近年来,心里总会生出一些沧桑之感,仿佛蓦然回首中,或是一声轻叹间,便被时光狠狠地抛远。往日时光匆匆,仅留下几件旧事物件,安安静静,那个总爱窗前赏月、看花、听雨的懵懂女孩竟也慢慢老去。
从前喜欢的美丽事物,而今都已心无所求,唯独喜欢无需装饰的清简素朴,一如人生,干净、单纯、简单。
小院里的菜园,屋檐下的燕子窝上,勤劳的燕妈妈正用嘴巴精心修补着温暖的小家。一会儿在左,一会儿在右。馋嘴的猫儿总是仰着头虎视眈眈,紧盯着窝里露出的唧唧叫着的小脑袋,无奈的喵喵叫唤。窗前的无花果树,屋角茂盛的高大枣树,一切还是当年的样儿。爸爸在院子里往来穿梭,拿着扫帚把里里外外打扫得干干净净,奶奶和妈妈则蹲在菜园里打理着她们栽种的蔬菜瓜果,满眼的绿,满鼻的清香。长长的豆角如柳条般垂下,缀满架子,顶着黄花满身是刺儿的黄瓜,紫色的茄子,红绿交错的辣椒,黄色的花像小伞般的丝瓜,如战士般排排站的韭菜——她们不喜欢只开花不结果的植物,奶奶总会说不实用。
廊檐下的旧堂椅已被时光渐渐剥蚀,椅背上凸出的福字却还清晰可见,想起裹小脚却行走利落的奶奶。那时,我们是村里唯一五世同堂的一家。
我会偷偷爬上房顶,躲在枣树的浓荫下,透过斑驳的枣叶看天空游走的云朵,默默凝望无语,心儿便似脱缰的马儿一般恣意遐想。最喜欢和小伙伴在树林中捉迷藏,在茵茵的丛林里追逐奔跑,似猫捉老鼠,又像老鼠戏猫。或是静静蹲在角落里看忙忙碌碌的蚂蚁搬运食物,这些小生灵的世界也同这人世间一样吧,车水马龙,人流如织。
时光倥偬,多少年就这么过去了。
我居住的小楼,远离闹市。站在阳台,便能将无垠的原野一览无余。独处时看看书,喜欢书中轻灵、自由的世界。夏天的田间地头,蛙声一片;山水莽原,起伏有致;沧桑历史,令人心生感慨。厚重,清浅,深邃,明朗,一字一句,淋漓尽致。
天色向晚,给自己泡一壶清茶,打开一支淡淡的的曲子,心一点点沉静下来。村庄上空袅起几行炊烟,落霞织锦。直到,浩瀚天空里漫出璀璨的星子,月儿像一把擦拭明亮的银钩。舒缓的旋律与暮色悄然融合,时间仿佛在此刻凝固,停滞不去。
乡野静悄无人,耳边时闻犬吠之声。
“清夜无尘,月色如银,且陶陶,乐尽天真。几时归去,做个闲人,对一张琴,一壶酒,一溪云”——悠然山水之间,是东坡的闲情逸致,令人神往!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安享这简单的幸福,且行且珍惜!
开在冬天里的迎春花
文/素衣舒舒
元旦过后的这几日,天气晴好,阳光充沛,向阳的房间满是温暖的光线,明晃晃清亮亮的,温柔而缓慢地滑过书籍、衣物和光洁的家具。简直有点小阳春的感觉,很是舒服。
几个玩滑板的少年,穿了短袖T恤,在烟草公司门前的台阶那儿踢翻、倒板、带板转体,动作灵巧自如,朝气蓬勃。
昨夜一场大风,法桐的叶子落了一地,踩上去咔嚓咔嚓响。经过这一场大风,法桐叶终于要落光了。阳光倾洒在灰白的石板路上,闪烁着斑斑光点的桐叶,枯黄翻卷,姿态随意,仿佛年代久远、已然褪色的画。
煦暖的光影悄悄挪移改变,一抹灿烂的霞色出现在天际——傍晚了。
顺着相石阶森林公园平整的山路往山上走。隧道口,那一墙枝枝蔓蔓的迎春,竟然星星点点开了十余朵。
那明亮的黄,毫无防备的,突然就扑入了眼帘。小朵小朵柔柔的花儿,努力打开自己,站在灰褐色,没有一片绿叶的枝条上,那般醒目璀璨,那般明艳动人。
虽说近来天气格外温暖,可毕竟还是棉衣裹身的隆冬啊。这些明媚任性的小花朵,就这么一意孤行,不管不顾,突然地在冬的清寂里开出了一片旖旎。
急急的,仿佛要去赴一场前生就定下的盟誓。
与谁呢?
远山苍茫,暮色溟溟,隐在群山深处的晓寺不闻钟声。山林在枯寂中沉睡,向四方伸展的枝条划过清澈悠远的天空。栗子树也早已光光的,不见毛栗落纷纷,那些栗子,许是早被松鼠搬进树洞里了吧。坡上的芒草,枯了又枯,在风中飒飒作响。空气里弥漫着干净纯澈的味道。
远山、钟声、山林、栗树、芒草,是与它们吗?
或许,谁也不是。
这些小小的迎春花,就要这么任性而骄傲地开在冬天。哪怕,明天就来一场霜雪,零落成泥。就像那帅气的滑板少年,偏要穿着短袖在冬天的阳光下舞动。谁叫我愿意,我喜欢呢?
我也喜欢呢。喜欢这几朵明媚媚的迎春花,喜欢这几朵况味独自的小黄花。这么娇小,这么柔弱,却不惧严寒,生生要开在冷冽的冬天里,以最热烈的姿态,最明亮的颜色,等待着春天的到来。
站在迎春花枝下,我凝神看着。就像风荷说的那样,仿佛看见了另外一个自己,像一朵花开。
透过纵横交错的枝条望出去,冬月十五的圆月,灿白灿白,仿佛一枚硕大的鸟蛋,安卧于迎春枝条编织的鸟巢里。枯枝、花朵、朗月,自有一种清皓之气。
晚风中,我看见一朵娇黄,轻轻地,轻轻地咬住一片皎洁的月色。
旧年,是一场易碎的时光
文/苏子冉
在人群中偷看你的笑脸,恍惚间仿佛回到从前。
会不会有一天我们再一次地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然后彼此相恋?
————三毛
不知道怎样的一刻钟,脑海中蓦然涌出这样一个词:旧年。
旧年,是沉落在旧巷小街的一块残瓦,是流转于弄堂深处的一转低吟,是藏在绣花鞋上的一段陈年往事,是压在箱底的一纸锈迹斑驳的家书。
眷恋这样的一种记忆,正如眷恋那一段一段破碎的时光。
当北京还叫作北平的时候,当上海还叫作上海滩的时候,当姑娘们都穿着修长的旗袍摇曳生姿的时候,当青青石板路上还有泥人张在的时候,当留声机划过黑胶片的时候,当不眠不休的夜总会飘出《夜上海》的舞曲的时候,当人们联系还写信的时候,当爱情还没变成快餐的时候……
我们,还记得那时候吗?
怀旧,是一种情怀,是一种绵延的思念。
只是,那些旧年,早已在风中斑驳残落,碎了的,不只是时光,还有那些难以名状的岁月,难以启齿的时光,难以诉说的故事。
对那些喜欢的东西,总是没有一丝的抵抗力。曾经的梦想,等赚钱的时候一定要买一台留声机,放一架子的黑胶唱片。多少年过去了,有多少想法都在变,但是,有些东西,却一辈子都不会变。
深夜里听着stratovarius的《years go by》,蹲在凳子上,敲着键盘,想着自己的years go by,恍然间觉得,时光、果然是世界上最神奇的魔术师。酿出最美的酒,也埋藏了无数生命的故事。我从不害怕变老,只是害怕,老的没有故事。
那天看到一个人对Matthew Lien的《Bressanone》的评论:连声音的褶皱里都是故事。
我喜欢那首歌,更喜欢那样的一句评价。在我的想法中,这是至高无上的夸奖。
很多时候,努力去想、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老去的时光,斑驳的记忆,残缺的物品。其实,喜欢的不是一样东西,而是属于它的一段岁月,藏在里面的一个故事。可能因为没有经历而渴望,或者,我们就是故事的主角。
自己一直有一个不算好也不算不好的习惯,喜欢留东西,哪怕是一张小纸条,哪怕是一个干枯的橙子,都可以留好多好多年。我喜欢被岁月腐蚀后的记忆,可能不新鲜不美好,但是,在无数个日夜,都会陪我好梦入眠。
喜欢玛雅、喜欢亚特兰蒂斯、喜欢巴洛克、喜欢洛可可、喜欢文艺复兴、喜欢民国的北平、喜欢上海滩、喜欢那些有故事的年代,那些旧去的时光,那么纯粹那么美,是历史所不能湮没的璀璨。
褶皱里老去的旧年时光,是一道让人不能忽视的岁月刻痕。
一直很喜欢一位好莱坞演员摩根·弗里曼,喜欢他,不是因为他的演技有多好,他的成就有多高,只是因为,我在他的身上看到了无数他演过的人物的灵魂。岁月是一把无情的刻刀,却在他的脸上刻画出了最美的痕迹。他的身上,亦是、连褶皱都藏着故事。
每一天都在成为过去,每一年都在不知不觉中沦为旧年。
三毛说:在人群中偷看你的笑脸,恍惚间仿佛回到从前。会不会有一天我们再一次地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然后彼此相恋?
有些拿的起放不下的陈年,只能无数次的在脑海里重放。放的久了,也就分不清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了。做一个不愿醒来的梦,因为梦里,有我们逝去的流年。
我害怕回忆,因为也许早已分不清,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在看姜文《阳光灿烂的日子》的时候,真的就迷茫了。属于自己的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是否就真的是自己想的那个样子呢?
尽管享受于丰富的网络、快捷的通讯,但是,却仍是不由自主的怀念一切都没有的生活。很爱那句话:
在古代,我们不短信,不网聊,不漂洋过海,不被堵在路上,如果我想你,就翻过两座山走五里路,去牵你的手。
一种向往,两种生活,旧去的时光,总是那么容易破碎。
因为、这就是生活。
精致的聊天
文/付明君
“此日足可惜,此酒不足尝。舍酒去相语,共分一日光。”很喜欢韩愈这首诗,如果翻译成白话,应该是:可惜今天的日子啊,那酒又有什么好喝的呢?放下酒去聊天吧,共同分享今天的大好时光。
我之所以喜欢韩愈的这首诗,是因为我喜欢和朋友聊天,不管是年长的、年轻的、同性的、异性的,我都喜欢。因为聊天能使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融通感情、心情舒畅。要知道使生活酣畅的方法永远是聊天而不是饮酒。
然而,聊天要分清对象,当然不能“对牛弹琴”了。而且,不一定非得要跟人对话,可以跟山、跟水、跟风、跟树、跟花、跟草……花无语,水无声,跟山、跟水对话的人必定品味出了它的隽语吧。
而我最喜欢的,最恣意的聊天就是读书了。漫步书境中,跟随作者的感受——感受作者的喜怒哀乐、离散愁苦,禁不住与作者产生共鸣。
卢梭说:“读一本好书就如和一位高尚的朋友谈话。”是的,生活里最快乐的事是聊天,而读书就是最精致的聊天。
静静花开
总爱欣赏一些不赶热闹的小生命,因为只有它们才真正做到心远地自偏,安然自立。不管境遇如何,都能高举一片蓝和芬芳。
比如静居夹缝中的一些小草,夏日悄然绽放的花朵,冬日雪地里的小麻雀,将深秋高抬得直打颤的虫子们……
某日见廖主席办公桌有盆仙人掌,时值冬日,绿意却浓,阔大的手掌不断向外伸展着勃勃生机,给生硬的办公室增添了几分生趣,很是喜欢。一向与人为善的廖主席见喜欢便说了句:“喜欢?明日回老家给你弄几棵来。”此话只当随意应乎罢。
次日,没想到他果然给送来了几棵。这使我感到意外意外的惊喜。回家后,将之分片剪下,分别插入花盆里,然后每个房间放上一盆,就心安得欣欣然了。不担心她吸收不到阳光,喝不着水,或在某个时辰突然见其死去。因为早就听说此植物生命力强,只给沙子和站起来的机会,一个月不给水都不会死去。四季常青。
那接下来的日子我会等待些什么呢?其实我什么也没等待。既不奢望她们惊艳如花,也没盼望她们哪天会带给我惊喜。只要她们能给生活传递些大自然的气息便好,抑或好好地活着。她们就这样一如平常简单的日子在我的视线里出现。不惊不喜,不骄不躁,安静如一。没给我心里带来半点负担和顾虑。想起时就给些水,没想起也不会自责。不经意间就发现她们伸出了嫩黄色的小手掌来,渐渐的,在不声不响中,整个身体便长成了拳击手状。
当一个人静坐电脑旁发呆时,会细细惴摩着这些小手掌,她们无枝无叶,不妖娆也不枯谢。一个接着一个伸展着,长到什么时候才算是尽头或开始呢?或许万物本来就没有开始和尽头,就如佛缘所指,生即死,死即生,世间轮回,万物终始皆天命吧。此句正应了我这个年龄的心境,没有任何复杂的悬念。心,依然平静如水。
一日,见其突然站出来说了句话——高高举起温馨而柔和的小伞——一朵小黄花。美丽极致而婉约,像平静的湖面隐约升起一轮明月,又像一忧怨的女子从江南的老镇款款而来。淡淡的,嫩嫩的,柔柔的鹅黄,是盛大的花市难挑的颜色。温和、雅致、恬静,是平庸生活里难得一见的气韵。面对她,我唯能说出的是:安静的内心藏着一卷温婉而典雅的诗词。
走向灵魂
文/那厮小4
近日,承德晚报记者跟我联系,准备采访我,因为我的原创纯文学博客,短短一年勤奋耕耘,立足承德,走向全国,火了。这是坝上草原的骄傲,是承德的骄傲。
我在惊喜、惶恐之余,内心亦是百感交集。一年来博海拼搏,多年来痴迷的文学梦,迷蒙的天空,世人不被理解,总算见到了一线晴朗的天空。
一直以来,我就认为自己为文学而生。多舛的命运,不屈的个性,浪漫的性情,深思的头脑,锐利的目光,使得我一直是个焦点、多辩人物。刀尖上舔血,烈焰中跳舞——何等凄美壮烈!
一个人喜欢文学没有错,但于我,确是那魂绕梦牵一生的追索。我从小钟爱文学,理想就是做记者,伸张正义,行走天下,却因为家人的医生梦而选择了理科。社会闯荡经年,又反璞归真,重拾心中旧梦。博客,个人有个人初衷,但于我,确是倾情打造,呕心沥血。一个天生爱学习,背负家人使命的“书呆子”,历经社会磨难,打拼,跌宕起伏。个中曲折是非,不是一言能尽。
因为文学,我曾他乡打拼;因为文学,我曾被人当众奚落;因为文学,我几乎跟家人决裂;因为文学,我几欲成为亲朋眼中反面教材。
一个女人,社会似乎天生注定了贤妻良母的身份。传统的观念,儒家思想道德的浸淫,使得每行一步都饱受世俗眼光,非议。尤其是我这样,生活在塞外闭塞小城的女人。要命的是,还有几分姿色。
社会中摸爬滚打多年,从一个稚嫩、青涩、倔强小女生,成长为一个成熟、豁达、历练、阳光的智慧女人,这中间经历多少心灵煎熬,和世俗油锅的滚烫。记不清我理想的火焰湮灭过多少次,理不清世俗的流言射穿身体,留下多少累累伤痕。
我能开诚布公,但是,许多个人家庭生活情况,还是心有戚戚焉。我能做到的是牺牲自我,努力维持和谐美满。并将致力于文学事业作为毕生的追求。
我不喜欢故作深沉,但喜欢大气阳光;我不喜欢嗷牙嗟口,玩弄文字游戏,但喜欢真诚坦荡,心音流淌;我不喜欢矫情作态,辞藻堆积,但喜欢率真自然,朴实向上。
几天来的反思、煎熬,我明白:我改变不了自己的风格,因为那是真实的自我,那是我一步步脚步丈量的结果。
真实——深情——大爱,就让这些主宰灵魂的东西,在我今后的作品中,永放光芒吧!
秋荷韵
文/智羽
想拍荷花,是我近两三年的愿望,今年又错过了最佳时机,没能如愿。每每看到记者镜头下的荷,朋友们拍的荷,我总是羡慕不禁,兴奋不已,那一叶叶绿,一朵朵荷,一颗颗莲,荷的香,荷的韵,总是深深的吸引着我。
荷的一生虽然短暂,从小荷初露尖尖角起,到勃勃生机,夏荷盛开,再到秋荷舞衣褪,莲子结实,直至中秋折腰,化荷为肥,孕育新生,由此往复……但荷的神韵令人赞佩,引人深思,牵人遐想!
我喜欢荷,喜欢荷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喜欢荷不与夏花争奇斗艳的心态;还喜欢荷孤芳自赏的气质;喜欢荷从不矫揉造作的姿态;更喜欢荷永不低头坚韧不拔的性格!……喜欢!
我知道现在没有人再去拍荷了,因它引人入胜的巅峰时刻已悄然褪去,留下的已成画家笔下的写意--残荷!
虽然已是残荷了,还是挡不住我对荷的向往与关注,真想此时此刻再看看中秋的荷,秋荷的韵!
趁秋阳初上,天空朗朗,一大早我便来到了水上荷花塘。这里早已没有了盛夏时的蝉吟蛙鸣,没有了盛开的荷花,偶有游人走过,安静极了。我驻足在池塘边,极目环视着,只见蒲扇大的荷叶挺拔而相互簇拥着,铺散在荷塘的中央。周边的荷叶已经泛黄了,有的叶子已被风干,筋脉暴露着,有的茎秆已黄并佝偻着身躯,有的已老朽折腰,甚至扑倒在池塘里,一片沉默…沉默…,甚至在沉默中有些伤感了。好在荷的朋友-睡莲,傍在身旁,油绿的叶子间,不时有莲花探出水面,含苞的或盛开的,使荷不显太过寂寞了。
池塘里一片绿色,荷绿,蒲草绿,树影水绿的,时不时的有小鱼儿成双结伴的嬉戏畅游着。忽然,荷叶间一阵骚动,一只水鸟从叶的径间出来,在睡莲叶子上欢快的蹦跳着,时而东张西望,时而低头寻觅着自己的美食,它的到来打破了荷的沉默,池塘的寂静,带来了一片欢乐!
我踱步在荷塘边,看了左池观右池,迎着光背着光的寻找着,寻找我久违的荷花。池水与荷叶反射着秋光,晃着我的眼睛有点眩花,我轻轻的揉了揉有些发酸的双眼,再睁眼远望时一阵欣喜,眼前一亮,但见一只红粉荷花矗立在一片秋绿之间,在阳光的照耀下,张开丰腴而淡定的笑脸,秋风轻抚着,远远的微微的点头示意着,似在欢迎我这位迟到的拍客,等待谢幕的最后一刻。
我赶紧调焦,但她离我太远太远,中焦头根本够不上。失望的我静静的久望着,欣赏着,一池荷绿,一点荷红!我已心花怒放,被荷陶醉了。
啊!秋荷,真美!
遗忘雪的冬天
文/凯何
没有雪的冬天,感觉是那么的不完整。
就像从回忆里切掉一部分,一份纯白的美好的记忆。当本应降临的美丽缺席,就像把希望偷走一样,更使人感到不安。
有人说,一生追求,不为完美,只为完整。究竟怎样的人生才算完整呢?
这个不下雪的冬天,我取消了寒假之前制定的计划,待在家中,静静地,思考了许多不曾思考过的事情。竟发现,我从未认真想过自己的将来,未曾真正地对将来做出打算。从小到大,我沿着父母为我安排的轨道前行着,因为听话,我的成绩一直不错,直到上了大学,才发现自己在念一个不太喜欢的专业,尽管这个专业是我当初自己选择的,正因为那时的我不曾对它进行深入地了解,现在才发觉难以进行下去。
在旁人眼里,我一直是一个好孩子、好学生,前途应该一片光明。我也是这么以为的,所以我从来都没有勇气去改变现状,不管多么辛苦,多么痛苦,向来只是忍着,因为我不想让别人失望。我深知自己性格中最大的弱点就是懦弱,不敢反抗,不敢争取,眼看自己与想要的擦肩而过。我痛恨自己的软弱,有时却又感觉自己很坚强,可以适应我所讨厌的一切。
这一生,究竟是为别人而活,还是为自己而活?
“你最在乎的人是谁?”我问朋友。
“我自己。”
“是吗?可是我最不在乎的人是我自己……”
说完这句话,突然觉得自己真傻。只知道对别人好,可是他们真的在乎你吗?
如今的社会科技发达,人情却变得冰冷。人们推崇成功,推崇名利,推崇美貌,谁不是戴着面具上路?为了兄弟情义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了一个爱人痴情一生至死不渝,这些渐渐地只能存在于电影中吧。
成长的悲哀,莫过于眼看着这个世界与期望的相去甚远,还要逼迫自己融入其中,打消所有天真美丽的念头,成为一个越来越贴近现实的人。
回首发觉,那些曾经的幻想,像童话一样飘渺。当我终于意识到世界没那么简单,人生也不会轻易沿着预想的路途前行,才发觉自己的人生已经历过一场十分重要的决定,然后走到一个十分重要而且无法挽回的阶段。
但是,世界那么大,又有多少人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呢?人世间的痛苦永远多于欢乐,我们笑啊哭啊,时光就悄悄溜走了。有的人试着逃避,有的人积极面对,无论怎样,痛苦与欢乐都是生命的一部分,因为它们,生命才变得完整吧。
本以为,一个人做着喜欢的事,去喜欢的地方,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生命才算完整。然而,悲伤、错过、悔恨甚至绝望,又何尝不是生命的必需?不经历这些,又怎能体会苦尽甘来的甜美?毕竟幸福只是一种感觉,它是需要痛苦来衬托的。
而我此刻所经历的疲惫与迷惘,不正是我生命的必需吗?因为有了它们,我才任性地抛开一切,静下心来,认真地思考我的人生,我的未来。原来生命从一开始就是自己的,别人的安排,做个参考就好,一定要自己做决定。原来走错了只是个插曲,它会帮我找到那条正确的路,而最终,我是一定要回到那条正确的路上去的。
冬天遗忘了雪,真的不完整吗?你看,春天一样到来了……
喜欢春天
文/周成新
挥手作别昨日的寒天,不知不觉,春天已经来临。
她是一位少女,有着天生的羞涩和矫情,用寒冬遮面,迈着轻盈的脚步缓缓向我们走来;她是一位女神,有着伟大的使命和责任,将自己化作露水,为万物播洒着生命的种子……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春天是我最为酷爱的季节,没有夏天的炎热,没有秋天的萧索、没有冬天的寒冷,季节的温馨、春意的盎然让人顿感青春的活力和自然。
喜欢春天的风,微软、舒适。像薄纱一样轻拂你的脸庞,给人绵绵的睡意和丝滑的质感,梦一样的幻景,雾一般的仙境,让人留连忘返,醉美其中,分不清哪里是人间,哪里是天堂。
喜欢春天的雨,细柔、如丝。一场润物无声的感觉,让人难免有着情意的缠绵和情思。雨中漫步,小巷深处有我们值得思念和追寻的东西。
喜欢春天的景,如诗、如画。一幅万物复苏的美图让人大叹生命的美好,人世的繁美。小河边偎依着杨柳依依,手捧一小撮芬芳的泥土,赏百花争艳,闻百鸟歌会。
喜欢春天的水,清澈、透明。她如一面魔镜影射出人世间最美丽的图景。清甜的水哺育着每一个生命,洗刷去尘世的疲惫和不堪。荡着双桨,唱着童歌,凝视水中的蓝天白云,找寻儿时最美最纯真的记忆。
喜欢春天的土,芬芳、清新。手捧一小撮泥土,用心去感受生命,用鼻去体验她的原始和芬芳。她肥沃的土壤孕育了大地的生命,她芬芳的清香和空气的清新混在一起,共同配制出世间最美丽的气息。
喜欢春天的雷,惊蛰、骤然。她是季节的鼓手,敲响了时代的乐声。巨大的呐喊唤醒了整个大地的复苏,唤醒了人们对于春天的向往。
喜欢春天的绿,纯粹,朴实。喜欢那发芽的绿,喜欢那生命的绿,她是春天的整个色彩,她是一年四季那最养眼最绚丽的青春。
喜欢在这样的季节里生活,在静谧的雨夜听雨,在柔和温润的空气中呼吸,在花香莺飞的草丛中穿梭。偎依在杨柳青青边,感受着那柔绵的风、那如丝的雨,想象人世间的美好,一种恬静悠然的韵味,不觉在心底回旋……
静等花开
文/漫步云端
夜,又如期而至。
一弯新月安静地挂在西边的天空,稀疏的几颗星星偎依在它的旁边,使新月不再感到孤单,也让深远沉静的夜空少了些许孤寂和苍凉。房间里,也与夜空一样绽放着夜的宁静。窗外小树林哗啦哗啦的响声,增添了夜的妩媚与神秘。也许,是自己太喜欢夜的原因吧,尽管有时也会在静静的深夜,有过那么一丝孤单袭上心头,但丝毫不会因此而影响对它的钟爱和沉醉。
白天里忙活了一整天,翻箱倒柜整理之前无论如何也懒得触摸的东西,累得筋疲力尽。唯有夜深人静之时,才是人最享受的时刻。也只有这个时候,感觉自己才是个活脱脱的人,一个实实在在的本真的自我。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沉下心来反省自己,解剖自己。不知道是何原因?也不知从何时起?自己变得懒惰了,即使喜欢做的事也搁浅了。眼前的这些花草儿们也因此变得无精打采,没有了之前的油亮和精神,更无神韵可谈。床头柜上乱七八糟地堆放着一摞看的与还没来得及看的书,似乎感觉它们也对我的懒惰感到不满,嘲笑我缺少坚强持久的毅力。其实我知道,冷落了它们的同时,也空虚了自己,浪费了自己宝贵的时间,整日里昏昏沉沉,无精打采。那状态,就好像一个对学习不感兴趣的小学生一样的茫然,呆滞,萎靡不振,缺乏追求与动力。不记得是谁说过:没有目标的人睡不醒,有目标的人,睡不着。每天晚上还不到十点钟就想睡觉,而且一睡就是一觉到天亮。也许没有目标的人,就是这样傻乎乎地只知道吃睡吧!难道人也有休眠期?
不管怎样,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看着墙上的挂历日渐消瘦,深感惭愧不安,长此以往,必将意志消沉,人总要由一种寄托来支撑,使自己活出精神,活出滋味。平日里常听到有人抱怨生活没意思,但整日里忙忙碌碌,“丢下筢子拿扫帚”,哪有闲工夫无聊啊?即使清晨睡醒躺在床上闭目养神,也很有意思。可以想想之前没顾得上想的人和事,不管是开心的,还是不开心的;有时也可以肆无忌惮地去想一想平日里不敢想的事情,哪怕是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也可以设想一下新的一天或者是今后打算要做的事。只要热爱生活,处处都阳光灿烂,处处都山清水秀。
人,有时就是这么奇怪,这么不可思议。
近些天来,越发喜欢安静了。晚饭后也不想出去散步了,只想待在房间里,或翻几页书,或欣赏一首歌,抑或坐在那里静静发呆。就喜欢这样,喜欢待在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夜晚,感觉这时的自己,才是真正的活生生的自己,拥有着自己的思维和思想的自己。在这样静静的夜晚,轻松自在地梳理一下混乱的思绪,让疲惫的身心,得以放松,净化。在这样静静的夜晚,感觉好像就是一个人在静静地欣赏一朵花开,亲眼看着饱胀的花蕾随着夜的蔓延,花瓣一瓣一瓣地张开,似乎能听到花瓣儿张开时的声音,还有露珠随风滚动落地的声音,也仿佛嗅到了花的清香,看到了一缕缕香气如袅袅青烟一样在房间里升腾,飘逸……真的想在早晨醒来的时候,能有一朵这样的鲜花出现在窗棂,那该是一种怎样的情致!
此夜如歌,静等花开。